人力成本计算方法

人力成本计算方法

企业人力成本预算方法 人力成本预算包括的指标:4 v9 N$ v3 p% h$ t' u: B ① 招聘成本+ w% U6 B, c1 A' O; d. ?' q: A 招聘成本主要包括招募人员的直接劳务费用、直接业务费用,如招聘洽谈会议费、差 旅费、代理费、广告费、宣传材料费、办公费、水电费等。还有间接费用,包括行政管理 费、临时场地及设备使用费等。其计算公式如下: 招募成本=直接劳务费+直接业务费+间接管理费+预付费用- s" B W' @# I4 n5 ② 选拔成本 选拔成本包括各个环节如初试、面试、心理测试、评论、体检等过程发生的一切与决 定录用或不录用有关的费用。其计算公式如下: 选拔面谈的时间费用 =(每人面谈前的准备时间+每人面谈所需时间)×选拔者工资率×候选人数汇总申请资料 费用 =(印发每份申请表资料费+每人资料汇总费)×候选人数考试费用 =(平均每人的材料费+平均每人的评分成本)×参加考试人数×考试次数测试评审费用 =测试所需时间×(人事部门人员的工资率+各部门代表的工资率)×次数(本企业)体检 费 =[(检查所需时间×检查者工资率)+检查所需器材、药剂费] ×检查人数 ③ 录用成本 录用成本包括录取手续费、调动补偿费、搬迁费和旅途补助费等由录用引起的有关费 用。这些费用一般都是直接费用。其计算公式如下: 录用成本=录用手续费+调动补偿费+搬迁费+旅途补助费 ④ 安置成本 安置成本是企业将被录取的员工安排在确定工作岗位上的各种行政管理费用;录用部 门为安置人员损失的时间费用;录用部门安排人员的劳务费、咨询费等。 安置成本=各种安置行政管理费用+必要装备费+安置人员时间损失成本# J7 v$ P# U; (2)培训和学习成本 8 O2 l" Y/ F7 `, Q ① 上岗前教育成本( ]$ J Y2 o' J0 I/ H7 N 6 l: Y$ ]" J# r0 F- A! H* j 上岗前教育成本包括教育与受教育者的工资、教育与受教育者离岗的人工损失费用、 教育管理费、资料费用和教育设备折旧费用等。计算公式如下: 上岗前教育成本=(负责指导工作者平均工资率×培训引起的生产率降低率+新职工的工资 率×职工人数)×受训天数+教育管理费+资料费用+教育设备折旧费用 1 M5 i/ I; O3 W t ② 岗位培训成本 岗位培训成本是企业为使员工达到岗位要求而对其进行培训所发生的费用, 括上岗培训成本和岗位再培训成本。上岗培训主要通过以老带新的形式完成。其计算公式 如下: 岗位培训直接成本 =∑指导小组时工资×指导小时 I×每月指导次数 I+∑(被指导者小时工资 K×指导小时 K× 月被指导次数 K) 岗位培训间接成本 =培训人员离岗损失费用+被培训人员不熟练造成损失+培训材料费+各种管理费 岗位再培训成本计算与岗位培训成本计算类似,只是再培训成本比岗位培训成本损失 费用要小些,时间可能短一些。其计算公式为: 岗位再培训间接成本=培训再培训人工费用+材料费用+管理费用+各种培训造成的损 失费 (3)离职成本 ① 离职补偿成本 离职补偿成本是指企业辞退员工,或是员工自动辞职时,企业所应补偿给员工的费 用,包括至离职时间为止应付员工的工资、一次性付给员工的离职金、必要的离职人员安 置费等支出。 ② 离职管理费用 离职管理费用是企业管理人员因处理离职人员有关事项而发生的管理费用。* ~" 面谈时间成本费=(与每人面谈前的准备时间+与每人面谈所需时间)×面谈者工资率×企 业离职人数 7 离职员工的时间费用=每人面谈所需时间×离职员工的加权平均工资率×企业离职人数( 与离职有关的管理活动费用=各部门对每位离职者的管理活动所需时间的平均工资率×有 关部门职工的平均工资率×离职人数离职前效率损失=正常情况平均业绩-离职前期间内平 均业绩. f3 i! V, c8 ~0 z5 C 8 I2 @# F6 x, j0 a. @. l) B ③ 空职成本 空职成本是指员工离职后职位空缺的损失费用,由于某职位空缺可能会使某项工作或 任务的完成受到不利的影响,从而会造成企业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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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招聘、离职成本核算表

员工招聘、离职成本核算表

员工招聘成本测算表 填表说明: 1.以下是关于员工招聘面试的相关问题,请选择符合实际情况的选项 2.本表统计结果为面试成本,不含招聘其他环节相关成本 一、面试流程 招聘 岗位员工1名,经过几轮面试 □1轮面试 □2轮面试 第一轮面试由谁执行(可多选) □招聘专员 □部门经理 □总监 □总经理 第二轮面试由谁执行(可多选) □招聘专员 □部门经理 □总监 □总经理 第三轮面试由谁执行(可多选) □招聘专员 □部门经理 □总监 □总经理 二、参与招聘人员的工资成本(单位:元) 参与招聘的人员 招聘专员 部门经理 总监 总经理 其他人员 人员月工资成本 人员总成本 0 人员小时成本 0 人员分钟成本 0 三、面试时间(单位:分钟,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用时 招聘专员 部门经理 总监 总经理 其他人员 面试环节总用时 电话预约或面试 0 第一轮面试 0 第二轮面试 0 第三轮面试 0 其他程序 0 人员总用时 测算结果: 0 0 0 面试一名员工所需成本(单位:元) 0 0 0 0 □3轮面试 员工离职成本核算 测算说明: 姓名: 项目 1.本表可根据公司情况测算出一名员工的用工成本 2.劳动生产率=产出/劳动力投入 岗位: 离职总成本:0 成本明细 数量 单位 说明 培训人员月工资 元/小时 月工资范围含薪资福利等全部支出 培训花费工时 小时 在培训该员工时所花费的时间 培训 开发成本 其他培训费用 元 由培训组统计的其他费用,如材料、交通、活动等培训相关费用 由培训人员的时间成本+培训其他费用 每月培训成本小计 0 元 直属主管分管的人员数 人 下属总数 直属主管分管人员时间 小时 直属主管基本用于人员管理的时间占总体时间的三分之一 直属主管的月工资 元/小时 月工资范围含薪资福利等全部支出 管理成本 人力资源离职、入职手续办理人员薪资 元/小时 人力资源离职、入职手续办理人员薪资福利全部支出 平均每个手续办理时间 小时 具体流程办理所用时间 每月管理成本小计 0 元 直属主管的管理成本+人力资源相关手续的办理成本 面试一名人员所需成本 元/人 引用“面试时间成本”所得数据 招聘一名员工需面试多少人 人 一般面试 个人才会确定1个 再招聘 成本 招聘甄选、录用的准备成本 元/人 主要包括确定招聘策略、招聘渠道、修订岗位描述、准备招聘广告、选择、测试等 每月其他成本小计 0 元 面试一名人员的时间投入成本+其他材料及渠道成本 再招聘人员底薪(试用工资) 元/月 填补空缺岗位在招人员薪资底薪 再招聘人员社保及福利 元/月 薪资以为的其他人力成本支付 再招聘 再招聘人员各项运营费用成本 元/月 除培训和薪资福利外的其他费用支出 人员试用 再招聘人员适应岗位周期 月 新招聘员工录用至正式上岗所需周期 每月运营成本小计 0 元 再招人员的各项费用支出*正式上岗所需的周期(如销售经理必须经过1个月培训才能上岗) 离职人员原薪资福利合计 元/月 原薪资福利与再招聘员工薪资福利之差,可正可负 再招人员薪资福利合计 元/月 差异成本 再招聘人员绩效优于原离职员工 元/月 上岗后六个月以内的绩效 元/月 岗位空缺后节省的薪资及福利 没有招聘或无需再招聘(原岗位由于离职而省却) 离职人员与再招人员的各项费用之差+再招人员的由于原岗位业绩之差+岗位省却费用 差异成本小计 0 元 离职时对其挽留、协商等商谈时间(平均/人) 离职人员访谈时间 小时 元/小时 部门访谈人员的人力支付成本 离职人员访谈 部门访谈人员薪资 人力成本 人力资源访谈人员薪资 元/小时 人力资源访谈人员薪资支付成本 每月其他成本小计 0 元 针对人员离职主管及人力资源所作的挽留或产生纠纷所作的沟通处理等工作费时成本 离职补偿金 元 员工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辞退、协商解除) 代通金 元 提前一个月通知,一个月工资 相关补偿 其他实际支付费用 元 其他在离职时实际支付的费用 因离职产生的纠纷仲裁等费用 元 如仲裁材料准备费用或相关手续支付费用,按实际支付计算 每月其他成本小计 0 元 各项实际支付费用的总计 该岗位空缺周期 月 该岗位从离职到新员工到位的中间阶段 该岗位空缺造成的损失 元/月 平均劳动生产率*该岗位投入成本-投入成本 岗位空缺 要额外加班的成本 元/月 因岗位空缺,需要其他人员完成的工作,额外支付的劳动时间成本 损失 主管级人员协调完成空缺岗位工作的成本 元 因岗位空缺,主管需要协调其他人员负责该岗位工作所造成的管理时间成本 损失生产率费用小计 0 元 空缺损失*空缺周期+加班成本+主管协调成本 离职前后生产率降低周期 元 因员工有意离职和新人到岗适应阶段生产率降低成本(一般为一个月) 离职前后 生产率降低程度% % 员工生产率降低后可达到的产出水平,一般为70% 生产率降低 (劳动投入-降低程度*劳动投入*劳动生产率)*周期 损失生产率降低成本小计 元 销售方面的损失 元 潜在市场销售额的下降,离职人员至竞争对手方造成的损失 知识产权的流逝成本 元 重要的资料文件、知识和技能等的流失 造成市场 维护和恢复供应商和客户成本 元 有关客户、供应商因员工离职而中断产生的损失或维持和恢复关系成本 的损失 公司历史、文化的流失成本 元 公司在员工心中建立和形成的历史和企业文化因员工流失而受到影响 损失成本小计 0 元 各项损失费用的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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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劳动合同法知识普及之不胜任工作辞退-辞退风险规避技巧

11、劳动合同法知识普及之不胜任工作辞退-辞退风险规避技巧

不胜任工作如何合法辞退 HOW TO LEGALLY DISMISS INCOMPETENT WORK 20XX XXX 目录 0 1 不能胜任解除合 同的条例 0 2 不能胜任要如何 认定 0 3 病假与医疗期的 区别 0 4 不能胜任如何合 法辞退 第一部分 不能胜任解除合同的条例 守法有据,合法处理人力资源关系 不能胜任解除合同的条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 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 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用途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命劳动合同 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 议的。 不能胜任解除合同的条例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 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 劳动法 若干条文的 说明》的通知劳办发 [1994]289 号 本条第(二)项中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 求 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 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 法完成。 第二部分 不能胜任要如何认定 守法有据,合法处理人力资源关系 不能胜任如何认定 不能胜任工作考核与绩效考核:  在职管理过程中,不胜任工作的认定最重要就是关于绩效的管理与考核,但不胜任工作的考核不能完全等同于绩效考核, 不胜任工作考核的范畴应大于绩效考核;不胜任工作认定的证据化、流程化及表单化管理;  相应的考核制度、考核结果能否考核对象和相应的仲裁、审判等办案人员认可是关键,这就需要将相应的制度、依据及 结论证据化、流程化和表单化;考核制度要具溯及力。 不能胜任工作考核与末位淘汰:  “ 末位淘汰”仅是一种考核排名的状况,“不能胜任”则是劳动 者技能和工作能力不能满足岗位需要而导致无法正常完成工作, 两者是完全不能的情况;“末位”总是存在的,单位必须正确界 定“末位”的内涵,将“不能胜任工作而处于末位”和“能胜任 工作却处于末位”区分开来;单位以“末位淘汰”开除员工必须 举证证明员工是“不能胜任工作而处于末位”。不能以“不能胜 任”的合法行为来为“末位淘汰”的违法行为做掩盖。 不能胜任如何认定 排除性条款 三期女职工、医疗期、老员工、工伤(职业病)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 明确的岗位及岗位要求(岗位说明书、岗位责任书) 实体要件 明确的考核标准(员工手册、绩效考核制度) 明确的不胜任工作的事实(员工的考核记录) 程序要件 通知工会:提前 1 个月(或支付代通知金) 第三部分 病假与医疗期的区别 守法有据,合法处理人力资源关系 病假与医疗期的区别 医疗期  医疗期是法律上的概念,有法律 的规定。  指企业职业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 病假  病假是指劳动者因病需要休息的 时间,更多属于生理期概念,是 根据病情确定的,通常由公司约 定相应病假规定; 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长短有法 定标准。  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 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  简单的举例说明,感冒不舒服请假几天,属于病假;而负伤需要住院一段时间,那么这一段时间可以看做是医疗期。 病假与医疗期的区别 期限的区分  病假在原则上没有时间长短限制,但超过员工对应的医疗期期限的,是否批准取决于单位。  医疗期期限并不是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享受的一次性权利,而是有一定的计算周期。  简单来说,医疗期是“法定”期间,由法律根据职工工作年限规定的“刚性”的时间段;而病假期则是“事实”期间, 事实上发生了多少就算多少,是“弹性”的时间段。 待遇的区分  关于医疗期的工资发放问题,《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 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关于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需要根据《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59 条规定,职工患 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 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 病假与医疗期的区别 劳动关系保护的区分  法律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医疗期结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 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 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而病假期间的劳动关系保护,法律则无另外的规定,一般来说, 当劳动者请病假且病假短于医疗期,除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 法》第 39 条规定之情形,用人单位在这一期间不能解除劳动 合同;当劳动者请病假,但病假已超过医疗期,用人单位方可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简单来说,医疗期是法律对员工的特殊保护,病假则更多属于 公司用工管理的范围。 第四部分 不能胜任如何合法辞退 守法有据,合法处理人力资源关系 不能胜任如何合法辞退 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必须经培训或调岗的必经程序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如何培训?(要注意培训时间、培训的方 式、培训的针对性);  不能胜任工作前提情况下的调岗是不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的,单 位可强制性的单方做出调岗,不需要员工同意; 劳动者收到调岗通知后拒不去新岗位工作怎么办?  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对此做相应的规定,比如规定这种情况 属不服从工作安排并规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不能胜任如何合法辞退 劳动者对考核结果不认可,拒不签名 签收确认的如何处理?  将考核结果采取邮寄的方式发送给劳动者。 劳动者对考核结果不认可,但又实际去了新岗位,能否事后主张调岗无效,对此用人单 位可以用实际履行规则进行抗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一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 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 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演示完毕,谢谢您的观看 HOW TO LEGALLY DISMISS INCOMPETENT WORK 20XX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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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管理:常见的法律误区及应对实务

离职管理:常见的法律误区及应对实务

离职管理 常见法律误区及应对实务 一、离职概述 离职相关概念区分     开除 辞退、解雇 自动离职、辞职 离职、解除劳动关系 离职类型区分及注意事项  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的区分 1 、法律性质不同 2 、解除是“主观所致”,终止是“客观所致” 3 、解除具有“偶然性”,终止有“必然性” 4 、行使程序不同 5 、法律后果不同  区分不同离职类型,注意不同的工作重点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 、因员工过错解除; 2 、非因员工过错解除。 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 、非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 2 、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 三、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纠纷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 、已书面向员工告知录用条件; 2 、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3 、在试用期届满之前考核; 4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在试用期满之前作出。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二、员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 案例二: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纠纷  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以下几个要求: 1 、公司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且该规章制度是合法的; 2 、公司有证据证明员工有违纪行为; 3 、该违纪行为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属于严重违纪行为。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案例三: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解除劳动合同纠纷  用人单位若以此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 、员工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 2 、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为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3 、对总大损害进行界定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四、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四、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  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并不会必然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 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用人单位方可解除:(注意:下列条件不是并 列关系,只要符合一个要件就可以)   1 、劳动者同时与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2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 拒不改正的。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五、因劳动者欺诈等原因订立的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员工时,应做好审查工作,做好证据 收集工作 用人单位解除—因员工过错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五:被刑事拘留后被解雇引发的劳动纠纷  刑事责任的范围 1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死缓 2 、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 用人单位因员工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操作一览表 解除原因 解除条件构成 注意问题 试用期间 1.试用期间; 2.不符合录用条件 1 、录用员工时告知员工录用条件 2 、注意收集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 3 、在试用期到期前将解雇通知送达, 明确被解雇是因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4 、不能胜任工作≠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纪 员工的违纪属于 严重违纪。 1.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规章制度; 2.明确哪些违纪行为属于严重违纪; 3.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严重失职、营私 舞弊造成重大损 害 1.严重失职或营私 舞弊 2.造成重大损害 1.应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作为判定是 否严重失职的依据; 2.对重大损害进行明确界定; 3.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兼职 对完成本单位任 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经用人单位提 出,拒不改正 1.兼职的证据; 2.造成严重影响的证据 3.提出改正的证据及拒不改正的证据 无效劳动合同 欺诈、胁迫、乘 人之危 员工入职时,用人单位应详细全面收 集员工的信息资料,并妥善保存。 被追究刑事责任 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的范围,注意其与行政处罚、 劳动教养等区别。 特别提醒 将解雇的 理由事先 通知工会, 若工会有 意见,应 研究工会 的意见, 并答复 用人单位解除—非因员工过错 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 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 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 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 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解除—非因员工过错 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 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 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 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 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 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 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解除—非因员工过错 一、因员工患病解除  解雇患病员工应符合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1 、首先要确定员工依法享有的医疗期的期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 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2 、期满后从事原工作,若不能从事原工作,则应另行安排工作,若仍 不能从事,则公司可以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解除。 用人单位解除—非因员工过错 二、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  解雇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法定条件和程序 1 、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2 、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 培训注意事项:  调整工作岗位注意事项:  特别提醒:试用期解雇员工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 关于末尾淘汰 案例六:“末尾淘汰”引发的纠纷 用人单位解除—非因员工过错 三、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 案例七: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 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应注意的问题: 1 、何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2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否足以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3 、协商变更程序  实际操作注意事项: 经济性裁员 一、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 重整”的法律概念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 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 同无法履行的。 因上述原因,需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 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经济性裁员 一、经济性裁员的法定程序 案例八、经济型裁员的法定程序 1 、提前 30 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 2 、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3 、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 、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 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 、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经济性裁员 三、经济性裁员的法律保护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 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法律限制 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 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何理解以上规定? 工会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的角色 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 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 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 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 如何理解 1 、适用范围 2 、何时通知工会 3 、如何理解“通知”的含义 3 、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工会的意见 用人单位非因员工过错解除劳动合同一览表 解除原因 医疗期满 解除条件 1 、医疗期满 2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不能胜任工作 1 、不能胜任工作 2 、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 客观情况发生 1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重大变化 2 、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应注意的问题 解除限制 1 、注意收集保存各 项证据; 2 、做出解雇决定之 前,将解雇理由通 知工会,并研究答 复工会的意见。 3 、提前 30 日书面 通知(或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代通金) 4 、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 同法》第 四十二条 规定的各 类情况 3 、经协商无法变更劳动合 同 经济性裁员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 一条规定的条件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非因用人单位过错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 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 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非因用人单位过错  理解及问题分析 1 、劳动者辞职,是否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1 ) 劳动者辞职权、择业权的法律保护 2 )辞职申请表? 3 )员工提前 30 日提出离职,企业立即办理离职手续?  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1 )书面形式; 2 )明确个人原因离职。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非因用人单位过错  理解及问题分析 2 、高职高管离职问题 案例九、公司高管离职纠纷案 1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也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解除合同吗? 2 )企业如何应对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非因用人单位过错  理解及问题分析 3 、未提前 30 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 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 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 应注意的问题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非因用人单位过错  理解及问题分析 4 、员工发出离职通知后,是否可以撤销? 案例十:员工发出的离职信函可以撤销吗? 1 )如果公司同意撤销,该如何操作? 2 )如果公司不同意撤销,又该如何操作?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因用人单位过错  法律规定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 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因用人单位过错  企业应注意哪些问题? 1 、关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2 、关于工资支付; 3 、关于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4 、关于规章制度; 案例十一、规章制度不合法,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并免除服务期义务吗? 5 、关于合同无效情形; 6 、其他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 同。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分类 1 、用人单位提出协商动议; 2 、员工提出协商动议。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优点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及风险提示 1 、什么情况下适宜运用协商解除? 2 、协商解除应注意哪些问题? 案例十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典型案例 三、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 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 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 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 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终止  劳动合同终止应注意的问题: 1 、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可行吗? 2 、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要提前 30 天通知? 对于重要岗位的员工,该如何操作? 3 、“三期”女职工、医疗期内的员工合同到期不能终止,是否应续订书 面合同? 4 、如何得知员工不愿意续订合同,该如何操作? 5 、员工已满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 6 、合同到期未及时终止,有何法律风险? 7 、职业病员工离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案例十三 案例十四 四、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概念区分 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 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 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因自己的故意或过 失,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即构成侵权行为时,承担给付对方一定数量 的金钱的一种责任形式,一般又称为损害赔偿。 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一方违约后向另一方 承担的违约责任。  三者主要区别: 1 、法律性质的不同 2 、构成要件上的不同 3 、责任主体不同 4 、责任计算方式不同。 经济补偿金 一、经济补偿金适用范围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 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 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 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 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 十二年。 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 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 1 、法律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 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何理解上述规定? 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 2 、相关法律问题 ( 1 )企业合并、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 2 )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是否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 ( 3 )离职后,过了一段时间再入职,之前的工作年限是否可以计算? ( 4 )关于《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的理解 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 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 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 时有关规定执行。 1 )劳动合同解除; 2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3 )用人单位非法解雇: 4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经济补偿金 四、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1 、基本规定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平均工资 2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 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 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 数计算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 3 、统计局关于工资的范围规定  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生活补贴、住房 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不列入工资范围的项目: ( 1 )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 生育补贴等; ( 2 )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 3 )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 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 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 经济补偿金 五、经济补偿金上限规定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 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 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 超过十二年。 特别提醒:该规定与劳动部之前发布的规定不一致 经济补偿金 六、江苏省的特殊规定  关于《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办法》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 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答复(省人大法工委函) 苏人法工函 ( 2002 ) 43 号  适用条件 1 、 2002 年 5 月 12 日前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 劳动关系时,如果职工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而企业不同意续订的,企业 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向职工计发其 2002 年 5 月 12 日之前在本 企业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而职工不同 意续订的,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 、 1999 年 8 月 27 日之前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即使是劳动合同 期满后终止劳动关系时,企业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 也应当计发经济补偿金。 3 、 2002 年 5 月 12 日之后 ( 含当日 ) 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 终止劳动关系时,企业可以不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另 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经济补偿金 六、江苏省的特殊规定  计算标准 1 、 1999 年 8 月 27 日之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本企业平 均工资的补偿金,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上的,从第十一年起,每满一年 发给一个半月本企业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2 、 1999 年 8 月 27 日至 2002 年 5 月 12 日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 本人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为劳动合 同终止前或 2002 年 5 月 12 日以前本人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 包括 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 。 3 、对于 1999 年 8 月 27 日前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已经达到或超过 十二年的,企业可以不再计发 1999 年 8 月 27 日至 2002 年 5 月 12 日这一时间段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计算演练题  刘某于 2001 年 4 月进入苏州某外资企业,月工资为 2000 元,扣除所得税和由其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后,实际每月 支付 1500 元。从 2007 年 1 月开始,刘某工资调整为 6000 元每月,扣除所得税和由其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后, 实际每月支付 5000 元。 08 年 1 月开始,刘某工资调整为 7000 元每月,扣除所得税和由其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后, 实际每月支付 6000 元。 2008 年 9 月,刘某因病住院, 公司每月支付给刘某病假工资 3000 元,直至 2009 年 3 月。医疗期满后,刘某仍在医院住院,无法返回工作。公 司遂依法解雇了刘某。  问: 1 、公司应向刘某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 2 、若刘某未患病,劳动合同于 2009 年 5 月到期,公司终止了 劳 动合同,公司应向刘某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支付一览表 离职 类型 协商解除 经济补 偿金 具体法律规定 企业动议解除 有 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员工动议解除 无 因员工过错解除 企业单方解除 解除 单方解除 终止 有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六条第(三)、 (四)项 非因企业过错解除 无 因企业过错解除 有 第三十八条 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企业不续约 有 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员工不续约 无 员工单方解除 合同到期 非因员工过错解除 无 企业破产、 提前解散 有 其他 无 第四十四条(四)、 (五) 第四十六条第(六)项 赔偿金  赔偿金的法律概念 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因自己的故意 或过失,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即构成侵权行为时,承担给付对方一定 数量的金钱的一种责任形式,一般又称为损害赔偿。  赔偿金的表现形式 1 、法律规定的赔偿金; 2 、法律规定的损害赔偿; 3 、员工在履行合同期间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 赔偿金 一、法律规定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 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 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 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 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 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 二、法律规定的损害赔偿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 第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关于劳动合同订立、解除的有关规定,对 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 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 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 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 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金 三、员工在履行合同期间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 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有权要求赔偿吗?  企业应注意些什么问题 1 、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2 、劳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 赔偿金 四、赔偿金的计算 主要讨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所规定的赔偿金。 1 、法律规定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 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金。 违法解除或终止包含两个方面: 1) 不符合法定解除、终止条件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2 )不符合法定程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 如经济性裁员未按法定程序进行,或在单方解除之前未事先将解雇 理由通知工会等。 赔偿金 四、赔偿金的计算 2 、赔偿金年限如何确定 案例十五、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纠纷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 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 起计算。  需要注意:并不是支付了赔偿金一定能解除劳动合同。 违约金 一、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 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 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 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 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 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 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 二、违约金的适用范围 三、违约金的限额 1 、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有限制) 2 、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无限制)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一览表 法律性质 经济补偿金 法定赔偿 赔偿金 违约金 法定、补偿 约定赔偿 构成要件 责任主体 金额计算 符合法定情形 用人单位 月工资 * 工 龄 违反法律规定; 存在损失; 用人单位 存在过错; 因果关系 劳动者 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 同的为 2 倍 经济补偿。 其他情况为 实际损失 用人单位或 有约定,且约定 劳动者(后 合法 者较多) 合同约定, 但违反服务 期的违约金 有法定上限。 五、离职手续 一、法律规定 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 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 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 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 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手续 二、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文书制作 1 、重要性 1 )是区分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类型的依据 2 )是处理劳动争议的证据 离职手续 2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文书的制作要点 ( 1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的制作要点: 1 )明确解除协议是哪一方提出的。这关系到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2 )解除协议可以不必说明理由 3 )解除协议应当明确解除时间 4 )解除协议应当明确员工的离职交接内容、交接期限 5 )解除协议应当明确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金额大小,支付 时间(交接手续办理完毕之后支付),如员工对公司负有债务, 应 明确债务何时履行。 6 )最后一期工资结算至何时、何时支付 7 )解除协议应当明确员工离职后的保密义务。 8 )解除协议应当明确,双方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已经依法履行了所 有法定义务,协议签署后,双方之间就劳动权利义务不再存在任 何 纠葛。 离职手续 ( 2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辞退通知制作要点 1 )明确解雇的事实与理由。这涉及到单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例如,依据公司的员工手册第几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第几条的 约定 注意:解雇理由一定要与事实相吻合 2 )明确解除生效时间。这涉及到劳动关系何时结束、工资结算等; 3 )明确最后工资结算期间及支付时间; 4 )明确离职交接手续、交接期限 5 )公司是否有义务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有,数额是多少,如何支付 6 )如员工对公司负有债务,明确债务履行期限 离职手续 ( 3 )终止通知书制作要点 1 )明确终止理由(如员工合同到期后不愿意续订,应事先取得相应的 书面证据,并在通知书上写明) 2 )明确终止时间 3 )明确离职交接手续、交接期限 4 )公司是否有义务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有,数额是多少,如何支付 5 )如员工对公司负有债务,明确债务履行期限。 离职手续 3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文书的送达 1 )直接送达; 2 )邮寄送达; 注意:在快递单上写明“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或 “劳动 合同终止通知” 离职手续 三、离职手续具体内容 1 、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2 、薪资结算、支付 3 、经济补偿金支付 (工作交接办好后支付) 4 、出具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 1 )离职证明不同于劳动合同解除、终止通知; 2 )离职证明应包含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 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5 、转移社保关系、档案 6 、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7 、安排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健康检查。 离职手续 四、常见误区及风险提示 1 、以各种理由拒绝为离职员工出具离职证明; 案例十六、单位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的劳动争议案 2 、劳动关系解除后,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在下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支付; 企业若需要这样操作,双方之间应有约定 3 、对于竞业限制员工,在离职时一次性给与离职员工补偿金。 法律规定的补偿金应在离之后每月支付。 离职管理 五、建立离职管理体系 1 、从离职原因出发,建立科学的离职原因管理机制 ( 1 )对于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应注意审查员工离职的原因与理由 ; 1) 员工提出离职的,应要求员工明确因什么原因提出离职 2 )员工提出离职的,应注意保留书面文件 3 )劳动合同到期续订时,员工拒绝续订的,应注意保留书面证据 4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出协商解除的,应在协议中写明 ( 2 )对于解雇性离职,要加强证据的收集管理,避免非法解雇。 离职手续 2 、从离职程序出发,建立科学的离职程序管理机制 ( 1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因个人原因,则提前 30 日(试 用期 3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企业,即可解除。 ( 2 )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 1 )企业非因员工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员工, 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两种方式各有利弊。 2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做出解除决定之前,应事先将解雇理 由通知工会,对于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应研究并回复工会。 ( 3 )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文本要求员工签收 离职手续 3 、从离职交接出发,建立适合本企业的离职交接管理机制 1 )与员工约定工作交接的相关内容,或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理工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 作交接”。 2 )在离职交接完毕后,再行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促使员工与企业进 行工作交接。 离职手续 4 、及时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1 )因离职发生纠纷时,企业不宜就此拒绝向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办理 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否则,可能导致员工因此提起劳动仲裁申 请,企业将面临承担违法责任的风险。 2 )出具离职证明等书面材料时,要求员工签收,员工不签收或无法签 收时,应及时采取快递邮寄方式,将材料寄送给员工。 六、跳槽员工的管理 一、事前管理 二、事中管理 三、事后管理 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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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的法律要求和操作

员工离职管理的法律要求和操作

员工离职管理的法律要求和操作 1 提纲 1 、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要件 2 、终止劳动合同的执行 3 、体面离职的基本原则 4 、离职面谈的步骤和要点 5 、离职文书的撰写重点和注意事项 6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和处理 无过错解除合同的法律要件 无过错解除的意义和要求 1 、立法充分体现市场用工原则 2 、给予员工适当补偿 3 、严格审查企业的解除权使用 4 、给予员工适当选择权 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 、《劳动法》第 24 条: 协商一致解除 2 、《劳动法》第 26 条: 医疗期满解除 不胜任工作解除 客观情况变化 3 、《劳动法》第 27 条: 经济性裁员 案例: 某网络公司因调整经营方向,公司总经理 口头告知副总经理办理离职手续。副总经理办理离 职期间生病住院。出院后,公司告知其已经离职, 属于自行离职,公司不再发放经济补偿。副总经理 遂告至仲裁委,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则称其 属于自行辞职,不需发经济补偿金。 仲裁委调查了解,该公司开全体会议宣布整 体性裁员,并承诺按照规定发放经济补偿。但副总 经理与总经理的谈话是口头的没有证据。 讨论:本案如何裁决? 协商离职的选择 1、谁提出离职是核心 2、协商形式可以约定或规定 3、应该对协商采取经济引导 注意:对辞职请求注意甄别处理 案例 某广告公司业务经理离职后怀孕争议 协商解除的特点 1 、不受法律解除限制性规定的调整; 2 、不用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 3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最多支付 12 个月;(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的) 4 、权利义务可以一次性处理。 推荐使用! 协商的条件往往是经济补偿支付 补偿多少是个动态概念 学会使用比较计算来打动离职员工 补偿支付的项目、金额应该表现灵活 医疗期满解除的七要件 1 、法定医疗期满(广东等地例外) 2 、不能从事原工作 3 、新安排工作也不能从事 4 、劳动能力鉴定(非所有程序) 5 、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 6 、支付经济补偿金 7 、支付医疗补助费或额外医疗补助费 难点问题 精神病、癌症等重症、绝症 慢性病 影响劳动能力的疾病 案例 东方集团医疗期满解除合同案例 建议慎用!! 1 、与企业文化相悖 —— 中移动山西案例 2 、经济性较差 3 、采用更加有效益的举措 4 、尽量采用一次性处理方式 不胜任工作解除的五要件 1 、不胜任工作 2 、培训或调整岗位 3 、考核仍然不胜任 4 、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 5 、支付经济补偿金 案例: 某公司员工,与公司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公司在参加竞标中失利,该员工负责的一家 长期客户流失。公司遂以客户流失,岗位不再存在 为由安排员工待岗。在此期间,公司安排员工到另 外一个部门进行试岗,但该员工没有通过试岗考核, 未能实现上岗。此后,公司又为该员工安排两个岗 位,均被该员工拒绝。后,公司即以不胜任工作为 由,提前 30 日通知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 公司的解除合同行为是否合法? 建议转化使用!! 不胜任转化为协商离职 要求是必须有不胜任的前提 面谈和以人为本是关键环节 补偿是重要手段 转变一个观念:不胜任还要给钱? 客观情况变化解除的四要件 1 、客观情况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无法达成协商变更 3 、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 4 、支付经济补偿金 客观情况变化的理解 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1 )企业迁移; ( 2 )企业分立或被兼并; ( 3 )资产转移;( 4 )企业改制; ( 5 )部门撤并或做重大调整; ( 6 )企业经营战略调整; ( 7 )企业产品结构调整。 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1 )单位变更名称; ( 2 )法人代表 / 法定代表人更换; ( 3 )企业内部承包。 案 例 讨 论 某公司在外地有一家企业,目前想 将其并入广州企业,但有将近 300 名员工。公 司遂发出通知,以客观情况变化为由解除了 300 人的劳动合同,并支付了高于国家规定的 经济补偿。 问题:这种解除是否合法? 案 例 讨 论 非典期间,某饮料企业决定吃住在企 业,员工不同意,企业遂决定解除其劳 动合同。 问题:这种解除是否合法? 建议科学使用 属于一种经营自主权 自主经营不等于随意经营 应该将运营思路与员工沟通 逐步建立企业变更无时不在的观念 案例 西门子裁员风波 经济性裁员的六要件 1 、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 困难 2 、提前 30 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 3 、听取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 4 、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5 、支付经济补偿金 6 、 6 个月内新录用时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处理 解除的方式: 1 、过错解除 2 、无过错解除 3 、协商解除 主要的方式:过错解除 淘汰解除、变化解 除 无固定合同解除难点 能不能:地方政策有无限制性规定 值不值:经济补偿支付的计算 妥不妥:避免明显不妥操作 —— 某合资汽车制造企业 案例 —— 广州移动的操作 无固定期合同解除“几看” 看年龄 看身体 看原因 看管理习惯 终止劳动合同的合法操作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含义 1 、到期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2 、按照规定或约定提前 30 日通知终止; 3 、期满前续订与否属于意思自治; 4 、一般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终止的普遍性问题 1 、到期终止不了 2 、过期终止不了 3 、终止补偿给多少 劳动合同的几种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 合同终止需要理由吗? 约定的终止事项出现 约定终止事项,其法律效力与合同期限届满相 同,也是双方自愿、协商的体现和结果 一方当事人合同主体资格灭失 如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企业被注销等 无固定期合同终止条件 退休年龄达到 死亡 撤消 解散 关闭 破产 劳动合同终止的特殊处理 1 、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法律规定一些员工的劳动合同 到期时不能马上终止,而要视具体情况作出特殊处理: ( 1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女员工的生育权并保障社会的延续和发 展,劳动合同要顺延至哺乳期满。 注意:“三期”女员工享有不得终止权,但不可以出现违纪行为, 否则,企业有权作出违纪处理及解除劳动合同。 ( 2 )员工在医疗期内的 医疗期也是需要对员工作出特殊保护,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期 满的终止,自动延长至医疗期满。 ( 3 )因工负伤医疗尚未终结的 劳动合同终止的特殊处理 2 、特殊群体: ( 1 )工伤员工: 因工负伤,是员工在为企业提供劳动中受到的伤害,因此,企业 应该对这些员工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法律要求,对于因 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5 级、 6 级工伤)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也 不能终止。 但是,根据 2004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7 至 10 级工伤的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终止。 ( 2 )工会干部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自 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 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自动延 长至任期期满。 合同终止冲突预防 用人单位有义务提前通知,不履行通知 义务要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有权利到期终止;权利不用, 过期作废 法定情形存在终止禁止的保护,但法律 也在不断调整 体面离职的基本原则 体面离职的目的 1 .消除离职的对立情绪 2 .降低离职的时间成本 3 .为再次合作打下基础 员工体面离职三要素 1 . 选择离职的最佳理由和时机 2 . 暗示 / 鼓励员工辞职 3 . 让猎头“挖”走你的员工 4 尽量签署离职协议 5 出具中性离职通知 案例 中国就业促进会解聘员工案例 体面离职实现的三个条件 制度 岗位评价 绩效考核 竞争上岗制度 道理 竞争 + 淘汰 + 感情 = 企业文化 情感 培训 自由选择 + 择业帮助 + 保障福利 案例 某食品公司解聘区域经理案例 一定要避免的思维误区 企业没有过错、法律没有义务 员工自身不努力、强者生存 便宜了不胜任的、生怪病的 追求效率、尽快了事 市场经济不相信思想工作 离职面谈的步骤与技巧 离职面谈的基本目的 了解离职的真实原因 获悉员工离职的去向 员工的一次申诉机会 沟通员工角度的建议 促使离职平稳顺利进行 离职面谈四步曲 1 、直接经理面谈 2 、 HR 经理面谈 3 、面谈情况的内部反馈 4 、 HR 经理书面反馈给本人 面谈基本技巧 1 、时间:离职的最近时间,从快原则 2 、方法:从优点 / 贡献引出离职的原因 3 、关键:注意倾听 4 、核心:离职决定或通知的告知 5 、反馈:及时、全面、开放 离职后的联系 保持联系的各种方式 贺年卡、中秋祝福 / 电子邮件 邀请参加团队活动 继续听取建议 离职文书的撰写和重点 常用离职文书 1 、合同到期通知书(续订 / 终止) 2 、解除合同通知书(过错 / 无过错) 3 、离职协议书 合同到期通知书的撰写 1 、续订 注意不同员工的约定和变化 2 、终止 写明原因:合同到期 表明态度:良好服务 给予祝福:期待未来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1 、过错解除 写明具体原因和适用政策,公司处理决 定的程序(如确有必要) 2 、无过错解除 1 )解除的理由 / 依据 2 )程序的履行情况 3 )对员工的补偿或额外福利 4 )离职祝福 / 直接上级的帮助 离职协议书 1 、导语部分强调协商一致,尽量不写原 因 2 、核心部分是补偿、离职承诺等 3 、关键条款是放弃权利承诺、生效条件 等 某公司并购员工离职协议范例 离职文书撰写原则 1 、因人因事而宜,不要千篇一律 2 、一般不宜过于具体 3 、必须按照法律告知员工权利 4 、设定时间限制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和处理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三要件 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的主体资格; 2 、用人单位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 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 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 成部分。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1 、工资支付凭证、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 2 、“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 3 、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 表”; 4 、考勤记录; 5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案例 北京电力建设公司争议 劳务合同转化争议 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 1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 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2 、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 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 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3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 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经济补偿金。 规定的演变和趋势 部颁文件 司法解释 《劳动合同法》草案 劳务派遣与事实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的特征 —— 三角法律关系 劳务派遣的特征:三角合同关系 用人单位 派遣机构 派遣工人 三大类劳务派遣机构 临时工作派遣机构 合同劳务派遣机构 职员租赁机构 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务派遣甄别 1 、主体资格仍是主要方式 2 、劳动合同是关键文件 3 、劳动权利义务内容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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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员工离职流程及处理技巧(世界500强企业)

一线员工离职流程及处理技巧(世界500强企业)

一线员工离职流 程及处理技巧 员工 离职类型 员工关系处理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离职处理,而一线员工的离职 原因很多,为了既能规范员工的离职流程,妥善处理好员工离职,又能收集 到员工离职的真实信息,便于对员工进行离职分析,完善对一线员工的管理 ,现根据员工的离职情况,着重介绍以下三种员工的离职类型、相应的离职 办理流程以及面谈注意事项和处理技巧: • 离职类型: • 1 、主动 离职 • 2 、自动离职 • 3 、违纪辞退 员工主动离职 主动离职 • 1 、特点:员工有正当理由的正常离职,员工会配合公司完成应有的交接手续。 • 2 、流程: • ( 1 )员工通过《解除 / 终止劳动合同审批书》向部门经理提出正式离职申请; • ( 2 )部门经理或主管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请面谈者在与离职员工面谈时认真 填写《离职面谈调查表》 ,了解员工真实离职原因,收集员工建议或反馈; • ( 3 )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批《解除 / 终止劳动合同审批书》,《离职面谈调查 表》 作为附件,确认员工离职原因,识别改进问题。 • 3 、注意事项: • ( 1 )明确员工真实离职原因,以方便做员工离职原因分析,有助于改进公司需 要完善的管理; • ( 2 )面谈气氛平静缓和,不要似审问,学会通过口气、神态、言语判断可信度 ,尽量让离职员工说出离职的真实原因,收集员工对公司的看法,为公司的管理 加分; • ( 3 )有时员工离职只是个信号,很多人提离职,并不是真的要离职,而是 -我有话说! 员工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 • 1 、特点:员工已有离职意愿,但希望通过旷工的方式获取失业保险,故意不 按流程办理离职手续,甚至不能电话联系到员工本人。 • 2 、流程: • ( 1 )部门经理(主管、助理、班长)在接收到此类员工的口头离职意向时, 注意进行书面记录,作为员工主动离职的依据之一。 • ( 2 )部门主管或助理电话联系员工,通过电话对其主动离职的意向进行确认 ,并进行录音记录(录音笔可到人力资源部借取),在于员工联系的同时,请 部门主管或助理认真填写好《离职面谈调查表》 。 • ( 3 )部门指定人员代办离职手续:完成《解除 / 终止劳动合同审批书》审批 , 《离职面谈调查表》 作为附件、办理物品交接手续。 • 3 、注意事项和沟通技巧: • ( 1 )注意电话沟通技巧,参考说辞如下:“你为什么没有来上班?”、“既 然你已经有明确的主动离职意向,请回公司完清离职手续,否则你的薪资将会 被冻结至你完清相关手续后予以发放”、“如果你不能回来办手续,公司是否 有同事可以帮你代办,如无人代办,那部门将指定 XX 员工协助人力资源 自动离职 • 部代为办理手续”。 • ( 2 )《解除 / 终止劳动合同审批书》中离职原因出,统一标明为“该员工 于 年 月 日口头提出离职申请,在未办理离职的情况下与 年 月 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基于员工的主动离职意向,视其为自动离职。 • ( 3 )如是通过电话进行确认的,离职原因统一标明为“该员工于 日至 年 月 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经与本人电话确认为自动离职”。 月 员工违纪辞退 违纪辞退 • 1 、特点:员工因违反公司 BOS 《违纪作业指导书》上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 2 、流程: • ( 1 )部门提交《员工辞退审批表》,写明违纪条款; • ( 2 )对于违纪行为明确,认同自己的违纪行为,也接受公司的辞退处理的违纪 员工,部门负责填写《离职面谈调查表》 ; • 对于员工违纪行为明确,违纪员工对公司给予的辞退处理有异议,或部门 不能准确判断对该员工违纪行为的处理是否有悖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人力 资源部、工会联同部门进行事实调查,并与相关当事人进行面谈,确认违纪事实 ,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写《离职面谈调查表》  ; • ( 3 )公司常务副总审批同意“辞退”处理的员工; • ( 4 )人力资源部公布《违纪通报》,员工完成离职手续。 • 3 、注意事项: • ( 1 )部门需提供完善、有力的违纪证明材料,并符合辞退条件,做到有理有据 ; • ( 2 )部门、人力资源部、工会应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使员工理解并认同违纪 辞退意见; 违纪辞退 • ( 3 )事实调查过程中保留必要的书面记录及相关当事人的签字认同,对于违 纪行为明确,通过部门、人力资源部、工会面谈沟通,仍然不服从被辞退处理 的员工,请部门收集能证明该员工违纪行为证人的书面违纪证明材料。 • 4 、处理技巧: • 当由部门、人力资源部和工会一起或分开来谈员工被辞退的问题,这里 有几点要注意: • ( 1 ) A 、对于违纪行为明确,认同自己的违纪行为,也接受公司的辞退处理 的违纪员工,请部门收集好违纪员工的违纪书面情况说明,作为附件正常办理 辞退手续; • B 、对于违纪员工对公司给予的辞退处理有异议,或部门不能准确判断 对该员工违纪行为的处理是否有悖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需要与人力资源部 和工会一起来谈员工被辞退的问题: • 首先,人力资源部咨询当地劳动局,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其次,部门、人力资源部和工会商议如何谈,明确分工,做好准备; • 再次,部门重在谈员工违纪事实和行为,人力资源部和工会重在谈员工 违纪行为,谈他的表现,让员工充分理解并认同违纪辞退的意见,另外,可以 从职业道德方面对其讲解,辅助其正确认识离职,端正态度,不必伤感; 违纪辞退 • ( 2 )人力资源部告诉员工的档案、保险、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如何领 取,何时出具离职证明,并希望其顺利交接,能理解公司对离职员工的辞退处理。 • ( 3 )面谈者在与被辞退员工面谈的时候要有理有据,语速快慢适当,条理清楚, 如何把握分寸,了解对方心理状况改变等等。 5 、违纪辞退面谈之主持者 ——五个戒律 • 1 、不要失去本身情绪上的平衡与冷静。 • 2 、不要对被辞退员工说,解聘是为他好。 • 3 、不要对被辞退员工说,时间可以医治他创伤。 • 4 、不要对被辞退员工说,找寻另一份工作对他更有利。 • 5 、不要对被辞退员工说,你自己也想辞职不干。 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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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员工扎堆辞职(预防员工离职的3大方法)

如何预防员工扎堆辞职(预防员工离职的3大方法)

如何预防员工扎堆辞职 近期提交辞职信的员工明显比平时要多一些,一般部门个别员工离职对工 作也没有什么影响,员工适当更替也是正常现象。但有两个部门员工走的比例 比较高,主管老愁眉苦脸地要急着找人,留下来的员工也因为工作量加大,抱 怨明显增多。 除非公司因业务政策调整需要主动批量调整员工岗位,否则员工扎堆辞职 对部门的工作肯定是带来很大的被动。当这种现象已经出现,能补救的措施其 实不多,这时再挽留是比较苍白或者后续管理成本很高的方法,临时从其他岗 位调人过来顶替可以缓解暂时的工作,但给其他岗位员工也带来很大的压力, 造成新的不稳定性。对员工的辞职更多的需要预防及提前做好准备。 员工扎堆辞职常常容易出现在两种时期,一种时期是管理层变更,如总经 理变化可能导致中层的频繁更替,部门主管的变化带来部门员工的更替。有的 是公司主动调整,有的是因为员工不适应新主管的风格主动辞职。另一时期就 是外部新职位机会集中出现的高峰期,如每年三四月外面新的机会比较多;如 行业内新的公司组建时大量招人的时期。 当然,公司留人是一个系统工程,有很多因素与此相关。这里要讨论的是 其中一个因素,就是直接主管的管理。 按照一般的归因习惯,人总是把不利现象的原因归到外界。当员工辞职, 直接主管说出来最常见的理由是,外面有人挖给的工资高,公司薪酬制度不行。 实际上,同样一个公司,大量部门的员工都很稳定,而只有其中一两个部门不 稳定,不能简单归因为外部原因;甚至同样的部门以前的主管带的时候很稳定, 换了个主管带就不稳定,显然不能简单归因为主管以外的外部原因。 就现实的情况观察,会发现成熟的主管下面员工的离职率低,并且不会出 现集中离职的现象。个性偏激或经验不足的主管下面员工的离职高。 从公司管理的角度看,除了在工作岗位设计、员工培训、绩效激励等多个 环节做好外,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是直接主管环节,需要让直接主管从公司角 度理解执行这些政策,再好的政策,直接主管不理解不执行就没有用。需要培 养直接主管管理团队、对团队负责的责任心和强烈意识。 除了这些公司政策上的东西,作为用人部门的直接主管,自己主动改善的 预防员工离职的实际方法有: 1、招聘时注意员工搭配 当部门的编制不多时,尤其要注意员工的搭配。除了符合公司正常的岗位 要求外,要注意员工经验的梯队,员工素质有一定的层次差异,员工的个性搭 配,招聘女员工要注意年龄和婚育情况。曾有一个人数不多的部门同事有 2、3 个请产假的女员工,部门主管那段时间要疯了。如果员工之间经验素质都差不 多,当提拔一个员工时往往容易引起其他员工的离职。很多团队的问题在组建 和发展过程中就要注意搭配和主动调整。 2、平时注意员工的需求和动向 有的主管只在意工作做得怎么样,不关心做工作的人,等到员工提出辞职 时才惊讶原来没有关注过员工是怎么想的。作为直接主管,稍加留意,就可以 了解到员工的需求和动向。员工工作中的情绪,员工出现的新的行为变化往往 就是可能离职的征兆。不要等到员工提出来才考虑,要提前主动去引导和满足 员工的需求,等到员工提出来已经晚了;如果不能满足,要早做打算准备后备 人选。 3、批评员工或劝退员工注意火候时机 现在的很多年轻员工工作比较讲感觉,如果不注意方式批评一下或者批评 过了可能第二天就不来上班了。另外,有一些主管对员工工作不满意,啪啪当 时就把员工给批评得辞职了,可是根本没有人接手,工作非常被动。作为成熟 主管,有时得忍受员工的错误,得给时间和机会让员工成长,批评指导得掌握 火候时机。如果真的要换,提前做好准备再立即换。 最后,最关键的是直接主管要修炼提升自己的内在领导力,一个有人格魅 力的主管带领的下属是不会出现扎堆辞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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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防范五大风险和应对措施

员工离职:防范五大风险和应对措施

员工离职:防范五大风险和应对措施 不同类型的员工离职对企业的影响是不同的。 员工离职通常被分为两种类型: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 主动离职是指离职的决策主要是由员工做出,包括辞职的所有形式; 被动离职是指离职的决策主要由企业做出,包括解雇、开除等形式。 对于企业的管理者来说,被动离职往往是确定的,是可以被企业所控制的,但主 动离职相对而言却往往是事先不可预测的。 大量的主动离职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净影响(即不利影响超过有利影响)。因 此,对主动离职产生原因和防范策略的深入探讨得到了研究者们很多的关注。   虽然恰当的人力资源管理可以增加人们对组织内部的心理预期和产生良好态度, 但是,人们对外部的心理预期远大于对内部的预期时,许多人仍可能会选择离开。这 时,企业的留人措施能否真正留得住人才,更多地取决于人才市场的供需状况,以及 企业间的相互作用。面对越来越活跃的离职行为,企业管理者所持有的态度愈加成熟 和客观。一方面,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人才流动是社会和企业人力资源配置的重要形 式,它可以调整人才构成比例、优化群体结构、保持人力资源队伍的活力;另一方面, 对于造成企业人才流失的离职,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管理策略,将流失风险限制 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避免风险事故发生或将风险事故 发生的概率降至最低。以下针对 员工离职给企业可能带来的风险,提出员工主动离职风险防范的策略建议。   风险一:关键技术或商业秘密泄露   企业中掌握关键技术的人才跳槽,会将企业的关键技术带走;或者离职员工手上掌 握着企业的商业秘密,如果帮助竞争对手,将对企业的业务造成冲击。   应时措施:   (1)建立研发与技术团队,在可能的情况下不要过分依赖某一个或少数几个技术人 员或工程师。如果是多人共同发明的技术,申请专利时应将参加人员的名字都尽可能 多地写上去,使专利权为大家所拥有;   (2)对关键人才签订“竞业禁止”协定。竞业禁止也称竞业限制。它的主要内容是 指企业的职工(尤其是高级职工)在其任职期间不得兼职于竞争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 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或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竞业 禁止制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保护雇主或企业的商业秘密不为雇员所侵犯,人才 的异常流动常常会带来企业的阵痛,因此未雨绸缪,利用法律手段尽量降低此类风险 就显得尤为重要。   风险二:客户流失   与企业客户直接打交道的销售人员,尤其是销售经理,掌握客户的第一手资料, 与客户保持良好的交往,甚至与客户的关系非常密切。这些员工离开企业时,经常会 带走一批或大部分客户,甚至将客户带给竞争对手,使企业失去客户和市常   应对措施:   (1)建立客户信息数据库,实施客户关系管理,使客户为公司享有和使用;   (2)实施品牌战略,依靠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来吸引顾客,让客户信任的是你的 品牌,而不是个别的销售人员;   (3)适时调区升职。当一个员工可以升迁的时候,就证明该员工在地区上的积累已 经达到一定程度,已经掌握了一个比较有力的“武器”了,当这个“武器”的矛头还 没有对准自己之前,先把这个“武器”转到企业手里。   风险之三:岗位空缺   员工主动离职直接的后果就是岗位空缺,关键岗位的空缺会使企业无法正常运转 , 高层管理人员离职后的空位成本会更高。   应时措施:   (1)运用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思想,做好人力资源规划工作。对于关键岗位,实施 干部储备制度,平时注意培养有潜力的管理岗位接班人;   (2)在以往单纯的业绩评价体系中增加一项“人才备用”指标,检测如果此人离开 他的工作将由何人接替,如果没有合适人选,说明这样的管理者其实不是不称职的, 这就要求管理者在一些关键会议、重要的交际场合等带着一些比较有潜质的下属参加, 让下属充分掌握相关信息和资源,培养他的独立工作能力,这样可以保证管理岗位后 继有人。   风险之四:集体跳槽   集体跳槽的情况自 90 年代以来就在我国屡见不解。企业中关键人才往往在员工中 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感召力,甚至有一批忠实的追随着。因此,经常发生的情况是, 某位关键人物如总经理或部门经理的离开会带走一批员工,结果可能会使企业瘫痪。   应对措施:   (1)选拔、聘用具有不同背景的员工,采取多元化的管理,使员工认同公司的价值 观和目标,使员工与企业建立“心理契的”关系,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吸引力;   (2)实施干部轮换制度,定期在部门或地区之间进行轮岗。   风险五:人心动摇   企业一旦发生员工离职,特别是关键岗位员工或管理人员离职,势必对未离职的 员工产生负面影响,某些影响力大的员工离职事件会造成群体心理动荡,减弱组织的 向心力、凝聚力,动摇员工对企业发展的信心。   应对措施:   (1)就离职事件与员工进行积极的沟通,说明原因,鼓励未离职的员工努力工作, 让他们对前景充满信心;   (2)做好员工职业生涯的规划与开发,提供必要的正式培训,建立一整套面向未来 的培养计划。创建好的企业沟通关系和良好的人员关系,创造一种保持发展及激情的 内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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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人员大量离职及请长假的预警机制和防范措施

预防人员大量离职及请长假的预警机制和防范措施

预防人员大量离职及请长假的预警机制和防范措施 各部门: 随着人员流动的不断加速,在公司的行政人事管理中,要完全避免员工流失是不可能 的。尽管如此,公司各部门在人员管理上仍然应该努力降低员工的离职及请长假率, 对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员工离职及请长假,要及时并提前采取恰当的防范与处理措 施。 根据以往的现象显示,每年临近年底时期,将会出现人员离职及请长假的高峰期 , 一般在元旦之后较为严重 。 为了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针对当前的形式,需要整合全公司各方面的力量 和资源,集中力量预防员工大量离职及请长假这项工作(下文简称“预防工作”)上 , 坚持生产经营和栓心留人两手抓,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预防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 “预防工作”以公司及行政办作为责任主体,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本部门的主体责任人 , 不仅负责按照公司要求执行关于“预防工作”的各项指示,而且积极主动的做好本部 门的“预防工作”。并对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最终结果负主要领导责任,工作开展的 好与坏将与个人考核挂钩。 二、各部门“预防工作”指标任务 截止到 12 月 4 日,公司总编制人数共计 216 人,目前在职人数 196 人,占总编制的 90.74%。根据公司发展情况,要求各部门要做好员工离职及请长假控制(特别是金工 车间、安装车间、嵌线车间),到放假的最后一天全公司员工离职及请长假控制率需 在 12.76%以内,各部门人员需达到规定的需求量。 具体指标详见下表: 可离职 可离职 离职及请长 离职及请 总人数 目前在岗 各部门人 及请长 及请长 部门/车间 假控制率(人 长假控制 (人) 情况 员需求量 假人数 假比例 数) 率(比例) 总经办 行政办 技术部 品质部 物料课 2 2 100% 2 100% 0 0 27 27 100% 23 85.19% 4 14.81% 6 6 100% 3 50% 3 50% 9 7 77.78% 6 85.71% 1 14.29% 21 21 100% 16 76.19% 5 23.81% 64 59 92.20% 54 91.53% 5 8.47% 安装车间 39 33 84.47% 33 100% 0 0 嵌线车间 48 41 75% 34 82.93% 7 17.07% 216 196 90.74% 171 87.24% 25 12.76% 金工车间 合计 离职及请长假率计算=离职及请长假人数÷目前在职人数×100% 三、员工离职及请长假预警机制 1 .人员摸底工作,各部门就员工家庭情况、个人情况、思想动向、情绪变化、工作 状况进行摸底。一有情况,并以部门/车间为单位,及时上报行政办,行政办根据实际 需要报至总经办; 2 .由行政办或总经办根据情况,配合各部门采取各项留人措施,在员工提出离职申 请及请长假前进行展开挽留工作,引导员工正确考虑企业的积极因素,第一时间了解 员工离职及请长假原因并介入; 3 .在完成挽留工作的同时,倾听员工对公司的意见,尤其是关于员工离职及请长假 的原因,通过对这些信息的收集和了解,找到员工的心理突破点。 四、工作开展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根据人员离职的原因,要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基本政策是“威逼利诱”,既要给出 甜头和相关福利,又要附着强硬措施和态度,即所谓的土匪政策和规章制度,做到软 硬兼施,这样可能达到预期效果。其实年底要挽留住员工晚归,在给予员工利益上要 占很大比例,现公司提出几项措施来降低人员离职及请长假率: 1. 福利待遇 对于员工来讲,待遇是一种很现实的东西,不过也不能为挽留住员工晚 归,而向员工 支付高于行业待遇太多的待遇。关于待遇方面我个人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方案。 第一 按公司规定的放假日期回家的,其最后一个星期的薪酬,按其平日工资的 1.5 倍 计算或给予相应补贴(具体补贴款额待定)。请长假及将要离职的员工不享受此福利; 第二 按公司规定的放假日期回或归的,报销往返全程车票。请长假及将要离职的员工 不享受此福利; 第三 为解决员工买票难及耗时等后顾之忧,对于按公司规定的放假日期回家的,公司 可以帮忙订票/买票(至于票款是公司暂付还是由员工自己垫付有待商讨)。请长假及 将要离职的员工不享受此福利; 第四 按公司规定的放假日期回家的,享受公司提供的聚餐。请长假及将要离职的员工 不享受此福利; 第五 公司将拿出 25 万元作为员工的年终奖,根据员工在本年度对公司所作出的“贡 献与价值度”,分别给予 500-30000 元不等的奖金。请长假及将要离职的员工不享受 此福利。 2. 制度方面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企业有企业的规章制度。根据我过法律法规及《公司法》规定 “为了规范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 职工应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的管理”。我公司对员工的离职及请长假作出 了明文规定。 第一 根据我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二点第四款规定“每年 11 月底至放 春节前,公司不再受理员工的辞职申请”,则按自动离职办理,拖延或不给予结算工 资; 第二 根据我公司《员工手册》第十一章第二款第七八条规定“请假在 7 天以上的,应 提前 10 天写申请,并经各自所属逐级部门的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则按公司相 关制度执行。 3. 感情方面 员工作为人,而人都是感情的动物,应对员工进行感情投资,老板或副总 /各部门经理 主动亲自找员工谈心,并且问寒问暖,这样员工可能会心存感激或有被重视的感觉, 实际上公司并没有多付出什么,而收获的往往是员工的心和忠诚。 4. 加强管理。 各部门经理应带好头,起示范作用,树起榜样,不得宣传消极言论,以免在人群中扩 散,同时要稳住本部门人员。有些不涉及生产经营直接创造利益的部门,工作是比较 清闲的,这些部门一定要加强管理,塑造一种紧张工作氛围和风气,以、以免影响其 他部门人员。 5. 企业文化建设 年底挽留员工晚归,其实企业文化建设也是一个重要方面,可以通过举办各种活动来 消除和“干扰”员工思家或早归的情绪。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很多负面舆论。对此, 我个人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第一 周日放假时可以组织一些活动,来丰富员工业余生活(据我了解,很大一部分员 工早归,为的就是聚在一起玩耍),把几个有着共同爱好的人员组织起来,比如说弄 个篮球赛、羽毛球赛、兵兵球赛、台球赛、辩论赛、外出游玩等等,让他们有着和在 家一样的感觉和快乐; 第二 放电影。每晚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在二楼会议室放电影,并且免费对员工开放。据 我调查发现,傍晚时分很多员工很孤独、无聊,不知道干些什么,也有部分员工经常 去他人宿舍聊天或借电脑玩(看电影),久而久之却招来别人的厌烦,如果每晚放一 两场电影,把那些孤单并且无聊的人聚在一起看看电影会有意外的效果; 第三 建议娱乐室。公司有现成的音响、功放、话筒、耳麦、投影仪、银幕、电脑、电 视、网络、飞镖、象棋、军旗等等,可以腾出一间房屋作为员工的娱乐室,充分利用 公司资源,形成 “ktv”模式或其他形式的娱乐场所,每到晚上定时对员工免费开放。 6. 其他方面 除了以上一些相关措施外,还应在某一时期明确公布放假日期,让员工心中有底,并 做好回家日程或其他事宜安排。第二,对于相关岗位也可以实行“分批”回家制,那 些生产经营或本岗位工作不忙而自愿提前走的可以先行,那些生产经营工作忙的岗位 或本地人、管理人员最后走(进行扫尾工作) 备注:此文件一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各部门/车间必须严格执行,不得借故任何理由避 之;凡敷衍了事,讲条件者,取消 12 月份全部考核;凡拖延执行或不执行者取消 12 月和 1 月份两月的全部考核,并作为年终奖的参数 。 编制: 审核: 批准: 行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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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用“互联网+”思维管理员工的离职?

企业如何用“互联网+”思维管理员工的离职?

企业如何用“互联网+”思维管理员工的离职? “互联网+”时代为被管理大师德鲁克喻为“游牧一族”的关键和核心员 工,提供了更大的施展才华的空间和舞台。而“忠贞于自己的事业甚于自己的 组织”的他们,也更容易在今天市场摩擦成本锐减的时代,跳槽到更有利于自 我发展的舞台。 例如,在谷歌,工作十多年的艾若拉(Nikesh Arora)2014 年加盟了日本软 银 集 团 , 担 任 副 董 事 长 ; 最 近 效 力 13 年 负 责 知 识 项 目 的 高 级 副 总 裁 尤 斯 (AlanEustace)也已离职,将重新从事自己喜欢的事业。 但是核心员工掌握着公司的重要职务和公司发展所需的技能和能力,从近 期看,这些人员离职会导致项目脱节或延迟,导致人力管理成本增加,影响人 心稳定;而长远看,企业可能会失去人才优势,影响公司文化建设,甚至可能迷 失发展方向。 总之,如何与“互联网+”思维接轨,将离职核心员工由“负资产”转变 成企业“跨界资源”,甚至无边界的“战略性协作资产”,是当前企业人力资 源管理面临的新挑战和变革机遇。 离职将成为资源优化的新常态 1.“互+”提供彰显自我的舞台 所谓“互联网+”,直观的理解是任何行业加上互联网就是新市场,任何 企业加上互联网就是新生命,但“+”不是简单地相加,它是企业生存的环境, 是系统生态的一部分,是基于互联网和通信技术不断地改变人们的生活环境和 方式。任何“互联网+”企业的出现都会展现出新的生机和面貌。淘宝、余额 宝、无人飞机、智能汽车等都是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深度融合。 “互联网+”在塑造和改造了商业型态的同时,也改变了个体的思维和行 为方式,提供了更多个体机会和舞台,能够帮助个体独立自主地选择自己的命 运,用自己的专长,用自己责任去自由发挥,从而获得个人的身份和尊严,以 及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 “众筹”的出现,就是个体依靠互联网,聚少成多,汇聚力量做成个体不 能做的事情,如众筹一起去看世界杯,一起做慈善,甚至一起开公司,同样, 阿里巴巴帮助无数人实现了创业梦。 但是互联网在提供更多舞台和选择的同时,本身所具有的“短平快”特征, 催生了“粉丝经济”。个体选择和定位的变动性,就像追求某个明星的粉丝, 在不同时期,追星的对象可能不同。核心员工选择自己的东家就像选择追星对 象,随着环境变化,可能不断改变。 2.追求工作价值是“互+”时代的行动密码 企业核心员工是优秀群体的代表,这群人工作动机强烈,对工作的期望超 越了经济报酬,认为工作不仅仅是为了生存。就如日本著名企业家稻山嘉宽所 说,工作的最大报酬就是工作本身。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在该群体人们身上已 经破产。 马斯洛认为,人的需求有五个层次,从最低到最高,首先要满足生理需要 才能追求安全、社交、尊重的需要,进而才能实现自我价值。而核心员工是德 鲁克口中的“游牧一族”,自主性强,忠于自己的事业,追求工作价值,期望 完成比自我更大的目标,即在完成自我实现的基础上,到达马斯洛需求理论的 第六层——自我超越需求。 在“互+”时代背景下,他们看到了更多的机会,更大的舞台,离职对他 们而言是忠于内心、忠于自己的表现,因此,可以预期核心员工离职将成为新 常态。 3.离职将成为资源优化配置的新常态 核心员工的离职对任何企业都有杀伤力,核心员工包括中高层和核心技术 持有者,其一旦离职带走的不仅是客户、渠道,更重要的是可能带走了组织的 核心技术,进而伤害组织品牌与文化形象。 员工离职可能引发一系列的蝴蝶效应,相关研究表明,一名员工离职可能 导致 3-5 名员工计划离职,而 3 名员工离职,其后三个月会有 5-10%的员工离 职,会给组织形成大量的人员置换成本。 另一方面,合理的员工离职对于企业来说,犹如换血一样,有利于企业生 命的健康持续。对整个行业而言,核心员工离职是资源配置的方式,合理的员 工离职是市场运作的结果,同时有利于实现资源的优化和合理利用,让合适的 人员配置到合适的岗位和企业环境,以至于形成行业整体良性生态系统,因此, 在“互联网+”时代离职将成为资源配置的新常态。 “互联网+”时代的离职管理变革 “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的环境下,面对核心员工的离职,企业如何顺应离职的这种新常态 ?离职管理该 如何进行?企业管理需要变革,需要做好超前部署。在新时代下,与“互联网 +”思维接轨,尽量留住核心员工,若留不住,就礼遇他们,让离职核心员工 成为跨界的协作伙伴。 1.微平台——建立动态跟踪信息系统 大数据已经为管理离职员工提供了技术平台,企业可以延伸人力资源管理 触角,跟踪离职员工的职业发展,不仅可以随时把握技术变迁动态,了解竞争 对手情况,拉近离职员工距离,维系情感,掌握动向,让他们成为组织的无边 界成员,也为后续吸引人才回流创造条件。 谷歌推出了离职员工网站 Google Alumni 。世界著名的管理咨询公司 Bain 建有专门数据库,负责跟踪离职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状况,甚至包括结婚 生子之类的细节。 麦肯锡咨询公司有一本著名的“麦肯锡校友录”,即离职员工的花名册, 他们将员工离职视为“毕业离校”,离职的 CEO、高级管理人员、教授和政治 家等毕业生被视为其潜在客户和资源。麦肯锡一直投巨资用于培育其遍布各行 业的“毕业生网络”,事实证明,这一独特的投资为公司带来巨大的回报。 另外,搭乘微信红利,建立离职员工微信公众账号和组织 App 的契合平台, 让离职人员能够互动交流,同时嵌入组织的愿景和文化,以及人才管理等信息, 让核心人员感觉不曾离开,满足离职员工潜在需求,实现无边界管理,构建企 业的离职员工微信生态圈。例如,锦江之星快捷酒店在利用微信和 App 的契合 后,将用户的使用率和回头率提高了数十倍。 2.去边界——创设员工回流绿色通道 兼容离职员工,需要调整人力资源系统。从招聘、培训到晋升发展,让离 职员工沿着宽敞的绿色通道回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和职位可在原有基 础上一如既往,保留工龄,保留职位及福利薪资。 摩托罗拉为了吸引核心人员回流,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回聘“制度。公司 规定:假如离职员工在 6 个月之内被重新聘用,以前服务年限将累计计算,并 且免去试用期;如果超过 6 个月,仅按照以前服务年限提供奖励,试用期按照新 员工执行。 创设回流通道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安排离职员工正式面试。不论他之前与公司老同事的关系如何,属 于哪个层次的人才,正式的面试至关重要。在让员工感受到公司宽容的同时, 也要让他们意识到回流的严肃性与公正性。程序的公正性是员工回流的基础, 也让组织找出之前的差错在哪里,以史为鉴。 第二,了解离职员工回流原因。确认其是否真正认同组织现有的价值观, 考虑其稳定性问题,以免旧习重演。员工回流有可能是“这山望着那山高”, 与新公司比较后发现还是原公司好。还有两种情况,一是原公司的工资好,二 是可以实现人生目标。如果员工回流的出发点是前者,那么恐怕难以回归,因 为物质化的人,有一天还是会被市场化带走。了解员工回流动机是回流的前提。 第三,询问离职员工回归期望。回归时是抱着怎么样的期待,期望在公司 未来能做什么,让员工清晰地描绘出回归后的计划和蓝图。如谷歌曾有一位高 级研究员 2010 年离职去腾讯当副总裁,不到两年后又回到了谷歌,并被任命 为中国总工程师。如果员工回流是想在公司未来的发展中接受更多的挑战,为 什么不让他们回流。目标管理是员工回流的保证。 3.柔性化——塑造和谐宽恕文化氛围 心理框架理论(Psychological Frame theory)认为,等量的损失比收益对 个体的影响更大。对于组织而言,情况亦是如此。失去一名好的员工,比得到 一名好的员工更让组织无措。 对于核心员工而言,每一段经历、每一段付出都蕴含着深深的价值体验, 所谓“爱之切、恨之深”,并不代表员工对企业恨之入骨,只代表员工在曾经 的经历中,有过不愉悦的体验,这种不愉悦可能因感受到不公平导致 (心理禀赋 理论)。对组织情感越深,对在公司曾经的体验越刻骨铭心,这种不公平感可能 会为员工带来“怨恨”。 因此,组织要深刻把握员工的这种情感诉求,检视公司失误,抛弃传统的 漠视员工和敌对员工的做法,排除 “好马不吃回头草”、“嫁出去的女儿,泼 出去的水”等认知偏差,“人走不能茶凉”,战胜自我。正如东汉末年诸葛亮 对孟获“七擒七纵”,企业需要此种开阔的心胸、包容的精神,尊重人性,塑 造宽恕的文化氛围。 宽恕包容的文化氛围能让员工更专注于工作,获得幸福情感。正如心理学 家契克森米哈伊所述,让员工完全沉浸于体验本身,即完全专注地做一件事情, 获得心流(Flow)体验,这时候体验本身就是最好的奖励和动机,即“现在的快 乐就是未来的成果”。 唯有超前布局,才能决胜千里。在“互联网 +”时代,核心员工离职已成 为资源优化的新常态,企业应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改造现有人力资源 管理体系,用事业和发展留住核心员工。即使留不住核心员工,也应用发展的 心态礼遇之,通过建立人才(及其附着的技术)动态跟踪系统,密切关注其发展, 将他们纳入本企业跨界的“战略协作伙伴”或无边界的“战略性协作资产”, 使得离职管理不再是人力资源管理的“负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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