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的 34 种形式与经济补偿计算对照表

员工离职的 34 种形式与经济补偿计算对照表

员工离职的 34 种形式与经济补偿计算对照表 离职形式 大类 协商一致 经济补偿 计算规则 补偿成本核算 中类 小类 劳动者提出 协商一致 从约定(有或无) 参照:月工资*工龄 企业提出 协商一致 有 参照:月工资*工龄 从约定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纪 过错性解雇 造成重大损害 0 无 双重劳动关系 合同无效 企业单方 解除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期满不能恢复工作 无过错性解雇 *二次不胜任 客观情况重大变化 劳动合同 有/代通金/前 30 天通知 不分段 月平均工资*司龄+上月工资 依破产法重整 经济性裁员 经营严重困难 技术革新转产等 有 月平均工资*司龄 双倍 月平均工资*司龄*2 倍 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违法解除 员工单方 解除 劳动合同 员工辞职 因企业违法行为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辞职 无 提前 30 天辞职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不足 未足额及时支付报酬 *规章违法损害权益 有 0元 *分段 其余不分段 月平均工资*司龄 *合同无效 强迫劳动 *未依法缴纳社保 *单位违反强制性规定[条例] 劳动者原因 劳动合同 终止 事实劳动 关系终止 非劳动者原因 企业单方终止 享受养老保险 合同期满 有/无 分段 2008 年 1 月 1 日后司龄*月工资 破产 有 不分段 司龄*月工资 关闭、撤销、解散 有 不分段 司龄*月工资 一个月内员工拒签 无 0元 一个月后员工拒签 有 月平均工资*司龄 无理由终止 员工单方终止 分段计算适用于 条件 1、08 年前后算法不一致 条件 2、合法的解除形式; 0 无 死亡失踪 员工单方终止 有 不分段 月平均工资*司龄 计算无合同期间补偿 无合同期间司龄*月工资 无 0元 注 1:以上所列 34 种关于分段计算规则仅适用于补偿基数无封顶,补偿年限无封顶的情形。 注 2:关于应发与实发是否适用分段计算,大部分法院仍以实发合并计算为准。 注 3:关于不足一年是否分段计算问题,《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不满 6 个月的无经济补偿,劳动部《经济补偿 办法》规定不满一年按一年的标准计算,此种情形是否适用分段,有待司法实践确认。 注 4:关于员工不胜任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的情形,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无经济补偿,劳动部《经济补偿办 法》规定有经济补偿,此种情形是否适用分段,有待司法实践确认。 1、补偿基数封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分段计算; 2、08 年以前符合 12 个月的年限封顶的,分段计算; 3、08 年以前无经济补偿,08 年以后有补偿的,分段计算; 4、违法解除,补偿年限不封顶,三倍封顶有追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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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率计算公式与分析方法

离职率计算公式与分析方法

离职率计算与分析方法 人力资源离职率的定义 所谓离职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员工离职的数量占“员工”的比率,这个也可以理 解为在一定时期内,每 100 个员工中有几个员工离职。 离职率的计算方法 常见的几种错误的离职率计算方法 在众多的资料中,离职率的算法大多是以某一单位时间的离职人数与正式职工平均 人数之比来表示,而正式职工平均人数又为单位时间期初人数与期末人数的平均值。但 是,根据上面的离职率定义,不管如何,离职率不应超过 100%,如果按上述这种算法来 算,很有可能就超过 100%。 请看下面的例子(注:本词条中所有相关数据都基于下面所假设的某公司的数据): 现假设某公司一年的前六个月中每个月的期初人数、期末人数、录用人数、离职人数如下 表所示: 人数/月度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合计 期初人数 50 18 33 47 55 52 - 录用人数 3 35 20 13 0 3 74 离职人数 35 20 6 5 3 1 70 期末人数 18 33 47 55 52 54 - 1、将分母定义为期初数量和期末数量的平均,那么一月份的离职率为: 离职率=35/〔(50+18)/2〕×100%=103% 用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离职率有可能大于或等于 100%,所以这种算法是错误的; 2、将分母定义为期初数量,那么二月份的离职率为: 离职率=20/18×100%=111% 这个结果可以解释为离职的人数为月初总人数的 1.11 倍,但如果用每 100 人中有 111 个人离职来解释该公司二月份的离职率显得有些牵强,所以这种算法也是错误的; 3、同样的道理,若将分母定义为期末数量,也会出现离职率超过 100%的现象。如 一月份的离职率: 离职率=35/18×100%=194% 4、在计算半年或一年的离职率时,很多人力资源经理喜欢以各个月的离职率来平 均计算: 上半年离职率=(66%+37%+11%+8%+5%+2%)/6=22% 很多人力资源经理之所以喜欢这种方法,因为它所显示的结果更为“漂亮”,然而 这种方法科学吗?我们从两方面来分析: 一、从离职率的含义来看,离职率所代表的是每百名员工中有多少人离职,如果以 各月的离职率平均来表示则无法显示离职率所代表的意义。以该公司为例,用各月平均 计算出的 22%离职率代表该公司上半年的离职率,也即是在半年中每 100 个员工中只 有 22 个员工离职,而我们知道在该公司上半年其员工的离职人数达 70 人,是上半年起 初 50 人的 1.4 倍,因此可以明显感到 22%的离职率有失偏颇。 二、若以各月平均值计算离职率将使得离职率的大小受员工离职时间的影响。如以 上所示的这家公司,若将该公司一月份的离职人数和二月份的离职人数互换,即一月份 为 20 人,二月份为 35 人,每月入职的人数不变,按以上方法计算可以得到一月份的离 职率为 38%,二月份为 51%,上半年离职率平均为 19%,比 22%还低 3 个百分点。我 们知道离职率反映的某一时间企业的人员流动情况,它应该是人员流动的静态的反映, 它应和员工是否离职有关,而与离职的时间无关。 综上所述以上四种方法计算离职率并不科学。 正确的离职率计算方法 1、离职率计算方法: 将分母定义为本月累计在册人数,所谓的累计在册人数是指本月曾经在册的员工的 总数,它等于月初员工数量加上本月新进员工数量,也等于月末员工数量与本月离职人 员数量之和。我们以一、二月份的情况计算离职率: a)一月份离职率=35/(50+3)×100%=35/(35+18)×100%=66% b)二月份离职率=20/(18+35)×100%=20/(20+33)×100%=37% 因为离职率的分母为期末在职员工数量加上本期离职人数之和,它一定大于或等于 本期的离职人数,故所计算的离职率总是小于或等于 100%,不可能出现离职率大于 100%的现象。 2、半年或一年的离职率计算方法: 以离职率等于某一时期的离职人数比上该时期的累积在册人数计算,则该公司上半 年的离职率为: 上半年离职率=70/(50+74)×100%=70/(54+70)×100%=56% 通过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发现,在计算离职率时如果能将分子定义为在某一时期 内的离职人数,分母定义为该时期的累积在册人数,即该时期内的在职员工最多时的数 量(离职率=离职人数/累计在册人数×100%),这样求出的离职率将更为科学。一方 面应用这样的方法可以使得人们更加容易理解离职率的含义,另一方面,不论员工什么 时候辞职,都可以在离职率上反映出来。 三维离职率计算与分析法 离职率计算与分析的目的 通常来说,离职率是企业用以衡量企业内部人力资源流动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通 过对离职率的考察,可以了解企业对员工的吸引和满意情况。离职率过高,一般表明企 业的员工情绪较为波动、劳资关系存在较严重的矛盾,企业的凝聚力下降,它可导致人 力资源成本增加(含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组织的效率下降。但并不是说员工的离职 率越低越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一定的员工流动,可以使企业利用优胜劣汰的人才竞 争制度,保持企业的活力和创新意识。大部分人力资源经理算离职率,仅仅是看一个数 字,的确,我们算出了离职率,又能如何呢?一个数字而已,最多认为这个数字过高, 要改进某些东西,这个数字适中,认为做的还不错!那么,要改进某些东西,具体要改 进哪些呢?我们如何能通过离职率看出那些方面要进行改进呢? 人力资源工作者应该是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而不是仅仅做个统计报表给领导看了 好看,我们计算离职率,不应该仅仅满足于一个表面数字,更需要从数字中发现问题! 基于这个要求,我们就需要对离职进行分析! 三维离职率计算与分析法定义 三维离职率计算与分析法是由戚文轩(网名火火寒心)在多年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 中总结出来的一套基于企业员工分类,进行多维度的离职率计算与分析法。所谓三维离 职率就是指企业的综合离职率、新员工离职率、老员工离职率。该方法通过针对企业员工 性质分类,对离职情况进行多维度分析,找出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不足,从而可以 针对性的进行改进。 综合离职率 综合离职率是指指在一定时期内,员工离职的数量占“员工”的比率,也就是我们 传统所说的离职率。 综合离职率计算公式: 综合离职率=[当期离职总人数/(期初人数+当期新进总人数)]×100% 新员工离职率 所谓新员工,通常是指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下,甚至半年以下的员工(有的企业把工 作不满两年的员工定为新员工,这个可由各个企业实际情况来界定)。 新员工离职率=(当期新员工离职人数/当期新进总人数)×100% 老员工离职率 所谓老员工,通常是指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有的企业认为工作满两年及以 上的员工才算为老员工,这个可根据各个企业实际情况来界定)。 老员工离职率=(当期离职老员工人数/期初人数)×100% 注:老员工的定义可由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我定义,可以定义为工作满一年的为 老员工,也可以定义为工作满二年或以上的为老员工,但是老员工的定义必须和新员工 的定义想对应,比如老员工定义在本公司工作为满一年的,那么新员工就必须定义为在 本公司工作未满一年的。 三维离职率分析 通过计算综合离职率、新员工离职率、老员工离职率并将三组数据进行对比,根据 新老员工离职原因的差异化,进行分析,找出企业目前导致员工离职的主要原因,并进 行改进完善。 新员工大多对企业状况不是很了解,有一定的新鲜感和激情,但也存在着适应过程, 我们通常说,有希望才有失望,对于新员工的离职来说,主要有这么几种因素:薪资达 不到预期、与新领导相处不和、自我实现与预期不符合,企业文化无法适应等等,新员 工离职的原因,除了企业本身的环境因素外,大多是招聘的原因,因为招聘的时候,企 业并没有看准人,所以使得新员工的预期与企业实际情况相差很大,导致新员工离职。 老员工,已经对企业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认识,通过一年的工作,上级也对这些员工 有了一定的了解,员工本身已经失去了当初进企业的新鲜感,更多表现出来的是老员工 的成熟与稳重,因为他们对企业的特点,制度,发展状况等各个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认 识,这些员工的离职原因,就企业方面而言,通常有如下几种因素:没有晋升机会、对 企业发展前景失望、自我实现得不到满足、学习不到新的知识、与领导不和难以忍受或领 导变动、薪资待遇增长不能满足个人需求增长、企业单方面主动提出解除合同。 一个公司员工离职,如果是老员工多,说明公司的体制存在严重的问题,需要改善, 我们再结合以往各个员工离职面谈的结果,以及离职原因的调查,各种员工动态的关注, 可以准确的查找到企业在制度、文化、人力资源体系、管理模式等各种能影响到老员工离 职方面因素,从而加以针对性的改革改善;如果是新员工离职的多,说明公司的招聘存 在严重的问题,并没有找到适合企业发展的员工,企业可以通过分析各种招聘流程与环 节以及招聘人员本身的工作方式,还有企业对新员工的各种文化、工作氛围等因素,针 对性的去改善招聘方式方法,改善新进员工对企业的认同与融合度! 三维离职率计算与分析的适用情况 因为离职率是一个相对宏观的指标,根据“改进工作”原则,计算离职率是为了考 察并反映人力资源部在工作上的缺失以及公司存在的问题,而某一个月的离职率并不能 良好的反映企业存在的问题及人力资源部工作的缺失,某一个月的离职率往往是用来进 行多月对比的,比如把本公司 1 到 12 月的每个月的离职率列出来,从而找出本企业人 才流动在市场中的规律,以方便企业更好的规划招聘工作来应对人才流动高峰周期。 所以三维离职率计算与分析法应当用在本企业人力资源规划分析中,发现问题,从 而指导本企业的人力资源工作规划,也就是说,三维离职率计算法运用的周期一般在一 年或以上,这样更有利于企业查找自身问题!而企业在做每个月的离职率的时候,只需 要运用综合离职率的公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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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聘辞聘制度

公司解聘辞聘制度

解聘辞聘制度 根据劳动法及市局有关规定现对本单位解聘辞聘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连续旷工超过 10 个工作日或者 1 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20 日的; (二)未经本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三)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 的; (四)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聘用单位 也同意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二、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 当 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解聘的受聘人员: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滿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 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 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 次考核未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 三、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解除聘用合同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为 1 至 4 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也结论的; (六)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 一) 在试用期内的 ;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录用或者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 ( 四)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 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 6 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胜合同仍未能与聘用 单 位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后解除聘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补偿在聘用合同中有 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补偿,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 用原所在聘用单位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受聘人员与本单位的聘用关系解除后应及时办理手续,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 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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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离职与辞退管理规定

有关离职与辞退管理规定

有关离职与辞退管理规定 一、目的 加强员工离职与辞退管理,规范人力资源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离职或辞退人员。 三、职责 企管部:负责离职或辞退人员的手续办理。 各部门:负责离职或辞退人员的工作交接、申报和监督工作。 总经办:负责中层以上员工离职与辞退的审批。 四、具体规定 1、离职与辞退、自动离职规定 1.1、员工试用期 (一线操作工试用期为 15 天、二线人员试用期为 1 到 3 个月) 内离职需提前 7 天以书面报告形式,经部门/车间主管批准后向企管部递 交辞职报告, 离职申请到期后至企管部领取《员工离厂手续清单》,至相应部门 会签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 1.2、普通员工试用期满后离职,需提前 30 天以书面报告形式,经部门/车 间 主管批准后向企管部递交辞职报告, 离职申请到期后至企管部领取《员工离 厂手 续清单》,到相应部门会签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 1.3、基层管理人员(如班组长、调整工、后勤主管等)及基层骨干人员(如 工艺员、计划员、储备干部、理化分析员、无损检测员、来料检验员、设备管理 员、基建管理员、淬火操作员、计量管理员、跟单员、业务助理、采购员、薪资 核算员、仓库主管)辞职,需提前 2 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经营运总监批准后向 企管部递交辞职报告,交接清楚所有工作并培养好该岗位接班人后方可办理辞 职 手续。 1.4、科级主管或享受科级主管待遇人员、 ERP 管理员辞职 ,须提前 3 个 月 以书面报告形式,经总经理批准后向企管部递交辞职报告,交接清楚所有工 作并 培养好该岗位接班人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1.5、部级主管或享受部级主管待遇人员、业务员及公司特聘人员辞职,须 提前 6 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经总经理批准后向企管部递交辞职报告,交接清 楚 所有工作并培养好该岗位接班人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1.6、副总级主管或享受副总级主管待遇人员辞职,须提前 8 个月以书面报 告形式,经总经理批准后向企管部递交辞职报告,交接清楚所有工作并培养好该 岗位接班人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1.7、总经理辞职,须提前 12 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经董事会批准后向企 管 部递交辞职报告,交接清楚所有工作并培养好接班人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1.8、连续旷工三天的员工,各部门、车间应在第四天上报(写明自动离职 原因,如未及时上报,对科级主管罚款 100 员,部级主管罚款 50 元)企管部, 按自动离职处理,暂停发放该员工薪资。 1.9、所有员工离职申请到期后至企管部领取《员工离厂手续清单》,到相 应 部门会签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如出现擅自离职情况,公司将暂停发放该员 工的 所有薪资。擅自离职或自动离职后又回来补办离职手续的,按员工承诺书 规定进 行处理。 1.10、员工休工伤(未骨折)假期间,超过医院证明有效期限不上班者按旷 工论处。受伤比较严重痊愈后需工伤鉴定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1.12、各部门、车间没有直接辞退员工权,如员工表现差或不能满足岗位要 求,需提前一个月向企管部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据,企管部收到书面材料后, 须调查报告所述情况的真实性,如情况属实,企管部按规定处理;否则退还申请 部门/车间,若部门/车间处理不当造成劳资纠纷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部门/车间主 管承担。 1.13、公司辞退员工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辞退员工本人。 2、考核薪资发放 如员工未按照公司规定离职的,则取消其各项补贴、津贴及绩效工资。 3、免责说明 员工自辞职、辞退之日起,即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今后凡已离职员工引起 的纠纷和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该人员承担。如离职人员故意损害或利用 公司名义做有危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追究民事及法律责任。 五、参考文件 《有关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六、附件 《员工离厂手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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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制度(附完整表格)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附完整表格)

1.0 目的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 制度。 2.0 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若有特例,须由 总经理签字认可。 3.0 内容 3.1 离职类别与定义 3.1.1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1.1.1 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 3.1.1.2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 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劳动雇 佣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B、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 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C、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D、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E、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 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F、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 G、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满足工作 需求者。 H、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3 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 利益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予以开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开除员工: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 损害的。 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 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拘留、劳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年度内被处以大过处罚达3次的。 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开除类规定者。 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4 自动离职(自离):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 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并暂时冻 结其工资: 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在1个月内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经劝戒无效者。 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已申请离职但在15个工作日内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 3.1.2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3.1.2.1 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 工续签劳动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行为。 3.1.2.2 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 动合同,并提前30天通知公司的行为。 3.2 辞职程序 3.2.1 辞职申请的提出及辞职手续办理时间 员工申请辞职,首先须填写《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见附表1),经各级 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后,然后再填写《工作移交单》(见附表2),并经各级单 位负责人审批。在每月25日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如遇特殊情况提前离职,需出示 相关有效证据。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在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 作为代通知金。具体所需提前提出时间详见《员工离职类别与要求说明表》(附 录1)。 3.2.2 辞职申请的撤销及其办理时间 拟辞职员工,若需撤销辞职申请,拟辞职员工需填写《工作联络单》(见附 表5),须经单位直属主管和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于人力资源部审核和存档, 在每月15日和30日办理方可有效。否则,按正常辞职程序办理。 3.2.3 辞职申请的审批 3.2.3.1 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就员工提出的辞职申请,需与员工进 行积极的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并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 待遇的可能性 3.2.3.2 经沟通无效,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将员工辞职申请初步审批后, 报于人力资源部审核。 3.2.3.3 综合管理部有责任与辞职员工进行沟通,沟通无效后,由人力资源部 人事文员依据《离职审批权限表》(附录2)报批。 3.2.3.4 《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经最终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并告知 该辞职员工的直属主管批准结果。由其直属主管根据批准结果安排工作交接事 项,并安排该员工于离职日到车间统计员领取《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和综合 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4 辞退程序 3.4.1 辞退申请的提出 3.4.1.1公司辞退员工,原则上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写《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 非员工过失性辞退,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员工。但必要时,须协商解除劳 动关系。 3.4.1.2 在辞退员工时,其直属部门(单位)主管须与被辞退员工面谈,明确 清晰地告知其被辞退原因,并负责解答其与被辞退有关问题,人力资源部可陪 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3.4.2 辞退申请的审批 遵照《离职审批权限表》执行。 3.5 开除程序 3.5.1 开除申请的提出 公司开除员工时,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写《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通知被开 除员工。 3.5.2 开除申请的审批 遵照《离职审批权限表》执行。 3.6 自动离职程序 3.6.1 对于未经预告而自动离职的员工,所属单位须于当天(原则上是三天) 及时填写《工作联络单》,报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 3.6.2 属于员工主动提出自动离职者,须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辞职/辞退联系 表》,经直属单位主管和部门负责人签署后,到人力资源部办妥离职手续后方 可放行出厂。 3.7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3.7.1 属于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部应在合同到期2个月前 将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人员名单提交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 及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并在15天内反馈给人力资 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合同续签事宜,或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辞职/辞退联 系表》,通知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相关离职手续按辞退程序办理。 3.7.2 属于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填写 《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通知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 均需在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相关离职手续按辞职程 序办理。 3.8 离职谈话 3.8.1 员工离职时,该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需与离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 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及核实管控情形; 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代表公司根据其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具体的离开公司日期。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分别保存于公司和员工 档案。 3.8.2 员工离职时,人力资源部应与离职人进行谈话,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了解员工入职以来的工作业绩; 解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3.8.3 工作期间内,离职员工不得拒绝接受公司所要求的会谈,否则将予以处 分。 3.9 离职移交 3.9.1 工作交接:指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资料等移交至 直接上级所指定的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工作交接单》(见附表2)签字确认, 具体内容如下: 3.9.1.1 公司的各项内部文件; 3.9.1.2 经管工作详细说明; 3.9.1.3 《客户信息表》、 《供销关系信息表》(含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其它相 关信息) 3.9.1.4 培训资料原件; 3.9.1.5 公司的技术资料或职位所涉及保管的文件性资料(包括书面文档和电 子文档两类); 3.9.1.6 项目工作情况说明,包括: 项目计划书; 项目实施进度说明; 项目相关技术资料; 其它项目相关情况详细说明。 3.9.1.7 目前工作的进展程度。 3.9.1.8 任职期间的工作记录资料。 3.9.2 事物移交: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物品的移交,并应交接双方签 字确认。 3.9.2.1 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交还人力资源部; 3.9.2.2 公司配置的通讯工具; 3.9.2.3 各类钥匙; 3.9.2.4 借阅的图书资料; 3.9.2.5 各类工具(如维修用品、移动存储、保管工具等)。 3.9.3 款项移交 3.9.3.1 将经手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至财务。 3.9.3.2 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该部门。 3.9.4 以上各项交接均应由交接人、接交人签字确认,并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备 案后方可认定为交接完成。 3.9.5 在离职手续办理中,出现部分文件或资料遗失时,采取以下措施: 3.9.5.1 出现文件遗失,相关部门有备案的,可以拷贝一份。 3.9.5.2 出现文件遗失,其它部门没有备案的,由移交人回忆文件内容,并将 回忆的内容,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审核通过,方可将遗失的文件交接。否则, 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文件遗失无法追回的,后果由个人承担,视文件的重要性, 由部门负责人联合公司高层确定应由移交人承担的经济补偿额度。 3.9.5.3 出现物品、图书遗失,依据物品、图书记录的价格,按本制度规定的赔 偿标准赔偿。无记录价格的物品和图书,按市场现行价格最高价赔偿。 3.9.6 相关部门签字 3.9.6.1 相关部门负责人需要做好本部门与离职员工涉及的工作、物品、文件审 核。 3.9.6.2 办理交接手续时,如遇相关部门负责人不在岗,可由相关部门人员打 电话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获得批准后,方可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定代理人代 签。 3.9.6.3 员工离职交接,涉及各部门相关交接手续,各部门负责人需本着对公 司负责、对个人负责的原则,认真检查与审查离职员工与本部门涉及的工作事 宜;如发现相关部门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出现问题,公司将根据给公司造成 的损失,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加倍赔偿。 3.9.7 离职人员原则上须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并在双方确定的离职日期办理完 交接手续;如离职人员指定代理人代办离职手续,须离职人员出具代办委托书, 在《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和《工作移交单》签有指定代理人的姓名、工号,一 并交至人力资源部,并在确定的离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 3.9.8 离职员工若在未办理或未办完移交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者,公司有权通 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4.0 离职结算 4.0.1 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离 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 4.0.2 结算部门:离职人员的工资、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部和人力资源 部共同进行。 4.0.3 结算项目 4.0.3.1 违约金:因开除、辞退、自动离职和违约性辞职产生的违约金,由人力 资源部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核算: A、《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金; B、其它违约金。 4.0.3.2 赔偿金 A、物品损失赔偿金:1000元以下按物品购入原价赔偿;1000元以上按物品使用 年限折旧后的余额赔偿。 B、培训损失赔偿金:培训费×合同未满月数/合同期限月数,或依相关规定办 理。 4.0.3.3 工资 4.0.3.3.1 属于辞退和开除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 接后,即可结算支付其全部应得薪资。 4.0.3.3.2 属于辞职类别的离职员工,在其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后, 可结算支付其离职当月上月尚未结算的薪资,而离职当月薪资及其它项目金额, 统一于离职后的第一个工资结算日结算支付。若不能亲自结算者,可在办理离 职手续时,填写《工资结算委托书》(见附表3),委托公司在职员工代理结算。 4.0.3.3.3 未办妥离职手续和完成工作交接者,公司有权冻结其工资,直到办 妥各项手续为止。 4.0.3.3.4 代通知金:员工若未按要求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则扣以相应应出勤 工作日的基本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扣代通知金=应提前提出辞职申请日历天数内的工作日数×基本工资4.0.3. 3.5 若员工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后,继而提出要求提前办理离职手续,经部门 (单位)主管与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对于提前日期内所包含的工作日可不 扣相应的代通知金,其应扣代通知金计算公式如下: 应扣代通知金=(应提前提出辞职申请日历天数内的工作日数—允许提前离 职天数内的工作日数)×基本工资 4.0.3.3.6 若员工提前提出辞职申请后,部门主管根据客观情况,主动提出同 意让该员工提前办理离职手续,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即可不扣代通知金。 4.0.3.3.7 离职员工所应扣作代通知金的基本工资天数,由人力资源部在《工 作移交单》相应栏位内明确标注,薪酬专员据此天数在结算时扣除相应基本工 资。 4.0.3.4 项目损失补偿金:项目开发人员违约性离职,其负责的开发任务未能 完成和移交,应付公司项目损失补偿金。 4.0.3.5 公司应付员工的其他款项。 4.0.3.6 员工应付的公司借款、扣款。 4.0.4 如员工应付、扣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 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4.0.5 由人力资源部在离职员工办妥上述相关手续后才能离厂。 4.1 其它事项 4.1.1 在被辞退与开除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根据实际需要,人力资源部要全 程监护办理。 4.1.2 离职人员离厂时间:原则上所有离职员工,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办妥全 部离厂手续,并于当天离厂。特殊情况须在办理手续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 由人力资源部主管根据实际情况批准。 4.2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4.3 本制度自公司批准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 4.4 本制度附件: 项 表单编号 名 称 次 附录 《员工离职类别与要求说明表》 —— 1 附录 《员工离职审批权限表》 —— 2 附表 《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 Q/NKF1006 1 附表 《工作移交单》 AM51 2 附表 《工资结算委托书》 AM01 3 附表 《员工离职出厂通知单》 AM50 4 附表 《工作联络单》 5 附表 《员工离职谈话记录表》 6 版 本 保 存 期 限 —— —— —— —— A08 一个日历年 A01 一个日历年 A02 6个月 A01 一个日历年 6个月 6个月 拟制:综合管理部 版次:08第一版 总经理: 日期: 工会审议: 日期: 批准: 日期: 员 工 离 职 类 别 与 要 求 说 明 表 离 职 类 型 提 出 方 离 非因公司原因解除 辞职 辞退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员工单方面提出解除 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 因公司原因解除 非因员工原因解除 因员工原因解除 职 原 因 员工因个人因素辞职 在试用期内 劳动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劳动法规规定的相关情形 应提前通知时间 (日历天数) 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 因员工过失解除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经批准的办理日期 天 30天 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情节严重 开除 办理离职手续时间 30天 试用期间不符要求或法规规定的相关情形 营私舞弊、失职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通知 形式 随时 弄虚作假、欺瞒公司的 填 写 《 员 工 离 职 通 知 书 》 随时 公司制度或相关法规规定的情形 协议离职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双方均可提出经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并签署解除协议 随时 协定日期 自动离职 员工单方面提出解除 员工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 随时 随 时 劳动合同到期前,任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日 前30天以上 合同到期日次日 终止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前, 任何一方提出 员工离职审批权限表 离职类别 辞职 辞退 职位等级 单位主管 部门主管 人力资源部主管 管理部经理 1等 初审 复审 复审 终审 2-3等 初审 复审 复审 终审 4等及以上 初审 复审 复审 复审 1-3等 初审 复审 复审 终审 4等及以上 初审 复审 复审 复审 1-3等 初审 复审 复审 终审 4等及以上 初审 复审 复审 复审 1-3等 初审 复审 复审 终审 4等及以上 初审 复审 复审 终审 1-3等 初审 复审 复审 终审 4等及以上 初审 复审 复审 终审 总经理 终审 终审 开除 终审 自动离职 合同期满 不再续签 员工辞职/辞退联系表 种类:A、辞职 姓 名 B、辞退 工 号 Q/NKF1006 填表日期: 年 部门(车 间) 07 月 主要原因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https://www.hrtop.com 专业的 HR 学习平台 日 主管人员意见 (准否离职、工 作移交情况) 年 人力资源部终审 意见(服装、违 约金、保险及福 利情况) 月 年 月 日 日 以上各栏都经有关人员签字后,请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注:1、此表有辞职/辞退人员送到有关部门审查,签字; 2、财务部只能凭此表,且审查无误后才能结算工资。 注:此表单共两联。一联人事(白),二联部门/车间(黄) 宁波凯峰电器有限公司 工作移交单 工号: 日 姓名 填表日期: 入职时间 移交原因 现 工 作 部 门 查) 年 月 部 门 ( 车 间) 日 ( 核 住宿 □辞职 □辞退 移交事项 经管文件资料 工作间、桌、钥匙 经管工器具 图纸、工艺标准 技术资料(含口令) 其他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https://www.hrtop.com 年 岗位 □是 □否 房号 □开除 □工作异动 □其他 接交人 直属主管签认 上级主管签认 专业的 HR 学习平台 月 财 务 部 门 综 合 管 理 部 有无未了结事项 有无往来账款 个人借款 应扣款 其他事宜 工作服 停车牌交还 办公用品 钥匙(宿舍、办公 室) 保险终止月份 员工手册 IC 卡厂证交还 当月出勤日数 有否经管公司资料 本人申明按公司规定 移交清结,今后愿承 担移交不清责任! 签名: 总裁办: 其他 1、在移交内容较多时可另附明细清单; 2、辞职人员凭已批准之辞职申请单连同此单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3、辞退/开除人员凭公司办开具之辞退通知单后持此单办理移交手续; 4、移交不清者公司不予结算工资及办理其他相关人事手续; 5、接交人有权向已叫人和直属主管提出移交相关事项; 6、车间主任以上职别人员移交单须总裁办签认。 注:此表单共两联,一联人事;二联财务。 工 资 结 算 委 托 书 本人因离职,特将 部(车间)的员工 全部现金结算 户 年 月的 □ 工资 □ 社保退保费委托 (工号: )代理结算。结算方式:□ □ 将工资汇入以下账号: 名: 开户行: 账 号: 此据!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日期: 日 期: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https://www.hrtop.com 专业的 HR 学习平台 说明: 1、社保退保费只能以现金结算。结算时间以退保费到公司帐户为准。 2、账号必须是委托人用本人姓名在慈溪市中信银行所开设的账号。 3、账号资料应填写工整清晰。使用账号结算者须提供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否则后果自负。 AM01 版本:A02 保存期限:6 个月 员工离职出厂通知单 人 力 资 源 部 行 政 总 务 行政总务科: 兹有员工 (工号: )因□辞职□辞退□开除□合同期满 □自 动离职已办妥相关离职手续,请办理用餐与住宿清退手续。 办理人: □未登记住宿 □已收回房间钥匙 □行李已清理出房间 其 它: □未在公司用餐 □已退餐 离 职 员 工 □已注销床位 大门值班保安: 该员工已办妥宿舍清退手续,要求于 月 日 时 分前出厂,请核查放行。 办理人: 科 大 门 值 班 保 安 日期: 日期: 携带出厂行李物品核查无误,予以放行。 该员工离厂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值班保安签名: 本人以于上述离厂时间正式离厂。 签名: 注:此单待离职员工签署后于次日(工作日)上午交回人力资源部。 AM50 版本:A01 保存期限:1年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https://www.hrtop.com 专业的 HR 学习平台 第 一 联 人 为 资 源 部 员工离职出厂通知单 人 力 资 源 部 行 政 总 务 科 大 门 值 班 保 安 离 职 员 工 行政总务科: 兹有员工 (工号: )因□辞职□辞退□开除□合同期满□自动 离职已办妥相关离职手续,请办理用餐与住宿清退手续。 办理人: □未登记住宿 □已收回房间钥匙 □行李已清理出房间 其 它: □未在公司用餐 □已退餐 日期: □已注销床位 大门值班保安: 该员工已办妥宿舍清退手续,要求于 月 日 时 分前出厂,请核查放行。 办理人: 日期: 携带出厂行李物品核查无误,予以放行。 该员工离厂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值班保安签名: 本人以于上述离厂时间正式离厂。 签名: 注:此单待离职员工签署后于次日(工作日)上午交回行政总务科。 AM50 版本:A01 保存期限:1年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https://www.hrtop.com 专业的 HR 学习平台 第 二 联 行 政 总 务 科 员工离职出厂通知单 人 力 资 源 部 行政总务科: 兹有员工 (工号: )因□辞职□辞退□开除□合同期满 □自 动离职已办妥相关离职手续,请办理用餐与住宿清退手续。 办理人: □已收回房间钥匙 □行李已清理出房间 其 它: □未在公司用餐 □已退餐 行 □未登记住宿 政 科 会 计 科 日期: □已注销床位 大门值班保安: 该员工已办妥宿舍清退手续,要求于 月 日 时 分前出厂,请核查放行。 总 务 第 三 联 办理人: 请会计科扣除以下款项: 扣款 元 ,罚款 元,赔偿金 离职员工本人签字: 元,其它: 日期: 元。 行政总务科主管: 通 口 传 不 如 财 务 部 已于 年 月 日 时结清全部薪资。 知 结算人签名: 不 注:会计科凭此单结算薪资。 AM50 版本:A01 ( 笔 如 保存期限:1年 )工 作 联 络 单 联 络 传 日 联络部门: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https://www.hrtop.com 联络时间: 专业的 HR 学习平台 年 月 联络事项: 制单: 等级:□普通□急□加急 审核: 批准: 注:此联络单为工作联系之凭据,需妥善保存,以便核对。 一联留存(白),二联联络单位(红)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https://www.hrtop.com 专业的 HR 学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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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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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入职、离职程序,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员工入职流程 第二条、招聘计划的审批 1、用人部门需向人力资源部书面提交《部门用人申请表》。 2、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职责、岗位职责以及实际情况审核用人部门用人需求,确定 是否招聘。如人力资源部认为需要招聘,则征求常务副总经理同意后,制定招聘计划并实 施。 第三条、面试程序 1、招聘计划实施后,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整理并初审所收到的应聘资料。 2、人力资源部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面试,请面试人员填写《员工履历表》。 3、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初试,筛选出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并按符合条件的程 度排序,向用人部门推荐。 4、用人部门复试。用人部门对人力资源部推荐人员进行复试,确定拟用人选。 5、人力资源部对该人选进行背景调查,索取原单位证明材料。 6、经审查合格后,人力资源部视岗位重要情况,确定是否由常务副总经理面试,并 向常务副总经理提供该人选薪酬建议。 8、常务副总经理面试,确定该人选是否录用及薪酬标准。 9、人力资源部通知用人部门拟录用人员及其到岗大致时间。 第四条、报到 1、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应于指定日期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按要求提供 各项入职资料。 2、人力资源部引领该员工到工作部门,由综合部协助其办理办公用品领取等事宜。 3、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人力资源部协助其办理保险关系、人事关系等调转 手续。 第五条、入职培训 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入职的五个工作日内为其做入职培训,以便新员工更快的熟悉工 作环境,明确工作流程。 第六条、试用和转正 1、员工被公司录用后,即进入试用期。试用期内,用人部门对该员工不满意的,应 向人力资源部书面提出不适岗意见,由人力资源部考核后,确定是否解聘。 2、员工录用后,用人部门拟定该员工的试用期间的工作内容或工作要求,试用期结 束前 5 个工作日,员工应向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提出转正申请,填写《员工试用期评估 表》,经试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人力资源部考核后,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决定是否转 正。 3、常务副总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在 2 个工作日内将《员工转正通知书》或《终止试 用期通知书》交于该考核员工。 第二章 员工离职流程 第七条、员工提出辞职,应提前 30 天(试用期提前 3 天)向所在部门提交辞职申请,由 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为其 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 部门认定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人力资源部书面提 交意见,人力资源部考核后认为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报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办理解除劳 动合同手续。 第九条、员工持《离职申请表》到各部门办理离职手续,由各事项主管人员签字确认后 , 交回人力资源部,由财务部结算工资。 第四章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附件七 部门用人申请表 员工履历表 录用通知书 员工试用期评估表 员工转正通知书 终止试用期通知书 离职申请表 附件一 部门用人申请表 附则 需求部门: 申请日期: 需求职位 需求人数 年 月 日 要求到岗日期 需求原因 性别:□ 男 □ 女 年龄: □ 不限 学历: 户籍所在地: 专业资质或经历: 任 用 职位胜任要求: 资 格 □ 外聘 □ 内部选拔 招聘途径 □ 其它: 需求部门 人力资源 负责人 经 招聘经办人 理 常务副总 经 理 联系人、电话 □已聘到(被聘人详细资料见员工履历表) 招聘结果 □未聘到 是否继续招聘: □是 □否 附件二 员工履历表 申请职位_____________ _____ 1.概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照 婚姻状况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宅电) 片 现居住地址及邮编 电子邮件地址 家庭地址及邮编 籍贯 户口所在地 紧急联络人 同本人关系 联络电话(手机/宅电) 期望薪资(税前/月) 现有月总收入(税前) 人事档案存放处 预计最早上班时间(需获原单位解除合同的证明) 2.学历 时间 从 学校名称 到 专业 学位 3.工作简历 时间 从 单位 到 部门 职位 离职原因 证明人 联系电话 4.家庭成员简况(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 姓名 关系 单位 职业 年龄 联系电话 5.其他 优点 缺点 自我评价 专业培训(是否有证书) 语言技能(包括方言) 兴趣、爱好和所喜欢的运动 招聘信息来源 其它补充材料 请回答下列问题: 1. 是否您身体有任何残疾? 2. 若是女士,现在是否怀孕? 3. 您是否曾被依法逮捕,或触犯法律? 4. 您是否被前任雇主辞退过? 5. 您是否认识我们公司的员工? 以上各项若有,请提供详情。 我在此声明填写资料及提供的证件属实。 签 附件三 录用通知书 名 日 期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先生/女士 我很高兴地在此确认我司已聘用您作为本公司 部门的 职务,并向 汇报工作,您在本公司工作的起始日期为 年 月 日。目前,您的月工资为税 前人民币 元,(其中试用期工资为 元)职位等级为 。 您的试用期为 个月,若您通过试用期,您将会收到『转正通知书』。 在您报到时,携带好以下物件: 劳动关系类:保险变动单/原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公积金转移凭证(在转正当月提供) 证 书 类: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三张一寸报名照 (入职当日提供) 其 他 类:体检报告(由所在地区正规医院出具)(入职当日提供) 户口所在地街道或派出所出具的无劣迹证明(入职当日提供) 届时将向您提供本司的『员工手册』、『工作说明书』等有关书面文件。办理录用手 续。 恭喜您接受这一聘用。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xxx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抄送: 注:报到地址: 请您按报到日期于上午八时三十分,凭此通知前来公司报到。 若有任何疑问敬请随时联络: (请填完后,沿虚线剪下于报到日交于人力资源部) 本人正式接收贵公司的聘用于 任何疑义。 年 月 日入职,并已对上述信息进行了确认,无 签名: 日期: 姓名 职位 附件四 员工试用期评估表 职级 部门 公司 评估期间 / / -- / / 员工试用期评估表 Part I (员工试用期工作小结) 工作简述 (请根据你所属岗位的职责范围,按照上级主管所要达到的工作要求或工作任务,完成下 表。) 工作/任务要求简述 实际完成情况 1、 2、 3、 部门负责人评价: 签字: 员工转正申请 日期: 员工签字: 日期: Part II (员工试用期转正 10 日前填写完毕,由你的部门负责人负责评估) 素质能力评估 标准 ● 满意:持续展现该行为 ● 达到要求:在辅导、指示下展现该行为 ● 未达要求:极少表现该行为 请就员工的行为展现程度在各项目前 上打√。 素质能力 专业能力 理解工作内容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相关知识、技能达到工作/ 任务的基本标准 主动性及责任心 承担工作责任并对结果负责;遇困难主动反馈上级或主动寻求解 决途径 工作和环境适应力 理解工作要求,整合利用各种公司资源以完成工作任务 个人工作效率 善于组织安排各类具体工作,在限期内及时完成目标并反馈上级 团队协作 理解自身跨职能、跨部门角色;运用沟通协调能力以完成工作任 务;配合他人工作提供相应支持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 Part III 试用期评估结果 (请综合员工 3 个月内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PartI 及素质能力评估结果 PartII 作出选 择:) 总体评价 请部门负责人描述你对员工的总体评价 评 价 结 果 签字: 日期: 人力资源部意见 签字: 日期: 常务副总经理意见: □ 同意转正,考虑赋予更高的职务或日后重点培养,承担相应的职责; □ 同意转正,但工作潜能尚限于目前岗位职责要求; □ 不同意转正,建议延长试用期 审 批 结 果 个月; □ 不同意转正,建议解除劳动关系。 签字: 日期: 董事长审批:(部门正职以上人员(含正职)需董事长审批) 签字: 日期: 附件五 员工转正通知书 员工转正通知书 先生/女士: 我很高兴地通知您,已通过了 个月试用期评估,从 年 月 成为本公司的正式员工,请于转正当日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日起您将 希望您能继续努力工作,发挥您的聪明才智,把您的成功和公司的事业结合在一起。 特此 通知 公司名称:xxx 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 抄送: 附件六 终止试用期通知书 月 日 先生/女士: 你在本公司担任 的近 个月期间,你的工作考核和评估未能通过。很遗 憾地通知你:按照公司规定,本公司将结束与你的雇佣关系,你在本公司的最后工作日为 年 月 日。 从上述日期起,你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劳动用工关系。希望您能在短期内通过自己的 努力,重新寻找就业机会。 特此 通知 公司名称: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抄送: 附件七 离职申请表 离职审批表 离职员工部门填写 姓 名 职位/级别 员工编码 联系电话 离职原因:(或附本人签署的辞职信) 部 门 离职提请日期 获准最后工作日 离职交接清单 负责部门 离职部门 财务部 综合部 策划部 人力资源部 移交项目 接交人 监交人 部门经理确认 业务资料 文件、文档 电子文档 电子邮件 重要培训资料 其他 费用报销:有 借款:有 电脑 图书资料 办公钥匙 未用名片 无 无 电话 计算器 服装 其他 项目宣传资料 项目涉密资料 工资 津贴 其他 合计: 常务副总: 培训扣款 其他扣款 董事长(副总级及以上): 离职审批 离职员工确认: 本人于年月日离职,本表中应移交事项已全部移交完毕,如有隐瞒或未移交清楚而对公司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本要要求公司将本人应结算的工资于 划入本人银行帐号。 签名: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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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招聘入职在职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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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招聘入职在职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加强公司对员工的管理,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化、 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和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保证和促进公司的正常运营,使员工的招聘、入职、试用、转正定岗、 调职、晋升或降职、离职等人力资源基础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员工,指公司全体人员。 第二章 第三条 人力资源管理原则和战略规划 人力资源管理原则 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信任每一位员工,建立一个公平竞争、公 正使用、公开管理的用人环境,致力于形成团结、务实、高效、创新的 公司组织文化。 第四条 人力资源战略规划 逐步培养一支适合公司发展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建立具有强大竞 1 争力的现代化人才管理体制,为公司的发展做好智力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三章 聘用、定岗、调配、晋升、离职管理 第五条 招聘 1、招聘原则 公司所有员工的招聘,统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进行。 各部门对应聘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真正做到按需录用,任人唯 贤,量才录用,择优录用。 2、员工招聘途径包括内部调整(包括本部门内部调整和公司内部 调整)、本公司人员推荐及自荐、在报纸、网站或其它媒体发布招聘广 告、现场招聘会等)。 3、招聘工作的具体程序: (1)各部室根据岗位编制缺员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向公司人 力资源部提报书面增补员工申请,填写《招聘申请表》(见附表 1), 呈公司领导审核批准。 (2)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经审批的人员需求计划拟定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包括:岗位名称、人数、素质和资格要求、工作职责、加上招 聘渠道、面试要求等,收集齐全招聘资料或者在招聘活动截止日期后 人力资源部会同需求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面试小组,对符合要求的应 聘人员进行初试)。通过面试的人员参加复试,由复试考评人员填写 《应聘人员复试考评表》(见附表 2),对复试人员进行总体评价,并 将复试结果和基本评价提交公司领导审核,主管以下职级员工的录用 2 由公司分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决定是否录用,其中专业技术人 员由需求部门负责人进行专业测试。 主管以上职级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招聘须经公司总经理面试。 如果公司集中招聘(超过 6 人),须由总经理等领导组成面试小 组,统一面试,根据各位面试官的考评意见,得出是否录用的结果。 (3)对于关键职位,应聘人员通过复试后由公司总经理进行面 谈。 4、试用审批 通过复试的拟录用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新员工报到(新 员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的日期为起薪日)。新员工到岗前需填写 《员工档案信息表》(见附表 3),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 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由人力资源部工作 人员进行验证后,保留 6 张近期免冠 1 寸彩照和其它证件复印件,原 件归还本人。 5、新到岗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向用工需求部门填写《员工入职通知 单》一式两份(见附表 4),填写该员工姓名、工作岗位、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上岗时间等内容,其中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据此记录考 勤和计算薪酬,另一份转交用工需求部门。 6、员工入职上岗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培训、学习各种规章 制度,用人部门进行专业知识或专业技术培训,领用办公用品,配发 办公设备。 7、试用期 (1)员工试用期为 1 至 3 个月(公司高管人员或关键岗位人才 3 不适用此规定,由公司总经理进行签批),根据新员工表现可将试用 期缩短为 1 个月或 2 个月。 (2)新员工试用期间可请病假、事假,试用期到期日期按请假天 数往后顺延。 (3)试用期内新员工提出离职,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本 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员工本人还须配合做好工作交接,并保守公司的 商业秘密。在试用期间,因不服从工作分配、提交的个人资料与事实 不符、实际能力达不到工作要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有其它不适合 公司聘用标准的,公司可以随时将其辞退。 试用期内自动离职和被辞退员工,在本部门办理完成工作交接手 续后,由用人部门填写试用期工作记录和考勤说明,并将已填列的 《员工离职交接表》提交人力资源部,据此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和计 算薪资。 (4)试用期员工一般不派出参加外出培训和单项开支金额超过 500 元的培训。 第六条 转正 试用期满前两周,由本人填写《试用员工转正申请表》一式两份, 本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和分管领导签批后,一份留存归入本人 档案信息袋,一份提报人力资源部,用于计发薪酬,并协助本人办理 人事档案接转、保险关系对接和缴纳等手续。 试用期内,对业务素质、工作绩效、适应能力特别出色的员工, 本部门负责人可以向人力资源部书面建议缩短试用期限,员工本人也 可以提出提前转正的申请,书面填写《试用员工转正申请表》(见附 4 表 5)。 部门经理以上职级员工转正,须有分管人力资源的领导组织公司 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考评组,共同进行现场交流、测评后,根 据综合考评意见,确定转正事宜。 第七条 平行调岗 员工在本部门内部调岗和跨部门调岗,不涉及晋升、降职、薪酬 变化的,由人力资源部签发调令,由原工作部门负责办理办公用品交 接和考勤日期续接手续。 第八条 晋升或降职 1、晋升或降职的条件:必须是被公司录用的正式员工;员工在现 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恶劣,并有从事所申请岗位的工作能力;申请 晋升或降职的岗位目前尚属空缺。 2、审批:主管职级以下员工晋升或降职,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 报告,主管职级以上员工晋升或降职,须提前通告公司总经理,必要 时附列本部门经理签批的员工工作考核、奖惩记录和全面鉴定报告。 第九条 离职 已转正且位于正常岗位的员工离职,应提前 30 天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人力资源部在接到辞职报告 3 个工作日之后批准是否可以辞职。 如批准辞职,离职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 (见附表 6),到相关部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离开公司。人力资源 部配合办理人事档案和保险关系转移。 公司范围内主管职级以上员工离职,必须告知公司总经理,如未 经批准,而擅自离开视为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由本人负责赔 5 偿。 第十条 待岗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以待岗 1、由于工作调整,部门内人员出现过剩,且空岗员工本人不适合 其他岗位工作; 2、因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在公司工作者;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4、不服从调岗调级和工作安排,进行说服教育仍不能服从者; 5、提供虚假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就业状况、工作经历和健康状况 等资料者; 第十一条、在试用期内因未录用而离职的员工,以及在转正后被 批准辞职的员工,自上一个工资结算日至离职之日的薪资,其发放日 期往后顺延,在隔月薪资发放日结算发放。 公司统一招聘员工进入公司工作流程 6 部门负责人根据编制 需要,提出新员工增 补书面申请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和分管领导审核后 进行修订批复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 准初试结果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会 同有关领导对初试人 员进行面试 应聘人员或 被推荐人 员填写人才 登记表, 并准备个人相关资料 人力资源部组织统一 进行复试,出具复试 结果 公司高管层会商人力 资源部意见后,确定 入职名单 录用入职, 初步确定 工作岗位和职责,领 取员工装备和办公用 品 如试用期结束后正式 录用,确定职级和薪 酬等级,签劳动合同, 接转劳动人事关系。 试用期满之前,由试 用部门负责人 签署转 正、延长试用期或不予 录用初步意见 试用期开始,进行培 训学习,熟悉工作内 容和岗位职责,按要 求开展工作 7 人力资源部整合所 有招聘资料,发布招 聘信息或接受推荐 公司统一招聘员工离职流程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 不 予录用、正式员工本人 提出辞职,由部门负 责人签署书面意见 员工本人提出辞职的, 由人力资源部进行 挽 留,没有留用希望的, 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重要岗位或高管 层由 总经理进行悉心交流 试用期不予录用的 人员、被批准辞职的 正式员工,填列《员 工离职交接表》,开 始办理交接 试用期未录用人员或 辞职的正式员工,当 月工资于隔月薪资发 放日结算,结算工资 后,由公司配合本人 转移人事档案及养老 保险关系等相关手续 涉及借款的,即时还 清借款,报销未报销 单据,未完成的工作, 进行工作后 续指导性 文字说明,列清本岗 位对外联系人和电话 交回领用的全部员工 装备和办公用品,到 各部门办理工作移交, 清点物品、文件、电子 邮件、移交密码、钥匙 附表 1 招聘申请表  部门 申请 负责人签字 □员工辞退 □员工离职 □业务增量 8 □新增业务 □新设部门 说明: 原因 岗位名称 人  数 要求到岗时间 年龄范围 性  别 学历背景 需 聘用 标准 求 计 专业要求 技术职称 其它技能 划 工作年限 外语电脑 主要岗位职责 其它 要求 人力资源部意见 公司负责人批示       日期: 日期: 附表 2 应聘人员复试考评表 9 姓名 性别 应聘岗位 形象气质 10 分 考 教育背景 10 分 知识技能 10 分 评 职业经历 30 分 语言表达能力 10 分 项 理解沟通能力 10 分 目 与应聘岗位匹配程度 10 分 职业发展及潜质 10 分 复试人意见 考评 人力资源部 意 见 意见 人力资源部汇总意见 (面试官的综合意 见) 附表 3 员工档案信息表 10 学历 年龄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籍 贯 民 族 血型 健康状况 政治面貌 入党 (团)时 间 参加工作 时间 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 专业 11 婚姻 状况 院校 □未婚 □已婚 户口 所在地 户口性质 户籍地址 身份证号 入职日期 手机 电子邮箱 家庭地址 邮编 紧急联系 人资料 档案 所在地 家庭联 系电话 联系 电话 与本人关 系 姓名 地址 第一外语 及水平 邮编 第二外语 及水平 计算机 水平 兴趣 爱好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岗位 待遇收入 起止时间 院校 专业 学历 姓名 工作单位 出生日期 证明人及电话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学位 学习方式 主 要 学 习 经 历 家庭主要 12 关系 联系方式 成员 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 培训地点 培训证书 颁证单位 奖励时间 奖励类型 奖励措施 奖励事由 奖励机构 评定时间 终止时间 培训经历 奖励情况 证书名称及编号 资格证书 13 评定机构 自我评价 业务专长 申明 本人保证此表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伪造现象,本人愿接受公司任何处罚。 签名:________ 附表 4 公司员工入职通知单 入职部门 14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学 历 学校及专业 家庭住址 电话 现住址 电话 拟入职岗位 入职时间 政治 面貌 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 (工资总额) 人力资源部 意见 人力资源负责人 审批 分管领导审批 (主管以上职 级) 入职部门 接收签字 说明:本通知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入职员工填写并传递。 附表 5 试用员工转正申请表 姓  名 计划试用期限 试用部门及岗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15 是否申请提前转正 已试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申请转正时间 提前转正理由 试 用 期 工 作 总 结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试用部门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部 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批准转正日期 转正后待遇 及工资标准 年  月  日 基本工资 人事行政总监审批 元 转正后任职部门及岗位 岗位工资 绩效工资    元   元 特殊津贴 公司领导审批(限主管以上) 工资性补贴 其它     元    元 薪酬专员签名 薪酬专员接收日期 本人签名 人力资源部归档日期 说明: 1、本表由人力资源部签批后存档,用于计发薪酬。 2、本表附带员工书面转正申请、试用期工作总结。 附表 6 公司员工离职交接表 姓 名 岗 位 性 别 部 门 离职性质 入职时间 离职时间 16 ○辞职 ○辞退 1、经办工作交接清楚 供 职 部 门 部 门 经 理 签 字 2、公司文件资料、客户资料是否交接 3、工具、设备、仪器是否交接 4、其他应交接事项 5、 日  期: 1、宿舍公共用品是否良好 部 门 经 理 签 字 2、通讯工具、电话磁卡交接 3、领用办公用品、钥匙交接、 人 事 行 政 部 4、员工手册、服务证件回收 5、工装扣款计算 6、电脑密码、邮箱密码 7、合同是否解除、养老保险手续是否转移 8、图书资料归还 9、所负责办公设备是否完好 10、其他事项 11、 日  期: 1、欠款结清 财 务 部 部 门 经 理 签 字 2、担保责任检查 3、贷款追讨 4、其他未结清款项 5、 人力资源部意见: 日 期: 日  期: 人事行政总监意见: 日 期: 离职员工本人签字: 日 期: 办理流程:1、离职员工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表格后到相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交接完毕并经负责人核对无误后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3、最后请将此表格送回人力资源部用于存档。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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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范本(附相关表格)

企业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范本(附相关表格)

******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人力资源管理标准 密级: 机 密 202X-3-1 发布 202X-3-1 实施 ******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标准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管理,规范招聘、录用、入职、试用期考核、内部岗位变 动及员工离职程序,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标准。 2.适应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 办公室具体负责员工招聘、录用、入职、试用期考核、内部岗位变动及离职管理; 3.2 各职能部门配合办公室办理员工管理相关手续。 4.工作要求: 4.1 员工招聘 4.1.1 用人需求部门根据本部门发展的需要,结合部门人员编制提出年度(或临时)用 人计划,填写用人需求表送办公室。 4.1.2 办公室根据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各部门的用人需求,编制企业年度人才需求 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3 对于临时招聘,由需求部门填写用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后送办公室实施。 4.1.4 办公室根据经总经理批准后的人才需求计划或用人申请,向外发布招聘信息。 4.1.5 招聘信息发布后,办公室依据报名条件规定收集报名资料,并进行初步筛选,审 核应聘人员资格与招聘要求是否符合以及提供材料的可靠性。 4.1.6 办公室根据审核筛选,确定初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并组织需求部门及有关人 员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并填写《面试评价表》。 4.1.7 所有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办公室会同需求部门确定最终面试结果。 4.2 员工录用 第 1 页 共 11 页 ******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办公室将应聘人员的最终面试结果报总经理审批,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并通知申请 部门。 4.3 入职报到 4.3.1 对于被公司确定正式聘用的求职者,由办公室发出《录用通知书》或以其它方式 通知被录用人携带有关证件来公司报到。新员工报到时须向办公室提供以下有关证明 文件: A. 本人身份证、户口证明、最高学历证明、职称证明、技术等级证明等有效证件 原件及复印件; B. 前工作单位离职证明或前工作单位地址、电话号码、联系人姓名等资料。 4.3.2 被录用人应按办公室指定时间报到及办理入职手续。如在发出正式录用通知 3 天 内不报到,办公室可取消其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期报到)。考勤记录从新 员工正式报到之日起开始。 4.3.3 新员工交付有关证明文件后,须填写《个人信息采集表》,连同经过公司领导审 核批准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一起交由办公室为新员工建立个人档案。 4.3.4 办公室为新员工配发办公用品或相应的工作用品。 4.3.5 由办公室通知用人部门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新员工第一天到岗,部门负责人应 负责将新员工介绍给部门同事,办公室负责将新员工介绍给公司同事,并领其熟悉公 司环境,并作相关的入职培训。 4.3.6 办公室将新入职人员的工资待遇通过给财务部,作为计发工资的依据。 4.4 新员工培训 新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后,必要时,由办公室组织新员工进行职前培训,职前培 训分为入司培训和岗前实习两个阶段,期限为三个月。培训期间新员工必须遵守公司 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项任务,接受公司和部门领导的考核,考核不合格 者将延长试用期或不予录用。 4.4.1 入司培训 A.培训目的:使新员工在最短时间内了解公司历史背景、发展现状、前景规划、 规章制度及公司文化等;帮助新员工确定自己的人生规划,明确自己在公司未来的发 展方向;加强新老员工、新员工与新员工之间的沟通等。 B.培训形式:以授课为主,结合座谈、讨论、参观、录像教学及丰富多彩的户外 培训。 第 2 页 共 11 页 ******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C.培训内容:公司历史、行业前景、产品介绍、生产运作、公司文化、管理制度 及职业规划等。 D.培训考核:办公室将根据新员工的出勤情况、日常表现、培训考核、培训总结 等项目进行综合考评。 4.4.2 岗前实习 A.实习目的:使新员工从工作流程运作的角度和公司整体生产的角度系统的了解 部门的情况;对公司的生产及管理流程增加一些直观的感性认识;学习公司目前的生 产及管理经验,增强自身的实践能力。 B.实习主管部门:新员在入司培训完后,各用人部门负责岗前实习期间新员工的 管理,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做好日常考核记录。 C.实习考核:部门负责人将根据新员工的实习态度、学习能力、学习成绩、协作 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项目进行综合考评。 4.4.3 新员工岗前实习结束后,办公室组织新员工填写《员工试用期考核评审表》,所 在部门负责人根据试用人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在《员工试用期考核评审表》的相应栏目 填写考核意见,办公室将以此作为是否录用该人员的直接依据。考核合格者,办公室 将按公司规定给予转正并签订劳动合同。 4.5 员工内部调动 4.5.1 除公司行为的人员调动外,试用期满后员工在原岗位工作满一年方可进行内部岗 位变动。内部岗位变动分个人申请、部门需要、公司安排三种。岗位变动员工需将工 作交接清楚后方可到新岗位报到。 4.5.2 岗位变动 A.员工个人申请原则上必须征得原部门和将调入部门领导同意,同时必须符合将 调往岗位任职资格要求,方可申请内部调动。员工将个人内部调动申请交办公室,办 公室按规定核实具体情况后报总经理审批。 B.部门因工作开展需要调相关人员,原则上必须征得原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申请 内部调动,办公室按规定核实具体情况后报总经理审批。 C.公司领导从公司发展角度出发安排相关人员岗位变动直接由办公室办理相关手 续。 4.5.3 总经理批准员工岗位变动后,由办公室向原部门开具《调令》,调员工到办公室 报到为其安排新岗位,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办公室向调入部门开具《介绍信》, 第 3 页 共 11 页 ******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介绍员工到新岗位,由调入部门为其安排具体工作。 4.6 员工离职 4.6.1 员工离职分辞职、辞退、离退休等,离职的类别不同,员工个人和各职能部门办 理的程序不同。 A.辞职员工应在离职前一个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离职原因,部门负 责人同意签字后,送办公室报总经理审批。试用期员工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离职申请 应于离职前一周填写。 B.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认为员工不胜任岗位工作等, 由部门领导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送办公室审查核准后报总经理审批。员工辞退 相关规定按《员工奖惩管理标准》执行。 C.离退休员工离职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4.6.2 工作、物品的移交、监交 A.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办公室通知员工并与员工进行离职前的面谈, 谈话内容包括:审查其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审查其了解公 司秘密的程度;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阐明公司和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回答 职工可能提出的问题,征求对公司的建议和评价。 B.离职员工到办公室领取《员工离职交接单》,办理离职手续,部门尽快安排人 员接替其工作,离职员工按《员工离职交接单》上所列项目进行物品的交接,各相关 人员及负责人应签章确认。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主管领导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 指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待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 暂由主管领导自行接收。 C.《员工离职交接单》中所列移交事项应由主管领导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予 更正。如离职员工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 的,应由该部门领导负责追索。 D.移交手续原则上必须在五天内办理完毕,办理完毕后,《员工离职交接单》应 交由办公室保管,办公室最后审核《员工离职交接单》上所列事项交接完后,通过财 务部为离职员工结算工资。 第 4 页 共 11 页 ******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附件一: 个 人 信 息 采 集 表 填表日期: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学历 专业 所在部门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照 片 户口性质 取得时间及单 位 到公司时间 技术职称 参加工作时间 家庭地址 电话 特长及爱好 何年月至何年月 工作(学习)单位 职务 简历 (从取 得的第 一学历 起填) 家庭成 员及主 要社会 关系 姓 名 与本人关系 性别 第 5 页 共 11 页 工作单位 日 ******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附件二: ******有限公司 面试评价表 应聘人 应聘岗位 隶属部门 评价参考项目 专业知识及 相关性 岗位技能 其他技能 资格证书 应变、学习 能 力 总体印象 计算机 能 力 对公司的 认知度 部 门 意 见 若同意该应聘人试用,需明确: ①岗位: ② 试用期: ③建议试用工资: ④ 其它: 第 6 页 共 11 页 ******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办公室 意 见 总 经 理 意 见 附件三: ******有限公司介绍信 斯凯特介( )第( )号 部: 根据工作需要,兹介绍 等 名同志到你处安排工作,请予以接 洽。 办公室 年 月 日 附名单: 序 号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专业 学历 第 7 页 共 11 页 入司 时间 参加工作时 间 备注 ******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附件四: ******有限公司 调 令 斯凯特调( )第( )号 部: 根据工作需要,现调你部门 等 排工作,请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于 名同志到办公室报到,另行安 前报到。 办公室 年 月 日 附名单: 序 号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专业 学历 第 8 页 共 11 页 入司 时间 参加工作时 间 备注 ******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附件五: 员工离职申请表 日期: 姓名 性别 所在部门 岗位 参加工作时间 离职时间 年龄 学历 政治面貌 入公司时间   离职后职业   事 由 第 9 页 共 11 页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部 意 门 见 办公室 意 见 分管领导 意 见         总经理 备 注 附件六: 员工辞退申请表 日期: 姓名 性别 所在部门 岗位 参加工作时间 年龄 拟辞退时间   事 由   学历 政治面貌 入公司时间 第 10 页 共 11 页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部 意 门 见   办公室 意 见   分管领导 意 见   总经理   备 注 附件七: 离职交接单   姓名 已完成事 项: 岗[职]位       日期     事 项 交 接             交接人: 正在进行事项:         交接人: 计划事项: 品物                           第 11 页 共 11 页     交接人:   ******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交 接             移交人: 部 门 签 字   接交人:     监交人: 财务部       研发部         工程部         供应部         市场部         办公室         库                 ,联系电话: 总经理批准 房 本人现住地址为 。 如在半年内地址与电话发生变化,本人会及时通知公司,以便处理交接时出现的未尽或 突发事宜。           签名: 第 12 页 共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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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招聘、调岗、离职流程图

人员招聘、调岗、离职流程图

人员招聘、录用流程 附件一 流程 驳回申请 N 责任部门 相关说明 相关文件或表单 人员需求 申请 用人部门 需求部门填写“员工招聘需求申请表” 员工招聘需求申请表 审核 用人部门 部门负责人对人员需求表进行审核,并遂级呈报审批。 员工招聘需求申请表 Y 发出招聘通告 综合部 人事 N 放弃 筛选简历 Y 通知面试 综合部 综合部人事主管收到核准后的员工招聘需求申请表,发出招聘 无 通告 根据用人部门要求筛选应聘人员简历 无 综合部通知符合需求岗位要求的人员来司面试 无 人事 综合部 人事 放弃 综合部人事 N 面试 用人部门 Y 录用 综合部 人事 调岗、辞 退 N 试用期 考核 Y 用人部门 1、请应聘者填写“职位申请表” 2、面试人填写“面试评价表” 3、告知应聘者等待录用通知 职位申请表 面试评价表 1、向入职者讲解员工入职前培训须知及公司规章制度 2、入职者填写“人事相关资料” 3、入职者提供相关证件,综合部保留复印件 4、给入职者录指纹卡,并将其带至用人部门开始试用期 人事资料 1、用人部门对新员工试用期表现填写转正考核表 2、考核未通过员工直接调岗试用,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直接 辞退 转正考核表 转正 用人部门 变更工资申请表 人员调岗流程 附件二 驳回申请 用人部门提交变更工资申请单,及时调整转正员工薪资待遇 N 调动申请 相关部门 提出人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 员工调动申请表 评审 相关部门 相关领导评审申请 无 调动前交接 相关部门 员工调动前需做好交接工作 无 新岗位报到 相关部门 调动员工按时到新岗位报到 无 Y 人员离职流程 附件三 离职申请 综合部 离职交接 相关部门 薪资结算 财务部 离职者填写“员工离职手续表”,正式员工需提前一个月申请 员工离职手续表 (被辞退、被开除、自动离职者除外) 相关负责人与离职者进行交接工作 员工离职手续表 计算应得酬金扣除应扣款项,核算离职者实得薪资 员工离职手续表 离职分析 综合部 1、离职员工人事档案保存一年 2、每季度应做一次离职员工分析报告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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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如何优雅问出候选人离职的“个人原因”

【面试】如何优雅问出候选人离职的“个人原因”

候选人总说因“个人原因”离职,这到底是什么鬼? 目录 一、离职方式按提出方分为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2 二、个人原因三大类别...................................................................................2 1、薪资............................................................................................................................. 2 2、职业发展机会.............................................................................................................2 3、上级............................................................................................................................. 3 四、针对原因应该怎么问...............................................................................3 1、针对薪资的提问.........................................................................................................3 2、针对职业发展的提问................................................................................................4 3、针对上级的提问.........................................................................................................5 面试时,了解候选人真实的离职原因,能帮助 HR 有效评估候选人的意愿及 人岗匹配度。然而,很多时候候选人往往会说“我辞掉上份工作是个人原因”, 这时候,HR 怎样优雅地“刨根问底”,得到真实原因呢? 离职原因是 HR 评估候选人意愿及人岗匹配度的重要因素,但由于候选人担 心对自己不利,往往用表面化的理由来应付,于是每场面试双方都会在这个环 节“斗智斗勇”,耗时耗力。 那 HR 有什么办法可以有效地了解候选人真实的想法呢,本文就来提供一些 这方面的建议。 说明一下,以下我们主要讨论离职的原因,而不是应聘意愿。即候选人在 目前公司的难受的方面,为什么要走;而不是想要在应聘公司得到的方面,为 什么要来。 一、离职方式按提出方分为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 被动离职,主要是指由于公司效益、业务、组织架构变动,或者是候选人 表现,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主动离职指候选人因为个人的原因离开公司。这个“个人原因”千变万化 , 我们选了最基本的三个类别,几乎涵盖了大部分候选人的离职原因,是很多候 选人内心的真实想法但又不愿意直接说明的。 二、个人原因三大类别 1、薪资 这个很好理解,不过候选人不会因为目前薪资低而急着离开,这是他当时 进入目前这家公司已经反复考虑权衡过的,而且这和他在公司中的贡献和能力 也有很大的关联,有其合理性。所以薪资是离职原因之一,但不是驱动候选人 离职的主要原因。这很重要,但不紧急。 2、职业发展机会 我们都想每天被梦想叫醒,但现实很残酷,在公司内部的发展机会是有限 的。如果长时间没有专业、职责或职位的提升,而且看不到希望,就容易对目 前的工作产生倦怠感。特别是当身边的同事被提升或者自己工作业绩不理想的 时候,这种想法更为强烈。 3、上级 由于背景、性格、能力等原因,候选人不能得到上级的理解和信任,甚至 经常被指责,在团队中被边缘化。虽然经过各种尝试,也很难改变这种状况。 这会严重影响候选人的信心和状态,离职也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领导就是看我不顺眼!”我想每个人在职业生涯中,可能都会有这么一 段经历吧。 以上三种离职原因,候选人觉得说出来没面子,还可能让 HR 怀疑自己的能 力和表现,所以通常不愿意表明。那专业的 HR 会以什么方式来了解呢? 我们马上能想到的是人脉打听,通过行业内的熟人、公司的同事来了解候 选人的真实情况。但候选人只是来应聘,还没离职,这样做可能会影响到他们 现在的工作。更主要的是,很难找到熟人,没这么巧。当然背景调查可以比较 系统地了解候选人的经历,但主要是防风险,可以了解之前的离职方式,也无 法知道离职原因。而且从时间上讲,要等到确定录用条件后才做。 我们建议,在面试中 HR 可以通过以下问题,收集全面的多维度的信息,尽 可能了解候选人真实的想法。当然,HR 的面试技巧起到很大的作用。 首先,HR 可以询问候选人之前换工作的离职原因。因为不是谈现在的状态, 没那么敏感,候选人比较愿意吐露心声。如果已经换过几次工作,HR 对候选 人的内在的离职动机和想法就了解得更多。因为这些是比较稳定的,可以用来 理解、推测候选人现在的原因。 接下来,HR 不直接询问候选人现在的离职原因,而是针对三类离职原因提 出相应的问题。 四、针对原因应该怎么问 1、针对薪资的提问 针对薪资方面,HR 可以询问候选人目前薪资、过往加薪幅度,期望薪资和 理由等。 举个栗子 请问你现在每月的薪资是多少?怎么构成的,其中基本工资是多少,社保 的缴交基数是多少,奖金是怎么分配的? 你的薪资在你们公司处在什么水平?在平级的同事中呢,你怎么看? 公司上一次调薪是什么时候,调整了多少,再前一次呢?下一次调薪是什 么时候,你预计幅度是多少?对了,你当时加入这家公司的起薪是多少?(经 常有候选人说记不清了,怎么可能!) 如果来我们公司,你的期望薪资是多少?为什么要这样高的提升? 录用时我们需要薪资证明,你可以提供什么样的材料? 2、针对职业发展的提问 针对第二类职业发展机会方面,HR 可以询问职位职责的变化、业绩、以及 候选人对工作的期望和看法。 举个栗子 你加入公司后,职责、职位、汇报关系发生过什么变化? 在和你平级的同事中,最近一次得到升职是哪位?在什么时候,主要是什 么原因? 你在目前公司有机会被提拔吗?你的上级和你沟通过吗,可能是什么样的 机会? 你今年的业绩目标是什么,现在的进展怎样,主要的困难是什么?去年的 完成情况怎么样,在团队中处于什么位置?你们团队业绩最出色的是哪一位, 他有什么优势? 你在公司参加过哪些培训,去哪里培训的,哪个课程对你最有帮助?你还 想参加什么培训或者深造,公司会支持你吗? 目前的工作经常出差吗?需要上级批准吗,主要去哪里,怎么去,多长时 间,做什么? 你喜欢你目前的工作吗?最喜欢的是哪个部分,最不喜欢的是哪个部分, 为什么? 3、针对上级的提问 针对第三类上级方面,HR 可以请候选人描述其上级的背景,风格,双方的 关系等,最后询问是否会支持他的背景调查。 举个栗子 你的汇报对象是?什么时候开始汇报的,有过变化吗?你可以简单介绍一 下你的上级吗,包括他的背景和专长? 在工作中,除了你的上级,你还要对其他领导汇报、沟通工作吗? 你上级的管理风格是什么样的,请举一个例子? 在工作中,你和上级沟通的频率怎样?他主要给你什么样的支持,他给到 你最大的帮助是什么? 你的上级批评过你吗?当时是什么情况? 你的上级会支持你的背景调查吗?我们什么时候联系他比较合适? HR 通过先了解候选人之前的离职原因,然后运用追问技巧询问他在薪资、 职业发展机会和上级三个方面的事实和想法,最后配合背景调查,可以比较全 面、准确地了解候选人真实的离职原因和想法,为招聘的甄选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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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法辞退员工技巧大全及赔偿金标准-辞退风险规避技巧

4、合法辞退员工技巧大全及赔偿金标准-辞退风险规避技巧

如何合法辞退员工 中国劳动争议网劳动法研究中心 易晓辉 辞退员工,不论对企业还是对员工,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然而辞退员工,对于大 多数企业来说,又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优秀的人才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的关键要素之一,不能达到要求的员工必然要被淘汰,与此同时,经济的大起大落也引 来了一浪接一浪的裁员潮。辞退、裁减员工是人力资源经理必须处理,又是最难处理的 工作。辞退员工时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劳动纠纷甚至对簿公堂,对公司正常营运产生 深远的影响。辞退员工中经常出问题的基本都是不正确的甚至是违法的辞退。笔者接触 的许多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往往都存在着一些错误的观点,比如,试用期可以随便辞退员 工;员工违纪, 可以辞退; 只要公司给经济补偿金并提前一个月通知, 可以辞退员工…… 这些观点都是很危险的,实践中发生的大量案例已经证明,持有这些观点的企业往 往都是劳动争议不断并且屡屡败诉的企业。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实质上是劳动合同解除的 原因之一。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 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 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 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 的就是违法的辞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 、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 、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 、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 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根据现行《劳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 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 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 、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 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被劳动教养的。 2 、用人单位需要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 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 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 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 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 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 、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 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后,可以裁减人员: 第 a、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b 、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 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也分为两种: 1 、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 况,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的; b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 、没有法定事由,劳动者需要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除以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员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主要依据 以上第一、 第二类规定。 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问题不大, 辞退员工问题主要发生在以上第二类规定即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 如何做到正 确辞退员工,笔者总结起来,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要正确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把握“不符合录用 条件”的原则。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 ,同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 符合录用条件。 不知何为录用条件, 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 是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的典型错误做法。维权意识强的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此时 公司往往在管理上会陷入更加难堪的境地。 二、辞退有过错的员工应有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对于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并非可以 一概辞退。劳动法规定必须是严重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方可辞退。因此,何谓严重违 纪,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就至关重要了。单位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最好对严重违纪 的情形要有明确规定,并且注意保留员工严重违纪的事实依据。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 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也可随时辞退,但同样要注意举证尤其是对 何谓“重大损害”的举证问题 (最好还是有制度依据,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对重 大损害的标准作明确规定 )。此外,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单位 也可以随时辞退。 三、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通知和支付经济补偿金。辞退无过错的员工仅限于以下情 形: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 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 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 并根据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程序。 所谓经济性裁员, 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 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员工。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克服经营困难的内在 需要的通常作法, 法律予以允许。 但是,裁员同时也涉及被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有效平衡, 因此, 法律对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作了一 些适度的限制:首先,对于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必须是濒临破产,被人民法 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 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企业。此外,上海市对实施经济性裁员也有严格限制,即上述企 业必须在实施停止招工、清退各类外聘人员、停止加班加点、降低工资四项措施后仍无 好转的,才能实施经济性裁员。其次,对符合进行经济性裁员条件的用人单位,应按下 列程序裁减人员: (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 行政部门的意见; (五)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 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五、辞退员工中的特殊限制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出于对特殊人群的保护,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 并且没有过错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换句话说,对于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员工,除非 其有严重违纪等过错的,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辞退。 六、辞退员工的程序问题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一个通知工会的程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 法》第 21 条的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 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 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对用人单位来说,在辞退员工时,务必要注意合法性 的问题,即辞退员工时一定要保证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由于法律规定辞退 员工的举证责任完全在于用人单位一方,因此证据确凿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合同的基 础,在此基础之上,还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内部规章制度作为法律依据,这是用 人单位合法辞退员工的关键。同时,在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程序问题,如提前通知期问 题、书面的通知形式问题以及工会的预先告知问题等。防范于未然,方保用人单位在辞 退员工时立于不败之地。 企业什么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 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 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二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 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 医疗补助费。 三是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 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五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必须裁 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 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 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 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 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 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辞退员工的技巧 一、因业绩不好需要辞退员工 1 、可能寻求直接主管的帮助,因为直接主管最了解员工的业绩,也最有发言权。 有可能的话也可以让他 / 她一起参加。当然预先要准备好过去的业绩记录,使得谈话更 有说服力。这是以理服人。 2 、是要寻求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给予一定补偿,每服务一年给一个月 的薪水补偿。而且可以再和总经理或业务经理讨论给予更多。这是以法待人。 3 、从将被辞退的员工的角度考虑问题,和对方一起讨论被辞退的原因,这样做能 让员工感受到浓浓的人情味,适当的时候可以给对方一些帮助,如:写推荐信等。 二、因公司效益不佳辞退部分员工。 这种情况下要制定一个全面的沟通计划。而这个计划不能等到决定裁员再实施。 在战略层面上公司要定期地与员工沟通公司业绩,坦诚布公地讨论公司的处境和 可能的走向。可采用非正式渠道的沟通方式,先通过员工,告诉他们公司将会……不至 于到裁员的那一天员工没有心理准备。 在战术层面上要和所裁员的部门经理密切合作制定具体时间表,比如将员工分流 处理,有市场竞争力的可以先走,需要公司帮助的可以作为第二批,把最困难的留在最 后处理。 在补偿上面当然首先要符合法律要求,除此之外向管理层争取更多财政支持。对 于早离职的员工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三、建议性辞退:让员工知难而自退 我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总裁让我裁掉某位特别“聪明”的人,我就直接告诉他, 你做得一些事可能让总裁不开心,不如先行退出,后续的事情我来替你办理,对方是个 上海人,立即接受我的建议, 这说明了二个问题: 一是他的确做过一些不太合适的事情; 二是他愿意这样保全自己的名誉,是自己炒掉公司,很有面子。到现在我们的关系还很 好,而且总裁也非常满意我做事的迅速。 裁员总是痛苦的,但做好了一定能够将坏事变成好事。 1 .选择有利的时机 体面地辞退员工的第一种方法是学会选择有利的时机。 一般来说, 员工被辞退之后在 心理上都有一个从无法接受到逐渐接受的发展过程,刚听到被辞退的消息时,员工的心 理反应是相当强烈的。但是,在以后的几天时间乃至一个月之内,员工的心理冲突就会 慢慢地化解,逐渐转向对自己的指责。这正像俗话所说的“时间是治疗心灵痛苦的最好 良药”。 ◆掌握员工的特殊资料 在选择有利的时机时, 掌握员工的特殊资料是第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因素。 即具体考 察员工收到被辞退通知单的那天是不是他的某个重大节日,比如他的生日、他的结婚纪 念日等等。如果你恰好选择了那样特殊的日子,将很容易引发较大的矛盾冲突,会对员 工的心理造成很大的伤害和刺激。所以,在做离职员工管理的时候,要考查清楚员工的 生日(包括阳历和阴历) 。总之,要设法拿到员工的特殊资料,根据资料来安排发放辞 退通知单的最合适的时间。 ◆充分考虑一般公司的季节性波动 公司的产品随着季节而波动,员工找工作也是随着季节波动的,每年的 不是找工作的好时间,而 12 月份绝对 1 ~3 月份或 2~4 月份相对来说是找工作的好时机。所以, 当你决定让某个员工离职时,最好选在比较好找工作的时间通知他,这样可以让这位员 工有希望找到其它工作,不至于影响到他的正常生活。 2 .暗示其辞职 所谓的“暗示” 辞职不是指人力资源部经理或部门经理通过举出员工工作中犯过的错 误,对将要被辞的员工进行猛烈的抨击的方式来“暗示”其承认错误,主动辞职。这种 方式不是“暗示”辞职的正确方式, “暗示”辞职是指如果相同的错误一位员工连犯了 两次,而且在其犯第一次错误时你对他和气地指出并且制定了考核标准,如果再犯,那 么他自己也会觉得很不好意思,自己就会主动辞职了。 实际上,经常也会有这样的情况:有的员工虽然屡次被暗示,但是依然不辞职。这 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因为他可能一直没有找到一份新工作,而跳槽对他来说意味着很 大的风险性。这时,作为人力资源部经理就要设法与该员工做好沟通了。 3 .让别人“挖走”他(她) 体面解雇员工的第三种方法就是设法让别人“挖走”该员工,特别是一些高层员工。 高层员工的工资相对比较高,知名度比较大,针对现在猎头公司非常活跃的情况,你可 以向猎头公司推荐。同时,可以请猎头公司打电话给这位员工,要求其寄一份简历。这 样,可以让该员工意识到自己的机会来临,减少员工被辞退时的痛苦。通过你和猎头公 司的合作,很体面地为被辞员工保留了面子。 易晓辉 劳动法规顾问 项目总监 中国劳动争议网 http://www.btophr.com/ 中国人力资源外包网 http://www.hros.cn/ 电话 :020-28963268 传真 :020-38732715 劳动法规咨询咨询 QQ :1584906591 Q 群: 273177767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689 号光大银行大厦 13 楼 E1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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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经济补偿金支付问题总结(44种法定情形分析)

最全经济补偿金支付问题总结(44种法定情形分析)

经济补偿金支付总结 本文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高法院劳动争议 司法解释四》、《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总结了用人单位需向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44 种法定情形及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计算年限、分段、代通 知金标准,供实务中参考:     第一篇:经济补偿的支付情形     1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 17 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 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 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胁迫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 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 解除劳动合同的;   (12)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3)用人单位以暴力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4)用人单位以威胁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5)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6)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7)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 15 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 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 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 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 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 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因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3)因用人单位被撤销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4)因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5)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 被派遣劳动者因以下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 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导致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务派 遣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 12 种情形:     (1)劳务派遣用工关系建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务派遣用工 无法履行,用工单位提出退回的;       (2)用工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退回派遣人员的;       (3)用工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退回派遣人员的;       (4)用工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需退回派遣人员的;       (5)其他因劳务派遣用工关系建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无 法继续劳务派遣用工,用工单位需退回的;       (6)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7)用工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8)用工单位被责令关闭的;       (9)用工单位被撤销的;       (10)用工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11)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12)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第二篇: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 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 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 号)第 53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 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 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 资等。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基本工资通常是 指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     应发工资,也称应得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 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     实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费、所得税,扣伙食费、房租费,劳动者实际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以基本工资、实发工资为基 数。基本工资仅仅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显然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而实发工 资并不能真实体现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比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克扣工资等 违法行为都可导致实发工资低于劳动者实际的工资,显然也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 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 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 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 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第三篇: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     劳动法于 1994 年 7 月 5 日颁布,在第 28 条中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 24 条、第 26 条、第 27 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为了让大 家知道怎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原劳动部在 1994 年 12 月 3 日颁布了一份 文件,叫《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该办法中规定了 5 种情况下解除劳动 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特别规定了其中 2 种解除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 12 个月,即: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其它 3 种解 除劳动合同情形经济补偿金并未规定不超过 12 个月,即医疗期满后的解除、客观情况发 生重大变化的解除、裁员的解除都没有 12 个月限制。     参见:《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 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 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 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 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 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 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 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大家只记得对这个补偿办法不停的点赞,但是点赞之后就变得稀里糊涂了,多数人只 记住了经济补偿金不超过 12 个月这个特别规定,并没有留意不超过 12 个月的情形只有 2 种,加上媒体的误导,便形成了所有解除行为导致的经济补偿金都不超过 12 个月这个根 深蒂固的认识。     2008 年 1 月 1 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改变了一直以来计算经济补偿金的规则,在第 47 条中规定了经济补偿金分两种计算方法:1)普通算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 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没有限定 12 个月, 也即无上限。2)特别算法: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 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参见:《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 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从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已不再限定只有特定的 2 种解除情形经济补偿金有 12 个月限制,而是统一以劳动者的月工资额作为是否受 12 个月限制的标准,只有劳动者 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 3 倍的,经济补偿才最多算 12 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月 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 3 倍的,按照普通算法处理,不受 12 个月限制。     但是,大家在疯狂点赞后,又稀里糊涂了,于是又只记住了不超过 12 年这几个字, 根本没有注意它的适用前提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于是便认为,法律对经济补偿金一直都 规定了不超过 12 个月。     如果你还半信半疑,认为经济补偿金不可能超过 12 个月,那么给你看个最高人民法 院的劳动争议案例,最高法院在《艾某与北京齿轮总厂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 书》中这样认为:关于因北京齿轮总厂应给予艾某经济补偿的标准问题。2011 年 10 月 25 日二中院作出(2011)二中民破字第 19863-2 号民事裁定,宣告北京齿轮总厂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 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偿”。艾国栋在一、二审中陈述其于 1976 年 6 月参加工作,至北京齿轮总厂破产之日共 计 36 年零 4 个月,依照前述法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该经济补偿应支付 36.5 个月的工资。     但大家需注意,如果劳动者工作年限跨越了 2008 年 1 月 1 日前后,经济补偿的年限 如何计算?这涉及到一个分段计算的问题,具体怎么分段,各地司法实践存在差异,可参 见下面的内容。     第四篇:经济补偿的分段计算     劳动合同法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 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 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这就是经济补偿分段计算法的依据,但经济补偿如何分段计算,实践中各地理解不一,下 面以北、上、广及其它几个地区为例,归纳各地经济补偿的分段计算法。     1 北京地区经济补偿分段计算法     按照北京高院的意见,《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 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的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2007 年 12 月 31 日前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法》及其配套规定计算,2008 年 1 月 1 日后的经 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再分 段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以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经济 补偿金为基础,再乘以 2 计算出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 上海地区经济补偿分段计算法     根据上海高院意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施行之 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解除或终止的,其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 法如下:     (一)《劳动合同法》与 2008 年 1 月 1 日之前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 称“以前规定”)均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且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不高于上年 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 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     (二)《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且不属于以前规定中“经济 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情形的,经济补偿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但属于以前规定中“经济补偿金总额不 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情形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经济补偿年 限按照以前规定计算;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的工作年限在计算经济补偿年限时 并入计算。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三倍封顶的情形,实施封顶计算经济补偿年限自《劳 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工作年限仍按以前规定的标准计 算经济补偿金。     (四)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 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法支付劳动者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 起计算。如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被违法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本市 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第二 款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计算。     3 广东地区经济补偿分段计算法     广东高院认为,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时,经济 补偿或赔偿金的基数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再以 《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为界分段计算。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基数按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 倍计算。     劳动关系建立于《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但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解除或终止的, 经济补偿按以下方式计算:     (一)按《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 者工作年限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计算。     (二)按《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均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 者的工作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因劳动者不 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及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合 同法》实施以前计发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最多不超过 12 年。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 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非因协商一致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 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计发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不受最多不超过 12 年的限制。     4 安徽地区经济补偿分段计算法     安徽高院认为,《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施行 后解除或终止的,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人民法院应视以下情形确定:     (一)《劳动合同法》与 2008 年 1 月 1 日之前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均有应当支付经 济补偿金的规定,且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 12 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不高于上年度本 市(设区的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 12 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 12 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本市 (设区的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年限按该劳动者解除或终 止劳动合同前 12 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劳动合同法》施行之 后的年限按照三倍封顶数额确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二)《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既不属于以前规定中“经济补偿 金总额不超过劳动者 12 个月的工资收入”情形的,也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封顶 情形的,经济补偿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但属于以前规定中“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劳动者 12 个月的工资收入”情形的,劳动者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经济补偿年限按照以前的规定计算;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 施行后的工作年限在计算经济补偿年限时并入计算。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封顶情形的,实施封顶计算经济补偿的年限自《劳 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工作年限仍按以前规定的标准计 算经济补偿金。     5 江苏地区经济补偿分段计算法     江苏高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中认为,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施 行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以该法实施之日即 2008 年 1 月 1 日为界,对经济补偿的适用条件和计发年限予以分段审查计算。     《江苏省劳动合同法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 规定和该法施行前的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 偿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的适用条件分段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 年限。计发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 工资,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6 山东地区经济补偿分段计算法     山东高院认为,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解除或终 止,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2007 年 12 月 31 日前的经济 补偿依照劳动法及有关政策规定计算;2008 年 1 月 1 日后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的 规定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即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     7 湖北地区经济补偿分段计算法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处理意见中对此问题的 意见: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到期终止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 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属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 人单位应当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应分段计算:①《劳动合同法》 施行之后的工作年限,按照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② 国有企业职工 2001 年 10 月 6 日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 济补偿金;2001 年 10 月之前的本单位工作年限,无论劳动者提出还是用人单位提出终止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均应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 12 个月,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③非国有企业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 前的本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发经济补偿金。     第五篇:代通知金的计算     很多 HR 及劳动者由于受到媒体关于解除劳动合同“n+1”的经济补偿模式误导,认 为只要是被用人单位解雇,用人单位均应当在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再加一个月的“代通知 金”,结果导致了一些不必要的劳动争议发生。     什么是“代通知金”?最初我国劳动法中并无“代通知金”的相应规定。所谓的“代 通知金”源自于香港雇佣条例,意思是雇主或雇员只要给予对方通知期内雇员本应计算的 工资额,就可无需给予通知而随时终止合约。后来深圳将该制度引进,在 1994 年颁布的 《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不能在原单位工作的;(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按前款规定解除 劳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由于“代通知金”在深圳的适用,逐渐也影响了其他省市,司法实践中也逐渐适用了起来。 2007 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在法律中确立了“代通知金”的制度。     《劳动合同法》中“代通知金”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代替通知期的金额”,因此,有 些媒体把“代通知金”写成“待通知金”是不对的。《劳动合同法》中对于解除劳动合同 的规定共有六条,即第三十六条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关于劳动者提 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关于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第三十九 条关于过错性解雇的规定,第四十条关于非过错性解雇的规定,第四十一条关于裁员的规 定。法律并未规定每种解除合同行为均适用“代通知金”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只在第 四十条中对“代通知金”进行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 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此,“代通知金”仅在用人单位以上述三种理由解除合同且未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时才 能够适用,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是上述三个理由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代通 知金”是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的。     有人认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关于裁员有“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 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是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代通知金”?笔者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可用一个月工资 代替通知期的仅限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用人单位依据第四十一条规定 裁员但未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行为,用人单位 应当承担违法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劳动者要求支付“代通知金”无法律依据。     那么,“代通知金”的标准如何确定呢?《劳动合同法》规定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 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吗?对此《劳动 合同法实施条例》进行了明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 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 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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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流程图

员工离职流程图

员工离职流程图 公司辞退员工 对严重触犯公司 规章制度的、对 公司造成重大损 失的、以及其他 情况公司认为其 不适合在司工作 的人员予以辞退/ 劝退,由部门主 管将书面辞退单 交综合部备案。 员工辞职申请 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递交综合部; 试用 期员工辞职:须提前三天书面申请递交综合部。 详情沟通 综合部与申请辞职员工进行沟通,探讨改善其工作困扰的可 能性。 辞职申请表填写 与综合部沟通后,本人需领取《辞职申请表》填写,综合部备 案。 审批 综合部核实被辞 退人员事宜的详 细情况,请示总 经理审批,对获 得批准辞退/劝 退者于综合部领 取《离职人员交 接表》办理离职 手续。 未获准 辞职/辞退 请示各部门意见 综合部将申请人填写的《辞职申请表》与相关部门主管沟通, 接收各主管人意见。 获准辞职/辞退 逐级沟通 由综合部、副 总、总经理对 预离职人员进 行详细交流。 工作移交 离职人本人、接任者、部门负责人共同办理工作交接,包括收 回各类文件资料、电脑文件密码等,并填写《离职人员工作交 接表》交于综合部。 获准辞职/辞退 清还用品 综合部向离职者收回:钥匙、名片、办公用品等属于公司的财 物品,并完成《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相关项目后交综合部。 离职面谈 综合部与离职人员进行谈话,对员工可能有的问题给予解答 , 征求离职员工对公司的评论及建议。 财务结算 凭综合部开出的《离职结算通知单》(考勤情况)进行;综合 部将有总经理签字批准的《离职人员工作交接表》以及《离职 结算通知单》的复印件交财务处,原件存档保留;财务部告 知离职人员需扣除费用详情及发放工资时间与数目。 备注:1、凡未按此程序进行离职手续办理者,对其个人造成的损失由离职人员自行承担; 2、凡未按此程序进行离职手续办理者,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相应责任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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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离职、交接管理制度

入职、离职、交接管理制度

一、入职 入职、离职、交接管理制度 1、新聘用员工要严格按照公司定编制度执行,并履行报批手续。 2、各部门新聘用员工入职,必须由本人带齐证件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入职 需填写人事部印制的《应聘人登记表》及《员工登记表》。办理入职手续时,新聘 用员工需提供以下个人资料: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有效学历、任职资格证书及职称证明原件 及复印件;③ 1 寸彩照一张;④体检证明,健康证原件;⑤原单位出具的终止 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以证明与第三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⑥非京 籍员工在京工作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特殊岗位需要提供担 保。 3、新聘员工要认真、如实地填写员工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其中任何资料的 更改,都需要及时通人事部。 4、新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后,有人事部填发“新录用人员通知单”,注明工 作岗位、工资及报到日期,用人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转交公司财务部,作为财 务部做工资的重要依据。财务部如未接到“录用人员通知单”,月末一律不为 其计算工资。 5、新员工正式上岗,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规章制度,了 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二、 离职(辞职、辞退及开除) 1、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规定履行手续。 2、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 7 天向所在部门提交辞职报告吗,并办 理离职手续。 3、试用期后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部门领导 包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办理离职手续。 4、员工未经批准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余留工资不予发放。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追其赔偿责任。 三、 开除和除名 1、分公司正式员工由于个人行为,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公司将按有关程序予 以开除或除名。被开除或除名处理的员工从处理之日起停发一切工资福利待遇, 如本人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损害公司名誉的,则应承担经济损失以至刑 事责任。 2、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在离开公司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 件、办公资料。 3、办理离职手续需填写《辞职/辞退申请表》、 《工作交接单》,并履行报批手续。 四、 交接 1、离职员工需将一些物品,办公资料等转交接替人。未完成的工作需向接替 人及主管领导表述清楚。现金、支票等财务一律退还财务部。 2、销售人员交接需填写《销售人员交接明细表》,该表由交接人、接收人、部门 经理及财务经理共同填写。 3、离职人员必须经过财务部对其所辖客户的应收应付及个人往来账进行审查 , 审查无误后,有财务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办理离职。入离职后在出现未结 款项,责任由财务经理及相关人元承担。 4、交接完毕,接受人需在《辞职/辞退申请表》上签字,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5、离职员工手续齐全后履行报批手续,经各部门审批无误后(财务人员 60 天,销售人员 40 天,后勤人员 30 天)方可支付工资。 五、办理离职、辞职、被辞退人员的手续 1、各部门有擅自离职、辞职、被辞退以及调岗人员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在当 日已书面形式通知人事部。 2、人事部在接到各部门经理的通知后,于当日做出正式通知,经总经理批准 后,下发各部门,由各部门做好业务交接及账务处理工作。 3、如未做到及时通知所造成的损失,有个直接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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