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D-HR023周大福分店工资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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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福员工制度 文件编号: ZD-HR023 文件标题: 周大福分店员工工资计算办法 制定日期: 2015-05-14 周大福分店员工工资计算办法 一、 目的 依据公司的发展需要,为明确员工工资计算标准,清晰各类假期计发工资的方式,确保 员工工资准确无误地发放。 二、 适用范围 周大福珠宝在中国(香港/台湾/澳门除外)经营之自营店、合营店分店员工(包含珠宝、 年青专区,Hearts On Fire 店、港、澳、台分店人员不适用此办法)(以下统称为各单位)。 加盟商参照执行。 兼职人员及实习生不适用本办法。 三、 生效日期 分店员工(包含珠宝、年青专区,不含 Hearts On Fire 店)工资计算标准自 2015 年 04 月 01 日起按本办法执行。 四、 名词解释 1、 计算工资周期:以自然月为单位进行计算。 2、 基本工资:指支付给员工完成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 3、 各项津贴:指支付给员工包含高温补贴(防暑降温费)、冬季采暖费(煤火费)、独 生子女费及包含但不限定于其他的法定津贴项目,具体金额视该城市合同工资水平 而定。 4、 加班工资:指因工作需要经本人申请、主管审批通过后,在原定下班时间基础上延长 的工作时间所支付的劳动报酬。 5、 月度达标奖金(含保底奖金):指支付给员工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而额外给予的奖励。 (有关奖金的执行细则请参阅公司当年最新公布的奖金方案执行)。 6、 分店提成奖金:指根据个人销售额或分店销售额,按照货类提点,而额外给予的奖 励。(有关提成奖金的执行细则请参阅公司当年最新公布的提成奖金方案执行)。 7、 PeopleSoft 系统:指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以下简称 PS 系统。 五、 工资奖金结构体系 1、 合同工资=基本工资+各项津贴(各项津贴视该城市合同工资水平而定) 2、 应发工资=合同工资+月度达标奖金+提成奖金+加班工资+其他补发+税前调整(加班 工资、其他补发以及税前调整需视实际情况计算发放) 3、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合同工资请假扣款-月度达标奖金请假扣款-提成奖金请假扣款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住宿费-膳食费-经济损失-个人所得税-税后调整 六、 工资奖金发放条件、周期说明 项目名称 发放条件 发放时间/方式 合同工资 视当月出勤情况折算合同工资而定 次月 8 日(含)前发放 月度达标奖金 视当月销售达标情况而定 与次月工资一起发放 提成奖金 视个人销售或分店销售情况而定 与次月工资一起发放 加班工资 按公司规定审批通过的加班时间 与当/次月工资一起发放 七、 工资奖金计算方法 1、 工资奖金计算原则: 备注 由银行转账至 员工账户或其 他方式发放, 实际的到账日 期视银行工作 效率而定 周大福员工制度 类别 文件编号: ZD-HR023 文件标题: 周大福分店员工工资计算办法 制定日期: 2015-05-14 说明 计算 公式 应发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月度计薪时数*缺勤时数 应发各项津贴=各项津贴-各项津贴/月度计薪时数*缺勤时数 应发月度达标奖金=月度达标奖金-月度达标奖金/月度计薪时数*缺勤时数 应发销售人员个人销售提成奖金=个人提成奖金 应发销售人员公共销售提成奖金=公共销售提成奖金-公共销售提成奖金/月度计薪时数* 缺勤时数 应发非销售人员提成奖金=分店提成奖金-分店提成奖金/月度计薪时数*缺勤时数 基本工资请假扣款=基本工资/月度计薪时数*请假时数 各项津贴请假扣款=各项津贴/月度计薪时数*请假时数 月度达标奖金请假扣款=应发月度达标奖金/(月度计薪时数-缺勤时数)*请假时数 销售人员公共销售提成奖金请假扣款=应发销售人员公共销售提成奖金/(月度计薪时数缺勤时数)*请假时数 非销售人员提成奖金请假扣款=应发非销售人员提成奖金/(月度计薪时数-缺勤时数)* 请假时数 备注 月度计薪时数=21.75*8=174 缺勤时数=未在职的计薪时数(包含工作日、法定节假日,但不包含例休日) 请假时数=在职期间请假小时数(包含事假、病假等) 进位规则=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举例  新入职人员: 张三 2015 年 4 月 3 日入职 A 分店担任营业员(该城市奖金级别 200 级,营业员奖金倍数 为 1 倍),合同工资为 3000 元(其中基本工资=2700 元,各项津贴=300 元),未离职, 则张三 2015 年 4 月合同工资为: 基本工资=2700-2700/174*2*8=2451.72; 各项津贴=300-300/174*2*8=272.41; 则:合同工资合计=2451.72+272.41=2724.13 张三 2015 年 4 月月度达标奖金为(此金额与 5 月工资一并发放,即 6 月 8 日发放): 则:月度达标奖金合计=200*4*1-(200*4*1)/174*(2*8)=726.44 张三 2015 年 4 月根据个人销售以及该分店销售,得出个人销售提成奖金为 300 元,公共 销售提成奖金为 50 元,则张三 2015 年 4 月个人提成奖金为(此金额与 5 月工资一并发 放,即 6 月 8 日发放): 公共销售奖金=50-50/174*(2*8)=45.40 则:个人提成奖金合计=300+45.40=345.40  请假人员: 张三在 2015 年 5 月 9 日、5 月 14 日各请事假一天,合计事假 2 天,其 2015 年 5 月根据个 人销售即该分店销售,得出个人销售提成奖金为 350 元,公共销售提成奖金为 50 元,则 张三 2015 年 5 月合同工资、月度达标奖金和个人提成奖金(奖金与 6 月工资一并发放, 即 7 月 8 日发放)为: 周大福员工制度 文件编号: ZD-HR023 文件标题: 周大福分店员工工资计算办法 制定日期: 2015-05-14 基本工资请假扣款=2700/174*6.67*2=207.00; 各项津贴请假扣款=300/174*6.67*2=23.00; 月度达标奖金请假扣款=200*4*1/174*6.67*2=61.33 公共销售提成奖金扣款=50/174*6.67*2=3.83 则:合同工资合计=(2700-207)+(300-23)=2770 月度达标奖金合计=200*4*1-61.33=738.67 个人提成奖金合计=350+(50-3.83)=396.17  离职人员: 张三在 2015 年 8 月 21 日离职,根据该员工可计算销售得出个人销售提成奖金为 400 元, 公共销售提成奖金为 50 元,则张三 2015 年 8 月合同工资、月度达标奖金和个人提成奖金 为(奖金需于 10 月 8 日发放): 基本工资=2700-2700/174*6*8=1955.17 各项津贴=300-300/174*6*8=217.24 则:合同工资合计=1955.17+217.24=2172.41 月度达标奖金合计=0(未服务至当月最后一天,不享有月度达标奖金) 个人提成奖金合计=400+0=400(未服务至当月最后一天,不享有公共销售提成奖 金) 2、 各项目/假期的工资及奖金计算标准: 项目名称 病假 工资计算标准 奖金计算标准 应折算月度达标奖金=应发月度达标奖 金/(174-缺勤时数)*病假时数 应扣工资=合同工资/174*对应百分 应折算销售人员公共销售提成奖金=应 比*病假时数(对应百分比详见《员 发 公 共 销 售 提 成 奖 金 / ( 174- 缺 勤 时 工手册》) 数)*病假时数 应折算非销售人员提成奖金=应发提成 奖金/(174-缺勤时数)*病假时数 周大福员工制度 事假 陪产假 产假 流产假 应扣工资=合同工资/174*事假时数 文件编号: ZD-HR023 文件标题: 周大福分店员工工资计算办法 制定日期: 2015-05-14 应折算月度达标奖金=应发月度达标奖 金/(174-缺勤时数)*事假时数 应折算销售人员公共销售提成奖金=应 发 公 共 销 售 提 成 奖 金 / ( 174- 缺 勤 时 数)*事假时数 应折算非销售人员提成奖金=应发提成 奖金/(174-缺勤时数)*事假时数 应折算月度达标奖金=应发月度达标奖 金/(174-缺勤时数)*请假时数 应折算销售人员公共销售提成奖金=应 不扣工资,按合同工资计算 发 公 共 销 售 提 成 奖 金 / ( 174- 缺 勤 时 数)*请假时数 节育假 应折算非销售人员提成奖金=应发提成 奖金/(174-缺勤时数)*请假时数 婚假 不折算月度达标奖金、销售人员公共销 丧假 不扣工资,按合同工资计算 售提成奖金、非销售人员提成奖金,按 应发奖金计算 年假 应折算月度达标奖金=应发月度达标奖 金/(174-缺勤时数)*(日工作小时数 /2) 旷工(半天工 应扣工资=合同工资/174*(日工作 应折算销售人员公共销售提成奖金=应 作时长≥迟到、 小时数/2) 发 公 共 销 售 提 成 奖 金 / ( 174- 缺 勤 时 早 退 时 长 > 60 数)*(日工作小时数/2) 分钟) 应折算非销售人员提成奖金=应发提成 奖金/(174-缺勤时数)*(日工作小时 数/2) 应折算月度达标奖金=应发月度达标奖 金/(174-缺勤时数)*日工作小时数 旷工(半天工 应折算销售人员公共销售提成奖金=应 作 时 长 < 旷 工 应扣工资=合同工资/174*日工作小 发 公 共 销 售 提 成 奖 金 / ( 174- 缺 勤 时 时 长 ≤ 一 天 工 时数 数)*日工作小时数 作时长) 应折算非销售人员提成奖金=应发提成 奖金/(174-缺勤时数)*日工作小时数 说明: ① 迟到、早退时间超过 60 分钟且未超过员工当日工作时长的一半时,其当日工资、奖金按半天 折算;超过当日工作时长的一半时,其当日工资、奖金按一天折算与 PS 系统原则一致。 ② 如员工病假、事假、陪产假、产假、流产假、节育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的,其中法定节假日部份 将按国家标准支付工资,但不享有奖金。 ③ 医疗期工资计算标准按当地法规执行。 ④ 销售人员个人提成奖金无需折算考勤。 周大福员工制度 文件编号: ZD-HR023 文件标题: 周大福分店员工工资计算办法 制定日期: 2015-05-14 3、 加班工资计算标准 (1) 法定节假日加班:合同工资/174*加班时数*3 倍计算。 (2) 非法定节假日加班:合同工资/174*加班时数*国家规定比例。 4、 经济类扣款说明 个案导致经济赔偿类扣款的标准统一以各营运管理中心行政部确认的扣款明细为准。 5、 个人所得税计算标准 全月应缴所得税额=应发工资-缺勤工资-缺勤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税项起征 点 应缴个人所得税=全月应缴所得税额*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均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日后如有变动将以国家最新的规 定执行。附税项起征点为 3500 元/月的对应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个人税所得税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 1500 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 1500 元至 4500 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 4500 元至 9000 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 9000 元至 35000 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 35000 元至 55000 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 55000 元至 80000 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 80000 元的部分 45 13505 八、 薪酬通知书发放 公司采用电子薪酬通知单告知员工每月薪酬及年终奖情况,员工有义务每月自行登录 PeopleSoft 系统查阅/确认本人薪酬通知书等相关信息,如有异议,应当在信息公布后 7 日 内向区域分区办公室/办事处对口人力资源小组同事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 视为认可。如因客观条件未能使用自助系统单位,公司将派发纸质版《薪酬通知书》供员工确 认薪酬明细。电子薪酬通知书与纸质版薪酬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的薪酬制度及员工的薪酬数据均为公司保密资料,未得副总经理或以上人员批准, 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透露。同时,请各同事务必妥善保管自己的自助系统密码。如因密码外 泄导致的风险,所有后果及责任均由员工本人承担,且公司将保留追究泄漏公司机密责任的 权利。 九、 本办法的解释与修改 本办法自公布规定的生效之日起开始执行,现行规定与本办法之内容冲突处按本办法执 行,如有未尽善之处,则以公司日后公布的有关规定和通告为准。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中国营运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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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工资计算必备问题汇总

HR工资计算必备问题汇总

计算加班工资时,加班基数和天数如何定? 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费:按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 150% 支付 休息日加班费: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 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 200%支付 采取集中上班、集中休息的方式安排工作: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企业应 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其工资,延长工作时间按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 15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 300%支付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计算基数若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无约定的,以当地标准折算〔不得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工时折算〔以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计算〕:每月实际工作时间-法定 166.7 小 时=实际加班小时数。 实际加班小时数-36 小时=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小时数〔含法定节假日,若当 月有法定节日可剔除另折算〕 总折算工时:法定 166.7+36×1.5+休息时间加班小时数×2=总折算工时〔每 月正常加班超过 36 小时的折算方法。但是若周六日有加班可视其具体情况加减。 主要用于超时加班。〕此方法折算工时后,小时工资不再折算 (劳动法第 41 条规定的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是指非休息日延 长工作时间,不包含休息日安排工作) 一、     个人认为“新算法”最大的亮点是提出了“计薪天数”这个概念。 “计薪天数”承担起新酬计算基准天数的重任,从此结束了 20.92 天既是月均 工作天数又是计薪天数的历史。 二、     月均工作日根据 11 天法定节假日调整为 20.83 天,进一步明确 了“工作日”的概念,清楚的划分出假日、休息日加班的界限,多于工作日的出 勤要按照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此概念与考勤制度联系紧密。   工作日 休息日 休假日 1月 22 天 8天 元旦 1 天 2月 18 天 8天 春节 3 天 3月 21 天 10 天   4月 21 天 8天 清明 1 天 5月 21 天 9天 劳动节 1 天 6月 20 天 9天 7月 23 天 8天   8月 21 天 10 天   9月 21 天 8天 中秋 1 天 端午 1 天 10 月 20 天 8天 国庆 3 天 11 月 20 天 10 天   12 月 23 天 8天   总计 250 天 104 天 11 天   平均 计薪日 工作日 (250+11)/12= 250/12=20.83 天 21.75 天   三、 明确了 11 天法定节假日为带薪假日,以日计薪的员工在法定假日没有工 资的现象将得到缓解。当然 21.75 天的计薪基数使加班工资略有下降。“计薪天 数”明确了日工资的计算标准,为薪酬计算提供了有力的依据。此概念与薪酬计 算规则联系紧密。 四、 综上,HR 的薪酬和考勤制度在数据上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工作 日”的基础上根据“计薪天数”确定的日工资标准来计算薪酬,使 HR 的工作 进一步得到规范。“新算法”的实用性由此得到体现。 问题一:20.83 天是不是只是指月工作日?不用这个计算工资?如果计算工资 的话,就用 21.75 天算?是不是只有加班、法定假日工资按 21.75 天算,其余 的都按照 20.83 天算呢? 答:    可以说 20.83 天与计算工资没有直接关系,但是 20.83 天是计算 出勤天数的基准! 新算法明确规定了 21.75 是计薪日,所以 21.75 天是用来计算 日工资 的基准! 明确了“出勤天数” 和“日工资”,接下来工资如何算就简单了。 法定假日现在为带薪假日,平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假日加班都是按照 21.75 天计薪日得出的 “日工资” 来计算加班工资。其余的也就是正常工作日 或者是缺勤,还是按照 21.75 天计薪日得出的 “日工资” 来计算工资。 日工资的计算只有一种算法:月工资/21.75 天,很明确,再无其他。 应出勤的天数上图中已经列出,是以月均 20.83 天来衡量的的,也很明确,再 无其他。   另有 HR 同仁指出:20.83 是全年各月平均全勤天数,21.75 是全年各月评价 计薪天数,在具体计算工资时,只有 21.75 参与计算,即,如果约定月工资标 准为 x,员工正常出勤就可得到工资 x。如果缺勤,则得: 月工资标准--月工资 标准/27.15*缺勤天数;如有加班,则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27.15*平 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假日加班天数*相应百分比。 当然,全年各月实际全勤天数不固定,故以上的计算方法则忽略此点; 如果,日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当月全勤天数  的话,就可以避免其离职时 导致的以往多付或少付工资的情况,但由此带来的结果是:正常出勤每月的工 资数不恒定。   注:    此次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改动的关键之处在于: 1、原来 20.92 天为月均工作天数,在实际操作中 20.92 天既是工作天数又是 计薪天数,但是却没有明确计薪天数的概念。 2、新算法明确提出计薪天数的概念,明确 11 天法定假日为带薪假日,20.83 天承担工作天数的职责,21.75 天承担计薪天数的职责。事实上是有利于薪酬 核算实操的   问题二:举个例子,假如某员工月薪为 800 元,一月份实出勤 26 天(每天 8 小时),本月有元旦一天,正常休息,那么他的加班工资和本月工资是否可以 这么算? 该员工加班天数为 26 天-20.83 天=5.17 天=41.36 小时(劳动法规定每月 加班不得超过 36 个小时,这样加班算不算违法? 加班工资为:(800 元/21.75 天)*5.17 天=190.16 元 则该员工总工资为:800+190.16=996.16 元                  还是:(800 元/21.75 天)*20.83+190.16=956.32 元? 答:    首先要明确的是:20.83 天为 月均工作天数,是衡量加班的基准, 但是 20.83 天不 直接参与工资核算,因为每个月的实际应出勤天数(工作天数)和 20.83 天是 有差 异的,(2008 年每月的工作日见上图)    假如某员工月薪为 800 元,一月份实出勤 26 天(每天 8 小时),本月有元 旦一天,正常休息,那么他的加班工资和本月工资为:   一月份应出勤天数 22 天,该员工实际出勤 26 天,元旦休息,所以: 该员 工加班天数为 26 天-22 天=4 天=32 小时(符合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 过 36 个小时) 加班工资为:(800 元/21.75 天)*4 天*1.5=220.67 元 (加班工资按照平时加班 150%计算,这里假设为:都是平常加班,没有周末 (休息日)加班的情况,全部按照 150%计算,方便解释。如果加班发生在 1 号以内的应按 300%计算。)    则该员工总工资为:800+220.67=1020.67 元。 另有 HR 同仁指出:此处的这个 800 元,应该是一个月内应出满勤后的工资: 即 1 个月内除周六周日双休日和本月内的法定假日后满勤,即可得 800 元。还 有这里讲了每天都是 8 小时工作,那么这里的应出勤即 1 月内的周一到周五的 出勤天,4 天是加班,应该是上了 4 个周六或周日的班,这里的加班费是按 2 倍计算的,而非平时加班的 1.5 倍计算。所以:员工的总工资为 800+加班费 800/21.75*4*2=1094.25 元。(个人认为,说得很有道理。) 问题三: 某公司一线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元旦正常休息,元旦这天工资该按何 标准作补偿?如:基本工资 150 元,满勤奖 100 元,计件工资按 30 元/天 (假定每天完成定额),1 月出勤 26 天(除元旦应出勤 22 天)。工资 =150+100+22*30+(26-22)*1.5*30+30(作为元旦计件补偿)=1120 元,合法吗? 答:    一般来讲,对于实行计件制的员工而言,计件即意味多劳多得,上 一天班拿一天钱,既然元旦正常休息,就没有工资补偿。         1 月除元旦,应出勤 22 天,实出勤 26 天,显然 4 天加班应该是 4 天周 六或周日,根据国家规定,应按日工资的 1.5 倍支付,即工资 =150+100+22*30+(26-22)*(1.5*30+30)=1210 元(但实际上很 多单位都是这样算的,即工资=150+100+22*30+(2622)*1.5*30=1090 元) 问题四:利用“倒扣法”来计算新入职的员工底薪,合理吗?请看以下例子:是 以按以前计薪天数 20.92,(如果该员工 1 月 7 日正式上班,底薪为 800 元))1 月底薪工资=800-(800/20.92*4)=647.04 现在计薪天数更改为 21.75 1 月底薪工资=800-(800/21.75*4)=652.87 答:    “扣减法”: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月)-应发日工资×未出勤天数; “累加法”:实发工资=应发日工资×出勤天数; 显然,“扣减法”的计算方法中需要直接引用“应发工资”工资这个数据,而 一般来说“应发工资”这个数额是固定的(比如 800/月),实际上由于每月工 作天数不同而“应发工资”额也是不同的,但是日均工资=800/21.75 是个固 定的数据,如果用扣减法             计算工资则产生 出勤天数 与计薪天数不符的矛盾,导致工资数据不严谨。 例如:月工资=800,日工资=800/21.75=36.78 ,如果在 3 月份和和 7 月 份某员工请事假一个月,用扣减法计算则会出现问题 80036.78*21=27.62;800-36.78*23=-45.94。同样是请一个月事假应该不发 工资,可见扣减法计算的结果是不利于执行的。所以,运用“扣减法”的前提是 将月工资(800 元)按照每月的实际计薪日进行折算,但在实际操作中没有这 个必要。而“累加法”的原则是,上一天班发一天工资,利于薪酬核算实际操作   另有 HR 同仁指出:运用累加法计算缺勤也有问题:例如:08 年 7 月份正常出 勤天数应为 23 天,某员工月薪 1000 元,7 月请事假一天,则其 7 月出勤为 22 天。如果按累加法来计算该员工 7 月的工资则为: (1000/21.75)x22=1011.5 元,也就是说,该员工请假一天,公司还应该多 发他 11.5 元钱。(个人倾向于用扣减法来计算缺勤后的工资。) “也就是说,该员工请假一天,公司还应该多发他 11.5 元钱。”如果不请假, 那么则发的更多,累加法的意义在于干一天活拿一天钱! 员工考勤不能以月工资/21.75 天×出勤天数来算,因为如果这样你的日工资是全 年平均的 21.75 天了,而你的出勤天数是根据当月的一个实际天数了,你的日工 资的计算方法与出勤天数已经产生矛盾,所以是以扣减法是合理公平的,因为你 全年的日工资都是不变的。 扣减法计算工资的弊端   应发工资 计薪日=工 每月天 800/21.75* 工作日 休息日 休假日 作+休假 数 实际计薪日 1月 845.98 31 22 23 8元旦 1 天 2月 735.63 28 17 20 8春节 3 天 3月 772.41 31 21 21 10  4月 809.20 好用 吗 30 21 22 8清明 1 天 5月 809.20 31 21 22 9劳动节 1 天 6月 772.41 30 20 21 9端午 1 天 7月 845.98 31 23 23 8  8月 772.41 31 21 21 10  9月 809.20 30 21 22 8中秋 1 天 10 月 845.98 31 20 23 8国庆 3 天 11 月 735.63 30 20 20 10  12 月 845.98 31 23 23 8  9600.00 365 250 261 10411 总计 平均 800.00  20.83 21.75    (1)、表格中应发工资一栏中,比如说 1 月份工资应发为 845.98 元,那如果 员工全勤的话我们应该给员工的 845.98 元还是 800 元?(标准不同,按全年 来算,结果相同。) (2)、2 月份也是一样的,全勤的话是按照 735.63 发吗?再有假如本月有 1 天请事假,按照公司规定扣除 1 天的工资,那就是 800/21.75*(20-1),对 不? (3)、按照以上算法的话,以后请假得在月计薪日相对多一点的 当月请假,这 样的话感觉工资扣的还少一些,其实全年算下来还是一样的。(全年算下来的确 是一样的,但是工资是按月发的,而每月人员又是流动的,所以要精确到月。)   注: 二月份以 28 天计算,方便解释。     明确月工作日和月计薪日的目的最主要应该是为了计算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 资只需 要明确月计薪日就可以了,而跟月工作日没有什么关系。 问题五:在零售连锁企业里,一般店铺的员工上班没有采用标准工作制,是实 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即每天上班平均会 10 小时,但每月上班时数不超过法律法 规规定的时数。这种情况,我们的计薪系数应该为多少?如,导购员:基本工资 为 850,1 月份加班 25 小时,其中 10 个小时为法定假日加班,那她的加班工 资应为多少? 答:    不管每天上班几个小时,也不管每月上班时数超不超过法律法规规 定的时数,只要是双休日或节假日上班的,都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只不过 双休日、节假日、加点所参照的倍数有所不同(详见问题六)。   问题六:如果把节假日作为计薪日,那就是说节假日虽然不上班,依然发 1 倍 的工资,那么劳动法规定的节假日加班按照 3 倍工资支付,是不是支付 2 倍就 可以了,因为月工资里已经包含了一倍!(既然把节假日作为了计薪日,企业 已经给付了一倍的工资,如果在节假日加班,是否还应该给付 3 倍工资?) 答:    按劳动法规定应给予 3 倍的工资。例如:贵公司某员工 2000 元/月 2007 年 10 月份满勤(国庆按规定休息),则该员工 10 月份工资为 2000 元; 如果 10 月 1 日有加班,则该员工加班工资为 2000/21.75*3=275.86 元;如 果只有 10 月 1 日加班,其他休息日和法定假照休的话,则当月工资应为 2000+2000/21.75*3=2276 元。 注:    法定假日上班一定要发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照 300%计算),國 家还規定,法定假日上班除支付以上工資外還需給員工調休,但目前大部門制 造性企業只給加班工資算數;休息日上班,单位可以安排补休或者是发放 200%的工资。如果安排了补休就不用发放工资了,而且补休或者是发加班工资 选择权在单位;平时加班称为加点,加班工资按照 150%计算。   问题七:既然每个月都有实际的应出勤天数,那么法定给出 20.83 有什么用处? 答:    根据月均工作天数 20.83 的由来(365-104-11)/12=20.83, 可知 20.83 天这个数是在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的规定中出现的,可以理解为: 20.83 天是针对月综合计算工时而定立的一个参照基数,季综合工时、年综合 工时也依次类推。所以,20.83 在标准工时中并不具有其实质的作用,意义在 于从法律上界定了月平均应出勤天数。   问题八:象我们公司倒班的人员,1 月份,出满勤 252 个小时,按照最新的工作日 小时数 20.83*8=166.64 小时算,超过了 252-166.64=85.36 小时,(超过国 家规定了,但这是员工集体讨论的结果)如果假设一个员工的工资是 1000 元,那 么 1 月份他的工资这样计算是不是对的? 加班工资=1000/(21.75*8)*85.36*1.5=735.86 元,1 月份工资=1000+加 班工资=1000+736.86=1736.86 元。 我认为这样做工资是正确的,因为每个月的工作日不同,直接用平均工作日 20.83 日应该更准确.要不然,每月都按实际工作日(比如 1 月 22 天,2 月又变 18 天了)计算,公式中的基数总变化,其实更不利于工作。 答:    标准不一样而已,其实年平均结果都是一样的,个人认为,此计算 方法可行。   问题九:我公司倒班人员上午倒班人员工作 5 个半小时,下午倒班人员工作 5 个 半小时,逢节假日不休息,请问如果全月总工时不超,逢节假日\双休日是否还应 付加班工资? 答:    每个企业根据自身生产情况,可自行安排作息时间。对于倒班人员 而言,双休日上班,不管全月总工时超不超,单位只要安排其调休即可,至于 加班工资则可以不付;但对于非倒班人员而言(如 8 小时/天工作制),则既要 安排调休,又要支付加班费。节假日是国家规定的带薪假日,即使全月总工时不 超,也应照常支付加班费。   问题十:我们单位大多数岗位属于综合计时类的性质,如果依法设定工作时间, 是不是必须严格按照每月 20.83 天来计算,超时都必须计为加班。如:我们某 岗位现在为两班倒,上一天一宿,休一天一宿。时间为:8:00——12:00  13:00——17:00    18:00-23:00      05:30—8:00  即每个班次为 15.5 个小时*15 个班次/月=232.5 小时。如按 20.83 天计算,每天 8 小时,全 月累计为 20.83*8=166.64 小时,那么我们目前就超时了 232.5 小时— 166.64 小时=65.86 小时/8 小时=8.2325 天,也就是说应该多支付至少 8 天 的加班工资,是这样理解吗? 答:    综合计时类单位来说,可以采取月平均工作日 20.83 天来计算,而 且也更方便管理。 问题十一:         年工作日是 250 天,年记薪日是 261(250+11),也就是说,全年工 作了 250 天,        要给 261 天的工资,或者说,平均每月工作 20.83 天,要给 21.75 天的工资,月工资标准/21.75*21.75=月工资标准, 所以加班或出勤不够,要以工资标准为基础做相应的加减,否则,如按照出勤 天数*月工资标准/21.75 的公式,则出满勤时 20.83*月工资标准/21.75 就不 等于月工资标准了;但是,按照上面的计算方式,就可能出现全年出勤 0 天, 却要支付 11 天的工资,这就是 11 天的带薪公休假?也不合理!或者,加班的 按标准工资加加班工资计算,出勤不够的按出勤天数*月工资标准/21.75 计 算???迷惑,不理解国家把年工作日和年记薪日分别计算的原因(如果相同, 则不会出现上述悖论),请高手指点! 答:    对于这个问题,上面已经讲过,出勤天数*月工资标准/21.75 和 20.83*月工资标准/21.75 只是两种不同的标准而已,从年平均来看结果是相 同的。         至于出现全年出勤 0 天,却要支付 11 天带薪公休假的工资的问题,如果 公司某员工全月或全年请假,则视为出勤天数为 0,其他情况则照常支付。   问题十二: 李某月工资 1000 元,2 月 11 日入职。平常加班 30H。2 月应出勤时数为 21 天 X8H/天=168H,缺勤时数=6 天 X8H/天=48H,实出勤时数为 15 天 X8H/ 天=120H,则李某 2 月份工资应为 1000/168*120+(1000/(21.75*8)*30*1.5)=972.9 元。 如果以 20.83 天算,则会出现 2 种情况: 1:{1000-1000/(20.83*8)*48}+(1000/(21.75*8)*30*1.5)= 970.6 2:1000/(20.83*8)*120+(1000/(21.75*8)*30*1.5)=978.7 这样的话,2 个依哪种为准呢? 答:    这两种方法还是“扣减法”和“累加法”的区别,详见问题四的有 关解析。另外,员工加班不能以“平常加班 30H”笼统概括,应该根据“问题六 备注”的不同情况加以区别。     问题十三: 请教请假工资计算﹐如下是否合法﹕设一基本薪资为﹕800 元的员工﹐当月应 出勤 22 天﹐该员工请假 13 天﹐另周六加班 8H﹐目前我厂其工资计算为﹕基 本薪资= 800 元-800 元/22 天*13 天=327.3 元﹐加班费=800 元/21.75 天/8*2 倍*8H=73.6 元,综上得当月工资=327.3+73.6=400.9 元。 我个人是这样计算:基本薪资= 800 元/21.75 天*(22 天-13 天)=331 元, 不知是否正确? 答:    仍然是“扣减法”和“累加法”的区别。   问题十四: 我司有部分员工执行四班三倒,每班八小时.按照正常排班,每月他们上班的天数 大约是 22 天左右.有时可能为 24 天.(大月) 逢法定节假日或者周六周日他们照 样上班.那计算工资时,我们是这样算的:假定该员工月薪为 3000 元,若员工当月 出勤 22 天(含 1 天法定假日),则该员工当月应得工资 为:3000+3000/21.75*(22-1-21.75)*2 倍+3000/21.75*1*200%,大家看 有没有什么问题?   补充:我举的例子员工当月出勤天数不太合适.现假定员工当月出勤 24 天,(含 法定假日 1 天),则他应得工资为 3000+3000/21.75*(24-1-21.75)*200% +3000/21.75*1*200%。上面他的应得工资为三部分:1、满勤工资 3000,2、超 过 21。75 天的为 2 倍的加班工资,3、法定节日三倍的加班工资(第一部分里 已含 100%的工资)楼主这里是不是少算了休息日加班工资? “3000/21.75*(24-1-21.75)*200% ”事实上可能是出勤超过 21.75 天,但 是并没有加班。 “现假定员工当月出勤 24 天,(含法定假日 1 天),” 理解为:正 常出勤 23 天,没有休息日加班。计算: 3000/21.75*23+3000/21.75*1*200% 答:    1、不同的加班情况有不一样的支付系数,应该区别对待;         2、“3000/21.75*(24-1-21.75)*200% ,事实上可能是出勤超过 21.75 天,但是并没有加班”,以 21.75 天计薪日作为计算工资标准的话,这 样的情况当然会出现,同样也会出现“出勤少于 21.75 天”但仍然按照 21.75 天标准来计算工资的情况,不过全年平均来看,结果相同。     以下是帖子中几位 HR 同仁列出其所在公司的工资核算方法,现整理如下,供 大家学习交流之用:   方法一:月薪/當月實工作天數(08 年後法定日算在工作日內,即法定日休息 也有工資)*月實出勤天數+加班費;   方法二:应发工资=月标准工资*(实际出勤天数+法定假日)/(日历应出勤天 数+法定假日); 方法三: 1、未缺勤也未加班则发约定月工资(如 2000 元) 2、有缺勤未有加班则发月工资-月工资/21.75*缺勤天数(如 2000 元2000/21.75*2 天) 3、有缺勤平时也有加班的,则缺勤与加班相抵,剩余仍有多余时间的则算加班 费,如不过相抵的则算缺勤(2000 元-2000/21.75*(缺勤 2 天-加班 1 天) 4、无缺勤有加班的,则月工资+月工资/21.75*天数*倍数(2000 元 +2000/21.75*1 天*3 倍(元旦))。 案例:某工厂实行的是固定月薪制,某员工固定月薪为 600 元,2005/8 应出 勤 23 天,实际该员工请假 4 天,实际出勤天数为 19 天,平时晚上加班 21 个 小时;请问薪资如何计算; 目前针对固定月薪制工资计算方法大致有以下三种方法: A:(固定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1.75/8*1.5*平 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时; 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1.75*缺勤天数)+固定月薪/21.75/8*1.5* 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时; C:固定月薪/21.75*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1.75/8*1.5*平时加班工 时+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时; 按照 A 方法:其工资为:600/23*19+600/21.75/8*1.5*21=608.58 按照 B 方法:其工资为:600-600/21.75*4+600/21.75/8*1.5* 21=598.21 按照 C 方法:其工资为:600/21.75*19+600/21.75/8*1.5*21= 657.86 可以看出同样的一个案例如果采取不同的薪资计算方法其工资金额相关很大; 现在比较一下各种计算方法的优缺点: 假设一:假设该员工请了 21 天假,也没有加班,即该员工实际出勤了 2 天, 那么按照 B 的方法计算: 600-600/21.75*21=-2.29 元; 分析:可以看出如果按照 B 的计算方法,该员工虽然上了 2 天班,但是他的工 资却是负数; 假设二:现在假设该员工该月没有加班,而且只请了一天的假,即实际出勤天 数为 22 天,那么按照 C 的计算方法:其工资为:600/21.75*22=631 元> 600 元; 分析:如果该员工没有请假,也没有加班,那么他本月的实际工资就应该是 600 元,如果按照 C 的计算方法来算,该员工请假了一天,他所得的工资反而 还高于全勤的情况;(如果出全勤则只有 600 元工资) 如果按照 B 的方法:其工资为:600-600/21.75*1=571.32 假设三:该员工请了 3 天假,也没有加班,即实际出勤了 20 天,按照 C 计算 方法,其工资为:600/21.75*20=573.61, 分析:可以看出该员工同样是没有加班,如果采用 C 种计算方法请了 3 天假反 而还比按照 B 种计算方法只请一天假的工资还要高许多; 结论(并非最终结论呵):1、从公式 B 本来来看: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 21.75*缺勤天数)+固定月薪/21.75/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 21.75/8*2*周末加班工时;只要缺勤天数大于等于 21 天,其工资就会为负 数(如果在没有任何加班的情况下) 2、从 C 公式本身来看:C:固定月薪/21.75*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 21.75/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时;在有 请假的情况下只要实际出勤天数大于等于 21 天,其工资反而会大于固定月薪 (如果在没有任何加班的情况下) 3、B/C 两种计算方法均有其各自的缺陷,所以本人以为在遇到固定月薪计算工 资时 最好采用 A 种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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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员工工资计算表(自动计算-最新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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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 壳 儿 设 序号 LOGO 薪资期间 20**年*月员工工资计算表( ID 姓名 岗位 岗位基本 工资 1 2021.6 5500.0 2 2021.6 5500.0 3 2021.6 5500.0 4 2021.6 5000.0 5 2021.6 5000.0 6 2021.6 5500.0 7 2021.6 5500.0 8 2021.6 5500.0 9 2021.6 5000.0 10 2021.6 5000.0 11 2021.6 5500.0 12 2021.6 5500.0 13 2021.6 5500.0 14 2021.6 5000.0 15 2021.6 5000.0 16 2021.6 5500.0 17 2021.6 5500.0 18 2021.6 5500.0 19 2021.6 5000.0 20 2021.6 5000.0 补贴 岗位津贴 午餐补贴 加班费 其他补贴 **年*月员工工资计算表(自动计算-含公式) 代扣代缴五险一金 公积金 代缴公积金 代缴社会保 税前补差 (公司) (个人) 险 纳税基数扣减 缺勤扣款 出勤工资 应纳税收入 法定费用扣 代缴社会 可扣除公 除额 保险 积金 5,500.00 5,5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000.00 5,000.00 5,000.00 - 5,000.00 5,0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000.00 5,000.00 5,000.00 - 5,000.00 5,0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000.00 5,000.00 5,000.00 - 5,000.00 5,0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500.00 5,500.00 5,000.00 - 5,000.00 5,000.00 5,000.00 - 5,000.00 5,000.00 5,000.00 - 个人所得税 速算扣 应付个人所 税后补扣 除数 得税额 实发工资 应纳税所得 额 税率 500.00 3% - 15.00 5,485.00 500.00 3% - 15.00 5,485.00 500.00 3% - 15.00 5,485.00 0.00 3% - - 5,000.00 0.00 3% - - 5,000.00 500.00 3% - 15.00 5,485.00 500.00 3% - 15.00 5,485.00 500.00 3% - 15.00 5,485.00 0.00 3% - - 5,000.00 0.00 3% - - 5,000.00 500.00 3% - 15.00 5,485.00 500.00 3% - 15.00 5,485.00 500.00 3% - 15.00 5,485.00 0.00 3% - - 5,000.00 0.00 3% - - 5,000.00 500.00 3% - 15.00 5,485.00 500.00 3% - 15.00 5,485.00 500.00 3% - 15.00 5,485.00 0.00 3% - - 5,000.00 0.00 3% - - 5,000.0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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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

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

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 1、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其中:    (1)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   是指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之规定。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依法享受带薪 休假,即在法定节假日中,即使员工不上班,企业也应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样,正常支付 其日工资。   (2)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是指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即企业如在法定节假日,如五一节,安 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加班工资为不低于其日工资的 300%.即其加班工资≥日 工资*300%.即不低于三倍工资。 综上,按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应付工资为: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 应付法定节日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通俗的说法,即不低于“四倍工资”。   2、五一节加班=四倍工资---说法不恰当。    理由如下: (1)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 倍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 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条中有“不低于”三个字。其意思,如企业在这个 300%的基础上,在规章制度中 规定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支付员工 400%或 500%的工资.法律并不禁止。即企业如愿意五一支 付员工 5 倍或 6 倍工资,法律都是允许的。但关键是不能低于员工日工资的 300%.     因此,五一加班工资=四倍工资是表达不恰当的。正确表述应为五一加班工资≥3 倍 工资。五一加班期间的全部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4 倍工资。 (2) 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大家或一些企业,在日常操作中,存在误解,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同于员工在法 定节假日的全部工资,即一般按 300%支付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全部工资。实际上,很多员 工也是这么认为。这是不对的,从法理上讲,是错误的。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 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我看了一些网 友对五一加班是三倍还是四倍的讨论,关键是大家对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 班工资这二个概念没有搞清楚,当然政府部门也没解释清楚。    综上所述,五一节员工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存在加 班)。即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除了应得的当日工资外,用人单位还须“额外”支付 不低于三倍加班费。也就是说,应支付不低于四倍的工资,而不是等于四倍工资。   3、北京劳动局与北京工资处副处长柏澜的解说是否正确?     我看了一下,他们二者的解答,从本质上来看,都没什么不妥。但柏澜的解答,没 有劳动局的解说更全面与具体。如它要说不低于四倍工资,就更恰当了。同时,劳动局的解 答只说了节假日加班的基数,没有解说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这二者 的区别。因此,让人产生了误解。所以,不能说他们说的不正确,只是他们的说法不太全面, 让人员产生了误解。   4、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的法定节假日工资如何支付问题?    (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 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 时制度,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 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劳动法并没有规定,这二种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时,不需支付加班工 资。即法定节假日是所有员工的带薪休假日,所有的员工不论什么工时制的,全部享受。因 此,这二类员工如在法定节假日,如五一,十一等工作均视为加班,均应按上述《劳动法》 第 44 条第 3 款,支付不低于 3 倍的加班工资。当然,期间所有工资=法定节假日日综合工资 =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即所有工资也是不低于四倍的工资。   4、举例说明:    假设一,劳动者 A 日工资为 100 元,法定节假日(五一)当天加班 1 天,那么应付员 工多少工资?    应付员工加班工资=100×300%=300 元;    应付员工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100 元    该日应付员工全部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100+300=400 元。 即总共应该支付 400 元综合工资,即相当于四倍工资。    假设二,如劳动者 A 所在企业中的员工手册规定,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 400%支付。那么应付员工工资如下:    应付员工加班工资=100×400%=400 元;    应付员工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100 元    该日应付员工全部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100+400=500 元。 即总共应该支付 500 元综合工资,即相当五倍工资。    对比这二个例子,大家应当明白和清楚了。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即不等于四倍工资, 而是至少不低于四倍工资,可以是四倍,也可以是五倍,或六倍等。   5、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总结: 通过以上分析,大家应当明确以下几个概念与观点:    (1)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2)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00%    (4)法定节假日是所有员工的带薪假日。---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 制中即“三种工时制”的员工均依法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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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资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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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信息 员工 ID 姓名 小时工资 税务状态 政府津贴 失业保险 (百分比) 住房公积金 (百分比) 养老保险 (百分比) 医疗保险 (百分比) 保险总额 (百分比) 个人所得税 (人民币) 常规扣款 (人民币) 常规款项总额 (不含保险) (人民币) 1 张三 ¥10.00 1 4 2.30% 28.00% 6.30% 1.45% 38.05% ¥20.00 ¥40.00 ¥60.00 2 0.00% ¥0.00 3 0.00% ¥0.00 4 0.00% ¥0.00 5 0.00% ¥0.00 6 0.00% ¥0.00 7 0.00% ¥0.00 8 0.00% ¥0.00 9 0.00% ¥0.00 10 0.00% ¥0.00 11 0.00% ¥0.00 12 0.00% ¥0.00 13 0.00% ¥0.00 14 0.00% ¥0.00 15 0.00% ¥0.00 16 0.00% ¥0.00 17 0.00% ¥0.00 18 0.00% ¥0.00 19 0.00% ¥0.00 20 0.00% ¥0.00 21 0.00% ¥0.00 22 0.00% ¥0.00 23 0.00% ¥0.00 24 0.00% ¥0.00 25 0.00% ¥0.00 工资计算器 员工 ID 雇员姓名 实际工时 休假 (小时) 病假 (小时) 1 张三 50 5 1 结算日期: 2/1/2017 基本工资 常规款项总 额 其他扣款 实发工资 ¥560.00 ¥273.08 ¥20.00 ¥266.92 2 ¥0.00 ¥0.00 ¥253.00 -¥253.00 3 ¥0.00 ¥0.00 ¥0.00 4 ¥0.00 ¥0.00 ¥0.00 5 ¥0.00 ¥0.00 ¥0.00 6 ¥0.00 ¥0.00 ¥0.00 7 ¥0.00 ¥0.00 ¥0.00 8 ¥0.00 ¥0.00 ¥0.00 9 ¥0.00 ¥0.00 ¥0.00 10 ¥0.00 ¥0.00 ¥0.00 11 ¥0.00 ¥0.00 ¥0.00 12 ¥0.00 ¥0.00 ¥0.00 13 ¥0.00 ¥0.00 ¥0.00 14 ¥0.00 ¥0.00 ¥0.00 15 ¥0.00 ¥0.00 ¥0.00 16 ¥0.00 ¥0.00 ¥0.00 17 ¥0.00 ¥0.00 ¥0.00 18 ¥0.00 ¥0.00 ¥0.00 19 ¥0.00 ¥0.00 ¥0.00 20 ¥0.00 ¥0.00 ¥0.00 21 ¥0.00 ¥0.00 ¥0.00 22 ¥0.00 ¥0.00 ¥0.00 23 ¥0.00 ¥0.00 ¥0.00 24 ¥0.00 ¥0.00 ¥0.00 25 ¥0.00 ¥0.00 ¥0.00 加班 加班工资 [公司名称] 结算日期: 2/1/2017 员工姓名 张三 员工 ID 1 税务状态 1 政府津贴 4 实际工时 50 小时工资 ¥10.00 加班工资 病假(小时) 1 养老保险 ¥35.28 住房公积金 ¥156.80 休假(小时) 5 医疗保险 ¥8.12 失业保险 ¥12.88 加班(小时) 个人所得税 ¥20.00 常规扣款 ¥40.00 基本工资 ¥560.00 常规款项总额 ¥273.08 其他扣款 ¥20.00 总扣款 ¥293.08 实发工资 ¥266.92 员工姓名 员工 ID 2 税务状态 政府津贴 实际工时 小时工资 加班工资 [公司名称] 结算日期: 2/1/2017 病假(小时) 养老保险 ¥0.00 住房公积金 ¥0.00 休假(小时) 医疗保险 ¥0.00 失业保险 ¥0.00 加班(小时) 个人所得税 基本工资 ¥0.00 总扣款 ¥253.00 实发工资 -¥253.00 员工姓名 员工 ID 3 税务状态 政府津贴 实际工时 小时工资 加班工资 常规款项总额 常规扣款 ¥0.00 其他扣款 ¥253.00 [公司名称] 结算日期: 2/1/2017 病假(小时) 养老保险 ¥0.00 住房公积金 ¥0.00 休假(小时) 医疗保险 ¥0.00 失业保险 ¥0.00 加班(小时) 常规扣款 基本工资 ¥0.00 其他扣款 总扣款 ¥0.00 实发工资 ¥0.00 员工姓名 员工 ID 4 税务状态 政府津贴 实际工时 小时工资 加班工资 病假(小时) 个人所得税 常规款项总额 ¥0.00 [公司名称] 结算日期: 2/1/2017 养老保险 ¥0.00 住房公积金 ¥0.00 休假(小时) 医疗保险 ¥0.00 失业保险 ¥0.00 加班(小时) 个人所得税 常规扣款 基本工资 ¥0.00 常规款项总额 ¥0.00 其他扣款 总扣款 ¥0.00 实发工资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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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信息 员工 ID 姓名 小时工资 税务状态 政府津贴 失业保险 (百分比) 住房公积金 (百分比) 养老保险 (百分比) 医疗保险 (百分比) 保险总额 (百分比) 个人所得税 (人民币) 常规扣款 (人民币) 常规款项总额 (不含保险) (人民币) 1 张三 ¥10.00 1 4 2.30% 28.00% 6.30% 1.45% 38.05% ¥20.00 ¥40.00 ¥60.00 2 0.00% ¥0.00 3 0.00% ¥0.00 4 0.00% ¥0.00 5 0.00% ¥0.00 6 0.00% ¥0.00 7 0.00% ¥0.00 8 0.00% ¥0.00 9 0.00% ¥0.00 10 0.00% ¥0.00 11 0.00% ¥0.00 12 0.00% ¥0.00 13 0.00% ¥0.00 14 0.00% ¥0.00 15 0.00% ¥0.00 16 0.00% ¥0.00 17 0.00% ¥0.00 18 0.00% ¥0.00 19 0.00% ¥0.00 20 0.00% ¥0.00 21 0.00% ¥0.00 22 0.00% ¥0.00 23 0.00% ¥0.00 24 0.00% ¥0.00 25 0.00% ¥0.00 工资计算器 员工 ID 雇员姓名 实际工时 休假 (小时) 病假 (小时) 1 张三 50 5 1 结算日期: 2/1/2017 基本工资 常规款项总 额 其他扣款 实发工资 ¥560.00 ¥273.08 ¥20.00 ¥266.92 2 ¥0.00 ¥0.00 ¥253.00 -¥253.00 3 ¥0.00 ¥0.00 ¥0.00 4 ¥0.00 ¥0.00 ¥0.00 5 ¥0.00 ¥0.00 ¥0.00 6 ¥0.00 ¥0.00 ¥0.00 7 ¥0.00 ¥0.00 ¥0.00 8 ¥0.00 ¥0.00 ¥0.00 9 ¥0.00 ¥0.00 ¥0.00 10 ¥0.00 ¥0.00 ¥0.00 11 ¥0.00 ¥0.00 ¥0.00 12 ¥0.00 ¥0.00 ¥0.00 13 ¥0.00 ¥0.00 ¥0.00 14 ¥0.00 ¥0.00 ¥0.00 15 ¥0.00 ¥0.00 ¥0.00 16 ¥0.00 ¥0.00 ¥0.00 17 ¥0.00 ¥0.00 ¥0.00 18 ¥0.00 ¥0.00 ¥0.00 19 ¥0.00 ¥0.00 ¥0.00 20 ¥0.00 ¥0.00 ¥0.00 21 ¥0.00 ¥0.00 ¥0.00 22 ¥0.00 ¥0.00 ¥0.00 23 ¥0.00 ¥0.00 ¥0.00 24 ¥0.00 ¥0.00 ¥0.00 25 ¥0.00 ¥0.00 ¥0.00 加班 加班工资 [公司名称] 结算日期: 2/1/2017 员工姓名 张三 员工 ID 1 税务状态 1 政府津贴 4 实际工时 50 小时工资 ¥10.00 加班工资 病假(小时) 1 养老保险 ¥35.28 住房公积金 ¥156.80 休假(小时) 5 医疗保险 ¥8.12 失业保险 ¥12.88 加班(小时) 个人所得税 ¥20.00 常规扣款 ¥40.00 基本工资 ¥560.00 常规款项总额 ¥273.08 其他扣款 ¥20.00 总扣款 ¥293.08 实发工资 ¥266.92 员工姓名 员工 ID 2 政府津贴 实际工时 [公司名称] 结算日期: 2/1/2017 税务状态 小时工资 加班工资 病假(小时) 养老保险 ¥0.00 住房公积金 ¥0.00 休假(小时) 医疗保险 ¥0.00 失业保险 ¥0.00 加班(小时) 个人所得税 基本工资 ¥0.00 总扣款 ¥253.00 实发工资 -¥253.00 员工姓名 员工 ID 3 税务状态 政府津贴 实际工时 小时工资 加班工资 常规款项总额 常规扣款 ¥0.00 其他扣款 ¥253.00 [公司名称] 结算日期: 2/1/2017 病假(小时) 养老保险 ¥0.00 住房公积金 ¥0.00 休假(小时) 医疗保险 ¥0.00 失业保险 ¥0.00 加班(小时) 个人所得税 常规扣款 基本工资 ¥0.00 其他扣款 总扣款 ¥0.00 实发工资 ¥0.00 员工姓名 员工 ID 4 税务状态 政府津贴 实际工时 小时工资 加班工资 常规款项总额 ¥0.00 [公司名称] 结算日期: 2/1/2017 病假(小时) 养老保险 ¥0.00 住房公积金 ¥0.00 休假(小时) 医疗保险 ¥0.00 失业保险 ¥0.00 加班(小时) 个人所得税 常规款项总额 ¥0.00 常规扣款 基本工资 ¥0.00 其他扣款 总扣款 ¥0.00 实发工资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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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信息 员工 ID 姓名 小时工资 税务状态 政府津贴 失业保险 (百分比) 住房公积金 (百分比) 养老保险 (百分比) 医疗保险 (百分比) 保险总额 (百分比) 个人所得税 (人民币) 常规扣款 (人民币) 常规款项总额 (不含保险) (人民币) 1 张三 ¥10.00 1 4 2.30% 28.00% 6.30% 1.45% 38.05% ¥20.00 ¥40.00 ¥60.00 2 0.00% ¥0.00 3 0.00% ¥0.00 4 0.00% ¥0.00 5 0.00% ¥0.00 6 0.00% ¥0.00 7 0.00% ¥0.00 8 0.00% ¥0.00 9 0.00% ¥0.00 10 0.00% ¥0.00 11 0.00% ¥0.00 12 0.00% ¥0.00 13 0.00% ¥0.00 14 0.00% ¥0.00 15 0.00% ¥0.00 16 0.00% ¥0.00 17 0.00% ¥0.00 18 0.00% ¥0.00 19 0.00% ¥0.00 20 0.00% ¥0.00 21 0.00% ¥0.00 22 0.00% ¥0.00 23 0.00% ¥0.00 24 0.00% ¥0.00 25 0.00% ¥0.00 工资计算器 员工 ID 雇员姓名 实际工时 休假 (小时) 病假 (小时) 1 张三 50 5 1 结算日期: 2/1/2017 基本工资 常规款项总 额 其他扣款 实发工资 ¥560.00 ¥273.08 ¥20.00 ¥266.92 2 ¥0.00 ¥0.00 ¥253.00 -¥253.00 3 ¥0.00 ¥0.00 ¥0.00 4 ¥0.00 ¥0.00 ¥0.00 5 ¥0.00 ¥0.00 ¥0.00 6 ¥0.00 ¥0.00 ¥0.00 7 ¥0.00 ¥0.00 ¥0.00 8 ¥0.00 ¥0.00 ¥0.00 9 ¥0.00 ¥0.00 ¥0.00 10 ¥0.00 ¥0.00 ¥0.00 11 ¥0.00 ¥0.00 ¥0.00 12 ¥0.00 ¥0.00 ¥0.00 13 ¥0.00 ¥0.00 ¥0.00 14 ¥0.00 ¥0.00 ¥0.00 15 ¥0.00 ¥0.00 ¥0.00 16 ¥0.00 ¥0.00 ¥0.00 17 ¥0.00 ¥0.00 ¥0.00 18 ¥0.00 ¥0.00 ¥0.00 19 ¥0.00 ¥0.00 ¥0.00 20 ¥0.00 ¥0.00 ¥0.00 21 ¥0.00 ¥0.00 ¥0.00 22 ¥0.00 ¥0.00 ¥0.00 23 ¥0.00 ¥0.00 ¥0.00 24 ¥0.00 ¥0.00 ¥0.00 25 ¥0.00 ¥0.00 ¥0.00 加班 加班工资 [公司名称] 结算日期: 2/1/2017 员工姓名 张三 员工 ID 1 税务状态 1 政府津贴 4 实际工时 50 小时工资 ¥10.00 加班工资 病假(小时) 1 养老保险 ¥35.28 住房公积金 ¥156.80 休假(小时) 5 医疗保险 ¥8.12 失业保险 ¥12.88 加班(小时) 个人所得税 ¥20.00 常规扣款 ¥40.00 基本工资 ¥560.00 常规款项总额 ¥273.08 其他扣款 ¥20.00 总扣款 ¥293.08 实发工资 ¥266.92 员工姓名 员工 ID 2 税务状态 政府津贴 实际工时 小时工资 加班工资 [公司名称] 结算日期: 2/1/2017 病假(小时) 养老保险 ¥0.00 住房公积金 ¥0.00 休假(小时) 医疗保险 ¥0.00 失业保险 ¥0.00 加班(小时) 个人所得税 基本工资 ¥0.00 总扣款 ¥253.00 实发工资 -¥253.00 员工姓名 员工 ID 3 税务状态 政府津贴 实际工时 小时工资 加班工资 常规款项总额 常规扣款 ¥0.00 其他扣款 ¥253.00 [公司名称] 结算日期: 2/1/2017 病假(小时) 养老保险 ¥0.00 住房公积金 ¥0.00 休假(小时) 医疗保险 ¥0.00 失业保险 ¥0.00 加班(小时) 常规扣款 基本工资 ¥0.00 其他扣款 总扣款 ¥0.00 实发工资 ¥0.00 员工姓名 员工 ID 4 税务状态 政府津贴 实际工时 小时工资 加班工资 病假(小时) 个人所得税 常规款项总额 ¥0.00 [公司名称] 结算日期: 2/1/2017 养老保险 ¥0.00 住房公积金 ¥0.00 休假(小时) 医疗保险 ¥0.00 失业保险 ¥0.00 加班(小时) 个人所得税 常规扣款 基本工资 ¥0.00 常规款项总额 ¥0.00 其他扣款 总扣款 ¥0.00 实发工资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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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工资计算必备问题汇总

HR工资计算必备问题汇总

计算加班工资时,加班基数和天数如何定? 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费:按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 150%支付 休息日加班费: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 资基数的 200%支付 采取集中上班、集中休息的方式安排工作: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企业应当按照劳动者 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其工资,延长工作时间按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 15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 休假日加班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 300%支付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计算基数若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无约定的,以当地标准折算〔不得低于最低工 资标准〕。 工时折算〔以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计算〕:每月实际工作时间-法定 166.7 小时=实际加班 小时数。 实际加班小时数-36 小时=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小时数〔含法定节假日,若当月有法定节日 可剔除另折算〕 总折算工时:法定 166.7+36×1.5+休息时间加班小时数×2=总折算工时〔每月正常加班超过 36 小时的折算方法。但是若周六日有加班可视其具体情况加减。主要用于超时加班。〕此方法 折算工时后,小时工资不再折算 (劳动法第 41 条规定的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是指非休息日延长工作时间 , 不包含休息日安排工作) 2009 年的一些算法 一、     个人认为“新算法”最大的亮点是提出了“计薪天数”这个概念。“计薪天数”承担起新酬 计算基准天数的重任,从此结束了 20.92 天既是月均工作天数又是计薪天数的历史。 二、     月均工作日根据 11 天法定节假日调整为 20.83 天,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日”的概念,清楚 的划分出假日、休息日加班的界限,多于工作日的出勤要按照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此概念与考勤制度联系 紧密。   工作日 休息日 休假日 1月 22 天 8天 元旦 1 天 2月 18 天 8天 春节 3 天 3月 21 天 10 天   4月 21 天 8天 清明 1 天 5月 21 天 9天 劳动节 1 天 6月 20 天 9天 7月 23 天 8天   8月 21 天 10 天   9月 21 天 8天 中秋 1 天 10 月 20 天 8天 国庆 3 天 11 月 20 天 10 天   端午 1 天 12 月 23 天 8天   总计 250 天 104 天 11 天   平均 工作日 250/12=20.83 天 计薪日 (250+11)/12=21.75   天 三、 明确了 11 天法定节假日为带薪假日,以日计薪的员工在法定假日没有工资的现象将得到缓解。当然 21.75 天的计薪基数使加班工资略有下降。“计薪天数”明确了日工资的计算标准,为薪酬计算提供了有 力的依据。此概念与薪酬计算规则联系紧密。 四、 综上,HR 的薪酬和考勤制度在数据上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工作日”的基础上根据“计薪天 数”确定的日工资标准来计算薪酬,使 HR 的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新算法”的实用性由此得到体现。 问题一:20.83 天是不是只是指月工作日?不用这个计算工资?如果计算工资的话,就用 21.75 天算? 是不是只有加班、法定假日工资按 21.75 天算,其余的都按照 20.83 天算呢? 答:    可以说 20.83 天与计算工资没有直接关系,但是 20.83 天是计算出勤天数的基准! 新算法明确规定了 21.75 是计薪日,所以 21.75 天是用来计算 日工资 的基准!明确了“出勤天数” 和 “日工资”,接下来工资如何算就简单了。 法定假日现在为带薪假日,平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假日加班都是按照 21.75 天计薪日得出的 “日工 资” 来计算加班工资。其余的也就是正常工作日、或者是缺勤,还是按照 21.75 天计薪日得出的 “日工 资” 来计算工资。 日工资的计算只有一种算法:月工资/21.75 天,很明确,再无其他。 应出勤的天数上图中已经列出,是以月均 20.83 天来衡量的的,也很明确,再无其他。   另有 HR 同仁指出:20.83 是全年各月平均全勤天数,21.75 是全年各月评价计薪天数,在具体计算工资 时,只有 21.75 参与计算,即,如果约定月工资标准为 x,员工正常出勤就可得到工资 x。如果缺勤,则 得: 月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27.15*缺勤天数;如有加班,则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27.15*平 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假日加班天数*相应百分比。 当然,全年各月实际全勤天数不固定,故以上的计算方法则忽略此点; 如果,日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当月全勤天数  的话,就可以避免其离职时导致的以往多付或少付工 资的情况,但由此带来的结果是:正常出勤每月的工资数不恒定。   注:    此次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改动的关键之处在于: 1、原来 20.92 天为月均工作天数,在实际操作中 20.92 天既是工作天数又是计薪天数,但是却没有明确 计薪天数的概念。 2、新算法明确提出计薪天数的概念,明确 11 天法定假日为带薪假日,20.83 天承担工作天数的职责, 21.75 天承担计薪天数的职责。事实上是有利于薪酬核算实操的   问题二:举个例子,假如某员工月薪为 800 元,一月份实出勤 26 天(每天 8 小时),本月有元旦一天, 正常休息,那么他的加班工资和本月工资是否可以这么算? 该员工加班天数为 26 天-20.83 天=5.17 天=41.36 小时(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过 36 个小时, 这样加班算不算违法?http://www.jimo.gov.cn/jmlaodongju/news/20099299233368135.shtml? typeid=1677&videos= 加班工资为:(800 元/21.75 天)*5.17 天=190.16 元 则该员工总工资为:800+190.16=996.16 元                  还是:(800 元/21.75 天)*20.83+190.16=956.32 元? 答:    首先要明确的是:20.83 天为 月均工作天数,是衡量加班的基准,但是 20.83 天不 直接参与工资核算,因为每个月的实际应出勤天数(工作天数)和 20.83 天是有差 异的,(2008 年每月的工作日见上图)    假如某员工月薪为 800 元,一月份实出勤 26 天(每天 8 小时),本月有元旦一天,正常休息,那么他 的加班工资和本月工资为:   一月份应出勤天数 22 天,该员工实际出勤 26 天,元旦休息,所以: 该员工加班天数为 26 天-22 天 =4 天=32 小时(符合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过 36 个小时) 加班工资为:(800 元/21.75 天)*4 天*1.5=220.67 元(加班工资按照平时加班 150%计算,这里假设为:都是平常加班,没有周 末(休息日)加班的情况,全部按照 150%计算,方便解释。如果加班发生在 1 号以内的应按 300%计 算。)    则该员工总工资为:800+220.67=1020.67 元。 另有 HR 同仁指出:此处的这个 800 元,应该是一个月内应出满勤后的工资:即 1 个月内除周六周日双 休日和本月内的法定假日后满勤,即可得 800 元。还有这里讲了每天都是 8 小时工作,那么这里的应出勤 即 1 月内的周一到周五的出勤天,4 天是加班,应该是上了 4 个周六或周日的班,这里的加班费是按 2 倍 计算的,而非平时加班的 1.5 倍计算。所以:员工的总工资为 800+加班费 800/21.75*4*2=1094.25 元。(个人认为,说得很有道理。) 问题三: 某公司一线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元旦正常休息,元旦这天工资该按何标准作补偿?如:基本工 资 150 元,满勤奖 100 元,计件工资按 30 元/天(假定每天完成定额),1 月出勤 26 天(除元旦应出勤 22 天)。工资=150+100+22*30+(26-22)*1.5*30+30(作为元旦计件补偿)=1120 元,合法吗? 答:    一般来讲,对于实行计件制的员工而言,计件即意味多劳多得,上一天班拿一天钱,既然元 旦正常休息,就没有工资补偿。         1 月除元旦,应出勤 22 天,实出勤 26 天,显然 4 天加班应该是 4 天周六或周日,根据国家规定, 应按日工资的 1.5 倍支付,即工资=150+100+22*30+(26-22)*(1.5*30+30)=1210 元(但实 际上很多单位都是这样算的,即工资=150+100+22*30+(26-22)*1.5*30=1090 元) 问题四:利用“倒扣法”来计算新入职的员工底薪,合理吗?请看以下例子:是以按以前计薪天数 20.92,(如果该员工 1 月 7 日正式上班,底薪为 800 元))1 月底薪工资=800(800/20.92*4)=647.04 现在计薪天数更改为 21.75 1 月底薪工资=800-(800/21.75*4)=652.87 答:    “扣减法”: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月)-应发日工资×未出勤天数; “累加法”:实发工资=应发日工资×出勤天数; 显然,“扣减法”的计算方法中需要直接引用“应发工资”工资这个数据,而一般来说“应发工资”这个 数额是固定的(比如 800/月),实际上由于每月工作天数不同而“应发工资”额也是不同的,但是日均 工资=800/21.75 是个固定的数据,如果用扣减法             计算工资则产生 出勤天数 与计薪天数不符的矛盾,导致工资数据不严谨。 例如:月工资=800,日工资=800/21.75=36.78 ,如果在 3 月份和和 7 月份某员工请事假一个月,用 扣减法计算则会出现问题 800-36.78*21=27.62;800-36.78*23=-45.94。同样是请一个月事假应该 不发工资,可见扣减法计算的结果是不利于执行的。所以,运用“扣减法”的前提是将月工资(800 元) 按照每月的实际计薪日进行折算,但在实际操作中没有这个必要。而“累加法”的原则是,上一天班发一 天工资,利于薪酬核算实际操作。   另有 HR 同仁指出:运用累加法计算缺勤也有问题:例如:08 年 7 月份正常出勤天数应为 23 天,某员工 月薪 1000 元,7 月请事假一天,则其 7 月出勤为 22 天。如果按累加法来计算该员工 7 月的工资则为: (1000/21.75)x22=1011.5 元,也就是说,该员工请假一天,公司还应该多发他 11.5 元钱。(个人倾向 于用扣减法来计算缺勤后的工资。) “也就是说,该员工请假一天,公司还应该多发他 11.5 元钱。”如果不请假,那么则发的更多,累加法的 意义在于干一天活拿一天钱! 员工考勤不能以月工资/21.75 天×出勤天数来算,因为如果这样你的日工资是全年平均的 21.75 天了,而你 的出勤天数是根据当月的一个实际天数了,你的日工资的计算方法与出勤天数已经产生矛盾,所以是以扣减 法是合理公平的,因为你全年的日工资都是不变的。 扣减法计算工资的弊端 应发工资   800/21.75*实际 每月天数工作日 计薪日 计薪日=工作+ 休假 休息日 休假日 1月 845.98 31 22 23 8元旦 1 天 2月 735.63 28 17 20 8春节 3 天 3月 772.41 31 21 21 4月 809.20 好用吗 30 21 22 8清明 1 天 5月 809.20 31 21 22 9劳动节 1 天 6月 772.41 30 20 21 9端午 1 天 7月 845.98 31 23 23 8  8月 772.41 31 21 21 10  9月 809.20 30 21 22 8中秋 1 天 10 月 845.98 31 20 23 8国庆 3 天 11 月 735.63 30 20 20 10  12 月 845.98 31 23 23 8  9600.00 365 250 261 10411 总计 平均 800.00  20.83 21.75  10    (1)、表格中应发工资一栏中,比如说 1 月份工资应发为 845.98 元,那如果员工全勤的话我们应该给 员工的 845.98 元还是 800 元?(标准不同,按全年来算,结果相同。) (2)、2 月份也是一样的,全勤的话是按照 735.63 发吗?再有假如本月有 1 天请事假,按照公司规定扣 除 1 天的工资,那就是 800/21.75*(20-1),对不? (3)、按照以上算法的话,以后请假得在月计薪日相对多一点的 当月请假,这样的话感觉工资扣的还少 一些,其实全年算下来还是一样的。(全年算下来的确是一样的,但是工资是按月发的,而每月人员又是 流动的,所以要精确到月。)   注: 二月份以 28 天计算,方便解释。     明确月工作日和月计薪日的目的最主要应该是为了计算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只需 要明确月计薪日就可以了,而跟月工作日没有什么关系。 问题五:在零售连锁企业里,一般店铺的员工上班没有采用标准工作制,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即每天 上班平均会 10 小时,但每月上班时数不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时数。这种情况,我们的计薪系数应该为多 少?如,导购员:基本工资为 850,1 月份加班 25 小时,其中 10 个小时为法定假日加班,那她的加班 工资应为多少? 答:    不管每天上班几个小时,也不管每月上班时数超不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时数,只要是双休日 或节假日上班的,都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只不过双休日、节假日、加点所参照的倍数有所不同(详见 问题六)。   问题六:如果把节假日作为计薪日,那就是说节假日虽然不上班,依然发 1 倍的工资,那么劳动法规定的 节假日加班按照 3 倍工资支付,是不是支付 2 倍就可以了,因为月工资里已经包含了一倍!(既然把节假 日作为了计薪日,企业已经给付了一倍的工资,如果在节假日加班,是否还应该给付 3 倍工资?) 答:    按劳动法规定应给予 3 倍的工资。例如:贵公司某员工 2000 元/月,2007 年 10 月份满勤 (国庆按规定休息),则该员工 10 月份工资为 2000 元;如果 10 月 1 日有加班,则该员工加班工资为 2000/21.75*3=275.86 元;如果只有 10 月 1 日加班,其他休息日和法定假照休的话,则当月工资应为 2000+2000/21.75*3=2276 元。 注:    法定假日上班一定要发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照 300%计算),國家还規定,法定假日上班 除支付以上工資外還需給員工調休,但目前大部門制造性企業只給加班工資算數;休息日上班,单位可以 安排补休或者是发放 200%的工资。如果安排了补休就不用发放工资了,而且补休或者是发加班工资,选 择权在单位;平时加班称为加点,加班工资按照 150%计算。   问题七:既然每个月都有实际的应出勤天数,那么法定给出 20.83 有什么用处? 答:    根据月均工作天数 20.83 的由来(365-104-11)/12=20.83,可知 20.83 天这个数是在制 度工作时间的计算的规定中出现的,可以理解为:20.83 天是针对月综合计算工时而定立的一个参照基数, 季综合工时、年综合工时也依次类推。所以,20.83 在标准工时中并不具有其实质的作用,意义在于从法 律上界定了月平均应出勤天数。   问题八:象我们公司倒班的人员,1 月份,出满勤 252 个小时,按照最新的工作日小时数 20.83*8=166.64 小时算,超过了 252-166.64=85.36 小时,(超过国家规定了,但这是员工集体讨论的结果)如果假设一个员 工的工资是 1000 元,那么 1 月份他的工资这样计算是不是对的? 加班工资=1000/(21.75*8)*85.36*1.5=735.86 元,1 月份工资=1000+加班工资 =1000+736.86=1736.86 元。 我认为这样做工资是正确的,因为每个月的工作日不同,直接用平均工作日 20.83 日应该更准确.要不然,每 月都按实际工作日(比如 1 月 22 天,2 月又变 18 天了)计算,公式中的基数总变化,其实更不利于工作。 答:    标准不一样而已,其实年平均结果都是一样的,个人认为,此计算方法可行。   问题九:我公司倒班人员上午倒班人员工作 5 个半小时,下午倒班人员工作 5 个半小时,逢节假日不休息, 请问如果全月总工时不超,逢节假日\双休日是否还应付加班工资? 答:    每个企业根据自身生产情况,可自行安排作息时间。对于倒班人员而言,双休日上班,不管全 月总工时超不超,单位只要安排其调休即可,至于加班工资则可以不付;但对于非倒班人员而言(如 8 小 时/天工作制),则既要安排调休,又要支付加班费。节假日是国家规定的带薪假日,即使全月总工时不超, 也应照常支付加班费。   问题十:我们单位大多数岗位属于综合计时类的性质,如果依法设定工作时间,是不是必须严格按照每月 20.83 天来计算,超时都必须计为加班。如:我们某岗位现在为两班倒,上一天一宿,休一天一宿。时间 为:8:00——12:00     13:00——17:00    18:00-23:00      05:30—8:00  即每个班次为 15.5 个小时*15 个班次/月=232.5 小时。如按 20.83 天计算,每天 8 小时,全月累计为 20.83*8=166.64 小时,那么我们目前就超时了 232.5 小时—166.64 小时=65.86 小时/8 小时 =8.2325 天,也就是说应该多支付至少 8 天的加班工资,是这样理解吗? 答:    综合计时类单位来说,可以采取月平均工作日 20.83 天来计算,而且也更方便管理。 问题十一:         年工作日是 250 天,年记薪日是 261(250+11),也就是说,全年工作了 250 天,         要给 261 天的工资,或者说,平均每月工作 20.83 天,要给 21.75 天的工资,月工资标 准/21.75*21.75=月工资标准,所以加班或出勤不够,要以工资标准为基础做相应的加减,否则,如按 照出勤天数*月工资标准/21.75 的公式,则出满勤时 20.83*月工资标准/21.75 就不等于月工资标准了; 但是,按照上面的计算方式,就可能出现全年出勤 0 天,却要支付 11 天的工资,这就是 11 天的带薪公 休假?也不合理!或者,加班的按标准工资加加班工资计算,出勤不够的按出勤天数*月工资标准/21.75 计算???迷惑,不理解国家把年工作日和年记薪日分别计算的原因(如果相同,则不会出现上述悖论), 请高手指点! 答:    对于这个问题,上面已经讲过,出勤天数*月工资标准/21.75 和 20.83*月工资标准/21.75 只是两种不同的标准而已,从年平均来看结果是相同的。         至于出现全年出勤 0 天,却要支付 11 天带薪公休假的工资的问题,如果公司某员工全月或全年请 假,则视为出勤天数为 0,其他情况则照常支付。   问题十二: 李某月工资 1000 元,2 月 11 日入职。平常加班 30H。2 月应出勤时数为 21 天 X8H/天=168H,缺勤时 数=6 天 X8H/天=48H,实出勤时数为 15 天 X8H/天=120H,则李某 2 月份工资应为 1000/168*120+(1000/(21.75*8)*30*1.5)=972.9 元。 如果以 20.83 天算,则会出现 2 种情况: 1:{1000-1000/(20.83*8)*48}+(1000/(21.75*8)*30*1.5)=970.6 2:1000/(20.83*8)*120+(1000/(21.75*8)*30*1.5)=978.7 这样的话,2 个依哪种为准呢? 答:    这两种方法还是“扣减法”和“累加法”的区别,详见问题四的有关解析。另外,员工加班不 能以“平常加班 30H”笼统概括,应该根据“问题六备注”的不同情况加以区别。     问题十三: 请教请假工资计算﹐如下是否合法﹕设一基本薪资为﹕800 元的员工﹐当月应出勤 22 天﹐该员工请假 13 天﹐另周六加班 8H﹐目前我厂其工资计算为﹕基本薪资= 800 元-800 元/22 天*13 天=327.3 元﹐ 加班费=800 元/21.75 天/8*2 倍*8H=73.6 元,综上得当月工资=327.3+73.6=400.9 元。 我个人是这样计算:基本薪资= 800 元/21.75 天*(22 天-13 天)=331 元,不知是否正确? 答:    仍然是“扣减法”和“累加法”的区别。   问题十四: 我司有部分员工执行四班三倒,每班八小时.按照正常排班,每月他们上班的天数大约是 22 天左右.有时可能 为 24 天.(大月) 逢法定节假日或者周六周日他们照样上班.那计算工资时,我们是这样算的:假定该员工月薪 为 3000 元,若员工当月出勤 22 天(含 1 天法定假日),则该员工当月应得工资为:3000+3000/21.75*(221-21.75)*2 倍+3000/21.75*1*200%,大家看有没有什么问题?   补充:我举的例子员工当月出勤天数不太合适.现假定员工当月出勤 24 天,(含法定假日 1 天),则他应得工 资为 3000+3000/21.75*(24-1-21.75)*200%+3000/21.75*1*200%。上面他的应得工资为三部 分:1、满勤工资 3000,2、超过 21。75 天的为 2 倍的加班工资,3、法定节日三倍的加班工资(第一部分里 已含 100%的工资)楼主这里是不是少算了休息日加班工资?“3000/21.75*(24-1-21.75)*200% ”事 实上可能是出勤超过 21.75 天,但是并没有加班。“现假定员工当月出勤 24 天,(含法定假日 1 天),” 理解 为:正常出勤 23 天,没有休息日加班。计算:3000/21.75*23+3000/21.75*1*200% 答:    1、不同的加班情况有不一样的支付系数,应该区别对待;         2、“3000/21.75*(24-1-21.75)*200% ,事实上可能是出勤超过 21.75 天,但是并没有加班”, 以 21.75 天计薪日作为计算工资标准的话,这样的情况当然会出现,同样也会出现“出勤少于 21.75 天”但仍然按照 21.75 天标准来计算工资的情况,不过全年平均来看,结果相同。     以下是帖子中几位 HR 同仁列出其所在公司的工资核算方法,现整 理如下,供大家学习交流之用:   方法一:月薪/當月實工作天數(08 年後法定日算在工作日內,即 法定日休息也有工資)*月實出勤天數+加班費;   方法二:应发工资=月标准工资*(实际出勤天数+法定假日)/(日 历应出勤天数+法定假日); 方法三: 1、未缺勤也未加班则发约定月工资(如 2000 元) 2、有缺勤未有加班则发月工资-月工资/21.75*缺勤天数(如 2000 元-2000/21.75*2 天) 3、有缺勤平时也有加班的,则缺勤与加班相抵,剩余仍有多余时间 的则算加班费,如不过相抵的则算缺勤(2000 元-2000/21.75* (缺勤 2 天-加班 1 天) 4、无缺勤有加班的,则月工资+月工资/21.75*天数*倍数(2000 元+2000/21.75*1 天*3 倍(元旦))。 案例:某工厂实行的是固定月薪制,某员工固定月薪为 600 元,2005/8 应出勤 23 天,实际该员工请假 4 天,实际出勤天数为 19 天,平时晚上加班 21 个小时;请问薪资如何计算; 目前针对固定月薪制工资计算方法大致有以下三种方法: A:(固定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1.75/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 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时; 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1.75*缺勤天数)+固定月薪/21.75/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 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时; C:固定月薪/21.75*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1.75/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1.75/8*2 *周末加班工时; 按照 A 方法:其工资为:600/23*19+600/21.75/8*1.5*21=608.58 按照 B 方法:其工资为:600-600/21.75*4+600/21.75/8*1.5*21=598.21 按照 C 方法:其工资为:600/21.75*19+600/21.75/8*1.5*21=657.86 可以看出同样的一个案例如果采取不同的薪资计算方法其工资金额相关很大; 现在比较一下各种计算方法的优缺点: 假设一:假设该员工请了 21 天假,也没有加班,即该员工实际出勤了 2 天,那么按照 B 的方法计算: 600-600/21.75*21=-2.29 元; 分析:可以看出如果按照 B 的计算方法,该员工虽然上了 2 天班,但是他的工资却是负数; 假设二:现在假设该员工该月没有加班,而且只请了一天的假,即实际出勤天数为 22 天,那么按照 C 的 计算方法:其工资为:600/21.75*22=631 元>600 元; 分析:如果该员工没有请假,也没有加班,那么他本月的实际工资就应该是 600 元,如果按照 C 的计算 方法来算,该员工请假了一天,他所得的工资反而还高于全勤的情况;(如果出全勤则只有 600 元工 资) 如果按照 B 的方法:其工资为:600-600/21.75*1=571.32 假设三:该员工请了 3 天假,也没有加班,即实际出勤了 20 天,按照 C 计算方法,其工资为: 600/21.75*20=573.61, 分析:可以看出该员工同样是没有加班,如果采用 C 种计算方法请了 3 天假反而还比按照 B 种计算方法 只请一天假的工资还要高许多; 结论(并非最终结论呵):1、从公式 B 本来来看: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1.75*缺勤天数)+固定月 薪/21.75/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时;只要缺勤天数大于等于 21 天,其工资就会为负数(如果在没有任何加班的情况下) 2、从 C 公式本身来看:C:固定月薪/21.75*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1.75/8*1.5*平时加班工时+ 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时;在有请假的情况下只要实际出勤天数大于等于 21 天,其工资反 而会大于固定月薪(如果在没有任何加班的情况下) 3、B/C 两种计算方法均有其各自的缺陷,所以本人以为在遇到固定月薪计算工资时 最好采用 A 种计算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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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个HR工资计算问题经典解答

十三个HR工资计算问题经典解答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最值得收藏的十三个 HR 工资计算问题汇总 计算加班工资时,加班基数和天数如何定?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 班费:按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 150%支付。 休息日加班费: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 者小时工资基数的 200%支付。 采取集中上班、集中休息的方式安排工作: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企业应当按 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其工资,延长工作时间按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 150% 支付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 300%支付。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计算基数若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无约定的,以当地标准折算〔不得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工时折算〔以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计算〕:每月实际工作时间-法定 166.7 小时 =实际加班小时数。 实际加班小时数-36 小时=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小时数〔含法定节假日,若当月 有法定节日可剔除另折算〕 总折算工时:法定 166.7+36×1.5+休息时间加班小时数×2=总折算工时〔每月 正常加班超过 36 小时的折算方法。但是若周六日有加班可视其具体情况加减。 主要用于超时加班。〕此方法折算工时后,小时工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一、 “新算法”最大的亮点是提出了“计薪天数”这个概念。“计薪天数” 承担起新酬计算基准天数的重任,从此结束了 20.92 天既是月均工作天数又是 计薪天数的历史。 二、月均工作日根据 11 天法定节假日调整为 20.83 天,进一步明确了“工作 日” 的概念,清楚的划分出假日、休息日加班的界限,多于工作日的出勤要 按照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此概念与考勤制度联系紧密。 三、明确了 11 天法定节假日为带薪假日,以日计薪的员工在法定假日没有工 资的现象将得到缓解。当然 21.75 天的计薪基数使加班工资略有下降。“计薪天 数” 明确了日工资的计算标准,为薪酬计算提供了有力的依据。此概念与薪酬 计算规则联系紧密 四、 综上,HR 的薪酬和考勤制度在数据上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工作日” 的基础上根据“计薪天数”确定的日工资标准来计算薪酬,使 HR 的工作进一步 得到规范。“新算法”的实用性由此得到体现。 问题一:20.83 天是不是只是指月工作日?不用这个计算工资?如果计算工资的 话,就用 21.75 天算?是不是只有加班、法定假日工资按 21.75 天算,其余的 都按照 20.83 天算呢? 答:可以说 20.83 天与计算工资没有直接关系,但是 20.83 天是计算出勤天数 的基准! 新算法明确规定了 21.75 是计薪日,所以 21.75 天是用来计算日工资的基准!明 确了“出勤天数” 和“日工资”,接下来工资如何算就简单了。 法定假日现在为带薪假日,平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假日加班都是按照 21.75 天计薪日得出的“日工资” 来计算加班工资。其余的也就是正常工作日、或者 是缺勤,还是按照 21.75 天计薪日得出的“日工资” 来计算工资。 日工资的计算只有一种算法:月工资/21.75 天,很明确,再无其他。 应出勤的天数上图中已经列出,是以月均 20.83 天来衡量的的,也很明确,再 无 其他。 另有 HR 同仁指出:20.83 是全年各月平均全勤天数,21.75 是全年各月评价计薪 天数,在具体计算工资时,只有 21.75 参与计算,即,如果约定月工资标准为 x, 员工正常出勤就可得到工资 x。如果缺勤,则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27.15*缺勤天数;如有加班,则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27.15*平时加班、 休息日加班、法定假日加班天数*相应百分比。 当然 如果,日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当月全勤天数的话,就可以避免其离职时导致 的以往多付或少付工资的情况,但由此带来的结果是:正常出勤每月的工资数不 恒定。 注:此次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改动的关键之处在于: 1、原来 20.92 天为月均工作天数,在实际操作中 20.92 天既是工作天数又是计 薪天数,但是却没有明确计薪天数的概念。 2、新算法明确提出计薪天数的概念,明确 11 天法定假日为带薪假日,20.83 天 承担工作天数的职责,21.75 天承担计薪天数的职责。事实上是有利于薪酬核 算实操的。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问题二:举个例子,假如某员工月薪为 800 元,一月份实出勤 26 天(每天 8 小 时),本月有元旦一天,正常休息,那么他的加班工资和本月工资是否可以这 么算? 该员工加班天数为 26 天-20.83 天=5.17 天=41.36 小时(劳动法规定每月加 班不得超过 36 个小时,这样加班算不算违法? 加班工资为:(800 元/21.75 天)*5.17 天=190.16 元 则该员工总工资为:800 +190.16=996.16 元 还是:(800 元/21.75 天)*20.83+190.16=956.32 元? 答:首先要明确的是:20.83 天为月均工作天数,是衡量加班的基准,但是 20.83 天不 直接参与工资核算,因为每个月的实际应出勤天数(工作天数)和 20.83 天是有 差 异的,(2008 年每月的工作日见上图) 假如某员工月薪为 800 元,一月份实出勤 26 天(每天 8 小时),本月有元旦一 天,正常休息,那么他的加班工资和本月工资为: 一月份应出勤天数 22 天,该员工实际出勤 26 天,元旦休息,所以: 该员工加 班天数为 26 天-22 天=4 天=32 小时(符合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过 36 个小时) 加班工资为:(800 元/21.75 天)*4 天*1.5=220.67 元(加班工资 按照平时加班 150%计算,这里假设为:都是平常加班,没有周末(休息日)加 班的情况,全部按照 150%计算,方便解释。如果加班发生在 1 号以内的应按 300% 计算。) 则该员工总工资为:800+220.67=1020.67 元。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另有 HR 同仁指出:此处的这个 800 元,应该是一个月内应出满勤后的工资:即 1 个月内除周六周日双休日和本月内的法定假日后满勤,即可得 800 元。还有这 里讲了每天都是 8 小时工作,那么这里的应出勤即 1 月内的周一到周五的出勤天, 4 天是加班,应该是上了 4 个周六或周日的班,这里的加班费是按 2 倍计算的,而 非平时加班的 1.5 倍计算。所以:员工的总工资为 800+加班费 800/21.75*4*2=1094.25 元。(个人认为,说得很有道理。) 问题三:某公司一线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元旦正常休息,元旦这天工资该按何 标准作补偿?如:基本工资 150 元,满勤奖 100 元,计件工资按 30 元/天(假 定每天完成定额),1 月出勤 26 天(除元旦应出勤 22 天)。工资=150+100+22*30+ (26-22)*1.5*30+30(作为元旦计件补偿)=1120 元,合法吗?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答:一般来讲,对于实行计件制的员工而言,计件即意味多劳多得,上一天班 拿一天钱,既然元旦正常休息,就没有工资补偿。 1 月除元旦,应出勤 22 天,实出勤 26 天,显然 4 天加班应该是 4 天周六或周日, 根据国家规定,应按日工资的 1.5 倍支付,即工资=150+100+22*30+(26-22)* (1.5*30+30)=1210 元(但实际上很多单位都是这样算的,即工资 =150+100+22*30+(26-22)*1.5*30=1090 元) 问题四:利用“倒扣法”来计算新入职的员工底薪,合理吗?请看以下例子:是 以按以前计薪天数 20.92,(如果该员工 1 月 7 日正式上班,底薪为 800 元))1 月底薪工资=800-(800/20.92*4)=647.04 现在计薪天数更改为 21.75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1 月底薪工资=800-(800/21.75*4)=652.87 答:“扣减法”: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月)-应发日工资×未出勤天数; “累 加法”:实发工资=应发日工资×出勤天数; 显然,“扣减法”的计算方法中需要直接引用“应发工资”工资这个数据,而一 般来说“应发工资”这个数额是固定的(比如 800/月),实际上由于每月工作 天数不同而“应发工资”额也是不同的,但是日均工资=800/21.75 是个固定的 数据,如果用扣减法计算工资则产生出勤天数与计薪天数不符的矛盾,导致工 资数据不严谨。 例如:月工资=800,日工资=800/21.75=36.78 ,如果在 3 月份和和 7 月份某员 工请事假一个月,用扣减法计算则会出现问题 800-36.78*21=27.62; 800-36.78*23=-45.94。同样是请一个月事假应该不发工资,可见扣减法计算的 结果是不利于执行的。所以,运用“扣减法”的前提是将月工资(800 元)按 照每月的实际计薪日进行折算,但在实际操作中没有这个必要。而“累加法”的 原则是,上一天班发一天工资,利于薪酬核算实际操作。 另有 HR 同仁指出:运用累加法计算缺勤也有问题:例如:08 年 7 月份正常出勤 天数应为 23 天,某员工月薪 1000 元,7 月请事假一天,则其 7 月出勤为 22 天。 如果按累加法来计算该员工 7 月的工资则为:(1000/21.75)x22=1011.5 元,也就 是说,该员工请假一天,公司还应该多发他 11.5 元钱。(个人倾向于用扣减法 来计算缺勤后的工资。) “也就是说,该员工请假一天,公司还应该多发他 11.5 元钱。”如果不请假, 那么则发的更多,累加法的意义在于干一天活拿一天钱! 员工考勤不能以月工资/21.75 天×出勤天数来算,因为如果这样你的日工资是 全年平均的 21.75 天了,而你的出勤天数是根据当月的一个实际天数了,你的日 工资的计算方法与出勤天数已经产生矛盾,所以是以扣减法是合理公平的,因为 你全年的日工资都是不变的。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1)、表格中应发工资一栏中,比如说 1 月份工资应发为 845.98 元,那如果员 工全勤的话我们应该给员工的 845.98 元还是 800 元?(标准不同,按全年来算, 结果相同。) (2)、2 月份也是一样的,全勤的话是按照 735.63 发吗?再有假如本月有 1 天 请事假,按照公司规定扣除 1 天的工资,那就是 800/21.75*(20-1),对不? (3)、按照以上算法的话,以后请假得在月计薪日相对多一点的当月请假,这 样的话感觉工资扣的还少一些,其实全年算下来还是一样的。(全年算下来的确 是一样的,但是工资是按月发的,而每月人员又是流动的,所以要精确到月。) 注: 二月份以 28 天计算,方便解释。 明确月工作日和月计薪日的目的最主要应该是为了计算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 只需 要明确月计薪日就可以了,而跟月工作日没有什么关系。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问题五:在零售连锁企业里,一般店铺的员工上班没有采用标准工作制,是实 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即每天上班平均会 10 小时,但每月上班时数不超过法律法 规规定的时数。这种情况,我们的计薪系数应该为多少?如,导购员:基本工 资为 850,1 月份加班 25 小时,其中 10 个小时为法定假日加班,那她的加班 工资应为多少? 答:不管每天上班几个小时,也不管每月上班时数超不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时数, 只要是双休日或节假日上班的,都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只不过双休日、 节假日、加点所参照的倍数有所不同(详见问题六)。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问题六:如果把节假日作为计薪日,那就是说节假日虽然不上班,依然发 1 倍 的工资,那么劳动法规定的节假日加班按照 3 倍工资支付,是不是支付 2 倍就 可以了,因为月工资里已经包含了一倍!(既然把节假日作为了计薪日,企业 已经给付了一倍的工资,如果在节假日加班,是否还应该给付 3 倍工资?) 答:按劳动法规定应给予 3 倍的工资。例如:贵公司某员工 2000 元/月,2007 年 10 月份满勤(国庆按规定休息),则该员工 10 月份工资为 2000 元;如果 10 月 1 日有加班,则该员工加班工资为 2000/21.75*3=275.86 元;如果只有 10 月 1 日加班,其他休息日和法定假照休的话,则当月工资应为 2000+2000/21.75*3=2276 元。 注:法定假日上班一定要发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照 300%计算),國家还規定, 法定假日上班除支付以上工資外還需給員工調休,但目前大部門制造性企業只給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加班工資算數;休息日上班,单位可以安排补休或者是发放 200%的工资。如果 安排了补休就不用发放工资了,而且补休或者是发加班工资,选择权在单位;平 时加班称为加点,加班工资按照 150%计算。 问题七:既然每个月都有实际的应出勤天数,那么法定给出 20.83 有什么用处? 答:根据月均工作天数 20.83 的由来(365-104-11)/12=20.83,可知 20.83 天 这个数是在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的规定中出现的,可以理解为:20.83 天是针 对月综合计算工时而定立的一个参照基数,季综合工时、年综合工时也依次类推。 所以,20.83 在标准工时中并不具有其实质的作用,意义在于从法律上界定了月 平均应出勤天数。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问题八:象我们公司倒班的人员,1 月份,出满勤 252 个小时,按照最新的工作日 小时数 20.83*8=166.64 小时算,超过了 252-166.64=85.36 小时,(超过国家规 定了,但这是员工集体讨论的结果)如果假设一个员工的工资是 1000 元,那么 1 月 份他的工资这样计算是不是对的? 加班工资=1000/(21.75*8)*85.36*1.5=735.86 元,1 月份工资=1000+加班工资 =1000+736.86=1736.86 元。 我认为这样做工资是正确的,因为每个月的工作日不同,直接用平均工作日 20.83 日应该更准确.要不然,每月都按实际工作日(比如 1 月 22 天,2 月又变 18 天了)计算,公式中的基数总变化,其实更不利于工作。 答:标准不一样而已,其实年平均结果都是一样的,个人认为,此计算方法可行。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问题九:我公司倒班人员上午倒班人员工作 5 个半小时,下午倒班人员工作 5 个 半小时,逢节假日不休息,请问如果全月总工时不超,逢节假日\双休日是否还应 付加班工资? 答:每个企业根据自身生产情况,可自行安排作息时间。对于倒班人员而言, 双休日上班,不管全月总工时超不超,单位只要安排其调休即可,至于加班工资 则可以不付;但对于非倒班人员而言(如 8 小时/天工作制),则既要安排调休, 又要支付加班费。节假日是国家规定的带薪假日,即使全月总工时不超,也应照 常支付加班费。 问题十:我们单位大多数岗位属于综合计时类的性质,如果依法设定工作时间, 是不是必须严格按照每月 20.83 天来计算,超时都必须计为加班。如:我们某 岗位现在为两班倒,上一天一宿,休一天一宿。时间为:8:00——12:00 13: 00——17:0018:00-23:0005:30—8:00 即每个班次为 15.5 个小时*15 个 班次/月=232.5 小时。如按 20.83 天计算,每天 8 小时,全月累计为 20.83*8=166.64 小时,那么我们目前就超时了 232.5 小时—166.64 小时=65.86 小时/8 小时=8.2325 天,也就是说应该多支付至少 8 天的加班工资,是这样理 解吗? 答:综合计时类单位来说,可以采取月平均工作日 20.83 天来计算,而且也更 方便管理。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问题十一: 年工作日是 250 天,年记薪日是 261(250+11),也就是说,全年工作了 250 天, 要给 261 天的工资,或者说,平均每月工作 20.83 天,要给 21.75 天的工资,月 工资标准/21.75*21.75=月工资标准,所以加班或出勤不够,要以工资标准为基 础做相应的加减,否则,如按照出勤天数*月工资标准/21.75 的公式,则出满勤 时 20.83*月工资标准/21.75 就不等于月工资标准了;但是,按照上面的计算方式, 就可能出现全年出勤 0 天,却要支付 11 天的工资,这就是 11 天的带薪公休假? 也不合理!或者,加班的按标准工资加加班工资计算,出勤不够的按出勤天数* 月工资标准/21.75 计算???迷惑,不理解国家把年工作日和年记薪日分别计算 的原因(如果相同,则不会出现上述悖论),请高手指点!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答:对于这个问题,上面已经讲过,出勤天数*月工资标准/21.75 和 20.83*月 工资标准/21.75 只是两种不同的标准而已,从年平均来看结果是相同的。 至于出现全年出勤 0 天,却要支付 11 天带薪公休假的工资的问题,如果公司某 员工全月或全年请假,则视为出勤天数为 0,其他情况则照常支付。 问题十二: 李某月工资 1000 元,2 月 11 日入职。平常加班 30H。2 月应出勤时数为 21 天 X8H/天=168H,缺勤时数=6 天 X8H/天=48H,实出勤时数为 15 天 X8H/天= 120H,则李某 2 月份工资应为 1000/168*120+(1000/(21.75*8)*30*1.5)= 972.9 元。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如果以 20.83 天算,则会出现 2 种情况: 1:{1000-1000/(20.83*8)*48}+(1000/(21.75*8)*30*1.5)=970.6 2:1000/(20.83*8)*120+(1000/(21.75*8)*30*1.5)=978.7 这样的话, 2 个依哪种为准呢?答:这两种方法还是“扣减法”和“累加法”的区别,详 见问题四的有关解析。 另外,员工加班不能以“平常加班 30H”笼统概括,应该根据“问题六备注” 的不同情况加以区别。 问题十三: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请教请假工资计算﹐如下是否合法﹕设一基本薪资为﹕800 元的员工﹐当月应 出勤 22 天﹐该员工请假 13 天﹐另周六加班 8H﹐目前我厂其工资计算为﹕基 本薪资= 800 元-800 元/22 天*13 天=327.3 元﹐加班费=800 元/21.75 天/8*2 倍 *8H=73.6 元,综上得当月工资=327.3+73.6=400.9 元。 我个人是这样计算:基本薪资= 800 元/21.75 天*(22 天-13 天)=331 元,不知 是否正确? 答:仍然是“扣减法”和“累加法”的区别。问题 十四: 我司有部分员工执行四班三倒,每班八小时.按照正常排班,每月他们上班的天 数大约是 22 天左右.有时可能为 24 天.(大月)逢法定节假日或者周六周日他 们 照样上班.那计算工资时,我们是这样算的:假定该员工月薪为 3000 元,若员工当 月出勤 22 天(含 1 天法定假日),则该员工当月应得工资 为:3000+3000/21.75*(22-1-21.75)*2 倍+3000/21.75*1*200%,大家看有没有什 么问题? 补充:我举的例子员工当月出勤天数不太合适.现假定员工当月出勤 24 天,(含法 定假日 1 天),则他应得工资为 3000+3000/21.75*(24-1-21.75)*200%+3000/21.75*1*200%。上面他的应得工资 为三部分:1、满勤工资 3000,2、超过 21。75 天的为 2 倍的加班工资,3、法定 节日三倍的加班工资(第一部分里已含 100%的工资)楼主这里是不是少算了休 息日加班工资?“3000/21.75*(24-1-21.75)*200% ”事实上可能是出勤超过 21.75 天,但是并没有加班。“现假定员工当月出勤 24 天,(含法定假日 1 天),” 理解为:正常出勤 23 天,没有休息日加班。计算: 3000/21.75*23+3000/21.75*1*200% 答:1、不同的加班情况有不一样的支付系数,应该区别对 待;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2、“3000/21.75*(24-1-21.75)*200% ,事实上可能是出勤超过 21.75 天,但是 并没有加班”,以 21.75 天计薪日作为计算工资标准的话,这样的情况当然会出 现,同样也会出现“出勤少于 21.75 天”但仍然按照 21.75 天标准来计算工资的 情况,不过全年平均来看,结果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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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分析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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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分析调查问卷 姓 名 职 称 现任职务(工 作) 工 性 别 部 门 直接上级 进入公司时间 年 龄 学 历 月平均收入 从事本工作时间 工 作 的 时 间 要 求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工 作 目 标 主要目标: 1、 2、 3、 工 作 概 要 用简练的语言描述一下您所从事的工作; 工 作 活 动 程 序 工 作 活 动 内 容 失 误 的 龄 正常的工作时间每日( )时到( )时结束。 每日午休时间为( )小时,( %)可以保证。 每周平均加班时间为( )小时。 实际上下班时间是否随业务情况经常发生变化(总是,有时是,偶尔是,否)。 所从事的工作是否忙闲不均(是,否)。 若忙闲不均,最常发生在哪段时间( )。 每周外出时间占正常工作时间的( %)。 外地出差情况每月平均几次( ),每次平均需要( )天。 本地外出情况平均每周( )次,每次平均需要( )天。 外地出差时所使用的交通工具按使用频率排序: 本地外出时所使用的交通工具按使用频率排序: 其他需要补充的问题: 其他目标: 1、 2、 3、 名称 程序 名称 经济损失 结果 1、 2、 3、 占全部工作时间 的百分比(%) 依据 权限 承办 需报审 全权负责 说明: 1 2 3 4 5 影 响 公司形象 损害 1、 2、 3、 经营管理 损害 1、 2、 3、 其他损害 (请注 明) 轻 外 部 接 触 监 督 工 作 的 基 本 一般 较重 重 1、 2、 若您的工作出现失误,会发生下列哪种情况? 1、 不影响其他人工作的正常进行。 2、 只影响本部门内少数人。 3、 影响整个部门。 4、 影响其他几个部门。 5、 影响整个公司。 内 部 接 触 较轻 说明: 如出现多种情况,请按影响程 度由高到低依次把编号填写在下面括 号中。 ( ) 1、 在工作中不与其他人接触。 2、 只与本部门内几个同事接触。 3、 需要与其他部门的人员接触。 4、 需要与其他部门的部分领导接触。 5、 需要同所有部门的领导接触。 ( ( ( ( ( ) ) ) ) ) 将频繁程度等级填入左边括号中。 1、不与本公司以外的人员接触。 2、与其他公司的人员接触。 3、与其他公司的人员和政府机构接触。 4、与其他公司、政府机构、外商接触。 ( ( ( ( ) ) ) ) 将频繁程度等级填入左边括号中。 偶尔 1 经常 2 偶尔 1 3 经常 2 3 1、直接和间接监督的人员数量。( ) 2、被监督的管理人员数量。( ) 3、直接监督人员的层次:一般职工、基层领导、中层领导、高层领导。( 非常频繁 4 5 非常频繁 4 5 ) 1、 只对自己负责。 2、 对职工有监督指导的责任。 3、 对职工有分配工作、监督指导的责任。 4、 对职工有分配工作、监督指导和考核的责任。 1、 不需对自己的工作结果负责。 2、 仅对自己的工作结果负责。 3、 对整个部门负责。 4、 对自己的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 5、 对整个公司负责。 1、 在工作中时常做些小的决定,一般不影响其他人。 2、 在工作中时常做一些的决定,对有关人员有些影响。 3、 在工作中时常做一些的决定,对整个部门有影响,但一般不影响其他部门。 4、 在工作中时常做一些大的决定,对自己部门和相关部门有影响。 5、 在工作中要做重大决定,对整个公司有重大影响。 1、 有关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均由上级详细规定,遇到问题时可随时请示上级解决,工作结 果须报上级审核。 2、 分配工作时上级仅提示要点,工作中上级并不时常指导,但遇困难时仍可直接或间接 请示上级,工作结果仅由上级大概审核。 3、 分配任务时上级只说明要达到的任务或目标,工作的方法和程序均由自己决定,工作 结果仅受上级原则审核。 特 征 在工作中您所接触到的信息经常是: 1、 原始的、未经加工处理的信息。 2、 经过初步加工的信息。 3、 经过高度综合的信息。 说明: 如出现多种情况,请按“经常”的程度由 高到低依次填写在下面括号中。 ( ) 在您做决定时一般依据以下哪种资料: 1、 事实资料。 2、 事实资料和背景资料。 3、 事实资料、背景资料和模糊的相关资 料。 4、 事实资料、背景资料、模糊的相关资 料和难以确定是否相关的资料。 说明: 如出现多种情况,请按“依据”的程度由 高到低依次填写在下面括号中。 ( ) 在工作中,您需要做计划的程度: 1、 在工作中无需做计划。 2、 在工作中需要做一些小的计划。 3、 在工作中需要部门计划。 4、 在工作中需要做公司整体计划。 说明: 如出现多种情况,请按“做计划”的程度 由高到低依次填写在下面括号中。 ( ) 在您的工作中接触资料的公开性程度: 1、 在工作中所接触的资料均属公开性资 料。 2、 在工作中所接触的资料属于不可向外 公开的资料。 3、 在工作中所接触的资料属于机密资 料。 4、 在工作中所接触的资料属于公司高度 机密,仅对少数高层领导公开。 说明: 如出现多种情况,请按“公开性”的程度 由高到低依次填写在下面括号中。 ( ) 您在工作中所使用的资料属于哪几种,使用的比例约为多少? 1、 语文的 ( %) 2、 符号的 ( %) 3、 文字的 ( %) 4、 形象的 ( %) 5、 行为的 ( %) 工 作 压 力 1、 在每天工作中是否经常要迅速做出决定? A.没有 B.很少 C.偶尔 D.许多 E.非常频繁 2、 您手头的工作是否经常被打断? A.没有 B.很少 C.偶尔 D.许多 E.非常频繁 3、 您的工作是否经常需要注意细节? A.没有 B.很少 C.偶尔 D.许多 E.非常频繁 4、 您所处理的各项任务彼此是否相关? A.完全不相关 B.部分不相关 C.一半相关 D.大部分相关 E.完全相关 5、 在工作中是否要求高度的精力集中,如果是,占工作总时间的比重大约是多少? A.20% B.40% C.60% D.80% E.100% 6、在您的工作中是否需要运用不同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A.否 B.很少 C.有一些 D.较多 E.非常多 7、在工作中是否存在一些令人不愉快、不舒服的感觉(非人为的)? A.没有 B.有一点 C.能明显感觉到 D.较多 E.非常多 8、在工作中是否需要灵活地处理问题? A.不需要 B.很少 C.有时 D.较多 E.非常多 9、您的工作是否需要创造性? A.不需要 B.很少 C.有时 E.非常多 D.较多 10、您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是否有与职工发生冲突的可能? A.否 B.很可能 任 职 资 格 要 求 1、您常起草或撰写的文件资料有 哪些? (1) (2) (3) (4) (5) (6) (7) (8) (9) 等级 通知、便条、备忘录 简报 信函 汇报文件或报告 总结 公司文件 研究报告 合同或法律文件 其他 2、您常用的数学知识 频 率 说明: 1 2 3 4 5 极少 偶尔 不太经常 经常 非常经常 等级 (1) 整数加减 (2) 四则运算 (3) 乘方、开方、指数 (4) 计算机程序 (5) 其他 频率 1 2 3 4 5 极少 偶尔 不太经常 经常 非常经常 3、学历要求 初中 高中 职业高中 大学专科 大学本科 硕士 博士 4、为顺利履行工作职责,应进行哪些方面的培训?需要多少时间? 培训科目 培训内容 最低培训时间(月) 5、一个刚刚开始的人,要多长时间才能基本胜任您所从事的工作? 6、为了顺利履行您所从事的工作,需具备哪些方面的工作经历?约多少年? 工作经历要求 最低时间要求 7、在工作中您觉得最困难的事情是什么?您通常是怎样处理的? 困难的事情: 处理方法: 8、您所从事的工作有何体力方面的要求? 1 2 3 4 5 轻 重 较轻 一般 9、其他能力要求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较重 等级 领导能力 指导能力 激励能力 授权能力 创新能力 计划能力 资源分配能力 管理技能 组织人事能力 时间管理能力 人际关系能力 协调能力 群体能力 谈判能力 冲突管理能力 说服能力 公关能力 表达能力 公关写作能力 倾听敏感能力 信息管理能力 分析能力 判断、决策能力 实施能力 其他 需求程度 说明: 1 2 低 较低 3 4 5 一般 较高 高 10、请您详细填写从事工作所需的各种知识和要求程度 知识内容 等级 如:计算机知识 4 需求程度 说明: 1 2 低 考 核 建 较低 3 4 5 一般 较高 高 对于所从事的工作,你认为应从哪些角度进行考核?基本标准是什么? 考 核 角 度 考核基本标准 您认为您从事的工作有哪些不合理的地方?应如何改善? 不 合 理 处 改进建议 议 您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 备注 直接上级确认符合事实后,签字: (如不符合,请说明并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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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工具-人力资源规划必备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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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工具 姓名 部门 岗位 目   标 进入公司一年后我的目标 进入公司二年后我的目标 进入公司三年后我的目标 进入公司五年后我的目标 员工现状及员工目标 知识现状 我现在的职 位 技能现状 其他方面 知识要求 我的目标 技能要求 其他要求 知识差距 我的差距 技能差距 其他差距 知识行动 我的行动计 划 技能行动 其他行动 知识帮助 我需要的帮 助 技能帮助 其他帮助 人力资源部考察结果 年份 知识现状 技能现状 沟通技巧 领导能力 是否需要改善 1、 第一年 (包括试 用) 2、 3、 1、 第二年 2、 3、 1、 第三年 2、 3、 1、 第五年 2、 3、 评价结果及调整意见 人力资源部意见 人力资源部评语 直接上级意 见 批语 个人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工具(二) 姓名 部门 岗位 自我评价 爱好特长 工作能力 性格与价值 观 主要优缺点 奋斗目标 岗 位 目 标 : 年后希望在什么 岗位工作 职 务 目 标 : 年后希望获得什 么职位 成就目标:你将 向什么方向努力 并取得良好的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 益 行动方案 工作措施:如何 实施规划 自修计划:如何 培训自己 外部协助:需要 公司或其他有关 方面的何种协助 来实现 注:表格的填写要求:1、实事求是、客观,应从本人的实际情况出发,要根据自已的理 想客观地在规划时间段内能够完成。2、本工具应填年限为 1、2、3、5 年,使用时分别填 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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