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星教育员工保密协议

未来星教育员工保密协议

编号: 员 工 保 密 协 议 甲方:长沙未来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劳动西路 102 号兴威新嘉园 809 室 乙方: 姓名: 性别: 户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 公司及客户财产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1.保密范围:   甲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及商业秘密;   甲方财政预算、决策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银行账号;   甲方的经营方法、状况和经营实力;   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   甲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   甲方各级员工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甲方具有保密级别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图片、电脑软件;   甲方客户的资料及财产; 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道。   2.权利和义务: 乙方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 随意或恶意拿走甲方秘密文件、电脑软、硬件等;   乙方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秘密、信息;   乙方应妥善谨慎保管和处理甲方及其客户之机密信息资料及固定资产、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 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保守秘密,举报泄密或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以及及时防止泄密事故、挽 救损失方面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3.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关待遇;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将处以乙方_________万元罚款;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 诉。   4.协议期限:   聘用合同期内: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____年内。        甲方:长沙未来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补充合同      公司:_________(下称“甲方”)   员工:_________先生/小姐(下称“乙方”)   下列条款与条件经双方一致协商制订,若有不足之处,由双方协商修订并由甲乙双方签署生 效。   一、适用范围   甲方已聘用的,可以接触公司技术或销售秘密的员工。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给予乙方在工作过程中需要了解涉及到保密范围的工作内容提供方便。   2.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创造和应用条件, 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3.甲方在乙方离职时发放“离职补偿金”以要求乙方做到第四项条款。获取“离职补偿 金”条件:当涉及违反甲方纪律而被处分,处罚或被解雇的乙方不在获取“离职补偿金”范围内。   4.“离职补偿金”发放的比例:   1)已工作半年未到一年的,以最后工作日底薪的_________%补偿。   2)已工作一年至三年的,以最后工作日底薪的_________%补偿。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资料、信息。   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业务(专业)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其他公司兼职。掌握甲 方专有产品技术或销售业务网络的乙方,在离开甲方的一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业务(专 业)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其他公司任职。离职之日起二年内,不得利用甲方技术机密、商业 机密、客户资源参与同行业竞争。   乙方在离职前可以得到甲方给予的“离职补偿金”作为须遵守以上条款的补偿。   四、注释:相同或相近业务(专业)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公司   1.电力行业的相关公司。   2.可利用甲方软,硬件核心技术的相关公司。   3.可利用甲方客户资料及销售网络,渠道的相关公司;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此合同,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当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时,甲方视情节轻重 处理,处以乙方_________至_________万的罚款。   乙方违反此合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回乙方 所得全额“离职补偿金”。   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 诉。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签名)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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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公司员工保密协议

软件公司员工保密协议

xxxx 科技有限公司 员 工 保 密 协 议 甲方:xxxx 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现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 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 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 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一切技术信息,包括但是不限于有关开发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软件开发设计 文档、软件源代码、软件加密算法、软件加密器材、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以及其它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 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 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 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 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6、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原则上归甲方所有。 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 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由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 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 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7、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 带、磁盘、计算机、加密狗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在甲方需要的时候转让 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 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 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 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 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 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 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 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 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 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 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 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源代码、工作相关工具、客户名单等交还公 司。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 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 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方按下列方式执行: (1)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 2 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 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 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2)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在此期间,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劳动岗位。 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有违约行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00 元(人民 币大写伍万元)。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 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 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 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 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 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 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 额之内。     ④ 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 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将提交仲裁。      第七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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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员工保密协议

教育培训员工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职工): 乙方(用人单位): 姓名: 名称: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为规范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特制定本协议 ,此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前言: 鉴于甲方意识到,其担任的职务涉及公司的业务信息和技术信息而这些业务信息和技术信息 属于保密性质,是公司的财产,且将会在其履行职务的过程中不时地向其透露; 鉴于甲方承认,向公司现在或潜在的竞争对手披露任何这些保密信息,将会导致公司处于一 个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并将会损害公司的业务;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 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被乙方 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乙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交易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 2. 乙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 乙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 乙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技术方案、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报告、技术文档、相 关的函电,专利技术; 上述保密信息是属于公司专有或公司保密的,被视为保密信息,而不论其是否由公司拥有或 开发。 (一) 甲方的保密义务包括: 1.不披露或使用信息;如果公司有明示的任何授权,仅在授权程度和范围内披露或使用; 2.进行合理注意,保证信息不被披露或使用; 3.未经公司授权,甲方不得不正当获得公司秘密。 4.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私自使用或者向第三方公开乙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 知悉的商业秘密; 5. 双方协定竞业限制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甲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 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乙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 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 甲方必须严格遵守乙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 7. 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 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 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8.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 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 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 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9.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 导致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或者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 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10.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 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 11.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 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 12. 在其任职于公司期间及其后两年,甲方同意,其将不会指示、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 成公司的任何其他管理人员或者雇员终止与公司的雇佣关系。但在任职公司期间为履行其职 责而采取的行动除外。 (二) 脱密期限 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或合同期内一方提 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 1 月通知对方,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 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工作文件资料的交接工作。 (三)、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乙方离职后 1.5 年内。 (四)违约责任: 1. 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但给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带来麻烦的,乙方有权调离甲方涉密岗位,并有权解除甲方的劳动合同; 2. 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任职 期限内保密工资的 3 倍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乙 方可解除甲方的劳动合同; (五)补偿: 鉴于本协议双方已经认识到,甲方如遵守本协议之上所有条款,将会受到一定的损失,且该 损失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及非乙方之主要收入;并鉴于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 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六)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 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签名 乙方(盖章) 法人(或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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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甲 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乙 方:(受聘者)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 镇) 居民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为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 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签订本保密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 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一)保密内容是甲方商业秘密,即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涉及的不为 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权利人)带来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 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即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1、技术秘密:即甲方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 能给甲方带来经营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甲方已采取了保密措施的 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 艺、配方、样品、数据、计算机程序等等。技术信息可以是特定的完整的技 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 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2、经营秘密:即甲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独特、有较强竞争 力并能带来经济效益,经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尚未公开的包括但不限于进 货渠道、销售渠道、销售数量、价格、客户名单、管理办法、经营方案、投 资方案等经营信息。 (二)本合同项下商业秘密的范围,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有关组织与财务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机构及组织的变动、合并、分立;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变动; (2)经营管理层人事变动; (3)来自国内外的投资; (4)银行贷款情况; (5)会计报告及财务资料。 2、有关生产与制造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原材料种类,品质控制方法、采购渠道(包括供应商情况)、物料堆 放配送方式、技术经济指标、产品成本构成; (2)目前的生产能力和预期生产能力; (3)生产成本、新的工艺、装置的使用和添置; (4)更新换代产品的魅力和对市场的预期冲击; (5)新生产计划,其实施进度等。 3、有关市场研究,推销战略,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调查,预测出一定地区、一定时期对产品的需求数量和可能 的价格; (2)竞争对手的销售组织、销售价格、售后服务、促销手段、广告宣传等 方面的信息; (3)制品的仓储场所、供货是否平衡等等; (4)业务函电、销售渠道、营销网络、各级经销商及终端销售商客户名单 及资料、市场营销的规划与实施策略; (5)甲方的管理决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 及投标书内容,传输中的商业数据,电话信号等信息。 (6)甲方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7)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或正在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定计 划、经营项目及各项目资料; (8)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年度报告及总结等重要文件资料。 4、有关新技术开发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含技术流程、技术配方等一切与技 术有关的信息),以物理学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他形式的载体所表现的 设计、制作工艺、数据、产品配方、制作方法、程序、决窍等; (2)甲方产品开发的市场调研情况、产品开发规划、产品的各种调试方式、 产品工艺技术、开发与制造的各种专有技术等。; (3)甲方准备或已经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准备或已经申报发明奖、自然 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 (4)甲方在研究开发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技术成果; (5)甲方准备转让或已经转让技术; (6)如乙方属甲方聘用的科技人员在执行甲方单位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 用甲方所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成果; (7)项目方案(含草案)、投资方案(含草案),专门人才的招募动向和 计划; (8)新产品的开发计划、组织、试验过程及有关数据等等。 5、法律关系,包括但不限于: (1) 甲方是否卷入或即将卷入法律诉讼/仲裁; (2) 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贸易条件、招 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各类经济合同的归档资料。 (3)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的动向和进度等等。 6、其他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职员的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2)甲方在不断经营和发展中所产生的甲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信息。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一)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对因工作保管、 接触到的甲方之业务相关方提交的文件/资料应妥善对待并报告、提交给甲 方相关部门,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二)非经甲方授权,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甲方内部无关人员或向任何第 三方泄露/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在职务范围内或根据工作需要,善意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允 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除非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 或协助未经甲方许可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商业 秘密为本人或任何第三方牟取商业利益。 (四)乙方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归甲方所有。 为甲方利益,乙方作出职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作出的与甲方业务有关 的发明、设计、改进或所发现的任何资料或程序、工艺等)时,乙方应在该 等成果接近可成功的应用阶段立刻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并对该等成果负有 保密义务。甲方应视乙方创造或构思的成果所具有的潜在价值,给予乙方一 定的奖励(具体办法由甲方在规章制度中规定)。乙方须在甲方要求下,协 助甲方就乙方的任何职务发明、设计、改进、资料或程序等成果申请专利权 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并且就该等申请签署任何必须的文件及采取必要的 行为,使甲方能有效地拥有和注册该等发明、设计、改进、资料或程序的所 有权。乙方不得将工作中获取或研制开发中的商业秘密据为己有,有关资料、 图纸、样品一律归档,不得私自留存。 (五)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 文件、资料、图纸、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 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毁损、涂改、披露/或泄露、使用。乙方离职时, 应当将其完整无损地向甲方清退;清退应当由甲乙双方列出清单,由甲方有 关负责人与乙方签字确认,乙方不得留下任何与清退资料有关的影印件、复 制件或电子版本。 (六)乙方同意,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 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 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 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七)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三条 保密费用 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时,已就按月支付保密费用达成 一致意见,保密报酬含在工资总额内。 第四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乙方知悉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 秘密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一)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二)第五条第一款所述赔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损失赔偿额为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使甲方蒙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的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利用甲方商业秘密所 获取的不当收益及因乙方泄密行为致使第三方所获得的全部商业收益; 3.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 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使甲方商业声誉受损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 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 侵权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调解 。 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第七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的 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 特别约定。 一 未经许可不得拥有和掌握与自己担任工作无关的甲方在技术、生 产和经营方面的资料和数据。 二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单方提出终止合同,根 据乙方所掌握保密内容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继续工作直至 甲方的工作能正常开展,否则以乙方违约处理。 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乙方: 身份证号: 月 签证机关(盖章):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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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合作保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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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 _______事项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 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 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 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 料的相关业务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 一方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 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1、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 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通过 其他合法途径知悉的资料。3、已经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 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着未被禁止向接收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保 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 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 年。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 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 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 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 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对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 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 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或合同解除、终止,经对 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 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 副本。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 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 知识产权 任何一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 第1页共3页 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 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 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 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 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 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保密资料。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有 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 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 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方有权进 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违约 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 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 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甲乙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 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 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 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七条 其他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第2页共3页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签署日期: _____年___月__日 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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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公司)+保密+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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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城市建设发展(云南)有限公 司 劳动合同书 甲 方:中建城市建设发展(云南)有限公司 乙 方: 签订时间: 使 用 说 明 一、 本合同作为中建城市建设发展(云南)有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 动合同之用。 二、 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合 同 空白栏内;需要告知的事项,在合同书空白栏内填写清楚告知 乙方。 三、 本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可签字 或盖章。乙方应在每一页之乙方签字处亲笔签名。 四、 乙方应认真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基 本信息,并应同个人身份证之信息相一致,不得有误差。 五、 如果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发 生变更的,则乙方应当在该情况发生后 15 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 甲方,如因乙方未告知甲方,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 本合同设定的条款不适用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 签订变更合同予以变更。 七、 本合同用钢笔或蓝、黑色水笔填写和签署,字迹清楚、文字简 练、准 确。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方应自行妥善保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和成都市的相关法律、 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 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1、 甲方:中建城市建设发展(云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应美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 485 号天阳花园 B 栋 702 室 经营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金碧路 26 号大德大厦 16 楼 2、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成都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镇) 第二条 定义 1、商业秘密 省(市) 区(县) 街道(乡 本合同约定项下之“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 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可用于销售或经营之技 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无论系以何种媒介储存或记录),无论是否是乙方本人 在工作期间直接或者间接取得。 2、规章制度 本合同约定项下之“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已 经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制订并向乙方公布的各 项规章制度。 3、离职 本合同约定项下之“离职”,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终止 乙方签名: 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或其他造成双方劳动关系事实终止的事实行为。 第三条 合同类型及期限 1、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合同(以下 3 项中选择 1 项) 类型 1:有固定期限; 类型 2:无固定期限; 类型 3: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 限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其中试用/考核期为前  自 年  月  日至  个月(即 年  月  日)。 (注:考核期只适用于“乙方为甲方正式接收的应届毕业生”的情况。)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或 条件下终止。 2、本合同期限届满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 后,可以续签合同或者签订其他性质的劳动或者劳务合同。 第四条 工作内容和职责要求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担任甲方 岗位(工种) 工作。 2、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和标准、作业流程、考核标准等规 定,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接受甲方的监督 、 指导、考核,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应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维护甲方的企业文化、企业形象和经营理念的 统一;严格遵守并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及管理规范。 4、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遵守竟业禁止的规定、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 。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附件《保密、竞业禁止协议》。 5、乙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和能力请求调动到公司其它部门或工作岗位,但需根据 甲方规定办理相关调动申请审批手续,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动。 6、乙方同意并接受:根据企业经营和管理的需要,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专业技能 和能力适当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工种,薪酬水平随岗位或工种的调整而进 行相应调整,但不得低于昆明市的最低薪酬标准。 第五条 工作时间、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特点,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工时/ 不定工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考勤制度。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考勤制度。乙方应当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 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加班的,必须按甲方规定事先取得主管部门相关领导的 书面批准,否则不予认定,视同乙方自主行为,打卡考勤记录延时下班不作 为加班依据。对于甲方经批准的加班,参照相应的工时制安排调休或结算加 班薪酬。 若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将实行经营目标和管理目标责任制,薪资确 定时已考虑了其工作的特殊性,因此乙方为完成所承担的经营管理目标而进 行的工作,不视为加班,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 2、甲方有权根据公司运作安排或业务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或调整乙方的工作时 间,因此遇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则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排, 但甲方应当为乙方安排相应的调休或根据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薪酬。 3、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公休日、婚丧日,但本合同另有约定 或者双方另行协商后进行调整的除外。 4、乙方工作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乙方工作地点包括甲方及其在全国设立的各分 支机构的住所地(或物业租赁地)。 第六条 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 1、 甲方将根据乙方所任岗位、工作绩效和对甲方的贡献,以及甲方的经营业 绩确定乙方的薪资标准。甲方将致力于企业发展,不断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益,改善员工的薪资、奖金及福利待遇以利于乙方的发展。 2、甲方按规定的薪资发放标准及考核办法计算乙方当期应得薪资,具体薪资额 度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任务薪资协议等文件为准。该任务薪资协议等文件为本 劳动合同附件,是本劳动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因甲方生产或工作任务不足而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只需按照乙方合同履行 地地方政府规定的最低薪酬标准支付。 4、乙方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按照制度规定准时支付乙方 薪酬,薪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薪酬标准。 5、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可根据甲方经营需要、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的变 化、乙方的工作业绩等调整乙方的薪酬级别、结构和待遇。 6、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地方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统 筹保险费用。乙方入职后应及时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甲方,如因乙方未能转 入社会保险关系致使甲方无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 由乙方承担,该责任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补缴费用、滞纳金、罚款 等。 7、甲方为乙方建立社会保险的有关凭证,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社会保 险的相关凭证按有关规定转移。转移社会保险需要乙方提供必要资料和信息 的,乙方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因乙方拒绝配合致使社会保险无法正常转移的, 责任自负。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病假薪酬报酬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地方和甲方 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薪酬报酬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 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 1、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维护员工的劳动 权益。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 劳动工具和劳动条件。 3、甲方依法建立健全各项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制度,乙方必须按照规定执行。 4、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安全生产和卫生、企业文化的相 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排并及时、完整、投入地 参加相应的教育和培训。 5、甲方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成都市相关规定实施员工休假制度。乙方的任何事 假、病假、调休、年假均需按照甲方相关制度实行先审批后执行,病假须由 乙方同时提供二级以上医院书面证明原件。 6、根据甲方实际经营和管理的需要,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年假与当年春节假期 累加一并休息;若春节期间正常上班不能按照前述方式休假,甲乙双方约定 : 安排乙方在甲方经营或生产淡季期间休息年假。如根据法律规定同时需支付 加班薪酬,甲方依法支付相应的加班薪酬。 第八条 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乙方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和纪律包括并不限于甲方的各项制度、规定、决 定、员工手册、劳动和工作纪律、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工作规范、作业流 程、考核标准和技术规程等。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相应 的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违反劳动纪律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即使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赔偿甲方的损失,该损失可直接从乙方的薪酬 中扣除。因赔偿引起争议的,按国家劳动争议的规定办理。 3、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可依法制订、修改及补充有关劳动纪律的规定。 甲方的各类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将以不特定公开的方式予以告知(包括但不 限于开会通知、张贴公告、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告等方式)。乙方不得以 未单独告知为由拒绝接受因违反制度、规定而受到的相应处罚。 4、甲方根据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进行人员聘用、考核、管理,乙方提供的个 人相关资料(如学历、资格证书、个人履历,基本个人信息、劳动关系)、 身体健康证明等为甲方决定聘用乙方的重要参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 真实性;如甲方于劳动合同期间发现乙方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个人素质或 身体状况不符合甲方岗位要求,不具备担任甲方聘用岗位的条件,甲方可立 即解除合同或采取其它措施,并不承担补偿和医疗责任,一切后果由乙方自 己承担。 5、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兼职于其他企业,尤其是与甲方在经营范围上有竞争 性质的企业兼职。 6、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 经营同类或类似产品或提供同类或类似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 、 顾问等。 7、乙方应按时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工作,在工作范围内的一切经营和服务所得 成果均属甲方所有。 第九条 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1、对于乙方知悉的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不论在合同期限内或离职以后,乙方 均须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 任何第三人披露或不正当使用。在其工作范围以外,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 在任何地点,披露、使用或允许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机密及甲方从任何第 三人处获取的有关商业机密资料。乙方从甲方处离职时,必须向甲方交还其 持有的属甲方的所有商业秘密资料,无法交还的、实物以外的商业机密,乙 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约定之特定岗位人员,应当与甲方签订《保密、竞业禁 止协议》,并严格遵守保密合同的约定,《保密、竞业禁止协议》作为本合 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 术条件、业务信息等完成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等,其有关的知识 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 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 识产权。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工作内容,乙方主张由其 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在形成后的 15 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申明。经 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 乙方逾期未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 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 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 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3、乙方不得以非法的方式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对其知悉的上述商业秘 密加以不正当的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如乙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依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依法进行赔偿;构成犯罪的,由有关司法部门依 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续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发生变化的; 3)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 、 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乙方任何补偿,如 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根据甲方有关规定应予解除劳动合同的 ; 3) 失职、营私舞弊,损害甲方利益的; 4) 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5) 擅离职守 3 日(含 3 日)以上; 6) 拒不服从甲方安排的岗位或部门调动,以致影响甲方正常管理秩序的; 7) 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身份证明、履历、学历、职业资格、健康证明、医 疗证明等材料的; 8)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9) 没有亲自履行合同行为发生的; 10) 其它依法或依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甲方单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 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能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经过培 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 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1) 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的; 2)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5、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通知送交甲 方后的三十日内应按甲方规定正常工作并履行工作交接和办理离职手续 ,乙 方做好所有的交接手续后方可接算工资。未得到甲方许可擅自离职或拒绝履 行甲方交接手续的,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 乙方根据本条解除劳动合同,无权要求甲方支付补偿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提前 3 天)。特殊岗位除外(财务、人事、其他技术部门 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离职); 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3)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薪酬报酬或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的。 7、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三十日以上,双方可相互告知续签意愿,经甲、乙双方平等自 愿、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续订,并签订《劳动合同续订书》,但甲方有要 求续约或提高劳动条件要求续约的权力,乙方拒绝而导致双方不能达成一致 续签合同的,甲方无补偿义务。 第十一条 交接手续和离职审计 乙方在离职时,应做好以下交接手续: 1、乙方应当归还甲方交由其使用的工具,如通讯用具、办公用品、交通工具、 劳动工具(诸如电脑、电话、汽车)等,全部交还给甲方,如有损坏或遗失 应予赔偿等。 2、乙方应当将全部属甲方所有的商业秘密和知识材料移交甲方,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内部文件、业务情况、财务状况、会议内容、客户信息和名片以及其他 文件材料。同时,乙方不得擅自将上述有关材料私自留存或复印或者其他任 何方式侵害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3、乙方离职,如届时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则可以对乙方进行离职审计,并有权 根据离职审计结果做出处理。 4、乙方未完成前述手续或拒不执行前述条款的,甲方不为乙方办理有关解除劳 动合同的手续。 第十二条 经济赔偿和违约责任 1、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本合同和国家法律、 法规办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以下标准支付: 已履行合同年数×乙方过去 12 个月的平均薪酬,已履行合同年数不满一年 超 6 个月的按一年计算,未满 6 个月的按半月薪酬补偿。 乙方属于月薪酬标准高于当地社平薪酬基数三倍以上的,有关经济补偿的标 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乙方违反法律或本合同之约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下 列损失: 1) 甲方为录用乙方直接支出的费用; 2) 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 3) 乙方对甲方经营、管理和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预期可得利益)。 3、乙方擅自对外做出承诺、确认或保证的,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则乙方应当 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处理该事件而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 4、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 任或违约责任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1、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时,其与此前所有任职单位的劳动合同均已解除,乙 方在原任职单位所应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隐瞒 同原任职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而致使甲方遭受的罚款、赔偿损失等 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论是本合同签署时已有,还是签署后甲方依法 制定),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培训制度》、《薪酬制度》、 《考勤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 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承诺并保证已详细阅读并了解,并保证遵守。 3、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合同的内容以及甲方现行各项规 章制度,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和甲方现行规章制度的内容。 4、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仲 裁、提起诉讼。双方或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 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本合同期限内,如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培训的,甲方可要求乙方为甲方服务 一定的期限,乙方不得拒绝,并与甲方就此另行签订相关的服务期合同。 6、本合同存续期间,如甲方发生注册登记事项变更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7、本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经甲方盖章及乙方亲笔签字后生效。 甲方:中建城市建设发展(云南)有限公司 乙方(亲笔签字): (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中建城市建设发展(云南)有限公司 保密、竞业禁止协议 中建城市建设发展(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家在中国境内合法成 立并存续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应美,经营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金碧路 26 号大 德大厦 16 楼。 (以下简称“乙方”)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享有独立的民事 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其身份证号码是 ,家庭地址是 。 鉴于乙方在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期间,有从甲方处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机会, 并因该工作增进知识、经验、技能,且同时甲方对乙方每月支付保密津贴,因此乙方有义 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甲方与乙方在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保密协议 保护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利益。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20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 双方同意,如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离职的,则乙方仍然需要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 务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直至本合同期限届满而自然终止或者直至甲方宣布解密。 二、 商业秘密 本合同约定项下之“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 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可用于销售或经营之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无 论系以何种媒介储存或记录),无论是否是乙方本人在工作期间直接或者间接取得,包括 但不限于: (1) 甲方的服务流程和模式、市场推广计划、价格策略、投资计划或目标等; (2) 甲方之各类客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已有客户信息、甲方计算机系统形成的 各类和客户相关的信息、乙方或甲方其他员工输入计算机系统的各类和客户相关的 信息,甲方为客户建立起的采购记录等服务档案,各类合同(无论是否以书面形式 签订),数据库等; (3) 甲方之销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销售业绩、销售成功率、销售方案、报价单 等; (4) 与甲方管理有关之方法和经营情况的内容和信息;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属于甲方商业秘密的内容。 三、保密义务 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不得: (1)将商业秘密用于任何与其执行职务无关之情况; (2)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商业秘密; (3)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以不正当的手段所获取的商业秘密; (4)出于本合同之目的,上述条款中所称之“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取”,是指:窃盗、诈欺、 胁迫、贿赂、擅自重制、违反保密义务、引诱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其他类似方法。 乙方有义务尽其一切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窃取商业秘密,应当遵守甲方已经制订或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制订并公布的保密制度。 四、执行保密管理规定 1、 对于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在工作或者其他执行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书面文件、 电子文件等,均统一上交行政部门管理,乙方不得自行留存; 2、 在参加相关会议或者内部讨论时,指定专人进行记录,如乙方非记录人的,则不 得进行记录; 3、 遵守甲方现行或本合同签署后制定的保密制度。 五、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义务 1、 乙方在此作出不可撤销的承诺和保证,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 何属于第三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 识产权的行为。 2、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包括但不限于起诉、仲 裁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的费用,调查和取证的费用,根据仲裁、判决或者调 解的结果确定应由甲方承担的诉讼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乙方 必须予以等额赔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在维持昆明市最低薪酬水平的前提 下从甲方的薪酬中予以扣除。 六、返还义务 乙方在离职之前应立即将其在甲方处工作或服务期间自甲方处所获得的、在工作过程 中所使用的或由其掌管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任何资料(包括其复印件、电子文档)或物品 以良好状况返还甲方。如甲方对乙方的返还工作有异议的,有权聘请第三方对乙方进行离 职审计,已确定乙方的返还义务已经全部完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 及物品带离甲方办公场所。 资料为:档案、记录、电子文件以及其他本合同约定的商业秘密资料。 七、提交义务 在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其所有职务发明创造和与甲方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的知识 产权都归甲方所有。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应将其职务发明中有关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 内容及时以文字形式向甲方汇报,并以书面方式做出报告。 八、后续义务 1、 乙方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离开甲方之后叁年内,不得雇用甲 方之任何员工,试图劝诱或企图影响甲方之任何员工离职或从甲方任何客户或供 应商招揽业务。 2、 乙方在与甲方解释劳动关系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离开甲方之后叁年内,不得在对甲 方业务构成竞争的任何人或其他企业内,接受或取得任何占有权益或职位,或向 这些人或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咨询服务或其他协助,或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竞争 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3、 乙方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离开甲方之后,如成立或应聘于或 服务于类似甲方业务范围的企业,应书面通知甲方。 九、特别情况 1、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不得在新闻媒体上发布与公司有关 的消息和信息。 2、 甲方的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或个别要素可能产生如下情况,即其虽被公众所知, 但未产生使用该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众所知的知识,秘密信息整体仍具 有保密价值,因此这种部分或个别要素的被公众所知的情况,不影响乙方对仍处 于秘密状态信息的保密义务。 十、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如该违约金金额低于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对进行赔 偿,并且甲方有权采取其它适当措施以保护自身之合法权益。 十一、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 诉讼。双方或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 60 天内向甲方所在地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15 日内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或者乙方以 实际行为拒不至甲方处履行劳动义务,或者乙方拒绝领取薪酬且停止履行职务 的行为,或者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等其他造成双方劳动关系事实终止的实际 行为。 2、 上述行为的实际发生时间为离职的开始时间。 3、 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 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4、 本合同以中文制成,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中建城市建设发展(云南)有限公司 乙方: 签章: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廉洁自律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中建城市建设发展(云南)有限公司 为规范公司经营管理,维护企业形象,保障公司利益,甲、乙双方在坦诚、 沟通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信守。 一、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遵守以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三)忠于职守、以诚实、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公司交办 的任务,如实向公司汇报。不弄虚作假,不虚报、谎报成绩;不隐瞒工作中的 不足或失误,积极承担应负的责任。 (四)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流程,做好每项业务记录并妥善保管业 务活动中的各类凭证,不得私自截留资金、财物,确保如实、及时、准确报账。 (五)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 者违反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归个人所有, 或者以其他行为取得非法收入。 (六)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七)严守公司秘密,未经公司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允许 他人使用自己掌握或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打听与本职无关的公司秘密。 (八)在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借工作的名义谋取私利, 不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等非公务活动,不向公司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九)不得参加供应商及客户的宴请和娱乐性消费,不得私自收取供应商 的罚款、或任何形式的费用或保证金。 (十)时刻注意自己言行,维护公司形象,不酗酒,不赌博(海外中方员 工不得聚众赌博、不得出入赌场等场所,如经发现,公司视情节严重情况最高 可予以辞退处理),不参与任何有违社会公德的活动。 二、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由乙方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甲方所 取得的不正当收入或利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属乙方所有;因甲方的行为给 乙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处理。 三、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其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中建城市建设发展(云南)有限公 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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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商业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商业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乙方: 地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业优势具有重要影响 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公 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业保密 1、本协议所提及的“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以任何——不论是口头的、 视觉上的、或有形的(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设备和计算机可读媒质)形式和 它们的所有副本而披露给乙方的信息,以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涉及的 所有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 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等; 1.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目标、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 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 1.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营销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 料、物流资料等; 1.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 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及配方、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 术、科研成果等。 2、乙方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和保密规定,保守商业秘密,不向 他人泄露、公开、出借、赠与、出租、转让或协助第三人侵犯甲方商业秘密, 也不得利用该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谋利。 3、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及时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泄密的进一步扩大,同时向甲方报告。 4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有责任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如发生离 职,乙方将立即归还所有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文本、照片、媒质等及其 所有副本,并以书面形式证明所有这些保密信息和副本均已缴还甲方。 第二条 竞业限制 1、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参与与甲方相同或相类 似行业的竞争业务,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参与其他业务,包括但不仅 限于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的行为: 1.1 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它任何方式参与一切 业务; 1.2 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它公司或组织参与一切业务; 1.3 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 2、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二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 1 或终止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终止二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与甲 方有竞业关系的企业或组织就职,并不得自办或参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 企业或组织。这些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企业: 1、禁止劝诱离职。乙方承诺离职后不得诱使其他本公司的员工离职。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款商业保密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在甲方一年的工资所得的 10 倍 ,乙 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 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按公 司有关规定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甲方不承担经济补偿 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款竞业限制所规定事项,应当一次性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前一年的工资所得的 10 倍 。因乙方违约 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 方的法律责任。 3、经济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 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本公司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 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本公司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 ② 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 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 为直接关联的本公司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本公司产品销售的总数 之积; ③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 偿额之内 第四条 权利义务终止 本协议规定的终止期限到来而自然终止。 第五条 生效与解释权 1、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补充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签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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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

员工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

员工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    招聘方:    法定代表人:    受聘方: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邮编: 由于甲方的行业特性,其所有资料均属内部机密,乙方在甲方任 职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通过培训或工 作,乙方掌握了甲方业务及技术方面的机密内容,为了保护甲方的 正当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 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所负有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 务,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 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 在有任何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如给原用人单位造成任何损失,由乙 方自己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甲方无任何连带责任。     二、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密范围和 保密义务如下:     1、 基于业务保密事由,非经甲方授权部门或主管人员同意,乙 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公司的任何设备、文件、技术资料、电子信 息等文件或资料、物品脱离甲方公司之控制。     2、 乙方无论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间或调离本岗位以及离职后, 均不得将甲方的技术、产品配方、培训资料、客户档案、公司运作方法、 公司机密等一切相关资料外泄或提供给竞争对手(即同行业或者类 似行业)。 1/5     3、成为甲方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 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生产工艺、方法、 产品配方、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 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等。     4、甲方的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 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在任职期间知 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 务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商业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质。     5、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 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亦 属于保密范围。     6、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信息的 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 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 值,以上所有乙方均不得外泄。 三、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二年以内,非经甲 方事先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 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 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乙方承诺,在离职之前或者 离职之后二年以内,不得抢夺乙方客户,或者引诱乙方其他员工离 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 系的产品或服务;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不擅自窃取甲方的 商业信息和秘密,不私自带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甲方工作场 所。 四、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二年;     五、 甲方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在支付 给乙方每月的工资报酬中包含了保密费 元及竞业禁止补偿费 元, 共计 元,故而无需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及竞业禁止补偿 费。     六、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包括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创造的 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一切可获得著作权、专利权的作品,应被视为完成 2/5 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而创造的作品,乙方同意:所有该种作品的创 造受到甲方的资助并代表甲方的意志;甲方为该种作品的著作权人。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同意作为该种作品的匿名作者并放弃对于该种 作品 的署名权或任何其他精神权利。     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 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八、 甲乙双方在签署或履行协议过程中具有实际权利义务内容的 补充文件、通知、声明、信函、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均是本协议的附件。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一项权利并 不作为对该项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亦不 排除将来对该项权利的其他行使。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 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协议或者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前款权利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撤消、无效而消失。     十、 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应 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视后果 严重程度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费 万元至 万元人民币。该违约金 的支付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赔偿因为违约事项或其他行为给甲方造 成的其他损失,也不影响甲方追究乙方的其他法律责任。     2、乙方因为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同时还应 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损害赔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损害赔偿金额为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营业额减少,其营业额 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或每项服务的利润所得之积; 3/5 (2)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前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害 赔偿金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式是:乙方 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或服务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 营业额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 合理数额作为损害赔偿金额;    (3)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害赔偿金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选择根据 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 担侵权责任。     5、任何一方对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接受并不表示放弃对对方在此 之前的违约责任的追究,对违约行为的权利主张并不因合同实际履 行、继续履行而放弃,除非权利方明确表示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十一、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乙方离职后二年内有效。     十二、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如 协商不成时,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进行(诉讼)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 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 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本协议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十三、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4/5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5/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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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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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已经(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 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 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现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商业保密 1.1 本合同所提及的“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以任何——不论是口头的、视觉上的、 或有形的(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设备和计算机可读媒质)形式和它们的所有副本而披 露给乙方的信息,以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涉及的所有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生 产技术信息、经营数据、财务数据、经营模式、管理文件、进货渠道、商品进销价格、工程 技术、操作流程等)。 1.2 乙方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和保密规定,保守商业秘密,不向他人泄露、 公开、出借、赠与、出租、转让、处分或协助第三人侵犯甲方商业秘密,也不得利用该商 业秘密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1.3 乙方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1.4 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泄密的进一步扩大,同时向甲方报告。 1.5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内有责任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如发生离职,乙方 将立即归还所有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文本、照片、媒质等及其所有副本,并以书面 形式证明所有这些保密信息和副本均已缴还甲方或被销毁。 1.6 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奖金时,已考虑了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的 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二条 竞业限制 2.1 乙方离职后 2 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 2 年后的次 日止),未经同意,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① 不得到企业竞争对手任职、兼职或从事教学、培训、管理、企划、策划、咨询、顾问、 中介等职; ② 不得自行组建同类企业参与竞争; ③ 不得唆使原单位的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三条 脱密措施 3.1 乙方(或甲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合同的,应提前 3 个月通知甲方(或乙方)。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包括调换乙方的工作 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等。 第四条 竞业限制补偿 4.1 甲方对乙方的竞业限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年经济补偿金额为 乙方在离开公 司前十二个月从甲方获得的报酬总额的 1/2 。 4.2 支付时间 每月 15 日支付(遇休息日提前至前一工作日) 4.3 支付方式 现金 。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应当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数额为 乙方在甲方就职期 间月平均工资的 10 倍 。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 损失。乙方拒不执行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解除与乙方 的劳动合同。 5.2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当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金额为 双方约定的竞 业补偿金的 10 倍 。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5.3 经济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即因乙方的侵权行 为导致甲方减少的销售或营业额; ② 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 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③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第六条 合同的终止 6.1 甲方拒绝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的(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该到期补 偿费达到一个月,或者甲方支付该到期补偿费的数额不足本协议规定数额的 4/5 的,视 为拒绝支付),本协议终止执行。 6.2 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业秘密已公开,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甲方的竞 争优势已无重要影响,本协议自行终止。 6.3 甲方主体资格丧失,又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主体。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码: 日期: 1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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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保 密 及 竞 业 限 制 协 议 (高级管理人员) 保密协议(一)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 信守: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以下术语在本协议仅具有下列含义: 1.1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艺 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 样机、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1.2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政策、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 营销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招投标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 算、利润情况、财务资料、法律事务信息、人事资料等等。 1.3 协议签订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指甲、乙双方以外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和机构。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有权就乙方的泄密行为进行调查及索赔。 2.2 因乙方的泄密行为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市场开发合作协议。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非经甲方授权部门或主管人员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公司商业技术 秘密文件或资料、物品脱离甲方公司之控制。 3.2 乙方无论任何原因,在双方合作期限内,均不得将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文件或资料 等一切相关资料外泄或提供给任意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竞争对手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 3.3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 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合作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 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3.4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 如技术合同等,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亦属于乙方保密范围。 3.5 乙方因合作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 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商业价值的载体,均属保密范围 内。 3.6 双方合作关系解除后,乙方仍需在相应的保密期限内对其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接触、知 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过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承担,如同合作期间的保密义务和不能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3.7 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 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时,乙方 将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如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 乙方追偿。 第四条 保密期限 双方合作关系解除后,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选择的,视为无限 期保密: A 无限期保密,直到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 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双方合作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 为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竞业限制(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 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 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不与甲方竞业是获取以上回报的必要 条件。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根据劳动部、国 家科委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限制协议。 第一条 1.1 竞业禁止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 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 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 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1.2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 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报 道;不直接或间接的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或客户离开甲方。乙方履行本条义务,甲方 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1.3 第 1 条所指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 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 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单位。 1.4 乙方从甲方离职时,应提前与甲方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如 确认乙方有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参见附件一),乙方离职后,竞 业限制义务开始;甲方如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参见附 件二),乙方无需承担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 1.5 乙方在离开甲方时未提出确认申请的,其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 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竞业限制期内该员工可以向甲方提出竞业限制确认申请,甲方确 认乙方有竞业限制必要并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后,乙方可以开始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 但在此之前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甲方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时应发给《竞 业限制终止通知书》,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在此之前即使乙方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也无权 领取补偿金。 第二条 2.1 竞业补偿金支付及违约责任 乙方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工作期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偿 。 乙方离开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后如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应给予竞业限 制补偿金。每月的数额为乙方在甲方最后六个月月平均工资(以工资条为准)的 %(计 元)。 2.2 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季度向其支付。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 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季度未能向甲方 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季度的补偿金。 2.3 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知甲方。同时乙方 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2.4 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自通 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已承担竞业限制 义务的时间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2.5 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限制义务。 2.6 甲方逾期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2.7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 1 条,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 照违约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无法确定违约时间长短的,按照 一年计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损失额 依照以下三种方式计算,以计算结果最高的为准:获取或开发该产品技术的全部费用;甲方 相关业务因此损失的利润;竞争单位相关业务因此取得的利润。 2.8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 2 条,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外,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 3000 元,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收到的所有损失,计算标 准参照第 12 条。 第三条 3.1 其他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 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一: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日起,从公司离职。其所负有的竞业限制义务自 ,自 年 月 年 月 日,开始生效。 竞业限制合同履行期间的竞业补偿,自生效日起算,计算与发放办法按照双方签订的竞 业限制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甲方(盖章): 日期: 附件二: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 经公司研究决定,原员工: 自 年 月 日起,终止其在离职期间所履行的竞业限制义务。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 议自终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日期: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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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2015修订版本)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2015修订版本)

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一、知识产权与保密条款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知识产权、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约定下列条款共同 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 明创造、计算机游戏软件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文字作品、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 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 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人身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 名的除外)可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知识产权人身权利并协助乙方 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 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由甲方双方协商确认相关知识产权的 权利归属。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 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 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 的保密职责。甲方有权对乙方利用甲方设备,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电子邮件等进行监控。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 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 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 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 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知识产权,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 密信息。 第五条 乙方同意,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 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 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1     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通过薪金的形式的计算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 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在职或离职后,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 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 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和完成具体工作任务时,若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和指示而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 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 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 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适当补偿。 第九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在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 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 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 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十条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 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源代码、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美 术作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及其它甲方公司保密制度规定的内容等。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 道等。 第十一条 本协议的知识产权亦包括但不限于:专有知识、专用技术、设计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等, 也包括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技术信息,如通用与特殊系统装置与方法、网络安全技术(如屏蔽作弊软件的方 法)、终端扩展技术、多媒体技术、激励优选等技术、用户搜索技术、收费与交易技术、进程控制技术等。 二、竞业限制条款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遵守下列竞业禁止规定: 1. 在职期间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企业兼职或任职。 2. 在职期间不得自行组织公司、与他人合伙并与甲方竞争。 3. 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离职后不得带走甲方的客户。 4. 不得引诱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其他员工解除其与甲方或该关联方的劳动关系或,到与甲方或其关联方 有 竞争业务的单位任职或参加咨询活动。 5. 离职后的两年内,不得开展与甲方竞争的业务或受雇于与甲方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 6. 不得开展任何有损甲方及其关联公司,以及甲方投资人的经济利益、商誉等的活动或行为。 7. 不得为与甲方或其关联方有直接或间接竞争业务的实体或个人提供咨询建议、财务支持或担保。 乙方同意,如上述行为涉及其亲属,或借助他人名义,均视为乙方行为,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两年内,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服务、就 职于且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松散的合伙团体 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投资人、顾问等等。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中所称“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 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 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单位。 2 第十五条 本协议规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和相应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将由甲方于乙方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最终确 定。具体指,甲方将在乙方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对乙方所掌握的甲方的知识产权、秘密信息等保 密信息的情况以及竞业限制的义务进行具体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承担竞业限 制的义务,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该补偿金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标准。为避免歧义,竞业 限制补偿金不构成甲方的义务,除非甲方在乙方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要求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 务。 第十六条 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承担竞业限制的义务,乙方需要按月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单位和工作内容。 第十七条 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同意:自通知按本协议 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七日后,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终止。 第十八条 乙方清晰地知道,如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乙方义务,均会导致甲方巨大商誉及经济损 失,且有可能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因此,乙方一旦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与竞业禁止义务,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00 万元。若该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_四_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书面形 式。 第二十三条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 影响或削弱本协议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其中内容,并完全了解和正确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本行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3 甲 方: 签署人: 日 期: 4 乙 方: 签 署: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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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项目保密协议

软件开发项目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在履行《xxx》项目开发过程中,甲方将向乙方披露其 保密信息(包括甲方内部数据),以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已经 或者将要知悉甲方的保密信息,为明确甲乙双方的保密义务,保护 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受侵犯,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范围 1、保密信息是指由甲方通过文字、电子或数字方式或媒介向乙 方提供的,在提供时明确标记有“保密”的,以及虽未标记为“保 密”但属于甲方的生产经营数据、报表、图幅、报告及技术信息。 口头传达并在传达同时认定为属于保密的信息应当视为保密信息。 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方面有保密要求的资料信息。 保密信息还包括本项目研发中形成的双方共有技术、产权、软 件成果、研究思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数据库所有的数据; (2)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身份及其他相关信息、客户联系方式和客 户销售策略等; (3)市场研究结果,市场渗透资料,及其他市场信息; (4)销售和市场计划、规划及策略; (5)销售额、成本和其他财务数据; (6)经营秘密、技术秘密、设计及专有的经营和技术信息,与本 协议所涉及产品及其程序设计、源码等有关的方法、经验、程序、 步骤; (7)产品、零件及服务的供应源; (8)任何其他秘密工艺、配方或方法; (9)本项目研发形成的双方共有技术、产权、软件成果、研究思 路在成果申报之前。 2、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甲方已经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 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2)乙方已经独立开发的及未曾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甲方的任 何权利的信息,并且该等信息是在乙方依照本协议条款从甲方获悉 该等信息之前独立开发的; (3)乙方在依照本协议条款从甲方获悉之前已经占有的信息,并 且就乙方所知乙方并不需要对该等信息承担任何具有约束力的保密 义务; (4)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以后并非由于乙方的过错而被公众所知的 信息; (5)乙方在未违反其对甲方承担的任何义务的情况下从第三方获 得的信息。 第二条 保密信息的使用 1、乙方应使所有保密信息得到最严格的保密,并且除为促进软 件新产品发展,或本协议允许的用途外,不得使用该等保密信息。 在履行上述义务时,乙方均应采取不低于与保护其自身保密信 息所用措施同样严格的措施,并责成其每一位有可能得到保密信息 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分别就本协议涉及的保密内容签 订一份与本协议所列条款同样严格的保密协议。 2、除非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复制、出版 或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3、如果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庭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乙方披露 保密信息,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使甲方能够查验需要披露的保密 信息。 4、本协议在终止后的 2 年内仍完全有效。期满后乙方如需对 外披露保密信息,事先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 保密信息的所有权 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被视为向乙方授予任何保密信息的任 何专有权、转让权或所有权。项目研发形成的软件产品、知识产权 等属双方共有。 第四条 文件退还 如果双方同意终止《xxx》项目合作,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终止后 的 10 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部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不论其是否是 在计算机磁盘、光盘读取器、光盘、硬盘或软件中或在纸张载体上 存储、保存或记录的);如果乙方退还上述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 为不可行,则该乙方应将其销毁,或者从计算机或其他电子系统中 将其删除或抹掉。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果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赔偿甲方因上述违约 而导致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费用。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对其法定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均有 约束力。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 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3、除非双方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属无效。 4、本协议有效期为 2014.x.xx—2015.x.xx。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每份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签名)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名)      (签 年 月 日 文档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 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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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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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 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级。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 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产品技术、供货渠道、客户资源等。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 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 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 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 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 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 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 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 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 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 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 责 任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 者,给予 50-1000 元处罚;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或 辞退; 第十二条 造成公司严重经济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的的,送有关机关处 理,公司保留追诉的权利。 第十三条 本制度在员工离职两年内有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2022 年 0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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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2022版)

员工保密协议(2022版)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 和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 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应当履行的保密 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密信息范围 1、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包括所有甲方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管理 信息、财务信息和商业秘密,以及与前述信息、相关的图纸、数据等所有资料。 (1)专利技术:系指甲方享有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技术和专利技术(含申请)产品信息及与之相关 的图纸、数据等所有资料。 (2)技术秘密:系指甲方专有,并且虽未获得专利保护或申请专利但甲方已经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生 产工艺或技术手段(含制造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技术方案、制造方案、工艺流程、数据库、技术 数据、图纸、样品、样机、说明书等一切有关信息。 (3)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一切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开发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 软件开发设计文档、软件源代码、软件加密算法、软件加密器材、数据库、实验结果、科研成果、技术数据、以及 甲方未对外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专有技术、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 关的信息。 (4)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 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5)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经营方针、管理诀窍、甲方发展计划、资本运作情况、新产品及服务 项目开发情况、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现有客户及可能客户的名单与需求、营销计划、采购资料、 产品服务定价及定价政策、货源情报、进货渠道、销货渠道、产销策略以及与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签 订的合同、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 (6)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未公开的人事信息、甲方内部规章制度、工资薪酬信息、内部业务规 程、物流资料、会议纪要等所有内部资料,以及其它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秘密事项。 (7)财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会计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 表等,及甲方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所有与甲方有关的财务信息。 (8)其它: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 (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交易过程 货物的订购等所有事宜。 (9)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 件、传真、磁带、磁盘、计算机、手机、加密狗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 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1页 / 共3页 2、乙方对上述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财务信息和商业秘密承担 保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乙方已对甲方的上述保密信息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 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 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获悉的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 2、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 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乙方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大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 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在此期间,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劳动岗位。乙方如 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3、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故意或过失泄露、告知、公布、发布、传授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 第三方(包括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约定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 些保密信息。在任何时候,乙方保证不自己实施或帮助(有偿或无偿)任何第三人实施任何形式的侵犯甲方 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行为(包括以任何形式实施或使用甲方专利技术的全部或部分)。 4、如果乙方发现甲方的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因自己的过失泄露了甲方的保密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法定代表人。 5、在任何时候,乙方均承认甲方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享有所有乙方在任职期间,参与实施、研发或 获得、制作的甲方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并承诺恪守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义务。 6、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传真以及其他任何 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7、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乙方在离职手续办理期间将其保管的所有有关甲方保密信息的资料交还给甲方, 不得复制、保留任何文件或文件副本。 8、本协议未约定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当遵守的其他保密义务。 第三条 知识产权归属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产生的发明创造、技 术、作品、计算机软件、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等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 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 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由向第 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 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 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第四条 保密期限 1、本协议自甲方入职或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以在先者为准)。 2、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有违约行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00 元(人民 币大写伍万元)。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其赔 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 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 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第2页 / 共3页 ② 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 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 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 失赔偿额之内。 ④ 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 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 其刑事责任。 5、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及陈述和保证的,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利按劳动合同法 第 39 条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违约的事实并不能解除其在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乙方在因违约而赔偿甲方损失后,仍需继续 遵守本保密协议。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如协商不成,双 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项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3、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第3页 / 共3页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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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 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 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 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 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 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 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 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 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 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 责任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 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 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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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员工保密合同

【范本】员工保密合同

员工保密合同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XXXXXXXX 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 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制定下列条款并共同 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 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 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 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 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 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 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 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 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 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 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 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 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 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 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 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 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 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 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 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 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 密信息。 1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 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 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 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 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做出选择的, 视为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 列第 种: (A)甲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 元。 (B)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 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 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 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 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 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 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 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 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 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甲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 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2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 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 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 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 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 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 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 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 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 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 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 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 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 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 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 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 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无论违 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 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3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 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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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员工保密协议范本01

【范本】员工保密协议范本01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XXXXX 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甲方行业的特殊性,为保证客户、公司和员工的利益,维护公司的合法 权益,特在乙方入职时签订保密协议,保守商业秘密是法律明确规定乙方的义 务,乙方应严格履行。 一、协议效力及保密期限 此协议效力及乙方保密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至《劳动合同》 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两年内。 二、本协议所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商务信件、价目表、市场拓展计划、市场调研文件、商务计划、行销计划、 定价政策、过去现在和未来开发应用的相关软件系统、分配方案、绩效考核体系制 度及相关资料、培训体系制度及相关资料以及其他信息,包括归档和未归档的商 业资料。 2、任何有关公司商务事件的信息。包括财务状况、财务预算;销售、资金、支出 预算及计划;企业人员的姓名、背景和相关资料等。 3、所有备忘录、会议记录、往来函件(含传真及电子邮件)、合同、分析、汇编、 研究及总结以及以上述全部或部分信息为基础的其他材料。 4、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公司主要市场定位、服务标准及销售策略。 5、公司业务的竞争对手的相关资料。 6、客户名单、客户相关情况、预期的客户的名单和相关情况。 7、公司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 技术秘密、乙方在合同期满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 的、乙方在合同期内至合同期满一年内研究发明的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科研成果。 8、公司资料。乙方从甲方已经获得或者即将获得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生产、经 营、行政、人事、财务等一切资料称为“公司资料”。 三、保密要求 1、乙方确认并同意:乙方已知及将来可能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系甲方的无形资 产,乙方只能为甲方的利益使用,并应予以保守。 2、乙方不得私自留存或备份公司资料,如因工作需要使用相关资料,应遵守公 司关于文件资料的管理规定,取得相关主管人员的批准并及时归还。 3、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 甲方保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4、未经公司及客户书面许可,不得向他人透漏任何客户相关情况。 5、在公司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与公司提供同类服务的其 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或参与投资。 6、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内至以任何原因离职后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公司与任 何雇员之间的关系,包括劝说公司员工离职,或为其提供与公司业务同类或近 似的业务兼职的信息及机会等。 7、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内至以任何原因离职 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都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传授、暗示或者其他 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其他员 工)知悉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 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此类商业秘密。 8、乙方若收到甲方的书面归还通知,应当立即归还甲方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资料, 如果该公司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则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其销毁 或者彻底删除。 9、乙方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得以任何方式雇佣甲方员工;不得劝说甲 方客户、商业伙伴建立与自已或第三方的业务关系。 10、如果本协议的部分条款无法执行,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受 影响,未经双方以书面方式达成一致,本协议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更改。 1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用。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金。 2、乙方违反此协议,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 万元。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五、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XXXX 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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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技术人员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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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且甲方作为乙方的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将会获悉乙方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和 商业秘密,为有效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 间及离职以后应当履行的保密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定义 1.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包括所有乙方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前述信息、相关 的图纸、数据等所有资料。 2. 本协议第一条第 1 款的“专利技术”系指乙方享有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技术和专利技术(含申 请)产品信息及与之相关的图纸、数据等所有资料。 3. 本协议第一条第 1 款的“技术秘密”系指乙方专有,并且虽未获得专利保护或申请专利但乙方已 经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生产工艺或技术手段(含制造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技术方案、制造方 案、工艺流程、数据库、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说明书等一切有关信息。 4. 甲方对上述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乙方已对乙方的上 述保密信息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第二条 甲方的保密义务 1.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 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 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获悉的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 2. 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故意或过失泄露、告知、公布、发布、传授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 使任何第三方(包括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约定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 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在任何时候,甲方保证不自己实施或帮助(有偿或无偿)任何第三人实施任何形式 的侵犯乙方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行为(包括以任何形式实或使用乙方专利技术的全部或部分)。 3.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的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因自己的过失泄露了乙方的保密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 施 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书面报告乙方法定代表人。 4. 在任何时候,甲方均承认乙方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享有所有甲方在任职期间,参与实施、研发 或获得、制作的乙方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并承诺恪守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义务。 5.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传真以及其 1 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6. 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甲方在离职手续办理期间将其保管的所有有关乙方保密信息的资料交还给乙 方,不得复制、保留任何文件或文件副本。 7. 本协议未约定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应当遵守的其他保密义务。 第三条 知识产权归属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产生的发明创造、 技术等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 第四条 保密期限 1. 本协议自甲方入职或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以在先者为准)。 2. 甲方离职后无限期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并 3 年内不允许从事与此项目相关工作。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因甲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乙方的专利技术或商业秘密权利的,严重损害乙方经济利益的,乙方 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项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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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技术保密合同书

【范本】技术保密合同书

技术保密合同书 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 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 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 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5.乙方在双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它企业 内任职。 (三)协议期限 1.聘用合同期内。 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 (四)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 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 3~10 万元罚款。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 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 提出上诉。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盖章)  一九 年 签名 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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