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面谈怎么谈最有效?

离职面谈怎么谈最有效?

离职面谈怎么谈最有效? 企业可以在有效的离职面谈中获得对自身有用的信息,以便对工作环境、企业文化、 流程和系统、管理方式和发展模式等各个方面进行评估和改进。许多雇主之所以忽视离 职面谈这一大好机会,主要是因为这几点:由于担心离职面谈结果的潜在主观性,公 司过去没有进行这方面的尝试,现在要开始这样做就比较困难;认为离职面谈要花费 不少时间;出于尽量让公司避免受到指责的考虑。 然而,离职面谈是发现和分析离职人员意见的绝好机会。因为通常离职人员比在职 人员更加坦率、客观,他们的意见也更富有建设性。离职人员没有顾虑,因此,在面对 一般的员工态度调查时,他们能比在职人员提供更多客观的反馈。 诚然,企业的不安和防范意识仍然是阻碍有效离职面谈的一大因素。因此,如果企 业很难将离职面谈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确定下来,经理人仍然可以在自己的下属离职时 执行这一流程。 离职面谈的目的 从员工决定离职到真正离开公司的这段时间(数天、数周,甚至是数月),是企业 从他那里获取重要信息和知识的关键时期。当离职人员积聚了大量的知识和客户资源时, 例如当他的职务是销售、采购人员或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时,离职面谈变得尤为重要。 离职人员掌握的知识非常有价值,但企业往往等到他已经离开或抱着装有自有物品的 纸箱正要匆忙离开时,才会意识到这种价值。 无论是哪个员工递交辞呈或企业决定辞退哪个员工,问问自己:我们是否应该花 些时间来思考如何进行知识转移这件事情?换言之,如果我们重视离职人员拥有的知 识,难道不值得考虑将它转移给公司中合适的人员吗? 然而更为常见的情况是,如果有关键员工离开公司,面对因此而产生的种种令人 头疼的问题,高层管理者往往以一句“没有人是不可替代的”,来让自己觉得这种在 信息或者关键人脉上的损失并不可怕。这话显然是不可取的。 实际上,大多数离职人员的确拥有非常有价值的(往往也是至关重要的)知识和 经验。况且,只要公司能够友好地对待他们的离职(离职面谈就有助于做到这点),并 善意地提出邀请,大多数离职人员都很乐意分享他们的知识,或为接任者提供帮助, 或为管理团队提供建议。这也是企业之所以需要好好思考离职程序,以及合理组织离职 面谈流程的一大原因。 所有这些都取决于离职时的气氛。通常,尤其是当销售人员离职时,企业和离职人 员会互相猜疑,视对方为威胁。这大大影响了工作交接的有效性。这种猜疑对双方都没 有任何好处,应努力消除。最理想的状况就是,应当鼓励(甚至是奖励)离职人员参加 简短的离职会议,感兴趣的各方(如果可能,当然包括接任者)都应该参加以获得他 们想要的知识。 离职访谈最好以面对面的形式进行,这有利于双方的沟通和理解,也有利于更好 地发现和从根本上消除敏感及抵触的情绪。然而,如果无法进行面对面的离职访谈,也 可以通过邮寄离职调查问卷纸件或者电子件进行。 在离职面谈的过程中,代表企业与离职者进行面谈的人员应多听少说。应给予离职 人员合适的空间和足够的时间。适当的时候,应对离职人员进行善意引导或打消他的疑 虑,而不是施加压力。对有些事情,你应进行必要的解释,并思考和理解离职人员说的 话(可以只是理解他的观点,但不一定要同意)。保持冷静,要抵制自卫或反驳的情绪。 要记住,你的目的是探出离职人员的想法、意见和对一些问题的答案,而不是进行说教 或训诫。 多问一些类似“什么”、“如何”和“为什么”等开放式的问题,而不是用“是” 或“否”就可以回答的封闭式的问题,除非你需要对某个观点加以确认。 当你用“何 时”和“何地”来询问大背景下的一些事件,而不是仅询问具体的时间或地理位置时, 它们也可以是较为具体的问题。“谁”这类问题应该谨慎使用,以免有破坏名誉之嫌。 许多离职人员在被要求指名道姓或指责某人时,都会觉得不舒服。离职面谈不是为“谴 责”某个人而设的。除非是针对一些非常严重的抱怨或指控,指名道姓地进行攻击是毫 无建设性的,应尽量避免。 准备好面谈的问题和主题,尤其是你认为离职人员拥有良好的工作经验、鉴赏能力 和理解能力时。记录面谈的内容,且根据离职面谈问卷发问。 很显然,离职面谈的风格取决于员工离职的原因(公司要求、退休、人员过剩、公 司解雇)和气氛(猜疑、公司是否加以挽留)。然而,对每位离职人员都应给予面谈的 机会,企业也可以从中获益。有时,离职面谈也是改变离职人员想法的最后机会,虽然 这不是离职面谈的主要目的。 面谈结束后,要对离职人员表示感谢,并表达良好祝愿。如果需要完成一些特别的 检查事项或后续工作,确保完成它,并进行报告。 离职面谈结束后,客观地思考离职人员给出的答案,找出其中明确和隐含的意思。 根据你对离职面谈结果的分析,采取必要的行动。如果问题迫切,或者离职人员想 继续留在公司且公司也非常想留住他们,立即采取行动,否则机会就会丧失。 离职人员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参加离职面谈,公司不要强迫他们参加。如果有人拒绝 参加离职面谈,可以提供离职调查问卷,但对方同样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 除了雇主可以正当要求离职人员归还的文件和材料之外,你不能强迫他转移自己 掌握的知识。不管在何种情况下,一个积极、富有建设性且成熟的方法是确保最佳效果 的“定海神针”,它可以使离职人员高高兴兴地转移出对公司有用的知识和客户联络 名单。 如果你听到公司里的管理者唠叨“没有人是不可替代的”,以此作为不向离职人 员讨教重要知识的借口,这表明企业还要去发掘一切可以实现工作顺利交接的机会。因 此,应鼓励组织成员去发掘这些机会,或亲自去发掘这些机会。 理想状况下,企业应有成文的政策来阐述离职面谈的方式、时机和组织者。一些企 业将这个责任交给人力资源部经验丰富的人员。其实,也可由直线经理甚至主管组织离 职面谈。代表企业与离职者面谈的人员需要接受过一般的工作面谈培训。任何面谈都具 有其敏感和情绪性的一面,这就要求代表公司的一方能够成熟地管理面谈,尤其是当 被约谈者容易焦虑或激动时。 在大型企业,人力资源部应该负责设计面谈流程、提供面谈指南和文档、收集面谈 结果数据,并且分析和报告发现的问题、趋势、机会和建议,尤其是当这些发现涉及到 与健康、安全,或雇佣法和责任有关的问题时。 如果你设计了离职调查问卷或离职面谈表格,作为用于分析的文档时,尽量将问 题转化成“可计分的”或多项选择的格式。比起一大堆的书面观点,这将大大简化针对 面谈结果的分析。 根据离职面谈反馈分析的结果采取行动是至关重要的。将离职面谈反馈转化为行动, 是验证和维护流程的重要性及实施效果的重要因素。通常,人力资源主管有责任将这些 问题提交给公司董事会或 CEO。 无论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都可以采取两种行动:一是补救和预防行动(比如改 善员工健康和工作环境的安全系数等),二是战略性改进(比如更加以员工为导向、进 行管理培训、给员工授权或开展团队建设活动、改进流程、改善客户服务等)。 离职面谈的样题: 下面的问题可用于进行离职面谈,也可用于编写离职调查问卷或电子反馈表格。 在面对面的谈话中,可以用“为什么”来提问以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尤其是当已 获得的答案含糊不清或者过于肤浅时。以“什么”和“如何”开头的问题更有助于让对 方思考和发表真实见解。虽然其中一些样题更适用于针对管理层离职员工进行的面谈, 但是公司应尽量给予所有离职员工发表评论的机会,而不论他们是什么级别。这样,你 将会发现他们是多么见识广博和富有洞察力。 企业的管理者可以根据离职面谈的场合、被约谈者情况及公司情况对这些样题进行 删减。 ·你是如何做出离职决定的? ·你决定离职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你决定离职的其他原因是什么? ·为什么这点对你非常重要? ·在你决定离职的原因中,你最在意的是什么? ·公司本可以采取什么措施让你打消离职的念头? ·你本希望问题如何得到解决? ·你觉得有哪些机会本可以预防出现现在的情况或解决好现在的问题? ·你对导致这些问题或导致你决定离职的流程或系统有何看法? ·你对公司将来如何处理好这种情形或解决好这些问题,有什么具体的建议? ·你对公司有何感想? ·你在公司有什么好的或开心的或满意的经历吗? ·你在公司有什么沮丧的或困难的经历吗? ·如果公司提供机会,你本可以在哪些方面做得更好或更多? ·你自己本想承担哪些额外的职责? ·公司本可以怎样使你更好地发挥才能和潜力? ·你觉得自己还缺少哪些方面的培训?这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 ·你觉得公司对你的培训和发展需求的评估妥当吗?这些需求得到满足了吗? ·你觉得什么样的培训和发展计划对你最有帮助且你最感兴趣? ·你觉得公司或部门内的沟通如何? ·你觉得应如何改进公司的客户服务? ·你对公司的企业文化有何感想? ·你觉得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关系如何?应该如何改进? 你觉得自己的角色发展或定位适当吗? ·你觉得公司应如何更好地引导你进入自己的角色? ·针对在公司工作不到 1 年左右的离职人员:你觉得公司招聘你的方式如何?与你 进公司时对它的期望相比,现实是如何改变的?公司本应如何改进对你的招聘,本应 如何改进对你的入职培训? ·你觉得公司本应该如何帮助你更好地了解其他部门或更好地与之合作,以提高公 司的运作效率? ·你对公司对你展开的绩效评估和给出的绩效反馈有何看法? ·你对公司的绩效考核系统有何看法? ·你对公司的激励机制有何看法?你认为它本应如何进行改进? ·你觉得公司应如何改进工作条件、工时、换班制度、便利设施等? ·你觉得公司的哪些设备或机器要更换、升级或没有得到充分及合理的使用? ·你觉得公司对你的管理方式如何? ·你本来想如何改变公司对你设定的期望、目标?为什么? ·你觉得公司存在哪些特别荒谬的政策、制度或指令? ·你觉得公司存在哪些荒谬的资源浪费、毫无意义的报告或会议、官僚作风等?你能 具体谈谈吗? ·你觉得公司应如何缓解员工的压力? ·你觉得公司应该如何让你更好地利用自己的时间? ·公司或管理层有没有在什么方面给你的工作造成麻烦,或使你沮丧,或降低了你 的效率? ·你觉得公司如何才能更好地利用员工的见解和经验? ·撇开导致你决定离职的原因,是什么使你起初决定与公司长期共同发展事业? ·公司怎样才 能留住好的员工(不再失去像你一样优秀的员工)? ·当情况好转,你会考虑重新回公司吗? ·你是否愿意谈谈你的去向(如果你已经决定了)? ·是什么吸引你想加入他们? ·他们提供了什么重要的条件正是我们这所缺少的? ·如果合适,是否可以谈谈或重新考虑你留在公司的可能性? ·你需要我们为你提供一些帮助,以更好地决定下一步应该怎么做吗?(很显然, 我们不能给予任何承诺。) ·此外,当公司知道员工将要离职时,在他离开公司前或进行离职面谈前,可以考 虑使用下面的问题创造知识转移的机会。不要等到离职面谈时才问这些问题。 ·在你离开公司前,公司可以如何受益于你的知识、经验、客户联络名单等? ·你是否愿意在离开公司前与经理或接任者或同事举行简短的会议,以便我们可以 从你的知识和经验中受益? ·我们怎样才能让你在离开公司前尽量将知识和经验转移给接任者? ·你将在什么时候,以何种方式将你的知识转移给接任者? ·你即将离开公司,心中不免百感交集,但我们仍真诚希望你可以帮我们理清你手 上的一些重要事情。在让你转移知识方面,我们怎样才能达成一致意见呢? ·如果你愿意在离职前将 xxx(接任者姓名)介绍给你的关键客户,我们将不胜感 激,你愿意帮助我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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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高频43问

跳槽高频43问

跳槽高频 4 3 问 第一问:老员工怎么谈加薪? 首先,看自己所在的行业。 如果,所在行业整体的发展和利润没有受到环境冲击和影响,那加薪的可能性会 比较大。 如果,所在行业的冲击比较大,加薪可以提,但结果可能也不理想。 其次,怎么去提加薪? 有两个关键因素:一个是节点,什么时间提比较好,一些比较正规的公司,半年 或者一年都会有调薪的窗口期。公司会根据绩效的规则调整。如果公司没有这样 的窗口期,建议自己可以在做年终总结的时候,跟上级或老板做一个私底下的沟 通。 另一个是成果,就是汇报的形式,平时要做好自己的日报、周报、月报,这些汇 报是绩效评估的一个很重要的点,是年终总结时重要的参数,尽量把自己的价值 和未来预期写得详尽。 特别注意两点:1、谈加薪忌跟别人比;2、不同的加薪预期,采取的方法不一样。 第二问:公司资金紧张,身兼数职的打工人,如何谈加薪? 如果公司现金流不好,又在缩减成本,不太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去谈涨薪。如果有 比较长的职业周期和职业生涯,去跟公司谈更多的收益会比较好,比如,更大的 权力范畴,更多的项目管理机会。 如果公司给不了这些,就先把自己壮大起来,寻找更好的机会。 第三问:入职新公司如何谈薪? 建议从两个方面谈,第一,从自己的价值上谈,我能给公司带来什么,这些东西 值多少钱;第二,基于被调来谈,之前的薪资不具备一定的参考价值,薪资跟我 的成果并不匹配。 第四问:试用期刚过,适合再提薪资吗? 如果是薪资和之前面试官谈的不一样,可以找 HR 再次沟通;如果已经和直属领 导谈妥了,就让直属领导找 hr;其实已经入职签定了合同,再回头来谈薪非常 的不合适。 第五问:2023 就业形式如何? 一句话概括“寒冬已过,但依然春寒料峭”。 首先,整体的国际环境,国际市场的金融环境还没有恢复。 其次,这几年整体消费紧缩,大家在收支紧缩的情况下,各个行业都受到了影响, 特别是第二第三产业。 再次,涌现了一些新兴的行业,也出现一些新的增长点,这些行业的出现,对我 们来说就是一些新机会,比如说一些高端的制造业,一些数字产业相关的产业。 所以,明年就业好不好?除了大环境,还会有一些客观原因的影响,比如,你选 择了哪个行业,你选择了在哪个产业去做深入。 总的来说,机会是有,建议大家,多看看新闻关注时事动态;多去了解自己感兴 趣的行业或者多研究官方给出的数据,整体经济的复苏还需要几年的时间,大家 做好一个御寒的准备。 第六问:老员工是走还是留下来转岗? 我们要先做个判断和比较,第一,公司的新业务,对于你有没有机会和发展;第 二,在新业务里自己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能不能适应这个角色?第三,对于公司 来讲,这个转型的成功率有多大。 要跳槽也是一样,在新的公司,你扮演什么样的角色,相比老公司哪个能让你发 展得更好。 第七问:有两年人力资源经验的打工人,是跳槽到小公司还是大公司? 如果有机会去大企业,一定去大公司。 因为:1、越往后年纪越大进大企业的就越少;2、小企业的人力管理和大企业完 全不一样,大企业的管理体系比较完善,每一个版块都是有专门的人甚至是团队 去负责。你在小公司积累的经验没办法同步到大公司。 第八问:有十年的销售类工作经验,好不好换工作? 天底下所有的行业都离不开销售,销售类人员从业时间就是一笔财富。很多销售 类,做渠道经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机会很多,甚至换个品牌,还有往上走的空 间。 第九问:关于未来比较新的赛道,有哪些机会可以抓住? 建议大家先梳理自己手里的资源,这些资源可以链接到哪个行业。 在选择赛道上,并不是什么赛道赚钱就去什么赛道,而是,自己能做什么,能把 什么做好,这个就是能帮助自己赚钱的赛道。 大家不要太迷信赛道这件事情,虽然说站在风口上猪都可以飞,但也要看自己有 没有站在风口上的能力。 第十问:大三在读,是先考虑就业,还是继续深造? 首先,梳理自己学的是什么,想干什么,然后,去猎聘 app 或相关的网站,找找 相关行业,相关岗位,看看有没有对学历的硬性要求,如果没有的话,可以边工 作,边深造;如果对学历都有要求,就先上学把学历拿到手。 第十一问:与面试要求的学历不符,如何破局? 企业对岗位进行设定的时候,是有一些硬门槛。所以,除了学历,其他我都可以 的这种想法是不可取的。所以,要么换一个工作,要么去提升你的学历,当然如 果你在某一方面极其出色,企业可能考虑放弃这些硬性要求而录用你。 第十二问:终面结束,面试官说过两天发 offer,可是却一直没消息? 这个在招聘过程中很正常,如果这个岗位真的非你不可,流程会非常的快,短时 间就能有消息;如果说一直没消息,可能就是没被录用。 第十三问:如果在已有 offer 的情况下,是再看看新的时会,还是尽快入职? 如果已经拿到一个 offer,建议先入职,先积累一部分经验。现在大环境还在复 苏,特别是转行拿到的 offer,本身就不容易,所以,先入职,然后,可以骑驴 找马。 重申一点,求职拼的不是能力,而是速度。每个企业的职位有限,每个职位招到 人后,在未来三到六个月的时间内,是不会重复再招人的。因此,你推掉一个 offer,意味着在未来的三到六个月没有应聘的机会。 第十四问:创业失败后怎么样找工作? 这个问题的最大阻力是自己。曾经的老板对标找的是一个管理类的岗位或者是更 专业的岗位。所以,不能再以老板的心态对待新公司和新岗位。在与新公司面试 沟通的过程当中,要着重表达自己的稳定性。 第十五问:年轻的打工人能不能不断的去试错? 试错可以。但是,要做好两个心理准备,第一,在没有规划的情况下,可能很长 时间都找不到一个可以沉淀经验的工作,导致出现越跳越困难的情况。第二,经 过不断试错找到了自己想做的工作,但是耽误了几年,可能收入和整体的回报明 显低于同龄人。 所以,建议大家前期去做一些功课,比如,你想做什么行业,可以去找相关行业 的从业者聊聊,也可以去相关平台 follow 一些大 v,行业领袖,看一些他们的 解答,了解这个行业真实生态环境;还可以通过招聘平台,去了解心仪岗位所需 的条件,要做的工作内容,综合判断对这个工作的喜爱程度。 第十六问:有大厂经验,是去初创型的企业好,还是选择大企业? 如果本身压力较大又比较喜欢相对平稳的工作状态,建议继续留在大企业,如果 想去初创企业搏一搏,实现财富自由。也要看这个初创企业的创建者是谁?过去 需要你做些什么?这两年创业方向能不能赚到钱?这些都是需要慎重考虑的。 其实,保留本职工作,先用手里的资源和初创企业尝试做一些简单的合作,等业 务有起色了,你再考虑,是个不错的方法。 第十七问:工作 4-5 年想换工作,但又不知道换什么岗位? 这个问题重要的点是换行不换岗,换岗不换行。跨行转岗跟你之前 5 年的工作一 点关系都没有,这是浪费了五年来积累的经验和资源,是特别得不偿失的事。会 导致你在新行业的竞争力差,成为非常失败的转型。 换岗之前,想清楚为什么想换?不要凭着一腔热血和脑中的幻想去转岗,这是很 危险的事情。 第十八问:在一个城市工作呆久了,换一个新的城市去发展会更好吗? 从问题表面来看,大家总觉得换一个城市或回到老家,生活和工作就会好起来, 实际上不现实。 首先,有考虑去什么样的城市吗?这个城市工作的机会多吗?竞争会不会更激 烈?你积累下来了哪些成绩和资源?这些资源是地域性的还是全国性的?其次, 能不能带走?你要去的城市有你想去的行业吗?这些问题都要考虑,而不是说我 在某地干久了累了,就想换个城市。 第十九问:老板天天画饼啊,但是现在是吃不到,但是又不想离开,要怎么办? 这个情况其实很常见,尤其是到年底,涉及到公司口头承诺过的一些年终奖及福 利。其实你不想离开的原因,也是觉得现在走不划算或者对老板还抱有幻想,给 大家一个小的建议,就是想清楚我来这工作图是什么?是挣钱、是工作轻松还是 离家近。如果自己的预期达到了,其他的东西就不要过于纠结。 第二十问:怎么样去选择一份合适的副业? 副业就是你能做什么,把这个事发展成副业。在这个时代每一项技能都可以变现。 但是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你的技能能不能做到让人付费。第二,有没有进入 这个行业的能力。所以做副业我建议大家“真喜擅”,“真”是能挣钱,能变现 的,“喜”是能坚持下去做的事,“擅”是自己有一项特长。 第二十一问:面试时,怎么样把自己的优点展示给面试官? 只要在面试时,强调自己在工作中或一些重点项目里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做了 什么样的事,取得了什么样的结果,就可以了。 第二十二问:空窗期比较长,如何在面试中破除面试官的疑虑? 给大家一个小技巧,就是不要把空窗期当成空窗期,把一些与工作相关的内容填 充到空窗期,比如,学习了与行业相关的一些知识,考了一些证,给企业做了相 关的咨询或者读了一些行业相关的书,继续提升了自己的学历等等都可以。 第二十三问:空窗期时哪些东西是我们可以写在简历里,有些哪些是不能写的? 简历里空窗期能写的部分一定是跟接下来的工作相关,或者跟之前的工作是一脉 相承的。主要证明:一、自己能适应一定强度的工作,二、自己能跟得上行业的 节奏。让空窗期的经历为自己加分。 第二十四问:现在的工作经常出差,上班通勤长,现在有机会,去一家新公司, 工作内容差不多,不用出差,通勤时间也短,工资一样,但没有公积金,要不 要去? 首先,新公司没有公积金,大概率是一个管理制度不是很完善的公司,你要考虑 这个公司抗风险能力,它的发展是什么?过去后你做什么内容的工作? 还要考虑以后你要不要买房,因为,公积金交下来也是一笔挺大的钱,在将来买 房贷款上会有一些帮助。 其次,对于现在新公司上下班通勤比较短,也不经常出差,这就是要自己去权衡, 你更看重什么?是想离家近,不想经常出差,还是说更看重原公司的地位,经验 的延续。以上这些需要自己一个综合的判断。 第二十五问:已经提出离职,但领导加薪留自己,这样一个情况应该要怎么样 办? 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不建议留下来。因为,对于老板来讲,更注重团队的稳定 性,你提出离职,就是一个不稳定因素,老板提出加薪可能只是暂时稳住你,去 找接替者的一个过程。接替者上岗后,你再离开,可能就不会像现在是有一个机 会在等着。所以,一定要想好再提离职。 再者,经过面试的沟通,新公司也给你发 offer,结果你又不去了,这对于你面 试的新公司和原来的公司本身都是一种伤害,是件得不偿失的事。 最后还提醒一点,如果是为了加薪,一定不要用离职这个办法。 第二十六问:在一个企业工作九年的打工人,现在有一个工作机会,但要从零 开始,不知道要不要选择? 在一个企业待了很长时间,跳槽出去,其实你会害怕自己不适应。我建议大家从 以下两个方面去考虑: ①、在一个行业一个岗位上干了九年,一定积累了很多东西,如果要把这些东 西都放弃,从零开始,对于你来说,到了新公司并不具备竞争力,所以不建议放 弃。 ②、如果说是换岗不换行,在一个同行业,在原来岗位的上下游尝试,是可以 换的,至少可以把你之前积累的东西都利用起来。 第二十七问:如果接受了 offer,最后又不去,会不会对自己有影响呢? 这个看公司,比如,接了大厂的 offer,之后你又不去了,那可能就在很长一段 时间内都没有办法投这个大厂旗下的任何一个团队的岗位。还有看 hr,有着自 己社群或者平台的 hr,可能会拉黑你。 第二十八问:年后大概几月份应聘会好一点? 如果要看几月份整体招聘势头能起来,这个可能等等看猎聘的预测。 一般往年是金三银四,今年从招聘规律上来讲肯定还是一样,只不过看是同比还 是环比。 第二十九问:毕业之后进了国企,做了一年半的行政岗,现在想换公司去做业 务岗,有没有希望? 可以的,但是,心里要有个预估,业务岗确实整体的收入和工作时间挺让人羡慕, 但是不能光看表面,背后的艰辛也是要看到,最好评估一下自己适不适合这个岗 位,真正好的职业发展还是要找到适合自己,与自己能力比较匹配的岗位。 第三十问:对于一个新的机会,我们除了看工资、福利,还可以看什么或者还 可以从什么角度去衡量这个机会,对于自己来说是一个比较好的机会? 首先,你先保证这个机会能养活自己。这个是最基础的。 其次,你看重什么,是看重挣钱还是工作内容。 再次,通过这份工作,自己能积累一些什么样的经验和资源,能接触到什么样的 人,这些人能不能成为你的人脉,给你带来什么? 最后,可能还需要评估能带给你什么样的体验。 其实,每个人的职业价值观是不一样的,我建议大家在每一阶段的工作里,先问 自己,想得到什么,只要能获得,这份工作就是一个好工作,如果得不到,其它 再好,可能对你来说它也不是一个好工作。 第三十一问:市场部的负责人,已经 40 岁+了,会不会影响再求职? 现在很多的岗位,确实一看年龄就直接 pass 掉了。 但大龄求职者一定要考虑到,自己到一定的年龄阶段,一定是积累出来一些经验 或能力,也会相对的把被动为主动。可能会有更多的猎头层面的求职方式来接触 你。 第三十二问:近 20 年的工作经历的打工人,去求职,用人单位还会看重学历吗? 如果真的已经有 20 年的工作经历,你的经验足以说服企业忽略你的学历高低。 这个时候你要拼的就不再是学历,而是你能为企业创造什么样的价值。 第三十三问:已经 35+,之前一直是在传统的媒体行业做内容,后来跳槽到了新 媒体。去年是被裁后,经历了一个很长的空窗期,因为现实的一些原因,又回 归到了原来的传统媒体。现在工作挺稳定,比较犹豫,是留在国企养老,还是 再去做新媒体,冲一下? 建议先把自己在传统媒体的这份工作做好,然后,利用下班时间做新媒体。 因为之前已经做过新媒体,并没有做起来,那自己就要判断是当时时机的问题, 还是自己没有掌握新媒体运营规律,现在可以利用空闲时间自己去做一些实践, 当自己新媒体做的已经很成熟了再考虑要不要离职。 第三十四问:做了两年的总经理助理,这种助理性的工作如果想要转岗,有没 有什么方向? 这种助理性的工作不妨碍先干几年,因为可以跟着老板去学习一些东西,这个岗 位很容易得到老板的信任,将来可以往一些管理岗走;平时工作时主动多了解一 下这个行业的一些关键信息,以后也可以往业务岗去转。 这个问题的重点是,你干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干的过程中学到什么东西。 第三十五问:工作几年之后想要换行业,或者说想要转方向,但是没有头绪。 如果大家真的想要转行换工作的话,从这几方面考虑: 一、找你有资源可以用到的方向去转,千万不要从零开始。 二,你的能力优势,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用什么能力,今天告诉大家两个可以找 到自己能力的方法: 第一个方法,去看一看以往自己做的比较有成就,比较有成绩的事情,这些事情 运用到了哪些能力。 第二个方法,去面试的时候,让 hr 去评价你,这种很客观的评价,可以让你判 断自己在这个行业里有没有优势,具不具备足够的竞争力。 最后,完全换行业,但我不知道往哪个行业走,建议多看研报,多看新闻,多看 参考消息,去关注一些财经博主,这些人和信息能够帮助你去提炼出政策和风口, 根据提炼出来的信息去找一些朝阳的行业进入。 第三十六问:领导说做得特别好,但是年底绩效只有 b 等,能不能跟领导去提 一下晋升? 看一个人,不要看他怎么说,要看他怎么做,领导觉得你不错,却给了绩效 B 等,也就是说你不是公司培养的重点对象,不具备升职的条件。所以,你没有必 要去提晋升,不如去找老板聊一聊,先了解问题出在哪里,请教以后的工作在哪 些方面可以调整,做好这些事之后,再慢慢去考虑升职加薪。 第三十七问:想去尝试一下自己没有涉足的新领域,但是,又很担心自己换了 之后不长久? 建议第一,做好充分的准备,要足够了解这个行业,不能只看一些很表面的东西。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你和这个行业里面的从业者去聊一聊;第二,了解这个行业之 后,还要反过来了解自己,并且要有快速回归正轨的能力。 第三十八问:部门不受公司重视,资源非常有限,未来也不太有晋升的机会, 现在自己年纪不大不小,跳槽又担心没有更好的机会,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办? 这个情况,站在求职者的角度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骑驴找马,建议大家可以去 看一些机会,让自己有一个退路。 第三十九问:跳槽比较多,在求职简历上,能不能适当的删减一些,如果被发 现有删减会有什么后果? 实话实说,不建议大家去隐藏或者是编造一些从业的经历,但是如果你前面的工 作已经是很遥远的事,可以把它简略的做一些删减和合并。但是如果是比较近的, 还是要诚实地写,只要准备好一个合适的离职理由就可以了。 第四十问:想要离职的消息被领导知道了,最后又没有走,以后在公司会不会 有一些影响? 确实会有些尴尬。这个主要看领导怎么去看这件事情,有的领导,可能会觉得这 个人不稳定。但也会有一些领导,觉得是不是给的机会不够多。你可以先观察下, 如果发现领导对你有一些不太友善的表现,你可以很坦率的跟他聊一聊。其实向 上管理就是沟通的问题,跟领导保持一个比较密切的沟通,会消除很多误会和猜 忌。 第四十一问:上一份工作的产出和数据,都不好,要怎么样去写简历,怎样包 装一下会更好看一些?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说项目数据不好,什么项目,这个数据跟同行业纵向比 不行,那就横向对比。和数据打交道,参照系很重要,所以,第一,可以用不同 的参照系去解决这个事。第二,数据不好,可以把你参与整个项目的过程,所扮 演的角色,在里面起到的作用,解决了哪些问题,一些关键性问题拿出来讲。 第四十二问:在面试过程中,如果被问到被裁员要怎么回复,包括在面试的时 候怎么去说自己的不足和缺点? 被裁员这个事最关键是你为什么被裁?尽量去说是公司的业务结构调整,大环境 的影响或者是公司集体裁员等不可抗力的原因。 自己的缺点怎么说,这个其实是企业想看你对自我的认知和评价,你就讲一些跟 这个工作和岗位不相关的一些缺点以不足就可以了。 第四十三问:外包性的岗位值不值得去? 如果你要能进甲方,优先考虑进甲方,如果只拿到了一个外包的 offer,那你也 是可以去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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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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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及员工离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离职情形 第三条  若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司可以依此与其解除劳 动关系,且无需向其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第四条  若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 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额外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后,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条  若公司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的,且员工符合裁减 标准的,公司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条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的,应依公司规定提前三十日填写《离职申请表》提 出申请,叙明包括但不限于离职原因、预定离职日期等事项,经部门主管核准 后,再交由人力资源呈请总经理核准。 第七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第三章 交接手续 第八条  无论员工基于上述何种情形而离职,均应按本管理制度规定办理好工作 交接手续。 1 第九条  员工应于离职前交还所有工作工具,如公司租赁房(包含钥匙、门禁卡、 水电燃气卡等租赁房内的物件)、代公司保管的公司印鉴、笔记本电脑、平板 电脑、公务用车、工作手机、工作手机卡、工作制服、经营借款及其它公司办 公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员工工作配备的工作证、行李箱、文件夹、办公 文具等物品),各部门应对交还的工作工具进行登记汇总,并出具确认清单。 第十条  员工应于离职前对工作内容进行交接,对于不属于自己的信息资料和工 作成果,应将其移交给公司指定的其他员工并出具清单,交接的工作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公司的产品生产制造工艺、供应商联系名册、客户名单、营销计划、 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各类合同、网站功能代码、工作系统及网站 账户密码、办公软件账户密码、财务资料、法律事务信息、未公布的工资福利 和人事调整方案、未公开的办公室会议记录、不宜对外公开的内部规章制度等 等,接收的员工应对照离职员工出具的清单进行核实并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因特殊情况交接内容无法按时交接的,为不影响员工正常办理离职手 续,员工应提出书面延期交接的申请并保证在离职后按时完成工作交接,因员 工延期交接产生的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员工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财务清算 2 第十三条 员工提请离职后的___个工作日内,财务部门应对其在公司的账务进 行清算,核查其在公司借款金额、未报销金额、未结算工资、违约金、损失赔 偿金、代通金以及其他钱款(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和 公积金中所涉及的个人支付部分) 第十四条 财务部门对员工在公司的借款进行核查后,可与员工申请报销经审批 通过的金额进行抵消,并应在___个工作日内通知员工,员工应在收到公司通知 后的___个工作日内将未能抵消的剩余应还部分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五条 财务部门对员工在公司未报销的金额进行核算且经在公司的借款进行 抵消后,若有剩余未给予的报销款,公司应在抵消后的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 员工支付该笔报销款的时间,并应于该通知的时间如期悉数支付员工的剩余报 销款。 第十六条 员工的工资应计算至最后工作日,当月最后工作日之后的日期不再核 算工资。 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若公 司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则公司应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 金,该代通金按照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前的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 第十八条 若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单方 解除劳动合同,或是依据第四十四条第一、二、四、五终止劳动合同,当年度 未安排员工休满应休年假的,应当支付员工未休年假期间的工资。 3 第十九条 若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 司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可在提前通知期内安排员工休假,未安排休假或休假 未满的,公司向其支付未休假期间的工资;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无 需向其支付未休假期间的工资。 第二十条  本管理制度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可补偿天数按以下方式计算: 可补偿天数=(当年度在公司已过日历天数/365 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 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公司已安排的年休假天数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了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的,若因员工的原因导致服 务期无法履行完毕,则公司可向其主张最高不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数额的 违约金;员工已经履行了一部分服务期的,公司向其主张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 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了对员工 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住宿费、 餐饮费、资料费等。 第二十二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中所涉及的个人支付部分, 公司可以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经济补偿金、代通金等项目中代扣。   第五章 离职证明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在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___个工作日内,向其出 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员工应在领取书面证明时签字确认。 4 第二十四条 离职证明的内容应包括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 工作岗位以及工作年限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 若在公司向员工出具书面离职证明后,因员工自身原因导致离职证 明丢失或毁损的,公司不再有义务向其再次出具书面的离职证明。 第六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六条 员工的档案包括根据国家档案管理法律而保管的个人机要档案与公 司根据自身需要而留存的员工所有相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 若员工入职后其个人机要档案由公司进行保管的,公司应按照《企 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十 五日内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第二十八条 若员工入职后其个人机要档案由其他单位进行保管的,公司应按照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知该保管单位在劳动合 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十五日内及时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第二十九条 公司对自建的员工的人事档案应保留___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凡本管理制度未能涉及的范围均按国家及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条例 等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广泛讨论、与工会协商后公告执行。 5 第三十二条 如需重新修订将另行公告或发文通知,所有条例将遵照修订后之标 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管理制度为公司机密,严禁随意传播。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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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成本管控及案例

员工离职成本管控及案例

如何量化员工离职成本 一般来说,每年的三四月份是传统的招聘旺季,而实际上对于很多企业的HR来说,招聘的淡旺季似乎并不 分明,几乎每天都处在忙忙碌碌的招聘之中,陷入“员工流动不止,企业招聘不已”的恶性循环怪圈。很多人 对这种状态习以为常,甚至有的还会认为“谁不想干就走人,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人有的是”。其 实,大家往往忽略了员工离职带来的损失有多少。那么,企业该如何量化离职成本,并尽快走出这种费力不讨 好的恶性循环呢? 条分缕析,量化离职成本 员工因离职而产生的成本主要分为四大类:招聘成本(R e c r u i t Cost)、培训成本(Training Cost)、机会成本(O pp o r t u n it y C o s t)和解约成本(Separation Cost)。可用以下公式表述: 离职成本=R(招聘)+T(培训)+O(机会)+S(解约) 为便于理解和计算,本文中的员工指有工作经验的老员工,因此企业招聘的范围也是面向有相关工作经验 的社会人士,不包括校园招聘。以上四类成本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招聘成本 所谓招聘成本,主要包括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工作人员的薪酬、招聘广告费、猎头费、招聘甄选费用和相 关行政费用,对于高级人员还有差旅成本和背景调查等费用。这些费用平均下来大约在招聘职位年薪的10%40%之间。 2.培训成本 培训成本主要包括新员工的入职培训成本和因老员工离职而损失的培训成本。新员工入职一般需要1-3个 月的学习试用期,需要相关人员花费时间精力为其做至少1周的培训,所以,这部分成本合计约为该职位年薪 的10%-30%。至于因老员工离职而损失的培训成本,则主要看公司的培训定位。根据笔者掌握的信息,如果是 www.hrloo.com 1 一个重视培训的公司,那么一位5年以上工龄的老员工离职所损失的培训成本至少会达到此职位年薪的50%,即 使培训做得很少的公司,老员工离职所损失的成本也会在此职位年薪的10%左右。所以,综合来看,员工离职 所带来的培训损失应在该职位年薪的20%-80%之间。 3.机会成本 所谓机会成本,也叫替代性成本,原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东西而所要放弃另一些东西的最大价值。在本文 中的定义是:新员工代替老员工工作,因不能达到老员工之前的工作绩效所造成的损失,也包括老员工离职带 来竞争难度的增加所带来的损失。为便于理解与说明,本文将因工作绩效造成的机会成本称为“内部机会成 本”,将因增加竞争难度而带来的机会成本称为“外部机会成本”。机会成本主要发生在绩优员工的主动离职 上。比如,一个优秀管理者的离职,可能带来整个团队的士气降低,并且有可能带来人员流动率的提升,是内 部机会成本。一个资深销售的离职,可能使客户流向竞争对手,影响当期业绩;一个核心技术人员的离职,可 能带来技术的外泄,使企业竞争优势降低,这是外部机会成本的范畴。 4.解约成本 解约成本是指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日期终止不再续签所发生的成本,包括补偿金或 赔偿金。解约成本只发生在被动离职的员工身上,主动离职员工一般不发生解约成本。 绩优员工离职 绩差员工离职 主动离职(机会成本) 绩优员工主动离职。如果继续有绩优员 工担任该职位,则外部机会成本增加。 如果有绩差员工担任,则内、外部机会 成本都将大幅增加,估计其影响程度是 其职位年薪的3倍 绩差员工主动离职,给企业带来的机会 成本不确定。如果由绩优新员工代替, 则机会成本为负,估计可以达到-50%; 如果还由绩效相同员工代替,则机会成 本为零 被动离职(解约成本) 概率为“零”或内部管理体制严重恶 化,在此不作假设 支付(n+1)个月补偿金或2倍赔偿金,通 过正略钧策薪酬调研数据显示:绝大多 数企业支付年薪60%的补偿金或赔偿金 为理赔上限。   综上计算,员工的离职成本量化如下: 成本类别 序号 一、 招聘成本(Recruit Cost) 10%—40% 二、 培训成本(Training Cost) 20%—80% 三、 机会成本(Opportunity Cost) -50%—300% 四、 解约成本(Separate Cost) 10%—60% 主动离职成本(一、二、三项合计) 30%—420% 被动离职成本(一、二、四项合计) 40%—180% 合计 www.hrloo.com 大致为职位年薪的比例 2    从以上分析可见,越重要的岗位离职成本越高,越优秀的员工离职成本越高,工作时间越久的员工离职成 本越高。 为了更准确地计算离职成本,我们假设员工绩效得分呈标准正态分布,员工离职也为正态分布,即绩优绩 差员工离职比例相同,那么员工离职成本的平均数、中位数、众数为同一数值。按照主动、被动离职进行分 类,每名员工主动离职成本为其年薪的200%,被动离职成本为其年薪的110%。 根据正略钧策商业数据中心的调研统计,2 0 0 9 年中国企业平均主动离职率在8.6%,平均被动离职率为 7.7%,那么按照上面的计算结果,企业损失的成本为职工全年薪酬的2 5 .7%(8 . 6%×200%+7.7%×110%), 即企业要拿出年度所有员工薪酬总额的25.7%用于支付员工因离职而发生的招聘费用、培训费用、机会成本及 解约费用。这对企业来说无疑是一笔很大的开支,但这项开支并不能给企业带来效益,相反,这项开支越大, 说明企业的经营越不稳健。 事实证明,高速发展和绩效卓越的企业都需要忠诚而优秀的员工推动。笔者在2008年为蒙牛液奶事业部做 咨询项目时,全部高管中只有一人司龄不满3年,其他全部在6年以上,可见稳定的高管团队是蒙牛乳业火箭般 的高速发展的基石。 主动出击,改变工作方向 人力资源管理者不能被动地工作,通过量化管理员工离职成本,深入分析员工离职原因,用法律、制度和 企业文化保护公司的权益和竞争优势,才是发展之道。具体来讲需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争取为企业核心人员和绩优人员加薪,以体现薪酬的市场竞争力,使其继续长期为企业服务,毕竟 现阶段员工离职的主要原因还是薪酬。 第二,完善合同管理,对于重要培训签订服务期限协议以减少培训成本,员工离职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以降 低机会成本。 第三,减少招聘失误,建立重要职位的能力素质模型,并加强测评技术的应用,以便准确、高效地识别人 才。 第四,针对员工不同阶段的学习需要,制定科学的标准化培训内容,形成音像资料和标准课件,以尽量降 低培训成本。 第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建立内部沟通机制,了解员工需求,并做好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在文化层面上 让员工对企业产生归属感。 总之,人力资源量化管理是人力资源工作者未来发展的方向,量化管理有利于建立HR数据的纵向对比,用 数据和事实说话,直观感受历史发展趋势,让企业经营者更清晰理解、判断相关制度方案,最终提升企业的核 心竞争力。 3 如何降低员工离职成本 企业员工离职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员工辞职,二是辞退员工。其具体表现形式就是解除和终止劳动合 同。因此,我想从法律的角度就员工辞职与辞退员工,解除合同与终止合同,以及保护商业秘密等,谈谈企业 如何降低员工离职成本。 一、掌握规律,努力降低员工辞职比率,保持相对稳定的员工队伍 企业中人员流动较大,似是带普遍性的问题。这表明,人员流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而人员 流动过大是加大员工离职成本的原因之一。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一方面要尽快转变观念,敢于面对人员流动 大的现状,既要看到其不利与不合理的一面,又要看到其有利与合理的一面;另一方面要努力摸索经验、掌握 规律,力争作到留人先留心,保持员工队伍的相对稳定,以降低员工离职的成本。 企业要想降低员工辞职率(即员工提出解除和终止合同的比率),保持相对稳定的员工队伍,需注意总结 三方面的经验:一是如何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机制增强凝聚力,提高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二是如何招用 与实际需要相当的劳动者,避免盲目追求高素质劳动者,使员工能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不能英雄无用武之 地;三是如何有效地运用经济与法律手段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例如:签好《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书》。 《就业协议书》一般是在大专院校毕业生分配、派遣期间,由用人单位与大专院校和毕业生三方签订的协议。 其中应约定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学校应负责管理学生,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学生的情况,转移学生的档 案和户口,督促学生按时去用人单位报到;学生应服从学校管理,配合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如实向用人单位提 交相关证明和材料,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应负责接收学生及其档案和户口,自学生报到之日与之建 立劳动关系并订立劳动合同,按约定向学校支付培养费用。此外,还应约定两项内容,一是协议期限,一般应 自签订之日起始,至学生报到之日终止;二是违约责任,一般须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这类协议属民事合同 范畴,发生纠纷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书》应依据《劳动法》第19条规定签订。在必备条款中,应注 4 意将违约责任约好,即违约损失的赔偿和违约金的数额。在约定条款或专项协议中,应注意将建立劳动关系 后,劳动者如何根据自愿原则交付风险共担金(或曰发展基金)的条款约好,特别注意对依法辞职与违法擅自 辞职的违约责任应有所区别,加大对不辞而别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对相关人员应订好《培训协议》、《保密 协议》等。如果企业在上述三个方面掌握了一些带规律性的经验,对减少员工辞职,稳定员工队伍,降低员工 离职成本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二、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辞退员工、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 企业在尽力降低员工辞职率的同时,还应降低辞退员工比率,并努力熟悉劳动法,做到依法辞退员工。企 业辞退员工一般有五种方式,即协商解除合同、违纪解除合同、正常解除合同、裁员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现 就依法操作问题分述如下: (一)协商解除合同 这里是指由企业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与员工协商的情形。一般是在法定辞退的条件不很成熟而又希望辞退 员工,或者法定辞退的条件虽然成熟,但希望友好分手时,企业所采取的一种辞退员工的方式。这种方式比较 灵活,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可以坚持、也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自由度较大,往往可以收到不伤和气、圆满结 束劳动关系的效果,不失为一种良好的辞退方式,建议企业多予采用。采用这种辞退员工的方式,须着重注意 的是,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把《辞退协议书》签好并付诸履行,双方当事人一定要讲诚信。否则,容易引 发劳动争议,增加离职成本。 (二)违纪解除合同 《劳动法》对这种辞退方式限制性规定比较严格,但又比较原则。企业操作起来自由度较小,而且需要企 业依法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加以具体化,方能增强可操作性。违纪辞退员工的程序大体有五个:1、弄清违纪事 实,掌握相关证据;2、准确适用法律;3、具体适用企业规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4、就事实和依据起草 解除合同通知书;5、可依约要求员工承担违约责任。其中,重点是掌握员工违纪的凭证和企业规章公示过的 凭证,以做好面对劳动争议的准备。由于违纪解除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的概率较大,所以运用这种辞退员工的方 式,企业尤其要慎重。 (三)正常解除合同 《劳动法》对企业正常辞退员工的规定与对员工正常辞职的规定相比,限制性较大。因此,企业稍不注 意,也容易引发劳动争议。正常辞退员工的程序也有五个:1、依法确认员工是否符合被辞退的条件;2、具体 5 适用企业规章、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3、着重认定是否履行了相关程序;4、就事实和依据起草解除合同通知 书;5、须依法、依约向员工承担违约责任。其中,重点是须有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和注意履行正常解除合同 的法定程序,如:是否提前30日通知员工;对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工作的员工,是否进行了劳 动能力鉴定;对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是否进行过调岗或培训等。 (四)裁员解除合同 法律对裁员性辞退员工限制性规定更多,因成批辞退员工,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集体劳动争议,影响社 会安定,致使员工离职成本骤增。裁员解除合同的程序大致如下:1、依法确认企业是否符合经济性裁员的条 件;2、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3、听取工会或员工的意见;4、起草裁员文件,包括裁员的 理由、履行的程序、裁员的方案,一并报送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5、稳妥实施裁员解除合同的方 案;6、须依法、依约向员工承担违约责任。其中,企业是否符合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和稳妥实施裁员方案是这 种辞退员工方式的重点。 (五)终止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关系双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企业不需要更 多的理由即可采用终止合同的方式辞退员工,而且一般来讲,除国有企业需依法支付员工生活补助费外,其他 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这是一种比较平和、经济的辞退员工的方式。终止合同的程序一般有以下 几个:1、注意终止合同的条件何时出现;2、须依法或依约决定是否提前、提前多长时间将终止合同的意向 书面通知员工;3、合同期满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即行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包括为员工出具终止合同证明 书;4、违法或违约未提前通知员工的,应依法、依约承担相应责任。企业运用这种辞退员工的方式,应特别 注意在合同期满前或终止合同条件出现时,向员工书面表达终止合同的意向,万万不可在合同期满后,或终止 合同条件已不复存在的情况下提出终止合同的意向。这样容易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或引发劳动争议,给辞退员工 带来许多麻烦,自然也会增大离职成本。 总之,只要企业做到能不辞退尽量不辞退员工,需要辞退也能依法辞退员工,而且尽量采取简便易行的方 式,如协商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等,就会降低辞退员工比率,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即使发生争议,也会立于 不败之地。这样一来,将会大大降低员工离职的经济与社会成本、直接与间接成本。 三、完善企业规章与劳动合同,依法保护商业秘密 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 实用性;且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里讲了三个条件,而且须同时具备。只有这样的 www.hrloo.com 6 信息、资料方能称之为商业秘密。其具体内容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决 窍、客户名单、货源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的内容等信息和资料。如果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 在离职前后,将企业的商业秘密带走或向外泄漏,则会使企业为员工离职付出无法估量的成本。因此,企业应 重视高级人才的离职,切实做好保护商业秘密的工作。 首先,企业应制定保密规章制度。这是能证明企业对自己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信息和资料采取保密措施的凭 据,也是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措施。该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本单位所拥有的商业秘密的范围、种 类、保密级别、保密期限、保密方法、以及泄密责任等等。其次,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商业秘密条款;也可签 订保密协议,以专项协议的形式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存在。双方约定的内容,一般有两种。一是竞业限制的内 容,即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职后在一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与 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同时双 方还应约定企业支付离职员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对这种经济补偿的数额、支付方式,国家尚无规定,但有 的地方有规定,该区域内的企业与员工应执行当地的规定。二是脱密期的内容,即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在劳动 合同终止前或该员工提出解除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企业可将其调整到非商业秘密工作 岗位,变更合同相关内容,逐步使其淡忘所知道的一些商业秘密。待此期间届满,员工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其 三,企业一旦发现自己的商业秘密有被侵害的迹象,或者离职员工有违约、违规行为,一定要千方百计收集证 据,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把员工离职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综上所述,企业只要能逐步保持一支相对稳定的员工队伍,能够依法处理员工离职问题,具有较完善的保 护商业秘密的措施,就一定能达到降低员工离职成本之目的。 www.hrloo.com 7 有效控制员工离职成本案例精粹 案例一 两倍工资该不该支付 小张在某公司上班一年多,但没签《劳动合同》,离职时,把公司告到法庭,要求支付两倍工资。法院能 不能以《劳动合同法》为依据裁决? 分析:没签合同叫非法劳动关系,但属事实劳动关系,事 实劳动关系有三个条件:企业提供了劳动机会;有固定的工作 场所; 发放了工资。该案中小张的请求成立。 8 案例二 偷盗是否可以开除 小张偷酒店财产被抓到,本人也承认该事实。酒店当日以偷窃为由书面通知将其开除。小张不服,将该店 告到法庭。酒店能胜诉吗? 分析:开除不合适。因为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开除要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除名要经批评教育无效(要有相关记录),15天 后才能进行。所以最好的办法是解雇。解雇适用于员工违纪行为,不需 上述程序。 www.hrloo.com 9 案例三 老犯小错怎么办 老张是某酒店财务经理,大错不犯,小错常有,很不称职,酒店想解雇他,但合同未到期,该怎么办? 分析:老张是某酒店财务经理,大错不犯,小错 常有,很不称职,酒店想解雇他,但合同未到期,该 怎么办? www.hrloo.com 10 案例四 是否赔偿其四个月工资 高某是退休干部,应聘到某酒店任销售经理,没签《劳动合同》,年薪10万,每月只支付3000元,剩下部 分看业绩发工资。干了两年没干出成绩被解雇。高某以拖欠工资为由要了第二年欠下的工资。办完手续后又告 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四个月工资,该给吗? 分析:高某属退休干部,是返聘人员,不受 《劳动合同法》约束,如没有书面约定,可一分 不付。 www.hrloo.com 11 案例五 该不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及额外补偿费 小张被某酒店录用,合同期2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经培训、考试不合格,酒店通知他,延长3个月 试用期,但6个月后经考核仍不合格,酒店提出终止试用期,小张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及额外补偿费,酒店该 给吗? 分析:必须给。因为新《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1 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用人单位招同一劳动者,无论 岗位是否变更,劳动合同是否续签,或者终止一段时间后再次录用的,都 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现小张虽未办理转正手续,但应视为正式工。 www.hrloo.com 12 案例六 是否要赔偿培训费 小张为某酒店试用员工,被派往乙酒店接受培训,培训费5000元,试用期未满小张提出辞工,酒店要求其 赔偿培训费,成立吗? 分析:一般不成立。因为员工试用期内培训费不用 赔偿。但如果合同有特别约定除外。如果试用期满以后 至合同期内则要赔偿。所以,为控制成本,一般就在合 同上附加相关约定,或待其转正后才外派培训。 www.hrloo.com 13 案例七 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小张为某公司正式员工,合同其内他离岗睡觉被发现,部门经理对他进行批评教育,第二天在部门例会上 对其点名批评,该员工没有反驳。第三天酒店以此为由解除他的劳动合同。小张不服,告到仲裁委。酒店能解 除他的劳动合同吗? 分析:酒店以默认为由解除他的劳动合同不 可行。应事先让小张写检讨书,让他承认睡觉的 事实,并给予警告,以此为依据。 www.hrloo.com 14 案例八 是否可以延长办理离职手续 某经理2006年10月31日入职,因业绩原因,酒店已书面通知他2010年10月30日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 但30日该经理以工作未交接完为由,要求11月1日办理离职手续。酒店能答应吗? 分析:必须在10月30日前办理离职手续。如推到11月1日办理,因跨 了年度,该经理有理由要求加多一个月的补偿金。 www.hrloo.co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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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案例精粹(24个典型案例)

员工离职案例精粹(24个典型案例)

案例 1:单位无权要求离职职工赔偿利润损失? 2010 年 5 月,王某应聘到某医药公司工作,主要负责新药上市的质量检验。该公司每 次新药上市前,均需王某出具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去年 3 月,王某向单位递交了辞职申请, 即不再到单位上班。王某离职后,医药公司发现王某办公电脑上的大量质检报告丢失,使 单位本该于当月上市的药品推迟了一个月才上市。医药公司遂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请, 要求王某赔偿因药品推迟上市所造成的利润损失 10 万元。 案例解析: 仲裁部门审理后,驳回了医药公司的仲裁请求。《劳动合同法》第 37 条的规定,劳 动者辞职,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 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 4 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 的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其中并不包括销售利润的损失。 因此,仲裁部门的裁决是有依据的。 案例 2: 离职后诋毁原公司担侵权责还要赔偿? 2015 年 4 月,市民姚某进入某装饰公司担任设计员一职,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 为期一年。但几个月后,姚某因与该装饰公司在工作中发生矛盾而离职,并随后在微博以 及微信中发布了一篇离职感想,内容包括列出公司的种种罪状,指责某些部门就是一群傻 子等一些言辞比较激烈的词句。姚某的朋友圈人数有 100 多人,随后就有人将该文章进行 了转载。公司曾电话要求姚某立即删除相关内容,但姚某没有理睬,继续发布了一些针对 该公司的侮辱性语言。为此,该装饰公司以其名誉权受侵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解析: 姚某的朋友圈成员人数达 100 余人,已具备影响较大、传播速度较快的相应规模,姚 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前述内容的行为,会致使公司名誉及名誉感均受到损害,应立即 停止对原公司的名誉侵权行为,并在本地权威报纸刊登赔礼道歉声明,为该装饰公司恢复 名誉、消除影响。同时如果公司能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其确实因为姚某侵权导致的经济损 害数额,姚某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案例 3:员工提出离职后要求补休婚假怎么处理? 员工提出离职后,跟部门主管提出休婚假,并未提交申请。在这种情况下: 1.若员工 已休假,且未提供结婚证,如何处理此段未出勤日期? 2.若员工未休假,提出要求补休, 是否该给予休假或折算工资? 案例解析: 员工离职后,口头向部门主管提出休婚假,并未提交书面申请的情况下,对该案例可 分具体情形做如下处理: 第一,要看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婚假的请休程序和请休时间等是否有详细规定,如是 否规定需提交书面申请,审批程序如何,是否部门主管批准即可,单位是否规定如领取结 婚证多长时间内需提出休婚假申请,是否规定需提交结婚证明等。 第二,若员工仅口头向部门领导提出休婚假申请,未按单位规定提交结婚证明,部门 领导也并未批准员工休假,则员工径行休婚假的行为应构成旷工,单位可依据规章制度对 员工进行处理,如旷工期间扣发工资。另,如员工已提交书面离职申请,为减少矛盾,也 可不完全依照单位规章制度处理该员工。但如果员工仅口头提出辞职,并未提交书面辞职 信,单位可依据员工平时表现和其他方面,决定是否对员工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向 员工书面告知;若员工未休假,仍然如前所述,如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请休婚假的期限, 员工不符合,可以不批准。 案例 4:员工离职单位居然索要进京落户损失? 2013 年 9 月 10 日,25 岁的金女士与北京北亚骨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担任医护 部干事。签订合同前,2013 年 7 月 26 日,双方曾签订《办理户口协议书》,约定为金女 士落户后,金女士须到该院工作,且自报到之日起不得低于 6 年,工作未满 6 年离职,需 要一次性偿还办理户口支付的 12 万元费用。 2015 年 1 月 12 日,在该院工作不到 2 年,金女士便以父母希望回家发展为由,向医 院提交辞呈。1 个月后,金女士离职,随后向房山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医院支付工资 7736 元等,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手续。对此,北亚骨科医院提起反申请,要 求金女士赔偿损失 20 万元。房山仲裁委裁决医院为金女士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支付其工资 5185 元,并返还工作服、住宿押金 600 元。北亚骨科医院不服裁决结果,向 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解析: 本案中,医院为金女士办理了本市户口,双方签订《办理户口协议》,约定了服务期 和违约金,由于该约定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故原告以双方约定为依据要求被告金 女士支付违约金,法院不予支持。医院向代理处缴纳的服务费为委托代理处管理其员工保 险、档案等的管理费用,其中包括存档费,且该存档费系为其公司全体人员缴纳的存档费 的总额,因金女士在职期间已经向医院足额支付了存档费,故关于医院主张该服务费系为 被告金女士办理落户的花费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亦不予支持。医院未举出其他有效证据证 明金女士给其造成损失,故关于原告北亚骨科医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损失二十万元的诉讼 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房山法院判令北京北亚骨科医院为金女士办理档案和社会保 险转移手续,支付其 2015 年 1 月至 2 月 12 日工资 5185 元,并返还其工作服、住宿押金 600 元。 案例 5:被招聘人员无法提供离职证明,怎么办? 某高新技术企业招聘 1 名资深售前技术工程师,经过人力资源部和售前技术部门的面 试,双方一致认定候选人王先生是最佳人选。于是,人力资源部和王先生沟通了入职的工 资,职位,报到时间等。3 月 15 日,王先生如约报到。在提供相关资料的时候,王先生无 法提供离职证明。用人部门张经理认为,现在人手紧张,应该尽快让候选人到岗。没有离 职证明,也没有什么关系。人力资源部谢经理却担心,这样做可能会引起用工风险,但是 人确实不好招。两人也因此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后来了解到,王先生上家公司因为不想他 离职,所以一直没有开离职证明。请结合本案例分析,人力资源部应该怎么做? 案例解析: 本案例中,由于王先生无法提供离职证明,这样会存在用工风险,主要在于王先生是 否和其他公司还有劳动合同关系。人力资源部可以通过和王先生沟通,确认王先生与上家 公司并无劳资关系,可以通过背景调查的方式对辅助完成本工作。考虑到王先生的特殊情 况,双方可以签订协议,说明无法出具离职证明的原因,并说明其应承担的责任。另外, 王先生有权利向上家公司要求开具离职证明。完成上述工作后,人力资源部是可以录用王 先生的。 案例 6:离职员工被单位行政处分 请求撤销获法律支持 张某 2011 年入职甲单位,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 2014 年至 2019 年。 2014 年,张某提出辞职,双方产生纠纷。后经过劳动仲裁,仲裁委认定双方与 2014 年 11 月解除劳动合同。2015 年 6 月,甲单位做出“关于给予张某同志行政警告处分的决 定”。决定载明:张某在 2014 年工作期间长期不履行财务报销手续,给单位正常财务工 作带来不利影响,且 2014 年间旷工 9 天。按照单位管理办法,给予张某行政警告处分。 张某不服,诉至当地法院,要求予以撤销。法院判决甲单位撤销处分决定。 案例解析: 张某于 2011 年入职甲单位,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张某提出辞职,经已经生效的仲 裁裁决确认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甲单位于 2015 年 6 月以张某在职期 间存在工作疏失、旷工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为由,对其作出行政警告处分的决定, 该处罚决定时间系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此行为不妥当。 案例 7:员工没有离职到其他公司上班,人力资源部如何举 证? 田某是深圳某公司的财务部经理。2011 年 5 月,田某认为公司的年终奖发少了,于是 私下应聘某港资企业财务总监,并被顺利录用。同时,田某给原公司提供了医院的检查证 明,称自己脊椎受伤,要求休病假 6 个月。在病假期间可以拿到自己全额工资的 60%。2011 年,5-6 月份,公司考虑到田某是公司中层,家庭条件差,足额发放了工资 。 2011 年公司 7 月,公司发现此事,给港资企业举报,并要求解除与田某的劳动合同关系。 港资企业认为这是个人行为,要求田某与原公司解除合同,并没有辞退他。公司申请劳动 仲裁,要求田某和港资企业给予经济补偿。请问,劳动仲裁时,人力资源部如何举证? 案例解析: 本案例中,因为田某的欺诈行为引起公司举报,但是并没获得港资企业的支持。在公 司举证时,关键要证明田某在没有离职的情况下,到其他公司上班的证明。在仲裁答辩时 为获得仲裁委员会的支持,人力资源部应该提供以下的仲裁材料:①公司与田某的劳动合 同,证明双方的“事实”劳动合同关系。②田某在 2011 年,5-6 月份的考勤记录,工资发 放单据,证明田某没有按时上班,公司的工资按时发放。③公司的《考勤管理办法》 、 《离职管理办法》 、《奖惩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文件,及培训签收记录。根据国家劳动 部文件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 额应不低于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 70%。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1)对生产、 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因 此,用人单位也好,员工也好,守规矩、讲信用才是唯一正确的做法,都应该在劳动合同 法的要求下,履行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案例 8:职工离职后 单位不及时处理或担责 职工华某离职后,单位未对其作出任何处理决定,后华某以单位强迫自己离职为由要 求经济补偿,单位终因提供不出处理决定,而被法院认定为双方系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华某自 2014 年 6 月 1 日起到济南某置业公司工作,2015 年 4 月 9 日,华某进行了工 作交接。华某在置业公司工作期间月平均工资为 4334 元。2015 年 6 月 22 日,华某向济 南市市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置业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仲裁委裁决 后,置业公置业公司主张,华某系自动离职,所以单位不应支付经济补偿。而华某主张, 单位先是通知他停工,后又对其降职降薪,自己才不得不离职。 案例解析: 法院审理后认为,如果华某自动离职不再到单位正常上班,置业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对 华某负有管理义务,应及时作出处理决定,而置业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对华某作出过具体处 理决定,故应认定系由置业公司提出与华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46 条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华某于 2014 年 6 月 1 日到置业公司工作,2015 年 4 月 9 日离职,故置业公司应支付华某 1 个月 工资的经济补偿。据此,法院判决:置业公司支付华某经济补偿 4334 元。 案例 9:员工离职公司拒付补偿金保密费自愿竞业补偿强制? 小王 2014 年 5 月被一家光电产品的外资公司录用为研发经理,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 劳动合同,其中约定小王的劳动报酬中含有每月 800 元的保密费。同时合同中也有一项竞业 限制条款,约定小王若从公司离职,两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2015 年 10 月,小王向公司提 出辞职,并于 1 个月后办理离职手续离开了公司。可就在今年 3 月,小王提起仲裁,要求原公 司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仲裁委也支持了小王的请求。对此公司认为,其已经在每个月工资中 以保密费的形式支付了作为竞业限制协议的补偿,小王要求再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理由 不能成立,而且小王领取了在职期间的保密费,就应当承担解除合同后两年的竞业限制义务, 故诉至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要求撤销仲裁裁决。那么,是不是保密费就是竞业限制 补偿金? 案例解析: 支付了保密费就不用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了呢?对此,法院审理后认定,保密费不是竞 业限制的补偿金,二者并不矛盾,据此判令公司按照小王离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的 30%按月 支付经济补偿,按照合同约定补偿两年。法官庭后指出,保密费属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 约定条款,可以支付,也可以不支付。而竞业限制约定是对劳动者择业权的限制,法律明确规 定用人单位应当就此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此外,保密费是劳动者在职期间发放的,竞 业限制补偿金是在劳动者离职后发放。本案中,小王在职期间,公司向其支付的保密费不是竞 业限制的补偿金,公司如果要小王履行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就需要向其另行支付经济补偿金。 据此,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案例 10:协商解除后离职时间到来前怀孕的,劳动合同能 否如期解除? 员工小张 2009 年进入 A 外资企业,从事财务工作。2015 年 3 月 30 日,A 企业决定 关闭工厂,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因企业停产后还需要一些财务清理工作,遂双 方协商小张留任一年,双方劳动合同将在 2016 年 4 月 1 日解除,届时公司将按照约定的 补偿方案给予经济补偿。在留任期间,小张怀孕,预产期在 2016 年 6 月。2016 年 4 月, 公司通知小张解除劳动合同,小张不同意,遂提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1. 协商解除后怀孕是否会导致协商解除无效? 2. 员工是否有权撤销解除协议? 案例解析: 1. 首先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 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 期的;其次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 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通过我们检索的法律法规中发 现,双方的解除协议并未违反前述强制性规定,而本案中,除员工举证证明有欺诈、胁迫 或乘人之危的情形外,我们不予推定。 2. 如果符合重大误解及显失公平的情形,员工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请撤销该解除协议。 显失公平的认定需要两个要件: 1. 显失公平的结果; 2. 显失公平的结果由一方利用优势或对方没有经验导致。本案中,虽然员工怀孕后解 除会影响其本人生育费用和津贴的领取,但是,是否构成显失公平的结果也有待商榷;更 何况,该结果的发生并不是用人单位的利用其优势地位或员工没有经验造成的。因此,本 案情况更不能构成显失公平。本案虽然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小张处于怀孕的状态,但是, 基于双方签订的协商解除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无效或者可以撤销的法定情形, 则协议有效。小张的仲裁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案例 11:劳动者用假名入职离职时能要求补缴社保吗? 刘某 于 2005 年 10 月以 他人 之名 应聘 到某 公司 工作 , 双 方未 签订 书面 劳动 合同 。 2011 年 3 月,公司为员工办理银行卡发放工资手续时,因需要提供银行账户,刘某方变更 为与身份证一致的真实名字,并继续在公司工作。2012 年 1 月,公司为刘某办理了基本养 老保险登记,但一直未缴费。2013 年 10 月,刘某离职。几个月后,刘某向当地劳动监察 部门投诉,要求公司为其补缴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2014 年 10 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该公司为刘某补缴 2005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0 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司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辩称刘某曾使用虚假名字,基本养老保 险费应从其变更为真实名字时起补缴。该地人民政府法制部门经审查,作出了维持行政处 理的决定。  案例解析: 本案中,刘某使用虚假名字应聘固然错误,但并不影响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理 由如下:第一,刘某能以虚假之名应聘到公司工作,公司有失察之责。《就业服务与就业 管理规定》第 14 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无合法证件的人员。这说明,用人单位在招 用人员时应当查验应聘人员证件。本案中,如果该公司在招用刘某时查看其身份证件,虚 假用名的情况就不会出现。 第二,刘某能长期以虚假名字在公司工作,公司有违法之因。法律对用人单位为员工 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如果该公司按照法规规定及时为刘某向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刘某所用假名将会被尽早发现。此时,公司可 依法将其辞退或让其更正姓名,但公司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直到 2012 年 1 月才为 2005 年 10 月入职的刘某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刘某能长期以假名在该公司工作, 并且一直未参加社会保险,与公司违法行为息息相关。 第三,发现刘某使用虚假名字后继续留用,公司有认可之意。刘某在 2011 年 3 月公 司为其申办银行卡发放工资手续时,将虚假名字变更为与身份证一致的真实名字。此时, 公司对其之前使用虚假名字已经知晓,但并未追究,而是继续留用,说明了公司对其行为 的认可。而且刘某在公司工作期间,使用假名未对社会带来危害,未给公司造成损失,其 行为应获得谅解。综合上述理由,公司理应承担刘某整个工作期间的补缴社保费责任。 案例 12:返聘人员离职时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因年满 60 岁,我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并领取养老保险金。但约半年后,公 司鉴于技术工作需要将我长期返聘。直到近日,公司才提出让我真正离职。我 虽对此没有意见,但以我已返聘 5 年为由,要求公司给予离职经济补偿金。而 公司予以拒绝,理由是我领取养老保险金后返聘,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 享受离职经济补偿金的对象。请问:公司的理由成立吗? 案例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 47 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即有权获取 经济补偿的对象是劳动者,而这里的劳动者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 《劳动合同法》第 2 条也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 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也 就是说,只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才能要求用人 单位支付对应的经济补偿。 与之对应,你能否获取经济补偿的关键,在于你与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还 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尽管只有一字之差,但性质各异。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 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 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等待遇所产生的法律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劳动提供者 虽然可以获取劳动报酬,但不享受保险福利等待遇,也不属于用人单位成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 7 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 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 理。”因为你在“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之列,决定了你与公司之间当 属劳务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自然也就不能享受经济补偿金。 案例 13:如何通过员工离职分析,做好入离职管理?  2012 年 7 月,深圳某民营技术企业组织半年度工作会议,公司的工作报告 显示,半年度人员离职率高达 30%,其中:员工主动离职率 70%,新员工离职 率高达 40%(试用期内离职人员),被动离职 30%,(公司主动淘汰 80%,未 通过试用期 20%)。离职人员的数据给大家很大的触动,人员的流动性高居不 下,成为公司,各部门头疼的问题。此外,人员流失后,人员的招聘也是一个 问题。经过管理层内部讨论,大家一致建议,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做好公司员工 的离职分析,了解员工离职的原因,针对性做好离职管理。这样才不会导致被 动的局面,陷入招人,离职,再招人的恶性循环。请问如何通过员工离职分析, 做好入离职管理? 案例解析: 本案例中,公司的人员流失率高,员工主动离职率高,试用期新员工离职 率高,不断招人,离职,在招人的恶性循环。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可以通过离 职面谈,离职交接了解员工离职的真实原因,把原因进行分类统计分析,离职 分析可以聚焦员工离职的原因针对典型性问题改善。 员工离职主要有以下原因: 1、公司平台原因。 2、工资福利原因。 3、个人发展原因。 4、工作氛围原因。 5、其他原因(比如:个人改行,家庭原因,回老家等)。 结合以上原因,针对性制定改善措施,包括: 1、公司提高竞争力,保持行业的领先地位,让员工感觉公司发展前景。 2、提供员工良好的工作平台; 3、确保薪资,福利的市场竞争力,保持吸引力; 4、建立员工职业发展通道; 5、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沟通、协调)等。 案例 14:单位迁址三公里职工拒同迁 离职主张经济补偿被 驳? 某公司原位于某市石板镇,杨某在该公司担任安装工。2010 年 12 月,双方签订劳动 合同,约定杨某工作地点在本市。今年初,因经营原因,该公司搬迁至该市陶家镇,两镇 相邻,新旧厂址距离约 3 公里。杨某遂以厂址变更为由,自搬迁后未再回单位工作。请问, 杨某可否主张经济补偿? 案例解析: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杨某工作地点为本市。该公司虽将 工厂迁至邻镇,但新址距原址仅 3 公里,且新、旧厂址均位于同一市内,属于杨某每日可 以正常往返的地域范围。即便工厂迁址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造成杨某上下班不便,但并未对 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产生较大不利影响,故该公司不存在未按约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其 迁址行为不构成违约,不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 案例 15:事业编职工培训后离职 如何赔偿先从约定 刘某于 2008 年 9 月到兰陵县某医院工作。2013 年 2 月,该医院公派刘某到外地进行 为期半年的专业培训学习,并签订了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协议书。协议约定:刘某进修 期满回医院必须工作满 5 年,否则应双倍退回医院支付的培训费。2013 年 8 月培训结束后, 刘某即回到医院继续工作。2014 年 6 月,刘某调往临沂市某医院工作。办理调动手续时, 刘某按照协议的约定双倍退还了医院支付的培训费。后刘某认为医院收取其双倍培训费违 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于 2015 年 5 月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 请,要求医院返还多交纳的培训费用。 案例解析: 仲裁委审理后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 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3 号)第 1 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 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等问题的答复》(法函[2004]30 号)中对 上述规定作了进一步说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是指人民法院 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程序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 对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实体处理应当适用人事方面的法律规定,但涉及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劳动权利的内容在人事法律中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 定。本案中,该医院是事业单位,刘某是在编职工,双方的争议应属人事争议,应优先适 用人事法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 通知》(国办发[2002]35 号)中规定,“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后解除聘用合同, 对培训费用的补偿在聘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补偿”。刘某向该医院支付双 倍培训费,是基于双方签订的进修协议书,该协议书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 当事人应依约履行,刘某违反了双方对服务期的约定,应当依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综上, 仲裁委裁决驳回了刘某的仲裁请求。 案例 16:这到底是哪一种离职情形,是辞职还是辞退? 朱某是公司的主管,工作能力一般,与同事相处也不和谐。HR 经理与其谈话,要求 自动辞职,并且手写一份辞职申请书。朱某写完辞职申请书并且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后,非 常后悔,认为自己被单位算计了。于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 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而公司称朱某是自己提出离职了,有辞职申请书为证。那么,朱某 的离职到底是哪一种离职情形,是辞职还是辞退? 案例解析: 本案看似复杂,其实关键一点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动议,劳动者同意了, 双方属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辞职申请书只是一个表象。本案既不是辞职,也不是辞 退,而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进一步说,本案的关键在于举证。如果朱某能举证证明人力 资源总监的谈话内容,则应认定为协商一致,如果不能举证,那么辞职申请书就具有强大 证明力,足以证明是劳动者自动申请辞职的。 案例 17:离职回家途中遇事故,能认定为工伤么? 某公司与一名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为其办理了离职手续。可是,该员工在离职当 天下班回家途中被汽车撞伤。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汽车驾驶员对于交通事故负有全部责任。 该员工遂要求公司申请工伤认定。但是该公司认为,这名员工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双方 已经没有劳动关系,公司不应为其申报工伤。 案例解析: 劳动关系存续是工伤保险关系建立的基础。如果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结束了劳动关 系,即使遭遇了法律规定的工伤情形,也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但该职工在离职当日虽然已 经与公司办理了离职手续,可双方的劳动关系依法应当于离职当日的 24 点结束。而且,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精神,员工上下班应当包括员工 “首次上班和离职当日的下 班”。所以,该公司的员工在离职当日下班回家遭遇了非因本人主要责任导致的交通事故 依法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案例 18:员工提前离职,单位不发放年终奖就肯定违法吗? 某于 2013 年 2 月 20 日入职恒都律所,双方签订了自 2013 年 2 月 20 日起至 2016 年 2 月 19 日止的《律师聘用合同》。2013 年 10 月 17 日,王某(乙方)与恒都律所(甲 方)签订了《关于工资待遇的协议》,其中约定如下内容:“第三条:甲方将于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31 日之间,对于乙方的全年工作进行评定”,“第四条:如果乙方工作表现 符合甲方发放奖金考核标准,甲方将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发放年终奖,并且不低于肆万陆仟 元。年终奖的发放将按照律所/公司年终奖管理办法进行发放,即乙方如果在第一阶段年 终奖发放后,第二阶段年终奖未发放期间辞职或被辞退,甲方将不支付第二阶段年终奖” “第五条:如果乙方工作表现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支付部分年终奖或不支付任何年 终奖;如果乙方在年终奖评定之前辞职或者被辞退,将不发放年终奖。” 2013 年 12 月 2 日,王某提出辞职,王某在《恒都员工离职登记表》中填写的离职原因为: “因个人不适应所里文化原因,提出离职。”王某认为该协议有关提前离职不发放年终奖 的条款违反法律规定,故认为该协议部分无效。 案例解析: 已明确约定了年终奖的评定日期,同时约定乙方在年终奖评定之前辞职或者被辞退, 将不发放年终奖。现邸建凯主张该约定无效,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年终奖问题 因双方自愿签订的《关于工资待遇的协议》中明确约定恒都律所将于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31 日之间对邸建凯的全年工作进行评定,邸建凯在年终奖评定之前辞职,将不发放年 终奖。而邸建凯在 2013 年 12 月 2 日提出辞职,故依照该协议,恒都律所有权不发放邸建 凯年终奖。同时,双方约定的年终奖系根据邸建凯工作表现发放,如果邸建凯的工作表现 不符合要求,恒都律所亦有权不支付年终奖。现邸建凯主张上述协议有关提前离职不发放 年终奖的条款无效,依据不足,原审法院对邸建凯要求恒都律所支付年终奖及经济补偿金 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正确。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应属无 效条款。因此,关于年终奖的支付问题,在双方未约定的情况下,无论劳动者是否在年终 奖发放前离职,用人单位均应支付。如果双方对此有约定,应考察该约定是否为用人单位 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约定,如是,则应认定约定无效,用人单位还是 应支付年终。 案例 19:工作 5 天离职,公司借故不发工资,合理吗? 袁某年初入职上海某公司担任采购主管,双方口头约定了一个大概的工资数额。入职 当天没有即时签订劳动合同,工作 5 天后,袁某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提出辞职并于 当天离开了公司,但离职时公司未发放这 5 天上班的工资,袁某多次向公司索要,公司说 袁某未进行实质性工作而仅从事了一些交接工作,且公司交给袁某的工作电脑中的信息资 料都丢失了,要求袁某对此作出解释,而袁某一直没有给予解释和修复,所以不能支付其 工资。袁某无奈提请仲裁,要求公司按入职时口头约定的 5000 元月工资标准支付 5 天上 班的工资。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解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公司是否应该支付袁某 5 天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报酬的具体标准 如何确定?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 劳动关系后,在试用、实习期期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 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在本案中,袁某实际为公司提供了正常劳动,该期间双方为事实劳 动关系,公司关于袁某未进行实质性工作而仅从事了一些交接工作的理由缺乏依据。根据 上海市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若干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劳动者平均月实得工 资性收入难以确认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同期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计算; 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难以确认的,按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结合本案,双方对试 用期工资若不能协商一致,又无证据证明的话,只能按照上海市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标准来 计算袁某的月工资,公司要以此为准支付袁某上班 5 天的工资。 案例 20:职工离职单位未尽告知义务 被判支付失业金损失? 单位辞退职工后,未书面告知职工可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事宜,导致职工未能在法定 时限内申请失业金,而被判决赔偿职工失业金损失。 2011 年 5 月 26 日,刘先生与某电气公司签订了 3 年的劳动合同。2014 年 5 月 14 日, 电气公司辞退刘先生,并出具了辞退通知书。2014 年 11 月,刘先生去社保中心领取失业 保险金,结果因超时无法领取,他为此诉诸法律。一审法院审理后,刘先生不服,诉至中 级人民法院。 案例解析: 中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单位应当及时为 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 15 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电 气公司与刘先生解除劳动关系后,未书面告知他依法享有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也未在法 定期限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送达职工名单,造成刘先生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因此,电 气公司应赔偿刘先生相应经济损失。据此,中院判决电气公司支付刘先生失业保险金损失 4231.5 元。 案例 21: 半年前请辞半年后被解雇员工起诉公司获支持? 高某原是北京龙戴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其与公司签订了到期 日为 2013 年 3 月 25 日的劳动合同。2015 年 3 月 22 日,高某曾以生病休息为 由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当时并未批复。一周后高某病愈,回公司正常上班。 直至 2015 年 9 月 17 日,公司通知高某,称同意其离职申请,并解除了与他的 劳动合同。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龙戴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解除行为系违法解 除,公司应支付高某相关赔偿金。北京龙戴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服判决,诉 至北京一中院,请求依法改判。 二审中,法官在调查核实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 上,根据双方陈述将争议焦点归纳为:一、龙戴特公司扣发高某 2015 年 9 月 工资是否有依据?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什么?是高某主动辞职还是 龙戴特公司无故解除? 龙戴特公司当庭表示,“他自己没有撤回离职申请,而我们也只是延期批 复了他的辞职申请,不应该支付赔偿金。”故认为公司批复辞职申请时间长短 并不影响双方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行为的定性,因此认为该解除行为合法;而高 某则表示,“没有撤回离职申请是因为在请辞之后并未离开公司,照常在工作, 公司也都正常给付了工资。”因此认为龙戴特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解析: 北京一中院经审理认为:劳动者提出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用人单位,无须征得单位同意。本案中,高某提出辞职后,龙戴特公司没有在 一个月后与其办理离职手续。高某继续为龙戴特公司提供劳动,龙戴特公司支 付其劳动报酬,应当视为双方对是否解除劳动关系重新协商一致,继续履行原 劳动合同。故龙戴特公司于 2015 年 9 月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构成违法解除。 据此,北京一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 22:用人单位提前办理离职手续,是否违法? 李某是某房地产地产公司员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2011 年 11 月 29 日,地产公司向李某发出了《终止劳动合同 通知书》,内容为:“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经公司研究决 定,劳动期满后,不再与你续签,请于 2011 年 12 月 20 日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 续。” 李某于 2011 年 12 月 14 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地产公司全额支付李某 2011 年 12 月的工资,当月社会保险费依法缴纳。李某认为,劳动合同在 2011 年 12 月 31 日才到期, 而该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29 日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于 12 月 14 日办理劳动 合同解除手续,实质上属于劳动合同未到期而提前解除,据此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要求该公司双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请问,李某的劳动仲裁申请能够得到支 持吗? 案例解析: 李某的劳动仲裁申请不能够得到支持。地产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29 日向李某发出《终止 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订的意思。双方虽于 2011 年 12 月 14 日 提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但地产公司全额支付李某 2008 年 12 月的工资,当月 社会保险费依法缴纳,足以证明某地产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已充分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直至 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属于期满不再续订而终止。地产公司没有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李 某主张是地产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事实依据。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有时会因为 需要,例如针对某些特定岗位的劳动者如财务、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掌握商业秘密、技术 秘密的人员等,要求提前办理离岗、交接手续,用人单位会履行相关劳动关系的义务和责 任到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否则容易产生劳动争议。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在规章制度或劳动 合同中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工作交接的内容、期限等程序,并在提前办理离职 手续时向劳动者说明,避免劳动者误解而导致争议的发生。 案例 23:新员工培训后离职,员工是否要补偿? 深圳某通信网络技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招聘一批新员工做销售,负责公司的新产 品市场推广和销售。公司通过网络招聘的方式,招聘到 10 名合适的员工。员工入职后, 签订了劳动合同。为了让员工胜任销售岗位工作,公司组织了两周的新员工培训,安排专 职人员对公司产品的技术原理,性能,销售话术,产品卖点等内容进行讲解。培训后,公 司要求员工签订培训协议,同时约定培训的服务期和违约金。2 个月后,5 名员工提出离 职,公司要求离职员工交付新员工培训的违约金。员工认为公司要求的培训违约金是违法 的,自己不需要履行。请问,新员工培训后离职,员工是否要补偿? 案例解析: 本案例中,企业的新员工培训是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不属“专业技术”培训,不能够 根据《劳动合同法》约定违约责任和违约金。所以即使签订了培训协议,没有法律依据, 也是一纸空文,发挥不了任何法律效力。 法律条款:《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 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知识点:培训协议,公司让员工参加专业技能,管理技能等培训,承担专项的培训费 用,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培训协议通常和服务协议挂钩,说明付 费的标准和服务的年限等相关问题。公司为保护自身利益,一般在新员工入职后签订培训 协议,员工在接受专业的技术培训,管理培训,公司承担培训相关费用,员工应遵守培训 协议内容,违反培训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 24:离职后认定职业病可获赔? 阿华在工作中长期接触粉尘,辞职半年后,阿华经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诊断患有职业病, 被认定为工伤伤残七级,阿华要求工厂赔偿无果后将其诉至法院。工厂认为,阿华辞职前 每年的体检都显示其身体各项指标正常,在阿华患病期间,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故工 厂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法院经审理查明,阿华在该工厂工作长达 15 年,双方曾经存 在劳动关系,且阿华被认定为工伤,因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遂判处工厂向阿华作出 赔偿。 案例解析: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 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 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 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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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面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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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面谈技巧 目录 离职面谈简述 有效面谈的四大原则 有效面谈的三个阶段 有效面谈的“要”和“不要” 离职面谈参考问题 离职面谈案例研究 附件 一、离职面谈简述 定义 指在员工准备离职或已经离职后即将离开公司时,企业与员工进行 的一种面对面的谈话聊天方式。 目的 从离职员工那里获得相关信息,以便企业改进工作和维系与离职员 工的良好关系。 方式 时机 面对面的沟通。利于双方的沟通和理解,也有利于更好地发现和从 根本上消除敏感及抵触的情绪。 为挽留员工,面谈在员工提出离职时。 为收集详细的离职原因,面谈在员工正式离职当天。 二、有效面谈的四大原则 真诚性原则 实效性原则 -- 首要原则 -- 忌例行公事 -- 忌揭其伤疤 -- 忌为公司贴金 -- 勿沦为形式化、表面文章 四大原则 -- 开放性问题 -- 思考空间 开放性原则 -- 私密空间 -- 足够时间 -- 积极倾听 畅所欲言原则 三、有效面谈的三个阶段 准备阶段 实施面谈 统计分析 准备阶段 1 、了解离职者的基本资料。 2 、根据离职者的情况,准备面谈的话题。 3 、安排面谈的时间、地点。 注意事项 1 、通过离职申请单和离职面谈表了解 离职者基本的资料。如:部门,宿舍, 实习生还是合同工等。 2 、针对离职者反映在面谈表中的问题, 分别展开询问。 3 、面谈时间以 20 分钟为宜。 4 、面谈地点应选择轻松、明亮的空间。 5 、座位安排: a 、斜对面坐,中间隔着办公桌的一角。 b 、并排坐,两人的前面是办公桌。 实施面谈 注意事项 1 、建立融洽的面谈气氛。 1 、可以先谈不太重要的话题,再转入正题。 2 、要以理服人。 2 、当员工有抵触情绪时不要唐突介入问题, 3 、谈话方式多元化。 多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用道理说服人。 3 、由于个体在心理特性上的差异,不同个 性的人适合不同的方法。多视角的进行 交谈,忌说教或训斥。 统计分析 1 、记录谈话的所有信息。 2 、检验离职面谈信息真伪。 3 、提炼信息输出报表。 4 、采取相应改进措施。 5 、及时存档。 注意事项 1 、敏感问题最好记在心中而非书面。面谈 结束后以书面的形式记下来。 2 、通过与助理和在职员工的面谈,验证 离职员工信息的真伪。 3 、对面谈信息进行客观的分析,得出真实 的离职动机。 四、有效面谈的“要”和“不要” ----“6 要” 要尽量询问开放性的问题 多问类似“什么”“如何”和“为什么”等开放式的问题,而不是 “ 是” “否”这类封闭式的问题,除非是对某个观点加以确认。“谁” “ 什么事情”这类问题应谨慎使用 。除非是针对严重的抱怨或指控 。 要积极倾听、仔细询问相结合 针对健谈的员工多听少说,针对不清楚的地方仔细询问 要打消对方因面谈导致的后顾之忧 离职者会担心谈话内容会被别人知道而不敢坦诚。 要以朋友的心态站在对方的角度面谈 离职者更愿意向朋友坦诚,站在他的角度思考问题,他会更愿意告诉 你真实的原因。 要适当附和以消除对方的敌对心理 如果双方对同一件事如果有共同的观点和见解,就很容易产生共鸣。 当你有能力解决问题时要让对方相信 当离职者相信你能解决一些问题时,他更愿意说出自己的问题,希望 你能够解决。 四、有效面谈的“要”和“不要” ----6 不要 不要揭其伤疤 不要施加压力 离职面谈恶言恶语或者挑其刺,只会让面谈无法进行或者产生冲突。 离职面谈中,离职人员会有很多顾虑,我们要对离职人员进行善意引导 或打消他的疑虑,这样才能顺畅的面谈。 不要唐突地介入问题 当离职者产生抵触时,我们继续追问只会让面谈更尴尬。 不要进行说教或训斥 尽量思考和理解离职人员说的话,保持冷静,要抵制自卫或反驳的情绪。 面谈的目的是探出离职人员的想法、意见和对一些问题的答案。 不要做出不切实际的承诺 1 、若兑现了,离职者会无休止的要求。 2 、若兑现不了,不仅不能达到挽留的目的,个人的公信力也将受损。 不要把个人感情带入面谈中 离职面谈前心情不好,不要影响面谈的气氛,要公私分明。 五、离职面谈参考问题 1. 你对公司总的感觉如何? 2. 你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是你期望的吗? 3. 在工作中你与同事合作得怎么样? 4. 你对警卫和宿管的态度怎么看? 5. 你觉得公司该如何安排加班和调休呢? 6. 你目前是什么班别?你对这样的安排满意吗? 7. 你认为公司的食宿怎么样? 8. 你做出离职决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9. 你决定离职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吗? 10. 你希望问题怎么来解决? 11. 你是否愿意谈谈你的去向(如果你去意已定)? 12. 是什么吸引你加入他们公司? 13. 如果有机会,你是否还愿意重新加入公司? 六、离职面谈案例研究 案例: 小王是 MBU 一产线九职合同工, 17 年 3 月份入职, 10 年 7 月份以家中 有事为由提出辞职。 在正式离职的当天,请他填写了九职离职面谈表。然后进行了详细的面 谈。首先了解离职的原因,他说是因为家中有事。再询问是家中什么事情 需要处理的时候,他出现了抵触的情绪,不愿意透漏。于是我不再追问, 而是从实得工资,组长和指导员的管理方式,以及工作的感受展开面谈。 经过离职面谈了解到小王辞职的原因并非如此,真实原因是发现他不满意 自己的实得工资,工作单一枯燥无味,产线的空气质量差。他有几个朋友 在南京做模具方面的工作,所以想到南京和他们一起发展。小王入职一年 工作单一,他感觉没有发展前景。 分析: 如果产线可以安排工作的轮调,让员工多接触其他工位,有学习的机会, 慢慢的可以成为多能工,指导员甚至组长。给他们一个晋升的空间,我想 他们很愿意在公司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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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劳动法辞退员工之十种情形

依劳动法辞退员工之十种情形

依劳动法辞退员工之十种情形 辞退员工,以劳动法的专业术语来讲,叫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 退员工,不论对企业还是对员工,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讲, 辞退员工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劳动纠纷甚至对簿公堂,对企业的正常营运产 生深远影响。因此,企业辞退员工如何在劳动法的框架范围内进行,尤其显得重 要。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北京沈斌倜劳动法律师服务将企业在劳动法的 框架内辞退员工分为以下十种情况,并将逐一进行讲解,抛砖引玉。 劳动法下的辞退之一:试用期辞退 试用期辞退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具体表现为: 首先,依据劳动法在试用期聂要辞退员工前提是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且 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约定合法,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 19 条的规定,劳动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 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 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 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 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企业如违反上述规定与员工约定试用期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企业以员工试用 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其次,依据劳动法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须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 要证明: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录用条件已向员工书面明确;员工不符合录用条 件;在试用期内作出辞退决定。这四个方面均具备了,才能保证在试用期辞退员 工不会出现法律风险或将法律风险降低到最小。 我们认为,对于具体录用条件的制定,特别是禁忌性条件,除了应当不违反法 律的强制性规定,还应当具有合理性。合理性的标准会因岗位和行业不同而有差 异,建议企业在设置录用条件条款时,可以考虑通用与特别的分别规定,如将 违纪、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规定在通用条款中,将性别、健康状况、技能证书等 规定在特别条款中,且说明这样特别规定的原因。这样做的好处,既可以避免违 反法律,出现歧视性条款,也可以让员工明白录用条件的合理性,消除未被录 用者的不满心理,避免劳动争议的出现。制定了可靠的录用条件,只是成功运用 它的第一步,还需要制定在操作上的程序制度,包括向员工公示录用条件(如 在录用制度中规定告知条款,详细列明告知义务的具体执行人、告知时间等,建 议告知时间放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且要有员工签字的知晓并表示遵守执行 的说明书),制定详细的考核制度(如哪个部门考核,何时考核,如何考核 等),考核结束后,应及时比对考核结果和录用条件,及时在试用期内作出处 理决定等。 劳动法下的辞退之二:严重违纪员工的辞退 以严重违纪为由辞退员工,注意以下要点:首先应有规章制度作为依据,需要 企业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对严重违纪的情形作出明确定义并做具体列举, 这种定义和列举同时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人之常情。规章制度制定后 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让员工参与讨论、与工会或者员工代表协商、向员工 公示等。这种民主讨论、协商、公示的程序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去做,同时 还应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以免在将来发生争议时无法举证说明制度已经履行 了法定的制定程序。员工是否违纪需要有明确的证据来证明,企业在处理员工违 纪事件时,要注意保留证据,否则会面临败诉的法律风险。此外,企业还应事先 将辞退的理由通知工会,通知员工本人,否则将可能导致辞退永远没有结果, 不会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法下的辞退之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的 辞退 劳动法下辞退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 依此条辞退员工,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严重失职;二是重大损失。所谓严重 失职,企业必须能够证明员工的职务要求是明确的,还要能够证明员工的行为 是否属于失职,是否属于严重失职。严重失职是指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 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企业利益的义务 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企业有 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所谓重大损失,企业需举证证明其遭受了经济 损失,这个经济损失需要企业来计算,然后企业还要有证据能够证明这个经济 损失已经到了重大的境地。多少属于重大损失,企业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规 定,企业没有规定的,由司法机构来裁定。如果员工认为企业规定的不合理的, 有权申请仲裁要求仲裁委或者法院对其合理性进行界定。 劳动法下的辞退之四:违法兼职员工的辞退 劳动法下辞退违法兼职的员工 辞退兼职的员工,限于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第一,员工兼职的行为对完成本单 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第二,员工兼职的行为,经企业提出,拒不改正 的。 劳动法下的辞退之五:欺诈、胁迫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员工的辞退 劳动法下辞退欺诈、胁迫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 法律未对“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作出明确规定,建议企业在员工手 册或者规章制度中明确定义或者具体列举“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以避免或者降低败诉的法律风险。 劳动法下的辞退之六:被追究刑事责任员工的辞退 劳动法下辞退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 建议企业要搞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概念,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29 条的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 作宽泛的解释,包括: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 民法院依据《刑法》第 32 条免予刑事处分的。企业对已经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应尽快作出是否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决定。若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及时将该 决定书面通知员工。 律师提醒:符合以上一至六其中任何一种情形者,企业可以立即通知解除 劳动合同,并无需向被辞退员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下的辞退之七: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 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员工的辞退。 劳动法下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员工的辞退。 医疗期是指企业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并不得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限,而不是员工病伤治愈实际需要的医疗时间。医疗期一般为 3-24 个月,主要依据员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条 件确定。企业应准确理解医疗期的含义,为患病的员工正确核算医疗期,切记, 不能随意在员工的医疗期未满之前,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形辞退员工赋予企业 更多的举证责任,需提供证据证明员工在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 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还需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按规定向员工支付解 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否则企业要承担败诉的法律风险。 劳动法下的辞退之八: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 胜任工作员工的辞退 劳动法下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员工 的辞退 不能胜任工作,是指有证据证明,员工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 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这就要求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 要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特定行业的,还要明确工作量。若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 明确工作量的,只能参照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来确定,一般来讲,应参 照平均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不能参照最高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 作量。建议企业在劳动合同中或者岗位说明书中确定员工的工作量且保存相应培 训材料。 劳动法下的辞退之九: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 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企业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有关员工的辞退 劳动法下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 同无法履行,经企业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有关员工 的辞退 这是情事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中的体现。何为“客观情况”,劳动法对此没有做 出明确规定。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 26 条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 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况,如企业兼并、迁移、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劳动法 第 27 条所列的清况。从审判实践看,一般是指因不可抗力或者企业条件发生变 化等无法避免的情况,如自然条件、企业迁移、被兼并、分立、企业资产转移、生 产结构重大调整;转产等,但绝不限于或等同于以上情况。新情况会不断出现, 尚有待在审判实践中去摸索总结。 律师提醒:符合以上之七至之九其中任何一种情形的,企业可以单方通知 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员工(或支付相应的代通知金代替), 并向员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员工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法下的辞退之十:经济性裁员 劳动法下经济性裁员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 41 条,具体表现为: 劳动法下经济性裁员的实体条件 第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第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 减人员的; 第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法下经济性裁员程序条件 企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 之十以上的,企业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 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 经济性裁员,应优先留用三类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 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企业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上述被 裁减人员,被裁减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就业权。 律师总结和提醒:在符合以上之一至之六其中任何一种情况下,企业可以依据 劳动法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符合以上之七至之九其中任 何一种情况下企业可以依照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提前 30 天通知(可 支付相应的代通知金代替)并同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在符合以上 第十条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依据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 (不能用代通知金代替)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同时北京沈斌倜劳动 法律师服务还提请您需要注意的是,在职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 42 条规定在 六种情形之一的情况下,禁止企业根据上述第七至第十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 合同。这六种情况分别是: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 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然,若员工存在本文提到的依劳动法辞退的前一至六中的行为,即便同时符 合《劳动合同法》第 42 条规定在六种情形之一的情况下,企业依然可以依照劳动 法进行辞退,并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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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备案表

解除合同备案表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备案表 单位名称 三河市为民劳务 有限公司 所有制性质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劳动合同 起止时间 本单位 工作年限 本单位工作 起始日期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有关情况说明   1、养老保险费:  从  年 月缴纳到  年 月   2、医疗保险费:  从  年 月缴纳到  年 月   3、失业保险费:  从  年 月缴纳到  年 月   4、工伤保险费:  从  年 月缴纳到  年 月   5、生育保险费:  从  年 月缴纳到  年 月 经济补偿金发放情况: 工资、生活费发放情况: 从  年 月发放到  年 月 备注: 用人单位意见:          法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书        年  月  日 职工本人意见:本人于2012年8月XX日自愿离职,因本人原因一直未办理离职手续,今特 申请办理离职手续。(手写)              本人签字(签字摁手印)     年  月  日 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签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四份,内容不得涂改。   2、“用人单位意见”和“职工本人意见”栏内必须有一方提出解除或终止意向。   3、解除(终止)后七日内到仲裁部门办理备案。   4、办理备案时需携带经备案的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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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分析】餐饮行业人才流失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离职分析】餐饮行业人才流失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第 1 页 共 7 页 餐饮业人员流失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餐饮业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迅速发展壮大,创 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已成为我国服务业中的主导产业,对拉动我国经济增长发 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与国外知名餐饮企业相比,我国餐饮业在发展中所形 成的传统思维定势,管理理念以及在餐饮人员的招聘、管理、流失率控制等方 面存在多方面的问题,制约了我国餐饮企业的发展壮大,难以适应企业竞争的 需要,导致我国餐饮行业市场巨大,但知名企业不多。 一、餐饮企业人力资源结构现状 目前,我国餐饮企业人员结构在年龄、学历、性别方面都存在不科学的发 展,部分企业停留在传统的偏见基础上,比如,认为餐饮从业人员是吃“青春 饭”等,没有摆脱传统理念的禁锢,我国餐饮企业人员主要存在以下的结构特 征: 1、年龄偏小,且日趋年轻化。受传统的观念影响消费者和餐饮企业对从业 人员的要求依然停留在“年轻态”、“形象化”的基础上。很多企业认为“门 面形象”好,年轻漂亮的服务员服务更干净更周到,因此在招聘时要求年龄不 超过 28 岁,一般在 22 岁左右,目前,餐饮业从业人员中 85 至 90 年代以后出生 人员居多。随着近年外来就业人员趋于下降趋势,城市内出生人员收入压力较 小,对工作岗位挑选性高,传统的偏见造成餐饮企业人才招聘渠道有限,“符 合”岗位要求的人少,导致企业招聘压力大。 2、从业人员学历素质不高,缺乏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根据社会相关人力 资源调查资料显示,餐饮业服务员初中及以下学历约占总人数的 24%;高中学历 者约占总人数的 71%;大专学历(包括进修取得的学历)的占总人数的 4. 66%;本 科学历从业者仅占总人数的 0. 34%。 第 2 页 共 7 页 传统文化观念认为,服务业是伺候人的行业,工作能低人一等。 此外,由于现实生活的不良现象使得许多从业者得不到人格的尊重,大部 分高校毕业生就业时更趋向于高新科技企业,而耻于餐饮服务业。认为该行业 在知识学历方面要求较窄,从而给高学历从业者产生不平衡感心理。最后,大 部分餐饮企业还处于家族式管理,停留于“精打细算”如何降低成本层面,并 没有意识低学历所带来的发展限制和困难,导致我国餐饮行业整体学历不高, 尤其是缺乏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3、男女比例失衡。根据统计,目前我国餐饮从业人员中,行业从业者尤其是 服务员男女比例为 1∶3.7。造成男女比例相差大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在招聘服务 员要求为女性,一是认为女性比较细心有亲和力,较适合做服务工作,二是长久以 来,消费者具有服务偏好,比较习惯女性服务员为之服务。三是由于我国根深蒂 固的传统观念的影响,男性在家庭中承担的经济责任比较大,认为餐饮服务业 收入比较低,所以都不愿意从事餐饮服务业,认为餐饮服务业是一个没有前途 的行业,属于不得已而为之或贴补家用的行业。 二、餐饮企业人员流失分析 我国许多餐饮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观念因未及时更新,企业管理体系存在 着一定的缺失,造成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工作稳定性低,人员流动率大,人才流 失率高。据统计,近几年来,餐饮从业人员的平均流失率达到了 33. 66%,其 中餐厅岗位员工的流失率为 27. 14%,厨房岗位员工流失率为 37. 95%,【4】 目前造成我国餐饮企业人员流失主要有以下几点因素: 1、传统观念影响较大、就业门槛偏低。如上所述,由于受我国文化观念 的影响,大部分高校毕业生更趋于高新科技企业,认为从事餐饮业只是过渡期、 张望期,并不是长久之计,一般在餐饮业只选择管理层工作岗位,与餐饮企业 岗位任职要求产生矛盾。很多优秀人才因各种因素没有成为管理者而主动离职, 造成餐饮人员流失;另一方面,由于餐饮行业的特殊性,对从业人员知识结构 要求不高,不需要较多专业知识,只需严格的从业培训即可上岗,这一特性增 加了从业者跳槽的机会。如:在原单位是服务员跳槽成为别的企业的领班或主 2 第 3 页 共 7 页 管的可能性大,很多在职者已形成只要有工作时间的积累在同行业可以轻松就 业或是更高的职位的思想观念。 2、工作强度大且工作时间长。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餐饮业劳动者特别是 一线员工每天从早上 9 点工作到晚上 9 点,中午一般会休息 2 个小时工作时间, 长达 10 小时之多,其中站立时间长达 6 小时。在顾客进餐时服务员是一刻不 停地忙碌着,在周末和节假日或是有承接宴席时,服务员一般几乎要有分身术 才能忙碌得过来,可见餐饮劳动者的工作强度之大。 3、薪酬管理不科学,缺乏公平性。在对餐饮业从业者的离职调查中发现, 决定从业者离职的所有要素中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为薪酬水平。餐饮企业管理者 认为市场上的人才很多,对薪酬管理不是很积极对待,一般采取听之任之的态 度,更多地依赖经验化管理。薪酬是指企业支付给员工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总和, 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福利三个层次。但是餐饮企业员工一般只有基本工资即 使有奖金也少之又少,更谈不上福利,大部分的餐饮企业都没有给服务员办理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薪酬计量没有和绩效结合,做得好和做得坏没有区别, 缺乏公平性,并且往往是根据规章制度罚得多奖得少,严重挫败员工工作的积 极性。 4、培训机制不完善,培训存在误区。首先,大多数餐饮企业缺乏完善的 培训机制,没有专业的、系统科学的培训规划。大多数餐饮企业员工培训只局 限于员工服务技能培训,并且培训方式只局限于传统的“师傅带徒弟”方式的 培训,无科学的培训规划,方式及评估方案。其次,餐饮企业管理者对员工培 训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员工综合素质提高后会寻求更高的发展而离开企业, 并且认为其他文化专业知识的拓展或更高的培训对餐饮业的服务质量影响不大, 过多的培训只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影响工作。再次,餐饮业认为企业的服务质 量只是与管理者有关,而忽视对企业普通员工的培训。对于工龄时间较长的员 工在工作中无任何工作技能提升,额外技能学习的机会与渠道。 5、晋升制度缺乏合理性。我国大部分餐饮企业前厅工作人员编制一般为 15-25 人之间(含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与员工的比例为: 1:7.5。【5】由于晋升岗位有限使相当部分对渴望晋升的员工作积极性受挫, 与公司越走越远。目前我国餐饮业管理层员工都是在餐饮界工作时间较长的员 3 第 4 页 共 7 页 工,基本工龄为 1 年半左右。大部分企业在晋升时以工龄时间长短为晋升标准, 而忽略岗位要求与岗位所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由于缺乏科学的晋升选拔标准 及方法,有时只是领导或企业管理者个人主导,致使竞聘上岗成了表面形式,缺 乏公平性,挫伤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造成企业的人才流失。 6、考核不到位、流于形式。绩效考核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中心环 节,也是我国大多数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面临的最大难题,考核是否到 位,是否合理都会对员工的积极性,工作态度,流失率产生重要的影响。现阶段 我国餐饮企业绩效考核中更多的是关注企业的财务指标(如营业额、毛利率、 成本费用等)而忽略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工作成效。如年度或月度财务指标未 达到而全面否认员工工作表现。绩效考核指标与标准设计不当,没有让员工真 正了解绩效考核的目的和真正意义,从而引起被考核员工的反抗情绪,致使员 工认为考核就是专门挑他们的把柄,扣他们的工资而已。进行的考核完全是按 照领导个人意志做出的考核结果,导致餐饮企业的绩效考核制度成了虚设。从 而员工产生不公平,无竞争等主观意见造成人员流失。 三、餐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对策 通过分析我国餐饮企业人员流失的现状,可以发现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策 略对现阶段餐饮企业管理的重要性。为此,餐饮企业在留住内部人员的同时并 不断吸引外部优秀人员,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为实现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经济同 时快速发展,须破除不科学的传统偏见、建立公平竞争的薪酬福利制度、完善 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公平有效的晋升机制等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中 亟待解决的问题。 1、破除传统偏见、扩大从业规模、解决招人难的难题。餐饮企业应从根 本上走出传统的人事管理的误区,从观念上有所突破,树立人力资源是企业第一 资源,人力资本是企业第一资本的观念。在新形势下,尤其是目前国内大学生就 业难的特殊时期,餐饮企业要及时破除招聘过程中的偏见,加强招聘宣传与教 育力度,扩大招聘高层次服务人才力度,以服务品质的提升实现员工的社会价 值,破除“学历越高未必越好”的困惑,对高学历进行职业规划与教育,使其 4 第 5 页 共 7 页 克服浮躁情绪,解决留人难的难题。 此外,改善员工年龄结构,拓展餐饮从业人员的年龄比例,有条件的餐饮企 业可实现特色化服务,在招聘过程中、充分发挥中、老年人稳重、可靠的特点, 扩大中老年服务员的比例。在国外,有的百年老店中,白发苍苍、服务技术娴熟 的年长服务人员比比皆是,人们不仅不会计较他们的年龄,反而会被他们老道的 服务所折服,这说明年龄并不是影响服务质量的主要因素。我国餐饮企业在招 聘时应注意员工是否热爱服务行业,是否适合服务行业,是否俱有长期在此领域 工作的意愿为标准,而传统的年龄、身高、文化限制(不同企业外语要求的侧重 点可灵活掌握)等可作为参考条件。 最后,餐饮企业可以与大专院校建立校企联合机制,为餐饮各类人才进行 储备。企业与大专院校建立起长期合作关系将是学校根据社会需要培养实用型 人才以及企业人员输入再培养的一个重要途径。依靠专业学院力量培养的毕业 生,在文化素养和专业理论上有较好的基础,更易发现有一定专业基础的人才 以承担餐饮企业发展的重任。 2、为员工设计职业生涯规划、建立科学的晋升渠道。我国餐饮企业在发 展过程面临着与其他行业与企业剧烈竞争,许多企业无法像营运投入一样投入 巨额资金进行人才的规划与培养,在实际操作中“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在某 个部门人员短缺是只是匆忙的从市场上寻找自己短缺的人才,或者职能部门人员 身兼多职,时间一长使许多员工,特别是高素质人才因无法看到未来的发展目 标时造成流失。 我国餐饮业应该对每一位员工设计其职业发展规划,建立一套明确的规划 方案,使每个员工都能够看到未来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在招聘时,应该选择有 潜质并热爱餐饮工作的人员,按照其性格特点和兴趣爱好,分配到某个部门, 给予其一段时间的基层工作锻炼,如果达到了特定的指标并通过评审,可以提 升到一定的职位。这样,通过不断的磨练和培养,将能为餐饮业创造出优秀的 服务人员和管理人才。在规划中科学的为员工设计职业通道以吸引、激励和留 住优秀的人员,科学合理的职业发展通道为员工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为企业 发展培养和储备人才,也是企业为员工设计的自我认知和成长的重要管理方案。 3、建立完善餐饮企业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员工素质。美国卡内基教育基 5 第 6 页 共 7 页 金委员会的《公司课堂·学习的组织》报告指出,美国企业界每年花在员工教育 和培训方面的费用约为 600 亿美元,相当于美国全国学院和大学的费用。据欧 洲一些国家的统计,工人技术每提高一个等级,劳动生产率可提高 10%~20%。 我国餐饮企业员工的普遍特征是学历低,文化普遍不高,大部分企业培训层次仅 仅停留在仪容仪表和操作流程的基础培训。因此企业还需根据岗位实际需求为 员工培训注入合理的培训资金,加强对岗位技能的培训,餐饮发展现状、餐饮 文化以及管理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以更好的适应岗位的发展。具体到各岗位人员, 如管理者应对员工介绍餐饮业的背景、文化、理念、发展以及如何做好一个餐 饮人,这样不但打消了其对餐饮业传统的思想观念的理解还指明了企业的发展方 向与空间,同时也预示着每位员工的发展空间。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让员工对外 短期学习或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同时选择有影响的培训师和培训课程,这 样的培训效果会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对于员工本人除可以掌握其岗位以外的 技能,还可以提高其工作自信心和团队凝聚力。 4、建立合理的员工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薪资不仅是一种谋生的手 段,而且是员工的第一需求。薪资的公平、竞争性高低主导着员工流失率的高 低。因此在“双低”的原则下建立合理、公平、竞争的薪酬结构体系和激励制 度显的尤其重要。合理的薪资体系可以提高企业人员的稳定性,还能对外吸引 优秀的人员。在具体实施中,管理人员薪资应以能力工资为主结合绩效组成组 合工资制,条件好的企业可采用中长期激励形式;基础员工应采用岗位工资制, 并根据其岗位特点适当加入绩效工资以达到激励效果。 此外,企业还应建立动态的绩效考核体系,打破传统的的绩效管理理念, 对员工的工作给予客观公正、全面准确的评价,并能让员工及时了解自己的业 绩情况。餐饮业绩效考核可按两个方面进行:一是管理人员考核,对于管理人 员可采取关键绩效指标法,月度或季度进行考核,根据企业实际运营特点,充 分考虑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及人员管理等因素。绩效奖励应以长期激励为主, 可视情况阶段性或一次性奖励;二是员工考核,即根据员工一定目标任务的完 成情况,给出相应等级的评定,作为晋升、奖惩等方面的依据,员工考核应以 工作岗位职责为基础,可采用强制分配法或有条件的企业可考虑 360 度考评法, 考核期周期一般为 1-3 个月。在物质激励的同时,应注重对员工的精神激励, 6 第 7 页 共 7 页 绩效结果可运用于人力资源中各项工作,如:晋升、加薪、培训等。要建立一 种多元化的激励体系,培养和增强员工的组织归属感,绩效考核的目的应着眼 于提高岗位技能,通过激励机制作用的发挥来激发员工的求胜欲和进取心,形 成与餐饮业同甘共苦、荣辱与共的局面。 5、加强对员工的关怀。包括员工对物质、精神与人文生活需求,企业应 为员工提供各种生活便利,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如生活帮助、员工食宿、人文 关怀、丰富的业余生活等。比如在经营许可下可以考虑一部分员工的特殊需要, 为员工提供弹性工作时间、工作分担等方式,以方便员工的生活。其次企业应为 提高员工团队的凝聚力、创造力和组织能力等创造机会和条件,发扬并认可每 一位员工的主人翁精神,提高其自信心。在通过物质与精神生活上的关注使员 工达到认可企业,认可企业管理从而达到工作有序,人员稳定,积极向上的效 果。 四、小结 综上所述,我国餐饮业虽然有广阔的市场,但是受传统因素影响,就业门 槛低,员工水平参差不齐,服务质量不够高,经营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 在应 对国外餐饮企业的竞争中,对于大多数餐饮企业来说,也只能是获得整个消费 市场的很小的份额。面对国内外餐饮业激烈的竞争,我国餐饮企业要根据自身 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将人力资源的各个环节有效 地结合起来,以优秀的人力资源配置来为餐饮业的发展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实现 可持续发展,从而促使我国餐饮企业健康的成长下去。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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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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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易通 内部控制制度 好易通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程序文件 Besta Technology (China) 离 职 管 理 办 法 目 文件编号:4H1P03A 版 本: A 发行日期:2000/04/01 机密等级:一 般 页 数:第 1 页 共 5 页 录 一、 目的…………………………………………………………………………2 二、 适用范围……………………………………………………………………2 三、 员工离职种类………………………………………………………………2 四、 辞职…………………………………………………………………………2 五、 解雇…………………………………………………………………………3 六、 离职薪资发放………………………………………………………………3 七、 核准公布实施………………………………………………………………3 八、 附件…………………………………………………………………………3 1 好易通 内部控制制度 好易通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程序文件 Besta Technology (China) 离 职 管 理 办 法 文件编号:4H1P03A 版 本: A 发行日期:2000/04/01 机密等级:一 般 页 数:第 2 页 共 5 页 一、目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离职之申请及职务移交等操作程序有规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好易通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所有员工(外籍人员除外)。 三、离职种类 员工离职分为当然解职(如在职期间死亡、合同期满、触犯刑律……)、辞职、辞退/开除三 种。 四、当然解职 按现实情况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遵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其他事项. 四、辞职 4.1 员工辞职 员工如觉工作不适合或因其他事由欲离职时,应依如下条件提出申请: 2 好易通 内部控制制度 好易通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程序文件 Besta Technology (China) 离 职 管 理 办 法 文件编号:4H1P03A 版 本: A 发行日期:2000/04/01 机密等级:一 般 页 数:第 3 页 共 5 页 4.1.1 在适用期内(一般以 3 个月为限),可随时提出辞职申请; 4.1.2 签定劳动合同正式录用之员工,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 4.2 辞职手续 4.2.1 员工申请离职,应先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再办理移交手续; 4.2.2 各分公司之“员工离职申请书”,经分公司主管签核后留存人事部门,若需 送回总部由权限主管核准,应先行以传真知会总部人事部后再送呈; 4.2.3 员工未依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应以一个月薪资作为赔偿金,如招致公司利益受 损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辞退/开除 辞退/开除条件: 员工有达到“奖惩管理办法”之辞退或开除条件者,公司予以辞退或开除,并责令其 在三天内到人事部办理离职及移交手续,案情重大者,报请司法机关处理。 六、离职薪资发放 6.1 正常离职者于次月公司发薪日发放薪资,辞退或开除人员在办理好一切工作移交 手续之当日计算发放薪资; 6.2 业务体系人员之业绩奖金依照公司业绩奖金管理办法发放。 3 好易通 内部控制制度 好易通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程序文件 Besta Technology (China) 离 职 管 理 办 法 七. 本办法经总裁室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八. 附件 8.1 员工离职申请书 8.2 解聘通知书 8.3 员工离职手续表 8.4 移交清册 8.5 工作手册说明书 8.6 文书档案(证件)明细表 4 文件编号:4H1P03A 版 本: A 发行日期:2000/04/01 机密等级:一 般 页 数:第 4 页 共 5 页 好易通 内部控制制度 好易通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程序文件 Besta Technology (China) 离 职 管 理 办 法 5 文件编号:4H1P03A 版 本: A 发行日期:2000/04/01 机密等级:一 般 页 数: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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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之离职处理技巧

人力资源管理之离职处理技巧

人力资源管理之离职处理技巧     人力资源工作者在员工关系处理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离职处理,这个工作做 得好不好,大部分还是靠经验,所以有人说人力资源工作者是越老越吃香,我也是认 同的。关于员工离职的问题还是要追溯到绩效考核中来,绩效考核的本意是提高员工绩 效,针对做得不好的员工发现他做得不好的原因,这就要依据一个坐标来分析,到底 是能力低意愿低,能力高意愿低,能力低意愿高,能力高意愿低这四种中的哪一种, 根据情况分别对待。当然,对于第一种人,即没有能力也不想认真干活的经过做思想工 作,无法挽救的话,只有一条路,让他离开。社会上很多人都骂老板残忍,在用人中想 用就用想开就开,其实中间还是有绝大部分人是既没有能力又不愿意干活的,这种人 即使到了别处同样没救,大家别骂我,真的,对于这种人,社会上一定没有立足之地 , 所谓的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就是这个道理。有一次在《对话》中看到成君忆先生面 对一些企业家的观点很气愤的样子,我觉的他还是有些偏激。例如荣海等这些企业家是 从骑个烂自行车一步一步干起来的(我以前老板和荣海北大 EMBA 同班同学,说荣海 自己搞了纪念馆把以前自己创业时的烂自行车挂起来讲述走过的历程不容易),他们 的观点是他们行动的结论,可是成君忆先生追溯历史中的人本管理思想,在当代社会 大谈以人为本,但是,社会中有的人根本就是没有追求,混口饭吃,成君忆的观点不 适合这些人。     现代企业绝大部分还是有培养员工发展的意识的,首先不说有没有实施,但是这种 恨铁不成钢的感觉还是有的。所以对于员工的培养都是竭尽全力,虽然有时候不想花钱, 但那是没有好的人力资源工作者设计好的方案,老板不知道这钱花了起不起效,有时 候,没有保证就不敢花,所以拖后了,不了了之了,很多人说,不重视培训。如今,国 内的人力资源工作者大部分停留在办理具体事宜上,还没有充当起企业战略伙伴和咨 询者的角色,所以,因为不够有高度引出了很多问题,例如一些不正确的观点和想法。     关于员工离职也是很有技巧的,这里我不免要揭露一些不太好的事情,这些事情的 前提是符合公司运作规律,以公司利益为前提。     1、当公司运作到一定阶段,因为每年的调薪使老员工的薪水达到一定程度时,这个 程度指用这个熟练工需要的薪水是一位新进员工的 2 倍以上甚至达到 3、4 倍时,而其 实用你的技术用不了那么多,完全可以用一个新进员工就可以搞定时,就找个借口裁 员吧(这种现象外企居多)。部门合并,必须裁员了,或者业务萎缩等等理由,胳膊永 远拧不过大腿,你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是你有补偿金,有一年工龄补一个月工资。去 年联想裁员了,看看多么残忍,随时谈判让你走掉,说是业务上的战略失误引起的, 但是还是你员工买单。所以,作为员工就要想开些,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老板怎么 办。你作为员工已经具备了很强的能力,这与公司的培训分不开,你出去到别的企业很 吃香,但是如果不裁你,真个公司的运作怎么办,公司运作出了问题,大家全下岗。所 以,现在的企业把人当资本,任何公司都在想法设法做培训,付出了很多成本,即使 你走了,但这个社会的整体人力素质提高了,这于国家和企业都有好处。     2、当绩效不尽如人意时,这时候裁掉你,只能怨你自己了。     3、当你违反了劳工合同时。有的人天天迟到,有的人小偷小摸,如此例子举不胜举。 你作为一个公司职员,你首先要符合社会准则,其次你要符合公司的要求,否则,就 做个自由人吧,别做组织人了。     4、有的公司采用末位淘汰制,当你业绩成为倒数第一时,你就自己收拾行李回家吧。 这样的公司比较少,但是营销公司采用这种办法的居多。毕竟是销售,跟打仗一样,不 是你死就是我活,采用负激励要配合很好的正面激励,所以,营销公司的提成多的怕 人,好的业务代表月收入比营销总监高。你选择了营销就选择了一条不归路,一切以销 量为主,对你来说很刺激,坚持下来的磨炼成金,当然百分之八十另选他行。     5、你找到了更好的职业,要离开公司了。这种情况属于员工主动,离职处理相对简 单。     以上说了半天都是会产生离职的情况,以下就说说离职处理的一些技巧:     1、如果要开掉他,提前一个月就物色人选换掉他。工作中有很多岗位很重要,离职 时会有很多风险,所以,要早做准备,物色好人以后就进行工作调动,进行工作交接, 给原岗位人员一个有名无实,或者难度较大的工作他自己一定是感觉没意思,与期望 值距离较远,或者业绩很差,所以进一步降薪,但是决不先提出辞退他的话,等待他 自动提出。然后也不会有补偿费用产生。所以各位,感觉到这种苗头一出现,自己赶快 走,好留点面子。     2、如果业绩差,部门经理会提出,人力资源会和部门经理一起或分开来谈员工的离 职问题,这里有几点要注意:首先,是人力资源和部门经理商议如何谈,统一口径, 明确分工,做好准备;其次,是先谈员工作的贡献和长处,再谈不足,部门经理重在 谈业绩,谈他的表现,人力资源重在谈他的职业规划和对他自身性格与职业的匹配度 等问题并作出分析,给出建议;再次,人力资源谈公司给他什么补偿,希望他多久作 出交接,档案保险何时调出,何时出具离职证明,以及从就业和职业道德方面对其讲 解,辅助其正确认识入职与离职,端正态度,不必伤感;同时要谈到为了顾其面子, 自己主动写辞职报告,但是补偿一分不少;最后,人力资源要说希望其顺利交接,并 谈现在人力资源这个行业非常重视背景调查,侧面提醒他如果交接不好或者损害公司 利益,如果下一个公司对其背景调查他将得不到一个好的评价,这样他将永远找不到 工作。各位,这样的谈话内行一看就懂,当然在谈的时候要有理有据,语速快慢适当, 条理清楚,实际上不亚于一场小的谈判,如何把握分寸,随对方心理状况改变战斗方 式,如何给对方施加心理压力等等,没有做过的人很难体会。我们在这里就不谈象一些 高科技公司关于行业信息及技术保密而签订协议的高层问题,当然这些高端的有法律 保护,我现在举的例子类似于和经理级这样的谈。你可以想一想,如果你在外地设有办 事处,经理肯定本地化,不管什么行业,通过这样的离职处理是不是更有防范风险的 保证。顺便说一句,前几天我在招聘一个行政主管,各方面情况都不错,能力符合岗位 要求,计划录用,结果背景调查出问题了,上一家公司说她在任职期间在采购行政物 资工作中有经济问题。于是,我们在录用计划中把她排除了。且不说这个问题是真是假, 因为我们达不到为了确定一个人是不是人才而去给他翻案的时间与精力,再说一句实 话,即使他人反映的信息是假的,你也不敢用她?     3、如果离职处理不当出现了蛮不讲理,死磨硬缠,无理取闹的事情,例如:霸门不 让进,员工没法办公;躺在车轮下,员工走不成;高声叫嚷,破口大骂等等,这些事 情少之又少,如果出现一定是钱的问题,多给点补偿,这样的人去了哪里都是想找铁 饭碗,现在哪有什么铁饭碗,大家全靠的是真本事。还有出了经济问题的,开掉他损失 谁来补偿,一种是要求他补清损失,开掉他;一种是坚决不补的,那就送他坐牢。人力 资源工作不属于这个范畴,所以,这个问题由高层决断,法律顾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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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离职的危害

如何防范离职的危害

如何防范离职的危害 做好知识管理,把好离职关,尽可能减少公司重要资料、信息和技术的外流,与“引进人 才”“吸收新鲜血液”同样重要。     众所周知,公司招聘新员工往往会设置几道面试关口,应聘者要过五关 斩六将才有机会进入公司,知名公司坎儿则更多更高。然而,大多数公司在员 工离职管理上则要松散得多,普通员工提出辞职后(不限书面还是口头提出), 上级主管签署意见知照人事部门,再经过简单的工作交接就可走人。真可谓严 进宽出。     英国 Ibas 调查公司发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披露,有三分之二的英国白领 在离职的最后一天会将公司内的一些重要文件偷偷带走,包括电子邮件地址、 公司销售计划、推介计划和客户数据资料等。调查公司还发现,拿了公司重要 文件的职员大部分都理直气壮,竟有 72%的公司白领认为这么做是理所当然的。     以上还只是员工带走的“有形”的资料,在软件开发等高科技公司,存 在员工脑袋里尚未外化为有形的资料的“信息”、“思想”、“程序”,随着 员工的离职而流失,则可能导致项目延期、中断甚至流产。如果这些离职员工 带走的资料流入到竞争对手那里,后果更严重,将直接威胁到公司的生存。由 此可见,在当前知识产权管理并不是十分完善的现实中,做好知识管理,把好 离职关,尽可能减少公司重要资料、信息和技术的外流,与“引进人才”“吸 收新鲜血液”同样重要。     当然要完全杜绝这类事件发生是不可能的,关键在于如何减少其发生的 概率、尽可能降低此类事件对公司的影响。对此,各直线经理和人事部门负有 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做好过程知识管理。     过程知识管理主要指通过对开发过程的管理,把开发人员的“思想”外 化成有形的规范的文档,成为公司的知识财富。实践中很多开发人员精于编写 程序却最厌烦编写文档,基本没有编写文档的习惯。因此,公司需要将此形成 制度,把文档编写与写程序、软件调试等一并列入开发人员的考核内容,使编 写文档成为开发人员必须完成的一项日常工作。对于文档编写,公司应制定统 一的标准格式。     对已形成的文档,公司应组建专门部门或指定专人进行归档管理,明确 入档、调阅、借用文档的工作流程和审批权限,形成编写人、借用人、保管人、 审批人分立的互相监督、互相牵制的局面,可以极大地减少因管理混乱而造成 知识、文档外流、缺失的现象。     二、签订必要的保密协议。     与重要岗位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不出事情的时候,这些协议如同废纸, 而一旦出现纠纷,这些协议能最大程度地保障企业利益。同时,签订了协议后, 也能在心理上给离职员工施加影响,使其不敢轻易冒险违背协议约定、损害公 司利益。     三、关心员工。     每一位直线经理和人力资源经理,都有义务密切关注员工的工作和心理 变化,掌握动态,随时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曾有 一家有 70 多号人的 IT 企业,一名员工在竞争对手公司上了二个星期班后公司 才知晓,使老板大为震怒。如果平时多关注员工,这种笑话就不会出现。     四、做好离职管理。     在员工提出离职请求后,应立即指定工作交接人员(如没有合适的人选, 也应指定临时人员),把离职时应交接的信息、资料及步骤告知交接双方,使 离职员工清楚知道该如何交接、交接什么、向谁交接。同时还应将离职流程知 照相关部门及人员,要求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不知情员工 把一些重要信息交给将离职人员。     做好离职面谈,动之以情,使其产生对公司感情的共鸣,不至于在即将 离职的时刻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事,同时晓之以利害,威慑其不要轻易有损害 公司利益的举动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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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离职面谈管理

如何做好离职面谈管理

如何做好离职面谈管理 如何做好留才管理,的确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的一大挑战。一旦留不住员工,离职情况发生应该如何处 理呢?   一般来说离职的主要原因有三个:包括外部因素(社会价值观、经济、法律、交通以及求才市场竞争者 因素);组织内部因素(薪资福利不佳、不满上司领导风格、缺乏升迁发展机会、工作负荷过重压力大、不 受重视无法发挥才能等);个人因素(家庭因素、人格特质、职业属性以及个人成就动机因素)。   有了上述的情形,就会让员工有离职的想法,产生离职的事实。   当员工一旦确定要离开组织,除了标准化的离职作业程序,包括填写离职单、离职面谈、核准离职申 请、业务交接、办公用品移交、监督交接、人员退保、离职生效、资料存档到整合离职原因的一系列程序之外 离职面谈是相当重要的一环。   主管应如何做好离职面谈?提供以下方法作为参考:   一、面谈前的准备工作:   面谈地点应选择轻松、明亮的空间,面谈时间以 20 分钟至 40 分钟之间较为恰当。另外,离职者的个人 基本资料、离职申请书、以往考核纪录表也应妥善准备,以正确掌握离职真正原因,这也可让离职者感受 到面谈者对于当事人的重视程度而非衍了事。   二、面谈当中的咨询技巧:   可以先帮被面谈者倒杯茶水,先行营造轻松的气氛,以善意的动作卸去彼此对立的立场,建立彼此互 信的关系,才能够让被面谈者真正说出心中的想法。同时在面谈的过程当中,应随时察言观色,设法将自 己的立场与被面谈者站在同一阵线,专注倾听其所抱怨的人或事,面谈者的角色应该是多听少说,适当的 提出问题即可。当被面谈者产生防卫的情形,应该要及时的关心他的感受,不要唐突地介入问题,更不可 做任何的承诺,最重要的是要将面谈重点记录下来,便于之后的分析整理工作。   三、面谈后的作业:   面谈结束之后,应将面谈纪录汇整,针对内容分析整理出离职真正原因,并且提出改善建议以防范类 似原因再度发生。   员工离职对组织会造成很多影响,一旦离职的事实发生双方也都应以开阔的胸襟坦然面对,共同找出 问题症结。即使公司与员工双方无法再继续共事下去,也不应有产生伤害对方的情形发生。由于离职者的 心态多半是对公司产生不满,一旦离开后可能会有诋毁公司的情形发生,对于企业形象会有很大的影响, 因此做好离职管理可以预防很多不利于公司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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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赔偿】34种离职形式与补偿对照表

【补偿赔偿】34种离职形式与补偿对照表

员工离职的 34 种形式与经济补偿计算对照表 离职形式 大类 协商一致 经济补偿 计算规则 补偿成本核算 中类 小类 劳动者提出 协商一致 从约定(有或无) 参照:月工资*工龄 企业提出 协商一致 有 参照:月工资*工龄 从约定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纪 过错性解雇 造成重大损害 0 无 双重劳动关系 合同无效 企业单方 解除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期满不能恢复工作 无过错性解雇 *二次不胜任 客观情况重大变化 劳动合同 有/代通金/前 30 天通知 不分段 月平均工资*司龄+上月工资 依破产法重整 经济性裁员 经营严重困难 技术革新转产等 有 月平均工资*司龄 双倍 月平均工资*司龄*2 倍 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违法解除 员工单方 解除 员工辞职 因企业违法行为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辞职 无 提前 30 天辞职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不足 有 0元 *分段 月平均工资*司龄 未足额及时支付报酬 *规章违法损害权益 *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 其余不分段 强迫劳动 *未依法缴纳社保 *单位违反强制性规定[条例] 劳动者原因 劳动合同 终止 事实劳动 关系终止 非劳动者原因 企业单方终止 享受养老保险 合同期满 有/无 分段 2008 年 1 月 1 日后司龄*月工资 破产 有 不分段 司龄*月工资 关闭、撤销、解散 有 不分段 司龄*月工资 一个月内员工拒签 无 0元 一个月后员工拒签 有 月平均工资*司龄 无理由终止 员工单方终止 分段计算适用于 条件 1、08 年前后算法不一致 条件 2、合法的解除形式; 0 无 死亡失踪 员工单方终止 有 不分段 月平均工资*司龄 计算无合同期间补偿 无合同期间司龄*月工资 无 0元 注 1:以上所列 34 种关于分段计算规则仅适用于补偿基数无封顶,补偿年限无封顶的情形。 注 2:关于应发与实发是否适用分段计算,大部分法院仍以实发合并计算为准。 注 3:关于不足一年是否分段计算问题,《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不满 6 个月的无经济补偿,劳动部《经济补偿 办法》规定不满一年按一年的标准计算,此种情形是否适用分段,有待司法实践确认。 注 4:关于员工不胜任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的情形,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无经济补偿,劳动部《经济补偿办 法》规定有经济补偿,此种情形是否适用分段,有待司法实践确认。 1、补偿基数封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分段计算; 2、08 年以前符合 12 个月的年限封顶的,分段计算; 3、08 年以前无经济补偿,08 年以后有补偿的,分段计算; 4、违法解除,补偿年限不封顶,三倍封顶有追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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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主动离职)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主动离职)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 日签署的劳动合同,合同仍在有效期限内, 现乙方因个人原因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就《劳动合同》的解除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个人原因主动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于 年 月 日解除 《劳动合同》。 二、甲、乙双方在此确认: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等费用;同时,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不再因原劳动合同解除前的履 行,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三、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周内,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 完毕交接手续及离职手续,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应当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所知晓甲方的 作为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及技术信息、人员信息、财务信息等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如因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且甲 方有权就乙方造成的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 六、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年内,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或自己开业以长期或 临时、有偿或无偿、专职或兼职、直接或间接的方式经营竞争业务。在此期间,甲方 同意向乙方支付 元/月的经济补偿金。(视情况适用) 七、乙方应于劳动合同解除后 15 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党团关系等 转移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八、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因甲乙双方履行《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全部法律问 题,乙方应当配合甲方予以解决。 九、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合同》 解除后乙方应当继续履行的义务。 十、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协议内容外,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乙方签 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章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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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程序表

员工离职程序表

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员工离职程序表 姓名 性别 部门 辞职日期 岗位 职务 工作交接人 进入公司时间 离开公司时间 离 职 原 因 交接情况描述(附交接清单一份): 是否停用工作账号:□有 □无 部门工作 交接情况 交接人签字: 日期: 主管签字: 日期: OA 邮箱和企业邮箱工作交接内容: 主管意见: 各 部 门 工 作 移 交 是否退公司内部所有群(QQ 群、钉钉群、微信群): 人事 行 政 中 心 后勤 卡内余额: 上级主管 审批 台,电话: 出勤情况: 个,办公桌 元,本月餐费: 签字: 张,办公椅 ,总计 借款 □有 □无 借款名称: 应还公款 □有 □无 数额 小写: 公积金: □有 □无 财务经理: 交纳至 交纳至 档案及户口:通知本人截止至 工资结算: 元,(大写) 年 年 元。 日期: 月;社保代扣: 月;公积金代扣: 元 元 年 月 日前办理完毕;档案管理处: 签字: 人力资源经理签字: 本人对以上离职程序无异议,并保证遵守商业秘密。 员工签字: 日期: 张, 饭卡 日期: 日期: 元。 元(大写) 日期: £无 签字: 数额:小写: 日期: 元,其它: 签字: 公司电脑设备和测试机是否齐全及使用情况: 社保: □有 员工声明 考勤卡 □无 公司资料移交: 有无损坏公物:□有 □无 损坏公物名称: 扣款项: 出纳: 人力资源部 员工证: 公物:电脑: 网管 财务中心 钥匙: £有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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