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合法辞退员工技巧大全及赔偿金标准-辞退风险规避技巧

4、合法辞退员工技巧大全及赔偿金标准-辞退风险规避技巧

如何合法辞退员工 中国劳动争议网劳动法研究中心 易晓辉 辞退员工,不论对企业还是对员工,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然而辞退员工,对于大 多数企业来说,又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优秀的人才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的关键要素之一,不能达到要求的员工必然要被淘汰,与此同时,经济的大起大落也引 来了一浪接一浪的裁员潮。辞退、裁减员工是人力资源经理必须处理,又是最难处理的 工作。辞退员工时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劳动纠纷甚至对簿公堂,对公司正常营运产生 深远的影响。辞退员工中经常出问题的基本都是不正确的甚至是违法的辞退。笔者接触 的许多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往往都存在着一些错误的观点,比如,试用期可以随便辞退员 工;员工违纪, 可以辞退; 只要公司给经济补偿金并提前一个月通知, 可以辞退员工…… 这些观点都是很危险的,实践中发生的大量案例已经证明,持有这些观点的企业往 往都是劳动争议不断并且屡屡败诉的企业。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实质上是劳动合同解除的 原因之一。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 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 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 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 的就是违法的辞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 、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 、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 、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 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根据现行《劳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 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 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 、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 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被劳动教养的。 2 、用人单位需要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 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 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 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 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 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 、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 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后,可以裁减人员: 第 a、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b 、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 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也分为两种: 1 、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 况,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的; b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 、没有法定事由,劳动者需要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除以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员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主要依据 以上第一、 第二类规定。 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问题不大, 辞退员工问题主要发生在以上第二类规定即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 如何做到正 确辞退员工,笔者总结起来,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要正确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把握“不符合录用 条件”的原则。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 ,同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 符合录用条件。 不知何为录用条件, 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 是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的典型错误做法。维权意识强的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此时 公司往往在管理上会陷入更加难堪的境地。 二、辞退有过错的员工应有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对于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并非可以 一概辞退。劳动法规定必须是严重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方可辞退。因此,何谓严重违 纪,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就至关重要了。单位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最好对严重违纪 的情形要有明确规定,并且注意保留员工严重违纪的事实依据。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 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也可随时辞退,但同样要注意举证尤其是对 何谓“重大损害”的举证问题 (最好还是有制度依据,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对重 大损害的标准作明确规定 )。此外,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单位 也可以随时辞退。 三、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通知和支付经济补偿金。辞退无过错的员工仅限于以下情 形: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 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 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 并根据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程序。 所谓经济性裁员, 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 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员工。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克服经营困难的内在 需要的通常作法, 法律予以允许。 但是,裁员同时也涉及被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有效平衡, 因此, 法律对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作了一 些适度的限制:首先,对于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必须是濒临破产,被人民法 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 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企业。此外,上海市对实施经济性裁员也有严格限制,即上述企 业必须在实施停止招工、清退各类外聘人员、停止加班加点、降低工资四项措施后仍无 好转的,才能实施经济性裁员。其次,对符合进行经济性裁员条件的用人单位,应按下 列程序裁减人员: (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 行政部门的意见; (五)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 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五、辞退员工中的特殊限制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出于对特殊人群的保护,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 并且没有过错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换句话说,对于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员工,除非 其有严重违纪等过错的,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辞退。 六、辞退员工的程序问题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一个通知工会的程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 法》第 21 条的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 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 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对用人单位来说,在辞退员工时,务必要注意合法性 的问题,即辞退员工时一定要保证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由于法律规定辞退 员工的举证责任完全在于用人单位一方,因此证据确凿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合同的基 础,在此基础之上,还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内部规章制度作为法律依据,这是用 人单位合法辞退员工的关键。同时,在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程序问题,如提前通知期问 题、书面的通知形式问题以及工会的预先告知问题等。防范于未然,方保用人单位在辞 退员工时立于不败之地。 企业什么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 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 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二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 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 医疗补助费。 三是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 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五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必须裁 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 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 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 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 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 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辞退员工的技巧 一、因业绩不好需要辞退员工 1 、可能寻求直接主管的帮助,因为直接主管最了解员工的业绩,也最有发言权。 有可能的话也可以让他 / 她一起参加。当然预先要准备好过去的业绩记录,使得谈话更 有说服力。这是以理服人。 2 、是要寻求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给予一定补偿,每服务一年给一个月 的薪水补偿。而且可以再和总经理或业务经理讨论给予更多。这是以法待人。 3 、从将被辞退的员工的角度考虑问题,和对方一起讨论被辞退的原因,这样做能 让员工感受到浓浓的人情味,适当的时候可以给对方一些帮助,如:写推荐信等。 二、因公司效益不佳辞退部分员工。 这种情况下要制定一个全面的沟通计划。而这个计划不能等到决定裁员再实施。 在战略层面上公司要定期地与员工沟通公司业绩,坦诚布公地讨论公司的处境和 可能的走向。可采用非正式渠道的沟通方式,先通过员工,告诉他们公司将会……不至 于到裁员的那一天员工没有心理准备。 在战术层面上要和所裁员的部门经理密切合作制定具体时间表,比如将员工分流 处理,有市场竞争力的可以先走,需要公司帮助的可以作为第二批,把最困难的留在最 后处理。 在补偿上面当然首先要符合法律要求,除此之外向管理层争取更多财政支持。对 于早离职的员工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三、建议性辞退:让员工知难而自退 我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总裁让我裁掉某位特别“聪明”的人,我就直接告诉他, 你做得一些事可能让总裁不开心,不如先行退出,后续的事情我来替你办理,对方是个 上海人,立即接受我的建议, 这说明了二个问题: 一是他的确做过一些不太合适的事情; 二是他愿意这样保全自己的名誉,是自己炒掉公司,很有面子。到现在我们的关系还很 好,而且总裁也非常满意我做事的迅速。 裁员总是痛苦的,但做好了一定能够将坏事变成好事。 1 .选择有利的时机 体面地辞退员工的第一种方法是学会选择有利的时机。 一般来说, 员工被辞退之后在 心理上都有一个从无法接受到逐渐接受的发展过程,刚听到被辞退的消息时,员工的心 理反应是相当强烈的。但是,在以后的几天时间乃至一个月之内,员工的心理冲突就会 慢慢地化解,逐渐转向对自己的指责。这正像俗话所说的“时间是治疗心灵痛苦的最好 良药”。 ◆掌握员工的特殊资料 在选择有利的时机时, 掌握员工的特殊资料是第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因素。 即具体考 察员工收到被辞退通知单的那天是不是他的某个重大节日,比如他的生日、他的结婚纪 念日等等。如果你恰好选择了那样特殊的日子,将很容易引发较大的矛盾冲突,会对员 工的心理造成很大的伤害和刺激。所以,在做离职员工管理的时候,要考查清楚员工的 生日(包括阳历和阴历) 。总之,要设法拿到员工的特殊资料,根据资料来安排发放辞 退通知单的最合适的时间。 ◆充分考虑一般公司的季节性波动 公司的产品随着季节而波动,员工找工作也是随着季节波动的,每年的 不是找工作的好时间,而 12 月份绝对 1 ~3 月份或 2~4 月份相对来说是找工作的好时机。所以, 当你决定让某个员工离职时,最好选在比较好找工作的时间通知他,这样可以让这位员 工有希望找到其它工作,不至于影响到他的正常生活。 2 .暗示其辞职 所谓的“暗示” 辞职不是指人力资源部经理或部门经理通过举出员工工作中犯过的错 误,对将要被辞的员工进行猛烈的抨击的方式来“暗示”其承认错误,主动辞职。这种 方式不是“暗示”辞职的正确方式, “暗示”辞职是指如果相同的错误一位员工连犯了 两次,而且在其犯第一次错误时你对他和气地指出并且制定了考核标准,如果再犯,那 么他自己也会觉得很不好意思,自己就会主动辞职了。 实际上,经常也会有这样的情况:有的员工虽然屡次被暗示,但是依然不辞职。这 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因为他可能一直没有找到一份新工作,而跳槽对他来说意味着很 大的风险性。这时,作为人力资源部经理就要设法与该员工做好沟通了。 3 .让别人“挖走”他(她) 体面解雇员工的第三种方法就是设法让别人“挖走”该员工,特别是一些高层员工。 高层员工的工资相对比较高,知名度比较大,针对现在猎头公司非常活跃的情况,你可 以向猎头公司推荐。同时,可以请猎头公司打电话给这位员工,要求其寄一份简历。这 样,可以让该员工意识到自己的机会来临,减少员工被辞退时的痛苦。通过你和猎头公 司的合作,很体面地为被辞员工保留了面子。 易晓辉 劳动法规顾问 项目总监 中国劳动争议网 http://www.btophr.com/ 中国人力资源外包网 http://www.hros.cn/ 电话 :020-28963268 传真 :020-38732715 劳动法规咨询咨询 QQ :1584906591 Q 群: 273177767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689 号光大银行大厦 13 楼 E1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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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企规章制度-华为基本法(品质资料)

名企规章制度-华为基本法(品质资料)

华为基本法 第一章 公司的宗旨 一、核心价值观 (追求) 第一条 华为的追求是在电子信息领域实现顾客的梦想,并依靠点点滴滴、锲而不舍的艰苦追求,使 我们成为世界级领先企业。 为了使华为成为世界一流的设备供应商,我们将永不进入信息服务业。通过无依赖的市场压力传递, 使内部机制永远处于激活状态。 (员工) 第二条 认真负责和管理有效的员工是华为最大的财富。尊重知识、尊重个性、集体奋斗和不迁就有 功的员工,是我们事业可持续成长的内在要求。 (技术) 第三条 广泛吸收世界电子信息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虚心向国内外优秀企业学习,在独立自主的基 础上,开放合作地发展领先的核心技术体系,用我们卓越的产品自立于世界通信列强之林。 (精神) 第四条 爱祖国、爱人民、爱事业和爱生活是我们凝聚力的源泉。责任意识、创新精神、敬业精神与 团结合作精神是我们企业文化的精髓。实事求是是我们行为的准则。 (利益) 第五条 华为主张在顾客、员工与合作者之间结成利益共同体。努力探索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部动力 机制。我们决不让雷锋吃亏,奉献者定当得到合理的回报。 (文化) 第六条 资源是会枯竭的,唯有文化才会生生不息。一切工业产品都是人类智慧创造的。华为没有可 以依存的自然资源,唯有在人的头脑中挖掘出大油田、大森林、大煤矿……。精神是可以转化成物质的, 物质文明有利于巩固精神文明。我们坚持以精神文明促进物质文明的方针。 这里的文化,不仅仅包含知识、技术、管理、情操……,也包含了一切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无形因素。 (社会责任) 第七条 华为以产业报国和科教兴国为己任,以公司的发展为所在社区作出贡献。为伟大祖国的繁荣 昌盛,为中华民族的振兴,为自己和家人的幸福而不懈努力。 二、基本目标 (质量) 第八条 我们的目标是以优异的产品、可靠的质量、优越的终生效能费用比和有效的服务,满足顾客 日益增长的需要。 质量是我们的自尊心。 (人力资本) 第九条 我们强调人力资本不断增值的目标优先于财务资本增值的目标。 (核心技术) 第十条 我们的目标是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世界领先的电子和信息技术支撑体系。 (利润) 第十一条 我们将按照我们的事业可持续成长的要求,设立每个时期的合理的利润率和利润目标,而 不单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 三、公司的成长 (成长领域) 1 / 14 第十二条 我们进入新的成长领域,应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技术水平,有利于发挥公司资源的综 合优势,有利于带动公司的整体扩张。顺应技术发展的大趋势,顺应市场变化的大趋势,顺应社会发展的 大趋势,就能使我们避免大的风险。 只有当我们看准了时机和有了新的构想,确信能够在该领域中对顾客作出与众不同的贡献时,才进入 市场广阔的相关新领域。 (成长的牵引) 第十三条 机会、人才、技术和产品是公司成长的主要牵引力。这四种力量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机 会牵引人才,人才牵引技术,技术牵引产品,产品牵引更多更大的机会。加大这四种力量的牵引力度,促 进它们之间的良性循环,就会加快公司的成长。 (成长速度) 第十四条 我们追求在一定利润率水平上的成长的最大化。我们必须达到和保持高于行业平均的增长 速度和行业中主要竞争对手的增长速度,以增强公司的活力,吸引最优秀的人才,和实现公司各种经营资 源的最佳配置。在电子信息产业中,要么成为领先者,要么被淘汰,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成长管理) 第十五条 我们不单纯追求规模上的扩展,而是要使自己变得更优秀。因此,高层领导必须警惕长期 高速增长有可能给公司组织造成的脆弱和隐藏的缺点,必须对成长进行有效的管理。在促进公司迅速成为 一个大规模企业的同时,必须以更大的管理努力,促使公司更加灵活和更为有效。始终保持造势与做实的 协调发展。 四、价值的分配 (价值创造) 第十六条 我们认为,劳动、知识、企业家和资本创造了公司的全部价值。 (知识资本化) 第十七条 我们是用转化为资本这种形式,使劳动、知识以及企业家的管理和风险的累积贡献得到体 现和报偿;利用股权的安排,形成公司的中坚力量和保持对公司的有效控制,使公司可持续成长。知识资 本化与适应技术和社会变化的有活力的产权制度,是我们不断探索的方向。 我们实行员工持股制度。一方面,普惠认同华为的模范员工,结成公司与员工的利益与命运共同体。 另一方面,将不断地使最有责任心与才能的人进入公司的中坚层。 (价值分配形式) 第十八条 华为可分配的价值,主要为组织权力和经济利益;其分配形式是:机会、职权、工资、奖 金、安全退休金、医疗保障、股权、红利,以及其他人事待遇。我们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的分 配方式。 (价值分配原则) 第十九条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可持续发展,是我们价值分配的基本原则。 按劳分配的依据是:能力、责任、贡献和工作态度。按劳分配要充分拉开差距,分配曲线要保持连续 和不出现拐点。股权分配的依据是:可持续性贡献、突出才能、品德和所承担的风险。股权分配要向核心 层和中坚层倾斜,股权结构要保持动态合理性。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的比例要适当,分配数量和分配比例 的增减应以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原则。 (价值分配的合理性) 第二十条 我们遵循价值规律,坚持实事求是,在公司内部引入外部市场压力和公平竞争机制,建立 公正客观的价值评价体系并不断改进,以使价值分配制度基本合理。衡量价值分配合理性的最终标准,是 公司的竞争力和成就,以及全体员工的士气和对公司的归属意识。 第二章 基本经营政策 一、经营重心 (经营方向) 2 / 14 第二十一条 我们中短期经营方向集中在通信产品的技术与质量上,重点突破、系统领先,摆脱在低 层次市场上角逐的被动局面,同时发展相关信息产品。公司优先选择资源共享的项目,产品或事业领域多 元化紧紧围绕资源共享展开,不进行其他有诱惑力的项目,避免分散有限的力量及资金。 我们过去的成功说明,只有大市场才能孵化大企业。选择大市场仍然是我们今后产业选择的基本原则。 但是,成功并不总是一位引导我们走向未来的可靠向导。我们要严格控制进入新的领域。 对规划外的小项目,我们鼓励员工的内部创业活动,并将拨出一定的资源,支持员工把出色的创意转 化为顾客需要的产品。 (经营模式) 第二十二条 我们的经营模式是,抓住机遇,靠研究开发的高投入获得产品技术和性能价格比的领先 优势,通过大规模的席卷式的市场营销,在最短的时间里形成正反馈的良性循环,充分获取“机会窗”的 超额利润。不断优化成熟产品,驾驭市场上的价格竞争,扩大和巩固在战略市场上的主导地位。我们将按 照这一经营模式的要求建立我们的组织结构和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公司的整体运作能力。 在设计中构建技术、质量、成本和服务优势,是我们竞争力的基础。日本产品的低成本,德国产品的 稳定性,美国产品的先进性,是我们赶超的基准。 (资源配置) 第二十三条 我们坚持“压强原则”,在成功关键因素和选定的战略生长点上,以超过主要竞争对手 的强度配置资源,要么不做,要做,就极大地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实现重点突破。 在资源的分配上,应努力消除资源合理配置与有效利用的障碍。我们认识到对人、财、物这三种关键 资源的分配,首先是对优秀人才的分配。我们的方针是使最优秀的人拥有充分的职权和必要的资源去实现 分派给他们的任务。 (战略联盟) 第二十四条 我们重视广泛的对等合作和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积极探索在互利基础上的多种外部合作 形式。 (服务网络) 第二十五条 华为向顾客提供产品的终生服务承诺。 我们要建立完善的服务网络,向顾客提供专业化和标准化的服务。顾客的利益所在,就是我们生存与 发展的最根本的利益所在。 我们要以服务来定队伍建设的宗旨,以顾客满意度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准绳。 二、研究与开发 (研究开发政策) 第二十六条 顾客价值观的演变趋势引导着我们的产品方向。 我们的产品开发遵循在自主开发的基础上广泛开放合作的原则。在选择研究开发项目时,敢于打破常 规,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我们要善于利用有节制的混沌状态,寻求对未知领域研究的突破;要完善竞争 性的理性选择程序,确保开发过程的成功。 我们保证按销售额的 10%拨付研发经费,有必要且可能时还将加大拨付的比例。 (研究开发系统) 第二十七条 我们要建立互相平行、符合大公司战略的三大研究系统,即产品发展战略规划研究系统, 产品研究开发系统,以及产品中间试验系统。随着公司的发展,我们还会在国内外具有人才和资源优势的 地区,建立分支研究机构。 在相关的基础技术领域中,不断地按“窄频带、高振幅”的要求,培养一批基础技术尖子。在产品开 发方面,培养一批跨领域的系统集成带头人。把基础技术研究作为研究开发人员循环流程的一个环节。 没有基础技术研究的深度,就没有系统集成的高水准;没有市场和系统集成的牵引,基础技术研究就 会偏离正确的方向。 (中间试验) 第二十八条 我们十分重视新产品、新器件和新工艺的品质论证及测试方法研究。要建立一个装备精 良、测试手段先进、由众多“宽频带、高振幅”的优秀工程专家组成的产品中间试验中心。为了使我们中 间试验的人才和装备水平居世界领先地位,我们在全世界只建立一个这样的大型中心。要经过集中的严格 3 / 14 筛选过滤新产品和新器件,通过不断的品质论证提高产品的可靠性,持续不断地进行容差设计试验和改进 工艺降低产品成本,加快技术开发成果的商品化进程。 三、市场营销 (市场地位) 第二十九条 华为的市场定位是业界最佳设备供应商。 市场地位是市场营销的核心目标。我们不满足于总体销售额的增长,我们必须清楚公司的每一种主导 产品的市场份额是多大,应该达到多大。特别是新产品、新兴市场的市场份额和销售份额更为重要。品牌、 营销网络、服务和市场份额是支撑市场地位的关键要素。 (市场拓展) 第三十条 战略市场的争夺和具有巨大潜力的市场的开发,是市场营销的重点。我们既要抓住新兴产 品市场的快速渗透和扩展,也要奋力推进成熟产品在传统市场与新兴市场上的扩张,形成绝对优势的市场 地位。 作为网络设备供应商,市场战略的要点是获取竞争优势,控制市场主导权的关键。市场拓展是公司的 一种整体运作,我们要通过影响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传递市场压力,不断提高公司整体响应能力。 (营销网络) 第三十一条 营销系统的构架是按对象建立销售系统,按产品建立行销系统,形成矩阵覆盖的营销网 络。 (营销队伍建设) 第三十二条 我们重视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具有团队精神的销售工程师与营销管理者队伍,重视发现 和培养战略营销管理人才和国际营销人才。 我们要以长远目标来建设营销队伍,以共同的事业、责任、荣誉来激励和驱动。 (资源共享) 第三十三条 市场变化的随机性、市场布局的分散性和公司产品的多样性,要求前方营销队伍必须得 到及时强大的综合支援,要求我们必须能够迅速调度和组织大量资源抢夺市场先机和形成局部优势。因此 营销部门必须采取灵活的运作方式,通过事先策划与现场求助,实现资源的动态最优配置与共享。 四、生产方式 (生产战略) 第三十四条 我们的生产战略是在超大规模销售的基础上建立敏捷生产体系。因地制宜地采用世界上 先进的制造技术和管理方法,坚持永无止境的改进,不断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缩短交货期和增强制造柔 性,使公司的制造水平和生产管理水平达到世界级大公司的基准。 (生产布局) 第三十五条 顺应公司事业领域多元化和经营地域国际化的趋势,我们将按照规模经济原则、比较成 本原则和贴近顾客原则,集中制造关键基础部件和分散组装最终产品,在全国和世界范围内合理规划生产 布局,优化供应链。 五、理财与投资 (筹资战略) 第三十六条 我们努力使筹资方式多样化,继续稳健地推行负债经营。开辟资金来源,控制资金成本, 加快资金周转,逐步形成支撑公司长期发展需求的筹资合作关系,确保公司战略规划的实现。 (投资战略) 第三十七条 我们中短期的投资战略仍坚持产品投资为主,以期最大限度地集中资源,迅速增强公司 的技术实力、市场地位和管理能力。我们在制定重大投资决策时,不一定追逐今天的高利润项目,同时要 关注有巨大潜力的新兴市场和新产品的成长机会。我们不从事任何分散公司资源和高层管理精力的非相关 多元化经营。 (资本经营) 4 / 14 第三十八条 我们在产品领域经营成功的基础上探索资本经营,利用产权机制更大规模地调动资源。 实践表明,实现这种转变取决于我们的技术实力、营销实力、管理实力和时机。外延的扩张依赖于内涵的 做实,机会的捕捉取决于事先的准备。 资本知识化是加速资本经营良性循环的关键。我们在进行资本扩充时,重点要选择那些有技术、有市 场,以及与我们有互补性的战略伙伴,其次才是金融资本。 资本经营和外部扩张,应当有利于潜力的增长,有利于效益的增长,有利于公司组织和文化的统一性。 公司的上市应当有利于巩固我们已经形成的价值分配制度的基础。 第三章 基本组织政策 一、基本原则 (组织建立的方针) 第三十九条 华为组织的建立和健全,必须: 1、有利于强化责任,确保公司目标和战略的实现。 2、有利于简化流程,快速响应顾客的需求和市场的变化。 3、有利于提高协作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4、有利于信息的交流,促进创新和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 5、有利于培养未来的领袖人才,使公司可持续成长。 (组织结构的建立原则) 第四十条 华为将始终是一个整体。这要求我们在任何涉及华为标识的合作形式中保持控制权。 战略决定结构是我们建立公司组织的基本原则。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业务和新事业生长点,应当在组 织上有一个明确的负责单位,这些部门是公司组织的基本构成要素。 组织结构的演变不应当是一种自发的过程,其发展具有阶段性。组织结构在一定时期内的相对稳定, 是稳定政策、稳定干部队伍和提高管理水平的条件,是提高效率和效果的保证。 (职务的设立原则) 第四十一条 管理职务设立的依据是对职能和业务流程的合理分工,并以实现组织目标所必须从事的 一项经常性工作为基础。职务的范围应设计得足够大,以强化责任、减少协调和提高任职的挑战性与成就 感。 设立职务的权限应集中。对设立职务的目的、工作范围、隶属关系、职责和职权,以及任职资格应作 出明确规定。 (管理者的职责) 第四十二条 管理者的基本职责是依据公司的宗旨主动和负责地开展工作,使公司富有前途,工作富 有成效,员工富有成就。管理者履行这三项基本职责的程度,决定了他的权威与合法性被下属接受的程度。 (组织的扩张) 第四十三条 组织的成长和经营的多元化必然要求向外扩张。组织的扩张要抓住机遇,而我们能否抓 住机遇和组织能够扩张到什么程度,取决于公司的干部队伍素质和管理控制能力。当依靠组织的扩张不能 有效地提高组织的效率和效果时,公司将放缓对外扩张的步伐,转而致力于组织管理能力的提高。 二、组织结构 (基本组织结构) 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基本组织结构将是一种二维结构:按战略性事业划分的事业部和按地区划分的地 区公司。事业部在公司规定的经营范围内承担开发、生产、销售和用户服务的职责;地区公司在公司规定 的区域市场内有效利用公司的资源开展经营。事业部和地区公司均为利润中心,承担实际利润责任。 (主体结构) 第四十五条 职能专业化原则是建立管理部门的基本原则。对于以提高效率和加强控制为主要目标的 业务活动领域,一般也应按此原则划分部门。 5 / 14 公司的管理资源、研究资源、中试资源、认证资源、生产管理资源、市场资源、财政资源、人力资源 和信息资源……是公司的公共资源。为了提高公共资源的效率,必须进行审计。按职能专业化原则组织相 应的部门,形成公司组织结构的主体。 (事业部) 第四十六条 对象专业化原则是建立新事业部门的基本原则。 事业部的划分原则可以是以下两种原则之一,即产品领域原则和工艺过程原则。按产品领域原则建立 的事业部是扩张型事业部,按工艺过程原则建立的事业部是服务型事业部。 扩张型事业部是利润中心,实行集中政策,分权经营。应在控制有效的原则下,使之具备开展独立经 营所需的必要职能,既充分授权,又加强监督。 对于具有相对独立的市场,经营已达到一定规模,相对独立运作更有利于扩张和强化最终成果责任的 产品或业务领域,应及时选择更有利于它发展的组织形式。 (地区公司) 第四十七条 地区公司是按地区划分的、全资或由总公司控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地区公司 在规定的区域市场和事业领域内,充分运用公司分派的资源和尽量调动公司的公共资源寻求发展,对利润 承担全部责任。在地区公司负责的区域市场中,总公司及各事业部不与之进行相同事业的竞争。各事业部 如有拓展业务的需要,可采取会同或支持地区公司的方式进行。 (矩阵结构的演进) 第四十八条 当按职能专业化原则划分的部门与按对象专业化原则划分的部门交叉运作时,就在组织 上形成了矩阵结构。 公司组织的矩阵结构,是一个不断适应战略和环境变化,从原有的平衡到不平衡,再到新的平衡的动 态演进过程。不打破原有的平衡,就不能抓住机会,快速发展;不建立新的平衡,就会给公司组织运作造 成长期的不确定性,削弱责任建立的基础。 为了在矩阵结构下维护统一指挥原则和责权对等原则,减少组织上的不确定性和提高组织的效率,我 们必须在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的力度: 1、建立有效的高层管理组织。 2、实行充分授权,加强监督。 3、加强计划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4、完善考核体系。 5、培育团队精神。 (求助网络) 第四十九条 我们要在公司的纵向等级结构中适当地引入横向和逆向的网络动作方式,以激活整个组 织,最大限度地利用和共享资源。我们既要确保正向直线职能系统制定和实施决策的政令畅通,又要对逆 向和横向的求助系统作出及时灵活的响应,使最贴近顾客,最先觉察到变化和机会的高度负责的基层主管 和员工,能够及时得到组织的支援,为组织目标作出与众不同的贡献。 (组织的层次) 第五十条 我们的基本方针是减少组织的层次,以提高组织的灵活性。减少组织层次一方面要减少部 门的层次,另一方面要减少职位的层次。 三、高层管理组织 (高层管理组织) 第五十一条 高层管理组织的基本结构为三部分:公司执行委员会、高层管理委员会与公司职能部门。 公司的高层管理委员会有:战略规划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财经管理委员会。 (高层管理职责) 第五十二条 公司执行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未来的使命、战略与目标,对公司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确 保公司可持续成长。 高层管理委员会是由资深人员组成的咨询机构。负责拟制战略规划和基本政策,审议预算和重大投资 项目,以及审核规划、基本政策和预算的执行结果。审议结果由总裁办公会议批准执行。 6 / 14 公司职能部门代表公司总裁对公司公共资源进行管理,对各事业部、子公司、业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 控。公司职能部门应归口设立,以尽量避免多头领导现象。 高层管理任务应以项目形式予以落实。高层管理项目完成后,形成具体工作和制度,并入某职能部门 的职责。 (决策制度) 第五十三条 我们遵循民主决策,权威管理的原则。 高层重大决策需经高层管理委员会充分讨论。决策的依据是公司的宗旨、目标和基本政策;决策的原 则是,从贤不从众。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要造成一种环境,让不同意见存在和发表。一经形成决 议,就要实行权威管理。 高层委员会集体决策以及部门首长负责制下的办公会议制度,是实行高层民主决策的重要措施。我们 的方针是,放开高层民主,使智慧充分发挥;强化基层执行,使责任落在实处。 各部门首长隶属于各个专业委员会,这些委员会议事而不管事,对形成的决议有监督权,以防止一长 制中的片面性。各部门首长的日常管理决策,应遵循部门首长办公会确定的原则,对决策后果承担个人责 任。各级首长办公会的讨论结果,以会议纪要的方式向上级呈报。报告上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成员 签名,报告中要特别注明讨论过程中的不同意见。 公司总裁有最后的决策权,在行使这项权力时,要充分听取意见。 (高层管理者行为准则) 第五十四条 高层管理者应当做到: 1、保持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忧患意识。对公司的未来和重大经营决策承担个人风险。 2、坚持公司利益高于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 3、倾听不同意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 4、加强政治品格的训练与道德品质的修养,廉洁自律。 5、不断学习。 第四章 基本人力资源政策 一、人力资源管理准则 (基本目的) 第五十五条 华为的可持续成长,从根本上靠的是组织建设和文化建设。因此,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 目的,是建立一支宏大的高素质、高境界和高度团结的队伍,以及创造一种自我激励、自我约束和促进优 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为公司的快速成长和高效运作提供保障。 (基本准则) 第五十六条 华为全体员工无论职位高低,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公正、 公平和公开。 (公正) 第五十七条 共同的价值观是我们对员工作出公平评价的准则;对每个员工提出明确的挑战性目标与 任务,是我们对员工的绩效改进作出公正评价的依据;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中表现出的能力和潜力,是比 学历更重要的评价能力的公正标准。 (公平) 第五十八条 华为奉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我们鼓励每个员工在真诚合作与责任承诺基础上, 展开竞争;并为员工的发展,提供公平的机会与条件。每个员工应依靠自身的努力与才干,争取公司提供 的机会;依靠工作和自学提高自身的素质与能力;依靠创造性地完成和改进本职工作满足自己的成就愿望。 我们从根本上否定评价与价值分配上的短视、攀比与平均主义。 (公开) 第五十九条 我们认为遵循公开原则是保障人力资源管理的公正和公平的必要条件。公司重要政策与 制度的制定,均要充分征求意见与协商。抑侥幸,明褒贬,提高制度执行上的透明度。我们从根本上否定 无政府、无组织、无纪律的个人主义行为。 (人力资源管理体制) 7 / 14 第六十条 我们不搞终身雇佣制,但这不等于不能终身在华为工作。我们主张自由雇佣制,但不脱离 中国的实际。 (内部劳动力市场) 第六十一条 我们通过建立内部劳动力市场,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引入竞争和选择机制。通过内部劳动 力市场和外部劳动力市场的置换,促进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激活沉淀层。并 使人适合于职务,使职务适合于人。 (人力资源管理责任者) 第六十二条 人力资源管理不只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而且是全体管理者的职责。各部门管理 者有责任记录、指导、支持、激励与合理评价下属人员的工作,负有帮助下属人员成长的责任。下属人员 才干的发挥与对优秀人才的举荐,是决定管理者的升迁与人事待遇的重要因素。 二、员工的义务和权利 (员工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 我们鼓励员工对公司目标与本职工作的主人翁意识与行为。 每个员工主要通过干好本职工作为公司目标做贡献。员工应努力扩大职务视野,深入领会公司目标对 自己的要求,养成为他人作贡献的思维方式,提高协作水平与技巧。另一方面,员工应遵守职责间的制约 关系,避免越俎代庖,有节制地暴露因职责不清所掩盖的管理漏洞与问题。 员工有义务实事求是地越级报告被掩盖的管理中的弊端与错误。允许员工在紧急情况下便宜行事,为 公司把握机会,躲避风险,以及减轻灾情作贡献。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越级报告者或便宜行事者,必须 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承担责任。 员工必须保守公司的秘密。 (员工的权利) 第六十四条 每个员工都拥有以下基本权利,即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 员工在确保工作或业务顺利开展的前提下,有权利向上司提出咨询,上司有责任作出合理的解释与说 明。 员工对改善经营与管理工作具有合理化建议权。 员工有权对认为不公正的处理,向直接上司的上司提出申诉。申诉必须实事求是,以书面形式提出, 不得影响本职工作或干扰组织的正常运作。各级主管对下属员工的申诉,都必须尽早予以明确的答复。 员工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但不能因此影响工作。上司不得因下属保留自己的不同意见而对其歧视。 三、考核与评价 (基本假设) 第六十五条 华为员工考评体系的建立依据下述假设: 1、华为绝大多数员工是愿意负责和愿意合作的,是高度自尊和有强烈成就欲望的。 2、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优点突出的人往往缺点也很明显。 3、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应当体现在工作绩效的改进上。 4、失败铺就成功,但重犯同样的错误是不应该的。 5、员工未能达到考评标准要求,也有管理者的责任。员工的成绩就是管理者的成绩。 (考评方式) 第六十六条 建立客观公正的价值评价体系是华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长期任务。 员工和干部的考评,是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对每个员工和干部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与工作能力的 一种例行性的考核与评价。工作绩效的考评侧重在绩效的改进上,宜细不宜粗;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的考 评侧重在长期表现上,宜粗不宜细。考评结果要建立记录,考评要素随公司不同时期的成长要求应有所侧 重。 在各层上下级主管之间要建立定期述职制度。各级主管与下属之间都必须实现良好的,沟通,以加强 相互的理解和信任。沟通将列入对各级主管的考评。 员工和干部的考评实行纵横交互的全方位考评。同时,被考评者有申诉的权利。 8 / 14 四、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规范 (招聘与录用) 第六十七条 华为依靠自己的宗旨和文化,成就与机会,以及政策和待遇,吸引和招揽天下一流人才。 我们在招聘和录用中,注重人的素质、潜能、品格、学历和经验。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在人才使用、培 养与发展上,提供客观且对等的承诺。 我闪将根据公司在不同时期的战略和目标,确定合理的人才结构。 (解聘与辞退) 第六十八条 我们利用内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与淘汰机制,建立例行的员工解聘和辞退程序。对违反 公司纪律和因牟取私利而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害的员工,根据有关制度强行辞退。 (报酬与待遇) 第六十九条 我们在报酬与待遇上,坚定不移向优秀员工倾斜。 工资分配实行基于能力主义的职能工资制;奖金的分配与部门和个人的绩效改进挂钩;安全退休金等 福利的分配,依据工作态度的考评结果;医疗保险按贡献大小,对高级管理和资深专业人员与一般员工实 行差别待遇,高级管理和资深专业人员除享受医疗保险外,还享受医疗保健等健康待遇。 我们不会牺牲公司的长期利益去满足员工短期利益分配的最大化,但是公司保证在经济景气时期与事 业发展良好阶段,员工的人均年收入高于区域行业相应的最高水平。 (自动降薪) 第七十条 公司在经济不景气时期,以及事业成长暂时受挫阶段,或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启用自动降 薪制度,避免过度裁员与人才流失,确保公司渡过难关。 (晋升与降格) 第七十一条 每个员工通过努力工作,以及在工作中增长的才干,都可能获得职务或任职资格的晋升。 与此相对应,保留职务上的公平竞争机制,坚决推行能上能下的干部制度。公司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依据 客观公正的考评结果,让最有责任心的明白人担负重要的责任。我们不拘泥于资历与级别,按公司组织目 标与事业机会的要求,依据制度性甄别程序,对有突出才干和突出贡献者实施破格晋升。但是,我们提倡 循序渐进。 (职务轮换与专长培养) 第七十二条 我们对中高级主管实行职务轮换政策。没有周边工作经验的人,不能担任部门主管。没 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不能担任科以上干部。我们对基层主管、专业人员和操作人员实行岗位相对固定的 政策,提倡爱一行,干一行;干一行,专一行。爱一行的基础是要通得过录用考试,已上岗的员工继续爱 一行的条件是要经受岗位考核的筛选。 (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 第七十三条 我们将持续的人力资源开发作为实现人力资源增值目标的重要条件。实行在职培训与脱 产培训相结合,自我开发与教育开发相结合的开发形式。 为了评价人力资源开发的效果,要建立人力资源开发投入产出评价体系。 第五章 基本控制政策 一、管理控制方针 (方针) 第七十四条 通过建立健全管理控制系统和必要的制度,确保公司战略、政策和文化的统一性。在此 基础上对各级主管充分授权,造成一种既有目标牵引和利益驱动,又有程序可依和制度保证的活跃、高效 和稳定的局面。 (目标) 第七十五条 公司管理控制系统进一步完善的中短期目标是:建立健全预算控制体系、成本控制体系、 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业务流程体系、审计监控体系、文档体系以及项目管理系统,对关系公司生存与发 展的重要领域,实行有效的控制,建立起大公司的规范运作模式。 (原则) 第七十六条 公司的管理控制遵循下述原则: 9 / 14 分层原则。管理控制必须分层实施,越级和越权控制将破坏管理控制赖以建立的责任基础。 例外原则。凡具有重复性质的例常工作,都应制订出规则和程序,授权下级处理。上级主要控制例外 事件。 分类控制原则。针对部门和任务的性质,实行分类控制。对高中层经营管理部门实行目标责任制的考 绩控制;对基层作业部门实行计量责任制的定额控制;对职能和行政管理部门实行任务责任制的考事控制。 成果导向原则。管理控制系统对部门绩效的考核,应促使部门主管能够按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的要求 进行决策。 公司坚决主张强化管理控制。同时也认识到,偏离预算(或标准)的行动未必一定是错误的;单纯奖 励节约开支的办法不一定是一种好办法。公司鼓励员工和部门主管在管理控制系统不完善的地方,在环境 和条件发生了变化的时候,按公司宗旨和目标的要求,主动采取积极负责的行动。 经过周密策划,共同研究,在实施过程中受到挫折,应得到鼓励,发生的失败不应受到指责。 (持续改进) 第七十七条 部门和员工绩效考核的重点是绩效改进。 公司的战略目标和顾客满意度是建立绩效改进考核指标体系的两个基本出发点。在对战略目标层层分 解的基础上确定公司各部门的目标,在对顾客满意度节节展开的基础上,确定流程各环节和岗位的目标。 绩效改进考核指标体系应起到牵引作用,使每个部门和每个员工的改进努力朝向共同的方向。 绩效改进考核指标必须是可度量的和重点突出的。指标水平应当是递进的和具有挑战性的。只要我们 持续地改进,就会无穷地逼近高质量、低成本和高效率的理想目标。 二、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形成) 第七十八条 优越的性能和可靠的质量是产品竞争力的关键。我们认为质量形成于产品寿命周期的全 过程,包括研究设计、中试、制造、分销、服务和使用的全过程。因此,必须使产品寿命周期全过程中影 响产品质量的各种因素,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必须实行全流程的、全员参加的全面质量管理,使公司有能 力持续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顾客满意的产品。 我们的质量方针是: 1、树立品质超群的企业形象,全心全意地为顾客服务。 2、在产品设计中构建质量。 3、依合同规格生产。 4、使用合格供应商。 5、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6、质量系统符合 ISO-9001 的要求。 (质量目标) 第七十九条 我们的质量目标是: 1、技术上保持与世界潮流同步。 2、创造性地设计、生产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产品。 3、产品运行实现平均 2000 天无故障。 4、从最细微的地方做起,充分保证顾客各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 5、准确无误的交货;完善的售后服务;细致的用户培训;真诚热情的订货与退货。 我们通过推行 ISO-9001,并定期通过国际认证复审,建立健全全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 系,使我们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与国际接轨。 三、全面预算控制 (性质与任务) 第八十条 全面预算是公司年度全部经营活动的依据,是我们驾驭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减少决策的 盲目性和随意性,提高公司整体绩效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全面预算的主要任务是: 1、统筹协调各部门的目标和活动。 10 / 14 2、预计年度经营计划的财务效果和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3、优化资源配置。 4、确定各责任中心的经营责任。 5、为控制各部门的费用支出和评价各部门的绩效提供依据。 公司设立多级预算控制体系。各责任中心的一切收支都应纳入预算。 (管理职责) 第八十一条 公司级预算和决算由财经管理委员会审议,由公司总裁批准。公司级预算由财务部负责 编制并监督实施和考核实施效果。各级预算的编制和修改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收入中心和利润中心预 算的编制,应按照有利于潜力和效益增长的原则合理确定各项支出水平;成本或费用中心的预算编制,应 当贯彻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方针。 公司以及事业部和子公司的财务部门,应定期向财经管理委员会提交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根据 预算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实现偏离程度,考核财务部预算编制和预算控制效果。 四、成本控制 (控制重点) 第八十二条 成本是市场竞争的关键制胜因素。成本控制应当从产品价值链的角度,权衡投入产出的 综合效益,合理地确定控制策略。 应重点控制的主要成本驱动因素包括: 1、设计成本。 2、采购成本和外协成本。 3、质量成本,特别是因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问题引起的维护成本。 4、库存成本,特别是由于版本升级而造成的呆料和死料。 5、期间费用中的浪费。 (控制机制) 第八十三条 控制成本的前提是正确地核算产品和项目的成本与费用。应当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特点, 合理地分摊费用。 公司对产品成本实行目标成本控制,在产品的立项和设计中实行成本否决。目标成本的确定依据是产 品的竞争性市场价格。 必须把降低成本的绩效改进指标纳入各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与部门主管和员工的切身利益挂钩,建 立自觉降低成本的机制。 五、业务流程重整 (指导思想) 第八十四条 推行业务流程重整的目的是,更敏捷地响应顾客需求,扩大例行管理,减少例外管理, 提高效率,堵塞漏洞。 业务流程重整的基本思路是,将推行 ISO-9001 标准与业务流程重整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相结合,为 公司所有经营领域的关键业务确立有效且简捷的程序和作业标准;围绕基本业务流程,理顺各种辅助业务 流程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对公司各部门和各种职位的职责准确定位,不断缩小审批数量,不断优化和缩 短流程,系统地改进公司的各项管理,并使管理体系具有可移植性。 (流程管理) 第八十五条 流程管理是按业务流程标准,在纵向直线和职能管理系统授权下的一种横向的例行管理, 是以目标和顾客为导向的责任人推动式管理。处于业务流程中各个岗位上的责任人,无论职位高低,行使 流程规定的职权,承担流程规定的责任,遵守流程的制约规则,以下道工序为用户,确保流程运作的优质 高效。 建立和健全面向流程的统计和考核指标体系,是落实最终成果责任和强化流程管理的关键。顾客满意 度是建立业务流程各环节考核指标体系的核心。 提高流程管理的程序化、自动化和信息集成化水平,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事业拓展的要求,对原 有业务流程体系进行简化和完善,是我们的长期任务。 11 / 14 (管理信息系统) 第八十六条 管理信息系统是公司经营运作和管理控制的支持平台和工具,旨在提高流程运作和职能 控制的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并有效支持管理决策。 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坚持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和产品,以及坚持最小化自主系统开发的原则。 六、项目管理 (必然性) 第八十七条 公司的高速增长目标和高技术企业性质,决定了必须在新技术、新产品、新市场和新领 域等方面不断提出新的项目。而这些关系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具有一次性跨部门特征的项目,靠已有的职 能管理系统按例行的方式管理是难以完成的,必须实行跨部门的团队运作和项目管理。因此,项目管理应 与职能管理共同构成公司的基本管理方式。 (管理重点) 第八十八条 项目管理是对项目生命周期全过程的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项目管理应当参照国际先 进的管理模式,建立一整套规范的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管理进一步改进的重点是,完善项目的立项审批和 项目变更审批、预算控制、进度控制和文档建设。 对项目管理,实行日落法控制。控制项目数量以实现资源有效利用和提高组织整体运作系统。项目完 成验收后,按既定程序转入例行组织管理系统。 七、审计制度 (职能) 第八十九条 公司内部审计是对公司各部门、事业部和子公司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 各种内部控制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核实和评价的一种监控活动。 公司审计部门除了履行财务审计、项目审计、合同审计、离任审计……基本内部审计职能外,还要对 计划、关键业务流程及主要管理制度等关系公司目标的重要工作进行审计,把内部审计与业务管理的进步 结合起来。 (体系) 第九十条 公司实行以流程为核心的管理审计制度。在流程中设立若干监控与审计点,明确各级管理 干部的监控责任,实现自动审计。 我们坚持推行和不断完善计划、统计、审计既相互独立运作,又整体闭合循环的优化再生系统。这种 三角循环,贯穿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件事。在这种众多的小循环基础上组成中循环,由足够多 的中循环组成大循环。公司只有管理流程闭合,才能形成管理的反馈制约机制,不断地自我优化与净化。 通过全公司审计人员的流动,促进审计方法的传播与审计水平的提高。形成更加开放、透明的审计系 统,为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提供服务和保障。 (权限) 第九十一条 公司审计机构的基本权限包括: 1、直接对总裁负责并报告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2、具有履行审计职能的一切必要权限。 八、事业部的控制 (方针) 第九十二条 事业部管理方针是: 1、有利于潜力的增长。 2、有利于效益的增长。 3、有利于公司组织与文化的统一性。 (绩效考核) 第九十三条 事业部是利润中心,在公司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承担扩张责任、利润责任和资 产责任。 12 / 14 对事业部的考核指标主要为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增长率、市场份额和管理利润。考核销售指标的目的 是鼓励事业部扩张;考核管理利润的目的是兼顾扩张、效益和资产责任。公司将按照对各事业部的不同发 展要求,通过调节与事业部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增长率和管理利润各部分挂钩的利益分配系数,影响事业 部的经营行为。 事业部的全部利润由公司根据战略和目标统一分配。 (自主权) 第九十四条 我们的方针是,只要符合事业部控制的“三个有利于”原则,就对之实行充分的授权。 事业部总经理的自主权主要包括:预算内的支出决定权和所属经营资源支配权,以及在公司统一政策 指导下的经营决策权、人事决定权和利益分配权。 (控制与审计) 第九十五条 公司对事业部的控制与审计主要包括: 1、事业部的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审计总监由公司任免。 2、依据经过批准的带来部预算对事业部的收支进行总量控制。 3、公司统一融资,事业部对资金实行有偿占用。 4、对现金实行集中管理,事业部对自身的现金流量平衡负责。 5、事业部定期向公司财经管理委员会提交财务绩效报告。 6、公司审计部对事业部履行审计职能。 (服务型事业部) 第九十六条 服务型事业部的职能是以低利方式提供内部服务,以促进整体扩张实力。内部运作实行 模拟市场机制。 (联利计酬) 第九十七条 事业部实行按虚拟利润联利计酬的报酬制度。在事业部的报酬政策上,公司遵循风险和 效益与报酬对等的原则。 九、危机管理 (危机意识) 第九十八条 高技术的刷新周期越来越短,所有高科技企业的前进路程充满了危机。华为公司由于成 功,公司组织内部蕴含的危机也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刻。我们应该看到,公司处于危机点时既面临危机又 面临机遇。危机管理的目标就是变危险为机遇,使企业越过陷阱进入新的成长阶段。 (预警与减灾) 第九十九条 公司应建立预警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以敏感地预测和感知由竞争对手、客户、供应商 及政策法规等造成的外部环境的细微但重大的变化;处理公司高层领导不测事件和产品原因造成的影响公 司形象的重大突发事件。 第六章 接班人与基本法修改 (继承与发展) 第一百条 华为经年积累的管理方法和经验是公司的宝贵财富,必须继承和发展,这是各级主管的责 任。只有继承,才能发展;只有量变的积累,才会产生质变。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是我们的事业兴旺发 达的基础。 (对接班人的要求) 第一百零一条 进贤与尽力是领袖与模范的区别。只有进贤和不断培养接班人的人,才能成为领袖, 成为公司各级职务的接班人。 高、中级干部任职资格的最重要一条,是能否举荐和培养出合格的接班人。不能培养接班人的领导, 在下一轮任期时应该主动引退。仅仅使自己优秀是不够的,还必须使自己的接班人更优秀。 我们要制度化地防止第三代、第四代及以后的公司接班人腐化、自私和得过且过。当我们的高层领导 人中有人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时,就说明我们公司的干部选拔制度和管理出现了严重问题,如果只是就事论 事,而不从制度上寻找根源,那我们距离死亡就已经不远了。 (接班人的产生) 13 / 14 第一百零二条 华为公司的接班人是在集体奋斗中从员工和各级干部中自然产生的领袖。 公司高速成长中的挑战性机会,以及公司的民主决策制度和集体奋斗文化,为领袖人才的脱颖而出创 造了条件;各级委员会和各级部门首长办公会议,既是公司高层民主生活制度的具体形式,也是培养接班 人的温床。要在实践中培养人、选拔人和检验人。要警惕不会做事却会处世的人受到重用。 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向第一、二代创业者学习。学习他们在思想上的艰苦奋斗精神,勇于向未知领域探 索;学习他们的团队精神和坦荡的胸怀,坚持和不断完善我们公正合理的价值评价体系;学习他们强烈的 进取精神和责任意识,勇于以高目标要求和鞭策自己;学习他们实事求是的精神,既具有哲学、社会学和 历史学的眼界,又具有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走向世界,实现我们的使命,是华为一代一代接班人矢志不 渝的任务。 (基本法的修订) 第一百零三条 每十年基本法进行一次修订。修订的过程贯彻从贤不从众的原则。 在管理者、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基层干部中推选出 10%的员工,进行修改的论证,拟出清晰的提案。 然后从这 10%的员工中,再推选 20%的员工,与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一同审议修改部分的提案。并将 最终的提案公布,征求广大员工意见。 最后,由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优秀员工组成三方等额的代表进行最终审批。 《基本法》是公司宏观管理的指导原则,是处理公司发展中重大关系的对立统一的度。其目的之一是 培养领袖。高、中级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基本法》,领会其精神实质,掌握其思想方法。 14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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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 (高级管理人员)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 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 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不与甲方竞业是获取以上回报 的必要条件。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根据 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限制协议。 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 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 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 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2.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 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 报道;不直接或间接的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或客户离开甲方。乙方履行本条义务 甲方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3. 第 1 条所指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 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 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单位。 4. 乙方从甲方离职时,应提前与甲方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如 确认乙方有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参见附件一),乙方离职后竞 业限制义务开始;甲方如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参见 附件二),乙方无需承担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 5. 乙方在离开甲方时未提出确认申请的,其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工 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竞业限制期内该员工可以向甲方提出竞业限制确认申请,甲方确 认乙方有竞业限制必要并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后,乙方可以开始领取竞业限制补偿 金,但在此之前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甲方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时应 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在此之前即使乙方履行了竞业限制 义务也无权领取补偿金。 6. 乙方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工作期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偿。 乙方离开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后如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应给予竞业 限制补偿金。每月的数额为乙方在甲方最后六个月月平均工资(以工资条为准)的 (计 % 元)。 7. 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季度向其支付。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 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季度未能向 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季度的补偿金。 8. 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知甲方。同时乙方 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9. 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自通 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已承担竞业限 制义务的时间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10. 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限制义务。 11. 甲方逾期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12.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 1 条,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 照违约期间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无法确定违约时间长短的, 按照一年计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损失额依照以下三种方式计算,以计算结果最高的为准:获取或开发该产品技术的全部费 用;甲方相关业务因此损失的利润;竞争单位相关业务因此取得的利润。 1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 2 条,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外,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000 元,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收到的所有损失,计算标 准参照第 12 条。 14.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 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5. 甲方《竞业限制管理办法》、 《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 《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是本协 议的附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16. 本协议所称甲方关联公司以乙方离开甲方时 XX 集团名单为准。 17.双方传递文件的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邮编: 乙方: 邮编: 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均应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18.本协议一式两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人: (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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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与案例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规与案例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 年 6 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07 年 6 月 29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 年 6 月 29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01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 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 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 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 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 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 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 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 动者。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 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 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 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 02 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 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 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 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 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 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 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 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 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 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 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03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 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 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 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 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 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 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 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 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 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 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 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 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 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 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 04 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 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 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 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 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 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 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 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 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 05 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 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 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 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06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 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 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 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 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 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 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 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07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 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 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 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 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 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 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 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 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 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 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08   第五十二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 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 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 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 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 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 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 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 诉讼。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 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 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 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 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 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 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 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 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09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 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 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 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 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 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 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 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 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 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 10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 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 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 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 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 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 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 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 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 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1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 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 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 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 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 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 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 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 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 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 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 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 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三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   第九十四条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 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五条 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 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 定执行。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 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 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 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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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力成本分析表(siow)

公司人力成本分析表(siow)

公司人力成本分析表 项目 一、在岗人数(期初 +期末) /2 二、经济效益指标 1、营业收入 2、增加值(纯收入): 3、成本 / 费用总额 三、人力成本总额 1、固定工资总额 ①年薪制 ②岗位制 2、变动工资总额 3、其他形式固定补贴(车贴、通讯补贴) 4、社保费用(公司缴纳部分) 5、其他福利费(节假日、误餐、交通车分 摊等) 6、劳保(体检、劳动事故赔偿等) A B C 集团合计 备注 项目 7、培训费 8、招聘费 9、离职成本(经济补偿、代为通知金等) 四、经济效益指标 1、人事费率(人力成本÷营业收入) 2、人均工资 ①年薪制 ②岗位制 3、人均人力成本(人力成本÷职工数) 4、人力成本含量(人力成本总额÷成本 (费用)总额) 5、劳动分配率(人力成本总额÷增加值 (纯收入) 6、人力成本产出系数(增加值÷人力成本 总额) 7、全员劳动生产效率(增加值÷职工数) A B C 集团合计 备注 项目 五、人力成本预警 1、高限 ①人事费率最高限额 : (备注:固定费用是 指除人力成本以外的其他固定费用) (人力成本×( 1- 变动费用率) ) ÷( 人力成 本+固定费用) ②劳动分配率最高限度 =人力成本占销售收 入的最高限度÷增加值率(增加值率 = 增加 值÷销售收入(营业收入)) 2、适度值比对 ①人事费率最优的适度水平 =人力成本× (1- 变动费用率)÷人力成本 +固定费用 +目 标利润 ②劳动非赔率最优的适度水平 =人力成本占 销售收入的适度水平÷增加值率 最优配置:高人均人工成本,高人工成本投 入产出系数,低人工成本含量 3、行业竞争 ①劳动分配率或人事费用率 竞争对手(本 项填写离差) ②人均人力资源成本 竞争对手(本项填写 离差) A B C 集团合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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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怎么算?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怎么算?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怎么算? 公司可能因为自身原因或者是员工的一些原因,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之后,会涉及到一 些补偿的问题,但是在不同情况下不常回有不同,很多人对这些都不是很了解,而且 有的情况下也不会补偿,要在弄清辞退原因之后才能知道具体知道应该得到什么样的 补偿。下面。小编就带你了解一下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怎么算的问题。 一、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 二、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如果是以下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 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 n+1 个月工资的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 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 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如果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也同意的,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 补偿。 五、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的,按照一年两个月的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 六、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 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 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 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 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很多人不了解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怎么算,使得自己该有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所以在 入职、离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些关乎自己工资、补偿的各种情况,在不同的情况下 才能更好地应对,补偿是要分很多种类的,在试用也可能会得到补偿,但是在很多情 怀况下还是没有补偿金的,一定要注意区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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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招聘、离职成本核算表

员工招聘、离职成本核算表

员工招聘成本测算表 填表说明: 1.以下是关于员工招聘面试的相关问题,请选择符合实际情况的选项 2.本表统计结果为面试成本,不含招聘其他环节相关成本 一、面试流程 招聘 岗位员工1名,经过几轮面试 □1轮面试 □2轮面试 第一轮面试由谁执行(可多选) □招聘专员 □部门经理 □总监 □总经理 第二轮面试由谁执行(可多选) □招聘专员 □部门经理 □总监 □总经理 第三轮面试由谁执行(可多选) □招聘专员 □部门经理 □总监 □总经理 二、参与招聘人员的工资成本(单位:元) 参与招聘的人员 招聘专员 部门经理 总监 总经理 其他人员 人员月工资成本 人员总成本 0 人员小时成本 0 人员分钟成本 0 三、面试时间(单位:分钟,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用时 招聘专员 部门经理 总监 总经理 其他人员 面试环节总用时 电话预约或面试 0 第一轮面试 0 第二轮面试 0 第三轮面试 0 其他程序 0 人员总用时 测算结果: 0 0 0 面试一名员工所需成本(单位:元) 0 0 0 0 □3轮面试 员工离职成本核算 测算说明: 姓名: 项目 1.本表可根据公司情况测算出一名员工的用工成本 2.劳动生产率=产出/劳动力投入 岗位: 离职总成本:0 成本明细 数量 单位 说明 培训人员月工资 元/小时 月工资范围含薪资福利等全部支出 培训花费工时 小时 在培训该员工时所花费的时间 培训 开发成本 其他培训费用 元 由培训组统计的其他费用,如材料、交通、活动等培训相关费用 由培训人员的时间成本+培训其他费用 每月培训成本小计 0 元 直属主管分管的人员数 人 下属总数 直属主管分管人员时间 小时 直属主管基本用于人员管理的时间占总体时间的三分之一 直属主管的月工资 元/小时 月工资范围含薪资福利等全部支出 管理成本 人力资源离职、入职手续办理人员薪资 元/小时 人力资源离职、入职手续办理人员薪资福利全部支出 平均每个手续办理时间 小时 具体流程办理所用时间 每月管理成本小计 0 元 直属主管的管理成本+人力资源相关手续的办理成本 面试一名人员所需成本 元/人 引用“面试时间成本”所得数据 招聘一名员工需面试多少人 人 一般面试 个人才会确定1个 再招聘 成本 招聘甄选、录用的准备成本 元/人 主要包括确定招聘策略、招聘渠道、修订岗位描述、准备招聘广告、选择、测试等 每月其他成本小计 0 元 面试一名人员的时间投入成本+其他材料及渠道成本 再招聘人员底薪(试用工资) 元/月 填补空缺岗位在招人员薪资底薪 再招聘人员社保及福利 元/月 薪资以为的其他人力成本支付 再招聘 再招聘人员各项运营费用成本 元/月 除培训和薪资福利外的其他费用支出 人员试用 再招聘人员适应岗位周期 月 新招聘员工录用至正式上岗所需周期 每月运营成本小计 0 元 再招人员的各项费用支出*正式上岗所需的周期(如销售经理必须经过1个月培训才能上岗) 离职人员原薪资福利合计 元/月 原薪资福利与再招聘员工薪资福利之差,可正可负 再招人员薪资福利合计 元/月 差异成本 再招聘人员绩效优于原离职员工 元/月 上岗后六个月以内的绩效 元/月 岗位空缺后节省的薪资及福利 没有招聘或无需再招聘(原岗位由于离职而省却) 离职人员与再招人员的各项费用之差+再招人员的由于原岗位业绩之差+岗位省却费用 差异成本小计 0 元 离职时对其挽留、协商等商谈时间(平均/人) 离职人员访谈时间 小时 元/小时 部门访谈人员的人力支付成本 离职人员访谈 部门访谈人员薪资 人力成本 人力资源访谈人员薪资 元/小时 人力资源访谈人员薪资支付成本 每月其他成本小计 0 元 针对人员离职主管及人力资源所作的挽留或产生纠纷所作的沟通处理等工作费时成本 离职补偿金 元 员工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辞退、协商解除) 代通金 元 提前一个月通知,一个月工资 相关补偿 其他实际支付费用 元 其他在离职时实际支付的费用 因离职产生的纠纷仲裁等费用 元 如仲裁材料准备费用或相关手续支付费用,按实际支付计算 每月其他成本小计 0 元 各项实际支付费用的总计 该岗位空缺周期 月 该岗位从离职到新员工到位的中间阶段 该岗位空缺造成的损失 元/月 平均劳动生产率*该岗位投入成本-投入成本 岗位空缺 要额外加班的成本 元/月 因岗位空缺,需要其他人员完成的工作,额外支付的劳动时间成本 损失 主管级人员协调完成空缺岗位工作的成本 元 因岗位空缺,主管需要协调其他人员负责该岗位工作所造成的管理时间成本 损失生产率费用小计 0 元 空缺损失*空缺周期+加班成本+主管协调成本 离职前后生产率降低周期 元 因员工有意离职和新人到岗适应阶段生产率降低成本(一般为一个月) 离职前后 生产率降低程度% % 员工生产率降低后可达到的产出水平,一般为70% 生产率降低 (劳动投入-降低程度*劳动投入*劳动生产率)*周期 损失生产率降低成本小计 元 销售方面的损失 元 潜在市场销售额的下降,离职人员至竞争对手方造成的损失 知识产权的流逝成本 元 重要的资料文件、知识和技能等的流失 造成市场 维护和恢复供应商和客户成本 元 有关客户、供应商因员工离职而中断产生的损失或维持和恢复关系成本 的损失 公司历史、文化的流失成本 元 公司在员工心中建立和形成的历史和企业文化因员工流失而受到影响 损失成本小计 0 元 各项损失费用的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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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企业人力资源月报表模板

实用企业人力资源月报表模板

年 月人力资源月报表 人力资源异动分析 部门 上月末 人数 本月新增人员 社会 招聘 中储粮 系统 本月减少人员 其它 主动 离职 被动 离职 月末统计 其它 月末 人数 月离职率统计 被动 离职率 累计离职 人数 较上月增 加人数 较上月 增长率 主动 离职率 25岁以下 25-35岁 35-45岁 45岁以上 平均年龄 综合部 财务部 人力 资源 异动 分析 销售部 市场部 运营部 华东分公司 华北分公司 华南分公司 合计: 在职人员分析 总人数 男 性别分析 在职 人员 分析 受教育 结构分析 大专 女 人 人 % % 本科 年龄结构分析 硕士 人 人 人 % % % 关键人才 类别分析 人 人 人 人 % % % % 经理班子 营销人才 技术人才 专业人才 人 人 人 人 % % % % 备注:营销人才包括市场部、销售部人才;技术人才包括质量管理、物流、生产计划人员;专业人才包括各职能系统专业人才。 招聘情况分析 部门 空缺岗 本月目标 简历投 简历筛 简历通 位总数 岗数 递总数 选数 过率 初试参 加人数 初试通 过人数 初试合 格率 复试参加 复试通过人 复试通过 人数 数 率 到岗 人数 招聘完成 率 综合部 财务部 销售部 招聘 情况 分析 市场部 运营部 华东分公司 华北分公司 华南分公司 总计 薪资分析 上月工资总额 薪资 分析 上月平均 工资 本月工资总额 本月平均工资 新进 人数 工资增加总额 工资总额增长比率 平均工资增长值 本月人均成本 本月订单量 本月人均产出 人工成本分析 人工 成本 分析 上月成本总 上月人 本月成本 额 均成本 总额 新进 人数 成本增加总额 成本总额 增长率 本月其他重点工作: 制表人: 复核: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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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成本计算方法

人力成本计算方法

企业人力成本预算方法 人力成本预算包括的指标:4 v9 N$ v3 p% h$ t' u: B ① 招聘成本+ w% U6 B, c1 A' O; d. ?' q: A 招聘成本主要包括招募人员的直接劳务费用、直接业务费用,如招聘洽谈会议费、差 旅费、代理费、广告费、宣传材料费、办公费、水电费等。还有间接费用,包括行政管理 费、临时场地及设备使用费等。其计算公式如下: 招募成本=直接劳务费+直接业务费+间接管理费+预付费用- s" B W' @# I4 n5 ② 选拔成本 选拔成本包括各个环节如初试、面试、心理测试、评论、体检等过程发生的一切与决 定录用或不录用有关的费用。其计算公式如下: 选拔面谈的时间费用 =(每人面谈前的准备时间+每人面谈所需时间)×选拔者工资率×候选人数汇总申请资料 费用 =(印发每份申请表资料费+每人资料汇总费)×候选人数考试费用 =(平均每人的材料费+平均每人的评分成本)×参加考试人数×考试次数测试评审费用 =测试所需时间×(人事部门人员的工资率+各部门代表的工资率)×次数(本企业)体检 费 =[(检查所需时间×检查者工资率)+检查所需器材、药剂费] ×检查人数 ③ 录用成本 录用成本包括录取手续费、调动补偿费、搬迁费和旅途补助费等由录用引起的有关费 用。这些费用一般都是直接费用。其计算公式如下: 录用成本=录用手续费+调动补偿费+搬迁费+旅途补助费 ④ 安置成本 安置成本是企业将被录取的员工安排在确定工作岗位上的各种行政管理费用;录用部 门为安置人员损失的时间费用;录用部门安排人员的劳务费、咨询费等。 安置成本=各种安置行政管理费用+必要装备费+安置人员时间损失成本# J7 v$ P# U; (2)培训和学习成本 8 O2 l" Y/ F7 `, Q ① 上岗前教育成本( ]$ J Y2 o' J0 I/ H7 N 6 l: Y$ ]" J# r0 F- A! H* j 上岗前教育成本包括教育与受教育者的工资、教育与受教育者离岗的人工损失费用、 教育管理费、资料费用和教育设备折旧费用等。计算公式如下: 上岗前教育成本=(负责指导工作者平均工资率×培训引起的生产率降低率+新职工的工资 率×职工人数)×受训天数+教育管理费+资料费用+教育设备折旧费用 1 M5 i/ I; O3 W t ② 岗位培训成本 岗位培训成本是企业为使员工达到岗位要求而对其进行培训所发生的费用, 括上岗培训成本和岗位再培训成本。上岗培训主要通过以老带新的形式完成。其计算公式 如下: 岗位培训直接成本 =∑指导小组时工资×指导小时 I×每月指导次数 I+∑(被指导者小时工资 K×指导小时 K× 月被指导次数 K) 岗位培训间接成本 =培训人员离岗损失费用+被培训人员不熟练造成损失+培训材料费+各种管理费 岗位再培训成本计算与岗位培训成本计算类似,只是再培训成本比岗位培训成本损失 费用要小些,时间可能短一些。其计算公式为: 岗位再培训间接成本=培训再培训人工费用+材料费用+管理费用+各种培训造成的损 失费 (3)离职成本 ① 离职补偿成本 离职补偿成本是指企业辞退员工,或是员工自动辞职时,企业所应补偿给员工的费 用,包括至离职时间为止应付员工的工资、一次性付给员工的离职金、必要的离职人员安 置费等支出。 ② 离职管理费用 离职管理费用是企业管理人员因处理离职人员有关事项而发生的管理费用。* ~" 面谈时间成本费=(与每人面谈前的准备时间+与每人面谈所需时间)×面谈者工资率×企 业离职人数 7 离职员工的时间费用=每人面谈所需时间×离职员工的加权平均工资率×企业离职人数( 与离职有关的管理活动费用=各部门对每位离职者的管理活动所需时间的平均工资率×有 关部门职工的平均工资率×离职人数离职前效率损失=正常情况平均业绩-离职前期间内平 均业绩. f3 i! V, c8 ~0 z5 C 8 I2 @# F6 x, j0 a. @. l) B ③ 空职成本 空职成本是指员工离职后职位空缺的损失费用,由于某职位空缺可能会使某项工作或 任务的完成受到不利的影响,从而会造成企业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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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成本预算表(全面)

人力资源成本预算表(全面)

深圳市长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 ****管理处 人力资源配置计划 职员 分类 职位名称 月度计划(人) 6月 7月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管理处经理 …… 管理、 专业类 小计 勤务助理 秩序维护员 技工 操作类 保洁员 园艺工 …… 小计 技工 保洁员 分包 职员 …… 小计 管理处职员合计 所有职员合计 备注 人力资源明细表 序 号 1 2 3 姓名 职位名称 职位类别 费用支出 类别 职级 姿三四郎 经理 管理/专业类 管理费 7 月度计划(人) 备注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合计 0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月基本薪酬 姓名 职位 名称 职位 类别 费用支出 类别 年薪 总额 比例 姿三四郎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经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管理/专业类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管理费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80000.00 70%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总计 其中: 管理/专业类 操作类 其中: 管理费支出 中央空调费支出 集中供暖费支出 委托停车费支出 4666.67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4666.67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4666.67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4666.67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4666.67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4666.67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4666.67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4666.67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4666.67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月绩效薪酬 10月 11月 12月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666.67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4666.67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4666.67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比例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56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6000.00 56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5% 1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N/A N/A N/A N/A N/A N/A N/A 1000.00 1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0 1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0 1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0 1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0 1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0 1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0 1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0 1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9月 10月 11月 1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0 1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0 1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0 1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职员薪酬明细表 年绩效薪酬 12月 1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00.00 1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12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000.00 12000 0 0 0 0 0 比例 15% N/A N/A N/A N/A N/A N/A N/A 金额 双加天数 12000.00 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000.00 120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 0 0 0 0 0 0 1月 节加天数 1 1 1 0 0 0 0 0 金额 双加天数 781.61 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81.61 781.61 0.00 0.00 0.00 0.00 0.00 0 0 0 0 0 0 0 2月 节加天数 0 0 0 0 0 0 0 0 金额 双加天数 0.00 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 0 0 0 0 0 0 3月 节加天数 0 0 0 0 0 0 0 0 金额 双加天数 0.00 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 0 0 0 0 0 0 4月 节加天数 0 0 0 0 0 0 0 0 金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双加天数 0 5月 节加天数 1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金额 双加天数 781.61 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81.61 781.61 0.00 0.00 0.00 0.00 0.00 0 0 0 0 0 0 0 6月 节加天数 0 0 0 0 0 0 0 0 金额 双加天数 0.00 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 0 0 0 0 0 0 加班费 7月 节加天数 0 0 0 0 0 0 0 0 金额 双加天数 0.00 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 0 0 0 0 0 0 8月 节加天数 0 0 0 0 0 0 0 0 金额 双加天数 0.00 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 0 0 0 0 0 0 9月 节加天数 0 0 0 0 0 0 0 0 金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双加天数 0 10月 节加天数 1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金额 双加天数 781.61 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81.61 781.61 0.00 0.00 0.00 0.00 0.00 0 0 0 0 0 0 0 11月 节加天数 0 0 0 0 0 0 0 0 金额 双加天数 0.00 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 0 0 0 0 0 0 12月 节加天数 0 0 0 0 0 0 0 0 金额 双加天数 0.00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 0 0 0 0 0 0 合计 节加天数 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 3 0 0 0 0 0 金额 2344.8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344.83 2344.83 0.00 0.00 0.00 0.00 0.00 1月 6448.2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448.28 6448.28 0.00 0.00 0.00 0.00 0.00 2月 5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666.67 5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3月 5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666.67 5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4月 5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666.67 5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5月 6448.2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448.28 6448.28 0.00 0.00 0.00 0.00 0.00 6月 5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666.67 5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7月 5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666.67 5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8月 5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666.67 5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9月 5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666.67 5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10月 11月 6448.2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448.28 6448.28 0.00 0.00 0.00 0.00 0.00 5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666.67 5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12月 17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7666.67 17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全年 82344.8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2344.83 82344.83 0.00 0.00 0.00 0.00 0.00 备注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姓名 职位 名称 职位 类别 费用支出 类别 姿三四郎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经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管理/专业类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管理费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总计 其中: 管理/专业类 操作类 其中: 管理费支出 中央空调费支出 集中供暖费支出 委托停车费支出 养老保险 投保 基数 投保 比例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N/A N/A N/A N/A N/A N/A N/A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1% 51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1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1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1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1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1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1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1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1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N/A N/A N/A N/A N/A N/A N/A 513.33 513.33 0.00 0.00 0.00 0.00 0.00 513.33 513.33 0.00 0.00 0.00 0.00 0.00 513.33 513.33 0.00 0.00 0.00 0.00 0.00 513.33 513.33 0.00 0.00 0.00 0.00 0.00 513.33 513.33 0.00 0.00 0.00 0.00 0.00 513.33 513.33 0.00 0.00 0.00 0.00 0.00 513.33 513.33 0.00 0.00 0.00 0.00 0.00 513.33 513.33 0.00 0.00 0.00 0.00 0.00 513.33 513.33 0.00 0.00 0.00 0.00 0.00 医疗保险 10月 11月 12月 51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1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1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13.33 513.33 0.00 0.00 0.00 0.00 0.00 513.33 513.33 0.00 0.00 0.00 0.00 0.00 513.33 513.33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投保 基数 6160.00 4666.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160.00 N/A 6160.00 N/A 0.00 N/A 0.00 N/A 0.00 N/A 0.00 N/A 0.00 N/A 投保 比例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7% 30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0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0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0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0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0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0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0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0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N/A N/A N/A N/A N/A N/A N/A 303.33 303.33 0.00 0.00 0.00 0.00 0.00 303.33 303.33 0.00 0.00 0.00 0.00 0.00 303.33 303.33 0.00 0.00 0.00 0.00 0.00 303.33 303.33 0.00 0.00 0.00 0.00 0.00 303.33 303.33 0.00 0.00 0.00 0.00 0.00 303.33 303.33 0.00 0.00 0.00 0.00 0.00 303.33 303.33 0.00 0.00 0.00 0.00 0.00 303.33 303.33 0.00 0.00 0.00 0.00 0.00 303.33 303.33 0.00 0.00 0.00 0.00 0.00 失业保险 10月 11月 12月 30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0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0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03.33 303.33 0.00 0.00 0.00 0.00 0.00 303.33 303.33 0.00 0.00 0.00 0.00 0.00 303.33 303.33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投保 基数 投保 比例 3640.00 3233.00 0.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640.00 N/A N/A 3640.00 N/A N/A 0.00 N/A N/A 0.00 N/A N/A 0.00 N/A N/A 0.00 N/A N/A 0.00 N/A N/A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2.9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9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9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9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9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9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9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9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9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93 12.93 0.00 0.00 0.00 0.00 0.00 12.93 12.93 0.00 0.00 0.00 0.00 0.00 12.93 12.93 0.00 0.00 0.00 0.00 0.00 12.93 12.93 0.00 0.00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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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3.33 23.33 0.00 0.00 0.00 0.00 0.00 23.33 23.33 0.00 0.00 0.00 0.00 0.00 23.33 23.33 0.00 0.00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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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8月 9月 2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3.3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3.33 23.33 0.00 0.00 0.00 0.00 0.00 23.33 23.33 0.00 0.00 0.00 0.00 0.00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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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6.27 0.00 0.00 0.00 0.00 0.00 876.2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76.27 876.27 0.00 0.00 0.00 0.00 0.00 876.2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76.27 876.27 0.00 0.00 0.00 0.00 0.00 876.2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76.27 876.27 0.00 0.00 0.00 0.00 0.00 876.2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76.27 876.27 0.00 0.00 0.00 0.00 0.00 876.2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76.27 876.27 0.00 0.00 0.00 0.00 0.00 876.2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76.27 876.27 0.00 0.00 0.00 0.00 0.00 876.2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76.27 876.27 0.00 0.00 0.00 0.00 0.00 10月 876.2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76.27 876.27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11月 876.2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76.27 876.27 0.00 0.00 0.00 0.00 0.00 12月 876.2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76.27 876.27 0.00 0.00 0.00 0.00 0.00 全年 10515.1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515.18 10515.18 0.00 0.00 0.00 0.00 0.00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姓名 职位 名称 职位 类别 费用支出 类别 姿三四郎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经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管理/专业类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管理费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总计 其中: 管理/专业类 操作类 其中: 管理费支出 中央空调费支出 集中供暖费支出 委托停车费支出 企业年金 1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9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伙食补贴 11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9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职员非法定福利明细表(常规项 过节费 12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9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明细表(常规项) 班长津贴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9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福利 1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9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2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9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全年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序 号 姓名 职位 名称 职位 类别 费用支出 类别 1 2 3 4 5 6 7 8 9 10 总计 其中: 管理/专业类 操作类 其中: 管理费支出 中央空调费支出 集中供暖费支出 委托停车费支出 驻外职员津贴 1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9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职员非法定福利明细表( 驻外住房补贴 11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9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定福利明细表(外派人员) 驻外探亲交通费 12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9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9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2月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深圳市长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 ****管理处 职员人力资源成本预算 一、管理处人力资源概况 序 号 支出 类别 薪酬科目 1 2 3 4 管理处职员合计 其中: 管理、专业类职员 操作类职员 其中: 物业费支出类职员 5 6 7 1月 0 2月 0 3月 0 4月 0 5月 0 1 0 1 0 1 0 1 0 1 0 月度计划(元) 6月 7月 0 0 1 0 1 0 8月 0 9月 0 10月 0 11月 0 12月 0 1 0 1 0 1 0 1 0 1 0 8月 4,666.67 1,000.00 - 9月 4,666.67 1,000.00 - 10月 4,666.67 1,000.00 781.61 11月 12月 4,666.67 4,666.67 1,000.00 1,000.00 - 12,000.00 5,666.67 17,666.67 513.33 513.33 303.33 303.33 12.93 12.93 23.33 23.33 23.33 23.33 备注 中央空调费支出类职员 集中供暖费支出类职员 委托经营停车费支出类职员 二、人力资源成本预算 序 号 支出 类别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薪酬科目 职员 薪酬 法定 福利 一 、 物 业 服 务 人 力 成 本 月基本薪酬 月绩效薪酬 年绩效薪酬 月加班费 小计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小计 企业年金 伙食补贴 过节费 非法定 福利 1月 4,666.67 1,000.00 781.61 2月 4,666.67 1,000.00 - 3月 4,666.67 1,000.00 - 4月 4,666.67 1,000.00 - 5月 4,666.67 1,000.00 781.61 月度计划(元) 6月 7月 4,666.67 4,666.67 1,000.00 1,000.00 - 6,448.28 513.33 303.33 12.93 23.33 23.33 5,666.67 513.33 303.33 12.93 23.33 23.33 5,666.67 513.33 303.33 12.93 23.33 23.33 5,666.67 513.33 303.33 12.93 23.33 23.33 6,448.28 513.33 303.33 12.93 23.33 23.33 5,666.67 513.33 303.33 12.93 23.33 23.33 5,666.67 513.33 303.33 12.93 23.33 23.33 5,666.67 513.33 303.33 12.93 23.33 23.33 5,666.67 513.33 303.33 12.93 23.33 23.33 6,448.28 513.33 303.33 12.93 23.33 23.33 876.27 - 876.27 - 876.27 - 876.27 - 876.27 - 876.27 - 876.27 - 876.27 - 876.27 - 876.27 - 876.27 - 876.27 - 合计 56,000.00 12,000.00 12,000.00 2,344.83 82,344.83 6,160.00 3,640.00 155.18 280.00 280.00 10,515.18 -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物 业 服 务 深圳市长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人 力 成 驻外职员津贴 本 非法定 驻外租房补贴 福利 驻外探亲交通费 班长津贴 其它福利费用 小计 培训 费用 24 25 26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二 、 中 央 空 调 人 力 成 本 ****管理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公司中层 管理、专业类 操作类 小计 工会经费 合计 月基本薪酬 月绩效薪酬 职员 年绩效薪酬 薪酬 月加班费 小计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法定 工伤保险 福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小计 企业年金 伙食补贴 非法定 福利 **分公司 128.97 7,453.51 - 113.33 6,656.27 - 113.33 6,656.27 - 113.33 6,656.27 - 128.97 7,453.51 - 113.33 6,656.27 - 113.33 6,656.27 - 113.33 6,656.27 - 113.33 6,656.27 - 128.97 7,453.51 - 113.33 353.33 6,656.27 18,896.27 - 1,646.90 94,506.9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过节费 驻外职员津贴 驻外租房补贴 - - - - - - - - - - - - - 驻外探亲交通费 班长津贴 其它福利费用 - - - - - - - - - - - - - 非法定 福利 深圳市长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1 22 23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1 2 3 4 - - - - - - - - - - - - 月基本薪酬 月绩效薪酬 年绩效薪酬 月加班费 - - - - - - - - - - - - - 小计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 - - - - - - - - - - - - 住房公积金 小计 企业年金 伙食补贴 过节费 驻外职员津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会经费 合计 月基本薪酬 - - - - - - - - - - - - - 月绩效薪酬 年绩效薪酬 月加班费 - - - - - - - - - - - - - 职员 薪酬 三 、 集 中 供 暖 人 力 成 本 ****管理处 - 小计 培训费用 工会经费 合计 1 2 3 4 **分公司 法定 福利 非法定 福利 职员 薪酬 驻外租房补贴 驻外探亲交通费 班长津贴 其它福利费用 小计 培训费用 职员 深圳市长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四 、 委 托 经 营 车 场 人 力 成 本 法定 福利 小计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小计 企业年金 伙食补贴 过节费 驻外职员津贴 非法定 驻外租房补贴 福利 驻外探亲交通费 班长津贴 其它福利费用 小计 培训费用 工会经费 合计 总计 **分公司 ****管理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453.51 6,656.27 6,656.27 6,656.27 7,453.51 6,656.27 6,656.27 6,656.27 6,656.27 7,453.51 6,656.27 18,896.27 94,5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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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成本费用的构成

人力资源成本费用的构成

第 1 章 企业成本费用的构成 1.1 人力资源成本 1.1.1 人力资源成本构成分析方案 方案名称 人力资源成本构成分析方案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受控状态 编 号 考证部门 一、人力资源成本的定义 所谓企业人力资源成本(以下简称为 HR 成本),是指为了获得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的人力资源,并 于使用过程中及人员离职后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支出,具体包括招聘、录用、培训、使用、管理、医疗、保健 和福利等各项费用。 二、人力资源成本的构成 根据人员从进入企业到离开企业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力资源工作事项,可将 HR 成本分为取得成 本、开发成本、使用成本与离职成本四个方面,具体明细如表 1-1 所示。 表 1-1 HR 成本一览表 一级科目 二级科目 三级科目 (1)招聘成本 1.取得成本 (2)选择成本 (3)录用成本 (4)安置成本 (1)岗前培训成本 2.开发成本 (2)岗位培训成本 (3)脱产培训成本 (1)维持成本 人力资源成本 (2)奖励成本 3.使用成本 (3)调剂成本 (4)劳动事故保障成本 (5)健康保障成本 (1)离职补偿成本 4.离职成本 (2)离职前低效成本 (3)空职成本 三、人力资源成本各级科目说明 (一)取得成本 取得成本是指企业在招募和录取员工的过程中发生的成本,主要包括招聘、选择、录用和安置等各 个环节所发生的费用。 1.招聘成本,指为吸引和确定企业所需内外人力资源而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招聘人员的直接劳 动费用、直接业务费用(如招聘洽谈会议费、差旅费、代理费、广告费、宣传材料费、办公费、水电费等) 和间接费用(如行政管理费、临时场地及设备使用费)等。 2.选择成本,指企业为选择合格的员工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在各个选拔环节(如初试、面试、心理 测试、评论、体检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与决定录取或不录取有关的费用。 3.录用成本,指企业为取得已确定聘任员工的合法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录取手续费、调动 补偿费、搬迁费等由录用引起的有关费用。 4.安置成本,指企业将被录取的员工安排在某一岗位上的各种行政管理费用,包括录用部门为安 置人员所损失的时间成本和录用部门安排人员的劳务费、咨询费等。 (二)开发成本 开发成本是指为提高员工的能力、工作效率及综合素质而发生的费用或付出的代价,主要包括岗前 培训成本、岗位培训成本和脱产培训成本。 1.岗前培训成本,指企业对上岗前的新员工在思想政治、规章制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等方面进 行培训所发生的费用,具体包括培训者与受培训者的工资、培训者与受培训者离岗的人工损失费用、培 训管理费、资料费用和培训设备折旧费用等。 2.岗位培训成本,指企业为使员工达到岗位要求而对其进行培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上岗培训成 本和岗位再培训成本。 3.脱产培训成本,指企业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允许员工脱离工作岗位接受短期(一年内)或 长期(一年以上)培训而发生的成本,其目的是为企业培养高层次的管理人员或专门的技术人员。 (三)使用成本 使用成本是指企业在使用员工的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 用、福利费用、劳动保护费用、住房费用、工会费、存档费和残疾人保障金等。 1.维持成本,指企业保持人力资源的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所需要的费用,主要指付出员工的劳动 报酬,包括工资、津贴、年终分红等。 2.奖励成本,指企业为了激励员工发挥更大的作用,而对其超额劳动或其他特别贡献所支付的奖 金,包括各种超额奖励、创新奖励、建议奖励或其他表彰支出等。 3.调剂成本,指企业为了调剂员工的工作和生活节奏,使其消除疲劳、稳定员工队伍所支出的费 用,包括员工疗养费用、文体活动费用、员工定期休假费用、节假日开支费用、改善企业工作环境的费用 等。 4.劳动事故保障成本,指员工因工受伤和因工患职业病的时候,企业应该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费 用,包括工伤和患职业病的工资、医药费、残废补贴、丧葬费、遗属补贴、缺勤损失、最终补贴等。 5.健康保障成本,指企业承担的因工作以外的原因(如疾病、伤害、生育等)引起员工健康欠佳不 能坚持工作而需要给予的经济补偿费用,包括医药费、缺勤工资、产假工资和补贴等。 (四)离职成本 离职成本是指企业在员工离职时可能支付给员工的离职津贴、一定时期的生活费、离职交通费等费 用,主要包括解聘、辞退费用及因工作暂停而造成的损失等。 1.离职补偿成本,指企业辞退员工或员工自动辞职时,企业所应补偿给员工的费用,包括至离职 时间止应付给员工的工资、一次性付给员工的离职金、必要的离职人员安置费用等支出。 2.离职前低效成本,指员工即将离开企业时造成的工作或生产低效率损失的费用。 3.空职成本,指员工离职后职位空缺的损失费用。某职位出现空缺后可能会使某项工作或任务的 完成受到不良影响,从而造成企业的损失。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1.1.2 人力资源成本预算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人力资源成本预算管理制度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受控状态 编 号 考证部门 第 1 章 总则 第 1 条 目的 为合理安排人力资源管理活动资金,规范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费用使用,在遵循企业战略目标和 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目标的前提下,依据公司预算制度,特制定此制度。 第 2 条 预算职责分工 1.人力资源部是人力资源成本(以下简称 HR 成本)预算的主要执行部门及本制度的制定部门。 2.公司预算委员会负责审查、核准 HR 成本预算,并提出修正意见。 第 3 条 范围 HR 成本预算的编制、执行与调整均须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 4 条 工作期间规定 人力资源部应于每月 28 日前编妥下个月的各项 HR 成本支出预计表,并于次月 15 日前编妥上月份 实际与预计比较的费用比较表,呈总经理核阅后一式三份,一份自存,一份送总经理办公室,一份送 财务部。 第 5 条 制定依据 1.董事会确定的经营发展规划及人力资源战略规划。 2.历年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实际费用情况及本年度预计的内外部变化因素。 第 2 章 HR 成本预算的编制 第 6 条 HR 成本所包含的内容具体如表 1-4 所示。 表 1-4 HR 成本构成一览表 费用项目 工资成本 福利与保险费用 费用内容构成 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职务工资、加班工资、补贴 福利费、员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保险等 招聘 人才测评 招聘广告费、招聘会会务费、高校奖学金 测评费 培训 教材费、讲师劳务费、培训费、差旅费 调研 专题研究会议费、协会会员费 辞退 补偿费 劳动纠纷 法律咨询费 办公业务 办公用品与设备费 残疾人安置 残疾人就业保证金 薪酬水平市场调查 调研费 第 7 条 HR 成本预算编制流程如图 1-1 所示。 开 始 上一年度 HR 成本预算结算比较 当年 HR 成本预算与已发生 费用结算进行比较 分析 HR 成本的使用趋势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分析 HR 成本影响因素的分析预测 预测下一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编制 HR 成本各项目预算,并汇总 编写下一年度 HR 成本预算报告 结 束 图 1-1 HR 成本预算编制流程示意图 第 8 条 人力资源部在制定预算时,应考虑各项可能变化的因素,留出预备费,以备发生预算外支 出。 第 9 条 人力资源部做好年度预算后,编制《年度预算书》,并于三个工作日内上报预算委员会进行 核准、审批。 第 3 章 HR 成本预算的执行与控制 第 10 条 HR 成本预算的执行 1.人力资源部在收到预算委员会批复的年度预算后,应按照计划实施。 2.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全面预算管理簿,按时填写《预算执行表》,按预算项目详细记录预算额、实 际发生额、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和累计差异额。 第 11 条 HR 成本预算执行控制 1.在预算管理过程中,对预算内的项目由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进行控制,预算委员会、财务部 进行监督,预算外支出由总经理和财务部经理直接控制。 2.下达的预算目标是与业绩考核挂钩的硬性指标,一般来说不得超出预算。根据预算执行的情况 对责任人进行奖惩。 3.费用预算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突破时,必须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财务部经理及总经理的核准 后纳入预算外支出。如支出金额超过预备费,必须由预算委员会审核批准。 4.若 HR 成本的预算有剩余,可以跨月转入使用,但不能跨年度。 5.预算执行中由于市场变化或其他特殊原因(如已制定的预算缺乏科学性或欠准确、国家政 策出现变化等)时,要及时对预算进行修正。 第 4 章 HR 成本预算修正的权限与程序 第 12 条 预算的修正权属于预算委员会和公司董事会。 第 13 条 当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修正预算时,人力资源部必须提出《预算修正分析报告》,详细说明 修正原因以及针对今后发展趋势的预测,提交预算委员会审核并报董事会批准,然后执行。 第 5 章 HR 成本预算的考核与激励 第 14 条 HR 成本预算考核对象与作用 HR 成本预算考核主要是对预算执行者的考核评价。预算考核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 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以达到引导公司每一位员工向公司战略目标方 向努力的效果。 第 15 条 HR 成本预算考核原则 预算考核是对预算执行效果的一个认可过程,具体应遵循如下原则。 1.目标原则: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2.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核必须与激励制度相配合。 3.时效原则:预算考核是动态考核,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应立即进行。 4.例外原则:对一些阻碍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如市场的变化、重大意外灾害等,考核时应作为 特殊情况处理。 第 16 条 公司要通过季度、年度考核保证 HR 成本预算得到准确执行。 第 17 条 季度、年度预算考核是对前一季度、年度预算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及时发现可能存 在的潜在问题,或者在必要时修正预算,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 第 6 章 附则 第 18 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拟定并负责解释,经预算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 19 条 本制度自期 年 月 日生效执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第 2 章 人力资源成本费用控制 2.1 取得成本 2.1.1 招聘成本控制方案 方案名称 执行部门 招聘成本控制方案 监督部门 受控状态 编 号 考证部门 一、目的 为有效控制人力资源招聘成本,合理划分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保证招聘效果,特制定本方 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公司的招聘工作。 三、招聘成本构成 1.直接成本 包括广告、招聘会费用、猎头费、中介费、员工推荐奖励金、校园招聘费和网络广告费。 2.内部成本 主要是指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差旅费及其他管理费用。 3.外部成本 主要是指招聘外地员工所发生的搬家费、置家费、探亲费和交通补贴费等。 4.机会成本 招聘成本的机会成本主要体现为:如果招聘到一名合适于本招聘职位的员工能够给公司创造的效 益;如果招聘到的员工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有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管理费、办公费、员工试用期薪酬、 培训费及另找一名员工所需要的招聘费等。 四、事先控制——人员招聘审核权限 (一)作用 1.有效识别人员空缺 确保所招聘职位是必需的,且无法替代,其职责不能通过工作分配、现有人员加班、临时借调或外 包的形式解决。 2.严控编制 逐级审批,有利于从公司整体组织架构的角度合理配置人员,避免出现冗员,增加成本。 3.责任承担 当招聘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招聘费用严重超支,需向审批人员问责。 (二)相关界定 1.提出招聘需求 指相关人员提出人员招聘需求。 2.审核权 审核权指相关人员对员工招聘工作进行审查,并做出决定的权力。该权力包括推荐给下一个审核者 或者核准者进行决策并提供建议,还包括否决招聘员工,审核者行使否决权后,招聘程序自动中止。 3.核准权 核准权指相关人员根据审核者提供的建议,最终决定员工招聘是否执行,如果同意则立刻执行, 反之则不执行。 4.报备 报备是指员工招聘完成之后,相关人员定期得到招聘统计信息的权力。 (三)人员招聘审核权限(如表 2-1 所示) 表 2-1 招聘审核权限表 编 制 内 审批分类 主管 部门经理 分管副总 人力资源部 一般员工/操作人员 √ √Δ 〇 □ √ √Δ Δ □ √ □ √ Δ □ 〇 √ Δ Δ □ 一般管理/技术/ 业务人员 部门经理以上 需 求 一般员工及辅助 确 认 编 制 外 后勤人员 总裁 一般管理/技术/业务 人员、部门经理级以 上 备注:“√”提出 “Δ”审核 “□”核准 “〇”报备 五、事中控制——招聘渠道优化选择 (一)招聘渠道类型(如表 2-2 所示) 表 2-2 招聘渠道类型比较分析表 招聘渠道 收费情况 招聘特点 招聘效果 内部招聘 免费 对能力强的员工可起到激励作用 随时发布信息,针对性 强,质量有保证,但选 避免优秀员工被竞争对手挖走 500~1 000 元(用于奖 员工推荐 针对性强,效率较高 励) 2 000~100 000 元 网上招聘 择余地较小 费用低,质量有保证, 但是存在管理隐患 覆盖面广,无地域限制,可作为 费用低,不断使用,可 企业形象宣传,针对性强,宣传 选择余地大 沟通方便 可作为企业形象宣传,直接与求 校园招聘 免费或少许 后期培训费用较高 职者面对面 需花费较大精力筛选, 报纸广告 12cm×8 cm 6 000 元/次 固定阅读,媒介覆盖影响力大, 效果一般,不利于招聘 但时效性差 较高职位 招聘会 1 000~4 500 元/摊位 猎头公司 15 000~100 000 元 与求职者直接面对面,效率较高 针对性强,质量高,效率高 时效性强,质量难以保 证,持续时间短 质量有保证,但费用高 (二)选择渠道说明 1.首先考虑内部招聘 通过内部招聘,一方面确保公司内部业务和文化的匹配,另一方面也是公司为员工的职业生涯发 展提供的机会。此种方式费用低,质量有保证,大部分职位可先通过发布内部信息的方式进行招聘。 2.员工推荐 这种方法在寻找很难招到的人才时,如招聘高科技或信息专业人才时特别有效,可节省大量费用。 3.网上招聘 专门的招聘网站按年收费,费用较低,可以发布任何数量的广告,因此可以作为一般职位招聘需 求的首选方式,但对高级职位的招聘效果不理想。 4.报纸广告 招聘渠道中,目前公司所在地区××报纸效果较好,目前处于垄断地位。特别适用于招聘各类中高级 人才职位,但费用较高。 5.校园招聘 校园招聘适用于有长期人才培养计划、相同需求职位较多的公司。 6.猎头公司 仅限于招聘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的职位使用。 7.公司需按职位不同选择最佳招聘渠道,如表 2-3 所示。 表 2-3 按职位选择招聘渠道 部门 职位分类 综合管理部 内部 报纸广告 网上招聘 人力资源管理类 1 2 1 行政、司机类 1 2 1 所有职位 1 2 1 物业管理主管 1 2 工程类 1 2 财务部 物业部 市场部 招聘渠道:“1”首选,“2”次选 客服类 1 1 1 市场营销人员 1 1 1 1 1 招聘会 猎头公司 校园招聘 2 投资部 投资管理类、法律类 运维部 IT 技术支持类 1 2 1 2 2 软件开发、项目管理类 1 2 1 2 2 售前支持 1 2 1 2 市场、销售类 1 1 1 客户服务类(普通) 2 1 客户服务类(外语) 2 1 运营主管 1 1 2 项目主管 1 1 2 技术部 市场部 呼叫中心 2 2 六、招聘成本控制程序 (一)招聘成本类别(如表 2--4 所示) 表 2-4 招聘成本类别 类别 广告费 含义 用于发布网络、专业杂志、报纸招聘广告的媒体广告费用 中介机构服务费 用于支付猎头公司、普通人才服务机构的招聘服务费用 会务(场租)费 用于支付人才招聘会中公司招聘展台的费用 资料费 用于支付招聘材料的印刷、制作、采购的费用 推荐费 用于支付人才推荐者的佣金的费用 公关费 用于支付招聘活动发生的公关费用 2 相关费用 其他 用于支付招聘活动发生的差旅、餐饮、食宿的费用 与招聘相关的其他费用 (二)程序 1.各部门制定预算 各部门招聘成本预算情况如表 2-5 所示。 表 2-5 部门招聘成本预算表 所需职位 空缺职位数 拟采取的招聘方式 预算费用 基层员工 中层员工 高层员工 人力资源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总经理审核意见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2.借款 人力资源部依据招聘计划和费用预算,统一到财务部申请借款。 3.费用登记 (1)每次进行招聘时,各部门招聘负责人都应在《招聘成本登记表》上签名,以此作为划分招聘成 本的确认依据。 (2)《招聘成本登记表》上应注明招聘负责人和实际花费的招聘费用,参加招聘的人员可对其进行 监督,如表 2-6 所示。 表 2-6 招聘成本登记表 招聘项目 时间及地点 参加部门 各部门招聘负责人签名 招聘负责人 备 注 招聘费用 4.分摊方法 招聘成本依据参加招聘会的人数由各单位分摊,但由事业部组织并以事业部名义发布的招聘广告、 网络招聘及由此发生的广告费、网络费、用车费由事业部本部承担,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 住宿费、业务招待费等)由各单位承担。 各单位费用支出=(招聘费用总额÷参加总人数)×各单位参加人数 5.分摊单位划分(如表 2-7 所示) 表 2-7 月份招聘成本分划报表 部门支出 招聘项目 综合 管理部 技术部 市场部 投资部 运维部 工程 财务 物业部 部 合计 备注 6.划账流程 (1)人力资源部依据《招聘成本登记表》编制《招聘成本分划报表》。 (2)《招聘成本分划报表》由招聘主管编制,并报财务部审核。 (3)《招聘成本分划报表》于每月 30 日前报财务部。 (4)财务部依据《招聘成本登记表》和《招聘成本分划报表》对招聘成本进行划账。 7.划账方式 划账采用每月一划的方式进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呼叫 合 中心 计 2.1.2 人才测评费用预算流程 步骤 部门 人力资源总监 人力资源部 编制 《人才 测评 计划》 财务部 配合 编制《人员测评计划》 列出《测评费用清单》 估算、汇总 估算 测评 费用 预计全部费用 拟定《测评费用预算报告》 审 批 配合 拟定 《预算 下达预算 编制《资金预算》 报告》 执行预算 预算 执行 与 存档 存档 预算文件备案 2.2 开发成本 2.2.1 培训费用管理控制办法 制度名称 培训费用管理控制办法 相关部门 受控状态 编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号 考证部门 第 1 章 总则 第 1 条 目的 为完善培训费用管理,合理利用各类资源,有效控制培训费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 2 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培训费用的管理。 第 3 条 管理职责 1.培训发展部负责公司培训费用归口管理,负责确定培训费用的计提标准、使用范围和使用标准,负 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子公司培训费用的使用情况。 2.各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单位培训费用的具体管理。 3.财务部负责培训费用的计提和报销审核工作。 第 4 条 培训费用的计提 1.培训费用分为日常培训费用和专项培训费用。 2.日常培训经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 5%计提。其中,3%为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 的培训经费,另 2%归公司总部支配。 3.专项培训费用根据特定用途设立,专款专用,由培训发展部提出,主管副总裁审核,总裁批准。下 列项目可作为专项培训项目:教材开发、印刷、出版,出国学习深造,重大投资配套培训项目,非基建培 训设备的购置等。 4.培训教室、办公室和培训公寓建设、修缮费及培训基地建设费不列入培训经费,从其他相关经费中 列支。 第 2 章 培训费用说明 第 5 条 培训费类别(如表 2-8 所示) 表 2-8 培训费用类别一览表 费用项目 授课费 费用类别 费用明细 内部费用 内部兼职讲师讲课津贴 外训费用 外部培训机构合作费用、继续教育费用等 外请费用 外聘培训师授课费 外请费用 网络远程学习工具费用 食宿差旅费 培训材料费 外训费用 内部培训师外派食宿差旅费、外派员工培训食宿差旅费 外请费用 外聘培训师差旅费、住宿费及餐费 内部费用 内部培训实施期间食宿费用(包含煤气费) 内部费用 培训场地费,指集中培训时租赁培训场地的费用 内部费用 培训资料费,如教材编印、培训资料制作、购买培训光碟、书籍等费用 内部费用 培训文具费,如麦克风电池、证书、学员牌等 第 6 条 各培训课程的管理职责 1.各培训课程内容、对象及管理职责如表 2-9 所示。 表 2-9 各培训课程的管理职责一览表 课程 新员工 培训对象 统筹 所有新进生产线员工 人力资源部 所有新进非店面线新员工 岗位培训 主管级(不含)以下人员 领导力与人才发展类 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梯队人员 学历与技术进修奖励 符合要求的员工 其他培训 普通员工 预算 执行 各生产 各生产 部门 部门 培训发展部 各部门 培训发展部 各部门 培训发展部 2.培训费用审批程序 (1)各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培训工作,如新员工培训、岗位培训,由其自行预算。如在预算内可直接使 用,如在预算外需向管理部门申请。培训费用预算明细表如表 2-10 所示。 表 2-10 培训费用预算明细表 培训费用 序 号 合 计 审 项目名称 参训 人数 人员 费用 场地及设施设备费用 材料费用 备注 讲师 场地 设备 设备 资料 教材 食宿 文具 津贴 费用 费用 折旧 印刷 购买 费 费用 签名: 核 日期: 批 签名: 日期: 准 (2)各部门应于每月 18 日前将下月培训规划及预算报总部培训发展部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再填到 预算表中,上报上级审批。 第 7 条 各培训课程产生费用明细 各培训课程费用的明细表如表 2-11 所示。 表 2-11 各培训课程费用明细表 允许发生费用 课程对象 内部费用 外训费用 外请费用 讲师 食宿 培训 培训 培训 津贴 费用 场地费 资料费 文具费 新员工 √ √ √ √ √ 岗位培训 √ √ √ √ √ √ √ 领导力与人才 发展类 √ 学历与技术进修 √ 其他培训 √ √ √ √ √ 第 3 章 各项费用预算及使用标准 第 8 条 授课费 1.内部兼职培训师津贴 (1)定义。是指公司内部除负责原职位工作职责外,还承担部分培训课程教学的员工。 (2)内部兼职培训师分为四类,具体如表 2-12 所示。 表 2-12 公司内部兼职培训师分类表 兼职培训师类别 技术等级 培训讲师 员级 助理培训师 初级 培训师 中级 高级培训师 高级 备注 经公司聘用后任职,下同 (3)兼职讲师的课时费设立 ① 课时费是指兼职培训师承担由培训发展部安排的公司整体范围内集中教育培训项目教学工作时, 给予的工作报酬,不包括其在本系统内承担的培训教学工作。 ② 各部门的新产品介绍、新业务推广等相关业务培训属其职责范围,此类培训无课时费待遇。 ③ 各兼职培训师如担任本部门新员工的岗位培训引导人,按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奖励标准,不享受课 时费待遇。 (4)课时费计算标准按照培训师级别划分,如表 2-13 所示。 表 2-13 内部培训师课时费标准 单位:元/小时 培训师级别 基本课时费 正常工作时间课时费 非工作时间课时费 员级(P1) 20 20 30 初级(P2) 30 30 45 中级(P4) 50 50 75 高级(P5) 100 100 150 2.外部培训师授课费用参照表 2-14 执行。 表 2-14 国内培训讲课费用的参考价格 培训师级别 授课费用参考(元/天) 资深专家 2~3 万元 专家 1.3~1.5 万元 企业家/学者 1~1.5 万元 外企的副总裁、总监,一般学院的教授,咨询顾问 一般培训师 0.4~0.8 万元 某专业有丰富经验者、学院副教授、一般咨询顾问 培训师类别 著名的商学院教授、知名企业家、高级咨询专家 高级咨询顾问,比较有名的学院教授、副教授 第 9 条 食宿差旅费用 1.内部外派人员:按公司出差管理办法标准预算与执行。 2.外聘培训师:原则上,公司要为外聘培训师提供住宿,并按培训师具体情况承担其往返交通费 用,住宿条件及交通费用均以培训合同约定为准。 3.参加培训人员住宿费标准 (1)分公司有宿舍的,根据当地租金标准执行。 (2)分公司无宿舍的,住宿费用标准如表 2-15 所示。 表 2-15 参加培训班人员的住宿标准 培训项目 级别 培训班 旅店 费用标准 A 类:省会城市或直辖市 B 类:A 类以外其他地域 80 元/人/天 60 元/人/天 备注 第 10 条 培训材料费 1.培训场地费,即集中培训时使用培训室的折旧、更新费用及租赁培训场地的费用等。 (1)培训时以公司培训场地优先 根据培训室设施设备管理办法,在培训实施的前期、中期及后期阶段,培训组织人员每月对各类设施 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培训工作可以正常开展。每月设施设备的折旧、维修费标准为 300 元/月。 (2)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时可外租场地 ① 如两项培训在同一时间进行,可外租培训场地。 ② 培训场地有限,实际参训人数大于培训室可容纳的人数。 场地费标准如表 2-16 所示。 表 2-16 培训场地外租费用标准 培训项目 新员工 岗位培训 培训人数 费用标准 A 类:省会城市或直辖市 B 类:A 类以外其他地域 1 200 元以内 50 人以上 800 元以内 备注 全天,含投影 仪 2.材料费用 材料费用是指日常培训实施期间产生的培训资料费、内部教材编制、印刷费用、购买培训光碟、培训书 籍和培训文具费用。 (1)费用标准 内部教材编制以及手册、资料印刷费用标准为:400 元/月。 培训期间培训文具标准制定公式:文具费用标准=参训人数×3 元/人/天。 (2)如公司仓库已有的办公物料,原则上不允许再采购。 (3)培训活动所需材料如表 2-17 所示,供参考。 表 2-17 培训活动所需材料一览表 序号 项目 1 培训教材 2 培训用学员小礼品 3 学员胸牌 4 麦克风电池 5 摄像机电池/电源线 6 电源插板 7 电脑盘片(U 盘、光盘、移动硬盘) 8 学员证书 第 4 章 附则 第 11 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补充及修订。 第 12 条 本办法自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起实施。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2.2.2 员工教育经费使用规定 制度名称 员工教育经费使用规定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受控状态 编 号 考证部门 第 1 章 总则 第 1 条 目的 为充分发挥员工教育经费的作用,确保员工教育经费的安全、高效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 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 2 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公司。 第 3 条 员工教育经费的计提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员工教育经费按员工全年工资总额的 2.5%提取使用, 列入成本开支。 第 2 章 职工教育经费的开支范围 第 4 条 开支范围 1.培训(养)费,指公司统一组织的员工学历教育培养费;员工岗位培训、安全技术教育、职业资格 培训等培训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业务短训和业务进修培训费等。 2.课酬金,指聘请兼职教师的兼课酬金。 3.班费用,指由本司及下属子公司培训班开班所发生的培训资料费、出卷费、阅卷费和监考费,学员 在培训学习期间的住宿、交通费等。 4.资格审定与鉴定费,指公司在职员工晋升工人技师、工人高级技师所需的评审费,工人技能等级鉴 定费等。 5.公务资料费,指专职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和资料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教学实验费、培训教材编印 费等。 6.设备购置费,指购置员工教育用一般教学器具、实验仪器和图书等费用。 7.学员生活补助费,指各类学员在规定时间内的脱产培训或函授面授所享有的生活补助费。 8.员工教育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兑现奖。 9.其他必须由职教经费支付的零星开支。 第 5 条 下列各项不包括在员工教育经费以内,应按有关规定开支。 1.专职教职员工的工资和各项劳保、福利、奖金等,以及按规定发给脱产学习的学员工资。 2.学员个人学习用参考资料、计算尺(器)、小件绘图仪器(如量角器、三角板、圆规等)和笔墨、纸 张等其他学习用品,由学员自理。 3.举办员工教育所必须购置的设备,凡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按规定列支。 4.属于公司开发新技术、研究新产品的技术培训费用。 第 3 章 员工教育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第 6 条 教育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第 7 条 公司按员工工资总额的 1%提取教育经费,用于公司统一举办各类短期培训以及培训基地的建 设等工作;各分公司按员工工资总额的 1.5%提取教育经费用于本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 8 条 公司集中使用的教育经费:统一结算单位由公司财资部直接按工资总额 1%提取;独立核算单 位按工资总额 1.5%提取的教育经费汇入公司财资部指定的账号。 第 9 条 凡由公司统一组织的教育培训,公司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提出培训项目及经费预算,由人力 资源部收集汇总,经公司员工教育委员会审议,报公司领导批准列入公司培训计划与经费预算。计划外需 增加的培训项目,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应提出书面申请,必须按公司审批程序办理。 第 10 条 公司统一组织的教育培训经费,以审核批准的经费预算为限额。但如果出现实际参加人数和 培训时间少于原计划等现象,其费用要在原预算中做相应扣减。 第 11 条 办班管理费按××元/人/天拨付给承办单位(含办班所开支的一切杂费)。 第 12 条 组织办班单位(部门)要根据培训班的实际情况,据实将需购置资料费列入培训班的预算, 待预算批准后,凭发票报销。 第 13 条 组织办班的子公司(部门)要根据聘请教师的实际情况,将教师授课费列入培训班预算,待 预算批准后,据实支付。 第 14 条 办班管理费、资料费、教师授课费待培训班结束后,由承办单位填写有关报表,并附上有关发 放清单,经组织办班的负责人签字,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拨付。 第 4 章 考核与监督 第 15 条 公司将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列入人力资源工作管理考核内容。 第 16 条 各子公司教育经费要建立使用计划和支出明细账,按计划掌握使用。 第 17 条 财务、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等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情况的 检查监督。 第 18 条 加强教育经费专项账目的管理,每年各子公司教育、财务部门应向本公司员工教育委员会和 公司员工教育委员会、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汇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 第 19 条 对克扣、侵占、挪用、贪污教育经费,严重违纪的行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对直接责任人和 主要负责人视其情节和人事管理权限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 5 章 附则 第 20 条 各子公司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 21 条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补充及修订。 第 22 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2.3 使用成本 2.3.1 员工加班费用管控办法 制度名称 受控状态 员工加班费用管控办法 执行部门 编 监督部门 号 考证部门 第 1 章 总则 第 1 条 目的 为控制加班时间,杜绝虚假加班,减少因加班费产生的纠纷,特制定本办法。 第 2 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加班费的管理与控制。 第 2 章 加班界定 第 3 条 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况时,按照申请及审批程序安排加班。 1.原定工作计划由于非自己主观的原因(即设备故障、临时穿插了其他紧急工作等)而导致不能在原 定计划时间内完成但又必须在原定计划内完成的(如紧急插单,而原订单也必须按期完成)。 2.临时增加的工作必须在某个既定时间内完成的(如参加展会)。 3.某些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也要连续进行的工作(如抢修设备)。 4.某些限定时间且期限较短的工作(如仓库盘点)。 5.其他公司安排的加班(加点)工作。 第 4 条 严禁虚报、谎报加班及无工作任务加班。 第 3 章 加班申请与审批 第 5 条 任何计划加班的部门和员工必须在事前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事前来不及办 理,也要事后补批,同时有证明人签字。《加班申请单》如表 2-20 所示。 表 2-20 加班申请单 部门 姓名 预定加班时间 起 讫 时数 事由 总经理: 主管副总: 部门经理: 填表: 第 6 条 加班的申请及审批的权限和流程 1.一线操作工的加班(含车间主任)由车间主任提出申请,送生产部经理审批,并交人力资源部备 案。 2.公司职能部门普通员工的加班由本人提出申请,送本部门经理审批,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部门经理加班由本人提出申请,送主管副总审批,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4.副总经理加班由总经理审批,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 7 条 所有加班人员一律以机打加班卡的形式进行考勤。 第 4 章 加班费的核算基础 第 8 条 加班费计算基础 公司员工工资结构分为岗位技能工资及绩效工资两部分,加班费计算以固定的岗位技能工资为基础, 浮动的绩效工资不计入计算基础。 第 9 条 加班费计算办法 1.工作日加班发放 150%的加班工资。 2.公休日加班发放 200%的加班工资。 3.法定节假日加班发放 300%的加班工资。 4.加班工资计算以小时为基础, 。 5.加班工资每月结算一次,并编制《加班费明细表》(如表 2-21 所示),报财务部审核后,由人力资 源部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表 2-21 加班费明细表 部门: 日期: 日期 起 月 总经理: 讫 日 月 会计: 工作内容及地点 年 月 日 实际加班时间 (时数) 加班费 午餐费 日 出纳: 审核: 申请人: 第 5 章 加班的监督控制 第 10 条 人力资源部通过检查工作日报,核对考勤刷卡记录与门禁系统记录,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 进行检查等形式对加班情况进行监督。 第 11 条 经检查发现有虚报加班,或没有明确工作任务而加班的,要对当事人及当事部门负责人进行 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第 6 章 特殊岗位人员加班解决办法 第 12 条 特殊岗位种类 1.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及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时衡量工作量的岗 位人员。 2.长途运输人员、部分装卸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人员。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需自行支配工作时间的人员。 第 13 条 对于以上人员,公司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安排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 14 条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人员不适用于上述加班规定。 第 7 章 附则 第 15 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补充及说明。 第 16 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实施。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2.3.2 员工福利费用控制办法 制度名称 执行部门 员工福利费用控制办法 监督部门 受控状态 编 号 考证部门 第 1 章 总则 第 1 条 目的 为避免员工福利费的不合理支出和无效开销,严格控制员工福利费用的增长,特制定本办法。 第 2 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福利费用的管理与控制。 第 3 条 原则 1.加强员工福利费的管理,严禁随意提高发放标准,扩大开支范围。 2.加强福利费收支预算管理,遵循量入为出、略有节余的原则。 3.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 第 2 章 员工福利费用控制职能 第 4 条 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财务部是员工福利费的主管部门,对员工福利费实行归口计划管 理,控制开支,正确使用。其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1.对员工福利费的使用,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并向 分管副总经理汇报。 2.负责员工福利费报销凭证的审核、报销、记账和会计报表填制工作。 3.制定《员工福利费承包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用于购置福利性固定资产的增资核算。 5.负责对福利费支出办理社会集团购买力批准手续。社会集团购买力,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公司使用 的经营收入,通过市场购买供集体使用的公用消费品的货币支付能力,包括购买家具、办公用品、文娱用 品、书报杂志、交通用具、炊事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等支出。 第 5 条 人力资源部及采购部等有关部门是使用员工福利费的执行单位,其职责如下。 1.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福利成本进行预算。预算程序如图 2-1 所示。 开始 通过销量或利润计算出公司最高可能支出的福利总费用 与外部尤其是竞争对手的福利标准进行比较 做出主要福利项目的预算 确定每一个员工福利项目的成本 制订相应的福利项目的成本计划 在满足福利目标的前提下降低成本 结束 图 2-1 员工福利费用预算程序示意图 2.人力资源部负责掌握员工福利性各项津贴的执行标准,并及时通知财务部组织发放。 3.采购部负责福利品的采购及发放。 第 3 章 员工福利费控制内容与要求 第 6 条 福利费开支范围 1.过节费,包括发放的物品、节日补助(不包含加班补助)、员工节日聚餐等。 2.员工活动费,包括旅游(春游、秋游)费、文体活动(含用品)费、员工联谊活动费(包括场地租 用费、餐费、奖品等)等。 3.员工生活用品购置费,包括购买家具、炊具、燃气等员工集体宿舍必需的各种用品所花费的各项费 用。 4.其他费用,包括员工困难补助费、抚恤金、丧葬费、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助费、探视费、慰问员工费、 员工体检费等。 第 7 条 不应从福利费用中支出的项目 1.企业员工奖金、津贴和补助支出。 2.商业保险属于个人投资行为,所需资金不得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 3.业务招待费支出。 4.其他与福利费无关的各项支出。 第 4 章 员工福利费控制程序 第 8 条 人力资源部年末编制下年度员工福利成本预算。 第 9 条 财务部于年初编制出《员工福利费计划》,下达到各单位执行。 第 10 条 根据领导批准的计划,由财务部按季度汇总办理控购物资的审批手续。 第 11 条 员工福利费的收支账务程序比照一般会计制度办理,支出金额超过 2 000 元以上者需提交主 管副总经理审批。 第 12 条 财务部每半年编制《福利费支出明细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并公布。 第 5 章 附则 第 13 条 本办法执行情况,由财务部负责人按月检查与考核。 第 14 条 考核内容为本办法规定的责任、工作内容及要求部分。 第 15 条 考核结果要与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 第 16 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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