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保密协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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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 】 新员工入职保密协议 甲 方:武汉大福源食品有限公司 乙 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到任何材料 , 除工作需要外,都不得对对材料进行复印,或以其他形式对外发送。 未经公司确认,不得将任何材料向第三方提供,所有工作要遵循公 司和工厂保密制度进行。 第一条 知识产权归属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 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 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 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 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 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 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 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 关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由作为发明人、创 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 使这些权利。乙方除署名权外不享该秘密的其他权利。 1/6 第二条 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 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 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并书面确认,认 为确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否则乙方不得 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 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技术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 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 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 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 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保密义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 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 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 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 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 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 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 2/6 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 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 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 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 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 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 识产权的行为。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承担保密义务,直至 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应考虑了乙方离职 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 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 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其它约定)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 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 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 担。 第五条(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 3/6 (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 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 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 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乙方离职之后一年时间以内仍负有前款 的义务。 第六条(其它约定)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 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 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 上的价值。 第七条(其它约定)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 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 的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 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 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 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商业秘密范围)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设计方案、 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 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 4/6 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 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客户资料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提供的原件、 复印件、电子文件、印刷文件、核对文件,等等。 第九条(概念释义)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 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 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 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 辞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 乙方解聘。 第十条(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 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 院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 政处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承担该后果给甲方带来的一 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5/6 第十二条(协议的生效条件)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 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4)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 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有 以下签字盖章为证。 甲方(盖章):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签字: 身份证书复印件粘贴处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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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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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 甲 方 : 法 定 代 表 人 : 乙 方 : 身 份 证 号 码 :     鉴 于 乙 方 在 甲 方 任 职 , 并 将 获 得 甲 方 支 付 的 相 应 报 酬 , 双 方 当 事 人 就 乙 方 在 任 职 期 间 及 离 职 以 后 保 守 甲 方 技 术 秘 密 和 其 他 商 业 秘 密 的 有 关 事 项 , 订 定 下 列 条 款 共 同 遵 守 :     第 一 条 双 方 确 认 , 乙 方 在 甲 方 任 职 期 间 , 因 履 行 职 务 或 者 主 要 是 利 用 甲 方 的 物 质 技 术 条 件 、 业 务 信 息 等 产 生 的 发 明 创 造 、 作 品 、 产 品 、 计 算 机 软 件 、 技 术 秘 密 或 其 他 商 业 秘 密 信 息 , 有 关 的 知 识 产 权 均 属 于 甲 方 所 有 。 甲 方 可 以 在 其 业 务 范 围 内 充 分 自 由 地 利 用 这 些 发 明 创 造 、 作 品 、 产 品 、 计 算 机 软 件 、 技 术 秘 密 或 其 他 商 业 秘 密 信 息 , 进 行 生 产 、 经 营 或 者 向 第 三 方 转 让 。 乙 方 应 当 依 甲 方 的 要 求 , 提 供 一 切 必 要 的 信 息 和 采 取 一 切 必 要 的 行 动 , 包 括 申 请 、 注 册 、 登 记 等 , 协 助 甲 方 取 得 和 行 使 有 关 的 知 识 产 权 。     第 二 条 乙 方 在 甲 方 任 职 期 间 , 必 须 遵 守 甲 方 规 定 的 任 何 成 文 或 不 成 文 的 保 密 规 章 、 制 度 , 履 行 与 其 工 作 岗 位 相 应 的 保 密 职 责 。     甲 方 的 保 密 规 章 、 制 度 没 有 规 定 或 者 规 定 不 明 确 之 处 , 乙 方 亦 应 本 着 谨 慎 、 诚 实 的 态 度 , 采 取 任 何 必 要 、 合 理 的 措 施 , 维 护 其 于 任 职 期 间 知 悉 或 者 持 有 的 任 何 属 于 甲 方 或 者 虽 属 于 第 三 方 但 甲 方 承 诺 有 保 密 义 务 的 技 术 秘 密 或 其 他 商 业 秘 密 信 息 , 以 保 持 其 保 密 性 。     第 三 条 除 了 履 行 职 务 的 需 要 之 外 , 乙 方 承 诺 , 1 未 经 甲 方 同 意 , 不 得 以 泄 露 、 告 知 、 公 布 、 发 布 、 出 版 、 传 授 、 转 让 或 者 其 他 任 何 方 式 使 任 何 第 三 方 ( 包 括 按 照 保 密 制 度 的 规 定 不 得 知 悉 该 项 秘 密 的 甲 方 其 他 职 员 ) 知 悉 , 属 于 甲 方 或 者 虽 属 于 他 人 但 向 甲 方 承 诺 有 保 密 义 务 的 技 术 秘 密 或 其 他 商 业 秘 密 信 息 , 也 不 得 在 履 行 职 务 之 外 使 用 这 些 秘 密 信 息 。 第 四 条 双 方 同 意 , 乙 方 离 职 之 后 仍 对 其 在 甲 方 任 职 期 间 接 触 、 知 悉 的 技 术 秘 密 和 其 他 商 业 秘 密 信 息 , 承 担 如 同 任 职 期 间 一 样 的 保 密 义 务 和 不 能 擅 自 使 用 有 关 秘 密 信 息 的 义 务 , 而 无 论 乙 方 因 何 种 原 因 离 职 。     第 五 条 乙 方 承 诺 , 在 为 甲 方 履 行 职 务 时 , 不 得 擅 自 使 用 任 何 属 于 他 人 的 技 术 秘 密 或 其 他 商 业 秘 密 信 息 , 亦 不 得 擅 自 实 施 可 能 侵 犯 他 人 知 识 产 权 的 行 为 。 若 乙 方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而 导 致 甲 方 遭 受 第 三 方 的 侵 仅 指 控 时 , 乙 方 应 当 承 担 甲 方 为 应 诉 而 支 付 的 一 切 费 用 ; 甲 方 因 此 而 承 担 侵 权 赔 偿 责 任 的 , 有 权 向 乙 方 追 偿 。     第 六 条 乙 方 在 履 行 职 务 时 , 按 照 甲 方 的 明 确 要 求 或 者 为 了 完 成 甲 方 明 确 交 付 的 具 体 工 作 任 务 必 然 导 致 侵 犯 他 人 知 识 产 权 的 , 若 甲 方 遭 受 第 三 方 的 侵 权 指 控 , 应 诉 费 用 和 侵 权 赔 偿 不 得 由 乙 方 承 担 或 部 分 承 担 。 乙 方 的 上 级 主 管 人 员 提 出 的 要 求 或 交 付 的 工 作 任 务 , 视 为 甲 方 提 出 的 要 求 或 交 付 的 工 作 任 务 , 除 非 甲 方 已 事 先 公 开 明 确 该 主 管 人 员 无 此 权 限 。     第 七 条 乙 方 承 诺 , 其 在 甲 方 任 职 期 间 , 非 经 甲 方 事 先 同 意 , 不 在 与 甲 方 生 产 、 经 营 同 类 产 品 或 提 供 同 类 服 务 的 其 他 企 业 、 事 业 单 位 、 社 会 团 体 内 担 任 任 何 职 务 及 兼 职 , 包 括 股 东 、 合 伙 人 、 董 事 、 监 事 、 经 理 、 职 员 、 代 理 人 、 顾 问 或 兼 职 员 工 等 。 若 乙 方 离 职 之 后 仍 负 有 前 款 的 义 务 , 由 双 方 以 单 独 的 协 议 另 行 规 定 。 2 第 八 条 乙 方 承 诺 , 其 在 甲 方 任 职 期 间 , 不 得 私 自 承 接 与 甲 方 生 产 、 经 营 同 类 产 品 或 提 供 同 类 服 务 的 业 务 , 也 不 得 自 营 与 公 司 生 产 、 经 营 、 服 务 同 类 业 务 。     第 九 条 乙 方 因 职 务 上 的 需 要 所 持 有 或 保 管 的 一 切 记 录 着 甲 方 秘 密 信 息 的 文 件 、 资 料 、 图 表 、 笔 记 、 报 告 、 信 件 、 传 真 、 磁 带 、 磁 盘 、 仪 器 以 及 其 他 任 何 形 式 的 载 体 , 均 归 甲 方 所 有 , 而 无 论 这 些 秘 密 信 息 有 无 商 业 上 的 价 值 。     若 记 录 着 秘 密 信 息 的 载 体 是 由 乙 方 自 备 的 , 则 视 为 乙 方 已 同 意 将 这 些 载 体 物 的 所 有 权 转 让 给 甲 方 。 甲 方 应 当 在 乙 方 转 让 这 些 载 体 时 , 给 予 乙 方 相 当 于 载 体 本 身 价 值 的 经 济 补 偿 。     第 十 条 乙 方 应 当 于 离 职 时 , 或 者 于 甲 方 提 出 请 求 时 , 返 还 全 部 属 于 甲 方 的 财 物 , 包 括 记 载 着 甲 方 秘 密 信 息 的 一 切 载 体 。     但 当 记 录 着 秘 密 信 息 的 载 体 是 由 乙 方 自 备 的 , 且 秘 密 信 息 可 以 从 载 体 上 消 除 或 复 制 出 来 时 , 可 以 由 甲 方 将 秘 密 信 息 复 制 到 甲 方 享 有 所 有 权 的 其 他 载 体 上 , 并 把 原 载 体 上 的 秘 密 信 息 消 除 。 此 种 情 况 乙 方 无 须 将 载 体 返 还 , 甲 方 也 无 须 给 予 乙 方 经 济 补 偿 。     第 十 一 条 本 合 同 提 及 的 技 术 秘 密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技 术 方 案 、 工 程 设 计 、 ERP 系 统 、 制 造 方 法 、 配 方 、 工 艺 流 程 、 技 术 指 标 、 计 算 机 软 件 、 数 据 库 、 研 究 开 发 记 录 、 技 术 报 告 、 检 测 报 告 、 实 验 数 据 、 试 验 结 果 、 图 纸 、 样 品 、 样 机 、 模 型 、 模 具 、 操 作 手 册 、 技 术 文 档 、 广 告 设 计 、 相 关 的 函 电 , 等 等 。     本 合 同 提 及 的 其 他 商 业 秘 密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客 户 名 单 、 行 销 计 划 、 采 购 资 料 、 定 价 政 策 、 财 务 资 料 、 进 货 渠 道 , 等 等 。     第 十 二 条 本 合 同 中 所 称 的 任 职 期 间 , 以 乙 方 从 甲 方 领 取 工 资 为 标 志 , 并 以 该 项 工 资 所 代 表 的 工 作 期 间 为 任 职 期 间 。 任 职 期 间 包 括 乙 方 在 正 常 工 作 时 间 以 外 加 班 的 时 间 , 而 无 论 加 班 场 所 是 否 在 甲 方 3 工 作 场 所 内 。     本 合 同 中 所 称 的 离 职 , 以 任 何 一 方 明 确 表 示 解 除 或 辞 去 聘 用 关 系 的 时 间 为 准 。 乙 方 拒 绝 领 取 工 资 且 停 止 履 行 职 务 的 行 为 , 视 为 提 出 辞 职 。 甲 方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绝 发 给 乙 方 全 部 或 部 分 工 资 的 行 为 , 视 为 将 乙 方 解 聘 。     第 十 三 条 因 本 合 同 而 引 起 的 纠 纷 , 如 果 协 商 解 决 不 成 , 任 何 一 方 均 有 权 提 起 诉 讼 。 双 方 同 意 , 选 择 甲 方 住 所 地 的 、 符 合 级 别 管 辖 规 定 的 人 民 法 院 作 为 双 方 合 同 纠 纷 的 第 一 审 管 辖 法 院 。     上 述 约 定 不 影 响 甲 方 请 求 知 识 产 权 管 理 部 门 对 侵 权 行 为 进 行 行 政 处 理 。     第 十 四 条 乙 方 如 违 反 本 合 同 任 何 一 项 条 款 , 甲 方 根 据 造 成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程 度 , 追 究 相 应 违 约 金 及 法 律 责 任 。 第 十 五 条 本 合 同 自 双 方 签 字 或 盖 章 完 成 之 日 起 生 效 。     第 十 六 条 本 合 同 如 与 双 方 以 前 的 口 头 或 书 面 协 议 有 抵 触 , 以 本 合 同 为 准 。     本 合 同 的 修 改 必 须 采 用 双 方 同 意 的 书 面 形 式 。     第 十 七 条 双 方 确 认 , 在 签 署 本 合 同 前 已 仔 细 审 阅 过 合 同 的 内 容 , 并 完 全 了 解 合 同 各 条 款 的 法 律 含 义 。 甲 方 :   乙 方 : 签 订 时 间 : 订 时 间 : 年 年 月 月 日 日 4 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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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范本 (1)

员工保密协议范本 (1)

《员工保密合同》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 1、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乙方聘请甲方担任 2、 甲方在担任乙方 工作; 工作期间,将可能知悉或使用乙方的商业秘密,也可能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 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 甲方充分意识到,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知识产权等均属乙方之财产,该商 业秘密的对外泄露、被第三人非法使用等将造成乙方重大经济损失; 4、 甲方在乙方任职,将获得乙方支付相应报酬,有义务保守乙方之商业秘密。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以资共 同遵守: 第一章 商业秘密的范围 第一条 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乙方原有的商业秘密及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 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第二条 乙方的商业秘密,主要指如下内容: 1、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推广计划、培训资料、业务报表或数据、财务资料、员工结构、薪资结构、 合作渠道、推广关键词等等。 2、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页面设计、公司网站运营信息或方法、操作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 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后台账户信息、相 关的函电等等。 3、如果乙方以口头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则乙方应在该信息发送后 15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条 上述经营和技术信息,无论乙方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不影响其商业秘密的构成。 第二章 任职期间的保密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 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五条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 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 务的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六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 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 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第三章 办理离职期间的保密 第七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 1/2 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 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 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 雇佣合同到期或任一方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双方选择按下列规定之一处理保密事务: 一、 在雇佣合同到期前或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后 6 个月,调整甲方工作岗位,变更雇佣合同的内容; 二、 在解除雇佣合同后 2 年之内,甲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经营与乙方相同或同类的业务。 第四章 离职后的保密 第九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 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 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 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十条 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离职的甲方,在离职后 2 年内不得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 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 人、顾问等等,也不得自己生产与乙方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000 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 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 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二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机构提起仲 裁。如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注册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七章 其他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至 2 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补充/修改文件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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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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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书范本 民事(劳动) 2011-02-20 10:14:45 阅读 21 评论 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员工保密协议书范本 发布时间:2009-8-2 16:49:47  来源:  作者:  阅读数:3047   员工保密协议进入市场经济,时间是金钱;与企业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的信息、市场客户、技术 秘密也是巨大的财富。这个财富我们称它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对企业性命交关。如果商业秘密被“扩散” 特别是被竞争对手掌握,无疑像人被被割断了动脉,不死也会大伤元气。于是,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和 专门的条款便成了用人单位保护商业秘密的必然选择。   什么是保密协议   在我国,法律允许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通过合同约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 事项。”《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也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 独签订保密协议。”因此,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保密约定,既可以以保密条款的形式写入劳动合同,也 可以单独订立一份保密协议。   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而定。保密条款或保密 协议中应写明保密的范围、期限、员工应履行的保密义务、及员工违反保密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保密的期 限一般与劳动合同期相同,如长于劳动合同期,则长于合同期的保密期限一般通过竞业限制条款来约束   哪些员工要签保密协议?   单位可以与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特定员工签订含有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其他员工不得签 订保密协议。 《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 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 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 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 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 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 承担违约金。   范例: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 同条例》和《***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 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密内容   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 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 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 保密范围   1.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 的;   2.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2. 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 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 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 三者公布;   4.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 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 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 业务;   6.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7. 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四) 保密期限   1. 劳动合同期内;   (五) 脱密期限   1. 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月 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 料的交接工作;   2. 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 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 资料的交接工作;   3. 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六) 保密津贴   1. 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 保密津贴每月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3. 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七)违约责任   1.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 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并予以行政处分;   2.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3.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 罚,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津贴;   4.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 罚,追索全部保密津贴;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5. 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 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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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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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 员工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接触、了解、学习、掌握了甲方的生产、研发、运营、管理等信 息和资料,现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在平等协商、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有 关乙方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遵守: 一、保密内容 本协议所指乙方应负保密责任的范围为,乙方在甲方设立、运营、管理及存续期间,乙方 因各种原因接触、了解或参与、负责完成的有关生产、运营、管理的信息、资料、数据等,包 括但不限于生产基础、生产情况、生产资料、产品成本、产品定价、人事记录、员工资料、客 户名单、供应商名单、市场资料、经营模式、商业计划、财务状况、进料渠道、货源情报、管 理诀窍、产销策略、营销资料、财务报表、企业状况、安全管理认证体系材料等;以及所有乙 方在此期间接触、了解或学习、掌握的技术配方、技术秘密、生产工艺、产品研发过程、电脑 程序、电子代码、系统结构、发明、专利、发现、非专利技术、改进、设计、试验测试资料、 专门知识等。 二、保密要求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 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 应本谨慎、诚实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措施,维护其保密责任。 2、除履行职务需要并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 手段获取甲方上述商业秘密,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 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保密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或因此致任何 第三人使用以前述手段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 3、如乙方的配偶、亲属、代理人、利害关系人等接触、了解或知悉、参与上述保密范围内 第1页共4页 的甲方信息和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予以泄漏、披露、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人使用的,因此而产 生的后果和责任,乙方自愿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密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认可的保密期限为自乙方获取本协议保密范围内甲方任何信息资料等之时 直至该等信息、资料为公众所知悉止。 2、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上述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 务和不擅自使用的义务。 四、职务成果 1、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 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知识产权均归属甲 方,甲方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由甲方独立享有。乙方应当依甲 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 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2、乙方声明,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同或关联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 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知识产权亦归属甲方。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 权的,应当在完成后或应当知道已完成后的三日内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核实同意,由乙方 享有知识产权。在未经甲方核实之前,乙方不得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向第三方转让 或者向有关机关及机构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等。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书面申明的,视为该知识 产权归属甲方,乙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3、上述职务成果或非职务成果亦为甲方商业秘密。 五、竞业限制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同类或关联的产品; (2)自营与甲方同类或关联业务; (3)为他人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同类或关联的产品; (4)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或关联业务; (5)为与甲方经营同类或关联业务的第三方提供咨询或技术支持。 2、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 第2页共4页 (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 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或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 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 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3)在与甲方离职后 年内,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 体的利益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员离职或挖走 甲方其他成员。 (4)在与甲方离职后 年内,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向有关机关及机构提交涉及甲方或 甲方同类产品项下的相关产品之知识产权保护。 3、上述竞业禁止之约束力同样及于乙方之配偶、亲属、其他利益代理人及利害关系人。因 乙方之配偶、亲属、其他利益代理人及利害关系人违反上述竞业禁止约定而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乙方自愿承担连带责任。 4、乙方离职后上述竞业禁止期限,甲方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的标准为每月 人民币 元。补偿费从乙方离职后次月开始,按月支付,在甲方收到乙方当月书面工作状态 报告,且乙方声明未违反本协议的条件下,于次月 日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 六、离职交接 1、乙方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若记 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由乙方自备,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 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所有文 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 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 方绝对的财产,乙方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商业秘密信息,也不 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更不得利用前述信息谋取利益。 七、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公司项下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物权、经营收益权、知识产权等。 2、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协议及甲方相关保密制度的规定。 第3页共4页 3、乙方对自身参与、负责的职位或项目,应根据职位或项目的内容和特点制定或采取相应 保密措施,保证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乙方不得超越任职领域范围了解、学习、掌握其他部门、领域的保密信息和资料。 5、乙方对本协议保密范围内甲方任何资料信息,不得以任何非甲方指令或需要的目的进行 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传递、泄露、以个人名义或公司名义发表。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为 乙方在甲方上年度的薪酬总额的 倍。同时,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 赔偿甲方的损失,且乙方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部归还甲方。 2、乙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并不因此而免除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之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有权向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 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持已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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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编号:_______ 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甲方(单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 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 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 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 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 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 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第1页共4页 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 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 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 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 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_________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 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 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 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 方报告;   9.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以书 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10.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 为公知知识,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义务, 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 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 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 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第2页共4页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 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 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款要求乙方承 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 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方不 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_______ __法院。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 分的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签订地为:_________。 九、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过本保密协议,并确认对本协议中各条款的理解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第3页共4页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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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职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甲方(单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 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 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 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 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 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 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 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 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 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_________年内,不得组建、参与 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 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 时向甲方报告;   9.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 以书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10.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 体成为公知知识,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 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 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 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 ___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 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 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 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 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款要求乙 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 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 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 _________法院。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 他部分的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签订地为:_________。 九、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过本保密协议,并确认对本协议中各条款的 理解无异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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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岗位员工保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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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岗位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 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 密协议。 本协议所称的乙方,就是保密义务人,包括本公司以下职务的人员。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办 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 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 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 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应届生求职季宝典 开启你的职场征 途 3、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 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 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营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 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 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商业秘密的权属约定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所接触了解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 业务信息等产生的作品、数据、资料、计算机软件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等,其所有权均属于 甲方享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利用这些数 据资料、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工作。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资料、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 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所有权。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 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 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 业秘密的行为。 第四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 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 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公司书面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 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 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 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 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 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 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 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 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5、保密义务人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经营相同或提供同类 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 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6、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两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 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 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甲方每月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经济补偿 200 元。 7、保密义务人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在此期间,甲方有权调 动保密义务人的劳动岗位。保密义务人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违 约责任。 第五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保密义务人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二万元违约 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保密义务人的聘用关系。 2、保密义务人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保密义 务人还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 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 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 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 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 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 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 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 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④ 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 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 责任,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第八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 义。 乙方保证,本人已经阅读并完全理解了这个协议的各项条款,并有能力按照协议的条款执 行。 第九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劳 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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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员工保密协议书(超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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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保密协议书 编号: 甲方:公司 住所地: 某某市建设南路 31 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 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 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密义务 甲方派遣乙方到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 范围内的技术及商业信息。 乙方同意为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利益尽最大的努力,不从事任何危害电 信安全的行为,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行为。 二、保密的范围 乙方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在经营管理 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技术和资料, 包括建设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招投标方案、技术方案、财 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术、工程、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 1 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网络安全的内容。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务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期间: 1、保证不擅自发表、不泄漏有关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及其客户的任何秘 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 不缺损; 2、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指示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 技术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内部、外部的 无关人员泄漏;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某某公 司某某市分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 的有关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或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 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同公司 竞争的行为。 (二)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结束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的工作时,都应 及时将所有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 人笔记和复印的资料、电子文档等)归还给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 四、时效及时效期间内应遵守的准则 鉴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 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乙 方受聘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期间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2 长期有效。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都有权: (一) 责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二) 视情节处以年总收入以下的罚款,扣发奖金或其他纪律处分、行政 处分直至开除; (三) 要求乙方赔偿其违约或侵权行为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可能的 寻求法律救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律师费用、诉讼费用; (四) 触犯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 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如乙方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原签订《保密协议 书》,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协议同时废止。原有某某公司 某某市分公司规章制度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无冲突的,仍继续有效。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甲方:(公章) 签订日期: 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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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保密协议

财务人员保密协议

财务人员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  乙方(受聘人):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财务部门任职且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 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与财务有关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财务信息之商 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 一、保密范围: 1、甲方之与财务有关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属于保密范围,具 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技术信息:是指公司所属系统产品开发、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的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 有技术,包括:产品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 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挡 及相关的函电,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21)与财务有关的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财务人员所涉及的相关战略 规划、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推销计划、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 产品价格、材料价格、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 名单、合作合同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 程、规则等内容。  3)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 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析),重要岗位的管理或技术人 员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薪资、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人力资源异动统计 数据分析与调整对策等,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42)财务信息: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以及现金、银行存款、银行贷款、应收应付数据、收款情 况、员工薪资、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 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53)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范围:  a、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b、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 c、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d、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e、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f、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g、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乙方确认,本协议所述之商业秘密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及价值性,且不为公众所知悉,但并非 指不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同样兴趣的公众中保持其 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为并不使商业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将其商业秘密告知参加使用这种秘密的人,或者认为能够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公开或使他人获得这种秘密。  3)甲方在特定场合公开推销其产品,或在产品上市前的订货会上公开展示其样品。 4)甲方为了经营需要公开组织特定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公众人员参观业 务。 5)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类似情形的公开。 6)对于需要具体说明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确认。 二、保密资料交还: 1、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2、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 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 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3、若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 给甲方,甲方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当记录着甲方商业 秘密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甲方商业秘密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方可以选择将秘密信 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删除消除原载体上的商业秘密信息,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 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对上述资料以任何形式的载体进行复制 或记录,否则,视为乙方未能尽到交还保密资料的义务。   三、保密责任 1、乙方承诺,在其在职期间和自离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 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 或者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允许使用、放任他人使用这些秘密 信息,而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 2、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过财务职务,在离职后,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善良管理人之 责,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担如同任职间一样的保密义务,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 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而无论 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四、竞业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者其他关联企业,故意破坏或过失损害甲 方与现有基础产品提供商之合作关系。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掠夺甲方在乙方离职前已有 客户,或劝说诱使其断绝与甲方的关系。 3、乙方不得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与自己一同离职,或为个人或他人利益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 4、关健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技术、财务、管理、经营等人员离职的,二年内禁止在同 行业中以任何形式的就业,根据约定程序离岗的,甲方给予乙方在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用补贴(最高 不超过基本生活保障费 120%)。  5、本条第 1 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1)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2)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3)将盈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4)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 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  五四、保密期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务, 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 3、乙方认可,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根据岗位,每月支付了“职务保密津贴” 元,并将此项 目每月所支付金额作为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费,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不再另外支 付保密费。 4、经理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 3 个月,甲方予以设置适当的脱密期。 54、本协议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时间为准,乙方单方面停止履行 职务的行为,同样视为离职。 65、乙方在离职后须遵守本协议,除非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其他竞业禁止及相关责任。  六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职期间,违反本协议任意一条条款,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为乙方违反了本协议 之保密责任义务。 2、若乙方离职后,新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乙方违反本协议之保密责 任义务,除非乙方能证明乙方新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 3、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资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资料复制、记录载体,视为乙方违反本 协议之保密资料交还义务。 4、乙方已经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规定,并自愿遵守执行。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一情形的, 均应: 1)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一次性分别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向甲方支付乙方在公司年保密费 3 倍的违约金。 3))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4)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 可从损失额中抵扣。乙方获得的任何利益均视为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利益非为货币形式的,应折抵 为货币赔偿给甲方。 5、本条第 2 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1)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2)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3)将盈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4)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 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 七六、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 经营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八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如果在乙方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由于乙方的 个人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效,乙方工作期间及离职后依然适用上述规定。 九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 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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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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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 保密协议(通用版) 甲方基本信息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男/女) 通讯地址:       (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紧急联系人:                     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                     鉴于: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编号为                    的 劳动合同。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保密和竞业限制事宜进 行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业秘密的定义 第1页 共5页 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不为公众所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 有实用性的记载有甲方或甲方客户的保密信息和资料的各种载体(文字材料、图纸、图表、磁盘光盘 实物)所记载的所有相关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 经营状况:市场调研报告、可行性研究 报告、商业合同和文件、供货来源、销售渠道、市场占有情况、市场营销计划、客户名单、产品成本、 交易价格、利润率、投标底价等等; (2) 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帐簿、会计报表;审计和评估报告;工资、奖金、福利分配方案; 公司的盈亏状况;银行帐号及存款等等; (3) 技术状况: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产品、产品设计、制造方法、以及计算机 软件、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等等; (4) 人事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人员档案资料;公司内部重大人事变动;重要管理人员的个人信 息招聘裁员计划等等; (5) 重大决策与行动计划:发展战略和规划、投融资计划、收购、兼并、合并、清算、破产、分立 计划;准备进行的诉讼、仲裁行动;或未公开审理的诉讼、仲裁;企业形象设计,广告计划、活动安 排等等。 第二条 保密制度 1、为保障商业秘密得到实际的保守,甲方实行以下管理制度:(1) 甲方可对揭发、检举、指证泄密 人员的员工视情况给予      元人民币(大写:            )奖励,对于为公 司挽回重大损失的员工给予      元人民币(大写:            )以上的奖励; (2) 甲方对所有原始技术资料及对外合同、协议原件实行统一管理,并有权对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定 期清查及检验; (3) 甲方授权行政总监依照相关规章制度对各部门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批准或法律强制所要求必须披露外,或者有关保密资料已由其他途径(不包括 由甲方所导致或甲方允许披露的情况下)进入公众领域外,乙方自受甲方聘用之日起,及至日后的任 何时间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 乙方同意对本协议所定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许 可不得将在甲方工作期间所了解和掌握的保密资料提供、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无论这种提供和泄露是 有偿的还是无偿的,亦无论是故意或过失。 (2) 乙方承诺除因完成甲方的工作需要或善意履行甲方的工作义务外,不得使他人接触、获取、使 用甲方的商业秘密(第一条所定义的范围,下同),即不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或外部的无关人员泄漏 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复制或公开、不借阅或传阅、隐藏记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 于印刷材料、软盘、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载体形式)。 (3) 乙方除应对自己因工作需要掌握的甲方之保密资料负严格保密之责任外,还应采取合理之必要 保护措施,防止第三人自乙方或乙方负责管理的部门获取其所负责保管或接触的保密资料。 第2页 共5页 (4) 乙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之利益使用、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5) 乙方不得违反甲方保密规定,取得或接触按其级别和职权不应当取得或接触的保密资料。 (6) 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它原因在甲方内部更换工作岗位或不在甲方任职时,乙方应立即将甲方保 密资料(包括原件、复制件、拷贝磁盘、电子版形式的保密资料)全部返还给甲方,而不得以任何形 式保存甲方的保密资料,亦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利用甲方保密资料。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人员或部门 进行专项交接后,方可办理转岗或离职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离职前三个月开始进行调岗等脱密 措施,乙方辞职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接受甲方的脱密安排。 (7) 乙方在离开甲方后,不得将其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接触、了解、掌握的甲方商业秘密泄漏给任何 第三者,除甲方指定专人外,也不得向甲方内部其它任何人员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8) 乙方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不因乙方调离、辞职、被辞退、开除而解除。 (9) 乙方在受聘期内编制的、使用或持有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往来 书信、客户名单、笔记、备忘录、计划、图纸)模具或样本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须在甲方的要求下 在任何时候及在受聘期完结时将上述文件(包括正本与副本)、模具和样本交还甲方,乙方不得保留 上述文件的任何复制文件。 第三条 竞业限制条款 1、乙方认识到任何本合同约定商业秘密的泄露,或者甲方的任何竞争对手获知该等信息,会对甲方的 竞争力造成重大的损害。因此,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及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离职后      年(下称“竞业限制期限”)内,除非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此项限制,乙方不得从事以下任何 一种活动:(1) 亲自或代表任何自然人、企业、团体干预甲方业务; (2) 亲自或作为成员、股东、顾问、代理、受益人、委托人或通过任何自然人、企业、团体直接或 间接为甲方任何目前的或潜在的竞争对手工作或与之共事; (3) 亲自或作为成员、股东、顾问、代理、受益人、委托人或通过任何自然人、企业、团体直接或 间接参与、受益于任何与甲方业务相同、相似或竞争的业务; (4) 亲自或代表任何自然人、企业、团体与甲方争夺客户、合作伙伴或投资者; (5) 亲自或代表任何自然人、企业、团体夺取与甲方业务相关的上游产品或服务供应者; (6) 以任何方式诱使其他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员工离职。 2、乙方确认在甲方工作期间获得的所有与甲方业务有关的资料甲方具有唯一所有权。乙方保证在任何 时间,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或帮助他人在与甲方相竞争业务领域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3、甲方就乙方承诺的本条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乙方离职时向乙方支付 合理的经济补偿。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后,甲方一般于每月      日前向 第3页 共5页 乙方按月支付补偿金      元人民币(大写:            )。该补偿金从乙方 正式离职之日起一直支付到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的最后一个月。乙方拒绝受领经济补偿金 不免除其依照本条规定应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竞业限制期限内解除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甲 方放弃对乙方竞业限制的书面声明送达乙方时,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解除,甲方有权停 止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且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四条 重点岗位人员 根据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甲方重点岗位的技术人员需与甲方另行签订专项技术保密协议。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论是故意或疏忽、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而致使甲方的商业秘密泄漏或公开,给甲方造成损失 的,甲方根据具体情况除采取扣发乙方的工资、奖金、提成等措施外,还可要求乙方赔偿,直至补足 甲方的实际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出的全部费用以及主张权利 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六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其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七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按如下争议解决程序处理: (1)甲乙双方将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2)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工会组织、甲方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 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协商解决。 (3)若任何一方不愿或未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均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 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若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该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保密协议的变更及其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书》的附件,构成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有关劳动合同的有效组成 部分。双方对本协议进行变更的,应另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4页 共5页 第九条 保密合同的生效与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签名: 签约日期: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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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 保密协议 协议方为:甲: (以下称“甲方”) 乙: (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就 展开 调查和讨论; 鉴于在这些调查和讨论的过程中,双方将向或预期将向对方透露或递交若干与上述议题有 关的保密信息,其唯一目的是为了使双方 。 因此,双方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达 成如下协议: 1. 定义: 1.1 保密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用于上文“鉴于”条款用途的双方(包括双方的关联企业)所 有的经营秘密信息、技术秘密信息以及其他具有保密性的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 电磁的或其它任何载体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计划、 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1.1.1 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载体所记录的信息,在交付接受方时必须标明秘密,并注明保密 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1.1.2 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接受方前必须声明是保密信息,进行书面记录,并注明保密信 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1.2“接受方”:本协议所称的“接受方”是指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 1.3“透露方”:本协议所称的“透露方”是指透露保密信息的一方。 2. 双方同意交换以上保密信息仅用于上文“鉴于”条款中列出的用途,除非披露保密信息的 一方另有书面同意,否则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将披露的保密信息用于上述唯 一目的。 3. 接受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上文第 2 条约定以外的用途或者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保密信息 第1页共3页 分发、披露或散布给任何人或者允许他人使用,除非是接受方自己的雇员或专业顾问,并有充 分的理由而要求了解上述保密信息,且通过聘用协议或其它方式受到保密约束;或者是依法向 有关政府部门、证券监督机构等进行与报批、备案行为相关的披露。 4. 接受方应采取对待接受方自己同等重要的保密文件一样的谨慎措施来对待透露方依据本协 议所透露的保密信息,避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 下列信息不属于本协议第 1 条所定义的保密信息,因而不受本协议的约束: a.接受方可以证明,不因接受方违反本协议即已公开或可以公开获得的信息; b.可由接受方书面记录证明在收到披露方信息之前,即由接受方正当拥有的,不受保密协议限 制的信息; c.可证明由接受方从第三方正当接受,不受保密协议限制的信息; d.有书面记录证明由接受方独立产生的信息; e 由透露方自行披露或书面同意披露的信息; f.任何法律法规要求向公众披露的信息。 若保密信息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或接受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间内出现本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则 从出现上述情形之时起针对出现上述情形的保密信息适用本条之规定。 6. 双方同意,本协议的签订并不表明任何一方有义务必须披露任何特定信息。 7. 双方同意,本协议没有授予任何一方任何专利、版权、商标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许可与使用。 8. 双方同意,本协议的签订并不表明双方达成了任何投资、合作及联盟的意向、备忘录、合同 或协议,也不表明双方形成了任何投资、合作及联盟的关系。因而任何一方不得基于本协议而向 第三方声称双方已形成了任何投资、合作及联盟的关系。 9. 本协议自文件末尾最新签署的生效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生效日之后满一年 自动终止。但无论如何,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仅在本协议生效后的六年内有效,从生效日起的六 年后,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自动终止。 10.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所交换的所有本协议涵盖的保密信息应依照透露方的要求进行处理,或 者返回透露方,或者由接受方销毁。此要求应由透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 30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第2页共3页 接受方。若过期接受方未接到通知,接受方仍应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直至保密义务终 止。 1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 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 12. 若没有任何一方的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转让第三方。 1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均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若具体损失数额难以计算的, 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_ 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 14.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双方在_________ 以下无正文 授权代表: 日期: 公司授权代表: 日期: 第3页共3页 ___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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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________ 保密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下将上述双方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 以下所称“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获得方;以下所称“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来源方。 鉴于: 为了双方的共同利益,双方拟就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合作。 在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双方需要向对方提供与自身以及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资料,且双方都认为 有必要对提供的信息资料予以有效保护。为此,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保密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范围及内容 1、“保密信息”是指信息提供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如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发展规划策略、市场计划、商务信息、商业机密等; (2)任何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信息,包括客户名册、市场开发情况、客户名称及清单,客户的其 它详细资料,业务统计表、市场份额统计表、价格策略、市场研究报告、商业项目的计划方案 和实施情况、商业关系和谈判、交易结构及资金渠道等; (3)财务信息、开户银行资料、组织架构、股东资料、内部管理制度等; (4)拥有的知识产权(不论是一方独自拥有的,或是和其他方共同拥有的,亦不论是现有的, 或将来开拓发展的),包括但不限于商标,软件及相关程序、资料的著作权,专利及非专利技 术、商业秘密信息等; (5)未决诉讼、资产状况、内部人力资源及潜在的劳动人事纠葛; (6)本项目开展过程中形成的一切会议文件、纪要、协议、工作方案等信息,以及一切与双方 有关的未公开信息; 2、双方确认并承诺,提供给对方保密信息均系通过合法手段获得,不会给接收方带来任何法律 上的责任和义务;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接收方不对 此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第二条 保密义务 第1页共3页 1、 双方在获得对方的保密信息以后,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 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保密信息的合法使用包括接收方的雇员、董事以及股东单位。 2、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或者使用电子文 档、音像资料、磁盘/光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与本项目合作利益外的第三方提供保密信 息。 3、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用于与本项目有关的用途或目的。为推进本项目需要,接收方(包括接 收方的雇员、董事、股东单位)可将保密信息传递给其认为合适的有关意向合作方等,以期加 快实现合作目的;双方确认,该等信息传递行为不构成接收方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4、为推进本项目,如果一方需要有关中介机构、咨询公司或顾问单位协助工作,各方应向其提 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并应要求上述人员或单位对本协议项下信息予以保 密。 第三条 豁免条款 1、 本协议关于对保密信息的保护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对方已获得保密信息; (2)保密信息在披露给对方之前,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一方通过合法渠道从其他第三方获得; (4)非一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保密信息公开; (5)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未被违反前,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6)保密信息是一方或其关联或附属方独立开发; (7)一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 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 (8)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义务时, 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 行本协议。 第四条 保密责任的终止 1、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期限自取得保密信息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以先到者为准)为止: (1) 双方关于本项目的合作终止之日; (2) 本协议签订满壹年之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如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 守约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 第2页共3页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 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第七条 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名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 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区域)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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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间保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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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 保 密 协 议 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共同寻求企业的发展,需要相互透露彼此的相关机密信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就技术、商业秘密的交换等保密事宜, 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1. 协议宗旨和目的 为确保甲、乙双方在产品开发合作过程中,为避免相关信息被擅自使用或为第三方非法获悉,而 损害双方利益,特订立本保密协议,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 定义 2.1 商业秘密是指为一方公司所有或使用、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 性并经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指任一方(以下简称披露方)提供给予对方(以下简称接受方)与合作目 的有关,且经披露方以机密或类似用语标示之技术、方法、制程、程序、设计、文件、样品之技术信 息,及业务策略与计划、客户名单或其它可用于生产、销售或经营产品之商业信息等一切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以文字符号、图画照相、录音录像或电磁记录等方式呈现者) 双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它应予保密而向对方透露的相关信息。 2.2 以下信息非本协议所指之商业秘密: 信息被披露给对方之前,即己进入公众领域,随时可被公众知悉;或在被披露之后非因接受方的 过失而进入公众领域;或接受方有充分证据证明,该信息在被披露之前即己为接受方所知悉或 持有。 2.3 信息在下列情况下,不应视为进入公众领域: 2.3.1 信息接受方或第三方在信息被披露前所持有的信息仅包含被披露信息的概要; 2.3.2 公开文献上仅以概略方式描述该信息,不足以呈现该信息之详细内容。 第1页共5页 3. 保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能影响甲、乙双方合作的产品技术、商业秘密等信息: 3.1 以有形载体形式为载体所承载的产品设计、程序、技术指标、测试数据、电路图、流程图、算法 等技术资料信息; 3.2 涉及双方的客户名单、存货及货源情报、价格、营销策略、市场和销售情况等商业信息; 3.3 如所提供的信息是无法或难以用文件等有形方式表现时(如口头或视觉检视等),披露信息 的一方应在信息被披露之日起 60 日内需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确认该信息是否为商业秘密;获 悉信息的一方亦可以请求披露方在 60 日内答复,以确认该信息的性质。如通知或答复该信息为 商业秘密,则自该通知或答复被送达对方之日起,亦需按本协议执行。 4. 保密期限 接受信息的一方就本协议所负的保密义务自接受之日起五年内均为有效。 本协议所设立之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对甲、乙双方均有效。 本协议适用于协议签订前一方己披露并明示应予保密之信息。 5. 保密责任 5.1 双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间,对属于本协议第 3 条约定范围内的各种信息,负有保守 秘密的责任,采取保密措施,防止信息外泄,保证对方的技术、商业秘密的不受侵犯、合法权益 不受损失。 5.2 未经另一方许可,不得擅自允许第三方使用上述信息,不得为自己复制或为第三方复制上述 信息,或者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介绍、披露、出示、提供上述信息。 5.3 双方保证只在本协议范围内使用上述信息,并保证不向与合作项目无关的本公司其他员工透 露该信息。 5.4 双方保证,对于所有因工作关系而可能获知对方技术商业秘密的本公司员工,在向其透露秘 密之前,均须与之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要求其员工对该合作项目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泄露, 或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以外使用该信息。 双方在该保密协议书签署后,将各自公司涉及的员工姓名及职务等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5.5 任何一方如发生对对方的商业秘密有遭误用或侵占等情形时,另一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 第2页共5页 方。 6. 商业秘密的使用及相关权利的授予 6.1 双方保证只在与合作项目相关的范围内,使用获悉的对方技术商业秘密。 6.2 获取信息的一方不因本协议而取得对方所提供之商业秘密的所有权、技术专利权、著作权及 其它与该信息相关的任何权利。 7. 商业秘密载体的归还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终止或自收到另一方请求归还商业秘密载体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 将其所获悉之商业秘密的全部原始载体及有关复制资料归还对方,并出具经其主管负责人员签字 认可的表示己按本条款规定办理之证明书。 8.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 8.1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包括但 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8.2 本协议所称的一方违约,即包括其职员违反保密协议义务的情形,其职员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视同其该一方对本协议的违反。 9. 免责条款 一方依照人民法院的命令或国家有关法令的规定,必须将接受之信息向外披露时, 免于承担违约 责任。收受信息的一方知悉此类情况有可能发生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为对方采取相关法律行为, 争取合理的处理时间,并予以协助。 10. 法律适用、管辖法院及争议的处理 双方同意,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因履行 本协议发生争议时, 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页共5页 11. 声明条款 11.1 披露信息的一方对商业秘密的提供形态及质量有决定权。 11.2 披露信息的一方对信息的正确性、性能表现、商业可行性或特殊用途的适用性等不负保证责 任。披露信息的一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商业秘密属于其所有,并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知 识产权及技术信息等。由此而导致的侵权责任由披露方承担。 11.3 一方不行使依据本协议任何一项条款可以行使之权利,并不表示其放弃依据其它条款可 以行使之权利。 11.4 一方放弃行使基于另一方之某项违约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权利,并不表示其放弃对其它较 早、同时或后来发生的其它法律权利的行使。一方对任何一项法律权利的放弃,应以其公司的名 义声明,应由其被授权代表,以书面方式代表公司签名,。 11.5 本协议书中各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之便利而加注,对本协议书各条款不具解释或补充作 用。 12. 协议的部分无效 本协议中部分条款被依法认定无效时,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被认定为无效的条款应由双方 商定,以最接近协议签订时双方真实意向的合法有效的条款取代。 13. 其它 13.1 本协议书的修改需经双方以书面方式共同签署进行。 13.2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13.3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13.4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第4页共5页 甲方: 住所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职务(称): 年 月 日 乙方: 住所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职务(称): 年 月 日 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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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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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 股东保密协议 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合伙人(即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_________年 __月 __日;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_________年 __月 __日;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_________年 __月 __日;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中的合伙人即是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同时也具有______市__________ 有限公司出资人资格。为保证所有出资人或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伤害,经所有股东友好协商, 达成本协议。“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为所有股东拟建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最后的 名称以工商确认核准的合法名称为准,不管现在或将来,公司名称的任何变化,并不影响上述 股东必须遵守本协议。 一、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下简称“合同生效日”)由______市__________ 有限公司股东根据中国法律共同订立。     有鉴于各位股东正在为生物燃料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上进行合作,基于工作需要, 全体股东皆有可能成为披露方或接受披露方。披露方需要向接受方披露其保密信息内容目录: 1. 项目简介(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 节能分析专项报告; 3. 环境影响报告书; 4. 项目发展概况及有关政府文件; 5. 项目专利技术许可证情况 6. 项目案例及本项目目前进展情况,包括文字资料、声频、视频资料、图片资料。 7. 公司正式经营后的内部保密信息。比如:公司财务状况、生产产品成本、原材料采购、公司生 产人员状况、公司内部管理模式、公司宏观发展策略规划、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等一切关系到公 司的利益、公司发展的信息。 第1页共3页 二、股东各方达成协议如下: 1. 保密定义范围     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生效后,披露方披露给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头或书面,或以其他任 何形式披露的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的方面:工艺、技术、设计、图纸、工程、工艺流程、 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备忘录、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模式、公 司决议等等。   2.其它定义范围: (1)接收方充分相信对外界的信息披露,不会对相关股东或公司产生相关的利益冲突和伤害; 但结果超出信息披露者预计的后果时,信息披露者将对其泄密现象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给相关 股东或公司造成的利益损失。 (2)信息接收方能够保证没有信息的泄露,即非因接收方的过错而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信息; (3)从没有保密义务和使用限制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该第三方不是违法地获得或披露该 保密信息; (4)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合理取得的; (5) 公司财务审核表股东审核完成后必须交还公司财务。未经董事会允许不得私自带出公司指 定范围,不得私自复印,备份。 3.义务   (1)接收方决不将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接收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和执行 与项目无关的活动。 (2)接收方应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 避免未经授权的披露或使用。 (3)接收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这方面信息以使该项目取得进展相关人员披露信息。如政府部 门;或同意对保密信息保密的公司员工。 (4)如果接收方被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向披露方 予以通报,以便披露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接收方应用尽所有可行的措施来 保护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 4.其他事宜 (1)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期限为“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合法续存时。 (2)假定股东停止合伙合作,则视为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所有保密信息及其所有复印 件,无论其为电子或书面等任何形式,均应立即交还有相关利益的股东或公司。 第2页共3页 (3)本协议下保密及有限使用的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4)只涉及到为使本项目向前推进时,接收方承认披露方是所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权人,除非另 有协议明确阐述,接收方不享有所有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 (5)股东均同意:为了保护披露方或公司信息的商业价值,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行为或可能的 违约行为,假如对披露方股东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披露方股东或公司有权: 1)禁止接收方可能违反或继续违反本协议的行 2)有权从接收方获得损失或损害的赔偿。 (6)所有的保密信息是并将继续是披露方股东或公司的财产。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都不涉及任 何专利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利的转让。 (7)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任何因本 协议引起的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将可以提交人民法院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依法进行仲裁。 (8)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增补和修改,除非由股东各方合法指派的代表书面作出,否则视为无 效或对其它股东无约束力。  (9)本协议是股东各方对相关义务、目的、权利、责任的完全同意和理解。 三、任何一方不得将其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该种转让的尝试自始无效。     本保密协议一经签署载明的日期即为生效日。    以下无正文 股东签名:    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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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合作保密协议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 甲方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现在就双方项目合作过程中,可能或者已经知悉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明确双方的 保密义务,现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密资料及措施 1、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 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或任何一方关联 企业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不可随时得到的技术、财务或商业资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及名片、 正在接触的潜在客户名单、电话记录名单、价格资料、价格和报价方法信息、财务状况及预测信息、 交易信息,制造技术、涉及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产品开发技术及开发计划、商业策略、程序、市场 策略、营销方法、培训资料,以及涉及任何一方客户或关联企业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 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第1页 共5页 2、本协议的签订,视为双方对各自所持有的保密资料采取了保密措施。 第二条 保密义务的内容 1、甲、乙双方同意采取限定知悉人等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与管理对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双方只 能向下列人员披露保密资料,并对下列人员的泄密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1) 合作过程中有必要知悉该保密资料的员工; (2) 在对方书面同意情况下的第三人。 2、甲乙双方任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保密资料,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其代理商或员工向 任何第三方披露。 3、甲乙双方任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对保密资料做出的概括性的分析、判断、报告、意见等 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一方因过失泄露对方保密资料的,同样需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所涉保密资料仅用于与双方合作项目有关的事宜,除此之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 用。 5、项目合作过程中,复制、销毁任何保密资料必须经过保密资料所有人的书面同意。 6、不论双方合作因何种原因终止,在合作终止之日起 10 日内,一方应按照另一方要求归还或销毁保密 资料(无论该等保密信息存在何种载体之上)。 7、双方确认, 任何一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转让或授予另 一方对其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 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 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8、如果接受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资料,则接受方应事先通知对方,并协助对方采 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资料的进一步扩散。 第三条 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形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保密义务人不承担保密义务: (1) 该保密资料已被公布或泄露,并进入公众可获知领域; (2) 一方在双方合作之前,已经掌握该保密资料; (3) 接受方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取得该保密资料; (4) 未使用保密资料所有人提供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第2页 共5页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 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2、甲乙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针对接受方 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 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保密资料。 3、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政 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的、有限度 的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涉密行为的应急处置 1、任何一方若发现有误用或滥用另一方提供的保密资料的情形时,应立即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另一方, 并积极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 2、一方存在或者疑似泄露保密资料的行为的,另一方可随时要求立即归还全部保密资料,如果保密资 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立即采取删除等保护措施。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依约履行义务,即为违约,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2、若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大写: );无论违约金是否支付,守约方均有权立即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 3、若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损失赔偿的范围为: (1) 守约方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为开发、培植有关保密资料所投入的费用以及因泄密行为 导致的销售收入损失; (2) 因调查涉密事宜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3) 因泄密行为侵犯了对方商业秘密权利的,对方可选择要求承担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4) 因一方恶意泄露保密资料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保密期限 1、保密资料的保密期限为双方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或解除)后      年。 2、除非一方的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开,另一方应当根据本协议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承担 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第3页 共5页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终止与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 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生效及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签字双方及其关 联机构及其权利义务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 3、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保密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 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才 能生效。 4、本协议书签署后,不论双方是否继续洽商本计划、事后是否签署任何正式合约或协议,均不影响本 协议书之效力,即使双方为本计划所签署之合约事后因故终止、解除或消灭,亦不影响本协议书之效 力。 5、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在任何适用法律下被认定为全部或部分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其应 (在该等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范围内)从本协议中被排除,且本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和规定应保持 全部有效。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2、本协议一方延迟或未能行使本协议下的权力、权利或救济不应作为对任何该等权力、权利或救济的 弃权。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第4页 共5页 签约日期: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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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甲 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乙 方:(受聘者)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 镇) 居民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为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 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签订本保密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 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一)保密内容是甲方商业秘密,即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涉及的不为 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权利人)带来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 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即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1、技术秘密:即甲方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 能给甲方带来经营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甲方已采取了保密措施的 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 艺、配方、样品、数据、计算机程序等等。技术信息可以是特定的完整的技 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 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2、经营秘密:即甲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独特、有较强竞争 力并能带来经济效益,经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尚未公开的包括但不限于进 货渠道、销售渠道、销售数量、价格、客户名单、管理办法、经营方案、投 资方案等经营信息。 (二)本合同项下商业秘密的范围,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有关组织与财务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机构及组织的变动、合并、分立;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变动; (2)经营管理层人事变动; (3)来自国内外的投资; (4)银行贷款情况; (5)会计报告及财务资料。 2、有关生产与制造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原材料种类,品质控制方法、采购渠道(包括供应商情况)、物料堆 放配送方式、技术经济指标、产品成本构成; (2)目前的生产能力和预期生产能力; (3)生产成本、新的工艺、装置的使用和添置; (4)更新换代产品的魅力和对市场的预期冲击; (5)新生产计划,其实施进度等。 3、有关市场研究,推销战略,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调查,预测出一定地区、一定时期对产品的需求数量和可能 的价格; (2)竞争对手的销售组织、销售价格、售后服务、促销手段、广告宣传等 方面的信息; (3)制品的仓储场所、供货是否平衡等等; (4)业务函电、销售渠道、营销网络、各级经销商及终端销售商客户名单 及资料、市场营销的规划与实施策略; (5)甲方的管理决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 及投标书内容,传输中的商业数据,电话信号等信息。 (6)甲方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7)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或正在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定计 划、经营项目及各项目资料; (8)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年度报告及总结等重要文件资料。 4、有关新技术开发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含技术流程、技术配方等一切与技 术有关的信息),以物理学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他形式的载体所表现的 设计、制作工艺、数据、产品配方、制作方法、程序、决窍等; (2)甲方产品开发的市场调研情况、产品开发规划、产品的各种调试方式、 产品工艺技术、开发与制造的各种专有技术等。; (3)甲方准备或已经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准备或已经申报发明奖、自然 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 (4)甲方在研究开发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技术成果; (5)甲方准备转让或已经转让技术; (6)如乙方属甲方聘用的科技人员在执行甲方单位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 用甲方所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成果; (7)项目方案(含草案)、投资方案(含草案),专门人才的招募动向和 计划; (8)新产品的开发计划、组织、试验过程及有关数据等等。 5、法律关系,包括但不限于: (1) 甲方是否卷入或即将卷入法律诉讼/仲裁; (2) 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贸易条件、招 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各类经济合同的归档资料。 (3)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的动向和进度等等。 6、其他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职员的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2)甲方在不断经营和发展中所产生的甲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信息。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一)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对因工作保管、 接触到的甲方之业务相关方提交的文件/资料应妥善对待并报告、提交给甲 方相关部门,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二)非经甲方授权,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甲方内部无关人员或向任何第 三方泄露/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在职务范围内或根据工作需要,善意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允 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除非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 或协助未经甲方许可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商业 秘密为本人或任何第三方牟取商业利益。 (四)乙方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归甲方所有。 为甲方利益,乙方作出职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作出的与甲方业务有关 的发明、设计、改进或所发现的任何资料或程序、工艺等)时,乙方应在该 等成果接近可成功的应用阶段立刻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并对该等成果负有 保密义务。甲方应视乙方创造或构思的成果所具有的潜在价值,给予乙方一 定的奖励(具体办法由甲方在规章制度中规定)。乙方须在甲方要求下,协 助甲方就乙方的任何职务发明、设计、改进、资料或程序等成果申请专利权 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并且就该等申请签署任何必须的文件及采取必要的 行为,使甲方能有效地拥有和注册该等发明、设计、改进、资料或程序的所 有权。乙方不得将工作中获取或研制开发中的商业秘密据为己有,有关资料、 图纸、样品一律归档,不得私自留存。 (五)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 文件、资料、图纸、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 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毁损、涂改、披露/或泄露、使用。乙方离职时, 应当将其完整无损地向甲方清退;清退应当由甲乙双方列出清单,由甲方有 关负责人与乙方签字确认,乙方不得留下任何与清退资料有关的影印件、复 制件或电子版本。 (六)乙方同意,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 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 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 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七)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三条 保密费用 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时,已就按月支付保密费用达成 一致意见,保密报酬含在工资总额内。 第四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乙方知悉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 秘密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一)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二)第五条第一款所述赔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损失赔偿额为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使甲方蒙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的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利用甲方商业秘密所 获取的不当收益及因乙方泄密行为致使第三方所获得的全部商业收益; 3.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 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使甲方商业声誉受损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 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 侵权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调解 。 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第七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的 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 特别约定。 一 未经许可不得拥有和掌握与自己担任工作无关的甲方在技术、生 产和经营方面的资料和数据。 二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单方提出终止合同,根 据乙方所掌握保密内容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继续工作直至 甲方的工作能正常开展,否则以乙方违约处理。 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乙方: 身份证号: 月 签证机关(盖章):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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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密协议书(员工)-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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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________ 保密协议书 协议双方: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鉴于: 1、 甲方与乙方确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且乙方在公司所任职位及所从事工作的保 密性质; 2、 乙方充分理解并同意甲方在协议中拟订的要求; 3、 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文件,信息,软件,数 据库及其他公司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资料,电子文本,照片等)。 甲、乙双方为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严格乙方职业职责,根据《公司法》、《合同法》、《劳动 法》、《劳动合同法》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在平等、协商、诚实、守信的基础 上,经磋商,就乙方负有保密责任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保密内容和范围 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 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甲方的生产资料、生产基础、生产情况、生产资料、产品配方、产品成本、产品定价、人 事记录、员工资料、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货源情报、市场资料、业绩评估、产销策略、销 售历史、财务状况、进料渠道、设计、程序、技术文档、软件源代码、可执行程序、演示程序、 测试数据、制作工艺、制作方法、工艺流程、技术资料、管理诀窍、产品开发与研究进程、招 投标的标底和标书内容以及尚未经甲方正式对外公布的经营管理信息、科研成果。 2、 所有在乙方受聘期间研究发明或者参与研究发明的科研或成果,以及从公司知晓、学习到 的知识、了解的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获知或负责完成的一切与项目及公司有关的信息、资料、 数据等。 3、 其他经营信息、技术信息。 4、 虽不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确提出保密要求的资料或者信息,也适用本协议 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5、 本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为甲方内部文件,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离职时必 须退回甲方,如有泄露按本合同泄露商业秘密的规定处理。 6、 《劳动合同》和本协议其他条款提及的“商业秘密”应当理解为包括本条各款所指的资料 或者信息,不再另行指出。 第二条 保密期限 第1页共4页 1、 本协议经双方认可的保密期限为自乙方获取本协议保密范围内甲方任何信息资料等之时直 至该等信息、资料为公众所知悉止,且不因乙方是否最终成为甲方受聘人员或离任、辞职、解 雇等原因而终止。 2、 如果乙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不论双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原双方签订的保密 协议依然有效。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拥有本公司项下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物权、经营收益权、知识产权等。 其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受侵害。 2、 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基于职务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撰述等所取得的一切成果均属 于职务成果范畴,所取得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法律规定的相应权利。双方 之间有特别约定从约定。 3、 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并根据其开发成果所创造的经济效益按照《劳动合同》 及甲方制度给予相应的报酬与奖励。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自觉维护本企业的利益,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口头、 书面、电子邮件以及其他通讯手段等)泄露知悉、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成果、信息、资料 等。 2、 乙方应依照甲方的规定保密工作流程操作执行。不准越级、不准窃取不属职权范围内的企 业商业秘密。 3、 乙方对自身负责的岗位或项目,应根据岗位或项目的内容和特点制定或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以保证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相应采取或改进建议措施。 4、 乙方对本协议保密范围内公司任何信息资料等负有保密责任,非经公司书面允许或工作之 必需,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指示第三方技术诀窍和研制路径。 5、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及时交甲方保存。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技术秘密、技术成果、相关信息、资料用于公司开发项目以外 的其他任何研究与开发项目。 6、 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该商业秘密进行新 的研究和开发。 7、 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8、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在公司外兼职(包括各种全日制、非全日 制、提成制、代理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9、 乙方不得将工作中获取或研制开发中的商业秘密据为已有,有关资料、图纸、样品一律归 档,不得私自留存。 10、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原件、原物和相关复印件、摘录件等,乙方应在离职前叁日内移交给 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带走、留存或向第三方披露任何商业秘密,同时承担在所有商业秘密解 密之前不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2页共4页 11、乙方对本协议保密范围内公司任何资料信息,不得以任何非公司工作需要的目的进行包括 但不限于使用、传递、泄露、以个人名义或公司名义或者其他名义发表。 12、乙方工作期间,基于职务或利用甲方的成果、信息、资料等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撰 述等所取得的一切成果均属于职务成果范畴,所取得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按照 甲方制度享有相应获取报酬的权利。 第五条 脱密期之约定 乙方解除合同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劳动关系之前,应当提前 个月通知甲方,由甲方对乙方工 作岗位和工作任务另行调整安排,以便脱离商业秘密之接触。 第六条 竞业禁止之特别约定 1、 乙方同意并接受,自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两年内不能到生产或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或服务, 或者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公司、机构、组织或个人处任职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劳动 或劳务,也不得自营或者合作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相同或类似业务。 2、 乙方全面遵守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在其离职后竞业禁止期间内,甲方将每月发给其人民币    元作为遵守竞业禁止义务和保密义务的补偿。发放该笔款项不构成乙方没有违反竞业禁止 义务或者保密义务的证明。 第七条 七、违约责任 1、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视为违约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 (2)披露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 (3)将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或其复制品据为已有或未经甲方授予权持有; (4)为他人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提供信息或便利; (5)违反脱密期约定之提前通知义务的; (6)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 (7)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2、 如果上述情形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且无需 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3、 乙方未能全面遵守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应向甲方退还所有依据本协议领取的补偿金,并向 甲方支付不少于人民币    万元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损害甲方的赔偿 责任。乙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并不因此而免除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 经公司允许对外公开的公司信息资料或公司认为可以公开的资料信息,不在本协议约束的 保密范围内,乙方不负保密责任。 2、 有关部门依职权向乙方调取并经甲方同意的披漏。 第3页共4页 3、 经公司允许的对媒体的了解情况性披漏。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 因本协议之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属于劳动争议的由甲 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属于民事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管辖。 2、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据法。 3、 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 师费用、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等。 第十条 十、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 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与补充协议都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清的,中国有关 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当然适用。 2、 本协议作为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双方的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双方签字: 甲方:                  代表: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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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竞业禁止合同书

保密及竞业禁止合同书

保密及竞业禁止合同书 0 E4 n! [/ e, o; s: a 用人单位:(简称甲方,下同): 员工姓名:(简称乙方,下同): 工号: 1 e* I6 i' k" F2 x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以及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就乙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及竞业 禁止问题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技术部人员。 二、保密内容与范围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耳闻、目睹、接触到 了解到或者具体承办的关于甲方、甲方人员等各方面的以下秘密信息: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 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2、公司(增加“实施或者”)尚未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 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尚未进入市场,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和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研究开发的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8、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 9、甲方已有的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和技术秘密。 10、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技术流程、技术指标、研究 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案例数据、技术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等。 11、公司《保密制度》里所规定或公司以书面形式确定应当保密的其它事项。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主要是利用甲方物质技术条件 创作并由甲方承担责任,或者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依照本合同约定 而创作的作品,乙方享有署名权,甲方享有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 乙方执行甲方任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 或者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作出的,或者退职、退休、调动工作后 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为 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属于甲方所有。 乙方执行甲方工作任务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商标、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 信息,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 作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 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上述作品、发明创造、商标的知识产权; 保证甲方充分、有效的利用上述作品。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署名权(依照法律 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 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技术 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 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 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放弃对甲方 追究的权利。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3、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 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 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 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 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4、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 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举报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 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 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 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5、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从事技术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 交甲方保存。 6、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 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 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 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 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7、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 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 括显名或者隐名的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乙方在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后一年内,不得到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同类业务及有 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8、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 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 甲方所有。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该载体。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须将秘密信息从载体复制到甲方所 拥有的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彻底消除。否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 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 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四、保密期限 1、 聘用合同 3、 解除、终止合同 2、 期限内。 4,期后的一年内。 五、保密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乙方离职(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 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一年后 到公司领取两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款,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应当应当一次性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在违约金以外赔偿甲方的损失。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八、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 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九、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 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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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及商业竞业禁止协议

公司保密及商业竞业禁止协议

公司保密及商业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或履行工作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 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 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 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 条款的法律含义。 Ⅰ.保密条款 一、 商业秘密、机密事宜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的技术方案、财务信息、 计算机软件、数据库、业绩材料、财务数据、图纸、宣传文件、模型、说明书、操作 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2)专有技术(专有技术指甲方独有的,经法律程序认定的技术); (3)经营信息(经营信息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 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和甲 方公司文件)。     2、机密事宜包括:因岗位、职务所产生的相关工作、业务关系及公司重 大业务、活动所产生的一切有关信息。    3、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 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二、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 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 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 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 行为。   三、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 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 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 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 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 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 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 (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 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 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 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 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 和经营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 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 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 两年内不得自营或 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 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 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2)乙方应提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在此期间,甲方有权 调动乙方的劳动岗位。 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四、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 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为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实际经 济损失。     3、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 2 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Ⅱ.竞业禁止条款 一、 权力和义务 (一)、乙方承诺 1、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时,不受原单位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 2、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企业;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两年内都不得到广西境内与甲方有竞 争关系的单位就职。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且本公 司认为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同类企业; 4、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两年内都不得在广西境内自办或以他 人名义创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实际参与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业务 的经营。所谓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主要指经营与甲方同类义务的企业; 5、乙方在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6、不得引诱其他甲方雇员离职; (二)甲方承诺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每月人民 币 元。 二、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约定 (1)乙方违反本条款第一条第(一)款(1)项规定的义务,乙方应当承担 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违反跟条款第一条第(一)款(2)项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 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 应当返还甲方。公司有权对乙方给于处分; (3)如果乙方违反本条款第一条第(一)款(3)、(4)、(5)、(6)项所 列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因乙方 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 应当予以扣除);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要求乙 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甲方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乙方 的刑事责任。 (二)、甲、乙双方确认 (1)甲方违反本条款第一条第(二)款所列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禁止 补偿金,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因甲方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禁止补偿金而给乙方造成其他方面的直接损 失,乙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禁止补偿金而导致的直接损失 以延迟或者未支付的价款加上延迟支付期间每日万分之二的利息来计算。 3 三、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双方商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业秘密已经公开,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 甲方的竞争优势已经无重要影响; (2)甲方不履行本条款第二条的义务,拒绝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的; (3)甲方法人终止; Ⅲ.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 意协商、调解的,应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Ⅳ.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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