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与竟业禁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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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与竟业禁止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职工):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E-mail: 紧急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省市的 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释义 1、商业秘密是指为甲方所拥有、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 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 第1页共5页 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在参与甲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所知悉的 所有信息。 2、技术秘密是指不为甲方所拥有、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 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3、竞业禁止是指乙方未经甲方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 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 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或相似的业务。 4、第三人指甲乙双方之外的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 第二条 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市场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 策、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 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等。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 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 流资料、诉讼资料等。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技术指标、数据 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试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 样品、技术档案、相关函电等。 第三条 保密范围 1、乙方在甲方任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 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任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 3、乙方在任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 4、乙方在任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从事的工作或任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 人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 第2页共5页 2、甲方保证采取谨慎、有效的保密措施,防止商业秘密及技术秘 密被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泄露。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在任职期间使用的任何知识产权均与第三人无关, 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 2、乙方保证采取谨慎、有效的保密措施,防止甲方的商业秘密及 技术秘密被泄露。 3、乙方承诺在任职期间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承担 无条件的保密义务。 4、乙方在任职期间未经甲方股东大会同意,乙方不得利用职务 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或者为他 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不得在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业务的企业 或是与甲方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任职或者担任顾问,也不得支持亲属 或通过他人担任类似职务而获利。 5、乙方不得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甲方的 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 6、乙方不得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甲方的商 业秘密及技术秘密。 7、乙方不得违反约定或者违反甲方有关保守秘密的要求,披露、 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 8、乙方应严格遵守《刑法》、 《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反不正 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关于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的规定。 第六条 期限 1、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期限为在甲方任职期间内。 2、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 密被公众知悉之日止。 第七条 保密及竞业禁止补偿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薪酬中已经包含了保 第3页共5页 密及竞业禁止补偿,甲方无须再向乙方另行支付该等性质的款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条款即视为违约。如该 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的经济损失,违约方应予以赔偿。如该违约行为 还违反了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约方应单独承担由此造 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 1 款的约定,乙方应承担由此造 成对第三人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造 成甲方的损失,还应对甲方进行赔偿。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对第三人承 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 4-8 款的约定,乙方需一次性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 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该损失既包括直接经济损失,也包括间接的 可得利益的损失。如该行为还违反了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乙方应单独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4、若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 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该情形,并赔偿甲 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5、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则构成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 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 金。 第九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 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按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 址或 e-mail 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或 E-mail,应 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 第4页共5页 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2、本协议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可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加以约 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第5页共5页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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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信息披露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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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信息披露告知书 鉴于 XXXXXXX(下称“XXX”)与合作客户************************(下称“客 户”)已建立了合作关系。XXX 知晓及参与 项目的员工知悉,所有 XXX 须遵守的保密义务,亦为员工须严格遵守的 义务。为此,XXX 特制作本告知书将该项目所涉的相关保密信息及要求予以明确。 客户与 XXX 就可能或实际发生的商业交易(下称“合作目的”)进行商讨和评估。 为实现合作目的,客户将向 XXX 提供由客户开发、获取或以其他形式占有的专有及保密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技术、战略与经济信息及样品,均为保密信息。 1、对于客户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保密信息,XXX 同意: (1)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2)仅向为实现合作目的而需要合理知晓保密信息的人员披露保密信息; (3)未经客户事先明确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 (4)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合作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 (5)未经客户书面同意,不得分析样品研究其成分。 (6)如客户披露的任何信息直接或间接涉及个人的信息(下称“个人数据”),XXX 均 应对该等个人数据严格保密。 (7)此外,XXX 应仅基于合作目的或客户事先书面指示的其他目的,对个人数据进行收 集、处理(比如存储、修改、转移、屏蔽、删除)和使用。XXX 应完全遵守适用与个人 数据保护有关的法律,包括但不限于采取法律要求的所有技术上及组织体系上的措施。 个人数据应受上述与保密信息相关的所有条款的约束。 2、该项目所涉保密信息的有效期为:自项目开始正式执行起算 年。所有知晓及参 与项目的员工均应遵守。项目结束后,应按照客户要求及时销毁项目资料。 本人清楚并知悉,上述所列 XXX 须对客户遵守的保密义务,均为本人须严格遵守的 保密义务,如因本人违反上述保密义务,本人同意按照与 XXX 签订的《保密协议》的相 关约定进行处理。 签收人: 身份证号: 日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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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本保密和竞业禁止合同(下简称“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简称“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简称“雇员”)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雇员承认,由于受聘于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公司可能不时向其提供的培训)其 可能充分接触公司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前景及与公司 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来; 2.雇员承认,在其受聘于公司期间或之后的任何对保密信息的未经授权的披露、使用或 处置或与公司竞争将给公司的业务带来不利的影响,并给公司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和损失; 3.雇员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相 竞争。 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 “保密信息”: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经 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 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密、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 “竞争业务”:指(1)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2)与公司或其关联 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竞争对手”:指除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公司、合伙、合资 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区域”: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期限”:指雇员受聘于公司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____年的时间。 “关联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与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第二条 保密 1.雇员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在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公司返还所有保 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以任何方式(1)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与使用保密信 息的工作无关的雇员;(2)向任何竞争对手;(3)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个人 或实体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该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 披露应在该等法律所明确要求的范围内进行。 第三条 竞业禁止 1.雇员承诺,在期限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 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员、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 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1)投资或从事公司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 业务的组织;(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 联公司的(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 系;(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 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 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3.雇员承诺,其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第四条 对价 雇员在此确认,其将从公司不时取得的薪金和其它补偿或利益构成其在本合同第二、 三条中所作承诺的全部对价。 第五条 执行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 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六条 公平承诺 双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约定的范围和性质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约定的时 间、地理区域和范围是为保护公司和其关联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誉开展经营所必需的。 第七条 违约救济 雇员承认,其违反本合同将给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 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雇员同意,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有权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通过临时限制令、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禁止令、 对本合同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合同的违反。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其他救济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修改与转让 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题述事项所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 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补充或变更。 2.雇员不得转让本合同或由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义务或权益。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如协商未 果,该等争议应被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规则和程序在[XXX/上海]仲 裁解决。仲裁过程中,双方应尽可能得继续履行本合同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第十条 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在此于文首载明之日郑重签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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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及履行地: 鉴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 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 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乙方对甲方著作权的侵犯或泄 漏甲方商业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为保护甲方的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及乙 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 作品或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 作品或成果的范围:包括技术研究成果、学术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音像作品、美术、计算机软件等。 作品或成果归属约定:自乙方进入甲方至离开甲方期间,出于本职或甲方任务,利用 过甲方物质技术资料等资源而产生的,或非出于本职而提交给甲方采用的,或乙方离开甲 方一年内创造的与原企业本职或与原企业任务有关的作品或成果,其著作权、专利申请权 及相关权利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再提出异议。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但以书面形式方 为有效。 保密约定 保密的原则与范围:乙方对在职或服务期间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的或取得的信息负有 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泄露与使用该信息。保密义务延伸至乙方在职或服务终 止之后。这些信息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财务数据、销售计划、技术文件、软件、供销渠道、 客户资料以及计划、措施等一切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内容。 对署名权、名誉权的特别约定:鉴于甲方出于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需要可能对作者姓名 保密或某些成果或作品的作者认定较为复杂,对著作权、专利申请权及相关权利属于甲方 的作品,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对署名权、名誉权的处置,除非在进行该成果或作品创作前向 甲方要求过署名权、名誉权并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无书面许可的视为乙方未要求过署名权及 名誉权。 防止发表公开措施:对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含有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商业 秘密的作品,如乙方为了发表论文、文章、评定成果、职称等需要在有限范围内公开作品或 大范围公开作品的,应先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甚至这些信息可能全部或部分是乙方本人 在工作期间直接或间接取得的成果。 间接侵权与保密措施:不使他人获得、使用这些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 人劝诱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企业;保证遵守甲方为保护知识产权制订的相关制 度与规章,认真执行保密措施;发现他人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有责任向甲方或美 的集团科技与知识产权部报告;当乙方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 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不得带离甲方或泄漏给第三方。 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 对以上的未显著标明违约金的任何违约行为,违约员工都应承担2000元的违约金 并继续履约。 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国家法规及甲方规章、惯例为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 以司法程序在甲方所在地解决。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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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劳动合同条例》和《***有限公 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 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密内容 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 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 策略; 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 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 保密范围 1.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 用和生产的; 2.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 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 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 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 商业秘密;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5. 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 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 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7. 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四) 保密期限 1. 劳动合同期内; 2. 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五) 脱密期限 1. 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 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 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 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月通知对方,提前 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 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3. 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六) 保密津贴 1. 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币_______ ____元; 2. 保密津贴每月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3. 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七)违约责任 1.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并予以行政处分; 2.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 劳动合同; 3.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 的行政处罚,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津贴; 4.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 的行政处罚,追索全部保密津贴;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5. 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 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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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章程-范本

公司保密章程-范本

公司保密章程 文件编号: 颁发部门:董事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保护公司的安全和利益,根据《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反 不正当竞争法》、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保密章程。公司所有员工必须 遵守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公司保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公司其他保密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 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但是,其他保密规定对公司秘密的保护水平超过本章 程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公司保密制度由以下六部分组成: 1. 本章程 2. 《员工保密守则》 3. 《员工保密协议》 4. 《员工竞业限制协议》 5. 《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 6. 其他总经理办公会认为应当制订的保密制度 第四条 各类岗位的《员工保密守则》及《员工保密协议》、 《员工竞业限制协议》由公司人 事行政部会同公司法律顾问、咨询各业务部门后起草,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核 通过。 第五条 所有员工都必须 1. 在入职前签订《员工保密协议》《员工竞业限制协议》, 2. 在入职前签订带有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合同》 3. 在上岗前都必须接受公司保密制度的培训。 第六条 所有的员工都必须本着审慎的原则行事。当员工不能确定某件材料不是秘密时 , 员工应当向上级主管请求确认。在未确认之前,推定为秘密。 第二章 公司秘密 第七条 若公司拥有的处于秘密状态的某件信息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竞争优势,或 者该信息的泄露会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竞争优势或给竞争对手带来经济利益和竞 争优势,则该信息属于公司秘密。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第八条 公司秘密根据保密水平由高至低分为绝密、机密、保密三种级别。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1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第九条 绝密信息是指处于不为公众所知、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或者其 泄露将损害公司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公司秘密: (一) 公司的技术成果及相关资料 (二) 公司产品或业务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三) 公司的客户名单 (四) 处于谈判或准备期间、尚未有定论的兼并、收购、合资、合作、融资、诉讼项 目的信息 (五) 公司关于新产品、新服务、新经营模式的计划 (六) 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第十条 机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其泄露能给竞争对手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秘密: (一) 公司股东、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 决定事项 (二) 未公布的关于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任免、奖惩决定的信息或者有 可能使公司做出上述决定的信息 (三) 财务预算决算报告、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四) 公司关于客户、市场、竞争对手的研究计划、成果 (五) 公司与客户、供应商等的合同、协议 第十一条 保密资料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其泄露将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的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薪酬制度。 (二) 具体员工的工资薪酬信息 (三) 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四) 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情况及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 查登记资料。 第三章 公司的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对三种不同级别的秘密制订相应水平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总经理对保密措施的制订负最终责任。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可以按照秘密级别的不同确定具体的保密措施制订责任部 门。但所有的保密措施均应当交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 第十五条 (一) 总经理办公会至少应当制订以下措施: 应当为不同级别的秘密确定相应的秘密接触人员的范围 2 (二) 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三) 制订措施,确保所有保密的文件、资料包装或封面上都会标识保密级别, 使当事人可以了解其是否有权接触该秘密的内容。 (四) 应当制订措施使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报废文件资料得到妥善处理。 (五) 应当制订措施保证员工入职程序中含有保密纪律培训。 第四章 违反本章程的责任 第十六条 违背本章程,致使公司绝密泄露的,或故意致使机密泄露的,公司应当 与之解除合同,并追究其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权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违背本章程,过失致使公司机密泄露,或者故意致使公司保密信息泄露 的,公司应当至少给予降级、降薪处理,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与之解除合同 , 并追究其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权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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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档案保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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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档案保密制度 第一条 各级保密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应主动为公司和公司各业务部门服务,公司各 业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属于公司机密事项时, 将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立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提供。保密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 该提供的提供,不该提供的坚决不提供。 第三条 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 , 不得乱扔乱放。 第四条 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 印留存。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印。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 为密件销毁。 第五条 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 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条 保密文件在发送装封时应按批准份数认真清点、装封,切忌将不同密级的文件 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级的信封上要以戳记标明文件的密级。封口时,不应用钉书钉封口的 方式,应采用密封的方式。 第七条 涉及国家机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原则上不用传真方式发送,确因紧急情 况需要时,要用密码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通传真机和电子邮件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 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不得以明码电报拍发秘密文件,也不得明电密电混用。 第八条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公司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 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 第九条 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 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公司工作人员应在办公室阅读秘密文件,公司领导确需在家中阅 读秘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传阅或借阅文件,要严格坚持登记制度。 第十条 保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及设备中保管,并经常检查。常用的 秘密文件随手入柜加锁。 第十一条 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前两天各部室需将所传阅的保 密文件清退给办公室。如发现遗失,要及时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 如保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而长期离开岗位前,必须把自己经营的秘 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且要履行签收手续。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第十三条 保密人员每年对办理完毕的保密文件收集齐全,对有查考价值的要整理立卷 , 其他文件可按有关规定处理。调阅公司的保密档案,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 保密文件销毁前,必须逐一登记,并在报领导批准后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 行销尽。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公司内销毁。 第十五条 以上保密文件拟制、处理、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在工作 过程中保密文件管理人员要注意不要谈论文中的机密事项,不让无关人员随意浏览,不得 在无保密措施的无线电话中谈论机密事项等等。 第十六条 公司印制各类简报、刊物及向宣传、新闻出版单位提供公开发表的稿件、信息, 承办人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不得涉及和泄露国家及公司秘密。 第十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在外出访问、涉及业务技术谈判、学习交流展览演示等公务活动 中,不准随身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预案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泄 露事件发生。 北京易中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 3 层 ,100191 电话 :010-58856886 传真 :010-58750999 网址 :www.izh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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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技术保密协议书-范本

某科技公司技术保密协议书-范本

技术保密协议书 甲方:XX 市 XX 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XXX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XX 市 XX 大道 XX 号 xx 大厦 xx 楼 家庭住址: 乙方愿意遵照《技术保密协议书》相关技术保密条款,自愿加入 XX 市 XX 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并同意遵守甲方要求完成研发企业电子商务、商务短信等相关软 件的开发、设计等有关工作(以下简称“相关工作”)。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 一致,为确保相应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并防止上述“相关工作”保 密信息被滥用,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 职责。甲方的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 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 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及信息;为保持其机密 性,本协议仅涉及承担或参与该相关工作过程中及以后的保密责任。 第二条:本协议提及的商业信息:包括属于甲方或虽不属于甲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 技术方案、商标设计、商标命名、业务流程、技术文档、信息等。 第三条: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客户档案、行销计划、定价政策、财务 资料、业务操作流程、提成方案、激励方案、产品报价、规章制度、经营模式、方法等以及 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甲方或其关联甲方的产品、服 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以及本协议文本。 第四条:乙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包括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创造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一 切可获得著作权、专利权的作品、产品,应被视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而创造的作 品、产品,其著作权、专利权均归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享有该种作品、产品的署名权。 第五条: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技术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 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无论这些秘 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均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本协议涉及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1.乙方相关工作任务书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和方案; 2.乙方与其它相关工作承担者之间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3.乙方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乙方相关工作中持有的研发成果和技术秘密; 4.乙方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所有有关甲方拥有的知识产权; 5.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保密费数额及支付方式: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 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第八条:竞业限制补贴支付方式: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支付竞业限制补贴(此补贴直接在 原工资单上体现,不另行增加)。 第九条:甲乙双方责任制: 1.甲方应根据相关工作任务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磁盘、光盘等)向乙方提供技术信息时,可以进 行登记或备案; 3、甲方为乙方提供科研成果的正当应用,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资励; 4.对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经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6、乙方应仅将甲方批漏的保密信息用于工作范围内; 7、乙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 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9、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甲方书面许可, 不得对其进行复制,私自盗用、泄密、仿造等; 10、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 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11、乙方在实施相关工作过程中,需要向本相关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担相关工作的 其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提供保密信息时,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者由甲方负 责提供。 12、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 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协议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 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 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13、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秘密和其 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离职后按照以下方式承担 保密义务: 1) 乙方负无限期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 乙方从离职日起三年内不得在甲方所在地市级范围内从事同行业企业工作,甲乙 双方认可,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 14、乙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三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 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 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 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乙方离职三年内,甲方按月向申请人支付竞业限制期 限内的经济补偿(标准为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违反 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5、乙方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 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可以从载体上 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 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无需提前通知)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并当月取消 收回甲方给予乙方的有关待遇; 2、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拾万元(人民币); 3、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其赔偿金额 不包括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 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 同意,选择 XX 市 xx 区人民法院(各分公司的以各分公司所在地法院)作为双方本协 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有效期为 叁 年,自双方签字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手印): 手机号码: 电话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固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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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4保密制度

A044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 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 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 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 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 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 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 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 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 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 责任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 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 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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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保密承诺书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 为履行职责,公司已经或将要向我披露(或我可能得知)公司的某些秘密 性、专有性或者保密性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公司 合法所有或掌握;我本人对本承诺书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一 、 保密信息 1 所有的档案、资料、工作文件都应该存放在指定的文件柜内; 2 离开座位时,收好工作文件、退出系统、锁定电脑屏幕; 3 禁止在公众场合谈论与工作相关的信息,在工作场合谈论工作信息时须注意 相关人员; 4 休假或外出时,应该锁好公司文件,并把笔记本/个人电脑关机; 5、对工作文件于每月最后一天拷贝一次; 6 打印文件后应及时刷卡接收,避免因系统混乱出现被未授权的人接收阅读。 7 对废弃的工作文件必须用碎纸机粉碎。 8 所有钥匙、密码均须保密并向中心办公室备份一份; 9 分享信息时,须经过部门管理层同意方可对外分享,并且须让受听者清楚哪 些信息是需要保密的。 10 如果是政府部门或公安机关要求提供的,须上报管理层后再行采取措施。 二、责任 1 如违反本承诺书,我同意公司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收回有关待遇; 2 我对本承诺书的任何违反都将给公司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公司应有权通过 司法程序或有关政府部门的行政程序获得赔偿; 我已阅读和全面理解了本承诺书。 签名: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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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保密协议

工作内容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公司地址: 常住地址: 鉴于: 乙方在甲方任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非公开的、专有的和具有保密性质的资料及信息 (含甲方产品价格信息、供应渠道、客户资源信息、对所签经济合同、财务信息、尚未公开的重大投资 决策、其他有关甲方利益或甲方产品的信息),以及在乙方为甲方客户服务时从客户端得到的所有 保密信息都属于本合同协议保密的内容。乙方应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双方就以上保密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保证: 除因工作需要并得到甲方明确书面指示外,不得使他人获得或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 息; (2) 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 (3) 不得窃取、复制或公开包含这些信息的文件或拷贝; (4)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无关人员泄露这些信息; (5) 除因工作需要外,不得向甲方其他工作人员打听这些信息,不得以不正当方式窃取这些信 息,指使或暗示或诱导他人以不正当方式窃取这些信息,以不正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偷拍照片、偷 偷复制、偷走样品或材料或文件,引诱或胁迫他人披露信息等; (6) 对因工作需要而保管、接触或使用的有关包含有些信息的文件、数据、样品、设备等,应妥善 对待及采取合理加密措施,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或置放。 (7) 乙方在从甲方离职之后两年内不得经营甲方客户资料,对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保密资料泄 密,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保密期限 乙方的保密期限为乙方入职之日起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时止。 二、违约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职务成果,或主要利用甲方工作条件或便利做出的职务 成果,其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乙方的职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发明、著作等。乙方无论在 任何情况下离开甲方,其离开后做出的与原工作有关的成果,包括商业秘密、发明、著作等,仍视为 职务成果,其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乙方保证,乙方对应归属于甲方是上述职务成果有保密义务,并 遵从本合同有关商业秘密保密义务的具体规定。 2、乙方作为甲方工作人员,对甲方的利益有尽最大努力维护的忠实义务。在职期间,乙方不得 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与甲方有竞争的企业,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帮助他人从事任何 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鉴于乙方在在职期间获得的甲方商业秘密对甲方在市场竞争中的 重要作用及巨大价值,及乙方确认这些商业秘密(包括乙方的职务成果)的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乙 方在离开甲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包括辞职、辞退、除名或合同期满等)后的两年内保证自己保守 甲方商业秘密,及保证: (1) 不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或帮助他人在与公司竞争的领域内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2) 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离开甲方;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乙方保密义务。在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 务情况下,作为权利人的甲方有权; (1) 无条件地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 向乙方索赔因乙方违约或/及侵权所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泄密所导致的直接经 济损失、甲方的可得利益的损失、侵权方的获利及甲方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 同时将追索或扣除乙方年度的全部奖金、提成分红及各种补贴等福利); (3) 向侦查机关举报乙方的涉嫌犯罪行为; (4) 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三、其他约定 (1)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申请仲裁或向 法院提起诉讼。乙方离职后因本协议争议需诉讼解决的,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原有保密协议自行终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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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一家依法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因业务发展与经营需要,拟聘用乙方为其________岗位员工; 2、乙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甲方拟聘用岗位胜任能力的自然人,并 同意受聘(或服务)于甲方________岗位并履行相关职务,乙方在履职期间已 经(或可能)接触、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为明确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本着平等协商、公平自愿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保守 甲方商业秘密、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等事宜达成共识,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 双方共同信守。 一、商业秘密及范围 第一条 商业秘密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及其关 联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和其他商业秘 密信息,其中既包括甲方及其关联方所持有、控制或保管的商业秘密,也包括 虽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1 第二条 技术秘密及范围 本协议所指“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知识和经验、技术方案、 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操作及控制方法、测试方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 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以 及相关的函电等等。技术秘密可以是有完整技术内容并构成一项产品、工艺、 材料及其改进的一整套技术方案,也可以是其中的一部分技术要素。 第三条 经营秘密及范围 本协议所指“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产品(服务)定价 政策、市场信息及其分析、广告策略、管理方法、客户名单、货源渠道及情报、 营销资料、谈判底线、行销计划、发展战略、采购等方面的资料、信息或者经 验。 第四条 管理秘密及范围 本协议所指“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人事及工资薪酬、 员工及培训、公共关系、内部决议及管理等方面的所有资料及信息。 二、保密管理 第五条 秘密信息所有权 乙方因职务需要所持有、控制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 、 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 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六条 保密制度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行业保密 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 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原则,采取任何必要、 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及其关联方或者 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七条 全面保密义务 乙方保证,对于因履行职务、受甲方特别指派或者无意中接触到的甲方秘 2 密,除得到甲方的明确书面授权和履行职务需要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未 经授权的第三方公开。本条所指的公开,包括但不限于以口头、文字、图形、 图像或者电子文档等方式使未经合法授权的第三方知悉相关秘密。 第八条 秘密信息保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当妥善保管其所掌握的甲方秘密,乙方在任何时 候均不得将其保管的甲方秘密置于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场所或带出甲方的办公区 域,除非系乙方为了履行其职责所需并经甲方批准。乙方因履行职务而使用完 甲方载有秘密的资料之后,应依规定及时、完整的将上述资料返还相关的保管 人或由乙方自行妥善保管。 第九条 信息泄密补正 当出现甲方商业秘密被泄漏的情形时(无论是否乙方过失导致),乙方应 当在知悉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进一步扩散,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条 第三方信息保密管理 乙方保证对其履行甲方职务所接触到的甲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秘密, 仍然依照本协议规定承担保密责任。乙方对第三方的秘密的保密责任程度应与 其对甲方的保密责任程度一致。 三、离职保密管理 第十一条 秘密信息交接 乙方应当在离职前 5 个工作日内办妥与甲方保密信息有关的移交和交接工 作,将其所保管的载有甲方秘密的资料全部、完整的返还给甲方,并不得保留 任何形式的副本、复制件或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交接范围与方式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将其所持有的一切涉及甲方 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 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全部返还给甲方,乙方不得留存、复制任何形式的技 术秘密。若记录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 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 3 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第十三条 离职保密义务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 及其关联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相关秘密,承担如同任职 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得擅自使用的义务。 乙方从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以任何方式使任何未经 授权第三方获悉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传播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不直 接或间接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客户、供应商或其他合作伙伴终 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业务合作关系。 第十四条 薪酬及补贴 乙方知悉并同意: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及授予乙方其他相关激励、 奖励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故而无须 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和竞业限制的所有费用、薪金、补贴或补助等。 第十五条 保密期限 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乙方知悉保密信息之日起,直 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质上已经公开。 四、竞业限制 第十六条 竞业限制义务 在甲方任职期间及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后 2 年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在 与甲方生产(经营)相同或类似产品(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提供相关服务;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 的相同或类似产品(业务)。 第十七条 新单位报备 竞业限制期限内,乙方受聘或服务于新单位的,应在 15 日内将新单位的名 称、人事部门联系方式告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 告知其工作单位。 第十八条 竞业限制范围 4 乙方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五、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秘密信息泄露 若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秘密泄露,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 时,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检讨、降职、降 薪、解除劳动合同、开除、追究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等。 第二十条 未经批准离职 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泄漏有关秘密的, 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因不可抗力、司法 机关的行为及其它不可归咎于乙方责任的事由而导致泄密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违约处理 乙方违反本协议竞业限制义务,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或终止自 营竞争业务,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乙方在职期间 12 个月工资 标准(按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的月平均工资计算)的违约金;甲方因此而受到 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六、其他约定 第二十二条 争议及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提出 争议的一方向其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 另有规定以外,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内容确认 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充分了解协 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并自愿签订。 第二十四条 份数及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作 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页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之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地点: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署地点: 签字日期: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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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档案保密制度范本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范本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 第一条 各级保密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应主动为公司和公司各 业务部门服务,公司各业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 检查。 第二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 属于公司机密事项时,将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立会研究决定后,方可 提供。保密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该提供的提供,不该提 供的坚决不提供。 第三条 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进行妥善 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第四条 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 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印。复制文件应 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 第五条 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 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 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条 保密文件在发送装封时应按批准份数认真清点、装封, 切忌将不同密级的文件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级的信封上要以戳记标 明文件的密级。封口时,不应用钉书钉封口的方式,应采用密封的方 式。 第七条 涉及国家机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原则上不用传真 方式发送,确因紧急情况需要时,要用密码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 通传真机和电子邮件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 不得以明码电报拍发秘密文件,也不得明电密电混用。 第八条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公司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一律 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 第九条 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不经过 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公司工作人员应在办 公室阅读秘密文件,公司领导确需在家中阅读秘密文件时,应按照 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传阅或借阅文件,要严格坚持登记制度。 第十条 保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及设备中保管, 并经常检查。常用的秘密文件随手入柜加锁。 第十一条 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前两天 各部室需将所传阅的保密文件清退给办公室。如发现遗失,要及时追 查处理。 第十二条 如保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而长期离开岗位前, 必须把自己经营的秘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 核对,并且要履行签收手续。 第十三条 保密人员每年对办理完毕的保密文件收集齐全,对有 查考价值的要整理立卷,其他文件可按有关规定处理。调阅公司的保 密档案,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 保密文件销毁前,必须逐一登记,并在报领导批准后 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销尽。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公司内销毁。 第十五条 以上保密文件拟制、处理、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建立严 格的登记制度,在工作过程中保密文件管理人员要注意不要谈论文 中的机密事项,不让无关人员随意浏览,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无线 电话中谈论机密事项等等。 第十六条 公司印制各类简报、刊物及向宣传、新闻出版单位提供 公开发表的稿件、信息,承办人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不得涉及和 泄露国家及公司秘密。 第十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在外出访问、涉及业务技术谈判、学习交 流展览演示等公务活动中,不准随身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遵 守保密纪律,在预案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泄露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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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协议

员工保密协议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 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 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 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 保密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并共同遵守。本合同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甲方的商业秘密采取 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一、商业秘密的范围: 1、第一条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专有技术、客户信息、内部 秘密等。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 计、电路设计、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 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图纸、样品、样机、 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函电等技术方面的秘密,以及客户名单、营销计 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投资计划或者方案、发展规划、财务资料、货源情报、业务渠 道、工作流程、谈判底价、招投标标书或者底标、经营诀窍、企业内部网上的信息、程序 文件、情报文件、公司档案、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经营方面的秘密,以及专利 申请文件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2.专有技术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的信息、资料、流程、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 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3.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姓名、性别、身份证信息、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工作 单位、购票相关信息、乘车相关信息、个人需求、录音等信息、文件、资料、图表、报 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而且无论这些信息有无商业价 值。 4、无论客户是否基于对乙方个人的信赖而与甲方进行市场交易,也无论客户是否自愿选择 与乙方或者乙方离职后的新单位进行市场交易,乙方在任职期间或者离职后非因履行甲方 职务使用甲方的客户名单均视为侵犯甲方商业秘密; 5.内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内部文件、营销策略、客户名单、财务 资料、纪要等不宜对外公开的信息。 6.同时,在甲方生产或者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可能造成下述后果之一的,该信息也属 于甲方商业秘密: 影响甲方生产、营销、稳定、安全或者发展的; 影响甲方技术进步的; 使甲方利益受到损害,或者使甲方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地位的; ④影响甲方对外交流或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 ⑤影响甲方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 7.甲方在记录某一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的载体上注明“保密”或“内部资料”等字样, 或者载明保密等级的,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 8.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包括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 密; 二、商业秘密的载体 1、乙方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 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电子邮件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 些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2、未经甲方许可或者非为履行甲方职务的需要,乙方在任职期间或者离职后,不得擅自对 前述载体进行复制,也不得将载体或者复制件遗弃、怠于保管或者交给他人; 3、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前述载体和复制件给甲方。 三、职务成果 1、与乙方职务相关的智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职务、利用工作时间,或者利用甲方 的物质技术条件等完成或者产生的任何发明创造、发现、研究、设计、改进、创新成果、 作品、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等,以及由此获得的知识产权(含发明权、发现权、专利权 和著作权等),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自由利用进行生产、经营或者转让给第三人; 2、乙方有义务为职务成果保守秘密,并应当积极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 动(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或者所有 权。 四、保密制度 1、乙方应当遵守国家与保密相关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任何成文或者不成文的保密制度,并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 保密职责; 3、甲方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信、负责的态 度,采取必要和合理的措施,保守其知悉或者持有的商业秘密; 五、保密责任 1、乙方不得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甲方商业秘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播、传授、转让或者 以遗弃或者怠于保管等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商业秘密的甲方其 他职员)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3、乙方在任职期间,以及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含甲方或者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后,均应对其接触、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直到甲方宣布解密或者有关秘 密信息实际已经公开为止(但因乙方非正当公开的除外); 4、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也不得擅自 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导致甲方遭受第三人侵权指控,甲方因此而承 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同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5、乙方认可所收取的劳动报酬已经考虑其任职期间或者离职后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并认可 承担保密义务是其履行劳动合同的附随和法定义务,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保密费,即乙方的 劳动报酬中已经包含保密义务的补偿; 6、乙方在任职期间或者离职后,均不得引诱甲方其他员工离职,否则视为侵犯甲方商业秘 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保密制度)、第五条(保密责任),属于“严重违反甲方规章 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与乙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 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应当承担对造成甲方的损失以及违约 金 20 万元; 3、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间接损失(含预期利益)以及甲方因调查或制止 乙方违约或者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例如差旅费、鉴定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 费)等; 4、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不免除其继续按照本合同承担保密义务。 七、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解决; 2、前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处理。 八、其它事项 1、乙方确认已经充分了解甲方有关保密的全部程序文件和管理规定,并自愿遵守执行; 2、本合同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 绝领取工资或者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离职; 3、本合同所称“产品”或者“业务”,包括甲方营业执照列明范围以及甲方实际或计划经 营的产品或者业务; 4、本合同是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内容如与劳动合同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抵 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5、本合同的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6、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等,均可以当面交 付或以《劳动合同书》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 时书面通知对方;按前述地址的寄送无论对方拒收,或因地址不详等原因被退回的,均视 为合法有效的送达; 7、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 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乙方(签字捺手印):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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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度】保密制度

【企业制度】保密制度

公司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 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秘密。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 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 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 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 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 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 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 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 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 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 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 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 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 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 责任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 泄密者,给予 50-100 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 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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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0没有保密制度,员工泄密怎么办

30-040没有保密制度,员工泄密怎么办

问:没有保密制度,员工泄密怎么办? 答: 未制定保密制度,员工如果泄密,公司可以根据以下法律文件追究责任: 1)签订的保密协议; 2)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条款; 3)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 4)《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业秘密保护 的规定。 公司与员工之间如果有保密协议(包括劳动合同保密条款)或竞业禁止协议,且协议 内容明确有效,公司仍然可以追究员工的泄密责任。 但企业需注意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企业规定了商业秘密权。员工的保密义务是 法定义务,而非约定义务。换句话说即使没有以上提及的任何一种法律文件约定保密义务 公司仍然可以主张员工侵犯了企业的商业秘密权的相应责任。 参考法规: 1.《劳动法》第 4 条、第 22 条、第 89 条、第 102 条; 2.《劳动合同法》第 4 条、第 23 条、第 90 条; 3.《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0 条; 4.《刑法》第 219 条。 例: 2004 年 7 月 22 日,A 公司(甲方)与 张某(乙方)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 乙方在甲方工作的起始时间为 2001 年 6 月 25 日,合同于 2004 年 9 月 30 日终止;乙方同意 根据甲方工作的需要,担任技术部门技术岗位工作。同日,双方签订保密协议,该协议: 第二条“保守秘密义务”第 5 项约定,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在被甲方聘用期间不得在 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兼职,不得组建 参与组建、参股该类单位,不得为该类单位提供咨询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 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第 1 项约定,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约定,不履行或不恰当履行 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公 司相关制度对乙方追究其他责任,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不应低于乙方在甲方实际工作 期间已获取工资总额的 30%。 另,A 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增值电信业务。张某曾在 A 公司从事增值业务事业部软件 研发工作,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2004 年 11 月 9 日,A 公司与张某协议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2001 年 6 月至 2004 年 11 月,张某在 A 公司的收入情况为:实付工资总计 279,638.39 元,税前工资总计 260,250.36 元,实发工资总计 236,812 元。 2004 年 1 月,张某、孟某、李某等 9 名股东共同出资成立 B 公司,其中张某的出资为 60 万元(货币 6 万元和非专利技术 54 万元)。张某在 B 公司曾担任董事。B 公司企业类型为有 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增值电信业务。 法院认为: 1)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董事、经理之外的一般劳动者未规定负有法定竞业禁止义务, 但如上述劳动者与公司签有在职竞业禁止合同,则一般认为如合同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劳动者应如约负有在职竞业禁止义务,因劳动者依契约自由原则与所任职公司作出竞业禁 止约定后,应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 追求自己的利益。 2)且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在公司为其提供劳动就业机会、场所,支付劳动报酬,并 为其积累知识、技能的情况下,其工作权和生存权已有保障,法律不应牺牲公司的合法权 益,而去追求劳动者自由劳动权的充分实现,否则有悖公平正义原则;公司与其董事、经 理之外的可依职权和信赖关系接触或知悉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在职竞业禁止协议,则更 具合理性之基础。A 公司与时任高级工程师的张某签订包含在职竞业禁止条款的保密协议, 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严格如约 履行各自的义务。 3)张某在 A 公司任职期间,于 2004 年 1 月与他人共同出资成立与 A 公司经营同类业 务且有竞争关系的 B 公司,及至 2004 年 7 月,张某明知其已有违在职竞业禁止条款尚与 A 公司签订包含上述条款的保密协议,可见张某对 A 公司合法权益的漠视及其本人诚实信用 意识的缺失。 4)张某在 A 公司任职期间与他人共同出资成立 B 公司,已构成违约,张某是否参与 B 公司的具体经营和技术工作以及其是否仍持有 B 公司股份均不能改变其违约之事实。张某应 向 A 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5)A 公司要求张某如约承担张某在 A 公司实际工作期间已获取工资总额 30%的违约金, 额度在双方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范围之内且尚属合理,本院予以支持。张某以其缺乏经济 能力为由抗辩,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信。 6)另,因 A 公司与张某之间的劳动合同业已协议解除,故张某无须再向 A 公司履行在 职竞业禁止义务。 法院遂判决张某给付 A 公司违约金 83,891.4 元。 解: 本案提示了以下法律要点:  公司制定保密制度不是商业秘密保护构成的必要条件。  只要公司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即便没有保密制度,员 工也应当承担保密义务。  没有保密制度时,仍可依保密协议中明确而有效的违约金条款向劳动者索取违约 金。 本案中,公司虽未制定保密制度,但与劳动者签订了《保密协议》,详细约定了具体的 保密事项与竞业禁止事项,并约定了违约金的具体计算办法,该《保密协议》合法有效,对 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当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义务时,法院判决其承担了违约责 任,维护了公司的合法利益。 操作提示: 1)员工泄密,在单位没有制定保密制度的情况下,应当查实用人单位与员工在劳动合 同中是否约定了保密事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2)虽然在既没有保密制度也没有保密协议时用人单位仍可追究员工的泄密责任,但保 密协议中明确的违约金条款较有利于用人单位实现权利,至少是部分实现权利。 3)在用人单位没有制定保密制度的情况下,应该证明自己采取了有效的保护商业秘密 措施,例如:公司与劳动者签订了保密协议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条款、在岗位职责 中有保密条款、项目任务书中有保密条款、对开发的软件技术有商业秘密属性标记和访问控 制要求、有保密意识和要求培训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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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0保密期与竞业限制期有区别吗

30-200保密期与竞业限制期有区别吗

问:保密期与竞业限制期有区别吗? 答: 有。保密期是无限长的,除非秘密已经不存在;而竞业限制期最长为两年。 保密义务的产生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基于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不管当事人之 间是否有明示的约定,劳动者在职期间和离职以后均承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义务; 而劳动者的离职竞业禁止义务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产生的,无约定则无义务。 因此,保密义务的存在是没有期限的,劳动者在整个工作过程要负担保密义务,保密 期应当从知悉商业秘密之日起至该商业秘密公开之日止。而竞业禁止义务的存在是有期限 的,在职竞业禁止的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存续期间,离职竞业禁止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 《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得超过 2 年。 参考法规: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0 条、第 22 条; 2.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 22 条; 3.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 2 条;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问题的答复》; 5.《劳动合同法》第 23 条、第 24 条、第 25 条、第 90 条; 6.《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 13 条、第 18 条; 7.《劳动法》第 22 条、第 102 条; 8.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 5 条、第 6 条。 例: 王某于 2006 年 7 月 12 日应聘到爱婴中心某市某州东方爱婴早期教育中心(爱婴中 心)处务工并于当日签订员工合同及员工培训协议书。 2006 年 11 月 10 日,爱婴中心与王某签订了保密协议。 2007 年 11 月 15 日王某离开爱婴中心。2008 年 5 月 29 日华夏爱婴早教中心成立,与爱 婴中心经营模式、服务模式相同。王某任该中心监事并担任教师职责。 一审法院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 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本案原告与被告王某明确约定,原告在支付被告王某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被告王 某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被告王某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被告王某已承诺 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开办类似甲方经营模式、服务模式的机构;不得在从事与甲 方生产、经营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被告王某如违反本合同任一 条款,应当一次向原告支付其年收入 10 倍的违约金;被告王某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王某离开爱婴中心后又到华夏爱婴早教中心任职,从事了与爱婴中心方生产、经营同 类服务的职业,违反了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且爱婴中心与王某已约定了在工 资中考虑了保密费用,王某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爱婴中心主张由王某支付违约 金 133,401.00 元的请求,该院予以支持。 因王某承担了违约责任,爱婴中心主张王某从现在起至 2009 年 11 月 17 日前不得开办 或从事与东方爱婴相近似的服务行业并解除华夏爱婴早教中心与王某的劳动关系的请求, 该院不予支持。 因王某是与爱婴中心解除劳动关系后,才到华夏爱婴早教中心任教的,故华夏爱婴早 教中心不承担本案连带责任。 据此,一审判决:一、由王某赔偿爱婴中心东方爱婴早教中心培训费 8,000.00 元、并 支付爱婴中心违约金 133,401.00 元,共计 141,401.00 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 驳回爱婴中心东方爱婴早教中心其他诉讼请求。三、华夏爱婴早教中心不承担本案责任。案 件受理费 10.00 元,由王某负担;申请诉讼保全措施费 300.00 元,由爱婴中心东方爱婴早 教中心负担。 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 1.双方的竞业限制条款无效。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东方 爱婴早教中心与上诉人王某签订的《保密协议》第三条约定:乙方(上诉人王某)承诺,自离 职之日两年内,不得参与开办类似甲方(被上诉人东方爱婴早教中心)经营模式、服务模式 的机构;不得从事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社会团体内担任 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 虽双方在订立《保密协议》的同时,又订立了竞业限制条款,但从工资表中反映:基础 工资(基础工资 250.00 元、岗位工资 300.00 元、司龄工资 100 元.00);福利工资:(全勤 100.00 元、误餐及交通补助 90.00 元、保险补贴 230.00 元);效益工资(月奖、课时费、测评、 教具提成等),王某每月工资在 1,000.00 元不等。且也没在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被 上诉人东方爱婴早教中心与上诉人王某在签订的《保密协议》条款中只对保密工资报酬做了 约定,而对上诉人王某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支付没有约定,被上诉人东方爱婴早教中心发 给上诉人王某的工资中也没有竞业限制补偿金范畴。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的规定,双方在《保密协议》所订立的竞业限制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保密协议无效。从 该保密协议约定的保密条款内容,双方订立的《保密协议》实质上就是竞业限制协议,只有 竞业限制才能限制不能参与同行同类的工作。而本案上诉人王某只是服务于另一连锁店, 被上诉人东方爱婴早教中心没有约定给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内容,其条款与法律相冲突, 故应认定为无效协议。 2.王某泄密的证据不充分。被上诉人东方爱婴早教中心认为上诉人王某违反了《保密协 议》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华夏爱婴早教中心构成侵权,其主张损失 16,599.00 元虽提供了收 款收据、签到表,作为证明生源流失的证据,但该证据不能足以证明被上诉人东方爱婴早 教中心的损失依据,也不能充分证明上诉人王某对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 息泄漏程度。因此,被上诉人东方爱婴早教中心向上诉人王某主张承担保密义务违约责任 的请求,其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虽认定事实清楚,但认定上诉人王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处 理不当,本院予以纠正。 二审法院判决王某赔偿爱婴中心培训费 8,000.00 元;驳回被上诉人东方爱婴早期教育 中心向上诉人王某主张承担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的诉讼请求。 解: 本案提示了以下法律要点:  《保密协议》既可以包含有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容,也可以包含有竞业禁止的内容。  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前者属于法定义务,后者属于 约定义务,二者对应的期限也会有相应的区别。  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或其他文件中有关工资中包含了“保密费”的 约定,不能排除用人单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务。 本案中,公司与王某签订了《保密协议》,不仅约定了保密事项,还约定了竞业限制条 款。 由于爱婴中心与王某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并没有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所以二审法院 认定双方《保密协议》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同时,依据协议的内容法院认定该协议实质上是竞业限制协议。但是,由于该协议中 竞业限制条款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另外,爱婴中心无法证明王某有泄密行 为。最终爱婴中心承担了败诉的后果,只有培训费部分获得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二审法院关于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导致整个保密协议无效的观点是值得 讨论的。本案中,将保密协议的性质看作是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合并的协议更为合理。 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其他保密条款无效。不过本案中爱婴中心无法证明王某违 背了保密义务,所以二审法院的上述判决不影响判决结果。 操作提示: 1)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时,不宜明确承担保密义务的具体期限,劳动者 承担保密义务没有期限限制,但应当明确劳动者承担保密义务的具体要求,并约定违约责 任条款。 2)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时,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 且应对劳动者进行补偿,否则,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没有约束力。 3)为避免实务中引起混淆,将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分为两个协议,似乎是可行的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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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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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2017CGHT-001 保密协议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七彩图表 稻壳儿科技 2017 年 保 密 协 议 月 日 协议双方: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鉴于: 1.甲方与乙方确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且乙 方在公司所任职位及所 从事工作的保密性质; 2.乙方充分理解并 同意甲方在协议中拟订的要求; 3.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 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文件,信 息,软件,数据库及其 他公司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资料,电子文本,照 片等)。 甲、乙双方为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严格乙方职业职责,根据《公司 法》、 《合同法》、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 规,在平等、协商、诚 实、守信的基础上,经磋商,就乙方负有保密 责任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协议条 款如下: 一、 保密内容和范围 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 利益、具有实 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生产资料、生产基础、生产情况、生产资料、产品配方、 产品成本、 产品定价、人事记录、员工资料、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 货源情报、市场资料、 业绩评估、产销策略、销售历史、财务状况、进 料渠道、设计、程序、技术文档、 软件源代码、可执行程序、演示程序、 测试数据、制作工艺、制作方法、工艺流 程、技术资料、管理诀窍、产 品开发与研究进程、招投标的标底和标书内容以及尚 未经甲方正式 对外公布的经营管理信息、科研成果。 2.所有在乙方受聘期间研究发明或者参与研究发明的科研或成 果,以及从公司 2 / 5 知晓、学习到的知识、了解的商业秘密及知 识产权,获知或负责完成的一切与项目 及公司有关的信息、资料、 数据等。 3.其他经营信息、技术信息。 4.虽不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确提出保密要求的 资料或者信息, 也适用本协议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5.本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为甲方内部文件,乙方应妥善保管, 不得泄露给第三 方,离职时必须退回甲方,如有泄露按本合同泄露 商业秘密的规定处理。 6.《劳动合同》和本协议其他条款提及的“商业秘密”应当理解 为包括本条各 款所指的资料或者信息,不再另行指出。 二、保密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认可的保密期限为自乙方获取本协议保密范围 内甲方任何信息 资料等之时直至该等信息、资料为公众所知悉止, 且不因乙方是否最终成为甲方受聘人员或离任、辞职、解雇等原因而 终止。 2.如果乙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不论双方是否续签 劳动合同,原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依然有效。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本公司项下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物权、 经营收益 权、知识产权等。其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受侵害。 2.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基于职务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撰 述等所取得的 一切成果均属于职务成果范畴,所取得的一切知识产 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法 律规定的相应权利。双方之间有特别 约定从约定。 3.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并根据其开发成果所创造 的经济效益按照 《劳动合同》及甲方制度给予相应的报酬与奖励。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自觉维护本企业的利益,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 不得以任何形式 (包括口头、书面、电子邮件以及其他通讯手段 等)泄露知悉、掌握的甲方的商业 秘密、成果、信息、资料等。 2.乙方应依照甲方的规定保密工作流程操作执行。不准越级、不 准窃取不属职 3 / 5 权范围内的企业商业秘密。 3.乙方对自身负责的岗位或项目,应根据岗位或项目的内容和 特点制定或采取 相应保密措施、以保证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相应采取 或改进建议措施。 4.乙方对本协议保密范围内公司任何信息资料等负有保密责任 , 非经公司书面 允许或工作之必需,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 露;或指示第三方技术诀窍和 研制路径。 5.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 发的所有资料及 时交甲方保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技 术秘密、技术成果、相关信息、 资料用于公司开发项目以外的其他任 何研究与开发项目。 6.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 , 不得利用该商 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7.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8.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在公司外兼 职(包括各种全 日制、非全日制、提成制、代理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9.乙方不得将工作中获取或研制开发中的商业秘密据为已有, 有关资料、图 纸、样品一律归档,不得私自留存。 10.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原件、原物和相关复印件、摘录件等, 乙方应在离职 前叁日内移交给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带走、留存或 向第三方披露任何商业秘密, 同时承担在所有商业秘密解密之前不 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 11.乙方对本协议保密范围内公司任何资料信息,不得以任何非 公司工作需要 的目的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传递、泄露、以个人名 义或公司名义或者其他名义 发表。 12.乙方工作期间,基于职务或利用甲方的成果、信息、资料等 进行科学研 究、发明创造、撰述等所取得的一切成果均属于职务成 果范畴,所取得的一切知识 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按照甲方制度 享有相应获取报酬的权利。 五、脱密期之约定 乙方解除合同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劳动关系之前,应当提前 3 个月通知甲 4 / 5 方,由甲方对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另行调整 安排,以便脱离商业秘密之接触。 六、竞业禁止之特别约定 1.乙方同意并接受,自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两年内不能到生产或 提供相同或类似 产品或服务,或者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 公司、机构、组织或个人处任职 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劳动或劳务, 也不得自营或者合作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相同或类似业务。 2.乙方全面遵守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在其离职后竞业禁止期间 内,甲方将每月 发给其人民币 元作为遵守竞业禁止义务和保密义 务的补偿。发放该笔款项 不构成乙方没有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或者保 密义务的证明。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视为违约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 法律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研究成果 或商业秘密; (2)披露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 (3)将研究成果 或商业秘密或其复制品据为已有或未经甲方授予权持有; (4)为 他人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提供信息或便利; (5)违反脱密期约定之 提前通知义务的; (6)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 (7)其他违反本 协议的行为。 2.如果上述情形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甲方还有权单方解 除与乙方的劳动 合同并且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并追究乙方相应 法律责任。 3.乙方未能全面遵守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应向甲方退还所有依 据本协议领取的补偿金,并向甲方支付不少于人民币十万元的违约 金。给甲方造成损失 的,还应承担损害甲方的赔偿责任。乙方承担 上述责任后,并不因此而免除其应承 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八.免责条款 1.经公司允许对外公开的公司信息资料或公司认为可以公开的 资料信息,不在本协议约束的保密范围内,乙方不负保密责任。 2.有关部门依职权向乙方调取并经甲方同意的披漏。 3.经公司允许的对媒体的了解情况性披漏。 九、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之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 不成的,属于劳 动争议的由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属于民事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管辖。 2.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据法。 3.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 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等。 十、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与补充协议都没有规定 或规定不清的,中国有关商业秘密的 法律法规及规章当然适用。 2.本协议作为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双方的劳动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 甲方: 代表: 签订地: 签订日期: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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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双向)

保密协议(双向)

编号:________ 保密协议 本共同保密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 签署: 以下将上述双方合称为“双方当事人”,单称为“一方当事人”。 鉴于,双方当事人为了共同利益,将在______项目中进行合作,交流信息。为此,双方同 意签署本保密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的条件和规定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信息 (“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 第一条 定义 1、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方的与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 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 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 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又包括 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 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 a.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提供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b.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c.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且以该取得方所应了解为限,该第三方不 是违法的获得和披露该保密信息; d.提供方向没有保密义务第三方合法披露并且被该第三方合法披露的; e.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f.接收方事先征得提供方书面同意而发布的。 2、接收方和提供方 “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获得方。 “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来源方。 第二条 保密义务 1、接收方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严密措施,确保其安全。双方当事人同意只可以给予或传 授给因履行所聘用之职务而必须并且适当地要求了解该等保密信息的员工。双方当事人应将所 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记录存放在一个安全的、保险的地方。任何以电子方式存储于电脑的保 密信息应有效地防范于任何未经授权的直接或间接通过网络进行的入侵或使用。 2、双方当事人相互承认任何一方自行提供给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及其中包含和有关的一切权 第1页共4页 利,是提供方的专有财产,接受方应考虑提供方的利益妥善保存。 3、双方当事人同意双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双方在___ ___项目中的合作。根据 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之保密信息的使用,应只限于该等目的,除非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时,提 供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如果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与上述规定的使用目的不相符 合,则应以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为准。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 之目的。双方在此保证仅在与双方商定的项目有关时使用从另一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绝不为与 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4、双方当事人承诺,双方当事人将对其各自及其员工或代表,在其他一方当事人处因履行 义务而知晓的所有内部商业信息严格保守秘密,绝不将该等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此规定特 别适用于有关技术、设计、生产、经营或组织机构事宜的所有内部信息。 5、若接收方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接收方不得向该 第三方披露任何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将提供方的保密资料归还提供方,或根据提 供方的要求予以销毁;但如事先获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收方可继续使用该保密信息。 6、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在可能的情 况下,应立即向提供方予以通报,以便提供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并且应用 尽适用法的所有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 7、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三条 非权利授予 任何保密信息的获得并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任何有关提供方所有的专利权或版权,也不意 味着授予接收方有关提供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除了接收方有权为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 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第四条 知识产权 1、 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有关未经注册或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的文件和信息。 2、 因对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由双方当事 人协商决定其归属。 第五条 违约和赔偿 1、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 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2、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提供方向接收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 受的损失为限。 第2页共4页 第六条 保密文件的归还 本协议到期后,协议所涉及的由提供方送交给接收方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是书面的还是 其他具体形式,以及接收方所作的复印件均需立即交还提供方,或者予以销毁,且有关销毁凭 证应同时送交给提供方。经提供方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归还。 第七条 一般规定 1、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 签署,否则无效。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协议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 当事人各方均应友好协商确定替代的规定,该等替代的规定应尽可能与双方当事人的原意相符 合。 3、提供方无义务保证向接收方所披露保密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也无义务承担所披露的 信息所造成的任何特殊的、偶然的、后续的、间接的损害或损失,但该方应知所披露的保密信息 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除外。 4、接收方因使用提供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第三方的诉讼、仲裁、扣押或没收、赔偿或 补偿请求或其他权利要求,由此给接收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提供方应给予赔偿。 第八条 适用法律和司法管辖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任何通过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的争议均应提交侵 权发生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期限 本协议将于上述签署之日生效,合同期限___ ___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重新签订保密协 议。此协议所涉条款永久有效。或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年 第3页共4页 月 日 单位地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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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范本(简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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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________ 保 密 协 议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正在进行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 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 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1、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 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 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 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 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 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 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 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 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 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 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 5 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 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 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 6、 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 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 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第三条 违约与赔偿 第1页共2页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 可能消除影响,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为双方合作项目 金额的 200 %(或由双方协商确定)。 2、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 损失为限。 第四条 有效期: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协议。双方合 作项目的终止并不影响和协议的效力。 第五条 任何通过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的争议均应提交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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