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重点内容提要      一、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特点 二、劳动争议及其预防 三、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概述 四、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五、劳动争议处理的受理范围及其处理依据 一、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所面临的 形势和特点       (一)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所面临的形势 (二)我省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情况及特点 1 、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逐年大幅度增长趋 势; 2 、劳动争议的内容更加利益化、多样化、 深层化; 3 、劳动争议的主体日趋多元化; 4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难度越来越大 。 二、劳动争议及其预防     (一)、劳动争议概念与特征 1 、概念: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 当事人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 发生的纠纷。 2 、特征: 由于劳动关系具有主体特定,权利、 义务限定,产生于社会生产集体劳动过程 之中等特点,所以劳动争议也相应具有如 下特征 :     ( 1 )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特定的。即相 互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 2 )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 一种单向隶属关系。 ( 3 )劳动争议的内容是限定的,即只能 是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 ( 4 )劳动争议的社会影响大。     3 、劳动争议与民事纠纷的区别 主体不同; 内容不同; 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同。    4 、劳动争议的种类 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劳动争议主要分类如下: ( 1 )按劳动争议的客体来划分,可以分为权利 争议和利益争议。这是一些推行集体谈判和集体 合同制度的国家划分劳动争议种类的一种方法。 即凡是因法律条文、集体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权利 而发生的争议,称为权利争议;在集体谈判中提 出法定权利之外的新的权利要求而发生的争议, 称为利益争议。   ( 2 )按照劳动争议涉及的人数来划分, 可以分为集体争议和个人争议。发生劳动 争议的职工一方在 3 人以上,并有共同理 由的,为集体争议。 其他还可以按用人单位的性质、按劳动争 议的内容来划分。    (二)劳动争议的产生原因 1 、劳动争议产生的客观原因 劳动争议是市场经济体制的产物,是伴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而存在的。在社会主义 条件下发生劳动争议仍然具有必然性、长 期性和普遍性,只不过劳动关系的性质变 化引起劳动争议性质改变而已。       2 、劳动争议发生的直接原因 ( 1 )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具体经济利益是引起 劳动争议的主要原因。 ( 2 )劳动关系性质发生变化是引起劳动争议的 重要原因。 ( 3 )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是劳动争议发生的 经常性原因。 ( 4 )我国劳动力供过于求,导致劳动者在劳动 关系中的劣势地位,是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隐患。 ( 5 )劳动立法滞后.且不配套,也是导致劳动 争议发生的重要原因。    (三)劳动争议预防 1 、劳动争议预防的概念: 劳动争议预防,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通过 事先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把劳动争议消除 在萌芽状态,从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一 种积极协调劳动关系的活动。        2 、劳动争议预防的措施: 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法律意识; 完善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 建立违纪职工处理预审备案制度; 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完善劳动合同,实施劳动合同鉴证; 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的 制度。 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概述     (一)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1 、 概念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通过劳 动立法的形式将劳动争议处理的机构、原则、程 序等确定下来、用以处理劳动争议的一项法律制 度。 2 、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性质及特点: 从国际范围来看,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性质 大体可分为民间性、司法性、准司法性、行政范 畴里的特殊执法性和行政性等五种类型。         从国际的角度看,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特点汇总 归纳为: 实行三方原则; 自愿与强制原则相结合; 处理程序简便、灵活; 处理案件迅速、及时; 处理方式注重调解、 处理结果行之有效; 收取费用比较低廉。    (二)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由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 争议诉讼三种制度构成。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具有民间性、 群众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诉讼制度则具 有司法性,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具有准司 法性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当成为 行政诉讼被告。       1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立法现状 l994 年 7 月 5 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11 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劳动法》; l993 年 7 月 6 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2 、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实行“一调一裁两审”的 处理体制。 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 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       3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 根据《条例》规定。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 度的根本原则是自愿和强制相结合原则。 劳动争议处理的一般原则: (1) 着重调解,及时处理; (2) 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公正处理; (3) 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  4 、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适用 劳动争议处理适用的法律规范的内容从法 律类别的角度看,可概括为实体法和程序 法两部分;从法律部门的角度看,可概括 为劳动法律规范和相关的法律规范。      第一、劳动法律规范 ( 1 )劳动法律; ( 2 )劳动法规; ( 3 )地方劳动法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 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省、自治区 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权力机 构,也可制定地方性法规,但必须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 会批准,才具有法律效力; ( 4 )劳动规章; 由国务院各部委(主要是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根据劳动法律和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  ( 5 )地方劳动规章;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及其所在地的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 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 章指定的规范性文件。 ( 6 )其他规范性文件;它是指由国家机关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 以外的一些劳动政策性的文件。 ( 7 )国家批准生效的国际劳工公约。目前我 国已批准承认了 17 个国际劳工公约。     第二、相关的法律规范 1 、其他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含有劳动 法律规范的内容; 2 、其他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是制定劳 动法律的规范性文件的依据; 3 、其他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在处理劳 动争议过程中被涉及。   3 、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和企业规章在依法 处理劳动争议中的地位 依据法律规范签订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 和制定的企业规章,一般应具备以下三个 特征 : 一是内容合法 ;二是程序完备;三 是规定具体。 三、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        (一)概述 1 、劳动争议仲裁的概念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自愿把劳动 争议提交第三者处理,由其就劳动争议的事实与 责任作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判断和裁决。 2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特征 ( 1 )实行独特的三方原则; ( 2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 ( 3 )处理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 4 )机构设置比较普遍。    3 、与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主要联系与区别 4 、与劳动争议诉讼制度的主要联系与区别 5 、与其他仲裁制度的主要联系与区别     (二)劳动争议仲裁组织机构 (三)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四)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 根据我国现行劳动争议仲裁立法和我省 《实施细则》的精神,劳动争议仲裁管辖 实行的是“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 辅”的原则。   1 、地域管辖,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按空 间范围确定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一般都 是按照行政区划确立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对 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它是从横向角 度划分仲裁案件管辖的。 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   2 、级别管辖,是指纵向的管辖。它是根据 劳动争议案件的性质、繁简程度和影响大 下来确定的一种管辖制度。《条例》规定: “设区的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 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 定。” 我省《实施细则》又把管辖权授权给各市 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按照企业的性质、级 别来确定管辖。    (五)劳动争议申诉时效 根据《劳动法》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 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 60 日向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如何确认“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以及连续 侵权等特殊情况下申诉时效的确定。     (六)劳动争议仲裁主体问题。 分支机构能否成为仲裁主体以及在企业实 行外部承包和内部承包的情况下如何确认 仲裁主体。 (七)举证责任问题。 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特殊情 况下的举证责任倒置以及公平、诚信原则。      四、劳动争议处理的受理范围及其处理依据 (一)从主体看,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 《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 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 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根据《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民办非企 业单位也可以作为劳动争议主体。   作为劳动争议主体另一方的劳动者包括我国内地 年满 18 周岁,或者在某些行业、工种年满 16 周 岁的公民和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来我省就 业的台、港、澳同胞、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 劳动者”不包括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 的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 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也不包括未经批 准来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人员。      (二)从内容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 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 1 、因企业开除、除名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 职发生的争议; 2 、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 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 动争议。       《劳动法》颁布实施后,与《劳动法》相 对应,受案范围也随之扩大。还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 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 经济补偿金、违约金和赔偿金支付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      (三)不予受理的几种情形 不属于劳动关系的协议 通过政府指令安置的复退军人用人单位拒 绝接收的 双重劳动关系问题 勤工俭学、实习学生问题 退休人员返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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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解析及员工关系管理实操

《劳动合同法》解析及员工关系管理实操

《劳动合同法》解析及员工关系管理实操 以前,公司为刀俎,员工为鱼肉。 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员工逐渐 了解到自己被公司侵犯的利益,开始利用法律 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有员工利用法律, 来找公司的空子,找公司的茬。 本次学习课题 一、员工管理的基本问题 二、劳动合同法下的员工管理 三、违纪员工处理 四、离职员工管理 一、员工管理的基本问题 1 、人性论与管理 中国:性善论 性恶论 西方: X 理论 Y 理论 Z 理论 2 、人的需求层次: 自我 实现需要 尊重需要 归属与爱需要 安全需要 生理需要 3 、员工管理的发展趋势 人事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经营管理 人是“工具” 人是“资源” 最原始、最初级 的阶段 强调人力资源管 理与开发 人是最重要的“资 本” 老板即人事经理 人具有能动性 甚至没有专门人 事管理人员 开发的主体和客 体即可以分开也 可以为同一体 最关注员工的保值、 增值 投资收益率 主动团队的整体的 潜能开发和服务意 识培养 4 、员工管理的目的 协调员工与公司,员工与员工之间的 关系,在建立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的基 础上,实现组织的工作目标。 5 、员工管理核心三要素 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包括劳动者、 劳动者的组织(工会、职代会)和用 人 单位 内容:主题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客体:主体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共同指向的 事物,如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安全 卫 生、劳动纪律、福利保险、教育培训、 劳动环境等 6 、和谐员工管理三阶段 • 合法:主体 / 程序 / 内容 • 平等:没有歧视 • 和谐:满意度高 案例: 企口车间 A 员工与 B 员工打架, B 员工用木板 把 A 员工的头打破,鲜血直流。由于处于用工时期, 且公司从人性化考虑,并未按制度给予开除,而是采 取双方从轻处理的办法:给于 B 员工记大过一次, A 员工不处理。公司在调解及处理的过程中, A/B 员 工均在场表示同意。可事后, A 员工表示被打的头破 血流,对于 B 员工处理太轻。不满到后勤人事部反映, 人事的态度是:当时处理事情的时候,你们都在场, 都同意了,而且有意见当时为何不提出?说好的事情, 怎么能随便改? A 员工不满的走了。讨论后果。 A 员工不满的走了,可能有几种后果: 1 、回去报复 B 员工。员工大多农村出来的,没 有考虑太多后果,大不了不做,也要出这口气, 中国人,讲的是面子,不能受气。 2 、报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没处理好,觉得处 处向着他人,心理不服气。 3 、报复公司。工作不好好干,估计降低产品质 量、损坏机器设备等。 4 、寻求法律援助,电话报警。 7 、员工管理文化三要素 1 、企业文化 2 、公司政策与用工环境 3 、员工满意度、敬业度与忠诚度 二、《劳动合同法》下的员工管理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 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对管理的影响 • • • • 员工的管理更加复杂了,风险加大了 人力资源成本增加了 法制化时代来临了 人力资源从粗放式管理到精细化管理 案例分析 : A 员工与我司于 2008 年 1 月 1 日签订 2 年劳动合 同, 2009 年 12 月 31 日,合同期满。因该员工工 作表现不好,公司打算与该员工沟通后,观察两个 月,看其表现再决定是否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正确?对于公司 2 个月后与其 签订和不签订两种情况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 1 、 2 个月后签订劳动合同: 承担 2 个月双倍的工资 2 、 2 个月后不签订劳动合同: 承担 2 个月的双倍工资 承担 2.5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承担“未提前 30 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需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招聘风险分析 • 身份证、学历证虚假 • 简历虚假 • 带病入职 • 形成了非法的双重劳动关系,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 应对策略 • 设计好员工履历表,含紧急电话、通信地址、 个人承诺(真实性、背景调查) • 统一体检或健康证 • 学历证、身份证审核 • 背景调查 • 职业信用担保 • 离职证明与入职承诺书 三、违纪员工处理 违纪员工处理的法律依据 1. 《劳动合同法》 2. 劳动合同 3. 企业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1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 39 款第 2-6 条: ⊙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 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拒不改正的。 ⊙ 因本法第 26 条第 1 款第 1 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 同无效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一把双刃剑; 1. 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 2. 劳动合同的内容与约定技巧 3. 约定条款提示 3 、企业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要做到:制度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向 劳动者公示。 公示的方式:员工手册发放,会议宣传,入职培 训,内部公告,内部考试等。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劳动合同法》第 4 条 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 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 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 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 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 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 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4 、严重违纪员工处理程序 1 、违纪的证据收集 2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 、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5 、违纪的证据收集 1 、全面 2 、及时 3 、本人书面面对经过的陈述的必要性 4 、相关部门调查的配合 6 、证据的种类 1 、书证 2 、物证 3 、视听材料 4 、证人证言 5 、当事人陈述 6 、鉴定结论 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调节与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 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 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 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 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仲裁时效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 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 、《劳动合同法》第 36 条:用人单位解除劳 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 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 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2 、对策:积极成立工会,化被动为主动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 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拒不改正的; 5 、因本法 26 条 1 款 1 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问题处理 • 违约金 • 赔偿金 • 擅自离职 擅自离职处理 适用对象:不辞而别、请假、放长假、长 期病休、停薪留职期满 人员。 1 、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 2 、交由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3 、邮寄送达 4 、公告送达 处理违纪员工应注意的问题 1 、不要用辞退、开除、除名的字眼 2 、收集违纪事实依据,且能被仲裁认可的依据 3 、处理违纪员工,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4 、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处理违纪员工适用条 款要明确、易懂,不产生歧义 四、离职员工管理 我们公司离职的类型: 1 、辞职 2 、辞退 3 、开除 3 、自愿申请离职 案例 : 女员工小沈,在公司工作一年,因为工 作态度有问题,所以在小沈合同到期时,公司按 正常手续给她办理离职。离职后半个月,小沈发 现怀孕,于是申请恢复劳动关系,并且支付离职 那段时间的工资。公司拒绝,因为公司按正常手 续办理离职,且办理离职时并不知道小沈是否怀 孕。另外公司有制度规定员工怀孕后必须告诉公 司,否则后果自负。小沈于是申请仲裁。 如果是你,该如何处理? 处理办法: 1 、协商,给予一定补偿金。 2 、如其所愿,恢复劳动关系至“三期”满。 3 、由其申请仲裁,因为公司在处理整个过程中均 按正常程序办理,并未出现错误。 离职员工管理的原则: 做一个明亮、圆滑、坚硬的水晶球 明亮的含义 • 公正、公平、平等 • 依据明确员工认可的公司规定 • 有充分的依据 圆滑的含义 • 了解和顺应被辞退员工的心理 • 采用正当且恰当的手段处理(如家访) • 消除员工的心理对抗 坚硬的含义 • 做事有原则 • 不推脱 • 果断面对 案例分析:我司保安 A 值晚班时睡觉,被总 经理巡查时发现,经过协商,该员工自愿办理 了离职手续。假如该员工不同意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按《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的规章制度能否 开除?如果不能,开除后将承担什么后果? 1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合法,且有类似“工作 时间睡觉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罚”的说明,则开 除合理,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2 、一般“工作睡觉”都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 度,但对公司没有造成损失,且不会造成很大的 影响,如果没有在相关制度中特别说明,不能给 予开除。否则要给予经济补偿。 Thank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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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企业裁员、调岗调薪、内部处罚、员工离职风险防范

【攻略】企业裁员、调岗调薪、内部处罚、员工离职风险防范

企业裁员、调岗调薪、内部处罚、员工离职 风险风范与指导 目 录 一、面试登记表/5 二、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7 三、企业规章制度实例参考           前言/8           企业简介/9           企业规章制度总则/10           入职制度/11           试用期管理制度/12           考勤制度/13           休假制度/14           加班制度/15           福利制度/17           培训制度/18           绩效考核制度/20           保密制度/22           奖励制度/23           离职管理制度/24 四、员工奖惩通知单/25 1 五、员工辞职申请书/26 六、员工处罚单/27 七、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28 八、辞退通知书/29 九、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30 十、离职手续通知书/31 十一、工作交接表/32 十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33 面试登记表 应 聘职位: 姓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籍 贯 希望工作 城市 可参加 面试城市 身 高 体 重 血 型 身份证号码 学 历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在校担任班 /校干部 是□ 否□ 如果是,请写明具体职务及任职期: 2 照 片 本 人 现 住 址(邮编) 外语语种 联系电话 外语程度 高 中 初 元/月 期望收入 ②、学习和接受培训经历 EDUCATION: (从中学填起) 年 月至 年 月 学 校 名 称 所学专业 获得证书 ③、校内社团或校外实践经历 EXTRA-CURRICULAR ACTIVITIES 年 月至 年 月 校内何部门/ 岗位 校外何城市何公司何部门 主要成就 ④、家庭主要成员 FAMILY MEMBERS: 姓 名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 部 门 3 职 位 联系电话 您是否有亲友在如家工作? 姓名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是□ 否□ 城市___________ 关系___________ 5、奖惩记录 HONOR /SCHOLARSHIP: 本人声明:以上表格中所填写的内容均为属实,如有虚假,愿意接受公司的解雇或其他处分! 本人签名: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现根据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的 原则,对劳动合同变更,达成变更协议如下: 一、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增加或变更以下条款: 1、 2、 3、 除本协议明示变更的合同条款外,其余条款均按照原劳动合同内容履行。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署并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用中文名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 企业规章制度前言 【实例参考】 我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具有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生活阅历、不同的专业 技能和不同的价值取向,但从今天起,我们都将成为一个充满朝气和希望的大 家庭——“××公司”值得自豪的一员。我们将以此作为人生旅程的新起点,共 同致力于建设高科技产业的美好事业。置身于公司企业文化的浓郁氛围中,您将 会感受到创造的喜悦、协作的精神、友好的情谊和成功的辉煌。××公司在不远的 将来必将成为世界一流的高新技术企业,每位工作伙伴都会在这里找到施展才 华的广阔天空。××公司是奋斗者的沃土、拓荒者的乐园! 这是××公司的企业规章制度,也是××公司对人员管理的基本准则,它的 目的是帮助你在新的工作中不感拘束,并且告诉你一些必须了解的信息,请你 仔细阅读。经常重温本手册会有助你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规章制度对公司的经 营来讲是必不可少的,有助于我们卓有成效、井井有条地工作。当我们在一起工 作时,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我们必须建立保护大家并使大家共同受益的规则。 5 我们都明白大多数人都渴望能有互助,礼让,有效,诚实的工作环境。为此我们 相信本手册将会帮助你做到这一点。 你的直属上司是你工作的主要指导人,他/她将负责你的训练、工作安排及 你的个人发展。当你在工作上有疑问或遇到困难时,请首先与你的直属上司沟通 当他/她无法帮你解决问题时,请咨询人力资源部主管,他/她会指导你并帮助 你找出问题的症结,或引导你运用公司的开门政策,寻求公司最高管理层的帮 助。 企业简介 【实例参考】 某公司的企业简介 ××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工贸为一体的高科技公司,创立于 1996 年,注 册资本为 500 万人民币。公司主营业务为: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计算机整机和 配件销售。通讯器材、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办公自动化设备、互联网 应用、技术、机房工程、监控设备。 6 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积极进取,勇于开拓,经过多年 的努力拼搏,现年销售收入数亿元。公司曾经获得了 (公司获奖情况简介、包括 获得的荣誉称号等)。 公司目前拥有很多优秀的技术人才,成熟的市场渠道,良好的企业声誉。 公司文化的核心: 以人为本,以客为尊,信誉至上。 公司使命:  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丰富的网络产品,为人们创造美好生活;  为厂商:搭建顺畅的营销平台,创造更多的市场价值;  为员工:提供广阔发展空间,提升员工价值,提高工作环境、生活质量;  为股东:回报股东长远利益;  为社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公司组织结构图: 董事会 技 术 中 心 软 件 事 业 部 综 互 联 网 事 业 部 审 计 监 察 部 7 物 流 中 心 行 政 中 心 合 管 理 部 硬 件 事 业 部 财 务 中 心 企业规章制度总则 【实例参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每一个公司都会有一些规章、制度、准则等来规范、 指导员工的日常工作与行为。为做好企业现代化管理,健全公司组织,树立经营 制度,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规 制定本公司员工手册,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本手册的各项规定。 本手册的宗旨在于为公司员工提供有关公司及人力资源管理的政策程序, 让您了解到可以享受的权利以及应该遵守的规则,更早的进入工作状态,从而 使您尽快与公司融为一体。 本手册涉及之内容,仅供公司内部使用,手册中的任何内容不得提供给公 司以外的人员。员工应妥善保存此手册。一旦离开公司,应主动将手册归还公司 8 入职制度 【实例参考】 某公司录用制度 第一条:加入公司时,职员须向公司出示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大学本 科及以上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复印件以 及近期体检报告和免冠近照,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第二条:员工年龄必须达到 16 周岁或以上 第三条: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职员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 有虚假,将立即被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公司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 往,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9 第五条:报到程序包括:填写员工报到登记表、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报到登 记手续,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 排,并与负责人指定的入职引导人见面。 第六条: 超过指定报到日期未来公司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受雇,该录 用通知则因而失去效力。 试用期管理制度 【实例参考】 某公司的试用期管理制度 第一条:被公司录用者一律要经过试用期,试用合格后,才能被公司正式 录用成为公司职工。经试用期满合格被继续雇用之人员,从试用的第一天起视为 10 正式被雇用。 第二条:在试用期内被判定为不合格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试 用期内职工本人也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 3 天通知对方。试用期间 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作任何补偿。 第三条:试用期的考核 1.试用期内,员工周日下班前需要将本日的工作内容及第二天的工作计划 发给部门主管,公司将每周对员工本周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2.月底由部门主管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本月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3.试用期结束,由部门主管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分别对员工进行考核,两 个部门考核结果均在良以上者,转为正是员工。 第四条: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经公司考选雇用的人员,通过试用期后可正式录用,签订三个月以上不满 一年劳动合同的员工试用期不超过 1 个月;签订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劳动合同 的员工试用期不超过 2 个月;签订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员工试用期不超过 6 个月。 11 考勤制度 【实例参考】 某公司的考勤制度 第一条:公司实行指纹(打卡或签到)考勤制度,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参 加考勤。 第二条:员工因公外出未能进行正常考勤,必须于第二日中午 12:00 之前 主动填写《未正常考勤说明单》,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否则 以旷工计。 第三条:员工正常考勤后,因公外出必须填写《工作伙伴外出登记表》,并 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如果本部门负责人不在,由上级主管代 签。如果上级主管不在,由人力资源部门代签。员工外出时将外出登记表交前台 回公司后在表上签注回公司时间。对既不在工作岗位或公司工作,外出登记表又 无记录,也未请假者,一经查处,以旷工计。 第四条:员工上、下班忘记考勤,须于第二日 12:00 之前,主动填写《未正 常考勤说明单》,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并按以下规定扣款:  上班未打卡:扣款 10 元/次; 12  下班未打卡:扣款 5 元/次;  全天未打卡:经确认非旷工者,扣款 30 元/次。  无故不考勤、又不办理有关手续者,按旷工计。 第五条: 1.作时间开始后 15 分钟内到岗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 15 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凡发生下列情况者按照矿工处理: (1)未经请假或者请假未批准者; (2)提供虚假休假证明者; (3)超过 15 分钟不超过 1 个小时到岗或者提前离岗者,按旷工半天计算;超 过 1 个小时不到岗或者离岗者,按照旷工一天计算。 第六条:迟到、早退 5 分钟之内且每月不超过 3 次不扣款;15 分钟之内扣款 伍元。旷工扣除当日全部工资,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 3 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 超过 7 日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休假制度 【实例参考】 13 某单位的休假制度 员工请假,必须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第一条:法定节假日 1.公司全体职工享受下列带薪法定节假日 新年,放假 1 天(1 月 1 日);春节,放假 3 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 节,放假 1 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 1 天(5 月 1 日); 端午节,放假 1 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 1 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 3 天(10 月 1 日、2 日、3 日)。 2.部分员工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妇女节(3 月 8 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 月 4 日),14 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 半天。 3.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定节假日。 第二条:带薪年假 1.员工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其本人正常出勤应发工资的 100%发放。因 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单,公司按照日加班 工资标准的 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若公司安排休假,本人不愿休假的不再 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年休假原则上由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和工作具体情况,在本年度内统筹安排 ; 年休假以天为单位,可分段休或一次性休完,但不跨年度休; 员工个人提出休 年休假,须以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员工本职工作完成为前提;员工可以以事 假冲抵年假。 3.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 14 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 入年休假的假期 4.休假程序 (1)公司或部门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统一安排。如果部门提出年休假 , 须统一申请,分管副总批准后,统筹安排休假; (2)员工个人提出年休假,原则上要求集中休假,确须分开休假的,每年 休假最多 3 次,须由个人填写《请假单》并附《年休假单》,按程序逐级报批,一 般员工提出休假由部门主管审核、分管领导批准,中层干部提出休假由分管领导 审核、总经理批准,未经审批程序擅自休假者作旷工处理; (3)所有员工的年休假,务必于休假前在本部门考勤员处备案;考勤员于 每月 25 日,将本部门员工的年休假情况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5.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 第三条:病假 1. 员工请病假应当向公司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 2. 病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地最低工资的 80%发放。 3. 员工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病假的,视为旷工。 第四条:事假 15 1. 员工请事假必须经过公司批准,否则视为旷工行为。 2. 事假期间,扣除全部收入。 第五条:婚假 1. 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领取结婚证的,享受三天的带薪婚假,符合晚婚 条件的,另行享受 7 天的奖励婚假。 2. 员工必须在领取结婚证后半年内休完婚假,逾期作废。 3. 员工申请婚假,应当提前 15 天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将结婚证 复印件留人力资源部门备档。 4. 员工如离职时没有休婚假,则婚假作废。 第六条:丧假 1.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去世时,员工享受 4 天的带薪丧 假。 2. 员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时,员工享受 2 条女的带薪丧假 3. 外地员工额外给予 2 天的在途时间。 4. 丧假必须在亲属死亡 10 日内使用,逾期作废。 5. 员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丧假的,视为旷工。 第七条:产假  产假按照国家及本地的规定执行。 16 加班制度 【实例参考】 某单位的加班制度 17 第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 8 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第二条 :加班时间限制 1. 一般每日不超过 1 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 3 小时 2. 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 36 小时。 第三条: 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 1 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四条: 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记录表申请加班,经有关主管批准后方 能加班。 第五条 :加班完毕后填写加班记录情况,经有关主管验审后送人事部留存。 第六条: 加班费用计算 员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本人小时工资标准 的 150%支付员工工资; 员工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 200% 支付员工工资; 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 300%支付员工工资。 18 福利制度 【实例参考】 某公司的福利制度  公司为使员工对公司有更好的归属感,享受更好的福利,公司为员工提供如 下福利: 第一条:商业医疗保险  公司为员工投保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员工及其 18 周岁以下子女在生病的时 候,可以通过医疗保险保险有关费用。 第二条:贺金 1.本单位员工在领取结婚证后的 1 个月之内,将结婚证呈送给人力资源部, 19 公司将送 500 元的结婚贺金。 2.本公司员工的子女考入全日制大学本科,公司将送贺金 300 元。 3.本公司员工在子女出生后一个月,公司将送贺金 500 元。 第三条:津贴 1.公司为员工提供每个月 100 元的交通补助。 2.公司为普通员工提供每个月 100 元的通讯补贴,为部门经理提供每月 200 元的通讯补贴。 3.每位员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享受过节费 500 元。 第四条:文体活动 1.公司每周在体育馆租场地,供员工锻炼身体 2.公司定期组织篮球、足球等比赛活动。 3.公司定期组织其他文艺活动。 第五条:其他福利 1.公司每年组织全体员工外出旅游一次。 2.公司每年为员工提供一次体检。 20 培训制度 【实例参考】 某公司的培训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了规范公司的员工培训工作,促进员工培训工作的日常化、全员化、制 度化,增强员工培训工作的效果,使员工培训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 制度。 2.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公司所有员工,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3.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条:培训目的 1.激发员工的求知欲望和创新精神,培养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使 员工成为自强不息的知识型员工。 2.帮助员工获得胜任本职工作的必要知识与技能,满足职位现实和发展的 要求,适应公司不断发展的需求。 21 3.对员工进行正确引导,协调员工个人目标与公司目标,建立共同的价值 观,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4.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稳定精干的员工队伍,以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不 断提高,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三条:培训分类 1.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培训分为新员工培训、在职培训和奖励 培训三大类。 2.新员工培训是专门针对公司新进员工举办的,旨在帮助新进员工了解公 司和工作情况、尽快适应工作要求的培训。 3.新进员工培训包括入司培训和上岗培训两个阶段。入司培训由人力资源部 负责实施,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公司历史与概况、公司的企业文化、组织结构、管 理制度和员工福利等。上岗培训由各新进员工所在的部门负责,培训内容为特定 岗位的具体工作技能与要求,人力资源部协作各部门作好新员工上岗培训。 4.在职培训指不脱离工作岗位,在工作中接受的培训。旨在提高员工的专业 技能和综合素质,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需求。 5.在职培训中,属于各部门内部特定的具体工作技能的培训,如讲座、讨论 会等形式,由人力资源部协助实施;对公司各部门共同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 负责实施。 6.脱产培训指员工脱离工作岗位专门接受培训,(需填写个人培训申请 表),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讨论研 究后,报请总经理批示。 7.奖励性培训是指公司鼓励员工不断学习,对员工接受公司以外的培训或 22 者通过自学获得证书的部分费用予以报销的培训类型。具体办法参见附件中《公 司鼓励员工自我提升的报销办法》。 第四条:培训计划的制订 1.各部门于每年的 12 月 31 日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次年的部门内部培训 工作需求,以及对公司总体层次培训的建议与要求。 2.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及公司特定时期的具体情况,汇总、平衡、协调各 部门的需求,制订公司及各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及各阶段的具体实施方案。 3.公司培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在公司网站予以公布(年度计划制订期 为 1 月至 2 月,2 月底予以公布)。 4.培训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加以适当的修正与调整。培训计划的 修正与调整须经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执行。 第五条:培训实施 1.各部门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管理培训。 2.各部门负责人对下属的培训负有责任并保证其下属每季度至少能参加一 次专业培训。 3.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可自行组织实施培训,也可指定某部门负责组 织实施,所涉及部门必须予以配合并执行。 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和转岗培训,特殊情况下,部门无法自行 落实的,由人力资源部协助安排。 5.各部门设一名培训协调员(兼职),负责本部门与人力资源部间的培训 协调工作及部门内有关培训的其他工作。 6.人力资源部提前一个星期公布培训课程,培训地点、培训讲师及参训人员 23 有关参训人员必须及时到达培训地点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应参加但有事不 能参加培训的,须向人力资源部说明原因,否则,按当日旷工进行处理。 7.对于公司组织的所有公共培训课程,参加率在 90%以上的员工,在全年 的培训结束后,公司会根据培训效果给予一定奖励,奖励的方式据实际情况而 定。 8.作为公司内部讲师的员工,在帮助员工成长的同时,公司会根据实际情 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六条:培训评估 1.培训评估是对培训实施成效进行的评估,是了解培训的成果、目标是否达 成的主要途径。 2.评估对象包括员工培训效果、培训组织工作、培训成果利用。 3.对新员工培训的评估,由其所在部门负责实施,填写新员工培训追踪反 馈表,报人力资源部评估并备案。 4.对在职培训的评估,由员工本人填写培训反馈表和上级主管填写培训反 馈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对脱产培训(外训)的评估,由员工本人撰写受训报告,交部门负责人 审阅并转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根据受训报告追踪培训效果。 6.参加外训获得结业证、毕业证、资格证的人员,应将证书交人力资源部复 印,复印件存档。获得证书的名称、时间、发证机关等应登记于《员工培训档案》 内 7.对于态度、行为及技能方面的培训,人力资源部应选择若干受训者进行培 训效果跟踪,以检验培训是否带来了员工行为、业绩的变化。 24 8.年终时,人力资源部对当年的培训工作进行总的评价,并写出评估报告。 在进行年度评估时,应将年内每一次评估的结果作为依据。 第七条:培训记录的保存 1.员工的受训情况须记录于《员工培训档案》内,作为今后绩效考核、人事调 动、晋升等参考。 2. 每次培训结束后,培训的组织者应填写《培训记录报告表》,内容包括培 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效果等。 第八条:培训预算 1.每一年年底 12 月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该年度所发生的培训费用为依 据,两者结合作出下年度的培训预算。 2.培训预算具体包括公司员工公共课程费用、管理层培训费用、公司内部讲 师奖励费用及各部门每一位员工用于教育的费用等几项。 25 绩效考核制度 【实例参考】 某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1.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 制定本办法。 2.通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 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3.使员工有机会参与公司管理程序,发表自己的意见。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以员工的日常表现为考核主要标准。 第三条: 考核时间       1. 公司定期考核,可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为 主。    2. 公司为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四条: 考核内容       1.公司考核员工的内容见公司员工考评表,共有 4 大类 18 个指标组成考核指 标体系。    2. 公司员工考评表给出了各类指标的权重体系。该权重为参考性的,对不同 考核对象,目标应有调整(各公司依据自身企业特点,生成各类权重表)。 26 第五条:考核形式和办法    1.各类考核形式有:. 上级评议;. 同级同事评议; 自我鉴定;. 下级评议; 外部客户评议。    各种考核形式各有优缺点,在考核中宜分别选择或综合运用。 2. 各类考核办法有:    (1)查询记录法: 对员工工作记录档案,文件,出勤情况进行整理统计; (2)书面报告法: 部门,员工提供总结报告; (3) 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办法最终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六条:考核程序           1. 人事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 及考核进度安排。    2.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其他有关的各级主管,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 3. 各考评人的意见,评语汇总到人事部。根据公司要求,该意见可与或不与考 评对象见面。    4. 人事部依考核办法使用考评标准量化打分,填写考核表,统计出考评对象 的总分。    5. 该总分在 1~100 分之间,依此可划分优,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 评语。    6.人事部之考核结果首先与考评对象见面,征求员工对考核的意见,并需其签 写书写意见,然后请其主管过目签字。    7. 考核结果分存入人事部,员工档案,考核对象部门。 27    第七条:特殊考核 1.后进员工考核    (1)对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进意见; (2)对留职察看期的后进员工表现,作出考核决定;    (3)该项考核主办为后进员工主管,并会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2.个案考核    (1)对员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决定奖励或处罚; (2)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主管和人事部; (3)该项考核可使用专案报告形式。 3. 调配考核。          (1)人事部门考虑调配人员候选资格时,该部门可提出考评意见; (2)人事部门确认调配事项后,该部门提出当事人在本部门工作评语供新主 管参考;    (3)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部门之经理。 4. 离职考核       (1)员工离职时,须对其在本公司工作情况作出书面考核; (2)该项考核须在员工离职前完成;    (3)公司可为离职员工出具工作履历证明和工作绩效意见; (4)该项考核由人事部主办,并需部门主管协办。 第八条 :考核结果的作用:    1. 决定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 2. 与员工工资奖金挂钩;        28       3. 与福利(住房,培训,休假)等待遇相关; 4. 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5. 决定对员工的解聘。 第九条: 附 则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颁布生效。 29 保密制度 【实例参考】 某公司的保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 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   3.公司内凡知悉公司秘密的人都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二条 :公司秘密的确定   下列事项属于公司秘密: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30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三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 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四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 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 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五条: 保密措施   1.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 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 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2.属于公司绝密的信息,除非经过董事长的批准,否则只有副总以上级别 的人才能查看;属于公司机密的信息,必须经过总经理的批准,否则只有部门 经理以上级别的人才可以查看。   3.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 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31   4.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董事长的批 准。   5.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 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6.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 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六条:违反保密制度的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 10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奖励制度 【实例参考】 某公司奖励制度 第一条 :奖励的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和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以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奖励种类 本制度规定奖励的种类为年资奖、创造奖、功绩奖、全勤奖四种。 32 第三条 年资奖 本公司员工服务年满 10 年、20 年及 30 年,而且其服务成绩与态度均属优秀 者,分别授予服务 10 年奖、服务 20 年奖及服务 30 年奖。 第四条: 创造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1.设计新产品,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在独创方面尚未达到发明的程度,但对公司生产技术等业务发展确有特殊 的贡献者; 3.从事有益于业务的发展或提高的工作,对节省成本、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 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4.上述各款至少应观察 6 个月,经判断效果的确良好,才属有效。 第五条: 功绩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功绩奖: 1.从事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劳动者; 2.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3.遇到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采取得当措施者; 4.敢冒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者; 5.对本公司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6.具有优秀品德,可以作为本公司的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 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全勤奖 凡本公司连续一年未缺勤的员工,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全勤奖。其奖励方式是颁 33 发奖品。 第七条 奖励方式 本公司奖励分奖品、奖金、奖状三种方式。 第八条:奖励的评定   1. 审查手续奖励事项由主管部门经理核实后,呈总经理批准。   2. 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奖励种类及等级的评定,由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负 责。审查委员会由总经理任命主任委员,各级管理人员担任委员。   3. 奖励的核定与颁奖奖励的核定与颁奖,由总经理负责。 4. 颁奖日期原则上每年一次,于本公司成立纪念日颁发。 离职管理制度 【实例参考】 某公司的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离职定义 34   1. 合同离职。指员工与公司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而离职。   2. 员工辞职。指合同期未满,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   3. 自动离职。指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企业,包括不辞而别或申请辞职,但 未获公司同意而离职。   4. 公司辞退、解聘  (1)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公司予以辞退;  (2)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应提前发布辞退通 告。   5. 公司开除。指违反公司、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情节严重者,予以开 除。   第二条: 离职手续办理   1. 离职员工,不论是何种方式离职都要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逐级经部 门主管、行政部主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 普通员工离职,应提前 15 天提出申请。中级以上管理人员、项目主管及 技术人员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3. 经总经理批准可以离职的员工,应到行政部领取《员工离职审批表》,认 真、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第三条:工作移交 员工离职应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工作移交。指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资料等移交至 部门主管所指定的人员,主要内容有:  (1)公司的各项内部文件。 35  (2)经办工作详细说明(书面形式)。  (3)往来客户、业务单位信息,包括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业务进 展情况等。  (4)培训资料原件。  (5)企业的技术资料(包括书面文档、电子文档等)。  (6)经办项目的工作情况说明。包括项目计划书、项目实施进度说明、项目相 关技术资料等。  (7)其他直接上级认为应移交的工作   2.事物移交。指员工任职期间所领用物品的移交,主要包括:领用的办公 用品,办公室、办公桌钥匙,借阅的资料、各类工具(如维修工具、移动存储器、 所保管工具等)、仪器等。   3.款项移交。指离职员工将经办的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 交至财务室。   4.其他公司认为应办理移交的事项。 上述各项交接工作完毕,接收人应在《员工离职审批表》上签字确认,并经行政 部审核后方可认定交接工作完成。   第四条: 结算   1.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部门主管、行政主管、总经理分别签字后,方 可对离职员工进行相关结算。   2.离职员工的工资、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室、行政部共同进行。   第五条:转移保险和档案关系 员工办理万离职手续之日起 15 日内,公司为员工办理转移保险和档案关系的 36 手续。   第六条:出具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公司为员工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15.其他制度 以上介绍的都是公司中常见的规章制度,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制度,例如出差 管理制度、会议制度、借款报销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每个公司可根据本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 员工奖惩通知单(存根联) 编号: :   您于 年 月 管理条例》 通知单后 10 天内与 日,因 行为,按照公司《员工奖惩 规定,给予 处理。如您本人对处理有异议,请在接本 (部门)联系,逾期视作认同。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签收人: 年 月 日 日期: 员工奖惩通知单(通知联) 37 编号:   您于 年 月 日,因 与规范及奖惩管理条例》 的行为,按照公司《员工行为 规定,给予 异议,请在接本通知单后 2 天内与 处理。如您本人对处理有 (部门)联系,逾期视作认同。   特此通知 公司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38 员工辞职申请书 姓名 岗位名称 劳动合同期限 部门 拟离职期限 辞职理由 部门意见 人力资源意 见 备注 39 员工处罚单 姓名 部门 职务 处罚事实描 述 以上事实描述属实 受处分人签字: 年 月 日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本人愿意接受处罚结果,受处分人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意见 人力资源意 见 处分执行情 该处分已经于 年 月 日执行完毕 况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40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 方:AA 公司   乙 方:   甲、乙双方于 (员工工号: 年 月 ) 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 方提 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 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   二、 方支付 年 月 日; 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   三、其他补充条款: 元; 。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公司签名(盖章)              员工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1 因员工违纪用人单位辞退通知书 辞退通知书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您与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由于您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地 第 项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中的第 项规定,现公司通知您,自 年 月 日起, 42 公司与您正式解除劳动合同,请您与 年 月 日之前办理离职手续,并转移有 关社会保险及档案,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不支付您经济补偿金。 逾期未办理的,公司将把您的劳动手册,退工单,辞退通知书以挂号信形式寄送到 您登记的地址,请注意查收.   (公司名称)     年 月 日   员工签收   本人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上述劳动合同辞退通知书.   签字: 日期: 劳动者无过错辞退通知书 辞退通知书   ________先生/女士:      因为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业务发生重大的调整和变化,您所学的专业和您 的经历、能力均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公司经过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经过培训), 您仍然无法胜任工作,故公司决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与您解除劳动合同。请您于 43 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办理完毕交接手续。   谢谢您多年来对本公司的支持和帮助。   您的一切待遇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我公司的________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 定处理。                   公司名称:    年 月 日   员工签收   本人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上述劳动合同辞退通知书.   签字: 日期: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 本通知书适用于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根据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将 于 年 月 日到期终止,公司将不再与您续签劳动合同。 44   现公司特此通知您,您的劳动合同将终止,您的工资福利均终止到 年 月 日,您 的社保福利截至到 年 月. 请在上述终止日期前办理完毕相应的工作交接手续,公 司将在交接手续办理完结时 根据法律规定向公司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总计人民币 元.   请于 年 月 日之前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公司将为您出具 离职证明,逾期未办理的,公司将把您的劳动手册,退工单,离职证明将以挂号信 形式寄送到您登记的地址,请注意查收. 公司名称: 年 月 日 员工签收 本人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上述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 签字: 日期: 45 离职手续通知书 (女士/小姐/先生): 请持本通知单到下列部门办理工作移交及其他未尽事宜手续。 ××公司 年 部门 移交内容 移交结果 □是否已移交业务与保管物 □是否交出有关业务档案和资料 所属部门 □是否交还办公室及抽屉钥匙 □是否缴回或转移固定资产 行政部 □是否退回小推柜钥匙 □是否交还胸卡、门卡 □是否已缴回借用物品和产品 46 月 接收人签字 日 移交时间 □是否交还图书资料 □是否交还领用办公用品 □是否已取消使用个人邮箱 □是否已归还电话 网络部 □是否已缴回计算机 □是否已取消门禁权限 □是否已归还公司借款 财务部 □有无罚款或其他扣款 其他部门 部门主管 人事主管 领导签字 领导签字 工作交接表 部门 工作事项 姓名 职务 工作流程或项目进程 直接主管 联系人 1、 2、 3、 47 联系方式 接收人 接收人签字 4、 5、 异动(离职)员工签字: 直接主管签字: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给离职员工的)   兹有本单位职工        ,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该同志自   年   月   日至   年 48 月   日在我单位工作,双方已于 年 月 日正式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该职 工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双方无任何纠纷。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用人单位存档)   兹有本单位职工        ,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该同志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我单位工作,双方已于 年 月 日正式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该职 工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双方无任何纠纷。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于 年 月 日收到 公司出具的上述内容的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双 方再无其他任何纠纷。 签字人: 49 年 月 日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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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度、员工手册编写技巧与法律风险规避

企业制度、员工手册编写技巧与法律风险规避

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撰写技巧 与风险防范 主要内容 一、为什么要制定员工手册和人事制度? 二、员工手册和人事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撰写技巧 三、《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员工手册的挑战 四、用工制度的规范 五、招聘录用制度的风险规避 六、培训、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制度的风险规避 七、绩效管理制度的风险规避 八、薪酬制度的风险规避 九、裁人制度的风险规避 一、为什么要制定员工手册和人事制度? 1 、劳动争议数量居高不下 2 、员工手册和人事制度的重要性。 3 、不合法、滞后、缺乏操作性是目前企业败诉的主 要原因。 4 、履行“告知”义务和承担举证责任。 1 、劳动争议数量居高不下 • 从 1995 年到 2007 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涉及人数平均每年增长 30% 左右。 • 2008 年案件出现井喷态势 • 劳动者提起申诉的比例大,且胜诉率高 • 95% 以上的争议案件由劳动者提起,由雇主提起申 诉的案件比例仅为 5% 2 、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 •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 19 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 法第 4 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 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已 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 的依据。( 2001 年 3 月 22 日) • 《员工手册》和人事制度是管理规章制度的综合性、 基础性文件,是法律在本单位的延伸。 规章制度、合同存在问题 ( 1 )滞后:过去的惯用作法;有新规定,但未及 时 修改、变更和完善对过去的规章制度; ( 2 )不合法:内容不合法;如制定程序不合法 ; 合同期与试用期 ; ( 3 )合同约定缺乏技巧,不能适应变化; 3 、履行“告知”义务和承担举证责任 • 便于企业管理者履行“告知”义务 • 便于劳动者学习及遵守 • 《员工手册》制定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劳动管理 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劳动争议的发生及劳动纠纷 处理的结果 如何履行“告知”义务 公示的方法: 1 、员工手册发放法; 2 、会议宣传法 ; 3 、劳动合同约定法 4 、考试; 5 、传阅法; 6 、职工声明法。 企业的举证责任 民事案件证据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 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免除了劳动者的举 证责任,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 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 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举证在劳动争议中的重要意义 • 企业负有较大的举证责任,部分案件实行举证责任 倒置原则; • 证据的提供和质证往往是劳动争议案件胜败的关键 • 企业败诉的主要原因:举证不能。 • 证据一般分为几类,证明力不尽相同 用人单位负全部举证责任 1 、开除 2 、除名 3 、辞退 4 、解除劳动合同 5 、减少劳动报酬 6 、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 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处理违纪职工,企业负完全的举证责任 证据中以下效力较好: ( 1 )个人书面检讨 ( 2 )过失记录单 ( 3 )违纪证明书等 (效力递减); 尽量避免使用口头警告、电子邮件等方式。 二、员工手册和人事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撰写技巧 1 、制定《员工手册》和人事制度的程序及准则 2 、员工手册和人事制度的主要内容 3 、撰写技巧 1 、制定《员工手册》和人事制度的程序及准 则 • 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性。 • 规章制度的实用性和具有操作性。 • 注意制定一些强制性的规章制度。 • 规章制度不要规定本应在合同中规定的事项。 • 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 第一, 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 )第 19 条规定:用人 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 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 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 第二, 规章制度的实用性和具有可操作性 • 第三,注意制定一些强行性的规章制度。 例如《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 6 条规定,用人 单位制定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应当主要规定下 列事项: (一)工资支付的项目、标准和形式; (二)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 (三)工资扣除事项。 对于这些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单位在规章制度 中包括的内容,都有可能成为单位举证责任的一 部分。 • 第四,规章制度不要规定本应在合同中规定的事项。 规章制度是企业单方面制定的,虽然有很多程序上的限 制,但企业仍然享有比较大的自主权。所以在衡量规章制 度是否合法有效时,法院往往会综合考虑企业用人自主权 与保障职工权利的平衡点:凡是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的事 项,如果没有经过协商,而由单位单方面在规章制度中进 行规定时,一般情况下,都不会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    • 第五,符合法定程序。 应该履行告知义务 1 )签收 2 )公布 3 )培训 有效的审批与颁布程序。(备案) 若新的法律、法规或企业规章制度与《员工手册》 内容有冲突,应及时更新并公布。 2 、员工手册和人事制度的主要内容 内容覆盖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方面: • 企业的背景、发展前途、发展方向 • 企业的价值观、目标、企业倡导的文化 • 劳动管理:聘用 、体检 、岗位调整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 员工档案的管理 • 工作时间与考勤制度 • 薪酬管理 • 员工福利与休息、休假管理 • 劳动安全与卫生 • 保守商业秘密的规定 • 培训管理 • 奖惩制度 • 其他 员工手册和制度举例 • 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员工手册.doc • 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文件 离职管理办法(终稿0512).doc • 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文件 离职人员回聘管理办法.doc •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新员工导读(1) .doc • 麦当劳:麦当劳员工手册.doc 3 、撰写技巧 • 1 、公平性: • 2 、规范性。注意条款严谨。 • 3 、稳定性。 • 4 、颁布性。 • 5 、明确性。 • 6 、不矛盾性。 • 7 、语言严肃性、严格性和科学性。 三、《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员工手册和人事制度的挑战 • 1 、 《劳动合同法》 4 条规定了规章制度必须内容合 法、经过民主程序,且公示。 • 2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用工制度”和“选、育、 用、留、裁”等人力资源管理流程作出新规定。 • 用工制度的规范 • 人力资源制度的规范 对企业规章制度条款的规定: 4 条 • ★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 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 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 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 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 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 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四、劳务派遣对用工制度的影响 1 、用工制度的发展变化 2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人力资源外包 3 、劳务派遣的新规定及其对 HR 的影响 用工制度的发展变化:劳务派遣新规定 • 固定用工制度 • 1986 年的劳动合同制 • 1995 年全员劳动合同管理 • 2007 年《劳动合同法》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1 、主体不同 2 、关系法律性质不同 3 、适用的法律不同 4 、待遇不同:(工资、保险、福利、住房公积金) 5 、同工不同酬 劳务派遣行业,将面临一场大变革 1 、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了严格规制 第 57 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严格准入) 第 58 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 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 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 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 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第 60 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 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 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 收取费用。(不得克扣和收费) 劳务派遣行业,将面临一场大变革 2 、对用工单位进行严格规制 62 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 61 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 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 第 67 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 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实施条例:履行标准的选择 •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 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 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 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 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 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 原则:履行地原则 • 例外:就高不就低原则 实施条例:什么是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 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 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 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 主体:单位及所属单位 • 形式:出资、控股、合伙设立   劳务派遣行业,将面临一场大变革 3 、规定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 63 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 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64 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 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 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65 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行业,将面临一场大变革 4 、一般性规定 • 59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 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 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 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 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 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 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 议。 第 66 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 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 92 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 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 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行政责任 + 民事责任) 实施条例:依法和违法解除终止的经济补偿 • 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 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 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 第三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 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的规定: 1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 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的用工形式。( 68 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 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 69 条) 3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70 条) 4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 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71 条) 5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72 条) 五、招聘录用制度的风险规避 • 招聘告知权、招聘广告的风险 • 合同期限 • 事实劳动关系 • 试用期 • 合同条款 • 劳动合同的无效 1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 • 第 7 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 8 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 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 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 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 说明。 • 第 9 条:禁止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 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 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1995 年劳动法没有涉及有关告知权的相关内容。 规范用人单位招工制度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招工名册备查。 • 禁止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 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 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 缔约责任:如实告知义务。 《劳动合同法》解读 • 2 、 合同期限 • 12 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 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 间的劳动合同。( 13 条)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 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14 条) •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15 条)    如何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14 条(富士康、大庆) ● 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 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1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 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 年的; ( 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 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82 条) 实施条例:连续十年从何时计算? •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 作满 10 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 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 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 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 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 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 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实施条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原则 公益性工作岗位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合同 • 签订原则: • 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 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 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 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 例外: •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 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 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3 、事实劳动关系及争议处理 • 解决不签合同问题,引导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0 、 11 条 • ( 1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 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 之日起建立。 (10 条) • ( 2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 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 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 实行同工同酬。( 11 条) • ( 3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82 条) 实施条例:员工拒签合同不再惩罚单位 •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 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书面终止劳动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 •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 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 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 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 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 同的前一日。 • (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书面终止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 实施条例: 2 倍工资的起算点 •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 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 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 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 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支付二倍工资,共 11 个月;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立即补订 书面合同) 4 、“试用期”的限制 19 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 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 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 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0 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 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 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1 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 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实施条例:试用期工资限制变化 • 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 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 80% 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 约定工资的 80%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 低工资标准。 5 、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7 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 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 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995 年劳动法具体规定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 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实施条例:有约定终止变为法定终止 •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 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 止条件。 6 、劳动合同的无效 第 26 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 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 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 27 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 分仍然有效。 第 28 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 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 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注意的问题 • 1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 劳动合同条款约定技巧:必备条款:大量要有约定 内容。约定条款:遵循法律原则,做到合法、合理 • 2 、合同质量高低的关键:约定条款内容是否符合实 际,是否具体、可行。 • 千人一面,千篇一律的合同样本已不能适应企业自 身的需要。 • 3 、工作内容的约定技巧 • 4 、劳动合同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工具 六、培训、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制度的风险规避 1 、培训协议及其制度 2 、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和竞业限制制度 • 期限违约不再支付违约金。谭氏官府菜大厨跳 槽一案,四川法院判赔 250 万元违约金。不同 地区不同结果。四川、北京、上海各不相同。 人力资源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要点 企业通常容易犯的错误 培训: 1 、常规培训收取培训费 常规培训是用人方的义务 培训合同 商业秘密保护 竟业禁止条款的约定 2 、培训合同不完善,包括 培训费、约定服务期、违 约解除合同的赔偿费用及 计算方法;违约造成的直 接经济损失及计算方法等 3 、缺少商业秘密保护 4 、没有竟业禁止约定 5 、没有脱密期的规定 1 、培训协议 • 培训协议的性质 • ( 1 )专项培训协议是合同附件。约定培训协议的服务期长 于合同期的,按协议约定,合同期相应变更。(培训协议上 是 5 年,但合同期是 3 年,合同到期后员工要走,单位不同 意,支持员工,合同是主件,合同是附件。合同管理不善。 建议:如果协议的服务期与合同期不一致,以协议期为准) • ( 2 )培训费的内容要约定清楚,规定可以追偿培训费,但 要有“出资凭证”,有发票。 关于培训条款的约定 • ( 3 )签订技巧:企业负责出国培训,路费、工资、食宿、 培训均由单位承担,若服务期不满,按年递减,赔偿全部 费用。这样约定不合法,按国家规定:只能索赔培训费。 • ( 4 )不是文字游戏。送员工培训,培训费包括:往返路 费、交通费、工资、食宿费、教学费。 劳动合同法对培训合同的规定 :22 条 •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 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 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 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 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 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 、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案例 某大型国有企业设计院副院长跳槽案 李某是某大型国有公司设计院副院长,长期负责公司重点 设计项目,签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先后数十次出国培 训,掌握公司新设计整条生产线的关键数据和核心技术。 2002 年 8 月,李某突然辞职,以年薪 50 万元的条件到同 类民营企业就职,负责同类生产线设计、筹备工作,并将 设计院的设计科科长、工程师二人带走。 公司提出索赔要求,直接经济损失近 100 万元。 问题 公司能够主张哪些权利 一、直接经济损失赔偿 二、泄露商业秘密赔偿 三、同业不正当竞争赔偿 公司如何实现上述权利 一、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有竞争力的用人制度 二、签署保密协议 三、签署竞业禁止协议 劳动法与商业秘密 • 《劳动法》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 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有关 事项 •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 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法的规定 1995 年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 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关于竞业限制 在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与限制劳动者就业权利之间取 得平衡,应限为高端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标准 等,尊重双方的约定。 • 23 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 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 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 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 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24 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 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 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 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 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 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对竞业限制条款的新修改: 23 、 24 条 1 、第一次将竞业禁止纳入全国性法律之中。进一步细化和规范 竞业限制制度。 2 、人员范围: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 位商业秘密的人员。 3 、竞业禁止的期限不能超过二年。 4 、规定可以约定违约金,数额协商。 5 、竞业限制范围:以能够与原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为 限。 6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支付数额双协商。 目前竞业限制补偿的计算 补偿标准 深圳: 按年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一个年度从该企业 获得的报酬总额的 2/3 。 珠海: 没有约定的,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从该企业 获得的年报酬的 1/2 。 北京: 中关村园区 按年度支付,不得少于最后一年年收入的 1/2 。 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撰写 - 本协议是公司合同体系中必备部分 - 本协议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也可以是单独 合同 - 尽可能扩大商业秘密的范围 - 结合本企业的特点 - 设定违约金条款 - 保密费 企业管理建议 1 、未雨绸缪, 完善各类专项协议以防不测 2 、完善保密制度,分解秘密信息,摊薄风险 3 、加强离职员工管理,确保离职程序执行 4 、掌握关键员工的动态,及早采取措施 5 、依托法律合同协议,引导员工合法流动 七、绩效管理制度的风险规避 末位淘汰制度的风险与规避 绩效管理制度的风险 人力资源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要点 考核: 考核制度是否健全 考核制度是否合法 考核结果使用的合法性 企业通常容易犯的错误 1 、调换工作、降低薪酬、解除合同没有依据 2 、考核结论,没有书面评价性结果,争议中无证据 3 、考核结果使用不合法:末位淘汰、考核不合格者解雇。 七、薪酬制度的风险规避 • 如何处理和规避因薪酬引发的纠纷 • 全体工资变动——市场决定 • 个体工资变动——制度与合同 • 新的机制和新的约定。岗变薪变;职务能高能 低、人员能进能出、 工资能升能降 • 关注法律中有关薪酬、补偿金的规定 人力资源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要点 薪酬: • 薪酬的确定 • 试用期工资 • 薪酬如何才能降低? • 薪酬的使用 • 薪酬制度不公开 企业通常容易犯的错误 1 、薪酬的制定不完善: 2 、薪酬的使用不合法: 3 、随意降低薪酬;考核、岗位与薪酬不对应,岗变薪变 4 、方法程序不当 对薪酬规定解读 1 、规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 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 2 、工会有权就劳动报酬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 3 、规定对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最低工资、经济补偿的,规 定了相应责任:责令限期支付、补齐;逾期不支付,按应 付额 50% 以上 100% 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中对此未做硬性规定 。 1 、工资、工资总额的含义 • 工资的含义。 ( 1 )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 计 件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六类。 ( 2 )用人单位依据“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以货 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 ( 3 )凡是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 “ 工资”及的构成界定。 ( 1 )“工资总额”是统计口径; ( 2 )概念过宽,如劳保福利性补贴、补偿金等; ( 3 )倾向于第二种概念。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2004 年 1 月 22 日起施行。 40 条: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工资标准的制定 • 7 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工资标准;工资标准可以根据劳动者所在岗位或 者所从事的工作确定。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关工 资标准调整、变更的事项。 • 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可以在集体合同中 约定工资支付事项。 意义 • 合同中确定岗位工资,或从事的工作。 • 从防范风险角度,倾向于岗位工资。约定不低于最 低工资,等于没约,没有上限,没定量。密薪制, 按双方约定执行。 • 约定工资标准调整、变更事项,是个突破,在合同 中约定,细化,作到“岗变薪变,薪随岗变”,前 提:事先约定、认可。 2 、工资支付的内容 1 、工资支付的时间 明确工资支付的周期、日期、特殊情况下的支付 时间。之前要公布日期,有明确文字记载。 2 、工资支付的形式 3 、要求:货币形式;直接支付;工资支付清单; 工资支付的内容 3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1 )工伤、婚丧假、探亲假、年休假时,用人单位应当 支付其工资。 ( 2 )病假工资、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内的,按合同约定支 付工资 . ( 3 ) 产前检查和产假,应支付其工资。 ( 4 )事假可以不支付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休假期间工资,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 期间工资,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1 、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2 、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 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 3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 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4 、因加班工资引发的争议 • 1 、加班工资:指对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的职工,以 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按规定支付的加 班工资和加点工资。是特殊情况下工资的种类的一种。 • 2 、企业应把握好: ( 1 )企业安排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2 )有一定的批准程序,工会、职工同意; ( 3 )协商不成,但符合法律规定的,职工要服从; ( 4 )加班申请表,要有加班批准程序; ( 5 )按标准支付; ( 6 )特殊工时制度的要经过批准程序; ( 7 )计算基数: • 加班管理制度 八、企业裁人制度的风险规避 • 劳动合同的解除 • ( 1 )协商解除 • ( 2 )单位单方解除: • 过失性解除 • 无过失性解除 • 经济性裁员 • 不能解除的情形 • ( 3 )劳动者单方解除 • 劳动合同的终止 协商解除 1 、协商一致 2 、没有提前通知期 3 、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给予经济补偿;劳 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给经济补偿。 4 、灵活、不冲突。 36 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 单方能解除的情形: ( 1 )过失性解除 ( 2 )非过失性解除 ( 3 )经济性裁员 • 单方不能解除情形 过失性解除 特点:可随时解除合同;无经济补偿;不提前通知;不受不得解除合同限制。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 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兼职:管理基于用人单位态度 • 39 条: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 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过去:劳动者有兼职的权利。只要完成本职工作,就 可以兼职,除非涉及商业秘密或行业禁止。 • 新法:单位有权决定可否让本单位劳动者外出兼职, 即使是在没有规章制度的前提下。( 1 )单位曾劝告 过禁止外出兼职;( 2 )证明还有兼职事实。 解除劳动合同要件: 《劳动法》第 39 条,《工会法》第 21 条 1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 、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3 、工会要求重新处理 4 、企业 应当将研究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1 、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 2 、违纪行为具体明确:切忌模糊规定,如工作懈怠属于违纪 行为; 3 、严重违纪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4 、举证责任倒置。合法的制度,已公布,并告知。证明违纪 行为事实,违纪行为与制度规定吻合,员工的书面说明、检 讨等,企业做出的违纪处理过程,将违纪处罚送达的证明。 5 、举证的原则技巧。 6 、企业内部可以设立员工申辩程序。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 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 [1995]179 ) • 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 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 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 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 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 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 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 为送达。 “ 无过失性解除”解读 提前书面通知;受不得解除合同的限制;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 无过失性解除——第 40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 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 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 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 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 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对经济性裁员的新修改: 41 条 • • • • • • • 经济性裁员涉及众多劳动者,为防止用人单位随意进行经济性 裁员,应对经济性裁员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并在程序上与劳 动法规定相一致。 ★ 经济性裁员 20 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 20 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 10% 以上的应提前 30 天听取意见。 ★ 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 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 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 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 无法履行的。 ★ 裁减人员时 3 类劳动者被要求“优先留用”: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裁员:新旧对比 • 在裁员的情形条件、裁员的程序、裁员的限制上区别。 • 裁员条件:扩大。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 等非经济原因也可以裁员。 • 裁员限制 : 增加了社会选择,裁员考虑的是劳动者与用 人单位的合同形式以及家庭状况 不得解除合同的限制(过失性解除除外) 第 42 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 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 • 37 、 38 条的规定:特点是分层细化。 • 1 、一般情况提前 30 天通知解除。 • 2 、试用期提前 3 天 • 3 、单位违法,可以解除 • 4 、非常情况下立即解除,无需通知: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 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 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 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37 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38 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 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对擅自离职应如何处理 • 规章制度健全时,可直接向员工发出违纪解除合同通知。 • 规章制度不健全时,做法如下: • 1 、送达书面通知,限期上班,并提出对逾期不上班的处 理措施。 • 2 、对逾期者,按规定或通知做违纪解除。 • 3 、对不来办手续的,依据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 4 、凡书面通知均须及时送达。 合同终止:规定了终止合同的法定条件 • 终止要求: • 提前 30 天通知;书面证明手续 ;无经济补偿。 •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 行终止。 • 第 44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离职手续办理的约定 1 、劳动者在终止、解除合同在最后工作日之前办理交接手续 (交接内容文件、资料、有关信息); 2 、在终止解除时,按规定办理离职会签单。 3 、办完上述手续时,单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并办理转档案 和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 、约定相应的责任:员工未按规定办妥离职手续;未按时领 取通知单的;劳动者不配合,致使企业文书无法送达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和终止的结果 • 第 48 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 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 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 第 86 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第 47 条规定的经济补偿 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1 、继续履行; 2 、不要求或不能履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 2 倍支付劳动者。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46 、 47 、 50 • 1 、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 • 2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以及封顶规定 • 3 、支付经济补偿的时间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经济补偿。用 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短期化能规避经济补偿,即以 终止劳动合同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及解除后的法律 责任。 第 46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 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 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也要支付经济补偿 • 46 条: • 在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除非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外,其他情形下终止劳动合同的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特点: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加 大了用工退出成本。 47 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封顶限制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 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 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 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 50 条 • 50 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 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 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 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 工作交接时支付。 •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 保存二年备查。   企业如何应对裁人风险: 1 、支付补偿使终止和解除更加容易接受 2 、选择解除合同需要强化合法意识 3 、进一步细化和及时更新制度,作为处理员工甚至裁减员工 的有利依据 4 、非过错解除的方式和情形更加需要注意社会环境和企业承 受能力。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和终止的结果 48 • 48 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 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 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87 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 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 付赔偿金。 • 1 、继续履行 • 2 、不要求或不能履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 2 倍支付劳动者。 劳动合同的续订 45 •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的,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 动能力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工 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责任 1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由劳 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 付劳动者劳动应得报酬二倍的工资。 4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试用期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 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月工资为标准,按违法约 定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 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按每一名劳动者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 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 、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 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7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 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 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1 )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2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3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 4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8 、订立的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二万 元以下罚款;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 、违反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0 、用人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 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11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 严重的,按每一名劳动者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 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2 、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 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预防争议,掌握劳动法特点 • 劳动法价值取向 • 注意法律语言的严肃性、严格性和科学性 关注劳动法的价值取向 • ( 1 ) 25 条: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合同,要证明劳动者不 符合录用条件。 • • 32 条:劳动者试用期随时解除合同。 ( 2 ) 26 条: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提前 30 天 + 法定条件。 • 31 条:劳动者解除合同:提前 30 天。 • ( 3 ) 4 条:劳动者 8 项权利, 5 项义务 • 反过来:用人单位 8 相义务, 5 相权利 适用法律规范要考虑 1 、“大法优于小法”,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法律——法规 ——规章——政策。 2 、“新法优于旧法”,即从新原则。 53 年保险条例仍有效,一 些内容被取代;“工伤保险条例”将取代“职工工伤保险试 行办法”。 3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即从特原则。外商企业法优于一般 法。 4 、根据有关裁定适用法律。如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时。 新规定的效力起始与溯及既往 • 第 96 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 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 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 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 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 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经 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 第 97 条 本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对策研讨: • 知前知后 , 相机而动。 对违纪员工的处理方式、时限与要求 • 处理要求 • 事实证据要充分 • 适用法律、规章制度要准确 如措辞要严谨,一台湾企业规章规定:不服从主管调 遣的,可以解除合同。调遣 = 调动? 香港地方法 规的措辞。 • 处理文书要全面、清楚 防范处理违纪职工争议的注意事项 1 、举证充足、事实清楚 2 、程序完善、记录清晰 3 、送达文件、义务告知 4 、选择方式、避繁就简 处理员工关系、预防争议的建议 1 、了解、熟悉国家的法律,“咨询” 2 、签好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 3 、制定好内部规章制度 4 、尽量采用简便易行的处理方式 5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6 、依据实体法,也要依据程序法 7 、缺乏依据时,采用协商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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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危险告知书( 全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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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套)岗位危险告知书 目 录 工种: 电工 编号:01 工种: 电焊(气焊)工 编号:02 工种:木工 编号:03 工种: 起重作业 编号:04 工种: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械等) 工种:车辆驾驶员 编号:06 工种:钢筋工 编号:07 工种: 架子工 编号:08 工种: 模板工 编号:09 工种:混凝土浇捣工 编号:10 工种:混凝土拌和工 编号:11 工种:交通管制人员 编号:12 编号:05 土石方开挖 工种:涉爆人员 管涵施工 砌体防护 边坡喷浆防护 普工 编号:01 编号:02 编号:03 编号:04 编号:05 编号:06 工种:人工挖孔 钻孔灌注桩 梁板架设 桥面系施工 编号:01 工种:隧道开挖 工种:隧道爆破人员 隧道支护作业 洞内运输 基层内场拌和工 沥青内场拌和工 基层外场普工 沥青外场普工 路面附属工程施工人员 管理人员 编号:02 编号:03 编号:04 编号:01 编号:02 编号:03 编号:04 编号:01 编号:02 编号:03 编号:04 编号:05 编号:00 岗位危险书面告知书 工种: 电工 编号:01 : 你将从事的 电工 作业,存在着 触电、灼伤、电气火灾 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 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 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 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非电工严 禁进行电气作业。电工作业应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酒后不准进行电气操作。 2、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及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电气设备、维修保养、线路检修、安装时,不准带电操作。 4、各线路不得超过额定容量运行,不可使用超过规定容量保险丝、保险片。 5、施工用电系统必须有保证灵敏可靠的两级及以上保护;施工用电与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架设。 6、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箱内 无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 7、各线路不得超过额定容量运行,不可使用超过规定容量保险丝、保险片。 8、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取下熔断丝,挂上警示牌,经验电确认无电才能作业。通电试 验外壳要接地,禁止他人靠近。 9、高空作业必须有人监护、系安全带,使用竹木梯要牢固平稳角度适当,不准上下抛掷工具物品。 10、凡裸体带荷电的空架配电线路,在通过各种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段,应挂有警示标牌,引人注意。 11、遇有异常雷雨时,特别要注意电气设备的用电安全,严防受潮漏电,必要时,应拉闸停电,确保 安全。 12、发生电气设备和触电事故时,首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抢救、抢修。相关人员须熟悉触电救护知 识。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XX 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 电焊(气焊)工 编号:02 : 你将从事的 电焊(气焊) 作业,存在着 触电 、灼烫、 有毒气体 、 辐射 和 火灾 等岗位危险,予 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 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 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 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金属焊接作业人员所用焊钳焊线必须绝缘良好,严禁两台焊机共用一组保险丝、一个空气开关。 2、氧气、乙炔钢瓶禁止暴晒、撞击,严禁存放在接近热源的地方,两瓶间距必须保气瓶持 5 米的安全距 离.。 3、气瓶上的截止阀、减压阀、回火装置应完好,使用气焊时必须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操作。 4、必须遵守明火作业“十不焊割”制度。 5、焊工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严禁将焊接电线、皮管缠在身上攀登。 6、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等未经彻底清洗和测爆不能割焊。 7、输送氧气、乙炔气的皮管应完好、不漏气,不可与油脂高温接触,严禁重物压管,同时电焊导线不得 从氧气、乙炔或易爆气体管道附近通过,也不能与这些管道处于同一地沟内,防止火花和锋利的材料落在 胶管和导管上。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XX 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木工 编号:03 : 你将从事的木工作业,存在着 高空作业 、 触电、 机具伤害和 坍塌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 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 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 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 照执行: 1、使用锯板机、刨板机、圆盘锯等木工机械前,必须检查锯片、刀片的松紧程度、有无裂缝、损伤及运 转是否正确等情况,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并派有经验的人员进行操作。 2、锯割长料要有两人配合进行,推料一端距锯 20CM 就要放手;锯割短料时必须用推杆送料。 3、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未完全停止运行的木工机具,使用各种木工机具不得带手套。严禁非木工人员操作 各种木工机械。 4、木工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场内木屑、刨花要经常清理,预防火灾发生。使用手工工具应先检查 手柄是否牢固,挥斧锤击时,必须顾及四周和上下的安全。 6、木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破裂材料,拆模板时,应经技术管理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 严禁猛橇、硬砸或大面积橇落、拉倒。拆下的模板不准乱丢、乱放,有钉子的一面要朝下或敲弯,防止钉 子伤人。 7、木工在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和高空作业岗位告知书,在立模、立柱护桶、搭设 脚手架等施工时,必须认真检查所用的各种工具、螺栓等材料,发现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 起重作业 编号:04 : 你将从事的起重作业 作业,存在着 坠物伤人 、物体打击、 高处坠落 、 触电等岗位危险,予以告 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 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 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 须经常对照执行: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无证人员不得独立顶岗作业, 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2、吊装前必须严格检查所用的起重机械、吊装工具、绳索是否正常完好。严禁超负荷吊运,对超高、超 宽物体的吊装。 3、上班按规定着装,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须系好安全带,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备带工具 袋,严禁从高处向下乱扔物件等,严禁酒后进行起重作业。 4、在吊装作业中,提升或下降必须平稳,不准有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不允许任何人随同吊装设备升 降,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停电等)中断,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吊装物体悬空过夜。 5、梁板起吊前应对吊环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补救。 6、起重设备的性能必须完好,认真做好小型起重设备的保管、保养工作,定期检查,使其保持良好的状 态。 7、严格起重作业“十不吊”制度。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XX 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械等) 编号:05 : 你将从事的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存在着机械倾翻、 坠落、物体打击 和 机械伤人等岗位危险, 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 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 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 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有机械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专人专机,非操作手本人不得开动机械。 2、操作者作业时必须精神集中,头脑清醒,判断准确,按限速要求控制速度。 3、加强日常对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熟悉车况。 4、启动前必须检查制动系、转向系,确保良好无误后方可开动机械。 5、开动机械后首先检查表盘是否灵敏、液压系统是否运动自如,确保良好无误后方可开始作业。 6、作业中要不断熟悉环境,要仔细观察和考虑好周围环境条件,清楚交叉作业可能带来的事故隐患。 7、勘查行走路线,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通过或作业。 8、起动发动机后,不要马上全速操作和作业,必须以低速进行一定时间的运转。 9、在进行回转前必须确认周围无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作业人员的头顶上或运送车辆驾驶室顶上 回转上车。 10、机械应停放在平坦而稳定的地面,若在倾斜地面上停放时,务必在履带端部垫好止动块。 11、装载机严禁载人行驶或登高,离开机械时,务必将铲斗降到地面放稳,再将所有操作杆都按停机要求 放置位置上。 12、作业完毕后车辆停放于安全地点,决不允许停放在边坡底下或其它土质松软容易塌方地段。挖指挥人 员做好警戒工作。机械作业半径内严禁站人。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XX 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书面告知书 工种:车辆驾驶员 编号:06 : 你将从事的机动车驾驶作业,存在着倾翻、高空坠落、交通事故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 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 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 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 对照执行: 1、装载与搭人应严格执行交通规则的规定,严禁搭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驾驶机动车时严禁穿拖鞋。 2、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前后两车应保持安全距离。行驶中,应随时注意交通标志和道路情况,服从交 通指挥人员和信号指挥,不得违反交通规则(条例)。 3、道路应限速行驶,遵守项目部运料车辆的相关规定,并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做好配合工作。 4、强行超车,禁止在刚超越后立即右驾方向或制动。驾车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在狭路、弯道、下坡、冰 雪道路、交叉路口、过桥、交通岗附近、设有禁令标志路段及其它有障碍或视线不清的路上禁止超车。 5、交叉路口和岔道应先减速、鸣号,观察人车往来,随时做好制动准备,通过公路平交叉路时,禁止抢 道。 6、在雨天、雪、雾天、夜间盲目行驶。雨中行驶,应尽量避免靠近路边和采用紧急制动或急速转向。 7、行驶,必须打开黄色雾灯,严禁超车。雾天能见度低于 5 米时,不得继续行驶,可打开视宽灯停车休息。 8、道路行驶,应适当控制车速,握稳转向盘。会车应选择比较安全的地方,不得猛打猛回转向盘,不得 在冰冻路面上使用紧急制动。必要时应配置防滑链。 9、公路行驶应自觉遵守高速公路行驶条例,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停车,遇到车辆出故障,应停在行车道 右侧,白天设三角警示牌,晚上开警示灯,并及时通知交警部门。 10、车前,应预先检查灯光,并特别注意指挥信号和施工信号。 11、动车熄火、挂空档或踩离合器溜坡。 12、、陡坡前,应试踏制动器是否有效,下险峻山坡前,须停车检查转向系、制动系及轮胎等。下坡时应 挂档,利用发动机阻力控制车速。平时应认真及时地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XX 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钢筋工 编号:07 : 你将从事的钢筋作业,存在着机械伤害、触电、灼烫、高空坠落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知。你在作业 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 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 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 行: 一、钢筋搭接长度要标准,绑扎要牢固,搭接、绑扎必须按施工规范进行。 二、多人合抬运钢筋时,起、落、转、停动作必须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加工后成品、 半成品必须先冷却后搬运。 三、钢材成品、半成品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 罩。 四、调直机调直钢材时,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严禁戴手套操作;钢筋调 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 五、用卷扬机冷拉钢筋时,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 2 米区域内,严禁站人,操作人员不 能站在钢筋的同一直线上。卷扬机棚前应设防护栏,台座上也应加防护设施。 六、除锈机对钢筋进行除锈时,应带口罩和手套,带钩的钢筋严禁上机除锈;除锈应在钢筋基本调直后进 行,操作时要放平握紧,站在钢丝刷侧面。 七、切断机切断钢筋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小于 15 厘米,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 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 除刀口附近的 八、用弯曲机制作钢筋时,钢筋要贴紧档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开错。弯曲长钢筋应 有专人负责,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严禁制作超过本机 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 九、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备带工具袋。严禁酒后高空作业。 十、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 架子工 编号:08 : 你将从事的脚手架搭设作业,存在着坠物伤人、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知。你在 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 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 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 照执行: 1、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在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应将所需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 递工具不得抛掷或将工具放在平台或支架上,也不得插在腰带上,工具手柄设置腕扣绳。作业时精神要集 中,团结协作、互相配合、听从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架子,严禁打闹开玩笑、酒后作业。 2、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按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结合各种型式脚手架的安全技术规范来搭设。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遵循确保安全为原则完成架子架设。 3、认真检查脚手架所用的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严禁使用。 4、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 隐患,确保架子稳定。 5、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 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距离要保证其最小的安全距离。 6、拆除支架或模板时,不得双层作业,拆下的支架杆件或模板不得往下扔,必须遵循由上而下的顺序平 稳吊放或滑放,堆码整齐。 7、遇高温、大雨、大雪、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 模板工 编号:09 : 你将从事的模板支设作业,存在着物体打击、坍塌、坠物伤人、高空坠落、起重伤害等岗位危险,现 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 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 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 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使用锯板机、刨板机、圆盘锯等木工机械前,必须检查锯片、刀片的松紧程度、有无裂缝、损伤及运 转是否正确等情况,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并派有经验的人员进行操作。 2、木模制作场地要有防火措施,锯末、木屑等要及时清理。 3、在基坑内支模时,应检查基坑有无塌方现象,方可操作。 4、用人工搬运、支立较大模板时,应有专人指挥,所用的绳索要有足够强度,绑扎结实;支立模板时, 底部固定后再行支立,防止滑动倾覆。 5、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模板单独竖立和竖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临时支撑,上下必须顶 牢。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钉在脚手架上。 6、临边作业要配戴安全带,高处作业应将所需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或将工具放在平台 上,更不能插在腰带上。 7、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应先检查机械设备和绳索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起吊后下面不得站人或通行。当模 板距人员 1M 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8、拆除模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 面积拉倒。3M 以上模板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拉紧,缓慢送下。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混凝土浇捣工 编号:10 : 你将从事的混凝土浇捣作业,存在着物体打击、坍塌、触电、高空坠落、起重伤害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 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 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 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 须经常对照执行: 1、人工高处手推车上料时,应搭设规范的作业平台和斜道,运输斜道上应设有防滑装置。 2、汽车吊或桅杆吊斗浇注混凝土时,起吊、运送、缷料应有专人指挥,严格遵守起重吊装的相关规定。 3、电动震捣器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操作人员要配戴安全防护用品。(2)配电箱的接线应使用 电缆线,漏电保护装置齐全;若大面积混凝土浇注需多台震捣器同时作业时,应设集中开关箱,并有专人 负责看管。 4、泵送混凝土在作业前应先检查输送泵、电气设备是否正常、灵敏、可靠。 5、泵送前,应检查管路、管节、管卡及密封圈的完好程度,不得使用有破损、裂缝、变形和密封不合格 的管件。 6、混凝土泵在运转时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不得带病运行。 7、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对模板的支撑和变形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加固支护,防止塌模。 8、高空作业时必须配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才可作业。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混凝土拌和工 编号:11 : 你将从事的混凝土拌和作业,存在着 机械伤害、 车辆伤害、高处坠落 和触电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 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 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 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 对照执行: 1、搅拌机必须安置在坚实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2、搅拌站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具有足够承载力、坚固、稳定的基座上。操作处应设作业平台及防护栏 杆。 3、搅拌设备的配电系统和线路铺设符合规范,电气绝缘良好。 4、开动机器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升降器是否灵活可靠,轨道滑轮和是否良好等,一切正常才能开 始工作。 5、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固定好。 6、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 7、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 8、作业时必须佩带好相关安全防护用品。 9、传动、送料等部位处设置明显警示牌,防止机械伤害。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交通管制人员 编号:12 : 你将从事交通管制工作,存在着车辆伤害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 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 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必须配戴好安全帽、身着反光背心上岗。 2、管制器材齐全,标志鲜明、醒目,设置规范。夜间设岗时,应设置照明灯和红灯。 3、上岗时必须面向马路中央或来车方向,以确保履行职责和注意自身安全。 4、坚守岗位,管制期间严禁车辆和行人进入作业区域。 5、开放交通前应及时安排清扫作业区段马路上杂物,撤离作业区的人员和设备到安全地点,确保通车安 全。 6、开放交通时,有序引导车辆限速通行。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土石方开挖 编号:01 : 将从事土石方开挖作业,存在着坍塌、坠物、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和粉尘伤害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 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 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 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系紧帽绳及其它防尘用品;临边作业时系好安全带。 2、作业前必须熟悉周围环境,清除边坡松动浮石和危岩;作业时必须头脑清醒,精神集中,听从班组长 统一指挥。 3、空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良好,输气胶管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开启送气阀前,应将送气管连接好。 4、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 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 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5、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钻前 不得拆除钻杆。 6、按规定要求进行炮眼布置,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7、野外作业,应严格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工种:涉爆人员 岗位危险告知书 编号:02 : 你将从事的 爆破 作业,存在着 爆破飞石 、 爆破冲击波和爆破器材爆炸 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 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 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 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工程爆破设计、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2、涉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3、严格执行领取、消耗、清退登记手续,必须遵守爆破物品的“当日领,当日用,当日退”。 4、作业现场,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开放置并且要有安全员在旁看守。 5、炸药箱、雷管箱必须双人双锁。 6、作业现场,非爆破员、安全员不得参与组织爆破。 7、爆破现场的警戒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要求进行。 8、装药和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9、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爆破作业和爆 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10、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域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记,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发出撤 离信号,使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11、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离到安全地点。当发现“盲 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12、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 1.2 米。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次不宜超过 5 根。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管涵施工 编号:03 : 你将从事管涵施工作业,存在着坍塌、坠物、物体打击和触电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 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 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 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2、利用挖掘机进行基坑开挖时,机身距坑边的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符合规程要求的安全 距离。 3、 基坑边坡不稳时,应采取放坡或加固措施,防止边坡坍塌。 4、 基坑开挖后,四周应设围栏设施,并设明显的禁行标志。 5、管涵吊装时,应对吊装绳索进行检查,并设专人对吊装作业进行指挥,遵守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6、箱涵浇注施工,施工前必须按规范要求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并在平台外侧设置栏杆;支立模板时, 底部固定后再行支立,防止滑动倾覆;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钉在 脚手架上。 7、浇注混凝土时,人工高处手推车上料时,应搭设规范的作业平台和斜道,运输斜道上应设有防滑装置; 汽车吊或桅杆吊斗浇注混凝土时,起吊、运送、缷料应有专人指挥,严格遵守起重吊装的相关规定。 8、做好施工机具的检查和使用管理,各类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9、严格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做到配电系统合理,保护装置齐全,用电设备及照明电缆的选择和敷设符合 规范要求。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砌体防护 编号:04 : 你将从事砌体防护作业,存在着坍塌、坠物、物体打击和触电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 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 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 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2、挡墙挖基应视土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放安全边坡,基坑边坡不稳时,应加大放坡或采取加固措施, 防止边坡坍塌;防护坡面存在浮石时应及时清理。 3、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 4、砌石工程必须自上而下砌筑。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 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有防滑条。 5、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下不 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6、砂浆拌和设备应安置稳妥,开机前必须确认传动和各部装置牢固可靠,操作灵活。运转中不得用手或 木棒等伸进筒内清理筒内灰浆。 7、严格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用电设备及照明电缆的选择和敷设符合规范要求。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边坡喷浆防护 编号:05 : 你将从事边坡喷浆防护作业,存在着坠物、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和尘肺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知。你在 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 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 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 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坡面作业时,应设置安全绳,人员佩戴安全带,喷浆作业人员必 须戴防尘口罩。 2、清理坡面浮石时,应撤离下方人员和设备。 3、禁止在坡面上向下抛扔物件,所有工具必须使用绳索吊系。 4、沙浆输送泵管道各接头应连接牢固,管道上不得加压和悬挂重物。 5、喷浆设备作业前应空运转,在确认旋转方向正确、电路开关、传动保护装置及料斗滤网齐全可靠后, 方可进行作业。 6、喷射机应保持内部清洁,输送泵和喷射人员应密切联系,协调配合。 7、喷射时在喷嘴附近范围内严禁站人;工作停歇时,喷嘴不得朝向有人的方向。 8、输料软管如发生堵塞,可用木棍轻轻敲打外壁,如无效时应关闭砂浆机后拆卸胶管进行处理。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普工 编号:06 : 你将从事的普工作业,存在着车辆伤害、机械伤害、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 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 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 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在道路上工作时,密切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看二停三通过”,不抢一分一秒,保证自己不被车辆 伤害。 2、从事开挖作业时,先观察好周边情况和环境,在最坏的情况能够不伤及自身和他人的情况下再作业。 3、从事搬运石块等工作时,要严格注意身边的人,在呼喊并应答、引起对方注意并退让到安全地带后才 可以工作。同时,要积极注意自身安全,不搬运过重的石块,经常检查铁锹、榔头、扁担等工具,一有损 坏,立即更换或修复。 4、在电力线底下、光缆附近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时刻提高警惕,保护好电力电线、国 防光缆。 5、严禁在河流、池塘等地游泳、洗澡,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你承担。 6、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护好自己的财物。 7、工作时必须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带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额带。 8、密切注意工程施工机械,在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等机械附近施工时,必须面向机械并及时避让, 确保安全。严禁在压路机等机械下休息,严禁在施工现场打闹、追逐。 9、工作时听从班组长统一指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内容。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人工挖孔 编号:01       : 你将从事的 人工挖孔 作业,存在着 高处坠落 、孔壁坍塌、触电、 坠物伤人 、有毒气体中毒和窒 息 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 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 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 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相应劳动保护用品。井口的作业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 系好保险钩。 2、浇注第一节砼护壁,应高出井沿 20cm,厚度同护壁。要严格按照配合比施工、浇筑护壁,确保护壁质 量。在浇筑好后 1 天内严禁拆模。 3、井口周边 2M 范围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孔内运出的土石料应堆放在离井口 2M 以外的地方,并及时清理出 场,保持作业场所整洁。 4、井下作业人员以持续作业时间 2 小时为宜,最长不得超过 3 小时。井下有人作业时,井上作业人员应每 隔相应时间与其保持联络,不得擅自离开。 5、挖孔人员作业前,应先进行不少于 15 分钟的机械强制通风,出渣时,吊桶不得装的过满。 6、井底抽水时,应在挖孔作业人员上到地面以后,再合闸抽水,抽水后即关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进 入井内的电源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7、井下爆破时,必须由爆破员下井作业,挖孔人员不得私自装药,爆破后,必须进行通风,当炮烟散净 后方可下井作业。入井人员必须逐级清除井沿、台阶上的浮碴,对护壁质量进行检查,发现开裂或破损时, 必须先行修复方可作业。 8、挖孔暂停或下班时,孔口应设置足够强度的罩盖。 9、挖孔作业施工场所应该封闭作业,设置好标志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场地。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钻孔灌注桩 编号:02 : 你将从事的钻孔灌注作业,存在着 窒息、 有毒气体伤害、 物体打击 和 高空坠落 、 触电 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 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 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机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2、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冲击钻孔选用的钻锥、卷杨机和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钢丝绳与钻锥用绳 卡固接时,绳卡数量、型号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冲击过程中钢丝绳的松驰度应掌握适宜。 3、钻机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不得滞留孔内。 4、对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孔的,应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遮罩。 5、钻孔使用的泥浆池,宜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保持场地整洁,泥浆池四周设置警界防护措施。 6、夜间施工,必须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 7、冲击钻孔当钻头提到接近护筒底缘时应减速、平稳提升,不得碰撞护筒和钩挂护筒底缘。 8、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防护用品。 9、作业班长和施工人员密切注意天气、河道水情变化,及时与水库库管理人员联系,在河水起涨前把 设备转移至安全地带,在突发涨水时必须首先确保人员安全。严禁作业人员下河游泳、洗澡。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梁板架设 编号:03 : 你将从事梁板架设的作业,存在着 物体打击 、起重伤害、 高空坠落 和 触电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 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 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 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梁板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临边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 2、架桥机组拼、悬臂牵引中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架桥机组装完成后需经当地 特种设备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梁板用平板车运输,时速应控制在 5KM/H 以内。简支梁的运输,除在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车上的 搁置点必须设有转盘。 4、途经地方道路时,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经批准后,在指定线路上行驶。牵引车上应悬挂安全标志。 5、平板拖车运输时,除一名驾驶员主架外,还应指派一名助手,协作瞭望,及时反映安全情况和处理安 全事宜。平板拖车上不得坐人。 6、梁板车在下坡时应缓慢行驶,并应避免紧急刹车。驶至转弯或险要地段时,应降低车速,同时注意两 侧行人和障碍物。 7、梁板吊装操作人员和司索人员必须有持证上岗。梁板起吊前应对吊环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补救。 梁板在架桥机上纵、横移动时,应平缓进行,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同动作,吊装区域严禁行人。梁板 就位经固定后人员方可在上面行走。 8、起重人员在高空作业,严禁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贝雷上弦和未固定的其他可能活动的构件上停留、 行走。 9、架桥机的各部性能必须完好,应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检查,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桥面系施工 编号:04 : 你将从事桥面系施工的作业,存在着 高空坠落 、物体打击和 触电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 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 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 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 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临边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 2、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在安装好的梁板的桥面临边必须及时设置防护栏杆。 4、施工用挂篮制作材质必须符合要求,整体搭设好后,必须经力学验算;挂篮内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挂 篮作业时,作业点没有挂安全带条件时,应为作业人员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绳。 5、在装、拆模板及浇注混凝土时,必须有专人进行统一指挥。 6、桥面预应力钢绞线张拉施工,张拉前应对油泵、千斤顶、压力表、油管、顶楔器及液控顶压阀等进行 认真检查,压力表还应按规定周期校验,确保符合安全施工要求,作业中严格执行《张拉安全操作规程》 的各项管理要求,作业时张拉点前后严禁站人。 7、预应力孔道灌浆时应按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操作工须戴防护眼镜。 8、严格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用电设备及照明电缆的选择和敷设符合规范要求。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隧道开挖 编号:01 : 你将从事的 隧道开挖作业,存在着坍塌、机械伤害、触电、坠落和粉尘伤害等岗位危险,现予以告知。 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 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 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系紧帽绳及其它防尘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好安全带。 2、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 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和支护。 3、遇到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 进。 4、作业用的工作台架、梯子应制作、安装牢固,台架上铺板应结实和满铺,必须设置防坠护栏。 5、空压机安全防护装置齐全良好,输气胶管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开启送气阀前,应将气管连接好。 6、凿岩机架设必须稳固。风钻钻眼时,应抚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作业 时严禁干打眼(干风枪),凿岩作业必须使用湿式钻眼,佩戴好防尘口罩。 7、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8、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9、洞内电线、各种电气设备摆放整齐,漏电保护设置齐全;所有转动机械必须有防护罩或防护栏。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工种:隧道爆破人员 编号:02 : 你将从事的 爆破 作业,存在着 飞石 、 冲击波 、 爆炸伤人 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 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 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 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工程爆破设计、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2、涉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3、严格执行领取、消耗、清退登记手续,必须遵守爆破物品的“当日领,当日用,当日退”。 4、作业现场,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开放置在炸药箱、雷管箱内,并上锁管理。 5、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应设在洞口服心 50M 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 器材。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6、装药和钻孔不宜平行作业,装药前应检查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干净。 7、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离到安全地点。当发现“盲炮”时 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8、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域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记,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发出撤离信 号,使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9、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 1.2 米。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次不宜超过 5 根。 10、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 11、炮后必须经过 15 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进行盲炮、顶板、支架的检查,确认无误 后,其它工作人员才能进入作业区域。 12、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 15 米(软岩为 20 米),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两 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统一指挥。 13、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禁对方人员误入危 险区。 14、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 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隧道支护作业 编号:03 : 你将从事的隧道支护作业,存在着落石伤人、坍塌、坠落、触电、和毒害气体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 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 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 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初期喷锚支护应紧跟工作面,一般距工作面不大于 4m,遇破碎地层时,应进行超前锚杆支护(或管棚 预支护)。 2、喷锚支护前,应清除工作面、拱顶和两帮危石;采用的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 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 0.2mpa 左右;注浆管喷嘴及喷枪头严禁对人放置。 3、坚持对已支护洞段的检查工作,当发现已喷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出现裂缝)或锚杆失效时,应 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 1.5 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 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应用钢支架支护。 4、当发现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位大于允许位移位,洞内或地表出现裂缝以及 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 施工。 5、当地压造成的顶帮位移值达到相对稳定时(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随隧道开挖工作的推进,及时进行衬 砌工作。 6、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拖架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 角。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过。 7、脚手架、拖架平台上所站人数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载重量,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8、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9、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 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 辆的顺利通行。砼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面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栏 杆。拆除砼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砼输送泵的运转。 10、采用输送泵浇筑砼时,施工停止后,应及时对泵件及输送管路进行清洗,以防下次使用时堵管事故的 产生。 11、在进入作业区域时必须戴好安全帽、防尘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洞内运输 编号:04 : 你将从事的机动车驾驶作业,存在着倾翻、高空坠落、交通事故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 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 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 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装。 2、进洞的各类机械和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3、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工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机械装碴作业时,装碴机械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6、机动车限速运行,在施工路段车速控制在此 10KM/H,非施工路段车速控制在 20KM/H 以下,车辆行驶中 严禁超车。 7、在洞内、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8、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机械与设备,应在其外侧设置安全标志,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9、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10 洞内车辆相遇或有人员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灯或小灯行驶。 11、洞外卸碴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边缘内 0.8 米处设置挡木。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基层内场拌和工 编号:01 : 你将从事的基层内场拌和作业,因作业区间有限,多台装载机及运料车相互交叉穿梭其间,存在机械、车 辆碰撞、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等较大安全事故隐患。因此,你在作业过程中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安 全技术交底的措施要求,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同时为确保内场的有序 管理,有效防范事故隐患,强调如下管理要求,望你经常对照执行。 1、基层搅拌站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具有足够承载力、坚固、稳定的基座上。操作处应设作业平台及防 护栏杆。 2、搅拌设备的配电系统和线路铺设符合规范,电气绝缘良好,照明系统规范。 3、皮带传动、上料区域等部位处设置明显警示牌,防止机械伤害;放料区域禁止人员行走。 4、机械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度,非操作者本人不得开动机械。 5、装载机操作时作业者必须精神集中,头脑清醒,判断准确,做好主动避让工作。 6、作业结束后,按规定地点存放机械,离开机械时,务必将铲斗降到地面放稳。人员离开机械后,必须 及时离开作业区域,不得无故在场内逗留。 7、运输车辆按规定线路在内场行驶,限速不超过 5KM/H。 8、内场拌和作业期间,除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外,其它所有人员在作业时间段内不得在内场上料区域内 穿行,只能从内场外侧道路行走。 9、作业人员(包括操作工和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夜间施工必须佩穿反光背心。 10、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涉及电气焊施工、登高作业时,必须做好相关防护措施的落实工作。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沥青内场拌和工 编号:02 : 你将从事的沥青内场拌和作业,因作业区间有限,多台装载机及运料车相互交叉穿梭其间,存在机械、车 辆碰撞、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烫伤、坠落等较大安全事故隐患。因此,你在作业过程中务必遵守相关的 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措施要求,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同时为确 保内场的有序管理,有效防范事故隐患,强调如下管理要求,望你经常对照执行。 1、沥青拌和楼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具有足够承载力、坚固、稳定的基座上,为确保安装作业的安全, 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安装作业。 2、拌和楼的配电系统和线路铺设符合规范,电气绝缘良好,场地照明系统规范。 3、储油罐区域应进行有效隔离,设置安全警示标牌,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 4、拌和楼启动、停机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堆积的相关规定。 5、机组投入运转后,各工种都要及时监视各部位的运转情况,不得擅离岗位,运转过程中,如发生异常, 应报告操作人员及时排除故障。 6、运转中严禁人员靠近各种运转部位;小车轨道及成品料仓库下严禁站人。 7、装载机操作时作业者必须精神集中,头脑清醒,判断准确,做好主动避让工作。作业结束后,按规定 地点存放机械,离开机械时,务必将铲斗降到地面放稳。人员离开机械后,必须及时离开作业区域,不得 无故在场内逗留。 8、运输车辆按规定线路在内场行驶,限速不超过 5KM/H。 9、内场拌和作业期间,除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外,其它所有人员在作业时间段内不得在内场上料区域内 穿行,只能从内场外侧道路行走。 10、作业人员(包括操作工和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夜间施工必须佩穿反光背心。 11、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涉及电气焊施工、登高作业时,必须做好相关防护措施的落实工作。 12、拌和设备配有除尘系统的,应确保正常使用。同时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做到班后清理,工完场清。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基层外场普工 编号:03 : 你将从事基层外场的普工作业,存在着交通伤害、机械伤害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 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 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 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 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在道路上工作和行走时,密切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看二停三通过”,不抢一分一秒,保证自己不 被车辆伤害。 2、外场作业人员上路前必须穿好带有反光标志的工作服或反光背心,严禁搭载农用车和其它机械上下班。 3、、从事路面基层摊铺作业的相关人员,应密切注意工程运输车辆,做到及时避让;在压路机、摊铺机 附近施工时,注意机械的动向及鸣号提醒。严禁在通车路段及压路机、摊铺机下休息,严禁在施工现场打 闹、追逐。严禁随意跨越桥梁中分带。 4、作业人员应注意调平钢丝绳可能带来的磕绊。调平钢丝绳通过通车通道路口时应设专人看护,防范车 辆拉断钢丝绳可能造成的伤害事故。 5、不得擅自操作机械设备和工程车辆。 6、自觉维护现场交通管制设施。 7、在电力线底下、光缆附近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时刻提高警惕,保护好电力电线、国 防光缆。 8、严禁在河流、池塘、江水等游泳、洗澡,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你承担。 9、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护好自己的财物。 10、工作时听从班组长统一指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内容。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项目部安全科存档备查。 年 项目经理部 月 日 岗位危险告知书 沥青外场普工 编号:04 : 你将从事沥青外场的普工作业,存在着交通伤害、机械伤害、烫伤和坠落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 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 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 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 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 1、从事沥青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患有结膜炎、皮肤病及对沥青过敏反应者,不宜从事沥青作业。 2、在道路上工作和行走时,密切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看二停三通过”,不抢一分一秒,保证自己不 被车辆伤害。 3、外场作业人员上路前必须穿好带有反光标志的工作服或反光背心,严禁搭载农用车和其它机械上下班。 4、从事路面面层摊铺作业的相关人员,应密切注意工程运输车辆,做到及时避让;在压路机、摊铺机附 近施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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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登记表(经典范本)

员工入职登记表(经典范本)

员工入职登记表 共 3 页之第 1 页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住地址 婚姻状况 邮编 电话 通信地址 国籍 照片 邮编 护照号 最高学历 专业 签证类型 居住证期限 外语及等级 职业资格 专业职称 主要教育经历 教育时间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院校名称 学历 专业 证书 主要工作经历 工作时间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工作单位 职位 证明人姓名、电话 离职原因 主要培训经历 培训时间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培训内容 培训组织机构 培训结果 主要家庭成员 姓名 关系 工作单位 所任岗位及职务 紧急联络人 姓名 关系 联系地址及邮遍 电话 承诺:本人保证我所提供以及填写的资料均属实,如有虚假的,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填表人: 日期: 共 3 页之第 2 页 身高 体重 视力 ()良好 ()辅助 是否曾被认定为工伤或职业病或持有残疾人证明 :填写“是”或“否” 健 ( ()良好 ()辅 听力 助 ) 是否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会鉴定为具有伤残等级以及何级伤残:填写“是”或“否”以及伤残等级 ( ) ( 康 状 是否从事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已经有毒有害工种:填写“是”或“否” 况 是否有传染性疾病以及何疾病:填写“是”或“否”以及何疾病:( ( )( ) ) ) 最近 6 个月内所接受的医学治疗与医学检查: 离职时间 前用人单位 信息 离职原因 是与前用人单位约定了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条款:填写“是”或“否” 是否与前用人单位有未尽的法律事宜:填写“是”或“否” ( 地方方言 ( ) ) 电脑知识 个人技能 其他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累计工作时间 ( )年( )月 是否已经休了本年度的年休假:填写“是”或“否” 是否曾经或正在追究与承担过刑事责任:填写“是”或“否” ( ) ) 应聘信息来源 是否在本公司工作过:填写“是”或“否” 入职部门 入职职位 ( ( ) 入职时间 1、员工确认,公司已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情 员 况。 工 2、员工在本表提供的个人信息、学历证明、资格证明、身份证明、工作经历等个人资料均真实,员工充分了解上述资料的真 声 实性是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的情况,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同意公司有权解除劳 明 动合同或对劳动合同做无效认定处理,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员工有对此赔偿的义务。 3、员工确认,本表所填写的通信地址为邮寄送达地址,公司向该通信地址寄送的文件或物品,如果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 或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的,员工同意,从公司寄出之日起视为公司已经送达。 员工签名: 日期: 录 用 条 件 单位填写 员工确认 试用期限 试用期工资 正式期工资 本人对入职登记表的上面登记的全部内容皆已知晓并保证我所提供以及填写的资料均属实。 员工签名: 2 日期: 共 3 页之第 3 页 工 作 职 责 工 作 任 务 指 标 员工确认 本人对入职登记表的上面登记的全部内容皆已知晓。 员工签名: 3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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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保密规定

01保密规定

·人力资源部管理手册· QW-HR/GD-01 保密规定 1 总则 1.1 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能够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 市场竞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 的事项。 1.3 公司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人资部主管兼任组长,领导公司保密工作,日常保 密监督检查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责任人。 1.4 所有公司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对待保密工作必须慎之又慎。 1.5 对公司秘密的知晓范围执行压缩控制的原则,员工只在管辖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 知晓相关的公司秘密。 1.6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7 公司保密范围: 1.7.1 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1.7.2 公司技术方面的秘密事项。 1.7.3 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1.7.4 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1.7.5 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1.7.6 客户档案、合同及公司营销网络的有关资料。 1.7.7 公司重要会议决议、重要决定中的秘密事项。 1.7.8 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2 密级分类 2.1 公司秘密分为三级:绝密、机密、秘密。 2.2 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如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 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2.2.1 公司投资情况及其载体。 公司保密规定 第 1 页 共 6 页 ·人力资源部管理手册· 2.2.2 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其载体、正式合同及协 议文书、成本及利润率。 2.2.3 董事会和总经理确定的按绝密级别处置的公司内部重要决定及重要会议纪要。 2.2.4 其它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资料。 2.3 机密是指与公司的生存、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 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2.3.1 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 2.3.2 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2.3.3 公司薪酬规定,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季、年度财务预、决算报 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计算机开启密码,重要存储盘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2.3.4 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2.3.5 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2.3.6 供应商客户档案及相关资料。 2.3.7 其他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资料。 2.4 秘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 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2.4.1 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 体。 2.4.2 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2.4.3 公司大事记。 2.4.4 公司股份构成。 2.4.5 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情况和载体。 2.4.6 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措施情况。 2.4.7 重大密级事项的检查结果。 2.4.8 其他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资料。 3 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3.1 绝密级和机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2 秘密级: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的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允许知晓与本工作相关的秘密事项。 公司保密规定 第 2 页 共 6 页 ·人力资源部管理手册· 4 保密措施 4.1 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工作成果归公司所有。 4.2 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如需要提供公司的秘密事项,应先由人资部主管批准,特殊情 况须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4.3 员工对公司秘密必须承担保密责任和义务。 4.4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 4.5 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4.6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 人力资源主管,人力资源主管须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4.7 有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规定制定本部门保密细则, 并加以严格执行。 4.8 掌握公司秘密的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直接上级和隔级 上级签字,必要时由总经理签字。 4.9 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 5 保密环节 5.1 5.1.1 文件打印。 由文件原稿提供部门负责人签字,签字人对文件内容负责任,不得出现对公司 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打印份数。 5.1.2 文件应集中打印,暂设定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看护打印机的文员要 做好登记,打印完毕后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计算机存盘视情况应删除或 加密码保存。 5.2 5.2.1 文件发送。 文件打印完毕,由人力资源部文员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 员。 5.2.2 严禁让未转正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5.2.3 保密文件应交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5.2.4 发文部门下发文件应认真做好发文登记,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3 5.3.1 文件复印。 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特殊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 公司保密规定 第 3 页 共 6 页 ·人力资源部管理手册· 5.3.2 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文件复印一律由人事或前台接待员代为处理。 5.3.3 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5.3.4 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 5.3.5 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5.4 文件借阅:保密文件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必须经借阅方负责人、人资部主管 签字批准。提供方加以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向无关人员透露。确 需摘抄、复印时,须经人资部主管签字并注明。 5.5 传真件。 5.5.1 保密文件传递,通过公用传真机应交人资文员专人负责。 5.5.2 收发传真件应做好登记。 5.5.3 保密传真件发件人只能为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为其他人。 5.6 5.6.1 音像制品。 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领导讲话,公司录像等一切与公司利益安全关系重大的 均为保密材料。 5.6.2 5.7 公司音像制品统一由人力资源部集中存档管理。 文控中心。 5.7.1 文控中心为资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5.7.2 保密文件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5.7.3 过期档案销毁应两人以上参加,由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做好 登记。 5.8 客人活动范围。 5.8.1 客人在公司活动范围应严格遵照事先划定的区域,陪同人对此负责。 5.8.2 客人到各部门参观,不得让其接触公司保密文件。 5.9 保密部门管理。 5.9.1 凡涉及公司秘密事项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 5.9.2 保密部门出入人员应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停留。 5.9.3 保密部门对外文件、资料交流应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操作。 5.9.4 保密部门应根据自己情况制定保密细则,指定专人做好保密文件、资料的登记、 保管、使用记录、定期归档工作,不得遗失。 5.9.5 人走要上锁,并严加保管钥匙,下班后禁止明放秘密文件。 5.9.6 保密文件存放处的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公司保密规定 第 4 页 共 6 页 ·人力资源部管理手册· 5.10 会议。 5.10.1 所有重要会议由总经办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5.10.2 参加会议人员应严格控制,无关人员不准参加。 5.10.3 会议召集部门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5.10.4 会议录音、摄影、摄像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或总经办指定。 5.10.5 重要会议的纪要由记录员在指定地点整理。 6 实施办法 6.1 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责,要把保守公司秘密列为日常工作。 6.2 各部门要按秘级分类,清查本部门的涉密事项,明确直接责任人予以登记,并向 人资部主管提交清单备案。 6.3 对接触公司秘密人员的管理规定。 6.3.1 控制秘密事项的知晓范围。 6.3.2 掌握核心绝密的关键岗位人员的变更、离职须经董事会同意。 6.3.3 根据业务活动的需要确定岗位编制,控制涉密人员的数目。 6.3.4 加强对职/员工的保密教育,把本规定作为对职/员工的基本培训内容。 6.4 保密资料载体、实物样品的管理规定。 6.4.1 绝密事项核心部门的资料必须注明密级由专人管理。 6.4.2 其它保密载体在存档时须注明密级。 6.4.3 公司各部门均设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本部门文件、资料并定期归档。 6.4.4 严格执行保密文件的借阅手续,凡借阅机密级别以上文件、资料须经借阅部门 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借阅人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承担借阅期间的保管责任, 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归还。 6.4.5 机密级别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允许复制。如确需复制时,必须由批准借阅人同意 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对复制件视同原件予以保管。 6.5 职/员工的保密守则。 6.5.1 自己知道的秘密事项绝对不说。 6.5.2 不该问的秘密事项绝对不问。 6.5.3 不该看的秘密事项绝对不看。 6.5.4 非经领导批准,员工不得收集本岗位外的经营信息,不得开展本岗位外的业务 活动。 公司保密规定 第 5 页 共 6 页 ·人力资源部管理手册· 6.5.5 不该记录的秘密事项绝对不记录。 6.5.6 不在私人通信、电话和传真机、明码电报中涉及秘密事项。 6.5.7 不在公共场所和无关人员中谈论秘密事项。 6.5.8 不在非专门场所存放保密文件、资料和实物。 6.5.9 不得携带保密文件、资料和实物从事非工作需要的活动。 6.6 6.6.1 职/员工与公司脱离劳动服务关系后的保密义务。 员工从与公司脱离劳动合同关系时起,对公司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为二年,如 因违反《保密规定》对公司造成危害的,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6.6.2 6.7 公司的绝密级别和机密级别的事项须长期保密。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公司按《职/员工奖惩规定》给予奖励。 6.7.1 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事项的行为及时举报的。 6.7.2 发现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公司秘密事项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 轻了损害后果的。 6.8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视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公司按《职/员工奖惩规定》给 予处罚: 6.8.1 凡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的,对直接责任人给 予记过处分。 6.8.2 凡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根据具体情况对直接责 任者给予辞退、开除处分。 6.8.3 6.9 除对直接责任人处罚外,对其直接上级也按《职/员工奖惩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公司职/员工或脱离公司人员,凡泄露、出卖、窃取、刺探、收买公司秘密事项,已 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公司有权按照法律程序对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并 要求当事人承担经济赔偿。 7 附则 7.1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7.2 本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7.3 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定自行终止,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7.4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保密规定 第 6 页 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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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名册( 规范格式 )

职工名册( 规范格式 )

用人单位职工名册(规范格式) 填报单位: 序 号 姓名 1 单位注册类型: 性 年 文化 别 龄 程度 2 3 4 劳动保障证(卡)号: 职业 等级 资格 身份 证 号码 社会 保险 卡号 用工 类型 人员 类别 用工 之日 订立 合同 时间 劳动 合同 起止 时间 5 6 7 8 9 10 11 12 填报时间: 订立 合同 情况 合同 类型 13 14 年 月 离职 时间 离职 类型 工 资 15 16 17 参加社会保险 养老 保险 医疗 保险 失业 保险 工伤 保险 生育 保险 18 19 20 21 22 1 2 3 4 填表说明: 1、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填表说明如实填报本单位各类用工情况,包括建立劳动关系和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2、单位注册类型:①国有企业 ②集体企业 ③外商投资企业 ④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⑤私营企业 ⑥其他企业 ⑦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3、性别:①男 ②女 4、文化程度:①初中及以下 ②高中、中专、中技 ③大专 ④本科 ⑤研究生 ⑥其他 5、职业等级资格:①初级 ②中级 ③高级 ④技师 ⑤高级技师 6、用工类型:①全日制用工 ②非全日制用工 ③劳务派遣 7、人员类别(可多项选择):①城镇就业人员 ②本省农村就业人员 ③外省农村就业人员 ④外方和港澳台就业人员 ⑤劳务派遣人员 8、用工之日、订立合同时间、离职时间应填报至年月日。 ⑥离退休返聘人员 9、订立合同情况:①首次签订劳动合同 ②第一次续签劳动合同 ③第二次及以上续签劳动合同 10、合同类型:指书面劳动合同签订情况,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 ④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动者劳动合同。 11、离职类型:①合同终止 ②单位解除合同 ③本人解除合同 ④劳务派遣期满 ⑤其他 12、工资:指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其中全日制劳动者的计酬单位为元/月,非全日制劳动者的计酬单位为元/小时。 13、参加社会保险:①是 ②否 ⑦其他 ⑤劳务派遣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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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及保密协议培训

保密制度及保密协议培训

保密知识及保密协议培训 人力资源部 2012 年 12 月 15 日 培训流程 一、介绍保密的重要性 二、介绍保密级别 三、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四、员工应如何保护公司机密 五、保密协议条款讲解 六、员工提问 什么是公司商业秘密? 公司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 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 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客户名单、公司战略、企划方案、营 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 进货渠道、开发技术、技术数据、技术资料、 专有技术等各个方面信息。 保密范围 ◆ 公司重大决策、公司战略方针与重大经营举措 会议 ◆ 公司技术信息、相关数据、开发技术等所有技 术文档 ◆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薪酬、人员编制 ◆ 公司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 ◆ 公司销售策略 ◆ 公司的各种档案、文件 ◆ 公司各种财务资料 统计显示 • 80% 以上的商业秘密外流是由内部员工引 起的。 • 只有不到 20% 的公司没有发生过信息泄漏。 • 影响公司安全最重要的职位是技术主管,其 次分别是财务和信息系统主管或销售人员。 • 56.9% 的公司高管认为新产品的技术信息 泄漏是最致命的。 案例一:“铁人”王进喜 1964 年《中国画报》 封面刊出的照片。—— 我国最著名的“照片泄 密案”。 泄密往往就在无意识的情况下 保密意识的重要性 保密工作的敏感性 保密工作无处不在 案例二:工艺流程泄密 景 泰 蓝 陶 瓷 流 程 的 泄 密 给我们的启示 1 发现公司外来人员在办公现场使用数码 相机或录像机设备,一定要主动询问是 否经过相关部门和领导的批准,否则应 予以制止。 2 发现公司同事在办公现场使用摄像设备, 一定要主动询问其用途,是否经过领导 同意。 案例三:人员流动泄密 华为在此案中的损失超过 1.8 亿元人民 币。 给我们的启示 公司应与重要岗位的涉密人员签订保密 协议,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和维护公司的 利益。 日常工作中,我们还应该注意什么? 妥善保管好各种涉密资料(包括客户资料、合同报价等); 废弃的办公纸张不要随便丢弃; 防范文件被他们查看,重要文件要加密; 禁止透漏自己或者询问他人薪酬信息;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不能泄露公司秘密; …… 商业秘密的分类—按保密等级分 【绝 密】 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 的权益和利益遭到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 密】 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 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秘 密】 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 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商业秘密的泄密途径 ◆ 关键人才流动泄露商业秘密 ◇ 员工离职和业余兼职带走商业秘密 ◆ 不忠实的员工向他人提供商业秘密 ◇ 员工说话不慎 ◆ 员工为取得业务上的承认,发表有关技术信 息文章 ◇ 个别公司员工,违背公司意愿,擅自将自己 在业务工作中了解到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外界 ◆ 接受外来人员采访、参观、考察、实习活 动的疏忽大意 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 行政法的保护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的规定, 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除责令停止侵 权行为外,可以根据情节处以 1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 下的罚款。对侵权物品可以作出如下处理: ( 1 )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 件 及其他资料偿还权利人; ( 2 )监督侵权人销毁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 流 入社会将会造成商业秘密公开的产品,但权利人同意 收购、销售等其他处理方式的除外。 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 《劳动法》的保护 -- 第 22 条 “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 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 ( 1996 年 10 月 31 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 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 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 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 6 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 更劳动合同中相关的内容,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 密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不超过三 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 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 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 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 《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 第 23 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 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 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 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 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 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 《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 第 24 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 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 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 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 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 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 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 《 合同法》的保护 -- 第 43 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 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 《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 第 90 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 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 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 《民法通则》( 1987 年 1 月 1 日) √ 《反不正当竞争法》( 1993 年 9 月 2 日) √ 《科学技术进步法》( 1993 年 10 月 1 日) √ 《关于审理科技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 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1995 年 4 月 2 日) √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1996 年 10 月1日) √ 《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 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1 、不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2 、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公司 商业秘密文件、资料 3 、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文章、著作中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 4 、不在公开宣传报道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 及公司商业秘密 5 、不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公司商业秘密 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6 、不擅自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 或 进行社交活动 7 、不擅自携带公司商业秘密、资料和物品出 境 8 、不擅自对外出口、提供公司商业秘密技术 或 资料 9 、不擅自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公司 商 业秘密文件、资料 竞业限制 对全公司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 制本公司员工的以下行为: 1 、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 、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3 、在竞争对手公司中兼职。 4 、引诱公司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 、引诱公司的客户脱离公司。 6 、在离职后,与公司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本保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 湖南通远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 ,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及存在的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 (以下简称员工)签订。 公司以及其所有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为开发、提供互联 网技术、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互联网信息。 鉴于员工意识到,其担任的职务涉及公司的业务和技术信 息,而这些业务和技术信息为保密性质,属于公司的财产, 且将会在其履行职务的过程中不断接触到更多秘密信息; 保密协议 鉴于员工承认,向公司现有或潜在的竞争对手披露任何 这些秘密信息,将会导致公司处在一个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并将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为了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 保护公司的合法商业利益不受到非法侵害,保障和促进公司 业务的健康、正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双方订立本保密协议。 协议条款如下: 保密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称的秘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 属于公司专有或公司保密的,员工通过其与公司的雇佣关系或 者因为其与公司的雇佣关系而知悉的任何有行或无形信息或材 料。 第二条 公司的秘密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技术信息 1 、技术方案、报价方案、工作流程、技术指标、计算 机软件、计算机硬件设备、数据库、程序、代码、研究开发记 录、技术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操作手册、 技术文档等技术文档方面资料; 保密协议 2 、公司正在申报或已经拥有的计算机软件版权、专利权、 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及该知识产权形成的产品。 (二)经营信息 1 、公司业务发展的总体计划; 2 、用户资料应列档案的来往信函、电传、传真、合同、底 价、成交价格、成交数据、佣金、折扣; 3 、公司的经营策略、业务总结、市场调研、经营诀窍、客 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化渠道; 4 、酝酿中的谈判方案及合同内容; 保密协议 5 、公司财务中的长期计划、财务报表、会计账册、财务年度 预决算、准备公布但尚未公布的统计数据。 (三)其它信息 公司通过会议、通知、合同等方式确定为商业秘密的事项; 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符合本协议第一条条件的其它商业 秘密事项。 第三条 秘密信息不包括: 1 、在公司传递给员工时已被公众掌握的信息或资料; 2 、在公司传递给员工后并非因为员工的过失而为公众掌握的 信息或材料; 保密协议 3 、在公司传递给员工时已属于员工占有的信息或材料,且当 时员工对公司并不负有任何保密义务; 4 、其后在不违反公司的任何保密义务的情况下由第三方传递 给员工的信息或材料。 第四条 员工对公司秘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要严格履行以下 义务: 1 、不泄露公司的秘密信息; 2 、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读、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3 、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有密级的 文件、资料; 保密协议 4 、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 记 录、传输公司的秘密信息事项; 5 、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 特殊活动确需携带的,要有严格的安全措施; 6 、不在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公司的秘密 信 息; 7 、不在业务洽谈或记者采访中涉及公司秘密信息。 保密协议 如果员工被请求或是依法被强制透露任何秘密信息, 员工应立即书面通知公司,以便公司寻求适当的补救办法 及(或)取消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在此情况下,并经公司 明确指示,员工仅可透露依法必须透露的秘密信息,而且 应尽最大努力以保证秘密信息的保密性。 保密协议 第五条 双方确认,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 或者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 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有 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公司享有。公司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 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 它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员工应 当依公司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 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公司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 权。 保密协议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它 商业秘密的著作权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公司署 名的除外)由作为创造者的员工享有,公司尊重员工的 精神权利并协助员工行使这些权利;同时,公司应当给 予相关员工适当的物质奖励。 保密协议 第六条 如果员工可以证明以下情况,则有关发明、 创造由该员工所有: 1 、全部在员工的个人时间内开发的; 2 、它与公司的业务没有直接关系或它与公司实际或预 期的业务、研究或开发没有关系; 3 、非因员工履行在公司的职务的行为而产生的; 4 、员工在发明制造过程中间,从未使用过公司任何资 源而独立完成的。 保密协议 第七条 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任 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 应的保密职责。 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 员工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 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公司或 者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 密信息,以保持机密性。 保密协议 第八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员工承诺,未经公司同 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 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 悉该项秘密的公司其他职员)知悉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 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 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若员工的有此权限的上级管理人员签字同意后,员工披露、 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的,视为公司已同意这样 做,除非公司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保密协议 第九条 双方同意,员工离职之后仍对其在公司任 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 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信息, 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 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员工因何种原因离职。 保密协议 第十条 员工承诺,在为公司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 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 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员工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 控时,员工应当承担公司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公司 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员工追偿。上述应诉 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员工工资报酬中扣除,或由员工直 接赔付。 保密协议 第十一条 员工在履行职务时,按照公司的明确要 求或者为了完成公司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公司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 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员工承担或部分承担。员工 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公 司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公司已事先公开 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保密协议 第十二条 员工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非经 公司事先同意,不在与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 供同类服务的其它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 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懂事、监事、经理、 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员工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 该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 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公司不得限制员工从公司 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保密协议 如员工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不进行下列任 何活动或投资: 1 、与公司的业务利益相冲突的活动或投资; 2 、占用员工的精力以至于影响其正常、有效率地履 行其在公司的职责的任何活动或投资; 3 、干扰其为公司的最大利益而独立地做出判断的任 何活动或投资。 保密协议 第十三条 员工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 记录着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 信件、传真、磁带、磁盘、硬盘、光盘、 U 盘、仪器以及 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公司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 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员工自备的,则视为员 工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公司。公司应当在 员工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员工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 济补偿。 保密协议 第十四条 员工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公司提出请求 时,返还全部属于公司的财物,包括记载着公司秘密信息 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员工自备的,且秘密 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公司将秘密 信息复制到公司享有所有权的其它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 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员工无须将载体返还,公司也 无须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保密协议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员工从公司领取 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 职期间包括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 场所是否在公司场所内。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劳动合同到 期终止之日为准,如果劳动合同终止是由于任何一方在合同到 期提出要求导致,离职时间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 用关系的时间为准。员工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 视为提出辞职。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员工全部或部分工资 的行为,视为将员工解聘。 保密协议 第十六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 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公司住所地的、符 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 院。上述约定不影响公司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 行行政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且给公司造成 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获得法律许可的任何补偿;无论补偿金 给付与否,公司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员工的聘用关系。 保密协议 第十八条 员工或公司未能严格履行本协议的任何 规定,不视为该方放弃或损害任何一方要求今后严格履行 该条款或任何其他规定的权利。如果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来 强制执行或解释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胜诉方有权获得合理 和必要的诉讼费用的补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的补偿。 第十九条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 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 书面形式。 保密协议 第二十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合 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二十一条 本保密协议无终止期限,且不因劳动合同 的终止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 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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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系列讲座:合同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系列讲座:合同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系列讲座:合同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1 滚滚长江东逝水 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 几度夕阳红 --罗贯中 : 《三国演义》 2 一、企业应具有的风险理念 1 、经营企业就是经营风险 ; 2 、商机蕴藏在风险中 ; 3 、不应回避风险,而应掌控风险 ; 4 、风险不可怕,可怕的是对风险的浑然不觉 ; 5 、掌控风险,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 ; 6 、一切企业风险,最终都将以法律风险形式爆 发出来 ; 7 、防范、化解风险不能靠运气,只能靠制度、 靠管理 ; 8 、商机常有,而企业生命只有一次。 3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的原则: 1 、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 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 、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4 3 、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 4 、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 原则。 5 、守法原则和遵守社会公德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     合同有效的要件: 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 3 、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 、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6 三、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 ★ 只要是单位就可以签合同吗? 1 、主体资格(分支机构、内部科室、个体经营 户)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 、委托代理人(无权、超越权限) 4 、盗盖(伪造)公章或法人私章 5 、履约能力 7 ★ 合同的形式、内容有讲究吗 ?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 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 用书面形式。 合同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8       ★ 合同订立中易模糊的问题 1 、合同仅有名称、标的和数量的,合同能否成 立? 2 、未订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感 到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合同是否成立? 3 、悬赏人张贴告示,出重金寻找遗失的爱犬, 当别人帮忙找到时又不兑现,帮忙人可否起诉要 求其给付? 4 、在合同上摁手印是否有效? 《合同法解释二》第 1 、 2 、 3 、 5 条进行了规 定。   9 ★ 没签合同就不承担法律责任吗? 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因自 己的故意或过失,致使合同不能成立,对相信该 合同为成立的相对人,为基于此项信赖而产生的 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 1 )当事人意思表示有瑕疵 ( 2 )缔约的相对人误信合同会成立 ( 3 )合同尚未有效成立 ( 4 )缔约当事人须有损害 ( 5 )缔约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须有故意或过失 10 《合同法》第 42 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 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 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的行为。 【案例】: ×× 市第三航站楼废标纠纷。 11 ★ 霸王条款真的很牛吗? 格式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订, 相对方只能对该拟订好的合同概括地表示全部同 意接受或全部不予接受,而不能讨价还价的合同 类型。 提供格式合同条款一方的法定义务: ( 1 )遵循公平原则 ( 2 )提请当事人注意的义务 ( 3 )给予说明的义务 ( 4 )免责条款无效 12 《合同法》第 39 条:采用格式合同订立合同的,提 供格式合同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 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 双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 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 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合同法解释二》第 6 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 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 合同订立时应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 号、字体等特殊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 式条款予以说明。在诉讼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 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13 《合同法》第 40 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 52 条、 53 条规 定的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合同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 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合同法》第 41 条:对格式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 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 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 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 案例:格式合同规定交货延迟违约金每日按货款金额的 1 %;而合同中有用手写的违约金每日 1‰ 。 14  ★ 签订合同中易忽视的问题  1 、主要合同的主体要前后一致。 2 、合同涂改要盖章确认。 3 、合同附件要盖章。 4 、合同应加盖骑缝章。 5 、合同应保留三份以上。 6 、合同文中不留空格。      15 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武汉蓝天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WH-08- - - 需方:张三、李四 签定地点:武汉汉南区 一、产品、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地点签定时间: 2008 年 月 日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 生产 牌号 型号 厂家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元) (元) 备注 合计 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要求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 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在 (具体地点) 交货。 四、运输方式费用负担:送货、供方负担运费。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六、包转标准、包装物的供应: 。 七、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货到后十天内 。 八、结算方式与期限: 到货后一月内结清货款 。 九、如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十、违约责任: 。 十一、解决合同的方式:通过协商方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或供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起诉。 地人民法院起诉。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名称(章):贵州 A 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黄鹤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销售总公司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李东风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16 上述实例中,合同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诉讼隐患: ( 1 )卖方抬头是蓝天拖拉机公司,盖章却是黄鹤 销售总公司,而且当时这个总公司还不存在。 ( 2 )落款的买方是贵州的 A 公司,抬头的买方却 变成了二级经销商即收货人。 ( 3 )仲裁机构与法院管辖相互排斥。 ( 4 )诉讼主体难以确定。 17 四、合同效力的法律风险 ★1 、合同只要签了万事大吉了吗? 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 52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 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 / 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 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 益; (三)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 /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 53 条: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18 ★2 、签了不该签的合同就自认倒霉吗? 合同相对无效: (一)重大误解 一方由于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内容发生误解。 由此签订了合同。 第一,须是当事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第二,重大误解的对象应当是合同内容 第三,误解是由于当事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 (二)显失公平 一方当事人在情况紧急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 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对自己有明显重大不利的合同。 19 合同撤销权 《合同法》第 54 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 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 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 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 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工商银行案例】 20 重大误解的要件: 1 、误解是当事人认识上的错误。 2 、误解是当事人对合同的认识错误。 3 、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显失公平的要件: 1 、合同的内容在客观上利益失衡或者不平衡。 2 、受有过高利益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利用对方的故意。 3 、显失公平的发生时间在订立合同之时。 (三)欺诈和胁迫 (四)乘人之危 21 《合同法》第 55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 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 权。  《合同法解释一》第 8 条: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 定的“一年” 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 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22 ★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第 56 条: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 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 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有效。 第 58 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 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 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 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 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阴阳合同问题】 23  ★ 区分效力性规范和管理性规范问题 《合同法解释一》第 10 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 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 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 第 11 条: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 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 【案例:商品房产权式销售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 2 条第 1 项规定:“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 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 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将按刑法第 176 条有关规定处罚,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 24  ★ 合同相对性问题  《合同法》第 121 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 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 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 1 、主体的相对性; 2 、内容的相对性; 3 、责任的相对性。 【案例】某一组建房产公司协议纠纷,申请人为合资公司 股东,被申请人为另一自然人股东,诉讼请求为: 1 、确 认 ×× 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权益归合资公司所有; 2 、被 申请人继续履行其义务,将 ** 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国有土 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在合资公司名下,或者将 其转让 ×× 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全部收益给付合资公司所 有。   25 ★ 别人以我的名义请客干嘛要我买单? 表见代理 《合同法》第 49 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 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 为有效。” 【案例】某开发商将一楼盘委托给销售代理公司销 售,后双方解除了委托合同。但该代理公司仍以 开发商名义网上继续销售,后代理公司蒸发,业 主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26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1 、行为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相对人订立合同; 2 、相对人与行为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应当符合合同 成立和有效的要件要求; 3 、客观上须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 情形; 4 、相对人须有善意无过失。 27 五、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 ★ 购房单位都要破产了,我们还要履约 吗? 1 、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第 68 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 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 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 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不安抗辩权体现了公平原则。 28 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 1 )合同所确定的债务合法有效; ( 2 )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有先后 原则顺序; ( 3 )须在合同成立后对方发生财产状况恶化,且有 难为给付之虞。 《合同法》第 69 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 68 条的规定 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 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 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 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29 ★ 债务人没钱还债但还有人欠他的钱,可以 代他找第三方要钱吗?  2 、代位权 《合同法》第 73 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 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 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 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设立代位权的法律目的在于保护债权。 30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合同法解释一》: 1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 、债务人怠 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 、债 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 、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 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 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 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 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31 ★ 债务人做笼子转移资产可以得逞吗? 3 、撤销权 《合同法》第 74 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 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 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 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 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32 “ 明显不合理”的理解  《合同法解释二》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 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 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 予以确认。 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 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 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 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 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的规定予以 撤销。 33 债权人撤销权的要件 ( 1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债权债务关系; ( 2 )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或者放弃 债权的消极行为; ( 3 )债务人的行为须有害于债权; ( 4 )债务人以及财产处分受益人的过错,主要的 表现形式是恶意。 《合同法》第 75 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 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 销权消灭。 34 ★ 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怎么履行? 《合同法》第 61 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 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 62 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按照 本法第 61 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 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 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 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5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 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 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 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 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 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 负担。 36 ★ 企业间互负债务,该谁先履行? 《合同法》第 66 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 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 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 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 67 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 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 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7 ★ 逾期交付货物遇价格变化怎么办? 《合同法》第 63 条:“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 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 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 逾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 按照新价格执行。预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 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 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38  ★ 原材料价格疯长,不履行合同违约, 履行会巨额亏损,怎么办?        情势变更的条件: 1 、合同赖以存在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 2 、当事人无法预见。 3 、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 4 、变更事实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 5 、继续维持合同会显示公平。 39    以下情形为情势变更: 1 、物价飞涨; 2 、合同 基础丧失(标的物灭失); 3 、汇率大幅度变化; 4 、国家经济贸易政策变化。 《合同法解释二》 第 26 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 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 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 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 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 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 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40 六、合同解除的法律风险 ★ 婚姻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解除吗? 1 、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 《合同法》第 93 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 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 同。” (离婚协议案) 41 2 、法定解除 合同有效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前, 当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解除权人行使解 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 ( 1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 自然灾害 政府行为 社会突发事件 ( 2 )因先期违约导致的合同解除; ( 3 )因迟延履行导致的合同解除; ( 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的合同解除; 42 《合同法》第 94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 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 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 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 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3  《合同法解释一》第 96 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 93 条第 2 款、第 94 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 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 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 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 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44 3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第 97 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 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 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 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解除与合同无效案例】 45 ★ 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如何处理? 《合同法》第 96 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 93 条 第 2 款、第 94 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 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 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 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 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 《合同法解释二》第 24 条:当事人对合同法第 96 条、第 99 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 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 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 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 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 予支持。 46 七、违约责任追究的法律风险 ★ 合同可以像废纸一样撕毁吗? 1 、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 107 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该承担继续履 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2 、预期违约 《合同法》第 108 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 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47 3 、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 ( 1 )实际履行 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相对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 行合同债务。 ( 2 )采取补救措施 修理、更换、重作、退货、返还应减少的价款或 者报酬 ( 3 )赔偿损失 48 ( 4 )违约金 《合同法》第 114 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 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 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 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 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金案例:香港路远洋大厦】 【韦德诉恒大仲裁案】 49    《合同法解释二》第 28 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 11 4 条第 2 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 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 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 不予支持。 第 29 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 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 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 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 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 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 114 条第 2 款规定的“过分 高于造成的损失。 50 ( 5 )定金 《合同法》第 115 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 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 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 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1 4 、不可抗力 《合同法》第 117 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 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 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 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52 八、买卖合同的法律风险 ★ 拜托!能告诉我货物往哪里送吗? 1 、标的物交付地点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 《合同法》第 61 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 规定: ( 1 )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 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 2 )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 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 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 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53 ★ 房子刚买还没过户就被雷击垮了 能要求退款吗? 2 、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 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 受人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除外。 ( 1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 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 2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 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54 ( 3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 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 承运人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 4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将标的物置于 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规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 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 承担。 ( 5 )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 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 6 )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 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 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 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55 ★ 货物质量不合格,法院怎么能视为合格, 还有天理吗? 3 、标的物质量检验期 ( 1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 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 2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 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 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 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56 ( 3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受买人应当 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 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 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 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 规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应质量保 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57 九、合同欺诈的手段 1 、俏货引诱。利用紧缺畅销商品,诱人签订购销合同,骗取 预付款或定金。 2 、鱼食诱饵。先履行几份小额合同,骗取信任后签订大额合 同,骗取大量货物货款,然后销声匿迹。 3 、移花接木。让对方看别人货物,一旦签约骗取对方货款或 定金后,便再无踪影。 4 、假冒身份。私刻公章,伪造企业,然后与人签订合同;通 过关系或采取挂靠等方式,骗得集体企业、国有企业的营 业执照;骗取单位的空白介绍信、盖有合同章的空白合同, 骗签合同。 5 、设置圈套。事先精心设计并诱人签订根本无法履行的合同。 6 、传真诈骗。骗签合同后,骗方利用汇款时间差,诱使供方 发货,待提货后溜之大吉。 58 十、合同陷阱的识别 ★ 陷阱一:“货到付款”之难     【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在合同订立后第 三天就把货送到乙公司,并向乙公司索要货款, 但乙公司却找各种借口迟迟不肯支付。半个月后, 甲公司见无法收回货款,要求退货,乙公司却不 肯退。甲公司说:合同约定的是“货到付款”, 货都到半个月了,为什么还不付款?乙公司回复 说:我没说不付款,我一直答应付款,但“货到 付款”并没有说明货到后什么时间付款。 59 【问题】 1 、货物交付的条件不明确。什么情况才视为 “货到”,是一方将货物运到另一方指定的地点 后即视为交付还是需要经另一方验收合格后才视 为交付? 2 、付款时间约定不明确。“货到付款”实际只 是约定了付款期间的起点而遗漏了终点,这样就 造成了上述案例的无奈的局面。虽然根据《合同 法》第 62 条第 4 款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 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但由于要 给予对方必要准备时间,债权人是很难马上就实 现自己的债权的。 60 3 、在货物按期交付前,若因市场需求变动等关 系导致货物的市场价值大幅度下降,一般来说, 买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因为这种情况属 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但《合同法》第 63 条规定在 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 付时的价格计价。” 4 、其他细节。比如,是现金支付,支票支付还 是银行转帐?货到后是部分履行债务还是全部履 行债务?若是分批交付货物或者分期支付价款, 应如何操作? 61 ★ 陷阱二:一字万金 【案例】甲公司与乙厂签订了一份铝材购销合同, 约定甲公司在合同签字生效时支付定金 30 万元人 民币,甲公司也如数支付了定金。事后铝材价格 看涨,乙厂毁约。甲公司多次交涉无效后起诉, 依照我国《合同法》第 115 条规定“收受定金的 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要求 法院责令乙厂双倍返还定金。该合同经审查后确 认为有效合同,乙厂违约,但最后法院只判定乙 厂退还 30 万元及承担利息损失。原来,合同中将 法律固定术语“定金”写作“订金”。一字之差 痛失 30 万元。 62 关于定金条款,除了上述《合同法》的相关条 款外,在《担保法》的六章中也有明确规定。定 金合同一旦签订,则视为主合同成立,开始发生 效力。约定了定金,一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 约定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另一方当事人有 权选择适用定金条款请求双倍返还定金,或者适 用违约责任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定金 实际是一种债的担保,它发挥着制裁违约方、补 偿守约方的双重功能。但是“订金”却不具有法 律上的担保意义,所以才会出现上面那一种结果。 63 ★ 陷阱三,敢问货去何方? 【案例】甲厂将一批半成品交给乙厂加工,合同 中关于加工数量、质量、价格、违约责任均有明 确规定,交货地点写明是甲指定的仓库,运输工 具、运输费用由乙厂负责。加工完成后,甲厂要 求乙厂将布料分别运到陕西、吉林、成都等地仓 库。乙厂大呼上当,如果将这些布匹分别运到西 北、东北、西南,并承担运费的话,所收取的加 工费还不够支付运费。乙厂不肯运,甲厂就告到 了法院,并说它与陕西、吉林、成都都已签订了 合同,由于乙厂违约导致交货逾期,使自己遭受 重大经济损失,要求赔偿。 64 这个合同纠纷也是因合同约定不明确引起。“甲 指定的仓库”表面上看毫无问题,而运到甲方指定 的仓库也是一个很合理的要求,但“甲指定的仓 库”到底是哪些仓库,哪里的仓库,在国内还是在 国外,具体地址是什么吗?如果在订立合同时约定 清楚,或许乙厂就不会陷入这个文字陷阱中。 【思考】在经济生活中,企业与老客户之间订立合同 通常不会约定的太详细,认为多此一举,会显得对 对方不信任。笔者认为,恰恰是应当把合同中的某 些细节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清楚,最大限度的避免因 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而可能产生的纠纷,保证合同 目的的顺利履行,这才是对双方权益最大的尊重, 更能显示出一种坦诚与诚信。 65 十一、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 1 、树立合同意识 企业对外经营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 2 、树立证据意识 诉讼中没有证据或举证不能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 果。 事实真实并不意法律真实。 【辛普森案件】 【武昌支行案】 66 3 、诉讼时效意识 《民法通则》第 135 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诉 讼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除外。 《民法通则》第 137 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 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67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 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 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 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 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 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 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 达对方当事人的; 68  (三)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 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 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 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 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 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 主体。 69 4 、把好合同订立关 ★ 做好签约前的调查 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 签约前要做到“三要”,即一要对方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 的,要求对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 身份证明等。杜绝凭关系、熟人的介绍草率签订 合同的清况;二要通过各种方式对对方资信进行 调查。三要掌握与了解对方履约能力。 70 ★ 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合同条款 严格审查合同内容,是权利义务对等,条款规范 / 约定明确,以利履行。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含糊不 清或易产生歧义,防止对方利用条款设置骗局, 留下隐患。 ★ 建立健全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 根据具体情况,从合同签订到履行完毕,企业应 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完善而严密的合同管理制 度。 ★ 设置必要的合同管理机构或岗位 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相关人员、部门工作 职责制度,签约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 归档制度。 聘请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把关堵口。 71 十二、企业法律风险发生后的补救措施 1 、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 2 、不予履行 3 、中止履行 4 、行政救济 5 、诉前保全、支付令 6 、人民法院、仲裁机关起诉或申请 7 、申请破产 8 、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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