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资、工时、加班、休假管理技巧与风险控制

最新工资、工时、加班、休假管理技巧与风险控制

2014 最新工资、工时、加班、 休假管理技巧与风险控制 课程内容 • 薪资管理风险控制 • 加班管理风险控制 • 休假管理风险控制 • 互动答疑与交流 专题一、薪资管理风险控制 • 薪资总额的构成 • 薪资管理四层次 • 薪资管理的风险 • 薪资制度的功能 • 薪资管理的转变 一、薪资总额的构成 • 计时工资 • 计件工资 • 奖金 • 津贴 • 补贴  • 加班加点工资 •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薪资管理四层次 • 薪资管理与法定标准 • 薪资管理与劳动合同 • 薪资管理与薪资政策 • 薪资管理与集体协商 1 、薪资管理与法定标准 薪资支付情形 法定标准 劳动关系期间 提供正常劳动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事实劳动关系 超过 1 个月不满 1 年期间 2 倍工资 劳动合同无效 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近似岗位确定报酬 试用期 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80% 服务期 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 同工同酬,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违法解雇被恢复 劳动关系的 浙江:停发工资之日至恢复之日或合同到期日工资单位支付 上海、江苏等地:仲裁、诉讼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停工、停产、歇 业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正常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按地方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 最低工资的理解 •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 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 法定工作时间——剔除加班时间,加班工资要剔除 • 正常劳动——剔除特殊劳动,如夜班、有毒、有害津贴等要剔除 • 最低劳动报酬——剔除福利, 劳动部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的非货币性的伙食补贴、房屋补贴应剔出 上海规定饭贴、上下班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均应剔出 • 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与公积金是否要剔除,各地规定不同: 江苏:剔除公积金,社保不剔除 浙江:社保、公积金均不剔除 上海:公积金、社保均剔除 新疆:社保、公积金剔除与包含均可,有两个最低工资标准 劳务派遣同工同酬的要求 劳动合同法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 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 第 63 条 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 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9 条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 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疑难问题: 1 、同工同酬的重点是什么? 2 、“工”的含义? 3 、“酬”的含义? 4 、劳动报酬与福利的区别? 同工同酬的理解-“工”的理解 • 所谓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业绩的劳 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 十四、如何把握同工同酬的标准 • 同工同酬是劳动法确立的一项基本规则,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但由于劳动者存在 个体差异,因此,不能简单以不同劳动者是否在相同岗位工作作为“同工”的标准, 而应综合考虑劳动者的个人工作经验、工作技能、工作积极性等特殊因素,允许用人 单位依此对相同工作岗位的劳动者在劳动报酬方面有所差别。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劳动合同法 若干问题的意 见》 同工同酬-“酬”的含义 • 《劳动合同法》第 17 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 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集体合同规定》 第九条 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 一 ) 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 工资分配形式; ( 二 ) 工资支付办法; ( 三 ) 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 法; ( 四 ) 工资调整办法; ( 五 ) 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 六 ) 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 ( 生活费 ) 支付办法; ( 七 ) 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第十三条 补充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 ( 一 ) 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  ( 二 ) 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 ( 三 ) 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 ( 四 ) 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关于恢复劳动关系的后果 上海 口径 江苏 口径 浙江 口径 北京 口径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引起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撤消单位原决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在仲裁、诉讼期间的工资。其标准为:用人单 位作出决定之月时该劳动者所在岗位前 12 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乘以停发月份。双方都有责任 的,根据责任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撤销用人单位的解除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 同,并请求用人单位赔偿仲裁、诉讼期间工资损失的,应予支持。 如果在一审宣判前,原劳动合同期限已经届满的,则一般不支持劳动者关于继续履 行劳动合同的请求。对劳动者主张停发工资日至劳动合同届满日期间的工资损失, 应按劳动者被停发工资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如果在一审宣判时,原劳动合 同期限尚未届满的,则对劳动者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请求予以支持。对停发工 资日以后的工资损失,应按劳动者被停发工资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用人单位作出的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被劳动仲裁委或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 如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给付上述处理决定作出后至仲裁或诉讼期间的工资,应按以下原则把 握:( 1 )用人单位作出的处理决定仅因程序方面存在瑕疵而被依法撤销的,用人单位应按 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上述期间的工资;( 2 )用人单位作出的处理决定因在实体方面 存在问题而被依法撤销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正常劳动时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上述期 间的工资。 2 、薪资管理与劳动合同 A 、最低工资约定法。 • 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B 、工资全额约定法; C 、实得工资法。 D 、基本工资法 ; E 、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法。 • 劳动合同关于工资的约定应注意措辞 • 合同中约定的报酬调整属于变更劳动合同 3 、薪资管理与薪资政策 • 薪资政策制定应走民主程序 • 薪资政策应避免与合同冲突 • 薪资政策应经得起法律检验 4 、薪资管理与集体协商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第 4 条:用人单位在制 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 劳动报酬……的规章制 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 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 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 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 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VS 第 47 条:用人单位 可以“依法自主确 定本单位的工资分 配方式和水平” 关于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的通知 人社部发〔 2014 〕 30 号 • 从 2014 年至 2016 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 • 确保 2015 年末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 80% , 2016 年继续巩固和提高;着力提 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逐步形成规范有效的集体协商机制, 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更好地发挥集 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对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 • 针对重点行业以及国有企业、世界 500 强在华企业中未建制企业开展专项要 约。一方提出集体协商要约的,另一方应当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及时给予回应。 一方不按时回应的,另一方可以提请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 改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 国 总 工 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 全 国 工 商 联 2014 年 4 月 14 日 劳动关系的调整模式 劳动合 同 个体 劳动关系 中观 集体合 同 集体 劳动关系 宏观 劳动基准法 微观 16 全体劳动 关系 合约 性 劳动仲 裁 用脚投 票 合理 性 集体协 商 用手投 票 劳动监察 劳动仲裁 生存权 合法 性 三、薪资管理的风险 • 错误定薪 • 错误计薪 • 错误扣薪 • 错误减薪 • 错误发薪 • 法定的没有,非法定的有 • 薪资与个税不平衡 • 忽略工资的政策成本 行政处罚的风险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 ;逾 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 50% 以上 100% 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关系管理的风险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的风险(上海已不再适用) 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除应发放工资外,还应支付 相当于拖欠或克扣部分 25% 的经济补偿金。 刑事责任的风险 《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 扣工资的法律限制 • 扣工资理由的限制 A 、法定的扣薪 —— 代扣:个人所得税 —— 代缴: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 协助执行:法院的判决 B 、约定的扣薪 —— 罚款:劳动者违纪(建议慎用,有风险) —— 赔偿: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 —— 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扣工资的情形 • 扣工资数额的限制 扣除当月工资的部分并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应发工资的 20% ;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18 减工资的法律限制 • 事假——按实际扣除 • 病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 绩效——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 调岗——调岗: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 其他 19 四、薪资制度的功能 劳动关系 收紧 用工 制度 书面化 长期化 辞职自由 解雇保护 如何为用工 提供服务 用人单位 劳动 工资 劳动者 薪资 制度 吸引、激励 保留、离职 五、薪资管理的转变 • 变死为活 • 变扣为发 薪资 结构化 • 变罚为奖 • 变单一为复合 结构化的工资一定要注意避免: 法定的没有,非法定的有 专题二、加班管理风险控制 • 加班的法律规定 • 工时与加班的关系 • 加班处理中的疑难问题 • 加班纠纷管控体系构建 一、加班的法律规定 • 加班的限制 • 加班限制的例外 • 违反加班规定的责任 1 、加班的限制 程序限制 时间限制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 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因 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 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 对象限制 对怀孕 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 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法》第 41 、 61 、 63 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 、加班限制的例外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 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须紧急 处理的。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 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 时抢修的。 这些情况下 的加班安排 不受程序、 时数的限制 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 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劳动法》第 42 条 3 、违反加班规定的责任 行政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 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 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 民事责任 资报酬,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 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 90 条 91 条 二、工时与加班的关系 标准工时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 不定时工作制 工作日 加班 每天超过 8 小时 每周超过 40 小时 每周至少休息 1 天 支付不低于工资 150% 的报 酬 计算周期内劳动者的总实际工作 时间超过总法定标准工时 不低于工资 150% 的报酬 休息日 加班 调休或 支付不低于工资 200% 的报 酬 不存在 不存在 不存在 法定假 日加班 支付不低于工资 300% 的报 酬 支付不低于工资 300% 的报酬 除上海、深圳、 湖南等地外,大 部分地方不执行 加班规定 备注 无须审批,未经审批按标准 工时对待 劳动部门审批 劳动部门审批 三、加班处理中的疑难问题 • 加班认定中的疑难问题 • 加班费计算中的疑难问题 • 加班纠纷处理中的疑难问题 1 、加班认定中的疑难问题 • 就餐休息时间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 • 每周工作六天是否就一定存在加班? • 每天乘坐公司班车提前上班,推迟下班,算不算加班? • 值班与加班是否一回事? • 出差在路途时间及出差适逢休息日是否应当认定为加班? • 周末参加培训是否可以认定为加班? • 综合工时制的员工在周期内离职,如何认定是否存在加班? 2 、加班费计算中的疑难问题 •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 加班费折算工资是 30 天、 20.92 天、 20.83 天 还是 21.75 天? • 计件工资是否有加班费?计件工资加班费如何计算? •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三倍还是四倍? • “ 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照常工作是否可以获得三倍加班工资? • 平时和节假日加班能否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费? • 休息日补休是同等补休还是两倍时间补休? • 休息日加班补休有无期限限制? • 加班补休的权利在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 • 离职时未使用的加班调休单是否可以要求折现? 各地关于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确定 北京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标准,但同时又约定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或低于 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作为加班工资基数,劳动者主张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作为加 班工资基数的,应予支持。 北京市高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广东 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奖金、津贴、补贴等 项目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从其约定。但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标准的除外。 广东省高院《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上海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应按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 来确定;如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 18 条规定来确定 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按《劳动合同 法》第 18 条规定仍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对加班工资的基数,可按照劳动者 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确 定。如工资系打包支付,或双方形式上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明显不合常理,或 有证据可以证明用人单位恶意将本应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项目归入非常规性奖金、福利 性、风险性等项目中,以达到减少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计算目的的,可参考实际收入 X 70% 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若干问题 各地关于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确定 江苏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 双方没有约定的,或者双方的约定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 度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3) 前两项无法确定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者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劳 动者实际工作时间不满 12 个月的按照实际月平均工资计算。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浙江 以职工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标准工资为基数。 前款标准工资难以确定的,按以下方式确定计算基数: (1) 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 (2) 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以职工本人的岗位工资 与技能工资之和为基数; (3) 岗位、技能工资难以确定的,以上月职工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工资为基数,同 时应扣除绩效、奖金和物价补贴;难以区分工资、奖金、物贴等项目的,以职工 上月实得工资的 70% 为基数。 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计薪日是 30 天、 20.92 天、 20.83 天 还是 21.75 天? 3 、加班费纠纷处理中的疑难问题 • 加班费纠纷的仲裁时效为多久? • 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在哪一方? • 考勤记录能否作为加班的证据? • 加班费支付的举证责任在哪方? 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 一般仲裁 时效 劳动争议 仲裁时效 特殊仲裁 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 1 年。仲裁时效 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 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 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 1 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法》第 27 条 各省市关于加班费仲裁时效的口径 南京 浙江 北京 广东 第 1 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 规定,因用人单位克扣加班工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申诉时效为一年, 自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克扣加班工资之日起计算,超过一年的,一般不 予保护。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加班工资纠纷审理的若干法律适用意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 二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 终止的,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 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报酬问题产生争议时,在二年保存期间内,由用人单位承 担举证责任。超出这一期间的则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劳动者追索两年前的加班工资,原则上由劳动者负举证责任,如超过两年部分的加班 工资数额确实无法查证的,对超过两年部分的加班工资一般不予保护。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合同法〉若干问 题的指导意见》 加班的举证责任  第 9 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 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 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 第 31 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有无支付加班工资的事实发生争议的,应由用人单位对 其已经支付加班工资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已支付的工资具有以下情形的,人 民法院可认定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 ( 1 )折算后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 ( 2 )计件工资有劳动定额且定额明显不合理的。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 试 行)》 第 23 条 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未明确区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 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支付的工资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可以认定 用人单位已支付的工资包含加班工资。但折算后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 资标准或者计件工资中的劳动定额明显不合理的除外。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 2009 )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   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 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 1 天 (1 月 1 日 ) ;   (二)春节,放假 3 天 ( 农历 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 ;   (三)清明节,放假 1 天 ( 农历清明当日 ) ;    (四)劳动节,放假 1 天 (5 月 1 日 ) ;   (五)端午节,放假 1 天 ( 农历端午当日 ) ;    (六)中秋节,放假 1 天 ( 农历中秋当日 ) ;   (七)国庆节,放假 3 天 (10 月 1 日、 2 日、 3 日 ) 。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 (3 月 8 日 ) ,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 (5 月 4 日 ) , 14 周岁以上的青年放 假半天;    (三)儿童节 (6 月 1 日 ) ,不满 14 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 1 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 (8 月 1 日 ) ,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四条 少 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 定放假日期。 四、加班管理风险防范体系 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特殊工时审批与告知 就餐休息时间做明确约定 建立加班审批制度 合理确定加班基数 区分值班与加班,明确值班待遇 设计完善的工资结构 / 工资单 设计完善的调休单 离职一揽子协议 保管考勤、工资等记录 离职一揽子协议的效力 •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 10 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 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 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 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 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 院应予支持。 专题三、休假管理风险控制 • 假期概览 • 假期特性 • 管控要点 一、假期概览 各类假期 种类 假期名称 假期天数 法定节假日 11 天 带薪年休假 一般 假期 5天 探亲假 10 天 15 天 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探 亲假属自定范畴 婚假 3 天,晚婚假,各地赠加天数不同 丧假 1 - 3 天(直系亲属) 工伤(停工留薪期) 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 事假 依企业制度 计划生育假期 依地方规定 病假 产前检查 女工 产前假 假期 产假(流产 2 个月,上海 2 个半月 晚育) 98 天,晚育(男方护理假)、难产、多胎需增加 哺乳假 6 个月,上海 6 个月半月 哺乳期 1 年,特殊情况可延长 二、假期特性 • • • • • • • • 国家假期 法定假期 带薪假期 全额带薪 互不相关 审查批准 依据申请 未休无责 vs vs vs vs vs vs vs vs 地方假期 自定假期 无薪假期 部分带薪 替代关系 知情查实 主动安排 未休折现 假期之间的关系 可替代年假的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 4 条 职工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 年休假天数的; 奖励假期与法定节假日的关系 《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 第 2 条 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 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职工,请病 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职工,请 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 计 4 个月以上的。 年休假与休息日、节假日的关 系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 3 条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 年休假的假期。 三、管控要点 • 休假对象 • 休假时限 • 休假条件 • 假期待遇 • 休假手续 • 制约措施 • 审批权限 • 未休处理 • 休假方式 • 违规责任 小结:薪酬福利管理与出勤的关系 理解政策、掌握公式、优化制度、精确计薪 多做 多得  不同工时制度下的加班、值班 少做 少得  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产前假、哺乳假、停 工(停产、歇业) 不做 也得  婚、丧、产、探亲、年假、陪产假、节育假、工伤假 离职 也得  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赔偿金 不同假期,工资含义不同;注意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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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管理技巧与法风险规避(附表格)

入职管理技巧与法风险规避(附表格)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劳动者入职管理操作实务及应对技巧 1、入职审查的导入和适用 实践中用人单位招聘过程的简单化、形式化,不注重入职审查,加上劳动合 同法对双重劳动关系的间接承认,轻视入职审查将对用人单位用工带来很大风 险。《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 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 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 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风险分析】 ◆ 如不进行入职审查,劳动者以欺诈手段入职的,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 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应对措施】 ◆ 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其提供与前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保留原 件。如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其原单位出具同意该员工入职的书面证明。 ◆ 核实劳动者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比如学历证明、从业经历,要求劳动者承 诺未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原单位进行核实,以免发生不可预测的诉讼风险。 2、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告知义务的新规定以及对劳动合同效力的影响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告知义务(知情权)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 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 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我们注意到这里企业的告知内容是比较广泛的,基本上涵盖了劳动关系的全部 内容,而劳动者的告知义务相对少很多,只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 况,实践中不外乎就是年龄、家庭住址、教育背景、学历、工作经历、是否与前单 位解除合同等,而对于与劳动合同没有直接关系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不回答。 【风险分析】告知义务对合同效力也会产生影响,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 作出错误的判断而签订劳动合同,可认定为欺诈,因欺诈手段而订立的劳动合 同可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草案和草案二审稿都只规定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 劳动合同无效,排除了劳动者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也应当认定为无效,当时就 引起了很多企业的反对,同样是欺诈,企业欺诈合同就无效,员工欺诈合同却 有效,这是哪门子道理?实践中恰恰相反,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往往是劳动者 使用欺诈手段的居多,比如提供虚假文凭、编造工作经历、隐瞒与前单位仍存在 劳动关系的事实等等,所以,立法机关在三审稿后就对该条款进行了修订,删 除了“用人单位”四个字,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享受“同等待遇”。 【应对措施】 ◆ 入职登记表中声明:公司已经告知本人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 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其他情况,签名确认。 ◆ 劳动合同中声明。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 劳动者声明:本人保证提供的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工作经历等资料真 实,如有虚假,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 3、禁止要求员工提供担保、禁止收取“风险抵押金”对用人单位用工管理 带来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 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 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 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 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 对用人单位的影响: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在招聘员工时,要 求重要岗位(如财务人员)、或者是说掌握了用人单位财产的劳动者(如司机) 提供担保或风险抵押金是实践中的通常做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 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可避免的 对企业财产安全带来一定影响,这令很多企业不安,也是企业最关注的一个问 题之一。 ◆ 对现有关于禁止担保、禁止收取风险抵押金规定的分析 (1)关于要求劳动者提供“人保”是否有效 深圳的企业习惯于要求员工提供“深户担保”,实际上这种要求劳动者提 供“人保”是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个案例《中国工商银 行哈尔滨市和平支行诉高延民担保合同纠纷案》中认为此种担保不符合民法通则 和担保法的规定,以判例的形式宣告了要求劳动者提供人的担保是无效的。 (2)关于收取“风险抵押金”是否有效 经过对以往劳动部针对该问题的作出的一些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针对该 问题的规定的分析,禁止收取押金似乎也是有例外的,并非不分青红皂白一律 禁止。 劳动合同法第 9 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 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该条处于“劳动合同的订立”的章节下,根据法条的逻辑关系,可以理解为用 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部 1995 年 8 月 4 日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 部发[1995]309 号)第 2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 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 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 部发[1994]118号)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 《劳动部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招工 条件中规定个人缴费内容,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律禁止在新招聘员工时收 取押金,时间点放在签订合同前或签订合同时。 劳动部办公厅、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对“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 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至于一些用人单位与 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按照职工本人自愿原则 向职工收取“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全员入股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不 属上述规定调整范围。但是,用人单位不能以解除劳动关系等为由强制职工缴纳 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入股(实行内部经营承包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行公司 制企业的董事会成员除外)。否则,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处理。该规定意思很明确,国家对收取“风险抵 押金”并非一律禁止,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似乎是可以收取的。劳动合同法施行 后,国家是否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尚待观望,但根据现有 有效的规定,以下做法有一定参考价值,但不推荐使用。 【应对策略】 ◆ 注意避免在签订合同时收取“风险抵押金”,先建立劳动关系; ◆ 本单位经营管理确实需要收取“风险抵押金”; ◆ 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迫。从便于举证角度考虑,应当与员工签订“协 议书”予以明确,协议书中应明确支付风险抵押金系员工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 【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 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 取财物。 劳动部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 有些用人单位在录用职 工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费用,把缴费作为录用的前提条件,其名目有集资、风险 基金、培训费、抵押金、保证金等。更为严重的是,个别用人单位根本没有新的工 作岗位,而把录用职工仅仅作为筹集资金的渠道,被录用的职工长期不能上班, 严重损害了这部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种在录用职工中非法收费的行为必须予 以纠正。为此,现通知如下:二、用人单位不得在招工条件中规定个人缴费内容 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招工启示、简章的审查,对违反规定的,应给予 警告,并责令其改正。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性问题的复函 四、企业强制 性要求职工缴纳风险金、股金等做法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际通行的入股惯 例。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对职工予以除名和辞退处理,必须严格执行《企 业职工奖惩条例》、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除名和辞退是企业对职 工违反企业劳动纪律等而采取的行政处理形式,职工不缴纳风险金或股金不属 于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因此,不能采用辞退和除名的处理方式。 劳动部办公厅、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对“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 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 至于一些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 动关系后,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按照职工本人自愿原则向职工收取 “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全员入股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不属上述规定 调整范围。但是,用人单位不能以解除劳动关系等为由强制职工缴纳风险抵押金 及要求职工入股(实行内部经营承包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行公司制企业的董 事会成员除外)。否则,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 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处理。 招聘录用阶段如何规避风险 1、招聘广告的内容一定要合法 A. 招聘广告应避免歧视性条款 B. 保持各种招聘广告的一致性 2、明确设定“录用条件” A. 明确设定”录用条件” B. 事先公示”录用条件” C. 明确区分招聘条件与录用条件 D. 明确考核标准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3、主动履行“告知义务” A. 主动履行“告知义务” B. 回答劳动者的相关咨询 C. 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4、要求劳动者在入职登记表中声明:公司已告知本人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 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情况,并要求劳动者签字确 认.或制做”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告知函”,将有关情况详细列明在内,并设计一栏 填写员工要求了解的情况,出示给劳动者并要其签名. 5、审查求职者的相关背景 要求劳动者在入职时在个有简历上签字并声明确保其真实性,否则将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对于劳动者提供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最好让劳动者在其上面签字确认. 要求劳动者在入职登记表中声明:本人充分了解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工作经历等 资料真实是公司聘用的前提,如有虚假,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以经济 补偿. 6、确认求职者是否有潜在疾病 要求劳动者报到时出具市级医院的体检单 7、确认求职者是否年满 16 周岁 8、核实求职者是否已解除劳动关系 要求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如员工在无法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情况之下,可 要求其提供原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或证明人,以便进行工作背景调查. 9、审查求职者是否存在竞业限制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乙方(劳动者)保证在签订该劳动合同时不存在与其他用人 单位相关的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若因该问题引起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相关责任. 10、招用外国人要办理相关手续 11、不要轻易发出”录用通知单” 除一些关键性,不可替换的岗位外,尽量少用录用通知书的方式,可以通过电话联 系,当面办理相关手续等方式.或在录用通知单上附上必要的解除条件,如体检合 格,录用通知书的回复期限约定,办理用工手续一些必要文件应齐备等. 签定劳动合同如何规避风险 1、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先行,最好先建立先定合同后用工的习惯,先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再办理 入职手续,让合同签订时间在前,合同期限开始时间在后. 最迟必须在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即为违法; 员工先签字,单位后盖章; 尽早辞退不确定的员工。 2、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以备劳动行政部门查看.其内容包含姓名,性别,民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务,级别等.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将职工名册报当地 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3、劳动合同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4、劳动合同不可缺少的九个”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可直接采用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范本 5、通过”约定条款”保护自身利益 可在劳动合同中加入诸如试用期,培训,保密,竞业限制,违约金,离职工作交接等 约定条款.为了防止发生有关规章制度效力的纠纷,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规章制 度已向劳动者公示的条款(如乙方确认已经了解了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等); 为防止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员工的抗拒行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的送达条款(如甲方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 乙方时,乙方确认劳动合同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 为防止调薪调职时发生争议,可以在劳动合同当中约定诸如岗变薪变的条款,(如 若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调整工作岗位的,工资会按照调整的岗位适当的调 整)。 6、劳动合同条款要”约定明确” 7、订立劳动合同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8、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 用工前订立合同;明确约定生效时间; 9、劳动合同要经过双方签字盖章 双方都要签字或盖章;让劳动者体人签字;让劳动者先签字 10、劳动合同要交给劳动者一份 为避免发生法律纠纷时举证困难,用人单位可设定签收表,在将合同交付给员工 时让,员工填写并签名,以证明用人单位已交付劳动合同文本给员工.用人单位在 订立劳动合同后要妥善保管劳动合同文本,并且至少要保留两年. 11、劳动合同到期要及时续签或终止 及时办理续签或终止手续; 设置劳动合同到期前提醒程序; 在劳动合同中设计预防事实劳动关系条款; 如约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如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视为合同期限自动延 续一个月”。 12、绝不能收取财物和要求担保 13、没有担保如何预防企业财产损失 严格入职审查,加强内部管理,购买相关保险,但收取住宿押金不属于违法行为。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14、“劳动者不签合同”该怎么办 不签合同就不让上岗;要求签署不签劳动合同声明(如要求劳动者签署不愿意签 订劳动合同的声明,并承诺不签劳动合同是自已的个人意思,同时放弃双倍工资 和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求); 在规章制度里规定劳动者要限期签订劳动合同,限期不签的按照违纪解除合同; 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向劳动者送达签订合同通知书的原件等。 15、明确劳动合同的类型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6、合理选择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岗位确定;根据工作性质确定; 在选择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最好形成长期,中期,短期并用的复式格局模式,即 保持劳动力的相对稳定,同时也促进劳动力的流动.切忌劳动合同期限一刀切,避 免因劳动合同同一天到期,大量人员同时离职的现象。 17、一年一签劳动合同好吗 新劳动合同法下,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不能避免经济补偿金;且连续两次订立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后,再次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合同,用人单位必须同意。 18、如何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是”终身制”,可以解除的情形有三种: 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是劳动者违法违纪或者因病,因伤,经培训或调岗等不能胜任工作(这种情形用 人单位要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才 可以解除合同); 三是经济性裁员。 19、哪些情况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一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 ,劳 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是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0、哪些情况可以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注意,视为订立不等于双方已经签订,用人单位 仍有义务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还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 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的,自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1、合理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发生。 评估在本单位工作近 10 年的员工; 订立合同时合理选择期限; 尽量让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增强证据意识,建议以书面 形式向劳动者征询需订立哪种类型的合同,一定要保留员工同意的书面证据.避 免事后被员工利用而导致用工成本增加.适当运用劳动合同变更; 适时调整”用人单位”,如在关联公司内部流动,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等; 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管理机制.如将劳动合同期限与工作岗位期限分开确定, 保证企业可以以工作岗位的期限到期为由进行岗位的合法调整;合理设计薪酬制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度,将员工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大块,,并降低基本工资,提升绩效工 资,以促使员工努力工作,避免员工消极怠工;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 加强绩效考核,以使企业能够合法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 22、如何避免出现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23、如何约定”服务期” 只有企业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劳动 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必须注意:首先必须是企业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其次 必须是企业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对员工进行的入职培训,上岗培训,转岗培训, 劳动安全教育培训等常规定培训,即使企业为此支付了费用,也是企业的义务,不 能据此与员工约定服务期.专项培训费用一般可包括培训费,差旅费,住宿费等. 企业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 期间的劳动报酬。 服务期的年限设置,要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服务期可长于劳动合同期限,也可短 于劳动合同期限.可在培训协议中增加一条: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本培训协议约定 的服务期限未到期的,原劳动合同有效期顺延至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之日 止。 在培训过程中,应要求员工填写培训记录,提交培训报告,注明培训时间。 企业需保留支付培训费用的相关票据,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尽量不要为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以避免 损失。 24 如何约定”保密协议” 保密的范围和内容;具体的保密义务及方式;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保密 责任的解除。如果没有竞业限制条款,单独的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是否能约定违 约金的。 25 如何约定”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 义务的人员,不能针对企业所有的员工。 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约定竞业限制的,企业应在竞业限制的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6 如何约定”违约金” 只有企业能够举证劳动者违约,才能获得违约金.且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 出诉论,否则视为企业已放弃权利,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企业提供的培训费用. 如果员工在履行了一部分服务期后离开,企业要求支付的违约金不能超过服务 期尚未履行部门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试用期如何规避风险 1、试用期也要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的前提是劳资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存在于劳动合同期限中.用人 单位应当在用工前先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试用 期。 2、不能只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包括劳动期限和试用期限,但不能只约定试用期。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3、不能超标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4、不能重复约定试用期 不管什么原因,企业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管间隔了多少年),均不得再次约定 试用期。 5、试用期工资不要低于法定标准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80%,并不得低于 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三者不一致时,取其中最高的那个标准。 企业可进一步细化公司岗位,制定更详细的职位等级和工资层级,并在劳动合同 中只约定基本工资,奖金和效益工资应当通过对其绩效考核按月或季度确定,以 避免试用期工资过高。 6、试用期也要为员工缴纳社保 按照社会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只要员工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 企业就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险。 7、试用期内也要给员工医疗期待遇 8、试用期内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满足相关条件,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违 纪违法,因病,工作等。 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有充分证据。 9、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定程序 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送达劳动 者。 10、小心预防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损失 慎重决定;如果确实要在试用期内提供专项培训等特殊福利的,可采取提前转正 或签订服务期协议。 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如何规避风险 1、不要拖欠和克扣工资 除以下几种情况之外,扣减工资的形为都是属于违法行为: 职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生产任务,并非身体问题等所致,单位 可扣减其工资,扣后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并造成单位损失的,单位每月扣减工资比例必须小 于该职工月工资的 20%;职工请事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资计 算;职工请病假,按照病假工资发放,可以扣减其绩效或生产性奖励; 单位代扣的费用(如个人所得税,社保等)。 2、正确应对”支付令”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3、不要违反”最低工资标准” 4、不要强迫或变相强迫加班 5、严格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 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 部”关于员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 发 2008 第 3 号)规定,以每月工作时间 21.75 天和 174 小时进行折算。 平时延时加班:150%;休假日:200%;法定休假日:300% 6 依法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7 劳动合同变更要符合法律规定 8 用人单位变更事项不能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9 企业分立或合并后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解除劳动合同时如何规避风险 1、尽量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或者劳动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事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具 体协商---就达成一致的事由和条件签订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 一份---履行协议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2、当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时怎么办:劳动者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给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需遵官运亨通 解除预告期(试用期提前三日,非试用期提前三十日);若劳动者的工 作并不是不可替代的,或者说劳动者即使马上离职也不会对正常的生 产经营造成不利的影响,企业应尽快与期办理交接工作。 3、尽可能降低劳动者”自动离职”带来的损失: 在规章制度里规定”连续旷工 XX 天属于擅自离职”,同时规定对旷 工和擅自离职等的处理程序。 4、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时怎么办? 5、怎样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明确并 且经过公示的录用条件;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试用期满后不得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6、怎样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 须制定出具备法律效力(内容合法,程序合法,经过公示)的规章制度, 并在规章制度当中明确界定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对于要求员工通 常必须做到的规章制度条款,可以制成员工守则,便于员工学习,常握 和执行;留有员工严重违反规定的证据,如员工本人签字的检讨书, 惩处单等.建立并完善日常书面行文制度和档案保管制度.尤其是有 关违纪事件的资料更应妥善保管。 7、怎样以劳动者”严重失职”解除劳动合同 关键在于严重失职有无对造成公司重大损害,通常由公司内部规章制 度规定。 8、怎样以劳动者”有双重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约定或者规章制度当中明确规定禁止同时与其他用人单 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将此作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9、怎样以劳动者”有欺诈行为”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行之有效的入职审查制度,并且适当运用知情权的 法律规定.让应征者作真实性声明和承诺,并签字确认.一旦发现员工 有虚假信息,即可以此为据行使单方解除权。 10、怎样以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动合同 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劳动者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被人民法院依 法判刑;判决属于生效判决。 11、怎样以劳动者”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 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件:劳动者属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医 疗期已经结束;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调整岗位后仍不能从事。 12、怎样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劳动者不胜任本职工作;对劳动者进行了重 新培训或调岗;重新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或者调整岗位后不能 胜任新岗位。 13、怎么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 必须满足以下三个要件: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变化结果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双方协商变更合同但没有达到 一致意见。 14、怎么选择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非过错情形: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劳动者 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 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企业有两种选择:一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 知,二是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15、怎样以”经济性裁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必须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16、合理规避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17、规范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18、怎样正确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到了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不一定终止,只有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体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才可以终止.根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解释(劳社厅函 2001 第 125 号),国家法定的企 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 60 周 岁,女工人年满 50 周岁,女干部年满 55 周岁。 终止合同后,关于企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情形:A 如果用人单 位同意续签,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而劳动者不同意 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B 如果用人单位 同意续签,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 同终止,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终止,单位需要支付经济 补偿金。C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 劳 动合同终止,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逾期终止的几种情形:A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期间的。B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 劳动能力的。C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D 女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E 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5 年,且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9、巧妙规避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尽量让劳动者主动提出。严格按规定制定合法 的规章制度;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险;招 聘时尽到主动告知义务;禁止任何可能导致劳动者解除合同的违法 情形。能够以过错性解除的,就尽量不以非过错性解除。 20、正确计算应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数额 年限计算标淮: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 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需注意,本单位工 作的年限,而不是本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即使劳动关系有中断,也可 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此外,还要注意,在我国法律中,以上,以下,以 内,届满,一般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一般不包括本数.因此, 工作时间正好六个月的,经济补偿按照一个月的工资。 工资计算基数:规定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 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 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根据规定,个人因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 年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21、恰当选择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应当在员工按规定办结工作交接时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2、避免出现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23 依法向劳动者索取”赔偿金” 赔偿责任是指:招录费用;培训费用;合同约定的其他培偿 24、正确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 提前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 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与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结算薪金,按规定支 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 关系转移手续;妥善保管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 两年备查。 25、正确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文书 最好不要用开除等字眼,尽量用规范说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 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最好当面交给员工,并要求当 事人签字确认。 规章制度的风险规避 1、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 度.对于现行的规章制度,如果有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的,应尽快予以修改所 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具备发生效力的要件,主要包括:内容合法,程序合法,经由 公示。 2、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要适格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3、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合法 4、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合情合理 5、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违反劳动合同 6、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7、规章制度最好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向所有的员工发出书面通知,附上企业规章 制度,请员工阅读并提出意见或建议,同时签字确认。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可在新 员工入职培训时发放规章制度,要求其阅读并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同时签字确认. 对于员工所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包括要求修改的意见),不论是否接受,都应给予 书面答复并形成书面记录.要求相关职工签字。若企业觉得有必要对规章制度进 行修改,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其他所有职工都再进行一遍民主程序。 8、规章制度经过公示才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必须要向全体职工公示,否 则不对职工产生效力.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在入职登记录增加声明条款。在劳动合 同中约定,员工已学习了解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并承诺遵守,违反愿意接受规定的 处罚.将规章制度交由每个职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可以通 过制作表格进行登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声明由职工签字,内容包括职工确认已 经阅读并且承诺遵守.保留已经公示的证据 9、组建并发挥工会以沟通协调作用 特殊用工的风险防范 1、谨防劳务派遣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的最大特点是招聘与使用相分离, 劳务派遣单位 招聘员工,但不使用员工,用工单位不招聘员工,但使用员工, 从而形成”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形态. 要选择具有劳务派遣合法资质的单位,比如其注册资本不得 少于 50 万元.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时,企业可以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提供其 与劳动者所签订的劳动合同 要求被派遣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协议上签字 2、谨慎签署”劳动派遣协议” 3、劳动派遣用工是有法律限制的 4、依法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 5、用工单位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6、用工单位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合理使用非全日制用工 到职日期: 入职登记表 到职部门: 到职岗位(职务):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婚否 民族 专业 毕业学校 健康状况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参加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英语水平 计算机水平 原工作单位 离职原因 起止时间 学校 学历或资格证书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教育经历 工作经历 本人保证所填写的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如因提供虚假或遗漏相关信息导致用 声明 人单位误解而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本人不 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过后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 可以因本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签收登记表 单位: 序号 姓名 部门 职位 合同编号 收到人签名 收到日期 注备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 同志,于 年 月 日 被我单位录用,并签订 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条( )项规定于 年 月 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 公司于 年 月 日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 您于 年 月 日与公司所签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将于 年 月 日届满,公司决定 继续与你续订劳动合同。如同意续订合同,请于 月 日上/下午 时刻到 (部 门)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如不同意续订合同,请于 月 日前以书面方式答复单位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签收回执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本人已收到 公司于 年 月 www.hrtop.com 日发出的《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表 姓名 部门 职位 年龄 学历 入职日期 毕业院校 专业 现劳动合同期限 申请续签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固定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无固定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月 年 月 日 日 申请日期 予以续签 不予续签 直接上级意见 □ □ 人力资源部门意见 □ □ 理由 备注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员工工号: ) 您与 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因您具有下列第 项情形,根据《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 条第 款的规定,决定从 年 月 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或经公司提出仍不改正。 5、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行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9、劳动合同所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 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10、请您于 年 月 日前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特此通知!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签收回执 月 日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本人已收到 www.hrtop.com 公司于 年 月 日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员工工号: ) 您与 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因下列第 因,根据《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 条第 款的规定,决定从 月 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1. 劳动合同期满。 2. 您已经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请您于 年 月 项原 年 日前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特此通知!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 公司于 年 月 日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社会保险与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 第一条 社会保险是由国家规定的具有社会性,强制性,互济性和福利性的一种制度。公司 按照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人力资 源部应认真执行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保险的结算,统计工作,促进社会保险制 度改革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 各项保险费用的提取,缴纳,使用,管理按规定办理。公司计提的工资总额,按上 级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计算口径应与年报工资总额相一致,开支必须与财务 部门的实际支出相一致。 第三条 在处理社会保险待遇时,应正确计算工龄,区别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掌握工伤与 非工伤的界限。 员工福利 第四条 员工福利是员工分配部门的延伸。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第五条 员工福利分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集体福利包括员工集体文化福利,员工集体生活 福利,即员工在公司工作期内的培训等等。个人福利包括婚丧假,年假,以及女职 工产假,哺乳假待遇。同时,社会保险也是员工福利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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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离职风险管理

员工入离职风险管理

员工关系风险管理 HR 风险哪里来? A. 法律法规要求条款,不执行的 B. 人为操作造成的(日常管理 + 流程) 处理问题员工 = 静态依据 + 动态证据 + 操作流程 入职 离职 风险管理 入职 应聘 / 报到 劳动合同 信息确认 试用期 一、应聘 / 报道 案例(应聘风险 1 ) 某公司对外招聘人事主管,招聘条件为:本科学历,管理类专业, 5 年工作经 验,相同岗位工作经历 2 年以上,具备相应的综合能力(分析、协调、沟通……)。 2 周后,应聘者张某前往面试。张某在填写《入职登记表》时,在“获得的证 书”栏中仅填写了“本科毕业证”。为了能顺利入职该公司,在面试时,张某除提 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提交了“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证书”原件给面试官查阅。 几天后,公司向张某发出《录用通知》:“……请你在 X 月 X 日到本公司报到上 班……” 那一天,张某入职该公司,并提交了学历证和管理师证书的复印件及其他资料。 随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 6 个月。 试用转正时,公司发现其管理师证书伪造的,便以“提供虚假资料,构成严重 违反公司制度”为由解雇了张某。 思考: 一、员工在入职时提交虚假信息就必然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吗? 二、符合法律法规解雇张某,要有哪些前提条件? 三、提升复印件的有效性 录用条件梳理一览 客观资质条件 工作能力条件 职业道德条件 1 年满 18 周岁 2 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 不能胜任工作安排和岗位职责 未被通辑或取保、监视 3 规定的工作经验要求 患有不能从事工作的禁忌疾病 正常签订劳动合同 4 规定的技术职称和岗位任职证书 5 规定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 6 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 7 提供办理录用和社保手续的证明材料 8 与原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9 与原单位间无竞业限制 10 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按约定的时间到岗 公示 + 具体 同意依法纳税和社保 未曾隐瞒法律处罚的事实 未曾隐瞒违纪处分的事实 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本人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资料与公司是否录用本人存在必然的关联性, 所以本人承诺:本人所交的资料及填写的信息真实、客观、合法有效,否则 愿意接受公司的任何处理,甚至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 《应聘 / 入职登记 表》 复印件签名写明时间: 本人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XXX 2015 年 8 月 31 日 《劳动合同》签约于最后一页: 本合同条款内容已详阅并理解,本人赞同并承诺愿意按此严格执行。 二、劳动合同 案例(劳动合同签订) 2012 年某校应届大学生姚某,应聘到苏州某公司。姚某一直不情愿,但学 校“先就业、再择业”的政策下,暂时选择了苏州。姚某一直想回到上海自己的 家。在入职后人力通知签订劳动合同时,姚某称自己还没考虑好,在和家里人商 量是否签约。 人力了解不签约的后果,于是找到姚某要求出具一份自己个人原因不签劳动合同 的书面证明。 辣么问题来了: 一、没有劳动合同,公司与姚某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二、员工个人不愿意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员工个人不愿意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1 、面试时提出不签劳动合同的,不予录用 2 、一个月内不签约的,不符合录用条件 3 、员工不续签合同,需个人提出申请 ?思考 1 、什么时候签合同为最佳时间? 2 、第一个月不签合同,有哪些风险?超过一个月尼? 还有哪些人为风险? 三、员工信息确认 员工信息要确认,一准二全三要有 A 类数据【准】: B 类数据【全】: C 类数据【有】 1 、身份证号码 1 、有效通讯地址 2 、姓名 1 、户口类型 2 、照片 3 、身份证复印件 3 、毕业时间 2 、性别 4 、所属法人 4 、紧急联系人 5 、合同生效与终止日期 …… …… …… 本人所提供的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 张某某 2015.9.10 案例(员工信息 1 ) 某员工晚上 10 点突然昏迷不醒,送医院抢救。 送过去的同事此时打电话给你寻求帮助,请问该怎么办? 案例(员工信息 2 ) 张某于 2012 年 5 月 15 日入职甲公司工作,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 同。 2015 年 4 月 2 日,张某以甲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并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后查实:张某在其入职时使用其哥哥身份证】。 延伸: 如张某入职后,发生工伤?在工伤认定时发现身份证不是本人的?医疗费该谁 负责? 观点:   第一种意见认为,在工伤保险法律关系中,保险利益是参保职工在特定条件下 的人身安全保障,参保人必须以真实的身份参保,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陈 某恶意使用假身份证,其请求的身份并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因而社保和加工厂无需 向其支付工伤保险金。   第二种意见认为,证明个人身份的方法有多种,身份证只是众多证件中的一种, 并不能等同于个人本身。本案中,李某伪造假身份证参保,既然陈某已被认定为工 伤,其真实年龄也已查明,社保局就应向其支付工伤保险金。   第三种意见认为,劳动者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但不是向社保局要求支付工伤保 险金,而是以与甲工厂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由要求甲工厂支付。 案例(员工信息 2 ) 【原告】齐某 【被告】广仁公司 2010 年 7 月,公司通过人才市场举办的招聘会,聘得持有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 专业)文凭的齐某为公司销售经理。双方于 8 月 1 日起签约,薪酬 2K+ 提 成。 2012 年 10 月公司通知齐某自 12 月 1 日起解约。 2013 年 1 月齐某申请仲裁。 经查实,齐某应聘时的学历学位证书是假的。 观点: 员工提供虚假的入职信息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那么企业该降低这 种风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主张劳动合同无效,同时搜集和保留证据,证明企 业在招录员工时有具体明确的条件,员工提供的虚假信息影响到企业是否录用 的决定;另一种方式是企业可以将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列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 度中,这样企业可以主张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也 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使用虚假身份证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如何处理? 劳动者适用虚假身份证入职,有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处理,包括: 1 、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如何认定; 欺诈 2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3 、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劳动报酬; 主流观点:劳务 要 4 、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不要 5 、使用虚假身份证入职后发生工伤的处理; 观点不一 四、试用期 ( 1 )试用期约定 ( 2 )试用期解除 案例(试用期约定) 2012 年 7 月,某公司招聘 98 名新毕业的大学生。首次签订合同为 3 年,试用期 3 个月。公司 根据试用期内新员工的具体表现,决定是否维持、延长和缩短试用期。经过 2 个月后试用期,公司 评估,研发小陈因病假(或休假、工伤)一个月再延长一个月试用期,市场小张业绩突出且多次受 表扬,缩短一个月试用期,立即转正;办公室小刘表现平平,按原试用期。 这三个决定遭到了三名员工的反对。小陈说生病是迫不得已;小刘说自己心直口快得罪了直属 主管,所以考评成绩一般;小刘认为不能仅仅是公司考察我,我也要考察公司,目前自己还未最终 决定长期服务于公司所以不能给予单方缩短。 辣么问题来了:试用期可以随时改变试用期么? 一、可以延长么? 二、可以缩短么? 三、如何才能延长缩短? 案例(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聘) 申请人:张某 被申请人:某服装公司 2011 年 1 月,张某在招聘会上,应聘了一家服装公司销售经理一职。公司裂了岗位需求:从事 过到少 5 年的销售工作,销信经验丰富,能独立负责一个省份的销售工作。经面试张某被录 用, 2011 年 1 月 21 日,签了 3 年合同,试用期 2 个月。一段时间后,公司领导认为张某专业知识 和业务水平与岗位要求差距大。 2011 年 3 月 6 日,公司以张某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 与张某的劳动关系。张某不服,于是提出仲裁。(如果是在 3 月 21 日通知张某,张某拒签,第二天 又正常上班,结果又会是怎样?) 试用期如何使用“不符合录用条件”? 试用期合法使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要件: 一、有明确的录用条件; 二、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三、解除应当在试用期内作出; 四、通知书说明理由,并在试用期内签收; 工作中如何做? 一、发布的招聘简章、信息应明确录用条件和标准,且要具体; 二、在入职时明示告知(有证据证明入职人已知晓),如将录用 条件和标准或岗位说明书做为合同符件,入职人签字确认并 表示按录用条件执行; 三、试用期考核管理,细化条项录用条件的考核指标,明确考核 要求及过程记录,并由员工签字确认; 四、核查资料:如学历学位证、做背景调研等验证相关条件是否 真实; 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与不能胜任工作解除的区别 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 VS 不能胜任工作解除 1 、解除条件 试用期; 被证明 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合同期内(含试用期) 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 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2 、解除程序 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 30 天, 或支付 1 个月 3 、经济补偿 不需要支付 按司龄年限支付 试用期公司具有较强的主动性,关注试用期员工管理 所谓企业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 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离职 离职分类与法律风险 离职情形分类 离职类型 法律性质 协商解除 补偿金 具体法条 企业 有 员工 无 第 36 、 46 条 即时通知解除 过失性解除 无 第 39 、 46 条 预告通知解除 非过失性解除 有 第 40 、 46 条 裁员 有 第 41 、 46 条 不得解除情形 \ 第 42 、 46 条 即时通知解除 有 第 38 、 46 条 企业单方解除 解除 单方解除 员工单方解除 第 37 、 46 条 视情况指:合同到期,企业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员工不同意的情形下无需支付。 预告通知解除 无 一、辞职性离职注意保留书面文件 二、审查辞职理由(在辞职的理由中不应有企业违法、被 迫等内容) 案例(旷工辞退不能) 原告:陈某 被告:北大青鸟公司 2012 年 5 月 1 日,陈某到北大青鸟公司上班,担任签证顾问一职,与该公司签订 了劳动合同,每月工资为 5500 元。陈某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 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理由是: 2014 年 4 月 11 日 北大青鸟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佳音召开员工会议以该公司发展困难,无法发放工资为由口 头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陈某认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本人,且理由不合法。 北大青鸟公司认可公司因发展困难曾在 4 月 11 日召开过员工会议,但会议内容系与 该公司员工协商突破公司困境的方式,公司没有以任何形式通知陈某解除劳动合同,也 没有发过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公司与陈某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陈某自 4 月 11 日后未到 公司上班也没有请假,旷工多日。陈某主张北大青鸟公司于 4 月 11 日会议期间与其解除 劳动合同。 在仲裁庭审过程中,公司向仲裁庭提交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但未向陈某送达。 就旷工辞退员工,为什么还判定单位是违约解除呢? 案例(员工未提前 30 天申请离职) 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员工需依法提前 30 天通知对方。魏某是制造部经理,负责公司 产品关键器件的工艺,并且业务能力非常突出,同行很多企业不惜代价挖走他。 2009 年 10 月 20 日, 魏某突然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希望在两周内办完交接。由于当时有新品生产任务紧急且工艺要求高,, 公司不希望他离职,也没有给予相应的回应。两周后,魏某不再到公司上班,制造部相当混乱。公司 打电话联系他,他说自己在辞职书中说明两周以后离开公司,自己已经履行完通知义务,公司没有及 时与自己交接,过失不在自己。公司认为,即便是魏某自己提出离职,也应提前 30 天通知,现在两 周就离开,也没有与公司商量 ,是违法的,至少是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并责令魏某立刻回公司上班, 先行政理生产工紧急事宜。 一、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二、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的责任形式 企业方应做哪些? 1 、【告知】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明确相应条款。(告知提前通知的义 务) 2 、【损失评估标准】约定违法离职预期损失评估 3 、【收集证据】在离职期间发生的一些不配合的行为进行证据收集 使用“过失性解除”要注意哪些? Step1 、发现严重违返规章制度 Step2 、保留相关违纪证据(员工签字或能有效证明是该员工行为) Step3 、判断是否是严重情形 Step4 、向员工发出“解除”通知,并证明收悉 经法定程序的制度 完成告知义务 结束语 处理问题员工 = 静态依据 + 动态证据 + 操作流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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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的34种形式与经济补偿计算对照表

员工离职的34种形式与经济补偿计算对照表

员工离职的 34 种形式与经济补偿计算对照表 离职形式 大类 中类 小类 协商一 劳动者提出 协商一致 致 企业提出 协商一致 经济补偿 计算规则补偿成本核算 从约定(有或无) 参照:月工资*工龄 有 从约定 参照:月工资*工龄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 件 严重违纪 过错性解雇 造成重大损害 双重劳动关系 无 0 合同无效 企业单 方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期满不能恢复工 有/代通金/ 无过错性解 作 不分段 月平均工资*司龄 解除 前 30 天通 雇 *二次不胜任   +上月工资 知 客观情况重大变化 劳动合 同 依破产法重整 经营严重困难 经济性裁员 技术革新转产等 有   月平均工资*司龄 双倍   月平均工资*司龄*2 倍 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 违法解除 员工辞职 员工单 方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 同 试用期辞职 无 提前 30 天辞职 0元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不 足 *分段 未足额及时支付报酬 解除 因企业违法 *规章违法损害权益 行为 *合同无效 劳动合   强迫劳动 同 *未依法缴纳社保 其余不分 月平均工资*司龄 段 有   *单位违反强制性规 定[条例] 劳动合 享受养老保险 劳动者原因 同 死亡失踪 终止 非劳动者原 合同期满 无 有/无 0 分段 2008 年 1 月 1 日后司 龄*月工资 因 破产 有 不分段 司龄*月工资 关闭、撤销、解散 有 不分段 司龄*月工资 一个月内员工拒签 无 0元 一个月后员工拒签 事实劳 企业单方终 止 动 无理由终止 关系终 止 员工单方终 员工单方终止 止 有 月平均工资*司龄 有 不分段 月平均工资*司龄 计算无合同期间补偿 无合同期间司龄*月工 资 无 0元     注 1:以上所列 34 种关于分段计算规则仅适用于补偿基数 无封顶,补偿年限无封顶的情形。 分段计算适用于     注 2:关于应发与实发是否适用分段计算,大部分法院仍 以实发合并计算为准。 注 3:关于不足一年是否分段计算问题,《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规定不满 6 个月的无经济补偿,劳动部《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不满 一年按一年的标准计算,此种情形是否适用分段,有待司法实践 1、08 年前后算法不 确认。 一致 条件 条件 2、合法的解除形 式;   注 4:关于员工不胜任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的情形,上海市劳 动合同条例规定无经济补偿,劳动部《经济补偿办法》规定有经济 补偿,此种情形是否适用分段,有待司法实践确认。 1、补偿基数封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分段计算; 2、08 年以前符合 12 个月的年限封顶的,分段计算; 3、08 年以前无经济补偿,08 年以后有补偿的,分段计算; 4、违法解除,补偿年限不封顶,三倍封顶有追溯力。 如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赔偿金支付 (一)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 位首先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者工 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但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 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 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 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 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 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 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 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此条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随后还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 作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用人 单位可以依据此条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随后还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 支付经济补偿。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 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应 提前 30 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用人单位可以 依据此条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应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 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 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 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员,但应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 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和本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优先留用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 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 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 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员,但应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 情况下,和本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优先留用。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 仍需裁减人员,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 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可以裁员,但应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 种情况下,和本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优先留用。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 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 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可以裁员,但应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 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和本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优先留用   很多用人单位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正确认识,认为无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 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实际上不是这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既不是劳动者打不破的“铁饭 碗”,也不是用人单位甩不掉的“包袱”,符合一定条件一样可以解除或者终 止。正确选择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资双方还可能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劳动者可以更安心在一个企业工作,保证了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对于用人单位 中一些需要长期稳定人员的岗位,适用此类劳动合同有利于保障此类工作岗位 的的稳定性,有利于用人单位减少用工成本。 员工长期休病假,不上班该怎么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 30 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 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引言——长期以来,绝大部分管理者认为,对于刚入职的新员工,只要企业认为其不 符合要求就可以随时解雇,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情况真的是这样吗?        案例——2011 年 9 月 1 日,小王入职大陆 A 公司,任销售顾问岗位。当天,双方 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五年;试用期三个月,到 11 月 30 日止;试用期 间小王的销售任务为二十万元……” 201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向小王发出《试用期解 雇通知》:“王 XX,因你试用期间无法完成销售任务,现公司决定与你终止试用,请 你今天内交接完毕并离开公司。” 小王拒绝签收该通知与交接工作。11 月 30 日,小王 没有上班。12 月 1 日,小王回到公司,签收该通知及移交工作。数日后,小王申请劳动 仲裁,主张公司非法解雇。        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只有该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的情形(共八点理由,因篇幅有限,请读者自行查阅法条) 才能解雇员工。操作中,企业必须举证证明:1、把《解雇通知》送达给员工;2、该员工 符合上述八点理由中的任何一点。而上述理由中,企业最常用的理由为“劳动者在试用 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结合劳动部《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 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此理由要求:1、双方对“不符合录用条 件的范围”事先有确认;2、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3、企业的《解雇通知》必须在试用 期满前送达给劳动者。        本案处理期间,小王可能作以下(虚假)陈述:1、11 月 29 日公司口头解雇了本 人,但拒绝出具书面通知,所以本人拒绝工作交接;2、在本人的争取下,12 月 1 日公 司出具了书面通知,但已违反了劳动部的有关规定;3、双方约定“本人试用期间的任 务为二十万”,意味着对本人考核的截止时间应该为 11 月 30 日的下班时间(即试用 期最后一天的最后一秒钟);4、11 月 29 日,公司单方断定本人无法完成销售任务, 曲解了“试用期间”的意思,公司的观点显然不成立;5、11 月 29 日公司口头解雇本 人后,本人就停止了跟进那些有合作意向的客户,虽然本人无法证明自己必然能够完 成销售任务,但是可以断定,公司的口头解雇行为必然导致本人无法完成销售任务, 因为不排除在试用期的最后一两天内,本人能够完成销售任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问题(如解除理由、是企业还是个人 提出解除、解除的时间等),原则上由企业提供证据,否则企业将承担举证不能而被推 定败诉的后果。        本案中,11 月 29 日,是企业拒发通知还是员工拒签通知?企业陷入两难的状态: 1、如果查实是员工拒签通知,那么企业在 11 月 29 日就断定员工不能完成销售任务, 显然站不住脚,因为不排除员工在最后的一两天能够完成任务;2、如果推定是企业拒 发通知或者查实是企业在 12 月 1 日才发通知,那么企业都属于违法。企业败诉的风险 比较大!        建议——从预防法律风险的角度出发,本案中,企业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把 “试用期间的销售任务为二十万元”改为“2011 年 11 月 28 日前必须完成二十万元的 销售任务,否则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2、保留证据证明员工确实未完成任务;3、在 试用期最后一天下班前,企业必须有效送达解雇通知给员工,同时双方完成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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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行政中心保密协议 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 of enterprise human resource administration center 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 of enterprise human 宣讲人:某某某 时间: 20XX.XX 人力资源部 本保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及存在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以下简称员工)签订。 公司以及其所有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为开发、提供互联网技 术、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互联网信息。 鉴于员工意识到,其担任的职务涉及公司的业务和技术信息,而这些业务和技术信息为 保密性质,属于公司的财产,且将会在其履行职务的过程中不断接触到更多秘密信息 人力资源部 鉴于员工承认,向公司现有或潜在的竞争对手披露任 何这些秘密信息,将会导致公司处在一个非常不利的 竞争地位,并将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为了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公司商业秘密的安 全,保护公司的合法商业利益不受到非法侵害,保障 和促进公司业务的健康、正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双方订立本保 密协议。 人力资源部 协议条款如下: 本协议所称的秘密信息是指:不为公 众所知悉的,属于公司专有或公司保密 的,员工通过其与公司的雇佣关系或者因 为其与公司的雇佣关系而知悉的任何有行 或无形信息或材料。 第 一 条 人力资源部 第二条 公司的秘密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 技术信 息 1 、技术方案、报价方案、工作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设备、数据库、程序、 代码、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 2 、公司正在申报或已经拥有的计算机软件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及该知识产权形成的 产品。 二 经营信息 1 、公司业务发展的总体计划; 2 、用户资料应列档案的来往信函、电传、传真、合同、底价、成交价格、成交数据、佣金、折扣; 3 、公司的经营策略、业务总结、市场调研、经营诀窍、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 进化渠道; 4 、酝酿中的谈判方案及合同内容; 5 、公司财务中的长期计划、财务报表、会计账册、财务年度预决算、准备公布但尚未公布的统计数据 人力资源部 第二条 公司的秘密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三 其它信息 公司通过会议、通知、合同等方式确定为商业秘密的事项; 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符合本协议第一条条件的其它商业秘密事项。 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 秘密信息不包括: 1 2 在公司传递给员工 在公司传递给员工 时已被公众掌握的 后并非因为员工的 信息或资料 过失而为公众掌握 的信息或材料; 3 4 在公司传递给员工时 其后在不违反公司 已属于员工占有的信 的任何保密义务的 息或材料,且当时员 情况下由第三方传 工对公司并不负有任 递给员工的信息或 何保密义务; 材料。 人力资源部 员工对公司秘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要严格履行以下义务: 第 四 条 1 、不泄露公司的秘密信息; 2 、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读、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3 、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有密级的文件、资料; 4 、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记录、传输公司的秘密信息事项 5 、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活动确需携带的,要有严格 的安全措施; 人力资源部 6 、不在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公司的秘密信息; 第 四 条 7 、不在业务洽谈或记者采访中涉及公司秘密信息。 如果员工被请求或是依法被强制透露任何秘密信息,员工应立即书面通知公司,以便公 司寻求适当的补救办法及(或)取消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在此情况下,并经公司明确指示 员工仅可透露依法必须透露的秘密信息,而且应尽最大努力以保证秘密信息的保密性。 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 : 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 双方确认,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 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公 司享有。公司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 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员工应当依公司的要求,提供一切必 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公司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 权。 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 : 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它 商业秘密的著作权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公司 署名的除外)由作为创造者的员工享有,公司尊重员 工的精神权利并协助员工行使这些权利;同时,公司 应当给予相关员工适当的物质奖励。 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 如果员工可以证明以下情况,则有关发明、创造由该员工所有: 01 全部在员工的个人时 间内开发的; 02 它与公司的业务没有直 接关系或它与公司实际 或预期的业务、研究或 开发没有关系; 03 非因员工履行在公司的职 务的行为而产生的; 04 员工在发明制造过程中 间,从未使用过公司任何 资源而独立完成的。 人力资源部 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 第 七 条 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公 司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员工亦 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 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公司或者第三方但 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以保 持机密性。 人力资源部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员工承诺,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 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 第 八 条 项秘密的公司其他职员)知悉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 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若员工的有此权限的上级管理人员签字同意后,员工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 业秘密的,视为公司已同意这样做,除非公司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人力资源部 双方同意,员工离职之后仍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 第九条 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员工因何种原因离职。 员工承诺,在为公司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 第十条 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员工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员工应当承担公司为应诉而支 付的一切费用;公司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员工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 偿可以从员工工资报酬中扣除,或由员工直接赔付。 人力资源部 第十一条 员工在履行职务时,按照公司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 完成公司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 人知识产权的,若公司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 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员工承担或部分承担。员 工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 视为公司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公司 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十二条 员工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非经公司事先同 意,不在与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 务的其它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 务,包括股东、合伙人、懂事、监事、经理、职 员、代理人、顾问等等。员工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 该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 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公司不得限制员工从 公司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人力资源部 第十三条 01 员工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 切记录着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 02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员工自备 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 的,则视为员工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 带、磁盘、硬盘、光盘、 U 盘、仪器以 所有权转让给公司。公司应当在员工返 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公司所 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 价值 还这些载体时,给予员工相当于载体本 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人力资源部 第十四条 员工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公司提出请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员工从公司领取工资为标 求时,返还全部属于公司的财物,包括 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 记载着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间包括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 场所是否在公司场所内。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劳动合 同到期终止之日为准,如果劳动合同终止是由于任何一方 在合同到期提出要求导致,离职时间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 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员工拒绝领取工资且停 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 发给员工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员工解聘。 人力资源部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员工从公司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 第 十 五 条 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 在公司场所内。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之日为准,如果劳动合同终止 是由于任何一方在合同到期提出要求导致,离职时间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 关系的时间为准。员工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公司无正当 理由拒绝发给员工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员工解聘。 人力资源部 第十六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 公司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上述约 定不影响公司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的聘用关系。 第十七条 员工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且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获得法律许可的任何补 偿;无论补偿金给付与否,公司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员工的聘用关系。 人力资源部 员工或公司未能严格履行本协议的任何规定,不视 为该方放弃或损害任何一方要求今后严格履行该条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 款或任何其他规定的权利。如果需要通过司法程序 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 来强制执行或解释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胜诉方有权 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 获得合理和必要的诉讼费用的补偿,包括合理的律 师费的补偿。 第十八条 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 第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 二 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 十 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 条 款的法律含义。 第 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 十 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 二 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条 第 二 本保密协议无终止期限, 十 且不因劳动合同的终止而 一 终止。 条 企业人力行政中心保密协议 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 of enterprise human resource administration center 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 of enterprise human 演示完毕感谢您的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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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密 制 度 企 业 保 密 制 度 培 训 课 件 enterprise confidentiality system training courseware enterprise confidentiality system training courseware 宣讲人:某某某 SYSTEM 时间: 20XX.XX 目录 1 保密的重要性 2 保密总则 3 秘密的范围 4 密级分类 5 保密措施 6 保密纪律 7 员工调动保密 8 违纪处理 第一部分 保密的重要性 enterprise confidentiality system training courseware enterprise confidentiality system training courseware 01 保密的重要性 案例 1 :科研资料泄密 “ 两步发酵法生产维生素 C” 为国家级重大科技发 明,这是人类需求极大、前景无比广阔的科学成果, 瑞士和美国闻风而至,竞相出价要买下这项技术专 利,但没想到一星期后,争得脸红脖子粗的两国代 表欢天喜地的回老家了。因为某学报将全部研制过 程、细节、配方、剂量刊登无遗。 这项专利只值了一本杂志的价钱! 保密的重要性 案例 2 :工艺流程泄 密 日本人来与景泰蓝厂家洽谈合作事宜 在参观景泰蓝厂时,中方慷慨地允许 其拍下全部制作工艺流程。日本人利 用参观的机会窃取了景泰蓝的工艺机 密,并生产了同样质量产品。不出两 年,大陆传统的出口创汇产品景泰蓝 直线贬值,景泰蓝的国际市场被日本 货占据。 案例 3 :人员流动泄密 原华为 3 名技术人员王 ** 、刘 * 、秦 * * 辞职后,成立了新公司,通过使用华为 公司的商业秘密开发出与华为公司功能相 同的产品。华为在此案中的损失超过 1.8 亿元人民币。三人被华为告上法庭,并分 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2-3 年。 保密的重要性 案例 4 :物业服务人员泄密 1988 年 10 月,澳大利亚《天主教箴言》报刊登了当地 政府当年的各项经费开支,其中涉及大量敏感 内容。此事立即引起轩然大波,导致政府负责保密工作的主要领导引咎辞职。经调查,泄密者原来是 在政府办公楼中服务几名服务人员,他们利用服务的机会私自翻阅、偷听了一些涉及政府经费开支的 内容,并将其卖给了当地报纸。这几名服务人员被判处长达 10 年的监禁,并处以数十万澳元的罚款, 使其倾家荡产。 案例 5 :物业服务人员被窃 河南省开封市上品小区的业主们联名把他们的物业公司河南新宇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起诉物业公司 密 没有尽到保密义务,使得他们的姓名、电话、收入、家庭状况等个人信息被撒布到网上,并且遭到骚 扰。事情的起因是一名客服人员将业主花名册电子版用 U 盘带回了家,复制在其个人电脑上。其电脑 被木马病毒攻击,业主信息被黑客窃取并发布到当地论坛上。物业公司败诉,支付了巨额赔偿款,最 终破产。这名客服人员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赔偿经济损失 10 万元。 保密的重要性 给我们的启示 保密与我们工作密切相关,它关系企业的 长远发展和员工的切身利益!保密形式非 常严峻,加强保密管理刻不容缓!学习保 密制度也是对员工的一种教育和保护,严 重的泄密将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统计显示: 80% 以上的商业秘密外流是由内部员工 引起的。只有 20% 的企业没有发生过信 息泄密。 56.9% 的企业高管认为信息泄 密是致命的。 90% 的企业在去年遭受过 黑客攻击; 30% 的下载资料中含有病毒。 第二部分 保 密 总 则 enterprise confidentiality system training courseware enterprise confidentiality system training courseware 02 保密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物业服务中心 及服务对象的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 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 保密工作规定,结合我 服务中心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第三条 本保密制度涉及物业服务 中心内部运行资料、物业 服务中心运行信息、沣渭 新区管委会工作文件、管 委会工作信息及其他应该 保密的文件与信息。 服务中心成立保密工作 领导小组,服务中心主 任担任组长,各部门经 理担任组员。各组长负 责本部门保密工作的具 体实施,组长负责服务 中心保密工作的监督检 查工作。 保密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服务中心所有员工 都有责任和义务保 守服务中心和管委 会的相关秘密,对 待秘密应该慎之又 慎。 第五条 本服务中心对秘密的 知晓范围执行压缩控 制的原则,员工只在 职责范围内根据工作 需要知晓相关秘密。 第六条 本制度适合 服务中心全 体员工。 第三部分 秘密的范围 enterprise confidentiality system training courseware enterprise confidentiality system training courseware 03 秘密的范围 在为管委会服务 过程工作中接触 到、以及可能接 触到的工作安排、 办公文件、会议 信息、工作谈话、 突发事件以及管 委会工作人员个 人信息 涉及本服务中 心经营、重大 决策情况的相 关事项。 涉及本服务中 心管理制度、 服务流程、记 录文档的相关 事项。 涉及本服务中 心员工薪酬、 奖惩、个人健 康等个人隐私 的相关事项。 第四部分 密 级 分 类 enterprise confidentiality system training courseware enterprise confidentiality system training courseware 04 密级分类 第三章 密级分类 第十一条 密级别划及知晓范围 本服务中心秘密绝密、机密、秘密: (一)绝密 : 一旦泄密会使服务中心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仅限于物业公司总经理及从事该项工作的工作人员知晓; (二)机密 : 一旦泄密会使服务中心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仅限 于服务中心主任以上级别及从事该项工作的工作人员知晓; (三)秘密:一旦泄密会使服务中心利益遭受较大的损害;仅 限于部门经理以上级别及从事该项工作的工作人员知晓。 密级分类 第三章 密级分类 第十二条 密级的确立 (一)涉及管委会的一切非政务公开信息为 绝密信息。 (二)物业服务中心对其内部文件资料、运 行信息,除需要公示、公开的内容外均为机 密信息。 (三)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个人信息属于 秘密信息。 (四)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 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第五部分 保 密 措 施 enterprise confidentiality system training courseware enterprise confidentiality system training courseware 05 保密措施 第四章 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保密协议 服务中心全体员工应签署《工作保密协议》,并按照协议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工作; 第十四条 保密措施 (一)各部门档案柜为部门重要保密工作场所,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接触。档案室柜内一切设备、设施, 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或随意翻动; (二)定期检查保密场所的电器设备、防盗、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确保秘密档案材料的安全; (三)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第四章 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 保密措施 (四)保密材料传阅应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控制传阅件的行踪,以防丢失; (五)保密材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的废纸应及时销毁。 (六)保密材料严格按领导批准的份数打印的印刷,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同原件一样管理。打印过程形成 的废纸、废件应及时销毁; (七)传递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保密措施 第四章 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 保密措施 (八)外出工作须携带保密材料,要经部门经 理或副经理批准; (九)做好公司重要会议的保密工作。会址应 选择有利于保密的地方,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 入,严禁滥发会议文件,检查有无遗留材料、 笔记本; (十)注意在通讯和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 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保密材 料; (十一)严格限定密件的接触范围。凡查阅公 司密件,一律须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和登记手续, 方可使用文件调阅单 第四章 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 保密措施 (十二)对保密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抄、 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否则由此造 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十三)有人员参观时,必须全程培同,并且 避免其参观涉密内容; (十四)重视网络安全,办公电脑的使用者应 该保证电脑处在安全的状态,每周进行杀毒。 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使用移动设备之前 应先进行杀毒,防止木马等病毒的渗入; (十五)离开工作岗位时,应保存好涉密资料, 对文件柜上锁,使电脑处于锁定状态,并严加 保管钥匙和密码,下班后禁止明放秘密文件。 保密措施 第四章 保密措施 第十五 涉及管委会的保密工作 (四)在领导办公室内进行保洁等服务时,必须有 人在现场监督。在进行办公室室内服务时,不翻阅 对方办公文件,偷听对方谈话; (五)在进行会议服务时,不翻阅会议文件,不偷 听会议内容; (六)当有群众、媒体前来了解管委会情况时,应 对公开信息外的一切信息进行保密,婉言拒绝对方 要求; (七)对于有关群众上访等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 进行严格保密; (八)不去评论、解释任何处已经处于公开、半公 开状态秘密信息。 第十五 涉及管委会的保密工作 (一)在服务管委会的过程中,仅去了解与工作相 关的信息,主动回避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二)需对因工作需要而了解到的对方工作信息以 及个人资料等进行严格保密。不对任何不需要了解 此信息的人员谈论此信息,不在公众场合、公众媒 体上署名或匿名散播此类信息,严格保存记录此类 信息的文档,及时销毁记录此类信息的便签; (三)在为管委会进行文秘服务时,应该严格对所 了解到相关内容进行保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文件 电子版、作废文件因当立即删除、销毁,不得留存、 外带、外传; 第六部分 保 密 纪 律 enterprise confidentiality system training courseware enterprise confidentiality system training courseware 06 保密纪律 第五章 保密纪律 • • • • • • • • 第十六条 全体员工应该严格执行以下保密纪 律,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严守服务中 心的秘密: (一)不该说的话,不要说; (二)不该问的事,不要问; (三)不该看的文件,不要看; (四)不该记(摄、录)的事,不要记(摄、 录); (五)不得擅自携带密件外出; (六)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服务中心的秘密; (七)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服务中心的秘密; 第五章 保密纪律 • • • • • 第十六条 全体员工应该严格执行以 下保密纪律,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 敏感性严守遵守服务中心的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放置密 件; (九)不得利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 以及邮局办理秘密事项; (十)发现泄密及时报告,采取补救 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 (十一)客人问及服务中心的秘密, 应予以婉拒、避谈。 第七部分 员工调动保密 enterprise confidentiality system training courseware enterprise confidentiality system training courseware 07 员工调动保密 第六章 员工调动保密 • 第十七条 员工在部门间调动时,应 该交接涉及保密的资料,并由部门经 理的签字确认。 • 第十八条 员工离职时,应该交接涉 及保密的资料,并由部门经理的签字 确认。员工离职后,对所了解的保密 信息,任有两年的保密义务。 第八部分 违 纪 处 理 enterprise confidentiality system training courseware enterprise confidentiality system training courseware 08 违纪处理 第七章 违纪处理 • 第十九条 泄露服务中心秘密的,将 视情节和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对当事人和其直 接上级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 密法》追究法律责任。 违纪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保密管理制度与 会议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等制度和流程配套使用,本条 例对其他管理办法的保密方面 具有指导性。 提高警惕 防患未然 请您输入内容请您输入内容请您输入内容请您 请您输入内容请您输入内容请您输入内容请您 输入内容请您输入内容请您输入内容 输入内容请您输入内容请您输入内容 保 密 制 度 企 业 保 密 制 度 培 训 课 件 enterprise confidentiality system training courseware enterprise confidentiality system training courseware 演示完毕感谢您的观看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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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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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 MAINTAIN SECRECY 知识讲座 专业知识学习 1 、秘密的概念及分类 2 、国家秘密及保护 3 、商业秘密及保护 目录 4 、工作秘密 5 、日常保密注意事项 一 秘密的概念及分类 专业知识学习 秘密的概念及分类 保 密:保守秘密 秘 密:意指不得外传的机要事宜,也就是几微、紧要之事(说文解字) 秘密分类:根据涉及内容不同,分为: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 保密工作:是围绕秘密信息的保护而开展的专门性工作 秘密的概念及分类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 人员知悉的事项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际或潜在实 用价值,并经权利人(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工作秘密:是指各单位在生产经营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但是 一旦泄漏会给工作造成被动和损失的内部事项和信息 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公开的信息 二 国家秘密及保护 专业知识学习 (一)国家秘密的产生及密级 国家秘密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国家秘密必须具备的三要素:一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二是依照法定程序确定,三是在 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国家秘密三个基本属性:一是专属性。是国家财产的一种特殊形 态,属于国家所有。二是法定性。其确定不以任何个人的意志为 转移,而是依据法定程序确定的,国家秘密的保护同样是以国家 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三是限定性。未经行使国家秘密管理权的机 关、单位按照法定方式批准,知悉范围以外的组织好个人不得以 任何方式知悉、占有、使用或处理 (二)国家秘密的来源 党和国家相关部门文件:通过机要文件交换 绝密级文件资料 : 国务院办公厅《昨日要 情》 机密级文件资料:中组部办公厅《工作通 报》、新华社《参考清样》、《国内动态清 样》 (二)国家秘密的来源 秘密级文件资料:中共中央办公厅《工作情况交流》 国资委《国资委通报》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防科技工业简报》 人民日报内参部《人民日报内参》 各单位通过机要交换接收的涉密文件 相关行业国家秘密:上游企业使用的地质资料等 (三)国家秘密的保护 国家秘密的标识方式: 机密★ 10 年 绝密★长期 绝密 机密 秘密标识专用于国家秘密载体 标识:书面形式的密件,其国家秘密的标识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 期限,标志的位置应在密件封面或首页的左上角 传统纸质国家秘密载体保护: 专人机要交换、登记、分发、传阅 统一回收、存档、销毁 使用统一文件交换袋 (三)国家秘密的保护 纸质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 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 信息化条件下国家秘密载体保护: 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电脑不混用、 U 盘不乱插 加装防护系统 (四)保密违法行为 保密违法行为: 是指单位或个人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可能导致国家秘密泄露或严重威胁国家秘密 安全,以及导致保密措施失效或保密防护体系受到破坏,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保密违法行为从产生后果上分为两类: 一是实施保密违法行为,导致国家秘密泄露的,称为 泄密行为。 二是实施保密违法行为,尚不能确定国家秘密泄露, 但存在泄密隐患的,称为违规行为。 (四)保密违法行为 保密违法的 13 种行为: 1. 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2. 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3. 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4. 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5. 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 6.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7. 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 (四)保密违法行为 8. 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9. 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10. 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11. 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12. 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13. 对应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或者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保密违法行为 侵犯国家秘密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泄密案例之 --- 违规处理密码电报 案例特点: 1. 违规复印密码电报 2. 违规携带密件出境 3. 违规通过互联网发送 案例分析: 1. 禁止非法复印 2. 携带、传输违法 泄密案例 ---- 违规使用涉密存储介质 案例特点: 1. 非涉密计算机被植入“木马”病 毒 2. 涉密存储介质混用 3. 介质被作为摆渡跳板 预防措施: 电脑不混用 U 盘不乱插 三 商业秘密及保护 专业知识学习 (一)商业秘密的产生及密级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集团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际或潜在实用价值, 并经集团公司以及各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的密级按经济利益受损害程度 分为核心商业秘密、普通商业秘密两级 核心商业秘密,简称核心商密,是特别重要的商业秘 密,泄露会使企业的经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普通 商业秘密,简称普通商密,是一般的商业秘密,泄露 会使企业的经济利益遭受损害 (二)商业秘密范围 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经营信息: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改制上市、并购重组、产权交易、财务信 息、投融资决策、产购销策略、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等 技术信息:科研、设计、程序、流程、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诀窍等 (二)商业秘密范围 集团公司核心商业秘密事项: 对国家经济、能源重大方针政策走向的分析、建议及对策 公司酝酿、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改革方案 对外经济合作等重要谈判的谈判意图、底数和策略 同与我国未建交或敏感国家、地区签订的经济技术协议和项目计划 国家战略储备原油采购整体情况 海外、海洋及敏感地区矿权评价资料 重大科研开发专题计划,新产品开发和产品结构调整计划 在国内外同行业属于领先或独有的技术、工艺、配方、技术诀窍以及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等 22 项 (二)商业秘密范围 集团公司普通商业秘密事项: 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中长期业务发展计划 各单位中长期发展计划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措施 尚未公布的改革方案 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的标底,对外承包、反承包的底价 技术、设备引进项目的意向、内部批复、项目确认文书及招投标文件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计划 经济活动分析会形成的重要意见和决定 年度效益预测、资金预算及其一般投资计划 年度财务预算和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新产品、新工艺、新配方、新技术、新发现的相关技术资料 技术攻关项目合同、研究报告、验收报告等 64 项 四 工作秘密 专业知识学习 工作秘密 工作秘密:是指各单位在生产经营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但是一旦 泄漏会给工作造成被动和损失的内部事项。 纪检、维稳信息 领导重要日程安排 人事、审计资料等 标注:“内部资料”、“内部信息”等 工作秘密 工作秘密与国家秘密的区别: 1. 关系的利益主体不同。机关单位利益与国家安全和利益 2. 确定方式不同。工作秘密由机关单位自行确定;国家秘密依法确定 3. 秘密标志不同。工作秘密没有专属标志,一般标“内部文件”“内部资料”等;国家秘密有 专属标志 4. 管理方式不同。工作秘密没有统一的规范;国家秘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5. 法律责任不同。泄露工作秘密是行政责任;泄露国家秘密不仅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 要承担法律责任 五 日常保密注意事项 专业知识学习 日常保密管理之一:定密工作 国家秘密定密工作原则: 主体合法:机关单位需有定密权,定密责任人有资格 依据充分:依据保密法律法规及保密事项范围确定 程序规范:定密要遵循法定程序 定密及时:注重实效性,及时定密 定密工作内容: 确定秘密事项的分类、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 做出准确标注 密级变更、解密或公开 日常保密管理之一:定密工作 国家秘密定密工作程序: 机关、单位应当在国家秘密产生的同时,由承办人依据有关保密事项范围拟定密级、保密 期限和知悉范围,报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保密法实施条例) 承办人对照《石油石化行业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及其他《保密范围》“对号入座”,拟 定密级、保密期限、知悉(下发)范围等,并作出标志;定密责任人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确定 1. 明确定密授权,县级以下单位没有定密权 2. 明确定密责任人。 3. 用 3 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GB/T9704-2012 ) 日常保密管理之一:定密工作 商业秘密定密工作程序: 1. 承办人对照《中国石化商业秘密保护基本范围目录》或本单位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对所产生 的涉密事项提出是否涉及商业秘密的意见,包括密级、保密期限、知悉(下发)范围等,并作 出标志 2. 各部门保密联络员(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承办人提出的定密意见进行复核 3. 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审核批准 4. 办公厅文件处负责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级文档标密的程序审核 日常保密管理之一:定密工作 定密工作存在问题: 定密不准 标密不规范 定密意识淡薄 缺乏保护措施 日常保密管理之二:涉密人员 上岗前: 在岗时: 离岗时: 审查 管理 脱密期 培训 培训 离岗承诺书 承诺书 监管 日常保密管理之三:计算机管理 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 1. 涉密计算机启用前,应进行保密技术检测 2. 涉密计算机应当按照所存储、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注密级标志,并登记在册 3. 涉密计算机所在场所应采取相关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措施 4. 涉密计算机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设置口令 5. 不得擅自卸载、修改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防护软件和设备 6. 涉密计算机因故障需请外来人员进行调试、维修、维护时,应当由有关人员全程监督,严 禁维修人员读取或复制涉密信息 7. 涉密计算机应当专机专用,不得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务 8. 涉密计算机的软硬件和保密设施的更新、升级、报废等,必须进行保密技术处理 9. 严格涉密笔记本保密管理,确保其始终处于有效控制之下 日常保密管理之三:计算机管理 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 1. 严格非涉密计算机管理,禁止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 2. 明确非涉密计算机和涉密计算机之间的信息交换机制,采取安全保密技术防护措施 3.“ 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4. 经常开展计算机保密检查 日常保密管理之四:涉密中央文件 涉密中央文件管理制度: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文件发布、阅读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中央文件管理四个环节: 印发发布:不得擅自变更密级、公开发布、印制设备符合保密要求 阅读传达:严控阅读范围、设立阅读场所、做好传阅登记 签收保管: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专门记录、不得用非涉密计算机登记 清退销毁:不得擅自销毁、留存涉密中央文件、清退及时不漏件 PPT 下载 http://www.1ppt.com/xiazai/ 日常保密管理之五:涉密会议、外事活动 涉密会议 1. 不得使用无线话筒扩音、录音 2. 严格控制规模,限定参会人员及接待、服务人员 3. 严格控制密级文件印发 4. 不准擅自记录、录音、录像,不得带入手机 (采取安装干扰器、配备手机屏蔽柜等措施) 5. 安排专人负责音响、监控等设备操作 日常保密管理之五:涉密会议、外事活动 外事活动 1. 外事保密教育、保密提醒、签订承诺书 2. 不得擅自携带涉密载体出境 3. 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涉密成果 4. 对外提供资料要严格保密审查 5. 聘请人员要进行保密资格审查 签订保密协议 保密 MAINTAIN SECRECY 知识讲座 专业知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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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保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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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保密培训 CONFIDENTIALITY TRAINING OF ADMINISTRSTIVE ORGANS 培训人: XXX 培训时间: 2021 年 7 月 26 日 CONTENT S 目录 1 保密的基本概念 2 如何开展保密工作 3 日常保密工作的注意事项 0 1 保密的基本概念 1 2 3 无密可保 有密难保 与己无关 保密工作 人人有责 是领导的事、管 理人员的事,涉 密人员的事。 它不仅是涉密人员 的是,也是每个员 工应尽的责任。 没有秘密,大家都 有,不需要保密 (资料要发给客户, 不存在涉密)  环节多、涉密人员 多、人员流动性大、 窃密手段先进    一、保密的基本概念 广义 狭义 保密是一种社会行为,是人或社会 组织在意识到关系自身利益的事项 如果被他人知悉或对外公开,可能 会对自己造成某种伤害时,对该事 项所采取的一种保护行为。 保密就是保护好国家秘密,保密工作,就 是围绕保护好国家秘密而进行的组织、管 理、协调、服务等职能活动,通过法律手 段、行政手段、技术手段和必要的经济手 段,来约束和规范组织和个人的涉密行为, 使他们的行为能够符合保密要求。 保密就是保守国家秘密! 二 . 保密的分类 国家秘密 工作秘密 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 在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 定程序确定,在一时间一定范围 人员知悉的秘密 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对外公开,一 旦泄露会影响正常行使管理职能 的事项和信息。 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 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 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 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知悉 或公开的信息。 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 经营信息。 国家秘密的划分 绝密级 机密级 秘密级 最重要的国家 秘密,泄露会 使国家安全和 利益遭受特别 严重的损害; 重要的国家秘 密,泄露会使 国家安全和利 益遭受严重的 损害; 一般的国家秘 密,泄露会使 国家安全和利 益遭受损害。 解密期≤ 30 年 解密期≤ 20 年 解密期 ≤ 10 年 在保密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合法接触某项国家 秘密,都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不得随意泄露,否则 即属违法行为。 标明的特殊期限有两种:一种是注明“长期”,一 种是注明具体时间,即最短保密期限,一般以年、 月为计算单位。 提醒: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工作秘密的划分 1 、工作秘密不分等级,需要标注的,可在属于工作秘密的载体上(如 文件、资料的首页)标注“内部”、“内部文件”、“内部资料”、 “内部刊物”等字样,作为工作秘密的标志。 2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些重要的工作秘密,也属于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的划分 1 、按该事项泄露后给权利人造 成的经济损失不同,可分为一 级、二级、三级或四级不等, 四级为最高。 2 、商业秘密的标志不得与国家 秘密的标志相同。 0 2 如何开展保密工作 保什么? 公司在产品的研发、生产、 和平年代 保密就是保安全、保发展 革命时期 保密就是保生存、保发展 对外事务交往都会涉及大量 的公司机密,比如公司的发 展战略、生产计划、内部组 织结构、产品信息等。这些 秘密安全不安全,关系到公 司的发展,关系到公司在市 场竞争中的胜负。 所以保守公司的保密就是保 公司的发展。 保密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0 1 国家秘密 0 2 商业秘密 0 3 工作秘密 在国家秘密范围目录内的秘密事项 技术信息;经营信息 日常工作产生的相关文件、管理制度等 学习重点: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 工作秘密的主要内容 A 、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B 、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文件、通讯录 等 商业秘密的范围 A 、经营信息 客户信息、营销策略、重大决策、战略方 针与重大经营举措会议、各种财务资料、 各种档案文件、人事档案、薪酬、人员编 制、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承诺书等。 B 、技术信息 技术方案、论证报告、目标成本、结构图、 电路图、原理图、关键过程设计、试验大纲 及报告、产品鉴定文件、研制总结报告等。 自主研发的行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工艺、配 方。 A 、经营信息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1 战略规划 战略发展规划、研发规划、产品规划、投资规划、经营收益规划、战略资源储备规划等 ; 市 场分析、经济分析等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研资料 , 行业及竞争对手的研究资料。 2 重大决策 未提交审议的重大改革方案 ; 重大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安排 ; 尚未批准的重大重组、并购、融资、破产、资产处置、产权交易意向、决议及其他相关内容 ; 拟上市方案、股权或债权投资可行性论证、项目评估与投资决策。 3 重点工程 重要谈判 重大项目 项目意见书、意向书、可研报告、预算申报书、方案、计划任务书相关会议纪要等 ; 对外谈判中内部掌握的方案、价格、品种、数量 ; 招标、投标标底及具体措施、方法 ; 评审 过程中的相关文件、资料 ; 项目实施完成后的验收报告和科技成果技术内容等。 4 经营决策 会议事项 股东会 ( 非公开部分 ) 、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及讨论重大经营问题的其他会议的会议记录 | 和 会议决议、纪要等。 5 企业风险 管理事项 风险评估报告,重大风险点的统计、原因分析、应对措施等。 序号 事项名称 6 生产经营数据 带有综合性的生产经营计划及产、供、销、财务等方面的核心经营数据、报表、资料 ; 物资 进出口计划。 7 财务信息 财务年度预算报告、成本构成及其测算资料,生产成本、物流成本年度变动成本和固定费用 资料、战略资源储备数据等。 主要内容 8 零部件、大型成套设备、原材料等大宗物资采购方案、选型、价格底数、技术指标、外汇控 采购营销信息 制额度等 ; 原材料库存、消耗、定额等信息及相关统计资料 ; 销售策略及方法、客户名单及 供应商资料 ; 尚未公布的产品价格调整方案,与重要集团客户达成的价格优惠政策。 9 上市公司的未 未披露的长期资本支出计划,盈利及占用资本回报预测 ; 未披露的改制改组方案、配股、转 披露信息 债、收购、出售股份方案等。 . 10 商业情报信息 获取情报的途径、方法,情报分析的资料、结果、应对措施等。 11 未审结仲裁、 诉讼案件的企 企业的仲裁、诉讼意图、策略,调节和斡旋的底线等。 业诉求 B 、技术信息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1 技术方案、论证报告、目标成本、设计图、计算材料、设计总结、关键总成资料试制计 自主研发的新产品 划、试制总结、试验记录、试验报告、鉴定文件等 ; 新产品上市前外观要素及样品 ( 模 信息 型) 。 2 自主研发的行业先 自行研制开发的在国、内外具有先进水平的科研项目、革新成果、专有技术 ; 技术方案、 进水平的技术、工 技术要素、设计文件、试验或检测数据、过程记录及其会议纪要、文件材料等 ; 工艺程 艺、配方 序、工艺要素、材料配方、化学配方等 ; 涉及专有技术的岗位操作规范和培训资料等。 3 联合开发或委托开 在未公开前的立项、批复、投资、进度、总体要求及产品设计文件或技术文件,过程数 发项目 据、记录、样品等。 4 通过特殊途径引入 获得的资料、途径、方法、样本等,在引进基础上自行开发技术、产品、工装、设备图 或获取的技术、工 纸、工艺资料、计算机软件、数据、记录等。 艺、配方样品 5 信息化建设 项目 信息系统软件及所含数据 ; 信息化建设需求分析报告、工程设计报告技术方案、分级授 权的权限密码等。 6 技术事故 重大技术事故及其分析资料、改进措施。 怎么保? 传输 要保守好公司的秘密,我们首先要知 道泄密的途径有哪些? 存储 涉密信息 销毁 内部涉密信息的生命周期,每个环 节都有泄密的可能。 使用 泄密途径 口头泄密 文件、资料管理不善泄密 与人交谈、酒后失言 违规借阅、遗失、销毁失当、 非法复制 宣传报道泄密 新闻宣传、采访、论文等 计算机网络泄密 内、外网交叉使用 通信泄密 有线、无线传输、手机、互联网 办公自动化泄密 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 0 3 日常保密工作的注意事项 如何预防泄密发生? 熟练掌握保密守则。 1 2 牢记保密十不得和四不原则。 3 提高保密意识,注意言行举止,了解日常工作中 容易出现的泄密现象,时刻保持警惕。 保密守则 1. 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 6. 不该记的秘密不记 : 2. 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 7. 不该存的秘密不存 ; 3. 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 8. 不随意扩大知密范围 ; 4. 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 9. 5. 不该传的秘密不传 ; 密; 不私自复制、下载、出借和销毁秘 10. 不在非保密场所处理涉密事项。 十不得 1.涉密计算机不得连接互联网; 2.不得在涉密计算机和非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3.不得通过手机和其他移动通信工具谈论国家秘密、发送涉密信息。 4.涉密场所中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安装、配备和使用摄像头等视频音频输入设备; 5.不得擅自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软件或复制他人文件; 6.涉密计算机不得使用无线键盘、无线鼠标和无线网卡; 7.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让他人使用、保管或办理寄运。 8.未经专业销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作淘汰处理。 9.不得使用普通传真机、多功能一体机传输、处理涉密信息; 保密四不原则 0 1 不瞎传 02 03 04 不乱丢 不猎奇 不上当 日常工作中容易出现的泄密现象 1. 将打印、复印的资料遗留在复印机内; 2. 文件资料随手放,下班后没有锁入抽屉或文件柜; 3. 办公电脑短暂离开没有及时锁屏; 4. 接受电话咨询时,在不能核准客户身份真伪时告知客户公司某些重要信息; 5. 废旧文件处理不当(卖给收废品的,或未经处理直接丢进垃圾桶); 6. 将公司文件借给他人使用; 7. 在内外网交叉使用 U 盘; 8. 将手机接到电脑充电导致泄密; 9. 遗失了存有公司秘密的光盘、 U 盘; 10.在互联网上发布、处理公司内部信息。 保密的措施有哪些? 定期进行计算机补丁 升级和病毒库升级。 内外网物理隔离 措施 MEASURES 计算机定期更改口令 禁止使用 U 盘,采 取光盘一次性写入的 方式导入导出涉密信 息。 感谢聆听 THANKS FOR LISTE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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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ny department project company department project 企业保密制度培训 企业培训 制度建设 团建活动 职场培训 company department project company department project company department company department project company 汇报人: XXX company 时间: 201X.X.X 目 录 1 保密的重要性 5 保密措施 2 制度总则 6 保密纪律 3 秘密的范围 7 员工调动保密 4 8 违纪处理 密级分类 0 1 保密的重要性 DIANJITIANJIAZHUYAOWENZINEIRONG company 案例 1 :科研资料泄密 两步发酵法生产维生素 C” 为国家级重大科技发明这 是人类需求极大、前景无比广阔的科学成果,瑞士 和美国闻风而至,竞相出价要买下这项技术专利但 没想到一星期后,争得脸红脖子粗的两国代表欢天 喜地的回老家了。因为某学报将全部研制过程、细 节、配方、剂量刊登无遗。 这项专利只值了一本杂志的价钱! 案例 2 :工艺流程泄密 日本人来与景泰蓝厂家洽谈合作事宜,在参观景泰 蓝厂时,中方慷慨地允许其拍下全部制作工艺流程。 日本人利用参观的机会窃取了景泰蓝的工艺机密, 并生产了同样质量产品。 不出两年,大陆传统的出口创汇产品景泰蓝直线贬 值,景泰蓝的国际市场被日本货占据。 统计显示: 80% 以上的商业秘密外流是由内部员工引起的。 只有 20% 的企业没有发生过信息泄密。 56.9% 的企业高管认为信息泄密是致命的。 90% 的企业在去年遭受过黑客攻击; 30% 的下载资料中含有病毒。 给我们的启示 保密与我们工作密切相关,它关系企业的长远发展 和员工的切身利益! 保密形式非常严峻,加强保密管理刻不容缓! 学习保密制度也是对员工的一种教育和保护,严重 的泄密将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02 制度总则 DIANJITIANJIAZHUYAOWENZINEIRONG company 第三条 为了保障物业服务中心及服 务对象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 法》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 结合我服务中心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0 1 第二条 第一条 0 3 服务中心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服务 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各部门经理担任组 员。各组长负责本部门保密工作的具体 实施,组长负责服务中心保密工作的监 督检查工作。 0 2 本保密制度涉及物业服务中 心内部运行资料、物业服务 中心运行信息、沣渭新区管 委会工作文件、管委会工作 信息及其他应该保密的文件 与信息。 第五条 服务中心所有员工都有责任 和义务保守服务中心和管委 会的相关秘密,对待秘密应 该慎之又慎。 0 1 第六条 第四条 0 3 本制度适合服务中心全 体员工。 0 2 本服务中心对秘密的知晓范 围执行压缩控制的原则,员 工只在职责范围内根据工作 需要知晓相关秘密。 03 秘密的范围 DIANJITIANJIAZHUYAOWENZINEIRONG company 第一条 第二条 涉及本服务中心经营、重大决策情 况的相关事项。 涉及本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服务流程、记 录文档的相关事项。 秘密 范围 第三条 涉及本服务中心员工薪酬、奖惩、个人健 康等个人隐私的相关事项。 第四条 在为管委会服务过程工作中接触到、以及 可能接触到的工作安排、办公文件、会议 信息、工作谈话、突发事件以及管委会工 作人员个人信息等不属于政务公开范畴的 相关事项。 04 密级分类 DIANJITIANJIAZHUYAOWENZINEIRONG company 第四章 • • • • • 密级分类 第十一条 密级别划及知晓范围 本服务中心秘密绝密、机密、秘密: (一)绝密 : 一旦泄密会使服务中心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 害;仅限于物业公司总经理及从事该项工作的工作人员知 晓; (二)机密 : 一旦泄密会使服务中心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仅限于服务中心主任以上级别及从事该项工作的工作人员 知晓; (三)秘密:一旦泄密会使服务中心利益遭受较大的损害; 仅限于部门经理以上级别及从事该项工作的工作人员知晓。 第四章 • • • • • 密级分类 第十二条 密级的确立 (一)涉及管委会的一切非政务公开信息为绝密信息。 (二)物业服务中心对其内部文件资料、运行信息,除需 要公示、公开的内容外均为机密信息。 (三)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个人信息属于秘密信息。 (四)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 传达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05 保密措施 DIANJITIANJIAZHUYAOWENZINEIRONG company 第五章 • • • • • • 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保密协议 服务中心全体员工应签署《工作保密协议》,并按照协议 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工作; 第十四条 保密措施 (一)各部门档案柜为部门重要保密工作场所,任何无关 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接触。档案室柜内一切设备、设施,未 经许可不得使用或随意翻动; (二)定期检查保密场所的电器设备、防盗、消防器材的 完好状态,确保秘密档案材料的安全; (三)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 失和错漏; 第五章 • • • • • 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 保密措施 (四)保密材料传阅应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 得让无关人员阅看,控制传阅件的行踪,以防丢失; (五)保密材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 印过程的废纸应及时销毁。 (六)保密材料严格按领导批准的份数打印的印刷,不得 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同原件一样管理。打印过程形成的 废纸、废件应及时销毁; (七)传递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 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第五章 • • • • • 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 保密措施 (八)外出工作须携带保密材料,要经部门经理或副经理 批准; (九)做好公司重要会议的保密工作。会址应选择有利于 保密的地方,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滥发会议文件, 检查有无遗留材料、笔记本; (十)注意在通讯和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在无保 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保密材料; (十一)严格限定密件的接触范围。凡查阅公司密件,一 律须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和登记手续,方可使用文件调阅单 06 保密纪律 DIANJITIANJIAZHUYAOWENZINEIRONG company 第六章 • • • • • • • • 保密纪律 第十六条 全体员工应该严格执行以下保密纪律,以高度的 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严守服务中心的秘密: (一)不该说的话,不要说; (二)不该问的事,不要问; (三)不该看的文件,不要看; (四)不该记(摄、录)的事,不要记(摄、录); (五)不得擅自携带密件外出; (六)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服务中心的秘密; (七)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服务中心的秘密; 第六章 • • • • • 保密纪律 第十六条 全体员工应该严格执行以下保密纪律,以高度的 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严守遵守服务中心的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放置密件; (九)不得利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以及邮局办理秘密 事项; (十)发现泄密及时报告,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 害; (十一)客人问及服务中心的秘密,应予以婉拒、避谈。 0 7 员工调动保密 DIANJITIANJIAZHUYAOWENZINEIRONG company 第七章 • • 员工调动保密 第十七条 员工在部门间调动时,应该交接涉及保密的资料, 并由部门经理的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 员工离职时,应该交接涉及保密的资料,并由部 门经理的签字确认。员工离职后,对所了解的保密信息, 任有两年的保密义务。 08 违纪处理 DIANJITIANJIAZHUYAOWENZINEIRONG company 第八章 • 违纪处理 第十九条 泄露服务中心秘密的,将视情节和所 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对当事 人和其直接上级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追究法律责 任。 提高警惕 点击添加主要文字 点击添加主要文字 附则 第二十条 本保密管理制度与 会议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 度等制度和流程配套使用本 条例对其他管理办法的保密 方面具有指导性。 防患未然 点击添加主要文字 点击添加主要文字 company department project company department project 企业保密制度培训 企业培训 制度建设 团建活动 职场培训 company department project company department project company department company department project company 汇报人: XXX company 时间: 201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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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的行政机关保密工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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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的行政机关保 密工作培训 前 言 当前,军事保密工作不但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 的根本利益,而且关系到国家的安危,在军事对 敌斗争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 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签署命令,发布施行 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自 2011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目录 CONTENTS 01 保密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02 保密工作相关规定 03 04 互联网使用相关要求 典型泄密案件 1 保密工作的形势 和任务 (一)各大国对信息控制权的争夺愈演愈烈 各大国企图在政治、经济、安全各领域 了解和利用对手,情报的收集成为国家 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大国对信息的 控制权争夺愈演愈烈,国际间保密与窃 密的斗争日趋尖锐复杂。 (二)境外敌对势力活动猖獗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和国际地位 显著提高,我国已成为各种情报窃密活 动的重点目标,敌对势力和国外情报机 构窃密目的更具战略性,窃密的主体更 具多元性,窃密的手段更具高科技性。 (二)境外敌对势力活动猖獗 主要的高科技手段: 1 在空间有电子、照相、遥感等众多的侦察卫星; 2 在边境上空有各类侦察机; 3 在沿海有侦察舰船、潜艇; 4 在周边国家和地区有电子监听站和侦察雷达; 5 在境内有各类情报人员刺探收集国家秘密信息; 6 在网络来自世界各方面的攻击; 7 在重要涉密部门部位安装窃听设备。 (三)是保密工作的任务越来越艰巨 突出表现在保密工作的对象、领域、内容、范围、形式等发生了深刻变 化,涉密人员流动性增强,涉密载体形式多样,涉密活动日趋频繁,窃密技 术更先进、形式更隐蔽、手段更狡猾,泄密途径和隐患明显增多,保密工作 的难度越来越大。 (四)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突出表现在保密工作的对象、领域、内容、范围、形式等发生了深刻变化,涉密人员流动性增 强,涉密载体形式多样,涉密活动日趋频繁,窃密技术更先进、形式更隐蔽、手段更狡猾,泄 密途径和隐患明显增多,保密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 病毒感染破坏严重,木马等间谍软件危害大幅增 加,木马和后门的危害隐蔽性非常强,是造成失泄 密危害的重要原因。 2007 年, CNCERT/CC 对常见的木马程序活动状 况进行抽样监测,发现我国大陆地区 995154 个 IP 地址的主机被植入木马,与 2006 年( 44717 个 IP 地址)相比增加迅猛。 (四)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空中 地面 内部 网络 军事秘密 (五)保密工作主要任务 2006 年 9 月,胡锦涛在全国保密科学技术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实 现“五个转变”。 1 防护向全面综合防护转变。 2 配备向强制配备转变。 3 技术检查向提高能力转变。 4 研发向自主创新转变。 5 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转 变。 2 保密工作相关规定 1988 年 9 月 5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011 年 4 月 1 日,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签署命令,发布施行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 保密条例》,自 2011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五)保密工作主要任务 (一) 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四) 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二) 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 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五) 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守则 (六) 不 在 非 保 密 本 上 记 录 秘 密 。 (七) 不用 普通 邮电 传递 秘 密 。 (八) 不在 非保 密场 所阅 办 、 谈 论秘 密。 (九) 不 私自 复制 、保 存和 销毁 秘 密 。 (十) 不 带秘 密载 体 游 览或 探亲 访友 。 移动电话使用规定 ( 一 ) 严禁在执行作战、战备、训练、演习任务时携带和使用公网移动电话; ( 二 ) 严禁将移动电话带入作战室、情报室、机要室、通信枢纽、涉密会议会场、军用 飞机和舰 ( 船 ) 艇、重要仓库、导弹发射阵地、武器装备试验场、战备工程等涉密场 所; ( 三 ) 严禁在具备有线通信条件的场所使用移动电话办理公务; ( 四 ) 严禁使用公网移动电话谈论、传递和存储涉密信息; ( 五 ) 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移动电话联接国际互联网或者使用具有实时视频通话功能的 移动电话; 移动电话使用规定 ( 六 ) 严禁将公网移动电话联接涉密计算机; ( 七 ) 严禁 在公 务活 动中 使用 移 动电 话录 音 、摄 影 、摄像和 开通定 位服务功能; ( 八 ) 严禁在非加密状态下使用军用移动电话谈论、传输涉密信 息; ( 九 ) 严禁将军用移动电话带到国 ( 境 ) 外或者提供给无关人员使 用; ( 十 ) 严禁使用外国公司、外资企业、国 ( 境 ) 外人员赠送的移动电 3 互联网使用相关要求 十条禁令 一、严禁涉密计算机联接互联网。 二、严禁私人计算机联接涉密网。 三、严禁私人移动载体存储涉密信息。 四、严禁涉密移动载体存储私人信息。 五、严禁存储或者曾经存储过涉密信息的移动载体联接互联网。 十条禁令 六、严禁在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或传递涉密信息。 七、严禁计算机在互联网和涉密网间交叉连接。 八、严禁移动载体在涉密计算机和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九、严禁私人手机、数码相机、播放器等电子设备连接涉密计算机。 十、严禁以军人身份在互联网上开设博客、聊天交友、应聘求职。 攻 击 远程传输 涉密网 互 联 A 搭线 密码加密 公网 防护措施 公网 窃听 黑客 涉密网 B 完全与公网物理隔离 涉密网防护图: 远程涉密计算机用户 监控中心 internet 密码加密 屏蔽室或屏蔽机柜 物理隔离卡 屏蔽线或光缆 涉密计算机 涉密计算机 视频干扰器 4 典型泄密案件 (一)口头泄密 当前由于个别干部战士思想麻痹,保密观念淡薄,为了炫耀自己的工作,往往不分场合、地 点和对象,在同事、好友或与陌生人交谈中,公开谈论军事秘密。如在某列车上,一个陆军 上尉和一个空军中尉与两个身着便服的军人在聊天时,其中一位大讲他们部队装备有什么飞 机多少架,有多少飞行员,某某武器的性能如何等。 (二)通信泄密 我们部队一些干部战士为了把自己某个时期 从事的主要工作或部队的重大活动告诉远方 的亲朋好友,往往不自觉地就泄露了部队的 秘密。比如有的新战士来到部队,为了不让 亲人挂念,在通信中将部队的驻地、番号、 隶属关系、 首长姓名、主要装备、人员编 制,从事的专业等写信告诉自己的亲人; (三)报道泄密 刊登于 6 4年的《中国画报》封面。日本专家根据照片上王进喜的衣着判断, 只有在北纬46度至48度的区域内,冬季才有可能穿这样的衣服,因此推断 大庆油田位置。并通过照片中王进喜所握手柄的架式,推断出油井的直径;从 王进喜所站的钻井与背后油田间的距离和井架密度,推断出油田的大致储量和 产量。有了如此多的准确情报,日本人迅速设计出适合大庆油田开采用的石油 设备 (三)报道泄密 1986 年台湾出版的《中国大陆形容》杂志发表的《中共 第二炮兵之发展》一文,对我核导弹部队进行了比较全面 的论述,其中就有 XX 处引自我《解放军报》和国内其它 刊物。由于宣传报道具有比较合法、公开的性质,一些从 事宣传报道的人员,为了见报而往往忽视保密规定,不严 格审稿制度,失泄密事件屡次发生。 (三)报道泄密 1991 年 5 月,某守备团在接待地方一记者采访时, 未经上级同意,擅自介绍了老山战场有关情况,记 者沈 XX 根据采访的素材写一篇题为《老山一日》的 报道文章,在某报上发表,泄露了老山战场有关军 事秘密,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四)载体泄密 19 8 6 年 4 月 , 某 师 将 一 批 赴 滇 作 战 过 程 中 的 文 件 交 一 个 体 打 印 户 打 印 。 其 中 包 括 《 XX 工 作 计 划 》 、 《 XX X 在 军 区作 战 会 议 上的 讲 话 》 、 《 “ XX X ” 工程 准 备 阶 段 的 后 勤 保 障 》 、 《 XX X X X 地 区 防 御 作 战 后 勤 工 作 指 示 》 等 绝 密 件 9 份 、 机 密 件 11 份 、 秘 密 件 8 9 份 , 共 计 1 09 份 4 54 页 。 幸 被 公 安 机 关 和 保 密 部 门 及 时 发 现 , 才 避 免 了 一 起 严 重 失 泄 密 事 件 的 发 生 。 1 99 0 年 1 1 月 , 某 分 部 XX 车 材 库 将 X XX 张 用 过 的 机 密 地图 出 售 给一 个体 废 品收 购户 ,后 又被 一个 体户 买去 作包 装纸 。 你 觉 得他 们这 样对 不 对? 去年 “八一”前夕,某师收到地方慰问赠送的 5 台电脑,在接入全军军事综合 信息网之前,师领导用“信息安全检测系统”进行彻底查验,结果发现 5 台电 脑均有上网痕迹,且带有破坏性 病毒和可疑木马程序,立刻进行清除并加装防信 息泄 漏系 统。 5 台新 电脑 经 过 一 番 严格 “政 审 ”后 ,终 于安 全投 入使 用。 结 束 语 同志们,提高保密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保 密法规,加强国家秘密的保密管理,为确保我 军秘密的安全做出新的贡献。 感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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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保 密 企业公司商业保密工作分析 SECRECY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宣讲人:某某某 时间: 20XX.XX 严格 保密 目录 CONTENTS 01 企业保密工作概述 02 保密工作案例解析 03 行业相关商业秘密 04 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第一部分 01 企业保密工作概述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企业保密工作概述 信息化保密 信息化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信息泄露的风 险,工作中可能你认为不重要的信息,认为习以 为常的信息放在别有用心的人手里就会造成很重 要的信息泄露,而这些不经意间的信息泄露很有 可能带给公司毁灭性的打击。 企业保密工作概述 保密概述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公 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 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 目及经营决策等;公司内部掌 务性收入及资料;等等,公司 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 所掌握的尚未公开的各类有价 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等公 值的信息;公司正在制定而尚 司财务预决策报告及各类财务 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 报表、统计报表等 企业保密工作概述 商业机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 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计算机程 序等。作为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也被称作技术秘密专 有技术、非专利技术等。经营信息:发展规划、竞争方 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产销策略、财务状况、 投融资计划、标书标底、谈判方案等。 企业保密工作概述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 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商业机密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 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经营信息 热播的电视剧《麻雀》、《胭脂》都是以谍战为题材的,大 家可能觉得片中的各种窃取情报的剧情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 其实我们的身边就有着很多需要保护的秘密! 第二部分 02 保密工作案例解析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保密工作案例解析 经营秘密泄密 原华为 3 名技术人员王志骏、刘宁、秦学军辞职后,成立了上海沪科科技有 限公司,并将“窃取”的核心技术资料卖给了华为公司的直接竞争对手,使 其通过使用华为公司的商业秘密开发出与华为公司功能相同的产品, 2002 年 8 月,深圳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王志骏等三人,最终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 徒刑 2-3 年。华为在此案中的损失超过 1.8 亿元人民币。点评:公司应与 重要岗位的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和维护公司的利益。 保密工作案例解析 科研资料泄密 两步发酵法生产维生素 C ,为国 因为这项专利便宜到只值一本杂 家级重大科技发明,这是人类需 志的价钱!某学报将全部研制过 求极大、前景无比广阔的科学成 程、细节、配方、剂量刊登无遗。 果,瑞士和美国闻风而至,竞相 点评:对外发表的工作报告、技 出价要买下这项技术专利,但没 术资料以及和朋友之间自己作品 想到一星期后,争得脸红脖子粗 的展示等,一定要现经过技术和 的两国代表欢天喜地的回老家了。 保密管理部门的审核。 保密工作案例解析 科研资料泄密 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广大员工增强法制观念、责任感、归属感,树立保护商业机密 人人有责的思想,普遍提高保护商业机密的自觉性。 日本情报专家根据照片上王进喜的衣着判断,只有在北纬 46 度至 48 度的区域内,冬季才有可能穿这样的衣服,因此 推断大庆油田位于齐齐哈尔与哈尔滨之间。并通过照片中王 进喜所握手柄的架式,推断出油井的直径 保密工作案例解析 从王进喜所站的钻井与背后油田间的距离和井架密度,推断出油田的 大致储量和产量。日本人又利用到中国的机会,测量了运送原油火车 上灰土的厚度,大体上证实了这个油田和北京之间的距离。日方根据 这些情报,迅速设计出适合大庆油田开采用的石油设备。 中国向世界各国征求开采大庆油田的设计方案时,日方一举中标。庆 幸的是根据中方情报分析结果,日本向中国高价推销炼油设施,而不 是用于军事战略意图。点评:泄密往往就在无意识的情况下,保密意 识的重要性,保密工作的敏感性保密工作无处不在 第三部分 03 行业相关商业秘密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行业相关商业秘密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会产生各类文件和数据,可按照以下规则分为四级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 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为绝密级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 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 密;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 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公开的各类 信息,公司年报等各类信息为公开。 绝密 机密 公开 秘密 行业相关商业秘密 信息化的时代,信息成了钱的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下商业秘 代名词,市场经济的情况下掌 密泄露的几种途径:关键人才 握最快的信息,抓住最好的机 流动泄露商业秘密;员工离职 遇,也有赖于信息的传递。但 和业余兼职带走商业秘密;不 是,随之而来的问题出现了很 忠实的员工向他人提供商业秘 多企业的商业秘密通过各种途 密;员工说话不慎;接受外来 径被泄露出去,给公司造成无 人员采访、参观、考察、实习 法挽回的后果。 活动的疏忽大意。 行业相关商业秘密 按保密等级分类: 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 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到特 绝密 别严重的损害;重要的公司 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 机密 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一 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 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秘密 行业相关商业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 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范围包括经营信息和技术 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 信息,是指上级机关及公司发送的有密级的文 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 件、资料,或不宜公开、扩散的各种文件、资 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 料、信息、刊物、生产数据、会议资料、电子 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 信息、科技成果以及涉及国家、公司安全和利 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益的事项等。 第四部分 04 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涉密文件外出需经过审批 涉密文件规范管理 手机录像禁入涉密区域 绝密文件在指定场所阅读 禁止擅自持有、私存 文件报废由专人负责 做好文件分类禁止交叉混用 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1 不该说的机密,绝 对不说; 2 不该问的机密,绝 对不问; 3 不该看的机密,绝 对不看 ; 4 不该记录的机密, 绝对不记录; 5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 录秘密; 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6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 及秘密; 7 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 子女、亲友面前谈论 秘密; 9 不在普通电话、明码 电报,普通邮局传达 机密事项; 8 10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 方存放秘密文件、资 料; 不在普通电话、明码 电报,普通邮局传达 机密事项; 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 对全公司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 本公司员工的以下行为,自行设立与本公司 竞争的公司,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在 竞争对手公司中兼职,引诱公司中的其他员 工辞职,引诱公司的客户脱离公司,在离职 后,与公司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企 业 保 密 企业公司商业保密工作分析 SECRECY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secrecy in enterprises analysis of business 演 示 完 毕 感 谢 您 的 观 看 严格 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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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岗调薪操作技巧、劳动风险提示及操作指引-全39页

调岗调薪操作技巧、劳动风险提示及操作指引-全39页

XX 集团公司操作指引 学习资料 (调岗调薪) 调岗调薪操作技巧 第一节 企业在调岗调薪中常见的误区 误区一、单位有权随意调岗 法律保护和承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一定程度的用工自主权,允许用人单位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劳动者进行调岗,但对这种权利的保护是有限度 的,不允许用人单位滥用权利,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调整工作岗位属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 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 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如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按法 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的、调整工作岗位,则属 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但用人单位必须提出不能胜任的证据,单位无权在没有 任何理由的情况下,随意调整工作岗位。 案例一 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陈女士系一贸易公司的财务经理。因反对公司负责人挪用专项基金,并就 此事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过后不久,公司人事部通知陈女士不再担任财务经 理,调任仓库管理员。陈女士据理力争,但公司人事部拿出劳动合同说:“合 同约定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陈女士不服提起劳 动仲裁,要求恢复工作岗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认为,公司虽然在 劳动合同中与陈女士约定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但 由于陈女士任职的财务经理与仓库管理员差别很大,公司无正当理由,无权随 意调整其工作岗位,因此裁定恢复陈女士的工作岗位。 案例二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蔡某担任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09 年 5 月,因该公司成功上市,与过 去相比,对人力资源管理的要求有了很大的提高。但蔡某由于年龄较大,知识 更新差,自学能力差,已经无法胜任人力资源部经理的要求。于是公司经过研 究,决定让蔡某担任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人事工作,不再担任人力资源部经理, 蔡某不服,提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认为,由于公司的发展, 对人力资源的管理有进一步提高,而蔡某无法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因此,公 司有权作出调整。因此裁定驳回蔡某的仲裁请求。 误区二、单位有权随意调薪 《劳动法》第 47 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 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因此,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 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 水平,但是用人单位的这种自主权并不是无限制的,并不是可以任意行使的。 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在于确定工资水平和分配方式,而不能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 资。 调薪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 案例比较  1、黄某从事销售工作,与公司约定每月底薪为 1200,提成按销售业绩 的 2%计算。2007 年,黄某每月工资大约是 9 千元,2008 年由于经济形式不好, 黄某由于销售业绩不好导致工资收入平均在 1500 左右。黄某以公司擅自降低工 资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认为,公 司并没有降低工资,只是由于黄某的销售业绩不好导致收入降低,因此裁定驳 回其仲裁请求。  2、郭某担任某公司的销售总监,约定底薪未 7000 元,并按销售总额的 1%每月计算提成奖金。之前由于市场未打开,销售业绩不太理想,郭某每月提 成奖金在两千左右。后来由于市场开拓较好,郭某的每月提成达数万元,于是 公司决定降低郭某的底薪,改为 2000 元,并按销售业绩的千分之二计算提成奖 金。郭某不服,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 认为,公司无正当理由降低郭某的工资和提成比例不合法,裁定按照原约定结 算工资。  在案例 1 中,用人单位并没有降低工资,是由于黄某自身的销售业绩不 好导致其收入不高。案例 2 中,公司降低了底薪和提成比例,这是不合法的,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好工资分配方式后,用人单位无权擅自改变工资的分 配方式。 第二节 可以调岗调薪的情形 主要有 6 种: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调岗调薪协商一致;  《劳动合同法》第 35 条第 1 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 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 此,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管之前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变更约定的内容,进行调岗调薪。用人单位对 劳动者进行调岗调薪,争取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这是最明智的选择。  需要注意的是,在与劳动者对岗位和薪资的调整协商一致后,必须采用 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这样可以避免劳动者否认有协商 变更的事实,而要求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如果用人单位举证不能,那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会裁定按原劳动合同履行。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 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 在此种情形下调整劳动者的岗位,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  (2)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  必须是在医疗期满后。如果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无权擅自另行安排劳 动者的工作。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 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 限。  (3)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  如果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仍然能够胜任原工作,用人单位不能另行安排 工作,只有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有权另行安 排劳动者工作。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 用人单位基于该理由作出调岗调薪的决定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 (1)用人单位要制定好岗位职责 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岗位职责,就很难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只 有有了明确的岗位职责,才便于对劳动者进行考核,证明劳动者不能胜 任工作岗位。  (2)用人单位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  “不能胜任”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 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 无法完成。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是在正常情况下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 作岗位。用人单位要对员工进行考核,并且要保存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岗位的证据。一旦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调整工作岗位, 双方因此发生纠纷,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承担举证责任。  【案例】2008 年 2 月,张先生与某公司签订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张先生的工作岗位是总经理助理,月薪 5000 元,主要职责是 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日常事务,沟通协调各部门工作。2008 年 10 月,该 公司突然将张先生调至总务部,岗位为行政助理,月薪 2500 元。张先生 接到调令后对此安排非常不服,但得到的答复是张先生不能胜任总经理 助理职位,所以将其调为行政助理。张先生认为公司的做法没有理由, 擅自将其调为行政助理,侵害其合法权益。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张先 生提起劳动仲裁,请求继续履行原合同,并按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认为,该公司将张先生从总经理助理调至行政 助理岗位,月薪从 5000 元降至 2500 元,但却不能证明其调岗调薪的充 分合理性,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因此,支持了张先生的请求。  【点评】该案例中,公司在没有经过张先生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 其调岗调薪,且无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能胜任总经理助理的工作岗位, 同时公司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对总经理助理岗位的具体职责进行描述, 也没有相应的考评制度与标准,更没有调岗调薪程序性的规定,更无法 证明其对张先生调岗调薪的充分合理性,因此,只能承担败诉的责任。  用人单位对其员工进行调岗要有充分合理性,特别是调岗的同时又降低 员工薪酬的,不能滥用自己的用工自主权。为了便于企业证明其调岗调 薪的充分合理性,建议企业可以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比如各部门各岗 位的职能职责、各岗位的考核标准以及调岗调薪的程序等。有了相应的 规章制度,企业按合理的程序进行调岗调薪,在应对员工提起仲裁或诉 讼时,就可以举证证明其调岗调薪的充分合理性。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其工作岗位;  《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 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 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需要注意的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并不是由用人单位随意进行解 释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 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 因此,如果不符合上面的情况而用人单位又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 由,决定调岗调薪,劳动者又不同意变更,用人单位因此与劳动者解除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按照《劳动合同 法》第 87 条的规定,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 87 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 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 47 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 47 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 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案例】曹某是某市造纸厂生产部门的一名员工。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 , 因受当地政府加大保护自然遗产规划的影响,该企业生产部迁移郊区。 企业征求曹某的意见,希望曹某到郊区继续从事原有工作或者在市区从 事行政工作,而曹某因为家住市区,因此要求继续留在市区从事原有工 作。双方经协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企业以“双方订立劳动合 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为由 , 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曹某认为双方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地点 在市区,企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提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经审理认为,企业迁移是由于服从政府决定不得不为的行为,符合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曹某又不同意去郊区工作,公司属于合法解 除劳动合同,公司只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  【点评】本案中,企业因政府规划而搬迁,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 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因此,企业 与曹某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符 合法律规定的。  需要强调的是,适用《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的关键在于“客观情况的发 生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果没有达到“无法履行”的程度,则应 继续履行而不能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或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企业内部承包、企业分立或被兼并等情况虽然属于“客 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但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的履行发生变化。另 外,当出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时,用人单位不能直 接接触劳动合同,而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协商未能达 成一致时,才可以依据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5、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员工 工作岗位;  《劳动合同法》第 41 条规定: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 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员工工作岗位。 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为了寻求发展,必要要进行结构调整和技术更 新等,在调整过程中,必然涉及劳动岗位变更,这是法律允许的。但用 人单位不能动不动以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为理由 随意地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一旦被仲裁机构或者法院认定是滥用权力 , 该调整就是无效的。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脱密期保密协议,在劳动者提出辞职后,用人单位 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 所谓“脱密”,即不再接触商业秘密。用人单位通过约定,要求员工在 离职前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在员工通过用人单位后,还必须为用人单位 再工作一定期限,该期限届满,员工才可以正式离职。在通知后的这段 时间内,用人单位可以将员工调换至不需保密的工作部门,以确保员工 不再获知新的商业秘密,因此又被称为“提前通知期”。员工在保密部 门工作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可能会在脱密期内被公开,从而不再是 商业秘密;即便未被公开,由于用人单位的业务在不断发展,在脱密期 内一定会有新的商业秘密产生,这些新的商业秘密当然更有价值,原有 的商业秘密便在脱密期内降低了价值,即使被泄露,也不会给用人单位 造成过大的经济损失。  但在脱密期内,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并未解除,劳动关系仍 然存在,员工也仍须遵守用人单位的种种规章支付,只是须离开能接触 到商业秘密的部门。脱密措施就是用人单位可以在脱密内采取的保护商 业秘密的措施。目的是为了减少已获知商业秘密的员工进一步解除商业 秘密的机会。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采取的措施多是将员工调离机密部门 , 变更劳动合同等。当然也可以采用其他措施,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例如不能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等),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任何措施 保守自己的商业秘密。 第三节 企业调岗调薪处理不当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履行义务, 为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在不 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擅自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降低劳动者的工作报酬, 将会面临以下的法律后果: 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 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依法解除 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擅自调整劳动者的工作 岗位,降低劳动者的报酬,就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未及 时足额地支付工资报酬,因此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擅自调岗调薪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 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因为劳动者不服从用人单位擅自调岗调薪,用 人单位因此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三、用人单位有可能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擅自对员工调岗调薪,员工因此不服 从的,很多用人单位往往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 据《劳动合同法》第 85 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 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 50%以上 100%以下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案例】2007 年 8 月,小张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一物业公司任厨师长,月 工资 5 千。后来新任的总经理想将厨师长换成自己的亲戚,于是以小张 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调整其工作岗位和报酬,担任保安,工资 2800 元, 并要求小张 3 日内到保安部门报到,否则视为旷工。小张接到通知后并 没有去保安部门报到,而是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物业公司的 调岗调薪通知,并再也没有去物业公司上班。鉴于小张连续三日没去上 班,物业公司根据规章制度作出开除决定。小张随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申请变更仲裁请求,要求裁决物业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 偿金。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小张收到岗位调整后未到物业公司上班 的行为不属于旷工,物业公司作出开除决定缺少依据,裁决支持小张的 仲裁请求。 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小张的行为是否属于旷工及调整岗位通知书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所谓旷工是指无正当理由不来上班,而小张的行为明显不是 无正当理由,是因为不服调岗调薪的通知而不去物业公司上班的。物业 公司的调岗调薪的理由是“不能胜任厨师长的岗位要求”,但物业公司 既没有提供经小张签名确认的岗位要求,也不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小张 不胜任工作,因此其决定时缺乏法律依据的。  【案例】赵某是某上市公司的财务经理,每月工资 9000 元。2009 年 6 月, 公司总经理因面临业绩压力要求赵某做假账,赵某不同意。于是公司以 赵某不服从公司领导安排为由将其调到后勤工作,每月工资 3000 元。赵 某不服从安排,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于是公司以赵某不服从公司安排为 由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赵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补 偿金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公司无正当理由擅自将赵某 调整工作岗位,在赵某不同意的情况下与赵某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 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裁定公司支付赵某赔偿金。  公司仅仅因为赵某不同意做假账就擅自解除调整其工作岗位,公司调整 赵某工作岗位的理由是不充足的,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此,公司 与赵某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公司应当支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法》第 87 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 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 47 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 偿金。  《劳动合同法》第 48 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 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 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 应当依照本法第 87 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案例】陈某与公司签订 3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陈某的职位是总裁 助理,月薪 5000 元。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公司更换总裁,新总裁想招用 自己的人担任秘书,于是调陈某去到行政部,月薪 3000 元。陈某没有同 意公司的安排。合同期满后,由于新总裁对陈某不服从调岗一事耿耿于 怀,公司没有与陈某续签劳动合同,也没有支付陈某经济补偿金。陈某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经过调查,责令该公司必须支付陈某 3 个月工资 的经济补偿金。但公司一直拒不支付,于是劳动行政部门再次发出通知 书,则令公司除向陈某支付 3 个的经济补偿金外,还需要支付 3 个的赔 偿金。  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即使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也故 意不支付,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旦劳动监察 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还是要按照劳动监察部门 的要求及时支付,否则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 50%以上 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四节 企业调岗调薪过程中注意的问题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权利,用人单位必须提供“调岗、调薪”的证据, 必须要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单位在调岗调薪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调岗之前分析利弊、慎重考虑(忌因领导个人喜好而定) 在调岗的问题上,首先应考虑公司的整体工作安排,是否确实有调岗的需 要,通过调岗是否确实能够促进公司和个人的发展。同时对员工的基本情况做 综合的评估。 二、加强考核,以便有充分的调岗调薪依据(忌临时决定,需未雨绸缪) 对于打算调岗调薪的员工,用人单位要加强对其的考核,最好在准备调岗 之前的几个月,就要注意对其考核,并且考核后的资料要妥善保管。对于调岗 中牵涉的各类资料均应认真分析,妥善保存,尤其是因业绩不好,被认为不胜 任原岗位的员工,因为这是以后可能发生的解除合同时所需的重要证据。 三、用人单位要换位思考,在与员工面谈前准备充分 调岗调薪都直接牵涉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在操作时必须站在员工的角 度,为员工考虑。通过换位思考,可以更好地了解员工的想法,同时也能为面 谈积累素材,以期员工的更大理解和支持。在将调配决定告知员工之前,一些 资料的准备是必不可少,如整理和分析调整的充分理由、抉择依据,草拟员工 岗位调动协议书、面谈记录、调配通知单、以前的工资单和调整后的工资等级、 员工以往的表现以及能够充分说明调动对员工有的材料等,以便在面谈时逐一 使用。 四、与员工亲切面谈并告诉员工调整的原因及依据,争取获得员工的理解 和支持 调岗成功的关键并不在于把员工调整到某个岗位,而是调整以后员工能一如 既往地为企业服务,获得员工的支持是调岗的关键。因此,在面谈时,企业有 关部门不应生硬地告诉员工公司的调整决定,让员工感觉公司高高在上,员工 只能服从公司安排。而应亲切地与员工交谈,告诉员工公司作出调整的原因及 依据,并听取员工的想法和意见,争取能够获得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五、调岗调薪后,要与员工签订变更协议 调岗调薪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35 条的规定,变更 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因此调岗调薪必须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这对于 确保双方合法权益,防止日后发生争议都很有意义。协议要写明双方变更后 的权利义务。 六、调岗后要对劳动者进行岗位培训 经过调岗后,出于对岗位和员工负责,用人单位有义务安排岗位培训。内容 一般有:新岗位说明书(职责、权限、条件)、新岗位的操作流程、与新岗 位有关的专业知识等。通过培训使员工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企业防范  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调岗调薪调职的弹性条款  2、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调岗调薪调职的情形,并要求员工签 字确认  3、制定好岗位职责  用人单位只有制定了岗位职责,明确了员工的工作职责,才能对员工进 行考核,考察员工是否合格,是否符合岗位的要求。如果无岗位职责也 就无法考核员工是否符合岗位的要求,是否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就无 法以员工不胜任工作为由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 4、做好日常考核工作  调岗调薪的证明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用人单位一定要注意日常的 考核。  5、对要调岗调薪的员工提前要注意考核,加强考核证据的保存  因领导临时拍脑袋决定调岗调薪,即今天做决定,明天就要更换员工的 岗位和工资,这是不现实的,也是会增加成本的。因此,如果确实因为 员工能力有问题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就要提前做好岗位考核, 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以便一旦发生纠纷时,也有合理的理由。 调岗与岗位轮换管理制度 6.1 目的 规范集团员工岗位调动的条件、管理、实施程序;通过岗位轮换,使员工熟 悉掌握各项工作技能和业务流程,培养全面独立的工作能力。 6.2 范围 集团、各下属公司员工。 6.3 职责 由集团人资源部及下属公司行政部负责组织及具体实施。 6.4 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有利于业务发展、有利于工作的衔接、有利于发挥潜能。 6.5 标准 6.5.1 调岗  晋职:必须具备拟任职务的管理水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要求:对 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员工,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 降职:本人工作不努力,思想作风差,工作成绩不佳,在年度考核中被 评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以下原因不能担任现职工作的:缺乏相关专业知 识和技能、因机构调整应予以转任、不服从工作安排、集团机构精简。 6.5.2 岗位轮换  胜任现任岗位工作;  工作需要;  具备轮换职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 6.6 程序: 6.6.1 调岗流程 流程 调岗流程 流程文件编号 集 团 责任人 总裁 人力资源部 相关部门及下属公司 备注 考核 结果 人力 规划 相关部门经 调岗申请报告 ① ① 调岗 理及下属公 拟订调 职建议 申请报 司经理 告 人力资源部 是 审批通过? 填写人事 ② ② 变动表 否 经理 ② 人事 变动表 通知申请 人 办理相 关手续 总裁 人事主管 人事主管 流程说明: 1、 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人力规划、年度员工业绩与能力考核结果、部 门或 集团主管 2、 下属公司的调岗申请报告 ,拟订整个集团系统内调岗建议,报 领导审批。 审批通过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写《人事变动表》(见附表),按相关 程序办理调职手续。 3、未通过审批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相关申请部门及申请人。 6.6.2 岗位轮换 流程 岗位轮换流程 流程协调控制部门:集团人力资源部 总裁 人力资源部 人力 规划 相关部门及下属公司 责任人 备注 相关部门经理及 考核 结果 下属公司经理 ① 岗位轮 换调整表 拟订岗位 轮换计划 人力资源部经理 审批通过 总裁 填写岗位 ① 轮换调整表 通知相关人员 人事主管 办理相 关手续 人事主管 流程说明: 1、 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人力规划、年度员工业绩与能力考核结果,拟订 整个集团系统内岗位轮换计划;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 2、 审批通过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写《岗位轮换调整表》(见附表),按 相 关程序办理调职手续,并通知相关人员. 6.7 种类及实施方法 6.7.1 调岗 晋职 委任晋升:由集团主管领导直接任命而使员工获得晋升; 考核晋升:具有拟任职务任职资格的集团员工,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 行统一考核,以考核成绩作为晋升依据,从中择优予以晋升; 自荐晋升:集团员工对空缺职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自我推荐, 人力资源部对其工作业绩、工作年限以及各方面综合条件进行审核, 认可后报经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审批。 降职 人力资源部和下属公司行政部以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根据降职标准 的各项规定,提出拟降职人员名单,说明其有关情况、降职原因以及 对拟被降职人员的工作安排,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部组 织实施。 6.7.2 岗位轮换  根据工作需要,员工轮换在集团各部门、部门与各下属公司之间 进行。  轮换期限:集团各部门经理、区域公司副总以上员工一般为 4 年, 集团各部门主管、地域公司副经理及其它人员一般为 3 年。  基本程序:集团各部门、下属公司或个人提出轮换意见和理由报 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综合平衡后,拟出员工轮换的总体方案 , 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 最先轮换与业务相似或相近的岗位,一般员工除工作确实需要外 , 原则上在本部门内轮换。 人事变动表 填表日期: 姓 名 调出公司 性别 年龄 年 月 日 籍贯 部门 职务 部门 职务 工资结算日 调入公司 工资起计日 调动原因及意见(该项内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填写): 年 月 日 调出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 年 月 日 调入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 年 月 日 集团领导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岗位轮换调整表 填表日期: 姓 名 性 别 年 月 日 年 龄 现工作部门 职 务 工作时间 将调往部门 职 务 工作年限 本人总结: 现工作部门总结: 人力资源部意见: 主管领导意见: 员工调动通知(存) 人调字 姓 名 性 别 部门: 原公司 职务: 号 年 龄 公司: 调 往 部门: 职务: 备 注 签 发 年 月 日 (公 章) 员工调动通知 人调字 经研究决定, 同志由 调往 工作,工资关系另转。请该同志于 月 号 年 日前办理原工作交接并到新岗位报到。 XX 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调动人员工资通知单 调工通字 号 部/公司: 因工作需要, 等 位员工调入你单位。工资及考勤情况如表。 工 资 姓 名 原岗位 月份 职 称 备 注 级 别 考 勤 XX 集团有限公司 调动人员工资通知单 调工通字 号 部/公司: 因工作需要, 姓 名 原岗位 等 位员工调入你单位。工资及考勤情况如表。 职 称 工 资 月份 级 别 考 勤 备 注 员工调岗绩效评价表(转正、降职、提薪、辞退等) 姓名: 评价项目 1.勤奋态度 2。业务工作 3.管理监督 4.指导协调 5.工作效果 部门: 岗位: 对评价期间工作成绩的评价要点 评价日期: 评价尺度 优 良 中 可 差 A. 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时间; 14 12 10 8 6 B. 对工作持积极态度; 14 12 10 8 6 C. 忠于职守,坚守岗位; 14 12 10 8 6 D. 以团队精神工作,协助上级,配合同事。 14 12 10 8 6 A.正确理解工作内容,制定适当的工作计划; 14 12 10 8 6 B.不需要上级详细的指示和指导; 14 12 10 8 6 C.及时与同事及合作者沟通,使工作顺利进行; 14 12 10 8 6 D.迅速、适当地处理工作中的失败及临时追加任务。 14 12 10 8 6 A.以主人公精神与同事同心协力努力工作; 14 12 10 8 6 B.正确认识工作目的,正确处理业务; 14 12 10 8 6 C.积极努力改善工作方法; 14 12 10 8 6 D.不打乱工作秩序,不妨碍他人工作。 14 12 10 8 6 A.工作速度快,不误工期; 14 12 10 8 6 B.业务处理得当,经常保持良好成绩; 14 12 10 8 6 C.工作方法合理,时间和经费的使用十分有效; 14 12 10 8 6 D.工作中没有半途而废,不了了之和造成后遗症的现象。 14 12 10 8 6 A.工作成果达到预期目的或计划要求; 14 12 10 8 6 B.及时整理工作成果,为以后的工作创造条件; 14 12 10 8 6 C.工作总结和汇报准确真实; 14 12 10 8 6 D.工作熟练程度和技能提高能力。 14 12 10 8 6 1.通过以上各项的评分,该员工的综合得分是: 2.你认为该员工应处于的等级是:(选择其一)[ 分 ]A[ ]B[ ]C[ ]D A.240 分以上;B.240-200 分;C.200-160 分;D.160 分以下。 3.评价者意见 4.评价者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部评定: 1.评语: 2.依据本次评价,特决定该员工: [ ]转正:在 [ ]续签劳动合同 [ ]降职为 [ ]提薪降薪为 [ ]辞退 任 自 职[ 年 ]升职至 月 任 日至 年 月 日 HR 疑难操作之调岗调薪 ■ HR 法律实务问题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中,需约定“工作内容”与“劳动报酬”, 因为这是《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要求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如果用人单位想要对员工调 岗、调薪,就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在调整劳动者 岗位及薪酬的时候,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调整,协商不一致的,不可以进行。但对 于“协商一致”,HR 都知道,这是不易的。除了“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这个途径外, 还有没有其他的操作方式,可以不经员工同意,用人单位就可以单方面对员工进行调岗调 薪?在与法律的规定不违背的情况下,HR 还可以如何操作来增强企业单方面调整岗位、 劳动报酬能力? 同时,“绩效考核”常规性实施,亦引发大量在考评期之后用人单位调整员工工作岗 位、工资标准的操作。“岗位可变、工资不能降”经常是员工的心理态度。若遇降低,导 致离职的发生及离职后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很常见一种劳动纠纷。 这是 HR 领域的一个疑难。 ■ 劳动法思维与法律要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 动者各持一份。”此规定使实务中用人单位觉得有所失去劳动关系管理中的主导地位。 一、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对员工进行“调岗”的法定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对员工进行 调岗:第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这时,用人 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另行安排工作”就表明其原岗位、劳动报酬将被调整。第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这时,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与此同时,薪酬也可以被 调整(注:薪酬随之调整的可能性分析见本文案下面内容)。 此外,根据《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卫防字[1987]第 82 号) 第六条规定,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 见,首先安排员工医治或疗养。在医疗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 用人单位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员工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除了上面三种情况,在法律法规层面上,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岗位、劳动报酬进行调整, 就需要与员工进行协商。即使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之下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 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情况下,也要进行协商,方能变更劳动合同 (当然也就包括调整岗位和劳动报酬)。 二、HR 在此事项上应建立的劳动法律思维 1、HR 需努力将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的主导地位表现出来。这个表现不是强迫式 的威慑,强迫式让员工接受会致使劳动关系极不稳定,可能会导致劳动争议的发生;这个 表现也不应通过此类劳动合同条款来表现:“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工作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 内容、工资标准。”这样的条款排除了劳动者权利,即便在不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人 民法院,也都存在极大的被认定条款无效的可能性。 2、作为 HR,应清楚,劳动关系处理的最重要依据是三个方面:国家法律法规及地 方法规、规章;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约定内容。所以,在调岗、调薪这个事宜上, 法律法规层面也没有太多的操作空间,HR 应将目光放在后两项依据上来。 ■ HR 操作指引 “HR 法律专业版”律师团队提供下面三种操作指引: 一、劳动合同中对该岗位可能调岗、调薪情形进行约定。 用人单位没有绝对的单方随意调岗调薪权利,那么,在策略上,我们将这个过程前置 到劳动合同中进行预先约定。也就是说,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出当发生什么情形时,用人 单位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薪资。届时,事先约定的情形出现,则“甲方”依劳动合同 之约定对“乙方”工作岗位、薪资标准进行调整。这属于劳动合同依事先约定进行的“履 行”,而不是对既定内容的“变更”。 此种“履行”执行合同条款,是不需“乙方”同意 的。 此种操作,需要用人单位对各岗位可能出现的情况有所“预判”,方能“预设”出对 应劳动合同条款。在初始拟制劳动合同条款时,HR 应尽量多设定几种情形(注:HR 法律 专业版注册用户在拟制相关条款时,可将本公司岗位实际情况提交给“专业版”律师,与 律师沟通具体条款表述问题)。 二、在内部用工机制上推行“岗聘分离制”,在内部机制上避免某一岗位持续整个劳 动合同期限。 此策略是基于岗位“工作内容”与“劳动报酬”是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亦是固定 的。那么,在期限之内有没有可能进行“期限分割”?“岗聘分离”就是在期限处理上给 调岗调薪方面留下弹性操作空间。在劳动合同中确认员工和公司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员 工基本工资多少、劳动合同期限多长视具体工作岗位而定,具体工作岗位采用竞聘制,初 始岗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明确具体岗位及相关薪酬可能另附协议确定,在另附的补 充协议中约定岗位聘任期间和岗位工资。具体操作示例如下(“专业版”引用实务素材进 行讲解,并非直接建议用人单位立即适用,若需适用,需与我们的律师确认操作细节): 第一步:在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岗位或者劳动报酬作如下约定: 工作内容:公司采取岗位竞聘制,每年聘任一次,具体工作内容视其本人被聘任岗位 而定。初始岗位见附件协议(或者将初始直接约定)。 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奖金三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视 其本人被聘岗位而定(初始岗位劳动报酬可予约定)。 第二步:在公司规章制度确定岗位竞聘办法。在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工作岗位采用竞 聘制形式,并明确待聘岗位的聘任条件、数量、岗位工作内容、岗位工资的标准等,在岗 位到期后重新予以聘任新的岗位的办法。规章制度的制定需严格依循《劳动合同法》中所 规定的程序。 员工根据本单位设置的不同岗位,提交竞岗申请表,由竞聘领导小组结合员工的工作 表现、工作能力及其他方面能力进行资格审查,安排符合条件的受聘员工上岗,不符合聘 任条件的人员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竞聘岗位以外的工作。其他工作范围应予明确,应具有一 定的合理性。 第三步:竞争上岗结束后,与被聘人员签定岗位聘任协议。协议中要明确员工的岗位 工作内容、岗位工资、岗位期限等。此岗位聘任协议亦是劳动合同的补充文件,与劳动合 同一并保存。 第四步:在公司规章制度确定调岗制度。首先明确: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调整员工 的工作岗位,调整后的岗位薪酬按新岗位的工资标准(见岗位薪酬规定)发放。 1、本公司采用岗位竞聘制,每年一聘任,聘任期满后,重新予以竞聘原岗位或新的 岗位,不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应该服从企业的另行安排。 2、员工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公司可以对其岗位进行调整或安排停岗学习,停岗 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见岗位说明书及不胜任岗位规定)。 3、员工患病医疗期满后、因工负伤治疗结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单位可以根据 其实际情况酌情安排新岗位工作。 (注:上述 2、3 是引用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 4、原岗位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如原岗位取消等,公司可以与原岗位员工协商确定新 的竞聘岗位,然后由公司依据竞聘管理办法执行(注:“岗位取消”是实务中的一个可能 引发争议的问题,因为员工会指责用人单位“恶意故意取消”,因此,在制度中,应对 “岗位取消”进行明示,界定情形,以免制度内容被认定无效)。 5、当员工因工作原因存在职业病隐患或继续从事本工作易引起职业病的,出于防治 职业病的需要,用人单位可以为员工其调整岗位,原则上新的岗位不低于原岗位的劳动强 度、劳动条件及报酬。 第五步:在规章制度中确定员工不在岗时的薪资发方标准。下面几种情形是与调岗调 薪有所相关的内容。请 HR 参考。 1、公司由于经济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员工无法正常到岗工作的,或者只 能从事辅助性工作,无法参与正常从事岗位活动的,公司只发放基本工资及辅助性岗位的 工资,不发放竞聘岗位的工资(注:HR 需注意本地地方工资支付管理相关规定,对于停 工停产不同周期所对应的工资发放标准应首先依规定,之后,依本单位制度)。 2、企业出资安排员工参加培训,在培训期间,员工无法正常出勤或参与工作的,只 发放基本工资(“专业版”亦建议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3、员工严重违反本企业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原因给本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可 以示情况要求其停岗××至××个月或解除劳动合同,停岗期间,只发放基本生活费×× 元(严重违反制度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具体情形界定应在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存在)。 4、经员工个人要求,中断工作,去参加脱产学习或其他社会活动的,经过企业同意, 属于“停薪留职”性质的待岗,由员工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企业批准后,方可离职。无企 业批准自行离职者,可按旷工处理。停薪期间企业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各项社会保险正 常缴纳(注:用人单位自行适用“停薪留职”是可以的,但需要对期间的各项权利义务、 薪资、社会保险等进行明确的约定。并且,在操作手续上,执行明确的“假种”申请手 续)。 第六步:确定员工违反竞聘制的惩罚。公司按竞聘管理办法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后,员 工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或者不按时到岗的,按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不履行调整 后岗位职责或屡次不按时到岗的,属于严重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公司可以解除与 员工的劳动合同。 三、绩效考核制度中考核结果适用部分 前述第一种方式是劳动合同条款设置策略;第二种方式是劳动合同条款结合岗聘分离 管理制度的策略;最后一种方式是用人单位建立明确的考核结果适用之规定。当员工的绩 效评定为某种结果时,薪资将会发生一定的调整,及工作岗位在垂直职能体系上调整。 调整岗位后对应的薪资调整问题,需要用人单位在薪资制度上建立工资档级管理制度。 每一档,每一级对应的工资范围。因为用人单位通常是薪资保密,但我们建议将“范围” 有所确定。这样,当岗位变动时,可以在对应的工资标准范围之内具体确定。 此方式实际上对应着“不胜任工作”时的调整。但“岗变薪变”时的“薪”如何变, 是此环节的问题。 ■ 实务纠纷导向与风险 对于劳动合同条款内容约定方式,实务中用人单位风险性较低; 对于公司实行岗聘分离的竞聘制,从司法实践的角度看,最大的问题,就是规章制度 的合法性问题,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宜尽量清晰制定相关制度条款,“公平性、合理性”是 核心要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决定有关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 事项时,要遵循法定的民主公示程序,因此“竞聘管理办法”和“不在岗时薪酬调整办 法”等配套制度措施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 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 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相关制度告知劳动者。 对于通过以绩效制度作为依据调岗的方式,重要的是实现操作细节的有效性。   现部室、岗 位 姓名 评分要素 基本 素质 应聘部室、职位 参考标准 任职资格(10 分) 学历、专业、职称、行业工作经验、职务工作经验 性格因素(5 分) 是否符合该岗位的要求 对本职位的认识(5 ( 30) 分) 考核成绩(10 分) 工作计划编制(6 分) 文字功底 6 分) 专业技能(6 分) 专业 素质 ( 30) 执行力(6 分) 学习能力(6 分) 团队 凝聚 力 ( 20) 综合 能力 ( 20) 熟知岗位职责,有无信心做好新的工作 上一年度考核总均分(95 以上) 能够编制工作计划,权重分配得当 胜任岗位要求,文句通顺,逻辑性强 对本专业的知识较了解,对具体工作相关的知识有系统的和深刻的理解 能按照计划执行,比较注意细节,控制措施得力 具有强烈的学习愿望,并快速付诸于行动; 持续学习,钻研新的业务知识,追求一专多能 知识面较宽,除本房地产知识外,对其它知识也有一定的了解 团队意识(10 分) 有团队合作意识,相互补台 沟通能力(5 分) 掌握沟通技巧;用词恰当,有说服力,能够完成各项任务 人际关系(5 分) 与上、下级及同事相处融洽 认知能力(10 分) 能准确判断自己的优势、劣势,并针对劣势提出弥补措施。 分析能力(5 分) 思路清晰,富有条理;分析问题全面、透彻、客观 应变能力(5 分) 有压力状况下:思维反应敏捷;情绪稳定;考虑问题周到。 评定总分 评语及录用建议 面试官 (签字) 注: A 考评分 86 分以上为优,可直接录用; 日期:     年  B 考评分 76 至 85 分为良,可考虑录 用; C 考评分 70 分以下者,不用录用。 调岗调薪通知书及使用说明 姓 编号 名 原任 部门: 调任  月  部门: 职务: 职务: 工资: 工资: 职务补贴: 职务补贴:  日 兼职: 兼职: 相关 说明 到新岗位报到时间:            年    月     日 批 调出部门意见 调入部门意见 人力资源部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示 本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对工作内容、岗位和工资作上述变更,将按时赴新岗位工作,认真完 本 人 成新工作岗位上的任务。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调岗调薪通知书使用说明 提问:调岗调薪通知书有什么作用? 1、起到一个劳动合同变更的作用,相当于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说明双方已协商 同意将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采取书面形式,否则 即使当事人当时进行岗位调整,仍可能在以后反悔而发生争议。 2、经过此通知后,员工如果没有到新的岗位上班,就属于旷工了。因此该通知书 起到一个证据的作用。也正因此,应一式两份,让员工签字,单位留存一份。 3、如经考核,员工不胜任工作,可以进行调岗,如果在新的岗位,员工仍然不胜 任工作,则单位可以解雇该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 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 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 目的 规范对本岗位不胜任员工调岗程序,优化集团内部人力资源配 置,实现适才适岗原则。 2.0 适用范围 集团内全体员工。 3.0 职责 3.1 集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集团总部员工及下属公司管理类、关键 岗位、财务岗位员工调岗的办理; 3.2 下属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公司技术类、专业类、工勤类员 工调岗的办理,并协助办理管理类、关键岗位、财务岗位员工 的调岗。 4.0 调岗对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可对员工进行调岗 4.1 员工有严重失职行为或能力不足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尚未构 成辞退的; 4.2 员工不具备本岗位工作胜任能力,经待岗培训后仍不胜任本岗 位工作的; 4.3 员工身体条件发生变化达不到本岗位要求的; 5.0 胜任能力评估 5.1 有严重失职行为或能力不足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尚未构成辞 退者,集团可直接对其岗位进行调整; 5.2 集团月度绩效考评结果分 A(优秀)、B(良好)、C(合格)、 D(不合格)、E(差)共五个等级,年度内月度考核三次为不 合格或两次为差者可认定不具备岗位胜任能力;年度内季度考 核二次为不合格或差者可认定不具备岗位胜任能力; 5.3 集团每年 12 月份完成经理级以下员工胜任能力评估,每年 5 月份完成经理级及以上员工胜任能力评估,评估结果分优秀、 胜任、不胜任共三个等级,不胜任员工经待岗培训后,仍达不 到岗位要求者,集团将对其进行调岗。 6.0 调岗原则 6.1 岗变薪变原则:调岗后工资标准按新岗位标准发放,待岗培训 期间只发放岗位工资或基本工资,但不低于当地政府上年度最 低工资标准; 6.2 以绩效为主的原则:月度考核结果和年度胜任能力评估是进行 调岗的主要依据; 7.0 调岗程序 7.1 用人部门根据年度考评结果,经与员工沟通后,提出调岗需求, 填写《员工调岗审批表》并提交人力资源部门; 7.2 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填写调岗、调薪意见; 7.3 按管理权限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向被调岗员工发出《员 工调岗通知书》,具体办理调岗及工资福利变更等手续。 8.0 本规定解释权归属集团人力资源部门。 9.0 本规定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附: 《员工调岗审批表》 《员工调岗通知书》 HR 如何依法做好调职、调薪、调岗 北京某 IT 企业因工作需要,引进了一 IT 人才,双方约定该员工的月工资为 12000 元。半年之后,企业通知该员工,因为企业效益的原因,决定将其工资 降为 10000 元/月,该员工不同意,企业则称:如果不同意,企业可以考虑与其 解除劳动关系,给予补发半个月工资。该员工表示同意,但双方当时都没确定 按什么标准补发半个月工资。在执行时,企业按每月 10000 元的标准补发了该 员工半个月的工资,并扣除了个人所得税。该员工不服,告到劳动仲裁委:企 业理应按 12000 元/月标准支付其补偿工资;按规定,企业应该给予一个月工资 的经济补偿,补偿半月工资违法;扣除补偿金个人所得税违法。因为企业在这 方面既无合同约定,又无内部规章,因此仲裁委支持了该员工的申诉请求,企 业败诉。   专家支招:   员工的职、薪升降与岗位调整是用人单位内部的一种正常管理机制。其根 据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和员工各方面的表现情况。因此,员工的职、薪 升降与岗位调整属于用人单位的管理行为和自主权利。那么,员工职、薪升降 与岗位调整如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呢?可通过三种方式:在必备条款中具体约定; 在约定条款中也可约定;前后条款应注意呼应。   具体到某一位员工的职、岗、薪是否需要调整,主要看其整体状况和表现, 例如员工的身体状况、工作表现与业绩、知识技能水平等,是否与本职、本岗 工作的要求相符合。而做出是否相符的判断,则应由用人单位依据相应的规章 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劳动法》第 19 条的规定,劳动 合同有两类条款,一是必备条款,二是约定条款。在必备条款中可以有约定的 内容,而约定条款也不能违反法律原则。对员工职、薪升降,岗位调整的内容, 既可在必备条款中约定,也可在约定条款中约定。   必备条款中有一项“工作内容”,用人单位(称甲方)与劳动者(称乙 方)可在其中约定: “因甲方经营需要,乙方同意在不变更本合同各项条款的 情况下,接受甲方安排的不在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内的工作。新岗位工资标准高 于原岗位时,甲方按新岗位工资标准支付;新岗位工资标准低于原岗位时,乙 方原岗位工资标准不变。在工作任务完成后,乙方返回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 恢复原岗位工资”。这是对员工岗位作临时性调整的一种约定。   此外,还可约定:“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 作能力和表现升、降乙方的职务,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 安排”。这是对员工岗位调整所作的变更性约定。   上述约定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事先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条款。劳动合同中 既已约定了工作岗位,则应当相对稳定,用人单位不应随意变动员工的岗位, 只有当约定的条件出现时,方可调整员工岗位。对表现好的予以提升;对表现 不好的予以降职;根据经营状况和工作需要,以及员工的身体状况调整其岗位。   在“劳动报酬”的条款中,可以约定:“甲方可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内部 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结果,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 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对员工岗 变薪变等方面的约定。也是事先协商一致的变更性条款,只有当约定的条件出 现时,单位方可调整劳动者的工资。   总之,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对员工职、岗、薪的调整机制,应有 一个正确的认识。作为用人单位应依法运用自主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法 签好劳动合同,避免在员工职、岗、薪的调整中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 劳动者应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竞争激烈的环境,自觉遵纪守法,履行 劳动合同,以保证在职、岗、薪调整中不断进步。   劳动合同如何正确变更?   案例警示   丁某系某安装公司职工,后因公司放长假一直没有上班。这年 8 月公司重 新签订劳动合同,丁某要求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以丁某在放假期间从 事了有收入的劳动,拒绝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丁某不服用人单位的决定,申诉 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仲裁委员 会经调解无效,裁决用人单位依法与丁某签订劳动合同。   专家支招: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劳动关系的凭证,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订立,任何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此,订立劳动合同一 定要依法进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 时怎样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只有正确适用该规定,才能有效保 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 系。   用人单位招工应具备的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 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招用未成年人及外地工应符合国家和 本市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的确定: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在 6 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 过 15 日;劳动合同期限在 6 个月以上 1 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30 日;劳动 合同期限在 1 年以上 2 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60 日;劳动合同期限在 2 年 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6 个月。试用期超过上述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 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非试用期工资标准 支付工资。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用人单位在与按照岗位要求需要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订立劳动 合同时,可以协商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提前通知期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 6 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劳动者提前解 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 除劳动合同前 12 个月的工资总额。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的除外。   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内部进行机构调整,而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是 否属于《劳动法》中“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之规定?劳动部办公厅《关于 〈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 26 条界定:“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 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 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根据上述界定,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内 部机构调整,致使劳动合同的岗位条款无法履行,应属于《劳动法》第 26 条第 3 项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之规定,至少应属于其边缘性的情况。 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 26 条第 3 项的规定,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做出相 应处理。   建立“三调”相应规章   (一)、制定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可从工资、业务、技能、思想、身体 等诸方面加以考虑。 1、确定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各部门的职能职责。 2、根据各部门的职能职责,确定各部门的岗位分级标准和具体的岗位名称。 3、针对各岗位进行职务分析。 4、制定职务说明和职务规范。 5、制定岗位说明书。 6、对岗位说明书进行修订。   (二)、 建立对员工考评或考核的标准与制度。   (三)、规定员工职、薪升降与岗位调整的程序,如审批程序,合同变更 程序等。   “三调”依据及其漏洞查补   依据盘点 (一)、《劳动法》第 4 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 劳动者享有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二)、《劳动法》第 47 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 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国务院第 103 号令)第 18 条:“企业享有人事管理权”,其中规定企业对未上岗的管理人员、技术人 员可安排其他工作,包括到工人岗位上工作;可以从优秀工人中选拔管理人员 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其职务和待遇由企业自主决定。第 19 条:“企业 享有工资、奖金分配权”,其中规定企业有权制定职工晋级增薪、降级减薪的 办法,自主决定事实上晋级增薪、降级减薪的条件和时间。 (四)、《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 号)第 6 条、第 12 条也有“晋 级”、“降级”一类的奖励和处分的规定。 (五)、《劳动法》第 17 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 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六)、《劳动法》第 19 条:“劳动合同降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 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七)、《劳动法》第 26 条第 1 项、第 2 项的规定。 (八)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 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经贸企改[2001230 号)。 1、深 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紧迫任务深化企业三项制度 改革的目标是:把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作为规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备条 件之一,尽快形成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 制。 2、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打破“干部”和“工 人”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岗位 发生变动后,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加强对管理人员的 考评。企业对管理人员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考评制度。根据企业 经营目标和岗位职责特点,确定量化的考核指标。难以实行定量考核的岗位, 要根据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进行严格考核。对重要岗位上的管理人员要建立定 期述职报告制度,并建立考评档案。考评结果的确定,以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 考核为主,参考民主评议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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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辞退员工十八法-辞职与辞退

企业辞退员工十八法-辞职与辞退

企业员工离职有两种: 辞职与辞退, _/ M! D% e6 b, L 分析情况如下: 一、不安排工作法(闲死法)$ x' ]1 R' b) }3 S7 ^) B 企业对想要辞退的员工调到独立的无任务的部门中,不分配任何任务,并从组织上进行冷落, 心理上产生隔阂,从而使员工离开的常见方法。0 G8 s8 K/ x! V 适用员工:高层员工 达到目的:素质较高员工效果好 法律后果:无 二、加大工作负荷法(累死法)0 |7 |9 i4 C" d$ ]( _$ N" Z 在单位时间内,交给想辞退员工一个根本完成不了的任务,一便考查员工的真实实力的方法: k/ i. e" F; Z! S" g 适用员工:能力强而品格差的员工 目的等级:效果好,但需要过程的心理暗示 法律后果:无! b% t9 i2 }4 ^5 Q 三、频繁调岗法) u( i: v8 S% A* b! H 频繁给员工换岗位,让员工无法适应新的人际关系与工作任务,造成心情情绪低落,从而离 开的方法& Q$ `! M1 @' H  T, v1 @ 适用员工:技术型人才,中层干部$ M" U, O5 r' k! u8 l5 G" K 目的等级:一定适合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特殊职业约定的员工 法律后果:轻,但容易引起纠纷* T( _' ^# G9 H6 Z1 } 四、陌生事业法 交给员工一个根本不熟知的项目,让他在单位时间内完成,从而迫使员工离职的方法 适用员工:对公司有贡献,但现在落后而居功的员工 目的等级:注意心理启发 法律后果:轻,注意团队影响# S8 P) a0 ]3 D8 H0 W4 _: i 0 E( t$ N# _9 K+ i  ~9 I1 G 五、更改项目法' T- i( L+ K# {; U9 @; Z 采用项目制(PM),约定如达不到目的,则整体项目离职的方法 适用员工:全体 PM 成员' F- m. e. w0 Y, x; L+ w! B 目的等级:一定是全体成员离开,会造成部分优秀人员的流失 8 R$ K% H4 v  U3 \& N" A 法律后果:中,提前约定最为重要. ]) h$ k6 p5 F, }4 ?: _+ P 六、注销公司法 0 g* \  N) L) A+ L! S: m) A 公司管理一般会采用分公司制,分公司业绩达不到公司要求,则集体分解的方法,一般大型 公司都会采用此法 6 R% `# i9 V$ \" _ 适用员工:大公司员工& {( F9 _8 c- Q' ~ 目的等级:注意赔偿 6 g4 S) h8 a: r$ V6 v+ Y) A 法律后果:中,国内员工一般需要适应,国外则非常常见 七、降级法(放风法) 对三次以上完不成任务的员工,一般采用降级法,降至员工的心理底线以下了职位,导致员 工离职的方法" U) r+ s# J+ I" o 适用员工:中高层业绩型管理人才 目的等级:对以业绩为主的管理型人才作用大- e7 z2 O. w  i; e& t, j4 l6 {6 g 法律后果:轻. X6 Z 7 G- d( W1 g+ O 八、退休法 又叫内退法,很多行业采用,达到一定的工龄,一次性补偿费用,然后离职的方法 适用员工:普通型员工, Y$ f& R$ r- |# p# `0 J9 V 目的等级:退休合同一定要有法律性文件 法律后果:中/ ~( m, M1 c3 o7 n 九、家族理论法 4 c" o: ^% y' F2 ^! S$ H* A9 n4 w 引入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从而让有家族背景员工离职的方法 适用员工:亲戚型员工% o/ R1 {: x3 @5 O 目的等级:离职后会带来管理风险- k; D7 L8 N1 B 法律后果:重$ R  u: h" V% t8 { & N# L) b4 `0 i; t9 K6 H* e% | 十、政府调控法; W& B: |# t7 U2 ?, C9 v/ S 通过行政干涉手法,让不能符合要求的员工离开的办法,适合于国营企业 6 F: W5 i3 M1 u 适用员工:国营部门性企业 目的等级:一定要整体性调控,而不能留下管理型人员,政府要解决员工出路问题 法律后果:重* w$ {9 k, K4 T7 N' ` + A: `0 F) J) ~8 _8 N 十一、约定法 员工工作时,己约定工作时间,如果达到工作时间优秀者,可以再续约,而不能达到的,可 以离职 适用员工:任何员工$ R/ J& z1 I% Q 目的等级:注重法律性规定 4 J) ], [3 k# ^4 F5 W 法律后果:轻 4 m: p4 ]- ~% A. ~  h * `& G/ |9 w$ F& K( I6 I. k4 ` 十二、示弱劝退法 通过展示公司发展的难度,让员工感到工作艰苦而离职的办法 0 g* l6 V7 v  T2 X" w 适用员工:战友级员工 目的等级:真实的表述会有帮助 法律后果:轻 1 s' @0 ^( g  u  N4 C8 Q* C: G / x, ]7 l0 T' t 十三、员工请假法$ u. g2 r9 f7 d7 j, I6 Z; d, O( v! [ 有的员工为了主动离开,长期请假,最后导致公司辞退的方法   G" z( [# _4 }" F" P. S 适用员工:己在其它单位上岗的员工; B3 H$ F- R  t6 Q 目的等级:公司应及时发现 法律后果:无% o# c5 {8 [. d/ M6 A0 ^W' V1 U( m: c  g/ i3 y 十四、网站公布法; j4 N8 B$ O1 N: R6 \. Z 把犯错误的员工的法律认可的错误公布网上,员工离职时则取消,导致员工 适用员工:容易出错的员工) k4 Y4 w( c( o4 ^) S$ X 目的等级:建立诚信系统 法律后果:无 3 n. O  O3 i$ O; d 十五、任务法" w; E# N: m% o( H# K6 o5 c 特殊工作性质的员工,完成任务后拿到补偿后结束劳动关系$ m. z8 j; p! U3 { 适用员工:体力型员工% g( e2 S! k5 B' @5 T. B4 }$ I 目的等级:约定为重要的因素/ v% \. k4 F" T$ H. x, R& p; r 法律后果:中 * Y2 I/ M/ o5 M/ T 十六、劳动合同法 一种正常的离职方法 适用员工:任何员工 目的等级:劳动合同的健全与制度健全 法律后果:轻 7 Z& d) u0 n. D" q 十七、违纪法 制订合理严厉的制度,合理调整员工! F# l! v, I4 o6 N3 f/ R) \; D! B% p9 o 适用员工:任何员工 目的等级:制度的法律化 法律后果:中! V! M" W. s  D( O5 u 十八、直接辞退法 1 g. J, ]2 M6 I7 ^ 直接辞退员工 适用员工:任何员工# ]% h; {" r! E; k; T# C; K3 H! ? 目的等级:根据情况解决 法律后果: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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