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分类
考证与进阶课程
企业服务
工伤保优选
企业培训
学习中心
登录/注册
关注绑定微信领3重限时好礼
100套必备
工作模版
每日免费
资料下载
免费职业
规划咨询
限时绑定福利
00:02:29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注册登录
使用手机登录
登录注册即代表你同意
服务协议
和
隐私协议
仅差一步,马上完成
欢迎来到HRtop,根据政策法规落实实名制注册政策,需要您完善以下信息,我们对用户稳私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公司名称(选填)
任职职位(选填)
请选择任职职位
完成
手机验证码登录
未注册手机验证后将自动创建新账号
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请输入正确的验证码
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
登录注册即代表你同意
服务协议
和
隐私协议
账号密码登录
账号
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密码
忘记密码
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手机验证码登录
登录注册即代表你同意
服务协议
和
隐私协议
按相关排序
按相关性
按阅读量
按最新
全部格式
全部格式
DOC
XLS
PPT
PDF
RAR
ZIP
全部页数
全部页数
1-5页
6-10页
11-20页
21页及以上
入职员工保密协议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乙方(企业): 上海品杰防伪技术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 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 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知识产权归属)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 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 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 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 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第二条 (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 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 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 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 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技术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 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 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 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保密义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 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 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 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 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保密义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 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 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 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 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 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 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 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一般性技术岗位为五年。专业技术开发 主管、经理级管理人员、涉及档案、检测源代码和涉及安全维护、数据运营、人事、 销售、财务人员、视为无限期承担保密义务): (1)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五年之内 (2)无限期承担保密义务,直至乙方宣布解密;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 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需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从事软件技术开发、中上 层经理级管理人员、数据维护人员、财务部门相关人员、总裁行政办公人员、以上 各类涉密岗位人员的保密相关费用已在每月的工资中包括此费用) 第六条 (保密义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 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 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 (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 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 问等。 (离职后的竞业禁止)甲方离职之后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甲方承诺,其在 离职,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 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 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第八条 (其它约定)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 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 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 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 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九条 (商业秘密范围)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 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 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 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 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条 (概念释义)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 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 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 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 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 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 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贰拾万 元;无 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 代替赔偿损失,其违约之造成的风险程度,视实际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政治影 响,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与乙方共同评估后确认的结论为考 量依据进行赔偿。视情节严重的报送相关司法机关处理,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 由于泄密造成重大损失的,由造成人承担无限法律和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 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 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有以下签字盖章 为证: 立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 签约时间: 乙方: 签约日期: 身份证号码:
5 页
357 浏览
立即下载
复件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编号: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公司 乙方: 乙方确认其在甲方工作期间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接触并了解了甲方的保密信 息;乙方理解并确认,向甲方现有或潜在的竞争对方披露任何这些保密信息, 将会严重损害甲方的经济利益或使甲方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有不正当竞 争可能;乙方理解并确认,如其直接或间接与甲方进行竞争或者为甲方的竞争 对手工作,将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甲方的保密信息被披露或被不当使用。 现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上的 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1 知识产权 1.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产生的发明创造、产品设计、计算机软件、技术秘 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依法应属于甲方享有的,甲方有权在 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产品设计、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 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尊重乙方依法应当由其本人享有的身份权利并协助乙 方行使这些权利。 2 保密信息的定义、表现形式和范围 2.1 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而获取的(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的方式)任何 可以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且不为公众所知的具体商业信息均属甲 方的保密信息。 l 1 2.2 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 未被公众所知的有关甲方分配和/或制造的产品、方法、工艺、改良、 公式、设计和方式的信息; 2) 甲方的业务和市场策略; 3) 图纸(含草图); 4) 研究开发的文件:包括记录研究开发活动内容的各类文件,比如 会议纪要、实验结果、技术改进通知、检验方法等; 5) 甲方计算成本的方式和公式; 6) 甲方(现有和潜在的)客户情况和市场渠道,包括客户名单; 7) 与研究项目、专有技术、价格、折扣、加价、未来业务策略、营销、招 标等有关的信息,任何价格敏感信息,以及与甲方的知识产权组合及策略有关 的信息; 8) 其他资料,包括其他与甲方的竞争和效益有关的商业信息经营信 息和技术信息,如采购计划、供货渠道、销售计划、会计财务报表、价格方案、分 配方案、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操作手册、技术档 案、重要的管理方法、相关的函电等。 9) 工资分配、经营情况、营利状况等,根据相关法律被公开的除外; 2.3 甲方的保密信息可以以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他任何形式所表现 如文件、甲方书刊、函件、图纸、报表、磁盘、胶片、幻灯片、照片、录音带以及电子 邮件等。 3 保密义务 3.1 乙方的保密义务是基于其对甲方的忠实义务的要求,保密是乙方的法 定义务,无须甲方为此支付任何补偿即应遵守。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 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 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防止泄露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 l 2 义务的保密信息;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 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 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以保持其机密性; 2) 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 保密信息泄露或公布给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3) 正确使用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4) 及时向甲方汇报获得的涉及甲方利益但甲方可能尚未知悉的保密 信息; 5) 不得利用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6) 妥善保管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3.2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或在离开甲方之后(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 职),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 任何保密信息泄露或公布给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3.3 乙方离职后承担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保密信息实际上已 经公开; 3.4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 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 均归甲方所有。若记录着保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 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 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3.5 乙方应当于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按照甲方指 定的方式、程序、时间和要求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保密信 息的一切载体,不得扣留、转让他人或者销毁、带出。但当记录着保密信息的载 l 3 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保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 将保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保密信息消 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4 泄密行为 4.1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视为故意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1)将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私自 抄录、复制、E-MAIL 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携带出甲方范围或者提供给他人阅读、复 制、传递; 2) 将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以口 头、书面或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传递给甲方的竞争对手; 3) 未经甲方授权,以甲方的名义或以甲方乙方身份对外发布、提 供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4)在离开甲方后,以在甲方获得的保密信息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服务 或牟利; 5)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 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4.2 乙方如能提供明确并有说明力的书面证据,证明其行为属于下述性质 之一的,将不受协议中有关保密义务的约束: 1) 为履行其在甲方的职责并为甲方的利益所需要,在授权范围内正 确合理地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 2) 为履行强行性的法律义务(如法院指令)而使用或披露甲方的保 密信息。在该种情形下,乙方使用或披露甲方保密信息的范围应仅限于为履行该 强行性法律义务所必需或该强行性法律义务所明确规定的内容,且乙方应在此 种使用或披露之前通知甲方,以便使甲方能够采取适当的保护性措施。 5 l 竞业限制 4 5.1 乙方与甲方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的 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 年的期间内,乙方负有竞业 限制义务。乙方在职期间,乙方同样不得违反竞业限制,与甲方进行竞争,而甲 方对此无须补偿。 5.2 乙方签署本协议时已经知悉自己属于涉密人员,属于竞业限制范围, 但是基于对于竞业限制的审慎态度,甲方可以书面告知乙方双方无须履行本竞 业限制条款,但保密条款仍有效。要求签署本协议的乙方履行竞业限制,甲方将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 人员。 5.3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无须甲方做出任何举证即必须承担竞 业限制义务。 5.4 甲方应在劳动关系结束前界定乙方是否属于应受到竞业限制的人员。甲 方解除或单方面终止或到期终止双方劳动合同的,甲方有义务于劳动关系结束 前向其书面确认其是否属于竞业限制范围;乙方辞职或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 甲方有义务在收到解除通知的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其是否属于竞业限制范 围。甲方未书面给与乙方确认的,乙方无须遵守竞业限制义务,与此相对等的是 甲方无须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5.5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乙方不得: 1) 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的业务。 2) 为与甲方在产品、市场或服务方面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或者机构 工作或者在这种甲方或机构拥有利益; 3) 到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单位任职; 4) 自己直接或间接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5) 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直接或间接拥有、 管理、经营、控制、服务于、受聘于、担任顾问或参与任何可能直接或间接转移甲 方的业务或对甲方的业务产生或将产生不利影响;甲方的客户为乙方与甲方任 l 5 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前一年已经属于甲方的客户,同时也包括甲 方在乙方离开甲方时甲方正在评估、谈判、接触或准备发展的客户,不管其实际 的地理位置。 6) 到甲方的供应商单位任职; 7) 到甲方客户现有的供应商单位任职; 8) 通过利诱、游说等方式干扰甲方与其它乙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9) 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乙方担任顾问; 10) 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乙方。 5.6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乙方不得到以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 1) 2) 3) 其他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单位。 5.7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乙方,在竞业限制期内,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包括港、澳、台地区) ,如违反本条的,将被视为故意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 限制义务。 5.8 竞业限制期间内,乙方如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担 任其顾问,不论是兼职还是专职的,或者乙方如可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业务 经营,则乙方有义务在一周内将该用人单位的名称(姓名)、地址、业务经营情 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将本协议提供给该用人单位。 5.9 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承担 5.1 义务的,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后 年内,甲方应按月以乙方离职前十二月的平均月工资的 20%为(或具体 数额)标准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 5.10 支付方式:甲方将在乙方履行竞业限制期的第一个月满的次月 日将 上一个月的竞业限制费转入乙方帐户,以后每月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均按此原则 发放。 l 6 5.11 乙方及时通知义务:如乙方遗失,挂失或取消该指定帐户,或由于 其他任何个人原因可能导致甲方无法将补偿费按时划到该指定帐户中,乙方必 须于 3 天内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开办新的帐户,告知甲方 帐户号码。以确保甲方可以按月将补偿费划到指定的帐户。 5.12 如因乙方任何个人原因而可能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支付补偿费的,视 为乙方放弃补偿费的权利,但并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5.13 由补偿费产生的个调税:甲方负责为乙方代扣代缴由补偿费所产生 的个调税,并直接在给乙方的补偿费中扣除该款项。 5.14 甲方不支付补偿费的,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自行终止, 本条款无效,双方义务均不再履行。 5.15 如甲方发现乙方已经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甲方诉诸于仲裁后即可 不再继续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同时并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6 违约责任 6.1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 害行为。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外,同时应当一次性向甲 方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6.2 由于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金不足 弥补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实际损失执行赔偿金,向甲方承担赔 偿责任。 6.3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保密信息完全公开的,乙方应当赔偿该 保密信息的全部价值。保密信息的全部价值,可由国家认可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 评定。 6.4 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甲方仍保留通 过司法途径追究乙方刑事责任的权利。 l 7 6.5 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单位明知乙方系存在竞业限制的乙方仍予以聘 用、在劳动关系未解除前予以聘用或通过其他方式致使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竞业限 制义务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 争议处理 7.1 甲方与乙方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 适用法律 8.1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如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的相关 内容以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中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为准。 9 其他 9.1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经甲方与乙方双方盖章(签字)后 生效,每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被视为是甲方《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 同等的效力。 9.3 甲方与乙方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 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 职务: 日期: l 住址: 日期: 8
8 页
344 浏览
立即下载
员工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
员工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为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 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 本保密协议。 本协议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 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 1、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企业发展规划。 2) 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议记录。 3) 企业重要的财务、会计信息。 4) 企业重要会议决议和决策资料(如:新产品开发、重大设备投资、重大人事调 整等)。 5) 企业人事资料、工薪福利资料。 6) 客户资料和信息。 7) 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 8) 谈判意图、标底、标书内容、招标底牌。 9) 产品调价方案、合同及效益评估资料、市场开辟和产销策略。 10) 原材料价格、消耗、成本、库存量。 11) 供应商资料和信息。 12) 经营决策、与同行竞争成败的信息、文献、报告及生产计划等。 13) 其他对外泄露后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利竞争地位的资料和信息。 2、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企业的专利技术、发明等资料; 2) 科研题目、科研进展情况; 3) 科研成果的说明书、计算书、操作规程、技术方案、设计图纸、电路设计、计算 机软件等; 4) 科技成果在生产中的应用情况,科技成果转化价格、可能成为发明的阶段性 科研成果、中长期规划、技改计划; 5) 产品的制作技术、工艺流程、技术诀窍; 6) 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技术改造方案、工艺技术、操作规程; 7) 新技术、新实验、新材料、新产品等; 8) 在设计、实验及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原始记录、数据、有关资料、图纸等; 9) 工程设计、电路设计、机械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试验结果、图纸、 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 10) 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 11) 引进技术中有保密协议的技术资料; 12) 秘密渠道获得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技术资料; 13) 企业的生产设备技术参数、生产经验 14) 计算机软件及数据库,以及相关的传递、存储、查阅和加密措施; 15) 虽不属于先进的工艺技术,但属成套的技术资料、图纸、施工方案价值在 1 万 元以上的; 16) 其他对外泄露后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利竞争地位的资料和信息。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 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纳入保密协议的范围。 第二条 保密期限 1、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 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 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 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 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 何种原因离职。 3、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 期承担保密义务): (A)无限期承担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知识产权归属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 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改进技术、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 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乙方对此应负有保密责任, 在甲方任职期间或离职后都不得将该技术、软件转让或无偿提供给同行业或相关 行业的其它公司。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 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 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双方确认,乙方在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甲方承 担的本职工作或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均属于甲方享有,其权利归 于甲方。 上述发明创造、改进技术、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 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 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 些权利。 2、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 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 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 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 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技术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 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 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 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甲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 励。 3、乙方的保密义务 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 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 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 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 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3) 离职后不得诱使其他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离职。 4) 不得在公开场所谈论甲方的商业秘密。 5) 不得复制、披露包含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及文件副本等。 6) 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7) 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8) 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 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9)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 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 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 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 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10) 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企业报告。 11) 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使用任何知识均与前受聘单位无关,乙方承担甲方 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务,均不会侵犯前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 12)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 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 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 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13) 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者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 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 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 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 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 如果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 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 甲方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4、乙方以个人人品保证,乙方到甲方企业应聘工作未受任何其他单位的委派并 为其他单位收集甲方经营管理信息。 第四条 竞业禁止 1、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 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 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2、离职后的竞业禁止 1) 乙方离职之后是否需要竞业限制,由甲方依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和政府主管部 门的相关规定。如果甲方没有书面通知乙方不需要竞业限制,则双方按照以 下 2)-5)条款执行。 2) 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贰 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 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 贰 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 关系的单位就职。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单位: 3) 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贰 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 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 贰 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 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所谓与甲方有竞 争关系的企业,主要指以下几类企业: 4) 从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 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年支付额为:乙方在甲 方在职期间年报酬总额的二分之一,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 5) 甲方将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按月打入乙方帐号,乙方如因帐号变更或未收 到竞业限制补偿费,需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承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的损失 , 并不能藉此免除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如仍旧没有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 双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乙方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四条 1、2 款所列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五万 元,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金额。 2、 因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 3 款所列义务,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 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 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2) 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 1)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 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 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 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3)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纠纷带 来与诉讼有关的合理交通、住宿、律师代理、调查等) ,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 之内; 4) 如果甲方损失额与乙方获利额等均不能确认,乙方同意采用定额赔偿的办法 来确定损害赔偿额。乙方赔偿甲方损失的金额为 30 万元。 4、当乙方违反第 3 条第 4 款,即当甲方发现乙方应聘甲方单位工作系接受其他单 位派遣并帮助其派遣单位收集甲方上述信息资料者(简称工业间谍),一经发现, 甲方将对乙方实行包括但不限于立即辞退、提出经济赔偿的处罚,必要时可在当 地法院提起法律诉讼。甲方同时有权通过适当的新闻媒体对乙方和其派遣单位的 此等行为予以谴责。 5、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 系。 6、乙方承诺,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对乙方包括 乙方所供职的单位提出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办法 1、协议引起的纠纷,可以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 如一方拒绝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当选择以下 解 决。 A、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协议 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2、上款的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七条 附则 1、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 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3、为保护甲方利益免遭进一步的损失,甲方有权在特殊情况下,要求企业保安 人员对各种原因离职的乙方实行现场监督物品移交并限时送其离开甲方工作场所。 4、本协议将作为甲方聘用乙方工作所签署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中的保 密条款共同有效。 5、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6、本协议所指的乙方是:因履行职务需要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企业员工。 第八条 声明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 款的法律含义,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有以下签字为证: 甲方:(盖章) 乙方: (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日 年
6 页
383 浏览
立即下载
员工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员工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甲方:XX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工作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在乙方入职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有关其在原工作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 业限制义务,因未主动告知而致使甲方遭受索赔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法律责任。 第二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 产生的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作品、知识性文档、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其知识产权均属于 甲方所有。 乙方同意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 有关知识产权。 第三条 双方确认,乙方离职后一年内,利用所掌握或接触的甲方之商业秘密所产生的智力成果或技术 创新,其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履行保密职责。乙方应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其 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或其它商 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秘密性。 第五条 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 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将上述载体全部返还给甲方。 第六条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 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 也不得非因工作目的而使用这些秘密信息或允许他人使用。 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不得将工作中知悉、获取的商业秘密拒为己有,不得私自留 存。 第七条 乙方离职之后仍应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所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 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 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八条 在工作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或从 事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也不得在任何其他公司、企业或组织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 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从事前述经营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乙方并 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九条 无论何时,乙方均不得怂恿、诱导、唆使甲方员工到竞争对手处工作。 第十条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离职后一年内,在与甲方存在直接商业竞争关系或其他利 害关系的用人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甲方逐月发放的薪资和福利待遇中,均已包括用以给乙方在竞业限制期内的补偿金额。 第十一条 本协议提及的甲方之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一)技术秘密是指甲方自行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并未公开的,且采取了适当保密措施 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源代码类:软件源程序和目标程序等; 2、产品需求设计类:客户调研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立项书、项目管理计划和进度表、概要需求列 表、估算单、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文档(含概要设计说明书,单元说明书或维护类设计说明书或改错 类设计说明书)等; 3、产品开发过程管理类:项目会议记录、项目评审记录、缺陷记录跟踪表、同行评审记录表、配置项 登记表、配置管理资料、组间协调记录表、需求跟踪与进度控制表、测试计划、测试用例、测试报告、 项目关闭报告、工作产品发版报告等; 4、技术文档类:专有技术资料、技术经验、技术培训资料、技术总结等; 5、质量管理类:产品评审报告、KDSP 相关资料、产品质量指标等; 6、产品应用实施类:产品实施方案、产品应用状况、客户使用情况等; (二)经营秘密是指甲方未公开的,并已采取适当保密措施的管理制度与流程、经营管理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 1、管理信息:战略规划、经营决策、组织架构、计划与总结、董事会或管理层会议的决议和记录、业 务专项会议资料等 2、财务信息:财务报表、商业分析报告、税务资料、原材料进货渠道、审计报告、投融资交易、投资 分析报告等 3、人事信息:员工档案、组织人事资料、薪酬福利状况、培训计划、绩效考核资料等 4、营销信息:合同、产品报价、重大交易记录、客户档案、代理商资料、供应商资料、合作伙伴资料 市场调研报告、市场营销方案、重大市场活动等 第十二条 乙方若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规定,其同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替代赔偿金。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十三条 双方同意,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若协商解决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若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六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完全了解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 乙双方于此同意上述条款,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署本协议。 甲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 页
331 浏览
立即下载
保密协议
重庆壹品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保密协议 甲方(聘用单位): 重庆壹品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 方(受聘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 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1条 权属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 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 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 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 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 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 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2条 技术成果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乙方主 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 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 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 让。 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司法程序解 决。 第3条 保密制度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 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 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 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4条 不披露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 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 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 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5条 保密期间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 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 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2 年内。 第6条 不侵权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 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 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 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7条 竞业限制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 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 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8条 信息载体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 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 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 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9条 返还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 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 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 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10条 商业保密秘密 本协议提及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则、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给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尚未公开的企划方案、预算;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等资料; 7、公司出资开发、研制、购买的软件; 8、公司设计方案、图纸、报价表、效果图、客户资料; 9、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如管理流程、行政、人力资源及各部门管理资料及工作手册 11、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12、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13、客户资料情况、合作伙伴情况,以及公司将要发展方向的方针、策略; 14、材料设备采购方式、采购价、采购渠道、采购合同、分包商资料情况; 15、项目成本核算、经营成本、劳动力成本、机构成本、管理成本; 16、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 17、在经营活动中的保密行为; 18、公司领导临时交待的保密事项。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 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 11 条 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 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 12 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第 13 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其年收入 10 倍的违约金 ;无论违约金给 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 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 14 条 附则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是《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附件《保密管理规 定》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各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 页
376 浏览
立即下载
公司保密制度
公司保密制度 1.目的: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 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具体包括: 2.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议。 2.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2.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2.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2.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3.职责: 3.1总裁办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保密协议的签 订,归档公司秘密的管理。 3.2 各部门负责按公司规定秘密的分级和密级标明,确定保密期限,并负责实 施保密措施。 3.3 公司所有涉及公司秘密的员工均应根据参加项目的不同承诺不同服务年限 及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流程图: 无 5.内容 5.1公司秘密的分级为:"绝密"、"机密"、"密级"三级。 5.1.1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 害; 5.1.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5.1.3密级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5.2公司秘级的确定: 5.2.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5.2.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5.2.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 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5.3保密措施 5.3.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 抄、保存和销毁,由总裁办指派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 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5.3.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未经主管总监及人力资源部部长批准, 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 措施。 5.3.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 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5.3.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裁批准。 5.3.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 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 议文件;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5.3.6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 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5.3.7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并及时报告总裁办公室及人力资源部,以便做出处理。 5.4责任与处罚 5.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按照保密协议约定条款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处理: (1) 私自将公司秘密文件带出公司的; (2) 违反本制度所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5.4.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追究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 (1) 私自拷贝公司秘密文件资料的电子版本,私自将公司秘密文件带出公司 并造成后果的; (2)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4)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6.表格 无 7.附件 《保密协议书》 保密协议书 甲方名称:公司 乙方姓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现住址: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 确乙方对甲方的保密义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甲乙双方 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诺事项 1、乙方鉴于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进入甲 方之前,对所有以前的工作单位或任何第三方均未承担(或不再承担)任何有 关秘密的保密或不使用义务,也未承担(或不再承担)任何竞业禁止义务。因 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对任何知识的使用,均与任何第三方无关;乙方承担甲 方交付的工作,均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商业秘密。如乙方所述不实,由乙方自行 承担责任。 2、乙方鉴于已经或将要参加甲方 项目组,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向甲方承诺:自签订本保密协议之日起为甲方服务的期限不低于 年,在 年期限内,乙方自愿放弃劳动法律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全部权利;若双方劳动合同的剩余期限低于 年,则同意自动延续至满 年时止。 二、商业秘密的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包括甲方专有的技术方案(含新产品开发的方案、技术、工艺 等)、技术手段、网络信息、考评方法、技术指标、系统及应用软件、数据库、未公开 的科技成果、技术文档、商务合同、招标方案、评标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 电等。 2、经营信息:包括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暂不公开或不公 开的经营分析、财务、统计信息;公司市场营销策略、客户资料、重大商业活动计 划及安排、暂不公开或不公开的合作伙伴相关业务信息;公司重要会议内容及 记录、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3、人事信息:包括薪资、福利、暂不公开或不公开的人员信息等。 4、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所承担的保密义务。 5、其他一切涉及甲方的企业运营状况,能够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甲方采 取保护措施予以管理的资料、信息等。 三、乙方对甲方承担的保密义务 1、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2、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3、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企业客户提交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 得超出工作使用范围; 5、乙方无论何种原因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该清退所有属于甲 方的资料,如文件、设计、数据、模型、实验记录、工作手册等,个人工作日志中 如含有甲方商业秘密和其他信息的,亦应清退或在甲方监督下销毁;乙方须列 出清退清单(一式两份),由甲方有关负责人与乙方签字确认并分别保存。 四、保密期限及要求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开有保密等级岗位的(□1年、□6个月、□3个 月)内,不得为与甲方生产经营相同或有竞争关系的行业或企业提供服务;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开有保密等级岗位的(□1年、□6个月、□3个 月)内,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劝说、诱导甲方的其他劳动者辞职; 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开有保密等级岗位的(□1年、□6个月、□3个 月)年内,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 五、经济补偿 1、甲方鉴于乙方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1年、□6个月、□3个月) 内承担保密及竞业限制义务可能减少其劳动报酬,故同意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双 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6个月、□3个月、□1.5个月)的平均收入(不含绩效考 核年薪)作为补偿金; 2、前款所述的补偿金分(□6次、□3次、□1次)支付,乙方自双方劳动关 系解除或终止之日的当月起每月的前10日亲自到甲方签字领取;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未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补 偿金,逾期超过1个月的,视为甲方放弃了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此种情况下, 甲方无需承担继续支付补偿金的义务; 2、乙方因参加 项目组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期限,如因乙方原因未 能达到承诺的最低期限,除应按照其从甲方领取工资(扣除甲方全体职工相应 期限可领取的平均工资数额)的2倍赔偿甲方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由此给甲方造 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后,乙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和竞 业禁止条款; 3、乙方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违反了本协议约定保密和竞业限制义务 或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未办理资料移交手续,除应按照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补 偿金的2倍赔偿甲方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赔偿 损失后,乙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条款; 4、乙方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违反了本协议约定保密和竞业限制 义务,除应按照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补偿金的2倍赔偿甲方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由 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后,乙方应继续履行保 密义务和竞业禁止条款。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 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两 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4 页
365 浏览
立即下载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 经验、技能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 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 果、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 物流资料、定价政策、广告策略、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 表率内容等。 3.甲方的管理秘密: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各级员工的薪资收入等。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 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 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 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 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 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 二 年内,不得在与甲方生产、 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 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同类产品或经营 同类业务。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 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 时向甲方报告; 9.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 以书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10.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 体成为公知知识,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 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 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 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 ___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 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 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 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 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1)款 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 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 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 _________法院。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 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签订地为:_________。 九、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过本保密协议,并确认对本协议中各条 款的理解无异议。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附:甲方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3 页
364 浏览
立即下载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公司秘密的有 关事项,制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 造、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以及其他有关的知识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 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 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 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 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 利。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 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 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者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 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三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 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 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 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 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 2 年内。乙方认可,甲方在支 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支付“保密津贴”故而无须再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五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因工作需要如会涉及他人知识产权时,亦不得擅自实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的行为,应与甲方商量,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 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六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 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承诺,其在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在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 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以任何形式担任任何职务。 第八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光 盘、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 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 第九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务,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 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 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第十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 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 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客户资料、销售信息、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 货渠道,等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从甲方聘用乙方进公司第一天开始到离开公司任职的最后一日。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 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二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由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根据其乙方于甲方担任之工作性质,应当一次性支付 1-5 万元的违约金;无论违 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支付三万元的违约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 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甲方的损失。给甲方造成的重大损 失的,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 如果本协议的部分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协议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这项协议对乙方的继承人、接受遗赠者、遗 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等仍然有效;同时,对甲方和获得甲方产权的任何组织及其分支机构有效。 第十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 第十九条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劳动合同之附件,与劳动合同具同等效力。 乙方保证,本人已经阅读并完全理解了这个协议的各项条款,并有能力按照协议的条款执行。 甲方公司(签章):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乙方签约员工(签章):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日期:
2 页
343 浏览
立即下载
设计合理的保密、竞业禁止协议
如何设计一份合理的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 先根据企业内部的岗位,把员工分类,按照不同岗位的特点来决定员工保密协议的形式、保密对象的范 围及相应违约责任等。 科技企业一般包括以下岗位:高级研究开发人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一般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市场 计划及销售人员,财务会计人员,秘书人员,一般行政内勤人员、保安人员等。对于像一般行政内勤人员、保 安人员这样不直接接触本企业核心秘密的员工,其保密义务相对其他人员来说并不特定且内容较简单,类似 于第三人负有的不得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因此,这类人员未必一定要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可以考虑 在其的劳动合同加入相应的保密义务条款。而-其他类人员依据其工作性质,在其工作范围内均有可能接触到 企业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特别是高级研发技术人员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通常掌握着企 业最核心的商业秘密。对这些人员则应该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而且依据其接触商业秘密的程度和范围,协 议内容应尽可能地细化。 通常保密协议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是对第三人合同义务条款。此条款主要针对新聘用员工。 企业在聘用新员工时应调查其在进入本企业前是否承担了对原企业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如未承 担此类义务,应在合同中明确声明或保证,如“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使用任何知识均与前受聘单位无关 , 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务,均不会侵犯前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如承担了对前单位的保密义务 , 则应保证在本企业工作期间不利用前单位的保密信息为本企业服务。 二是义务明示条款。此条款主要是把法定的、默示的保密义务明示为合同义务。员工应保证对在本企业工 作期间知悉的本企业的商业秘密承担无条件的保密义务。 三是企业商业秘密范围条款。首先,按照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划分,列举所有属于本企业商业秘密的 内容。其次,对该员工所在岗位涉及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作进一步的详细规定。 四是员工义务的具体描述。如:对上述所列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企业内部无关人员泄露;不得 复制、披露包含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及文件副本等。 五是对公知领域的排除。此款主要是给员工以对某些保密信息的秘密性提出不同看法的机会。“如果能 证明有关信息没有秘密性,那么该职工可以解除对该信息的保密义务”。 六是职务成果条款。应包括员工在职期间的产生成果应及时报告。对职务成果的实施、转让、归属等明确 约定,对于非职务成果应由企业确认。并规定对职务成果的奖励和报酬的额度或比例。 七是离职后保密信息载体的交还。 八是关于补偿。明确由于企业已经支付员工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上述保密义务作为员工的忠诚义务 的重要体现,不以任何额外报酬支付为对价。可以考虑将员工现有工资中的一部分的名目列为“保密津贴” 等。并约定员工离职后承担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以得到任何额外补偿为条件。 九是违约责任。可根据违约的不同情形约定违约金。 竞业禁止协议既可以单独签订,也可以作为保密协议的部分条款的形式来体现。竞业禁止协议与保密协 议,虽然都是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为目的,但还有很大区别。如保密协议约定的保密范围可以尽可能的宽一 些,而竞业禁止由于是对员工择业自由这种基本劳动权利的限制,其范围不应过宽。如果过宽,在产生争议 后会引起对企业不利的司法干预。 竞业禁止条款主要包括: 一、限制范围条款。包括时间、地域、限制领域等。限制领域,如从事某种技术、产品、经营、服务等的企业 或工作岗位。地域是指在约定的地域内不得从事限制领域的工作。时间是指离职后多少年内,不得从事限制 领域的工作。关于限制领域的具体内容可以结合本行业或本企业的特点,另外制定内容详尽的附件。 二、禁止劝诱离职。离职后不得诱使其他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离职。此条款意在防范近年频繁出现的 员工集体叛离给企业带来严重损失的行为。 三、补偿费。作为对员工牺牲一定程度择业自由的补偿,企业应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金。具体标 准可由双方约定或执行相关行业或地方的规定。 上传日期:2003-09-19 作者:
2 页
409 浏览
立即下载
企业保密制度 文档
企业的保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 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 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 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 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 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 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 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 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 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 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 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 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书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 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责任与处罚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 10 元以 上 500 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 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二 0 一三年五月三日
2 页
343 浏览
立即下载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范本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 第一条 各级保密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应主动为公司和公司各业务部门服务,公司各 业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属于公司机密事项时, 将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立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提供。保密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 该提供的提供,不该提供的坚决不提供。 第三条 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 , 不得乱扔乱放。 第四条 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 印留存。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印。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 为密件销毁。 第五条 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 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条 保密文件在发送装封时应按批准份数认真清点、装封,切忌将不同密级的文件 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级的信封上要以戳记标明文件的密级。封口时,不应用钉书钉封口的 方式,应采用密封的方式。 第七条 涉及国家机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原则上不用传真方式发送,确因紧急情 况需要时,要用密码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通传真机和电子邮件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 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不得以明码电报拍发秘密文件,也不得明电密电混用。 第八条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公司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 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 第九条 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 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公司工作人员应在办公室阅读秘密文件,公司领导确需在家中阅 读秘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传阅或借阅文件,要严格坚持登记制度。 第十条 保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及设备中保管,并经常检查。常用的 秘密文件随手入柜加锁。 第十一条 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前两天各部室需将所传阅的保 密文件清退给办公室。如发现遗失,要及时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 如保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而长期离开岗位前,必须把自己经营的秘 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且要履行签收手续。 第十三条 保密人员每年对办理完毕的保密文件收集齐全,对有查考价值的要整理立卷 , 其他文件可按有关规定处理。调阅公司的保密档案,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 保密文件销毁前,必须逐一登记,并在报领导批准后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 行销尽。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公司内销毁。 第十五条 以上保密文件拟制、处理、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在工作 过程中保密文件管理人员要注意不要谈论文中的机密事项,不让无关人员随意浏览,不得 在无保密措施的无线电话中谈论机密事项等等。 第十六条 公司印制各类简报、刊物及向宣传、新闻出版单位提供公开发表的稿件、信息, 承办人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不得涉及和泄露国家及公司秘密。 第十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在外出访问、涉及业务技术谈判、学习交流展览演示等公务活动 中,不准随身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预案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泄 露事件发生。
2 页
334 浏览
立即下载
竞业限制保密合同(定稿)
安徽香林达农副食品有限公司 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 甲方: 安徽香林达农副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22、23、24 条竞业限制和保密规 定特签定本协议。 一、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工艺变更;生产设施;供销信息;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表、统计报表;各类收支账目; 5、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资料; 6、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资料:决定、决议、会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 二、公司的秘密的密级分为“机密” 、“绝密”二级。 1、“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公 司采购人员和销售人员及财务人员及系公司机密级职业。即便辞工或被辞工一年内 不得从事相同或相似的行业。如有违约,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另支付违约金 3-8 万 元。 2、“绝密”为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公司生产管理人员、生产工艺操作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主管、公司领导 专职司机系公司绝密级职业。即便辞工或被辞工两年内不得从事相同或相似的行业。 如有违约,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另支付违约金 5-10 万元。 三、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与公司以外各类单位合作资料、信息、决策等的为“机密级”。 2、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公司的规划、财务账 目及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采购信息、销售额信息和状况、公司经营情况、 生产设施设备、工艺革新及改良、公司各类供方、公司的各级销方均为“绝密级”; 四、属于公司秘密的管理: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 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完成,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 由行政部负责保密。 五、保密措施:对于密级文件、资料、生产工艺、品控资料、财务资料必须采取: 1、非公司负责人批准或指定负责人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详细填写记录,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涉及“绝密”级人员离职,应提前两月向公司报备,便于公司进行脱密处理。 六、在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董事长批准。 七、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及其利用通讯设施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 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的秘密。 八、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 告公司负责人,采取脱密等相关处理措施。 九、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 500—2000 元: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合同第七、八、九、十、十一条的秘密内容;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扣回之前发放全部专项奖金, 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 2、违反本保密合同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十一、本合同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十二、专项奖金(保密费):公司根据不同岗位,职别设立专项保密费,作为签定《保密 合同》的专项保密费每月随工资一同发放。 十三:双方确认:在签定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 条款的法律含义;协议从签定日起至劳动关系结束后的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的时效 内均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2 页
390 浏览
立即下载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华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保密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JT-QGZ/SJ008-2007 编制人 标记 修订号 0 实施日期 处 数 2007 年 7 月 1 日 更 改 记 更改依据 第 1 页 共 2页 录 更改人 更改日期 审核人 批准人 1 目的 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子公司、部门。 3 定义 3.1 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利益,依照特定程 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的事项。 3.2 泄密是指违反公司保密制度,使公司秘密 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 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 4 职责 4.1 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 点、既确保公司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各公 司、各部门和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2 审计监察总部归口管理全集团的保密工作。 4.3 各公司总经办(综合管理部)主管本单位保密 工作。 4.4 各职能本部和涉及公司秘密的部门,可以根据 实际情况指定保密工作机构或指定人员,管理本 单位和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4.5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新入司员工进行保密知识 培训。 5 公司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5.1 公司秘密包括符合本制度第 3.1 条定义的以下 秘密事项: 5.1.1 公司经营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5.1.2 公司研发、生产、营销、商务、财务、法务、投 资、人事、行政、基建、计划等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及 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2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 “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 露会 使公 司的 利益 遭受 特别 严重 的损 害; “机 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 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 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 5.3 公司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审计监察总 部分别会同各单位规定,至少每年在有关范围内 公布一次。 5.4 各单位对所产生的公司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公 司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在产生的同时 确定密级。对是否属于公司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 明确的事项,由上级部门或审计监察总部确定; 在此之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 措施。 5.5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按照本制度 第 5.2、5.3、5.4 条的规定标明密级。 5.6 对是否属于公司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有争议的, 由审计监察总部确定。 5.7 各单位对公司秘密事项确定密级时,应当根据 情况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的具体办法由审计监 察总部分别会同各部门规定,至少每年在有关范 围内公布一次。 5.8 公司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 况变化及时变更。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变更,由原确 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单位决定。 5.9 公司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 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的单位决定。 6 保密规定 6.1 公司经营各方面的专项保密规定,由该业务的 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本制度制定。其中: 6.1.1 属于公司秘密的公文的制作、收发、传递、使 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办法,由董事长办公室 规定。 6.1.2 采取电子信息技术存取、处理、传递公司秘密 的办法,由 IT 本部规定。 6.1.3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进出 公司的办法,由保卫科制定。 6.1.4 属于公司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场所、部位的保 密措施,由有关责任部门规定。 6.2 对绝密级的公司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华伟 发展 集团 有限 公 集团保密管理制度 司 管理制度 JT-QGZ/SJ008-2007 修订号 0 实施日期 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6.2.1 非经原确定密级的单位批准,不得复制或摘 抄。 6.2.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 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尤其不得通过 OA 系统或 以未加密的文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传递。 6.2.3 实物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电子文 档加密保存。 6.2.4 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的公司秘密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依照前款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6.3 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 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事先经过批准,并通过一定形 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 6.4 发生泄密事件的单位,应当迅速查明被泄露的 公司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 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 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主管公司领导和审计 监察总部。 8 处罚条例 8.1 对产生的公司秘密事项,相关责任人未按要求 确定、标明密级的,提出批评或处罚 50 元;由此 造成泄密,但尚未产生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处罚 100-200 元;由此造成泄密并产生严重后果 或经 济损失的,处罚 500-1000 元。 2007 年 7 月 1 日 第 2 页 共 2页 8.2 过失泄露公司秘密,尚未产生严重后果或经济 损失的,处罚 100-300 元。 8.3 过失泄露公司秘密,产生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 的,处罚 500-5000 元。 8.4 故意泄露公司秘密的,予以开除并赔偿经济损 失。 8.5 刺探、窃取、收买或利用职权强制获得不应知 悉的公司秘密的,处罚 100-1000 元,情节恶劣 者予以辞退。 8.6 涉及公司《竞业保密协议》的事项,按该协议 规定进行处理。 8.7 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并构成违法犯罪的,在 按公司制度处罚的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8 屡次发生泄密或因泄密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 对部门负责人处罚 100-1000 元。 9 相关文件 9.1《信息安全管理总则》 9.2《个人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9.3《机要档案管理规定》 9.4《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10 附加说明 10.1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0.2 本文件由董事长办公室起草,由审计监察总 部负责修订和归口管理。
2 页
361 浏览
立即下载
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本保密和竞业禁 止合同下简称“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下简称“公司”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简称“雇员”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雇员承认由于受聘于公司包 括但不限于接受公司可能不时向其提供 的培训其可能充分接触公司的保密信 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公司的经营、 业务和前景及与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和 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 来 2.雇员承认在其受聘于公司期间 或之后的任何对保密信息的未经授权的 披露、使用或处置或与公司竞争将给公 司的业务带来不利的影响并给公司造 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和损失 3.雇员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 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公司及其 关联公司相竞争。 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 内容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 下文规定的含义 “保密信息”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 播或保存的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产 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 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 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 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 密、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 “竞争业务”指(1)公司或其关联 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2)与公 司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 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竞争对手”指除公司或其关联公 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公司、 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区域”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 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期限”指雇员受聘于公司的期限 和该期限终止后____年的时间。 “关联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 司控制的或与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 其他法人。 第二条 保密 1.雇员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并在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公司 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以任何方 式(1)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 与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无关的雇员(2) 向任何竞争对手(3)为公司利益之外的 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披露任 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该等披 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披 露应在该等法律所明确要求的范围内进 行。 第三条 竞业禁止 1.雇员承诺在期限和区域内不直 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 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 理人、雇员、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 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 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投资或从 事公司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 事竞争业务的组织向竞争对手提 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 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 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管理人 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 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任何 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 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 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 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 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 关系。 3.雇员承诺其未签订过且不会签 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 头合同。 第四条 对价 雇员在此确认其将从公司不时取 得的薪金和其他补偿或利益构成其在本 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承诺的全部对价。 第五条 执行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 限度地执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 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 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 性。 第六条 公平承诺 双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 作约定的范围和性质是公平合理的在 此约定的时间、地理区域和范围是为保 护公司和其关联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誉开 展经营所必需的。 第七条 违约救济 雇员承认其违反本合同将给公司 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 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 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雇员同意公 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有权通过临时限制 令、禁止令、对本合同条款的实际履行 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合同的违 反。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公司和/ 或其关联公司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 其他救济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修改与转让 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题述事 项所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识。非经双 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补充 或变更。 2.雇员不得转让本合同或由本合同 产生的任何义务或权益。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 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 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 议。如协商未果该等争议应被提交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规则 和程序在 XXX/上海仲裁解决。仲裁 过程中双方应尽可能得继续履行本合 同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第十条 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 份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在此于文首载明之日郑重签署 本合同以昭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 司公章 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 页
376 浏览
立即下载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会知悉甲方的技术及其他商业秘密,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 离职以后的保密义务,签订下列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部分,须双方共同遵守。保密时 间为乙方在甲方供职期间。保密时间分为在职期间和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二年。 第一条 保密条款 1. 乙方在受聘期间与离职后,均有义务保守甲方的有关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 得利用此类信息谋取私利。 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 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报表数据、制度流程、客户名单、档案资料、营销战略、经济效益、市场计划、 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和进货渠道等,均属保密范围;其他一切涉及甲方的企业运 营状况,能够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甲方采取保护措施予以特别管理的资料、信息等。 3. 乙方离职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含但不仅限于乙方秘密信息、资料、图标 的一切载体。 4.甲方向乙方提供保密信息的行为不构成向乙方授予任何与保密信息相关的专利权、专 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知识产权。 5.甲乙双方承诺,在乙方离职以后,甲乙双方不得在任何场合诋毁对方形象。 6.乙方离职时应将其经手甲方的所有资料以实务清单的形式向甲方移交,若拒绝移交或 不辞而别的不交,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享有对其追诉的权利。 第二条 保密补助 甲方在乙方的正常工资之外额外每月支付保密补偿,保密补偿为 150 元/月,随当月工资发 放。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协商解决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 辖; 2.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领 取补偿费总额*5 倍的违约金; 3.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并不 做任何补偿。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 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4.甲方保留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收回所提供的保密信息及其使用权的权利。 第四条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是指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后未再重新签订, 乙方并不再在甲方任职。 第五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后自动生效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3 页
441 浏览
立即下载
保密协议
公司总经办 保 密 协 议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因乙方现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 的公司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公司秘密,防 止该公司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 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司制度规定,甲、乙双 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 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乙方自受甲方聘用之日起,及至日后的任何时间都应当遵守下列规 定: 一、乙方负有遵守甲方公司制度,保守甲方公司秘密的义务。非经甲 方许可不得将在甲方工作期间所了解和掌握的公司秘密提供、泄露给任何 第三方,无论这种提供和泄露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亦无论是故意或过 失。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 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 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 业或技术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二、乙方除应对其自己因工作需要掌握的甲方之商业秘密负严格保密 之责任外,还应采取合理之必要保护措施,防止第三人自乙方或乙方负 责管理的部门获取其所负责保管或接触的保密资料。如发现公司秘密被泄 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公司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 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三、乙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之利益使用、利用甲方的公司秘密。 四、乙方不得违反公司关于保密的规定,取得或接触按其级别和职权 不应当取得或接触的商业秘密。 五、甲方鼓励严格遵守公司制度,鼓励主动防止和制止泄密、窃密行 为,鼓励举报泄密、窃密行为等。 六、本协议所指公司秘密,是指与公司有关的、对公众不公开的一切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有关公司经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客户的组织结构、发展 战略、计划、运营情况;调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客户、合作伙伴的 意向、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的内容;谈判方案、内容、会议会谈纪 要、决议;业务渠道:供货来源、销售渠道、客户名单、中介单位;产品成 本、交易价格、利润率;销售策略、方案;为客户制作的策划方案、咨询服 务工作成果、设计方案以及设计图纸。 2、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自行开发的和由甲方付费购买的第三方提 1 公司总经办 供的技术和相关资料)、技术来源、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所有有关技 术信息资料。 3、有关需保密的字段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卡号、密码、银行帐号 及相关的人名、地址、数字等所有录入信息资料。 4、有关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账簿、报表;工资、奖金、 福利分配方案;公司的盈亏状况。 5、有关公司的人事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人员档案资料;公司内 部重大人事变动;重要管理人员的个人信息、招聘裁员计划。 6、有关公司的重大决策与行动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计划、收购、 兼并、合并、清算、破产、分立计划;准备进行的诉讼、仲裁行动;或未公 开审理的诉讼、仲裁;企业形象设计,广告计划、活动安排。 7、甲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及 各级员工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8、甲方具有保密级别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 图片、技术; 9、甲方客户的资料及财产; 10、甲方专有产品技术、 新技术(包括设计方案、测试结果和记录、 数据资料等)和售后服务技术; 11、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道。 七、乙方在受聘期内编制的、使用或持有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任何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往来书信、客户名单、笔记、备忘录、计划、图 纸)手册等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须在甲方的要求下在任何时候及在受聘 期完结时将上述文件(包括正本与副本)交还甲方,乙方不得保留上述 文件的全部或部分任何复制文件。 八、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 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 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 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 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 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 权。 九、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 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 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 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 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 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 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通过漯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制度之规定,不得随意打探 与本岗位无关的公司其他信息;不得互相打探同事间的薪酬收入等。 十一、本协议之规定不妨碍甲方受其他相关法律有关商业秘密、商标、 2 公司总经办 专利、著作权等有关知识产权法律之保护。 十二、保密期限 无论乙方出于何种原因离退职,离退职后二年内(自离职、退职之日 起)仍有义务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虽属第三方但 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经营管理秘密、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有关保密工 作的字段信息. 十三、法律责任: (一)、乙方应对其故意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以及因其过失造成 的泄密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乙方以盈利为目的,或受他人指使,窃取甲方商业秘密为已 所用,或提供、出售给第三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并追回非法所得,严重的甲方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甲方对其它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有权采取如下措施: 1、内部行政处理:扣发工资奖金、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辞退、开除, 同时可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2、对乙方提起违约或侵权民事诉讼:无论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甲方都有权依法以违约或侵权为由,对乙方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 相应的民事责任; 3、通过司法机关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四)、乙方因其违约或侵权应当赔偿的范围,包括甲方的直接损失 和间接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额,同时甲 方可以按照泄密造成的损失额的 500%向乙方追索赔偿费。 (五)、乙方意识到由于其违约和侵权,将会导致甲方对通过乙方非 法获得甲方商业秘密的第三方采取法律行动,追究其侵权的民事或刑事 责任。 十四、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不能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应当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协议与《劳动合同》联合使用,同时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由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 我已仔细阅读过公司保密协议, 完全了解本协议内容,并愿意 遵守本协议。 ﹍﹍年﹍﹍月﹍﹍日 ﹍﹍年﹍﹍月﹍﹍日 3
3 页
322 浏览
立即下载
员工保密协议
广西方圆建设集团 员工保密协议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 业技术秘密,公司及客户财产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1.保密范围 甲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及商业 秘密; 甲方财政预算、决策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银行 账号; 甲方的经营方法、状况和经营实力; 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 甲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 甲方各级员工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甲方具有保密级别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图片、电脑软 件; 甲方客户的资料及财产; 甲方专有产品技术、 新技术(包括设计方案、测试结果和记录、数据资料、计算 机程序等)和售后服务技术; 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道。 2.权利和义务 甲方提供乙方正常的技术研究,开发条件和业务拓展的空间,努力创造有利于 乙方发展的机会; 乙方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 随意或恶意拿走甲方秘密文件、电脑软、硬件 等; 乙方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秘密、信息; 乙方应妥善谨慎保管和处理甲方及其客户之机密信息资料及固定资产、如有遗 失应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保守秘密,举报泄密或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以及及时防 止泄密事故、挽救损失方面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3.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关待遇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将严格按照司法程序向乙方追究经 济责任;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 向法院提出起诉。 4.协议期限 1、聘用合同期内; 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贰_____年内。 广西方圆建设集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员工保密协议 乙方(签字):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 页
351 浏览
立即下载
044352_保密协议(中英文版)
MUTUAL NONDISCLOSURE AGREEMENT 互相保密协议 This Mutual Nondisclosure Agreement, effective as of ________, 2005, is being entered into between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nd ________ [insert correct company name and address] (“Company”) relative to ________ Confidiential Information supplied to Citect Pty. Ltd’s China operations (“Citect”) for the ______________________ Contract No. _________:Contract 003 for Software Supply and Services effective October 15, 2003. 根据《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之三——即《____________ _ 》 ( 有 效 日 期 为 _____________ ) 的 约 定 , ________________ ( _____ , 以 下 简 称 为 “ESI”)向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____________”) 提供______保密信息,现___ _和_____ [插入公司名称和地址](以下简称为“公司”)就该 ESI 保密信息的有关事宜经 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本互相保密协议,协议自 2005 年___月__日正式生效。 1. The Company and ESI each agree not to divulge to third parties, without the prior written consent of the other, any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obtained from or through the othe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performance of this Agreement (the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including the terms of this Agreement.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may include, without limitation, trade secrets, processes, formulae, source code materials, specifications, programs, software packages, test results, technical know-how, methods and procedures of operation, business or marketing plans, customer lists, proposals, and licensed documentation. The Company and ESI hereby confirm that they will not use any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of the other party, except in furtherance of the purpose(s) set forth hereinabove, and agree that each will also take all reasonable steps to prevent its employees and consultants from using or disclosing any of the other party's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except as required for the performance of their duties hereunder. ESI and the Company will mark all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with the word "Confidential" and will instruct their employees to identify as confidential any such information which is not in written form. Any information disclosed orally shall be followed by a written confirmation thereof, specifying the date and subject of the disclosure, within thirty (30) days. 公司和______双方一直同意: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履行本协议 过程中从 对方处或通过对方而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包括本协议中的条 款,以下简称为“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工 艺流程、配方、源代码资料、规格说明、程序、软件包、测试结论、技术性专有决窍、操 作方法和规程、业务或营销计划、客户名单、建议书和许可性文件。 公司和 ESI 特此确认 如下:除为实现本协议上述各项目的之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此外 上述双方还一致同意:双方应采取所有的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各自的员工和顾问擅自使用 或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但是,该等员工或顾问为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职责所必须使用 或披露的情形除外。 ESI 和公司双方将对其各自的保密信息明确标识为“保密”字样,并 且,还应指示其员将任何非以书面形式存在的此等信息划分为保密信息的范畴。 以口头形 式披露的任何信息应在披露后的三十(30)天内向信息接收方发出书面确认书,明确与披 露信息的数据和对象有关的事宜。 2. Information shall not be considered confidential if it: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不属于保密信息的范畴: a. is contained in a printed publication prior to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or 在签署本协议日期之前,已在印发发行的出版物中出现过的;或 b. is or becomes publicly known through no wrongful act or failure to act on the part of the receiving party; or 非因信息接收方的过错行为或不作为而致使已被公众所知悉的信息;或 c. is rightfully known by the receiving party without any proprietary restrictions at the time of receipt of such information from the disclosing party or becomes rightfully known to the receiving party without proprietary restrictions from a source other than a party to this Agreement; or 在披露方向信息接收方披露该等信息时,该等信息已被信息接收方通过正当 途径所知悉,并且该披露不附带任何所有权限制的;或该等信息已被信息接 收方自本协议当事各方以外的其它渠道通过正当途径所知悉,并且该披露不 附带任何所有权限制的;或 d. is required by law to be disclosed by the receiving party; provided that the receiving party promptly notifies the other party and takes reasonable steps to limit such disclosure permissible under law; or 法律规定要求信息接收方必须披露的;但是,该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将有关情 况通知对方,并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以限制该法律所 要求的信息披露;或 e. is independently developed by any employee or agent of the receiving party who has not had access to or been informed of the information in question. 该等信息属于信息接收方的任何员工或代理人在未利用该有关保密信息,亦 未知悉该有关保密信息的情况下独立开发出的信息范畴的。 3. Information disclosed under this Agreement shall not be deemed to be within the foregoing exceptions merely because such information is embraced by more general information in the public domain or in the receiving party's possession. In addition, any combination of features shall not be deemed to be within the foregoing exceptions merely because individual features are in the public domain or in the receiving party's possession, but only if the combination itself and its principle of operation are in the public domain or in the receiving party's possession. 若根据本协议规定而予以披露的任何信息属于公众领域中或信息接收方所持有的 更大范围的信息的,则不得仅以此一项理由而将该等信息认定为属于上述各项保密信息的 例外情形。 此外,若构成特征组合的各单个特征属于公众领域或为信息接收方所持有,则 不得仅以此为理由而将信息的该特征组合认定属于上述所列的各项例外情形,但是,若该 等特征组合本身和该特征组合的操作原则属于公众领域或为信息接收方所持有的,则该等 特征组合属于上述的保密信息例外情形。 4. Unless _____or the Company requests otherwise, each party may destroy the other party's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in its possession after it is no longer required by the parties in furtherance of the purposes set forth hereinabove. Upon the request of either party, each party will deliver to the other party and erase from the memory of its computer and computer storage devices, or render non readable all remaining materials belonging to the other party and any copies or abstracts thereof, whether or not of a confidential nature. 除非_______或公司另有要求外,若任何保密信息对于协议双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之目的不再 具有任何价值时,任何一方均可其届时持有的、属于对方的该等保密信息销毁。 若任何一 方提出要求,则另一方应该将其届时仍持有的、属于对方所有的所有资料、资料复印件或 摘要(无论该等资料是滞属于保密性质)交还给要求方,并应将该等资料、资料的复印件 或摘要自其电脑和电脑存储器中删除,或者将上述各项资料、资料复印件或摘要变为不可 读文件。 5. Neither the execution of this Agreement nor the furnishing of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by either party shall be construed as granting to the receiving party either expressly, by implication, estoppel, or otherwise, any license or right to make any use of any such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except as otherwise provided herein, and the receiving party agrees that neither it nor any of its subsidiaries, affiliates, officers, directors, employees, agents or representatives will make use thereof without the specific and express written consent of the disclosing party prior to such use. Furthermore, the receiving party agrees that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disclosed hereunder is the sole property of the disclosing party and that the receiving party has no proprietary interest therein whatsoever. 不得将任何一方签署本协议的行为或提供保密信息的行为解释为该方已向信息接收 方授予了任何明示的、默示的、禁止反言式的或任何其它类型的擅自对该等保密信息进行 使用的任何权利或许可,但是,本协议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信息接收方还同意:未 经保密信息披露方之明确具体的事先书面同意,其本身、本任何附属公司、关联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代理人或代表均不得擅自对该等保密信息进行使用。 此外,信 息接收方还同意:根据本协议予以披露的保密信息完全属于披露方的财产,接收方对于该 等保密信息不享有任何类型的所有权权益。 6. Except a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by the parties and subject to the confidentiality restrictions contained herein, the parties agree that either party may meet, exchange information, enter into agreements, and conduct business relationships of any kind with third parties to the exclusion of the other party hereto relating to projects which are the same or similar to those described above. Subject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is Agreement and except as otherwise agreed to in writing by the parties, discussion and/or communications between the parties hereto will not impair the right of either party to develop, make, use, procure, and/or market products or services now or in the future that may be competitive with those offered by the other, nor to develop and provide products to competitors of the other party, nor require either party to disclose any planning or other information to the other. Neither party has made any commitment hereunder to the other regarding the consummation of any proposed business relationship and each party will bear its own costs and expenses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Agreement whether or not such a relationship is consummated. 除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另有约定或本协议中保密限制规定另有规定外,协议双方一 致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与本协议另一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就本协议中上述的同种或 类似项目进行会面、交换信息、签署协议并开展任何类型的业务关系。 除本协议中各条款 和条件或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另有约定的以外,本协议双方之间开展的会谈和/或沟通不得 损害任何一方本应拥有的下列各项权利:即开发、制造、使用、购买和/或营销任何现在或 今后与本协议另一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权利;开发并向本 协议另一方的竞争者提供产品的权利;和要求本协议另一方向其披露任何规划或其它信息 的权利。 对于能否顺利完成任何拟定业务关系,协议双方均未向对方作出任何承诺,并且 无论拟定业务关系是否按计划实施完毕,协议双方应各自承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费用和 开支。 7. The parties agree that any and all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shall be exported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only in compliance with all applicable United States export control laws. The receiving party will not directly or indirectly use or re-export disclosed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in any manner contrary to U.S. export laws and regulation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use in nuclear, chemical/biological warfare and/or missile activities. The receiving party also agrees that it will not, without first procuring a BXA license or License Exception, (a) re-export or release any disclosed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to a national of a country in Country Code D:1 or E:2; nor (b) export to Country Groups D:1 or E:2 the direct product of the disclosed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if such foreign produced product is subject to national security controls as identified on the Commerce Control List (See General Prohibition Three Sec. 736.2(b)(3) of the 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 The obligations of this section 7 shall survive any expiration or termination of this Agreement. 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任何和所有的保密信息在出口到美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时,必 须符合所有可适用的美国出口管制法律的规定。 信息接收方不得违反美国出口法律法规的 规定,直接或间接地对根据本协议约定而披露的保密信息进行使用或再出品,包括但不限 于进行核战争、化学/生物战争和/或导弹活动。 同时,信息接收方还同意:在未办理 BXA 许可或获得许可豁免之前,其不得:(a)对任何根据本协议而披露的保密信息再次出口 到或披露给国家代码为 D:1 或 E:2 的国家的国民的;或(b)若某外国直接根据本协议项 下所披露的保密信息制造出了产品,该等在外国(美国以外)产品属于《出口商品控制目 录》(参见《美国出口管理条例》第 3 节第 736.2 条第(b)3 款之一般禁止行为)中所 列禁止范围的,则将该等产品出口到代码为 D:1 或 E:2 组别的国家。 上述第七条所规 定的义务在本协议之期限届满终止或提前解除时继续有效,不受任何影响。 8. The nondisclosure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under this Agreement shall terminate on the earlier of five (5) years from the date of disclosure or when the information is no longer confidential. 双方根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应在下列较早到达的日期时予以终止:(1) 自信 息披露之日后的五(5)年期满之日;或(2)信息不再属于保密信息范畴时。 9. This Agreement shall be construed according to the laws of the State of Texas. The state and federal courts in the State of Texas shall have jurisdiction over any suit or proceeding brought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Agreement. 本协议应根据美国德克萨斯州的法律进行解释。 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的州属和联邦法 院对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程序拥有管辖权。 10. This Agreement sets forth the entire agreement and understanding between the Parties as to confidentiality and non-disclosure of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and supersedes, cancels, and merges all agreements, negotiations, commitments, writings, and discussions between them as to the subject matter prior to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No chance, modification, alteration or addition to any provision hereof shall be binding unless in writing and signed by an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of both Parties. 本协议构成协议双方就保密信息的保密和互不披露事宜所达成的完整协议和谅解, 并取代、取消和合并协议双方在本协议签署日期之前就同一标的事项所达成的所有协议、 谈判、承诺、文件和会谈。 对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款内容进行的改变、修正、变更或增添必 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协议双方的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后始才对该有关协议方生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OMPANY 公司方 By: By: 签署人: 签署人: Name: Name: 姓名: 姓名: Title: Title: 职务: 职务:
5 页
384 浏览
立即下载
保密合同
保密合同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 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 业务信 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产品、产品市场信息、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 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产品、 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 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 有关的知识产权,并不得以此申请属于自己的专利、版权或其它形式的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产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 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 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2.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利用业余时间所完成的、没有利用乙方提供的条件、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 创造、作品、产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 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书面确认属于非职务及非相应专业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 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 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 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 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 3.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 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 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 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4.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总经理书面同意,不得私自泄露、告知、公布、 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 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 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乙方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甲方提交其在任职期间所掌握的全部技术秘密、其它商业秘密或工作成 果,甲方不得延误,并不得要求乙方为此支付任何费用。 5. 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私自打听他人的工资、奖金等收入情况;也不得将自己在工作过程中所获 1 得的本人及他人的工资、奖金等收入情况泄露给他人。 6.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 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 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做出选择的, 视为无限期保密): (A)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5 年 。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 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 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7.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 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 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8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 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 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9.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不自行组织公司或协助他人组织公司与乙方竞争;非经乙方事 先同意,不得在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 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不得抢夺乙方客户资源。 甲方离职之后仍须履行第 5 款约定的保密义务,但是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之后的就业、 任职范围。 甲方承诺,其任职期间及离职 3 年之内都不得劝诱乙方其他员工离职。 10.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 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 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 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11.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 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且不得保留任何形式的备份。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 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 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12.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料、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合成路线、研究方法、 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 2 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各种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 料、进货渠道,销售渠道,经营策略、商业计划、项目计划、战略规划等等。 13.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 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 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 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有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 为将甲方解聘。 14.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仲裁或诉讼。双方同意,选 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或仲裁庭。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和法律诉讼。 15.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000 元以上;乙方视其情节轻 重,可给予其警告、记过、留察、解除聘用关系或法律诉讼。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和与此相 关的一切费用。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甲方对违反公司保密制度的个人及其行为负有检举揭发的责任,对此行为乙方予以鼓励和重奖。 16.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17.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 意的书面形式。 18.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19. 未尽事宜可协商补充。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 乙方: 爱斯特(成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 盖章: 乙方授权人签字: 年 月 年 日 3 月 日
3 页
353 浏览
立即下载
第2章 信息保密技术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第 2 章 信息保密技术 1. 为了实现信息的安全,古典密码体制和现代密码体制所依赖 的要素有何不同? 答:古典密码体制中,数据的保密基于加密算法的保密。 现代密码体制中,数据的安全基于密钥而不是算法的保密。 2. 密码学发展分为哪几个阶段?各自的特点是什么? 答:第一个阶段:从几千年前到 1949 年。 古典加密 计算机技术出现之前 密码学作为一种技艺而不是一门科学 第二个阶段:从 1949 年到 1975 年。 标 志 : Shannon 发 表 “ Communication Theory of Secrecy System” 密码学进入了科学的轨道 主要技术:单密钥的对称密钥加密算法 第三个阶段:1976 年以后 标志:Diffie,Hellman 发表了“New Directions of Cryptography” 开创了公钥密码学的新纪元。 3. 按使用密钥数量,可将密码体制分为几类?若按照对明文信 息的加密方式呢? 答:对称密码体制(单钥密码体制)和非对称密码体制(公钥密码 体制)。 流密码和分组密码。 4. 设计分组密码的主要指导原则是什么?实现的手段主要是什 么? 答:a.为了保证密码的安全性,Shannon 提出的混乱原则和扩散原 则。 b. 针对实现的设计原则,分组密码可以用软件和硬件来实现。基 于软件和硬件的不同性质,分组密码的设计原则可根据预定的实现 方法来考虑。 软件实现的设计原则:使用子块和简单的运算。密码运算在子块 上进行,要求子块的长度能自然地适应软件编程,比如 8、16、32 比 特等。在软件实现中,按比特置换是难于实现的,因此我们应尽量避 免使用它。子块上所进行的一些密码运算应该是一些易于软件实现的 运算,最好是用一些标准处理器所具有的一些基本指令,比如加法、 乘法和移位等。 硬件实现的设计原则:加密和解密可用同样的器件来实现。尽量 使用规则结构,因为密码应有一个标准的组件结构以便其能适应于 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实现。 另外,简单性原则,必要条件,可扩展性也是要考虑的。 c.多数分组密码算法的思想采用了 Feistel 密码结构,用代替 和置换的手段实现混淆和扩散的功能。 5. 对分组密码的常见攻击有哪些?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答:唯密文攻击,已知明文攻击,选择明文攻击,选择密文攻击。 6. 公钥密码体制出现有何重要意义?它与对称密码体制的异同 有哪些? 答: 公钥密码体制是密码学研究的一个具有里程碑意思的重要事件。 公钥密码系统在消息的传输过程中采用彼此不同的加密密钥与解密 密钥,并且在考虑时间因素的情况下,由加密密钥推导出与之相对 应的解密密钥不具有可实现性。至此,密码体制解脱了必须对密钥进 行安全传输的束缚,使密码学的应用前景豁然开朗。 与对称密码相比, 相同点: 都能用于数据加密; 都能通过硬件实现; 不同点: 对称密码体制加密密钥和解密密钥是相同的,而公钥密码体 制使用不同的加密密钥和解密密钥; 公钥密码体制基于数学难题,而对称密码体制不是; 公钥密码体制密钥分发简单。加密密钥可以做成密钥本公开, 解密密钥由各用户自行掌握,而对称密码体制不可以; 公钥体制的加密速度比较慢,而对称密码体制速度较快; 公钥体制适应于网络的发展,能够满足不相识的用户之间 进行保密通信的要求; 公钥体制中每个用户秘密保存的密钥量减少。网络中每个用 户只需要秘密保存自己的解密密钥,与其他用户通信所使用的加 密密钥可以由密钥本得到; 7. 从计算安全的角度考虑,构建公钥密码体制的数学难题常见 的有哪些? 答:大整数分解问题 离散对数问题 椭圆曲线上离散对数问题 线性编码的解码问题 构造非线性弱可逆有限自动机的弱逆问题 8. 在 DES 算法中,S-盒的作用是什么? 答:每个 S-盒将 6 位输入变成 4 位的输出。它是非线性的,决定了 DES 算法的安全性。 9. 你认为 AES 比 DES 有哪些优点? 答:(1)AES 的密钥长度可以根据需要而增加,而 DES 是不变的; (2)Rijndael 加解密算法中,每轮常数的不同消除了密钥的对称 性,密钥扩展的非线性消除了相同密钥的可能性;加解密使用不同 的变换,消除了在 DES 里出现的弱密钥和半弱密钥存在的可能性; 总之,在 Rijndael 的加解密算法中,对密钥的选择没有任何限制。 (3)依靠有限域/有限环的有关性质给加密解密提供了良好的理论 基础,使算法设计者可以既高强度地隐藏信息,又同时保证了算法 可逆,又因为 Rijndael 算法在一些关键常数(例如:在 )的选 择上非常巧妙,使得该算法可以在整数指令和逻辑指令的支持下高 HRtop - 睿智向上的 HR 都在这里 www.hrtop.com 速完成加解密。 (4)AES 安全性比 DES 要明显高。 10. 现实中存在绝对安全的密码体制吗? 答:否。 11. 信息隐藏和数据加密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答:区别: 目标不同:加密仅仅隐藏了信息的内容; 信息隐藏既隐藏了信 息内容,还掩盖了信息的存在。 实现方式不同:加密依靠数学运算;而信息隐藏充分运用载体 的冗余空间。 应用场合不同:加密只关注加密内容的安全,而信息隐藏还关 注载体与隐藏信息的关系。 联系: 理论上相互借用,应用上互补。信息先加密,再隐藏 12. 信息隐藏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答:空间域算法与变换域算法。
3 页
328 浏览
立即下载
上一页
1
2
...
7
8
9
...
75
76
下一页
跳到
页
热门推荐
红星集团公司3-5年人力资源规划方案
842 阅读
16 页
领导力模型(维度指标表格)
12246 阅读
6 页
年终奖金分配方案(落实详细版)
761 阅读
10 页
行政工作总结与计划PPT
960 阅读
27 页
美世国际职位评估体系全套工作表单
6952 阅读
1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