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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条款
劳动合同管理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1、订立原则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含续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符合法 律等三项原则。凡依据三项原则订立的劳动合同,均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双方当事人 必须履行该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2、订立程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两个平等的社会主体,订立劳动合同一般需要经过的程序是: (一)双协商要约和承诺,也就是合同的条款。 (二)达成一致后双方签字或盖章。用人单位盖法人的章,必要时可书面委托所 属的有关部门代为盖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受委托人代为签字;劳动者应自己签 字或盖章,遇有极特殊的情况,如本人因故出远门而合同又须及时订立,也可书面委 托他人代签。 (三)为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可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核、鉴证。 (四)劳动合同一般应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持 1 份,若合同鉴证部门 需要,也可一式 3 份。 3、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必备条款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约定的内 容。 (一)必备条款 《劳动法》第 19 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 7 项: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 1 年期限、3 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 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 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 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 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 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 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2.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 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 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 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 争议。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 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 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 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 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 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 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 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可约定两种形式的违约责任,一是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 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 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另外,这里讲的违约,或者称违反劳动合 同,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违约程度比较严重,达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 行的程度,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等。 (二)约定条款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上述 7 项必须具备的条款内 容外,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的内容,一般简称为协商条款或约定条款,其实称为随机 条款似乎更准确,因为必备条款的内容也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的。 这类约定条款的内容,是当国家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国家尚无法律规定的情况 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协商约定的一些随机性的条款。劳动行政 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样本,一般都将必备条款写得很具体,同时留出一定的空白地由 双方随机约定一些内容。例如:可以约定试用期、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事项、用 人单位内部的一些福利待遇、房屋分配或购置等等内容。 随着劳动合同制的实施,人们的法律意识,合同观念会越来越强,劳动合同中的 约定条款的内容会越来越多。这是改变劳动合同千篇一律状况,提高合同质量的一个 重要体现。 (三)商业秘密事项如何约定 首先,几个法律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0 条,《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 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 号)第 2 条,《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 若干规定(修正)》(国家工商局公第 41 号),《国家工商局关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 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8]109 号),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 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1997]317 号) 根据上述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 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须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该信息必须全部具备上述三个 特点,方能称之为商业秘密。作为用人单位应特别注意对自己认为属于商业秘密的信 息和资料采取切实可行的保密措施。比如:用内部规章制度对保密的范围、内容、岗 位、人员、措施等等加以明确,也就是制定保密制度;用协议书的形式与有关单位和 职工约定保守秘密的权力与义务。只有如此,才能在发生争议之后,依法保护自己的 合法利益。 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一种协议书,可以在其中约定商业秘密的内容。 按照规定,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 (不超过 6 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约定用人单 位对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规定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 3 年), 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 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 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四)试用期、见习期和学徒期应如何约定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 号) 第 3 条规定,如果约定试用期,则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在试用期 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试用期满,合同期未满而用人单位依据 《劳动法》第 24 条、27 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时,应将试用期计算 在工作时间内。约定试用期的长短应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而定,劳动合同期限在 6 个 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5 天;劳动合同期限在 6 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 得超过 30 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60 天;劳动合 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6 个月。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 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因此,在试 用期内劳动者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 期内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不适合自己,也可随时解除合同。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 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目前,这一培训方式仍在 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见习期是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 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见习制度,期限为一年。综上所述,试用期与学徒期,或与 见习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同时约定,执行时应注意相互衔接好。这方面的具体规定请 见《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5 号)。 4、合同的有效性 首先,应掌握判断书面协议是否劳动合同的方法。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调入 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23 号)的规定,只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 确立劳动关系而订立的以劳动权利与义务为主体内容的书面协议,均应视为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不论该书面协议叫什么名称,只要其主体内容是劳动权利和义务,就是劳动 合同。 其次,判断劳动合同有效性的依据是《劳动法》第 18 条的规定和《劳动部办公厅 对〈关于如何理解无效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268 号) 据此规定,凡是违反法律规定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均为无效合 同。无效合同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部分无效合同,如果不影响合同其部分 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无效合同从订立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有 效性的确认权,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来行使。 二、劳动合同样本 1、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基本内容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1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1.2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1.3 本合同有效期: 1.3.1 合同期限为_______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3.2 自 年 月 日至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止。 1.3.3 自 年 月 日至完成该项任务时止。 1.4 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2.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在______部门,从事______工作。 2.2 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愿 意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2.3 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3.1 甲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0 小时的标准 工时制,但因工作及职责需要,对部分职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乙 方的职位实行-------------工时制。 3.2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须遵守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3.3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班次、休息日进行调整,但须保证乙方 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4 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 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 劳动工具。 3.5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按时提供国家及甲方规定的劳动保护 用品和定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3.6 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 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7 甲方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 劳动安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四条劳动报酬 4.1 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试用期间月工资 ______元人民币,试用期满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乙方月工资为_____元人民币,并在 每月的_____日发放。乙方执行不定时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__执行。 4.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 4.3 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 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 资标准。 4.4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时,须按《劳动法》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加点 工资。 4.5 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 期间,甲方照常支付工资。 第五条 保险与福利 5.1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 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按规定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5.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按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和疾病救济费;遇有孕期、 产期、哺乳期时,按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3 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乙方享受相应的待遇。 5.4 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享受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法定节日休假,请休事 假和病假。 第六条 劳动纪律 6.1 乙方愿意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 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的财物,维护甲方的利 益。 6.2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绝不将甲方的经营情况和业务情况向第 三方泄露;不将业务档案、业务凭证等资料复制或转借给第三方。 6.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 以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6.4 若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新规定及甲方新规章制度相抵触,乙方同意服从国家新 规定和甲方新规章制度。 6.5 甲方对模范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可 以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续订和终止 7.1 在本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同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 容: 7.1.1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的。 7.1.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 的。 7.1.3 甲、乙双方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影响本合同执行的(例如:甲方的经营 状况、组织机构发生变化,人员结构、工作岗位需要调整等:乙方的工作表现,知识 技能、身体状况等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等。) 7.2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7.3 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以下录用条件中任何一项的,甲方可以随时 解除合同: 7.3.1 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离职证明、教育学历、个人简 历、婚姻及生育状况、体检证明等)必须真实无误。 7.3.2 乙方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传染病及其它影响工作的病症,能保证 正常工作。 7.3.3 乙方各方面表现良好,没有吸毒、头殴等各种劣迹,富有爱岗敬业精神。 7.3.4 乙方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指定工作内容、工作指标、 工作任务。 7.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7.4.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7.4.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7.4.3 未经甲方同意,为其它机构或个人提供有关服务而接受任何方面之报酬 的。 7.4.4 行为不端损害公司名誉的。 7.4.5 试用期满后,被发现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7.4.6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 2 条第 2.2 项约定调整乙方职位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 作调动和安排的。 7.4.7 被依法进行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方,同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7.5.1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经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的; 7.5.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期内医疗终结并经劳 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 5-10 级的,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 作的; 7.5.3 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 7.1 项约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 成协议的; 7.5.4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甲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向 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进行裁员的; 7.6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根据本条第 7.5 项约定解除或终止合同: 7.6.1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7.6.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7.6.3 复员、转业军人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7.6.4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7.6.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7.7 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治疗、劳动能力鉴定、 享受相应待遇。甲方不能依据本条 7.5 项约定解除合同。 7.8 有下列情形的,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7.8.1 在试用期内的。 7.8.2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7.8.3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7.9 乙方需要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10 按约定须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乙双方可采取提前向对方 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的方式履行。标准为解除合同时乙方的月工资。 7.11 合同期限届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 30 日就是否续订劳动合同表明意向。双 方同意续订的,应于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若一方或双方无续约意向的,应于合 同期满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否则,合同期满后,本合同将自 动延续,续订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甲乙双方应办续订合同手续。 7.12 如有下列情况发生,本合同随即终止。 7.12.1 合同期限届满。 7.12.2 甲方宣告破产或者依法解散、关闭、撤销。 7.12.3 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7.12.4 乙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被宣告失踪或死亡。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其他 8.1 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支付对方违约金 ________;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范围及赔偿金额应依据国家相关规 定和损失程度确定。 8.2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依据法律及甲方规章制度 承担赔偿责任。 8.3 乙方属于接受甲方出资培训或提供住房的,如发生违约情况,按国家及乙方 的规定和相关协议承担赔偿责任。 8.4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或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 调解;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申请调解的,双方均有权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 侵害之日起 60 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任 何一方,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 15 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5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规定及甲方规章制度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 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8.6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经双方同意,涂改本合同的,或未 经双方授权、委托,代签本合同的,本合同无效。 使用说明: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主要是依据《劳动法》第 19 条规定确定的,一共 8 条。其中第 5 条"保险与福利"是依据《劳动法》第 70 条规定确定的。其基本内容大部分是依据国 家有关规定起草的,也有一些内容国家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而主要是根据实行劳动 合同制的实践起草的。所有这些条款仅供各用人单位在起草劳动合同文本时参考,并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选择性的使用。 2、劳动合同约定条款的基本内容 第一条 社会保险的缴纳方式 1.1 乙方的档案可以不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转移。 1.2 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将为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标准支付乙方,由 乙方负责在其档案所在地缴纳,此后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培训及工作调动 2.1 经甲方同意出资培训和派出学习的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培训协议》作为本 合同的附件。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协议约定的乙方服务期限未满的,应按照协 议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2《赔偿协议》约定的乙方服务期限长于本合同期限的,以该协议约定为准, 本合同的期限随之变更。 2.3 因甲方经营需要,乙方同意在不变更本合同各项条款的情况下,接受甲方安 排的不在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内的的工作。新岗位工资标准高于原岗位时,甲方按新岗 位工资标准支付;新岗位工资标准低于原岗位时,乙方原岗位工资标准不变。在工作 任务完成后,乙方返回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恢复原岗位工资标准。 第三条 商业秘密 3.1 乙方为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时,甲乙双方终止合同或乙方解除合同前______ 个月内,乙方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工资标准随岗位变动而调整。 3.2 掌握商业秘密的乙方离职后,同意在_____个月内不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 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 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甲方将按照乙方离职前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乘以竞业限制月数作 为支付乙方的经济补偿。如果乙方未按此约定执行,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回所支付的经 济补偿金,并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3.3 乙方在合同期内及竞业限制期内,不能向任何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及甲方 所拥有的一切资料。如有违反,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 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四条 知识产权 4.1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利用甲方的生产、经营和技术信息所做出的论著和作 品属职务著作、除署名权外,其他权利归属甲方。 4.2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及劳动合同解除后的一年内,因执行甲方的任务或者从 事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运用甲方所有或提供的技术信息、物质技术条件等所完 成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归属甲方;如果该技术成果申请专利并被授 予专利权的,其申请权及专利权也归属甲方。 4.3 如果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放弃对乙方的发明、发现及革新的专利权或所有权, 乙方可以自由处置专利,但甲方仍保留无偿使用的权利。 第五条 发展基金 5.1 乙方同意按甲方《关于建立公司发展基金的规定》与甲方全体员工共同筹集 公司发展基金。 5.2 乙方每月按工资的_____%交纳,直至达到______个月工资的标准为止。 5.3 乙方在职期间,享受公司发展基金带来的各项福利;正常离职时,甲方将乙 方交纳的基金费如数归还;违法违约擅自离职时,甲方可以扣发乙方交纳的基金费, 列入公款帐目。 第六条 经济补偿 6.1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 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 12 个月。标准为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 12 个月的平均月工资: 6.1.1 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6.1.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 经济补偿金,标准为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 12 个月的平均月工资: 6.2.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作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本合同的; 6.2.2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6.2.3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 裁减的人员被解除本合同的; 6.2.4 甲方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确需裁减人员被解除本合同的。 以上四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低于甲方上年职工月平 均工资的,按甲方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6.3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6.4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 5-10 级的,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按 本条 5.2 项约定的标准发给乙方 6 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 医疗补助费的 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 100%。 6.5 依据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被甲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 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七条:离职手续 7.1 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甲方 指定人员。 7.2 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甲方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7.3 甲方在乙方办完上述手续后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 系转移手续。 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 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7.4.1 乙方未按甲方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 7.4.2 乙方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7.4.3 乙方不配合,致使甲方无法将有关离职文书送达乙方的。 使用说明: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是指《劳动法》第 19 条所列必备条款以外的一些有关劳动权利 和义务的条款,一共 7 条。其基本内容大部分是根据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实践需要来起 草的。然而也有一些内容是依据国家规定的原则来起草的。所有这些条款仅供各用人 单位在起草劳动合同文本时参考,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选择性的使用。 三、劳动合同变更 1、劳动合同的变更 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某些条款内容需要调整,这种调 整劳动合同部分内容的法律行为,就称之为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劳 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也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符合法律等三项原则。 2、变更劳动合同主要有两种情形, 一是依据法律规定提起变更合同,简称法定变更。如:《劳动法》第 26 条第 3 项规 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时, 双方应就变更合同进行协商。《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37 条规 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 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此种 情况下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原劳动合同的变更"。如用人单位属于这种分立或合并 的情况,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变更合同。 二是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提起变更合同,简称约定变更。只要合同中约定了变更劳动 合同的条件,当该条件出现时,双方就应就变更合同事项进行协商。 四、劳动合同解除 1、合同解除的概念与分类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 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是依据《劳动 法》第 24 至 32 条的规定去做,又可以分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 同和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 前提下,依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该条件出现时,双方 即可依据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2、法定解除 (一)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可依据《劳动法》第 24 条规定随机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与对方进 行协商,协商的内容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灵活。例如:解除合同是否 需要提前通知,提 前的时间可长可短,解除合同是否需要给对方赔偿等等,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 应共同遵守。采用这种方式解除合同,最好有书面协议,以备一方反悔后另一方口说 无凭。 3、用人单位解除 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劳动法》共有 5 条规定,即,第 25 条、26 条、27 条、 29 条和 28 条。分别规定了即时解除、提前通知解除、不得解除和解除应当发给经济 补偿金等方面的内容。 1).即时解除合同的情形 《劳动法》第 25 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这里着 重说明几点:一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这实际上规定了用人单位 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是有条件的,即必须是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 件的。这就要求用人单位最好制定书面的招聘简章,或录用员工的人事管理制度,其 中应有具体的录用条件规定,以便于操作。二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 制度的",这里所讲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以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国发[1982]59 号)等国家规定加以认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则依 据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来认定,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的规章制度。至 于被劳动教养或收容教育的职工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可以由用人单位在内部规章中 作具体规定,按照劳部发[1995]309 号文件第 31 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被劳动教养 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职工被公安机关 "收容教育"企业能否与之解除劳动合 同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09 号)规定,因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收容 教育的职工,企业可以依据《劳动法》第 25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与其解除合同。三 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这里的"重大损害"应由企 业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以内部规章加以规定。四是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是 指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 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被法院依据刑法第 32 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2).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的情形。 这是《劳动法》第 26、27 条规定的内容。需要说明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其合同。 (2)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 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应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 [1994]479 号)的规定,先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 1-4 级的, 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被鉴定为 5-10 级的,方可解 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同 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 成)。对这类人员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 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 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 一致,用人单位可以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这 里的"法定整顿期间"是指依据《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入的整顿期 间?quot;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依据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来界定。另 外,《劳动法》第 27 条还规定了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程序,即:第一,提前 30 天向 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第二,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第三,向劳动行政部门 报告裁员方案,进行情况说明,不须批准。履行三项程序后,用人单位即可实施裁员 工作。 3)、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劳动法》第 29 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 26 条、 第 27 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不能依据第 26、27 条解除合同,应当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 [1996]266 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伤待遇,对被鉴定为 7 至 10 级的职工,合同期满,可以终止劳 动合同,发给相应的工伤待遇。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职工不能依据第 26、27 条解除合同。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也不能依据第 26、27 条规定解除合同。 4).解除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 28 条对用人单位依据第 24、26、27 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劳动 者经济补偿作了规定,这是《劳动法》侧重保护劳动者的具体体现之一。劳动部制定 的配套规章《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 号)对解除 合同给劳动者计发经济补偿金作了具体规定。该办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分为三种,即: 赔偿性的补偿,医疗性的补偿和解除合同补偿。 赔偿性的补偿是《补偿办法》第 3、4、10 条的规定。内容是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 欠劳动者工资,或者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者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的,除支付全额工资或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外,另加付支付金额 25%的经济补偿 金。 医疗性的补偿是《补偿办法》第 6 条的规定。内容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 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 5-10 级的,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 作而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除按工作年限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发给 医疗补助费,一般病症为 6 个月的工资,重病为 9 个月,绝症为 12 个月。 解除合同的补偿是《补偿办法》第 5、7 条和第 6、8、9 条的规定。内容分两类,一类 是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 应根据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 过十二个月。另一类是患病医疗期满被鉴定为 5-10 级,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 使原劳动合同须变更,而双方又无法达成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因裁 员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 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受 12 个月工资限额的限制。 上述各种情形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 12 个月的月平均工资。?quot;解除合同的补偿"中第二类情况,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 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4、劳动者解除 劳动者解除合同 《劳动法》第 31、32 条是有关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原则规定,分为即时解除和提前通知 解除两类。 即时解除: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形:一是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只要想离 职,随时可以解除合同,不需要附加任何条件;二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是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 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提前通知解除 劳动者提前 30 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不需要其他附加条件。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者以这种方式解除合同的行为,依据《劳动法》第 17 条的规定判 断,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约定解除合同 前面已经谈到,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根据各自的情况,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例如: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之外约定"乙方(劳动者)在合 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为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有关服务而接受任何方面之报酬 的",可以按违纪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由于这一约定与国家法律规定不相抵触, 所以一旦劳动者出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即可依据此约定解除劳动合同。这就要求双 方当事人应不断提高签订劳动合同的质量,使约定内容不断丰富。 6、解除合同的补偿金 1)、正常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 1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金,最多不超过 12 个月。 (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工作年 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 6 个月工资 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 补助费的 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 100%。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 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 1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 12 个月 的月平均工资。属于前面列举的第 2、3 项的情形,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 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 济补偿金。 2)、赔偿性的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或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 以及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应 得的工资外,还应加付相当于应发金额的 25%的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 外,还须按该补偿金 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3)、终止合同的生活补助 (一)国有企业合同制职工及农民合同制职工,由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合同时,应按劳 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 1 个月基本工资的生活补助费,不满一 年的按一年计发,最多不超过 12 个月。 (二)计发生活补助费的工资标准是指终止合同时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工作时间不满 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计发。 (三)各地对终止合同生活补助费或经济补偿金,另有规定的,按当地的规定执行。 (四)2001 年 10 月 6 日,国务院《关于废止 2000 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 决定》(国务院令第 319 号)已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 [1986]77 号)废止。因此,依据该法规第 23 条规定,国有企业与职工终止合同时应 支付生活补助费的做法,也需要发生变化。2001 年 12 月 26 日,劳动保障部办公厅给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发了一封复函,题目是《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 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 [2001]280 号)。其中规定:"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有关生活补助费 的支付问题,地方有规定的,可以按地方规定执行。地方没有规定的,以《规定》废 止时间为准,对在《规定》废止前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劳动 关系时,应计发劳动者至《规定》废止前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 12 个月, 对在《规定》废止后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不支付生 活补助费"。还规定:"对于国有企业改制的,企业中的原国有企业职工终止劳动合同 后是否支付生活补助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终止的概念与分类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一方 或双方当事人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从劳动合同终止的概念中可知,终止劳动合 同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另一种是 当合同中约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2、终止合同的条件 按照《劳动法》第 23 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分两类,一是合同期满,二是当 事人约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20 条规定:"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避 免出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现象。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条件,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中约定。约定的内容是根据 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当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时,本合同即应终止";"当劳动 合同当事人有一方消失,合同应即终止"等等。 3、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的情形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 [1995]309 号)第 34 条 规定:"除劳动法第 25 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到医 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实际是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时不得终止 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况。另外,劳动合同期满,医疗期未满,但医疗已经终结的, 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然而,连同上述的情形在内,当劳动者医疗期满或医疗 期未满而医疗终结的,应先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为 1-4 级的, 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办理退休退职,终止劳动合同;5-10 级的发给医疗补助费,终 止劳动合同。 4、终止合同是否发给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 1995 年 309 号文件第 38 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 经济补偿金,但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这就是说,一般来讲,用人单位终 止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国家另有规定,可按国家规定支付。 例如:根据国务院尚未废止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 号)第 23 条规定,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 年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但最多不超过 12 个月。据此,国有 企业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原则上应发给生活补助费。如果有的地方政府规定只有 1986 年以后新招合同制职工适用上述文件规定,1995 年以后固定工转制的合同制职工不适 用上述规定,则应按地方政府规定执行。又比如:根据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 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国务院令第 87 号)第 17 条规定,农民合同制工人被终止 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按期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 1 个月标准工 资的生活补助费,但最多不超过 12 个月。据此,国有企业在与农民合同制工人终止合 同时,应当发给其生活补助费。从国家的规定看主要有上述两个规定。地方上还有一 些规定,有的与国家规定相冲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如何执行。 2001 年 10 月 6 日,国务院《关于废止 2000 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 319 号)已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 号)废止。因此,依据该法规第 23 条规定,国有企业与职工终止合同时应支付生活补 助费的做法,也可以不再继续,即可以不再支付生活补助费。然而,《全民所有制企 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国务院令第 87 号)仍是现行法规。因此,国有企业 与农民工终止合同时,还应发给其生活补助费。 年 12 月 26 日,劳动保障部办公厅给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发了一封复函,题目是《关于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 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80 号)。其中规定:"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与企 业终止劳动关系后有关生活补助费的支付问题,地方有规定的,可以按地方规定执行。 地方没有规定的,以《规定》废止时间为准,对在《规定》废止前企业录用的职工, 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计发劳动者至《规定》废止前工作年限的 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 12 个月,对在《规定》废止后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 满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费"。还规定:"对于国有企业改制的,企业 中的原国有企业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后是否支付生活补助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手续 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手续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 号) 等文件规定,以及实际情况,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劳动者应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分别列入到财务等管理 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特别是经济方面的手续,如领取经济补偿金、工资,缴纳培训费、 违约金、赔偿金等。 二、用人单位应发给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证明书。 三、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要求及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办理档案移交和社会保险转移 手续。 另外,2000 年 12 月 8 日,劳动保障部颁发了《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 10 号 部令),其中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 7 日内 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 承担该项备案服务工作。 七、劳动合同续订 1、劳动合同续订 1)概念与程序 劳动合同续订,是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 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续订劳动合程序如下: (一)一般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左右,用人单位应书面了解劳动者的意向。 (二)对有续订合同意向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及时确定是否与其续订的意向。 (三)双方当事人协商要约和承诺,实际是对原合同条款审核后确定继续实施还是变 更部分内容。 (四)协商一致后,双方签字或盖章。实际操作中可以重新签一份,也可以填写续签 合同单(该续签单一般附在劳动合同后面)。 2)续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 《劳动法》第 20 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以上,当事 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里明确了续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两个条件;一是 劳动者在 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以上,二是当事人双方同意续订合同。只要具备这两个 条件,劳动者就可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要求,用人单位就应当无条件地与劳动者 续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八、劳动合同鉴证 1、概念与范围 劳动合同鉴证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 行政监督、服务措施。劳动部《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劳力字[1992]54 号)对鉴 证的内容、程序等作了全面的规定。《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劳政字[1989]5 号)、《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劳部发[1994]246 号)以及《劳动仲裁费和 劳动合同鉴证费管理办法》(劳力字[1992]53 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 中央管理的劳动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 268 号)都 有关于鉴证方面的规定。 需要鉴证的劳动合同的范围包括:全民、集体所有制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私 营企业雇主与雇工,个体工商户与帮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外商投资企业与员工签订的 劳动合同;以及其他各类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有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变更 或续订的劳动合同。 从上述规定看,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劳动合同是必须要鉴证的,而其他各类用 人单位的合同是原则要求其鉴证的。 2、鉴证的机构与内容 按照劳动部的规定,劳动合同鉴证机构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也 就是各级劳动保障局的仲裁处、仲裁科、仲裁股等。 按照劳动部劳力字[1992]54 号规章第 5 条规定,劳动合同鉴证应审查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 (二)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 (四)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双方的责任、权力、义务是否明确; (五)中外文合同文本是否一致。 3、鉴证的程序 按照劳动部劳力字[1992]54 规章第 6、7、8 条规定,鉴证程序如下: (一)鉴证时双方当事人应到场。用人单位一方应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劳动者一方应为签订合同本人或委托代理人。 (二)鉴证时双方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 3 份,有的地方鉴证机关只要求提供 2 份。 2.用人单位为法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用人单位不是法人 的,应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 业执照。 3.劳动者的身份证明。 4.鉴证部门认为需要的其它材料。 (三)对审查合格的劳动合同,鉴证人员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并加盖劳动合同鉴证 专用章,注明鉴证日期。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鉴证人员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在合同文本上说明,不 予鉴证。 对审查不合格的合同,鉴证人员应指导当事人按照要求修改或重新签订,然后再办理 鉴证手续。 4、鉴证管辖及收费 按照劳动部劳力字[1992]54 号规章的规定,鉴证的管辖是按劳动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 来划分的。也就是合同当事人在什么地区签订的合同或者签订后在什么地方履行,就 应当在什么地方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如果合同鉴定地和履行地不在同一地区, 一般由履行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的,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1992]价费字 268 号通知规定,劳动合同鉴证属有偿服务,新签合同鉴证收取工本费 3 元,变更合 同鉴证收费 1 元,续订合同(指办理续订手续时,只更改合同期限,内容没有变动) 鉴证不收费。需要说明一点,这里收取费用 3 元或 1 元是指每一式合同的收费标准, 而不是指一式三份每 1 份的标准。 九、处理违纪职工 (一)开除、除名、违纪辞退三种惩处方式的联系与区别 开除、除名、违纪辞退之间的联系就在于它们都是用人单位对违纪职工的行政惩戒 方式。三者之间区别主要是: 1.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类别、审批时效不同。 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其处理时效为:从证实职工犯错 误之日起 5 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除名和违纪辞退属行政处理,不属行政处分之列。因此对它们没有具体的审批时效 规定,但原则要求应对犯错误职工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处理时间。 2.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 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①被判刑并入监服 刑的;②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③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④严重犯有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除名仅适用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教育不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 15 天,或者一 年以内(按自然年度计算)累计旷工时间超过 30 天的职工。 违纪辞退则适用于犯有《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二条所列七项错误行 为之一,且经教育或行政处分无效的职工。一般是指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职工, 他们所犯错误程度既够不上开除,也够不上除名。 3.作为惩戒方式,它们的实施程序不同。 开除处分,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应由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 会讨论决定。 违纪辞退,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应由车间、科室提出职工违 纪的证据和处理意见,在听取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决定予以辞退。 除名,法规没有实施程序的具体规定,但在实践中,许多企业是参照辞退违纪职工 的程序,在征求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作出决定。 另外,2001 年 10 月 6 日国务院发布了 319 号令,废止了一批行政法规,其中包括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因此,国营企业处理违纪职工不能在依据该 《暂行规定》 (二)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除名、违纪辞退的联系与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除名、违纪辞退之间的联系主要是:它们都是解除劳动关系 的一种方式;开除、除名、违纪辞退合同制职工时,可以采用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须在解除合同的通知书上注明:"因违纪被开除或者除名、辞退而被解除劳动合同 "即 可。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各种方式的运用主体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用人单位可以运用,劳动者也可以运用,双方还可以协商一 致共同运用。而开除、除名、违纪辞退三种方式,只有用人单位才可能运用,劳动者 没有这种权力。 2.各种方式的适用对象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对象是用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和 劳动合同制职工。而开除、除名、违纪辞退的适用对象则是违犯劳动纪律的合同制职 工和固定职工等。 3.各种方式的适用原因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多种性质的。有的是惩戒的,如: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 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被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有的是非 惩戒性的,如: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 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还有其 它一些原因,如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情况,既不是惩戒性的,也不是非惩戒性的,或者说既含有惩戒性的因素,也含有非 惩戒性的因素。 开除、除名、违纪辞退适用的原因,则是单一性的,即属于惩戒性的原因。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从发展的角度看,将来惩戒职工的手段可能会简化为只有违纪 辞退和违纪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更便于用人单位行使自主权,以及劳动争议的处理。 然而目前还需要按现行的法规、规章办理。2001 年 10 月 6 日,国务院发布了 319 号 令,废止了一批行政法规,其中包括《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因此,国 有企业处理违纪职工除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之外,主要就是依据《劳动法》第 25 条的规定,解除违纪职工劳动合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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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二)
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 (编号: ) 先生/小姐, (身份证号: ) 你好! 公司与你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 动合同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与你续签为期 请在下列选项中进行选择( 年 月 日到期。公司愿意在保持原劳 年的劳动合同。现公司书面向你征询续签意向, ) A、同意续签 B、不同意续签 请你填写完毕此意向书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即 年 月 日前)交回公司 人事部。 逾期未交的,视为不同意续签。 公司 员工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员工执一份,另一份由员工签字后留人事部存档。 签收单 (编号: 本人已于 年 月 ) 日收到公司发给我的《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 本人签名: (身份证号: ) 年 单 15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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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二)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同志,性别 ,年龄 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现从事 工作年限 周岁,系我 岗位工作,本单位 年, 劳动合同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因 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于 日至 年 年 个 月 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条及本 年 月 日解除(终 止)劳动合同。其中,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 。 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单位:(章) 员工签名:(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备案机关:(章) 年 月 说明:1、此证明一式六份。单位、个人、劳动仲裁、劳动保险机构、人事档案各一份。 2、员工流动、待业和重新就业,应凭此证明办理转移、录用、登记待业和办理养老保 险手续。 3、办理此证明书,应带《劳动合同书》作为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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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用人单位(甲方): 地 址 : 员工姓名(乙方): 员工身份证号码 : 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同意变更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劳动合同》中的部分内容,本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法律效力。具 体变更内容如下: 1、第 条 项变更为: 2、第 条 项变更为: 本变更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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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一)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存根) 第( 员工姓名: 所在单位: 续订劳动合同类型: 有期限 年( 通知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号 通知发出时间: 年 月 日 ) 无固定期( ) (选择其中一项) 公司经办人: 本人已收到单位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已完全阅读并理 解其内容。 员工签收: 日期: 骑缝章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同志: 首先感谢您对我公司的应聘,经面试合格,我们衷心希望您能加入本公司。 现请您于 年 月 日 时携带以下齐全的材料至本公司 (部门)签订劳动合同。 (一)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二)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三)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材料(如岗位需要); (四)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五)居住证正本/就业证正本(如有); (六) 二寸证件照 张。 (七) 其它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单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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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_集体劳动合同范本(标准版)
集体劳动合同范本(标准版) 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 注册类型: 职工人数: 使 用 文 本 须 知 1、本集体合同所称甲方为用人单位,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乙方为职工一方。 2、甲、乙双方有义务应对方要求及时、如实向其提供与签订集 体合同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3、经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 职工讨论通过。 4、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由 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甲方签订。 5、集体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 关资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 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 的,甲、乙双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履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 后重新报送。 6、甲方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 职工公布。 7、本集体合同为示范文本,在使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 删改章节、条文,也可以就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 权益保护等事项另行订立专项集体合同。 8、本集体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没 有规定的,通过双方集体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 定》等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劳动用工管理 第一条 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1 个月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条 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 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 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 或者乙方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乙方认为不 适当的,有权向甲方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甲方采取 形式将上述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告知全体职工。 第三条 甲方与职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甲 方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劳动标准不得 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低于本合同的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企业 的规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五条 甲方单方面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日将理由 通知工会,工会应在 日内及时反馈意见;工会有不同意见的,甲方 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在 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因 此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章 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则,依法制定工资分 配和支付制度时,应当事先与乙方进行集体协商。 第七条 甲、乙双方每年根据本单位利润、劳动生产率、劳动力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消费价 格指数等变动情况,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办法和工资总 额进行协商。 经协商确定, 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_____元,工资总 额增长幅度不低于_____%(或者职工工资随本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 而正常增长,挂钩比例为:本单位利润总额增长_____%,职工工资 总额增长_____%) 年度工资总额增量按以下办法分配 第八条 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工资标准应当遵循科学 合理的原则,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方案, 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 百分之九十以上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双方约定: 1、岗位名称 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2、岗位名称 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3、岗位名称 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第九条 本单位对从事 工作的职工发放津贴和补贴,双方约定: 津贴名称 发放标准 补贴名称 发放标准 第十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 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 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 济费。 第十一条 本单位确定计发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基数的方法是 . 第十二条 本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或者高于当 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试用期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 第十三条 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 日前通过银行工资 专用账户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 工工资。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 每周不超过 40 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本单位在 岗位(工种)实行不定时工作 制,在 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六条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本人协商后 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1 小时;因特 殊原因需要,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 得超过 3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甲方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职 工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应 当在 日内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七条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双方商定本单位的带 薪年休假办法是 第四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 《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劳动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提供符合 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安全卫 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落实劳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岗 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甲方应落实职工劳动安全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劳动 安全培训,其中从事 特种岗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 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工会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甲方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 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 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对从事有职业病危 害作业的职工应当每年安排 次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一条 工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劳 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机构,监督和支持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教 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 理意见。甲方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及时按有关规定上报。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 防寒保暖工作。对工会或者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研究。 第五章 女职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三条 甲方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 规定》、原劳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规定,实施女 职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组织岗位竞聘时,除不适合女职工的工种或 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女职工参与或者提高对女职工的竞 聘标准。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 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不得单方解除 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变更女职工工作岗位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 特点,对在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 对怀孕、哺乳期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加点和从事禁忌劳动。对怀孕 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上班确有困难的,经本人 申请,甲方批准,可依法享有相应的产前假、哺乳假,甲方确定女 职工休假期间月工资的方法是 . 第二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女职工定期健康检查制度,按照《女 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组织全体女职工参加一次妇女病、乳腺 病普查普治,并建立女职工健康档案。甲方按 标准定期发放女职工 卫生保健费。 第二十八条 甲方应当支持女职工参加政治、业务、技术培训, 在单位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应遵循男女平等的 原则。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九条 甲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养老、医 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依 法履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每年 次向乙方公布缴纳社会 保险费的情况。工会有权对甲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三十条 甲方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双方商定 年度 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 %. 第三十一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经济效益等情况,为职工 办理以下保险和福利事项(企业年金、补充保险、疗休养等) 第七章 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特点、条件和要求,按规定提取 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职 业技能培训。 甲方制定的职业培训经费使用方案和培训计划应经职工代表大 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其中用于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经费不得高于 总额的 %,用于生产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经费不得低于总额的 %. 第三十三条 甲方在 年度对从事 岗位(工种)的职工进行职业 技能培训。 第三十四条 甲方为职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 培训的,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职工订立专项协议, 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第八章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合同期满 前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应当协商续订集体合同。 第三十六条 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适用集体合同集体协商程序。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条款无 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修订或者废 止; (2)不可抗力; (3)双方约定 ;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八条 甲方尊重工会履行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职责,支持 工会依法开展工作,每月 日之前按规定向工会拨缴经费。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条件和工作时间。协商代表因履行职责占用工作时间的,视为提供 正常劳动。 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其劳动合 同;其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个人有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重大过失行为、退休或 者本人不愿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除外。 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和免除 职务、降低职级。 第四十条 甲方应当将本合同履行情况每年至少向职工代表大会 或职工大会报告 次,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的工资条款或 者相应附件的履行情况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现问题或提出建议,应当以书面形 式报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共同研究,协商处理。出现重大问题,还应 以书面形式报告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 第四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 本集体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 乙方首席协商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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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3种情况)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A)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36 条的相关规定,您于 日与 月 公司提出协商解除此前 公司与您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 年 年 月 年 月 日至 日),公司予以同意。 经协商一致后,您的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 您需要结算一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薪资结算至 年 月 日;计 元; 2、此种情形下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 ; 2、 ;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 年 月 日 注:本劳动合同解除书一式两份,公司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B) : 依 据 《 劳 动 合 同 法 》 第 36 条 的 相 关 规 定 , 公司于 年 月 日与您提出协商解除此前 与您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 年 月 年 月 日至 日),您予以同意。 经协商一致后,您的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 您需要结算一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薪资结算至 年 月 日;计 2、此种情形下公司需要支付您相当于 计 元;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元。 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 ; 2、 ;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 年 月 日 注:本劳动合同解除书一式两份,公司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适用于企业单方解除的情形) :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法解除此前与您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 日至 年 月 解除您的理由是: 1、 过失性解除 日)。 公司依 年 月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员工同时与 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 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合同法》第二 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关系无效的;被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2、 非过失性解除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 事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 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 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 经济性裁员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 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 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只是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您的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 您需要结算一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薪资结算至 年 月 日;计 元; 2、此种情形下 ( 1)公司需要支付您相当于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 元。 (2)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 ; 2、 ;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理智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 年 月 日 注:本劳动合同解除书一式两份,公司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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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三)
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 _____________员工: 一、你与本公司签订的当期劳动合同将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满。关于续签事宜, 现发意向书征求你个人的意见;请于以下“员工意向回签”部分签署意见; 二、说明:具体签订以最终双方协商为准;收到此通知书后请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 交回本意向书; 过期此通知书失效,视为你自动放弃续签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签发部门:人力资源部 签发人: 发出时间: 年 月 日 ———————————————————————————————————————— 员工意向回签(在确定选项前的方框中打“√”,限选一项) 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希望续签________年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 □ 员工签名: 回交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接收凭证) _____________员工: 一、你与本公司签订的当期劳动合同将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满。关于续签事宜, 现发意向书征求你个人的意见,请于以下“员工意向回签”部分签署意见; 二、说明:具体签订以最终双方协商为准;收到此通知书后请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 交回本意向书; 过期此通知书失效,视为你自动放弃续签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签发部门:人力资源部 签发人: 发出时间: 年 月 日 ———————————————————————————————————————— 员工意向回签(在确定选项前的方框中打“√”,限选一项) 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希望续签________年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员工签名: 回交日期: □ □ □ 声明:本人已知悉以上合同续签意向书的内容,并已签收; 声明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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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二)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的使用说明 [特别说明] (1)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供用人单位参考使 用。 (2) 通知书仅限于因劳动者原因而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 (3) 通知书签发前,用人单位应按照提示履行适当的签署程序。 (4) 通知书应以用人单位所选择的送达方式,且最迟不晚于员工入职后 30 日期限届满前签发,并保留相应的副本和书面签发凭证。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本通知书以当面签收方式送达) ________: 由于您入职后经通知仍未与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现通知您于收到本 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最晚不迟于入职后 30 日)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您没有上述期限内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将按照《劳动合同法 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与您终止劳动关系,并办理相关的退工手续。 特此告知。 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 回 执 本人确认,收悉单位向本人签发的《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特此确认。 员工(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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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三)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示例) 尊敬的 先生/小姐: 感谢您加入本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 定,现请您于 年 月 日携带以下的材料至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办 理录用手续,并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如逾期不签劳动合同,公司 将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终止劳动关系。 1.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正本; 2. 入职体检报告;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学历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职称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有); 6. 实名制银行账户复印件; 7. 二寸证件照 2 张; 8. 其它。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单位于 年 月 日发出的《签订劳动合同通知 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示例) 正文部分可写为: (初次签订) 请在办理完入职手续后**天(正式用工不超过 30 天内)内到人力 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办理的将视为您无故不与公司签订劳 动合同,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关系。 (续签) ***,您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请在合同到期前**日 内前往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续签相关手续,我公司将保持您的 待遇等****(原劳动合同涉及劳动者利益的,维持原状或有所提 高),逾期不办理的公司将视为您方自愿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 于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行与我司解除。 同时,此通知书应当一式两联,一联交劳动者,另一联由劳动者签 收后人力资源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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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一)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同志,性别 工作岗位为 年 月 日至 , 周岁,系我单位职工,身份证号码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 年 月 日止),因 , 年,劳动合同期限为 ,于 年 月 年(自 日解除(终 止)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此证明不影响劳动关系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申诉权利。 单 位:(章) 职工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此证明书应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7 日内到劳动关系科办理备案 手续并将其档案转至失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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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全套)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个人不续) 先生/女士: 您于 年 月 日向公司提出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鉴于您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截止至 年 月 日,请您于 年 月 日前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并到人力资源部结算工资。 同时,也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 取得更大的成绩!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门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各执一份。 XX 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员工确认书: 本人已知晓《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职手 续。 员工签名: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不续) 先生/女士: 经公司研究决定,在您与公司当前履行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您 续签。由于您与公司当前履行的劳动合同有效期截止至 请您于 年 月 年 月 日, 日前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并到人力资源部结算工 资。 同时,也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 取得更大的成绩!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门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各执一份。 XX 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员工确认书: 本人已知晓《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职手 续。 员工签名: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提出) 先生/女士: 根据公司与您签订的《离职协议书》,公司自 ______年 月 日起将 与您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终止与您的劳动合同。 解除(终止)合同的原因如下: 请接到本通知后,在 年 月 日前到所属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相关 离职手续。 同时,也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 取得更大的成绩!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门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各执一份。 XX 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员工确认书: 本人已知晓《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职手 续。 员工签名: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个人提出) 先生/女士: 基于您 年 月 日向公司提出的离职通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具体情况,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将在 本通知后,在 年 月 日终止,请接到 年 月 日前到所属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同时,也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 取得更大的成绩!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门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各执一份。 XX 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员工确认书: 本人已知晓《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职手 续。 员工签名: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协议书范本 甲方: 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 年的劳动合同,现甲 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 年 利义务随之终止; 月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 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 民币 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 元(大写),甲方将 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 (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 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 年 月 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 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 3 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 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6、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注: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 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 解除劳动协议的相关知识: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 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 济补偿金。 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 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 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 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 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 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 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 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 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 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 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 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 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 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 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第十二条 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 199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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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完整版,共7联)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 姓 名 性 别 职 工 性 质 连 续 工 龄 岗 位 工 资 终止、解除 合同时间 本单位工作 年 限 年 月 自 计 年 龄 劳动合同期限 至 年零 月 月 日起 日止 终止、解除 合同原因 日 年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个月。 实发经济 补偿金(元) 已缴纳养老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已缴纳失业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自 计 年 年零 自 计 发证单位 第一联:用人单位存根。 个月,共计 年 年零 月起缴至 月起缴至 个月,共计 年 月止 元。 年 月止 元。 盖 章 年 月 日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 姓 名 性 别 职 工 性 质 连 续 工 龄 岗 位 工 资 终止、解除 合同时间 本单位工作 年 限 年 月 自 计 年 龄 劳动合同期限 至 年零 月 月 日起 日止 终止、解除 合同原因 日 年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个月。 实发经济 补偿金(元) 已缴纳养老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已缴纳失业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自 计 年 年零 自 计 发证单位 第二联:交职工本人。 个月,共计 年 年零 月起缴至 月起缴至 个月,共计 年 月止 元。 年 月止 元。 盖 章 年 月 日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 姓 名 性 别 职 工 性 质 连 续 工 龄 岗 位 工 资 终止、解除 合同时间 本单位工作 年 限 年 月 自 计 年 龄 劳动合同期限 至 年零 月 月 日起 日止 终止、解除 合同原因 日 年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个月。 实发经济 补偿金(元) 已缴纳养老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已缴纳失业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自 计 年 年零 自 计 发证单位 第三联:存入本人档案。 个月,共计 年 年零 月起缴至 月起缴至 个月,共计 年 月止 元。 年 月止 元。 盖 章 年 月 日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 姓 名 性 别 职 工 性 质 连 续 工 龄 岗 位 工 资 终止、解除 合同时间 本单位工作 年 限 年 月 自 计 年 龄 劳动合同期限 至 年零 月 月 日起 日止 终止、解除 合同原因 日 年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个月。 实发经济 补偿金(元) 已缴纳养老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已缴纳失业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自 计 年 年零 自 计 月起缴至 个月,共计 年 年零 发证单位 第四联:交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月起缴至 个月,共计 年 月止 元。 年 月止 元。 盖 章 年 月 日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 姓 名 性 别 职 工 性 质 连 续 工 龄 岗 位 工 资 终止、解除 合同时间 本单位工作 年 限 年 月 自 计 年 龄 劳动合同期限 至 年零 月 月 日起 日止 终止、解除 合同原因 日 年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个月。 实发经济 补偿金(元) 已缴纳养老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已缴纳失业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自 计 年 年零 自 计 月起缴至 个月,共计 年 年零 发证单位 第五联:交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 月起缴至 个月,共计 年 月止 元。 年 月止 元。 盖 章 年 月 日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 姓 名 性 别 职 工 性 质 连 续 工 龄 岗 位 工 资 终止、解除 合同时间 本单位工作 年 限 年 月 自 计 年 龄 劳动合同期限 至 年零 月 月 日起 日止 终止、解除 合同原因 日 年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个月。 实发经济 补偿金(元) 已缴纳养老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已缴纳失业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自 计 年 年零 自 计 个月,共计 年 年零 月起缴至 月起缴至 个月,共计 年 月止 元。 年 月止 元。 发证单位 盖 章 年 月 第六联:交失业保险管理机构。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日 № 姓 名 性 别 职 工 性 质 连 续 工 龄 岗 位 工 资 终止、解除 合同时间 本单位工作 年 限 年 月 自 计 年 龄 劳动合同期限 至 年零 月 月 日起 日止 终止、解除 合同原因 日 年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个月。 实发经济 补偿金(元) 已缴纳养老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已缴纳失业 保险金年限 及 金 额 自 计 年 年零 自 计 月起缴至 个月,共计 年 年零 月起缴至 个月,共计 发证单位 年 月止 元。 年 月止 元。 盖 章 年 月 第七联:交医疗保险管理机构。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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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_劳动合同书(国家标准版)
编号:__________ 劳 动 合 同 书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XX市劳动局制 甲 方: 乙 方: 1 文化程度: 性 法定代表人 别: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 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 ______________个月。 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 第二条 工 作 内 容和工 作 地 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岗位 2 (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 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 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 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 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 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 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 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 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 3 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 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 第八条 劳动报酬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 , 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_, 工资分配水平在岗位(聘任)合同(协议)中约定,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 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 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_元。 五、 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 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4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 待遇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 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 动 纪 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 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 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 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 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 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方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 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 任 工作的。 3.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 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 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6 3. 义务兵复员退伍后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 年的; 4.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 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 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 动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 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或 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7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 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 工 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 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 足 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 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 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 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作 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 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 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8 2.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 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 动合同的; 3.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 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 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 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 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 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 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 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 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 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 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 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 9 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 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 10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 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 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其 它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本 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 章) 乙方(签 章) 11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签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签证员(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 12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合 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续订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甲方 (盖 章) 乙方 (签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合 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 年_____月____日,续订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甲方 (盖 章) 乙方 (签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变 更 书 13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甲方 (盖 章) 乙方 (签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14 使 用 说 明 一、 本合同书可做为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之用。 二、 企业与职工利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 商的,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空格内;需要告知的事项,在空栏内 填写清楚告知乙方。 三、 本合同中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 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等应同身份证一致,不得有 误。 四、 本合同设定的条款不适用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 在本合同书“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一栏中写明:“下列 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条某款即可经双方当事人 协商需增加的条款,也在本栏中写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 意增加以下条款”并在下面逐条写清。 五、 本合同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本合同一 经签订,不得涂改。 六、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变更书及续订书在本合 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 保管。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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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社保专用)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社保专用) 兹有以下表中所列同志,与我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姓名 (盖章) 年 月 日 签订劳动 解除终止 合同日期 合同原因 E 解除终止 合同日期 备注 解除终止劳 动 合 同 原 因:A:合同 到期 B:解除合同 C:转移调动 D:开除 E:本人辞职 F: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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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一)
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 先生/女士: 您的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到期,现公司向您征求是否续签劳 动合同的意向。请将回执填上自己是否续签的意向,于 年 月 日前 交回行政人事部。如逾期不交,公司视为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行 政 人 事 部 年 签收人: 签收日期: 月 年 月 日 日 --------------------------------------------------------------------------------------------------------------------------------- 回执 员工续签或终止意向 意向一:(如同意续签,请填此项并签字) 本人同意续签:( )固定期限合同年;( 员工本人签名: )无固定期限合同;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意向二:(如不同意续签,请填此项并签字) 本人不同意续签,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员工本人签名: 日期: 终止劳动关系单 先生/女士: 你的劳动合同将于 年 月 日到期,由于以下原因: 1.员工不胜任岗位; ( ) 2.因劳动合同订立条件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劳动关系; ( ) 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 ) 4.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续签。 ( ) 公司将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请你签收后,于 年 月 日之前办妥离职交接手 续。 行 政 人 事 部 年 签收人: 月 日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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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模板(一)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存根) 第( 员工姓名: 所在单位: 月 日 续订劳动合同类型: 有期限 年( 项) 通知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号 通知发出时间: ) 无固定期( ) 年 (选择其中一 公司经办人: 本人已收到单位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签订劳动合同通知 书》。已完全阅读并理解其内容。 员工签收: 日期: 骑缝章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同志: 首先感谢您对我公司的应聘,经面试合格,我们衷心希望您能加入本公司。 现请您于 年 月 日 时携带以下齐全的材料至本公司 (部门) 签订劳动合同。 (一)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二)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三)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材料(如岗位需要); (四)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五)居住证正本/就业证正本(如有); (六) 二寸证件照 张。 (七) 其它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单位: 日期: 模板(二)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的使用说明 [特别说明] (1)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供用人单位参考使 用。 (2) 通知书仅限于因劳动者原因而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 (3) 通知书签发前,用人单位应按照提示履行适当的签署程序。 (4) 通知书应以用人单位所选择的送达方式,且最迟不晚于员工入职后 30 日期限届满前签发,并保留相应的副本和书面签发凭证。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本通知书以当面签收方式送达) ________: 由于您入职后经通知仍未与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现通知您于收到本 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最晚不迟于入职后 30 日)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您没有上述期限内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将按照《劳动合同法 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与您终止劳动关系,并办理相关的退工手续。 特此告知。 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 回 执 本人确认,收悉单位向本人签发的《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特此确认。 员工(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模板(三)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示例) 尊敬的 先生/小姐: 感谢您加入本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 例》规定,现请您于 年 月 日携带以下的材料至本公司人力资 源部办理录用手续,并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如逾期不签劳动合 同,公司将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终止劳动关系。 1.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正本; 2. 入职体检报告;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学历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职称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有); 6. 实名制银行账户复印件; 7. 二寸证件照 2 张; 8. 其它。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单位于 年 月 日发出的《签订劳动合同通 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示例) 正文部分可写为: (初次签订) 请在办理完入职手续后**天(正式用工不超过 30 天内)内到人力 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办理的将视为您无故不与公司签订劳 动合同,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关系。 (续签) ***,您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请在合同到期前**日 内前往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续签相关手续,我公司将保持您的 待遇等****(原劳动合同涉及劳动者利益的,维持原状或有所提 高),逾期不办理的公司将视为您方自愿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 于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行与我司解除。 同时,此通知书应当一式两联,一联交劳动者,另一联由劳动者签 收后人力资源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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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合同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在住址: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 (以下简称乙 方)为甲方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 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 劳动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生产和工作任务的要求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 工种 (岗位),以后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业务能力 及表现,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并及时鉴定变更 合同。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试用期满,合格的定岗使用, 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或予以 辞退。 第三条 工资待遇 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或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标准 工资为 元,各种津贴按有关规定享受。今后,根据生 产经营情况和乙方表现逐步提高乙方工资收入。乙方的原 工资等级和月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予以保留。 第四条 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规定缴纳和办理乙方养老保险基金手续,向 乙方支付当地政府规定的卫生费、交通费、书报费等各种津 贴,并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 假以及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等。 2. 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女工特殊保护等 法规,采取劳动保护措施,保护安全生产和乙方健康。甲 方应根据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防护用品 和保健食品。 3. 甲方实行国家现行工时制度。甲方应严格控制延长 乙方的工作时间,确需加班加点,应发给乙方加班工资, 每月加班不得超过 36 小时。 4.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给予 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经双方协商可再给予 年以内的 医疗期。医疗期内的医药费和病假工资由甲方承担。医疗期 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力所 能及的工作。 5. 员工因工负伤,致残或患职业病,医疗期医疗费用, 工资待遇,按国营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直到作出医疗 终结,伤愈后由甲方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6. 员工因工死亡,按国营企业规定,由甲方负责支付 死亡丧葬补助和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 费。 第五条 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 1. 甲方根据生产情况负责制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 有关生产标准或工作规范,乙方保证严格执行。 2. 乙方对甲方生产(工作)有特殊贡献,应给予乙方 精神和物质奖励。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犯其他错误,甲方 应在坚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理。 甲方应在作出辞退或开除决定前 天通知工会。并报主 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条 甲、乙方解除合同条件 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乙方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 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 (3)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4) 企业宣告解散、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 的。 2. 乙方被劳动教养和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3. 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 (1)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有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期间和 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 力的; (3) 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 (4) 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解除条件的。 4. 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 同: (1)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 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 乙方合法权益的; (4) 乙方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第七条 甲、乙双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后经济补偿 1. 除本合同第六条第 1 项(1)、(3)和第 2 项人员外, 甲方解除乙方合同应在 30 日前通知乙方。 2. 对于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和按第六条第 1 项(2)、 (4)规定辞退的以及按第六条第 4 项(1)、(2)、(3)项规定辞 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 1 年 发给相当本人 1 个月实得工资的生活补助费。 3. 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 1 项(2)规定辞退的,甲 方除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 3 至 6 个月实得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4. 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 1 项(4)规定辞退的,甲 方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 3 至 6 个月 实得工资的辞退补偿金。 5. 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 4 项(4)规定,乙方有正 当理由向甲方提出辞职的,甲方一般应予以同意,但应在 30 日前向甲方提出,经甲方批准后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如经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定数额的培训费。 第八条 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其中,责任属于甲 方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 方的经济损失;责任属于乙方的,赔偿招工(招聘)和技 术培训费用。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 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 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 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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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情况下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全套)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A)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36 条的相关规定,您于 日与 月 公司提出协商解除此前 公司与您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 年 年 月 年 月 日至 日),公司予以同意。 经协商一致后,您的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 您需要结算一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薪资结算至 年 月 日;计 元; 2、此种情形下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 ; 2、 ;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 年 月 日 注:本劳动合同解除书一式两份,公司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B) : 依 据 《 劳 动 合 同 法 》 第 36 条 的 相 关 规 定 , 公司于 年 月 日与您提出协商解除此前 与您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 年 月 年 月 日至 日),您予以同意。 经协商一致后,您的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 您需要结算一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薪资结算至 年 月 日;计 2、此种情形下公司需要支付您相当于 计 元;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元。 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 ; 2、 ;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 年 月 日 注:本劳动合同解除书一式两份,公司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适用于企业单方解除的情形) :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法解除此前与您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 日至 年 月 解除您的理由是: 1、 过失性解除 日)。 公司依 年 月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员工同时与 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 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合同法》第二 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关系无效的;被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2、 非过失性解除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 事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 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 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 经济性裁员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 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 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只是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您的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 您需要结算一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薪资结算至 年 月 日;计 元; 2、此种情形下 ( 1)公司需要支付您相当于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 元。 (2)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 ; 2、 ;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理智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 年 月 日 注:本劳动合同解除书一式两份,公司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个人不续) 先生/女士: 您于 年 月 日向公司提出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鉴 于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截止至 年 月 年 月 日,请您于 日前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并到人力资源部结算工资。 同时,也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岗 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门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各执 一份。 XX 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员工确认书: 本人已知晓《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离职手续。 员工签名: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不续) 先生/女士: 经公司研究决定,在您与公司当前履行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 再与您续签。由于您与公司当前履行的劳动合同有效期截止至 月 日,请您于 年 月 年 日前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并到人 力资源部结算工资。 同时,也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岗 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门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各执 一份。 XX 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员工确认书: 本人已知晓《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离职手续。 员工签名: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提出) 先生/女士: 根据公司与您签订的《离职协议书》,公司自 ______年 月 日起将与您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终止与您的劳动合同。 解除(终止)合同的原因如下: 请接到本通知后,在 年 月 日前到所属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相关离职手续。 同时,也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岗 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门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各执 一份。 XX 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员工确认书: 本人已知晓《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离职手续。 员工签名: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个人提出) 先生/女士: 基于您 年 月 日向公司提出的离职通知,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具体情况,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将在 请接到本通知后,在 年 月 日终止, 年 月 日前到所属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相关 离职手续。 同时,也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岗 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门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各执 一份。 XX 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员工确认书: 本人已知晓《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离职手续。 员工签名: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协议书范本 甲方: 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 年的劳动合同, 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 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 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 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 终奖等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 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 人民币 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 年 月 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 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 3 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 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6、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注: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 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 解除劳动协议的相关知识: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 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 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 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 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 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 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 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 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 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 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 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 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 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 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 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第十二条 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 199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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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收表
广州大家乐员工劳动合同签收表 序号 员工姓名 工号 (合同编号) 性别 1 曹秀文 10012 女 2 邓丽娟 10014 3 陈爱红 4 入职日期 合同期限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2011.5.1 2011.5.1 2014.3.1 女 2011.5.1 2011.5.1 2014.3.2 10016 女 2011.5.1 2011.5.1 2013.3.1 梁燕硕 10038 女 2011.5.1 2011.5.1 2013.3.1 5 谭艳颜 10028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6 潘雪清 10020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7 崔雄英 10049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8 龚银欢 10039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9 李顺敬 10074 男 2011.5.1 2011.5.1 2012.3.1 10 叶小苑 10031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11 区灿芳 10032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12 叶黄养 10066 男 2011.5.1 2011.5.1 2012.3.1 13 郑润梅 10021 女 2011.5.1 2011.5.1 2013.3.1 14 欧阳丽甜 10042 女 2011.5.1 2011.5.1 2013.3.1 15 邓念平 10036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16 简九妹 10033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17 何法权 10114 男 2011.5.1 2011.5.1 2012.3.1 18 简群英 10027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19 周石良 10029 男 2011.5.1 2011.5.1 2012.3.1 20 毛带娣 10025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21 范惠兰 10041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22 曹美环 10013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23 何法思 10043 男 2011.5.1 2011.5.1 2012.3.1 24 彭新荣 10034 男 2011.5.1 2011.5.1 2012.3.1 25 李淑贞 10023 女 2011.5.1 2011.5.1 2012.3.1 1 关超荣 10017 男 2011.5.1 2011.5.1 2014.3.1 员工签收 日期 广州大家乐员工劳动合同签收表 序号 员工姓名 工号 (合同编号) 性别 2 李建藏 10026 男 3 梁楚明 10046 4 黄昌波 5 入职日期 合同期限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2011.5.1 2011.5.1 2013.3.1 男 2011.5.1 2011.5.1 2013.3.1 10037 男 2011.5.1 2011.5.1 2014.3.1 陈结梅 10061 女 2011.5.1 2011.5.1 2013.3.1 6 蔡艳欢 10022 女 2011.5.1 2011.5.1 2013.3.1 7 罗凤婵 10153 女 2011.5.1 2011.5.1 2013.3.1 8 谢劲红 10180 女 2011.5.1 9 徐伟建 10024 男 2011.5.1 2011.5.1 2014.3.1 10 罗艳萍 10011 女 2011.5.1 2011.5.1 2013.3.1 11 李富仁 10018 男 2011.5.1 2011.5.1 2013.3.1 12 冯安文 10054 男 2011.5.1 2011.5.1 2013.3.1 13 黄子衡 10058 男 2011.5.1 2011.5.1 2013.3.1 14 邱明刚 10035 男 2011.5.1 2011.5.1 2013.3.1 15 易传梅 10056 男 2011.5.1 2011.5.1 2013.3.1 16 吴素 10179 女 2011.5.1 2011.5.1 2014.3.1 无固定期 员工签收 日期 员工劳动合同签收表 序号 员工姓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工号 (合同编号)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入职日期 所属部门 具体岗位 27 28 说明: 1、此表是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凭证之一。 2、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者收到劳动合同后,在本表上签字确认,如有异议,请于两日 出,协商解决,否则视为劳动者自动放弃。 3、本表由用人单位保管,并在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至少保存2年。 劳动合同签收表 合同期限 起始时间 结束时间 签约时间 员工签收 劳动合同签收时间 备注 确认,如有异议,请于两日内到综合办公室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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