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职级体系

职位职级体系

职位代码 (一)通用职位 1、通用管理职位 (1)经营管理 职位代码 101001 101101 101102 101103 101104 101002 101105 101106 101107 101108 (2)党群关系 职位代码 102101 102102 102103 102104 102105 102106 102107 102108 102201 102202 (3)财务管理 职位代码 职位 董事长 副董事长 董事 监事长 董事会秘书 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 分支机构经理/首席代表 管理培训生 职位 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 工会主席 纪委书记 党办主任 组织部长 宣传部长 团委书记 政工干事 其他政工工作人员 职位 103101 103102 103103 103104 103201 103202 财务总监 总经济师 财务部经理 财务部副经理 财务主管 财务助理 103105 103106 103203 审计部经理 审计部副经理 审计主管 103204 103107 103108 103109 103110 审计助理 成本控制经理 预算经理 现金流经理 应收帐款经理 103111 103205 投标经理 统计人员 103206 103207 103208 103209 103210 103211 财务分析人员 税务申报人员 财务清算人员 预算分析人员 成本分析人员 审计人员 103212 103213 103112 103214 103215 103113 会计 出纳 投资经理 投资主管 投资分析人员 资本运营经理 103216 103217 (4)行政管理 资本运营主管 其他财务人员 职位代码 104101 104102 104103 104201 104202 职位 行政总监 行政部经理 行政部副经理 行政主管 行政专员 104203 104104 104204 104105 104205 104206 行政助理 办公室主任 总务 法务经理 法务主管 法务专员 104207 104208 104209 104210 104211 104212 法务助理 法务顾问 档案管理 安保主管 保安员 俄语翻译 104213 104214 104215 日语翻译 英语翻译 法语翻译 104216 104217 104218 104219 104220 其他外语翻译 秘书 收发员 文字录入人员 前台服务接待 104106 104107 104221 104222 (5)人力资源 职位代码 105101 105102 105103 105201 105202 105203 105204 105205 105206 105207 105208 105209 105210 105211 105212 105213 105214 (6)市场管理 职位代码 106101 106102 106103 106201 106202 106104 106203 106204 106205 106206 106105 106207 106208 106209 106210 106211 106212 106106 战略发展经理 区域事业发展经理 企业内刊主编 其他行政人员 职位 人力资源总监 人力资源部经理 人力资源部副经理 人力资源主管 人事专员 人事助理 招聘主管 招聘专员 薪酬福利主管 薪酬福利专员 员工关系主管 员工关系专员 培训主管 培训专员 培训助理 培训师 其他人力资源人员 职位 市场总监 市场部经理 市场部副经理 市场主管 市场助理 公共关系经理 公关关系主管 公关员 商务策划师 商务谈判师 品牌经理 品牌主管 品牌助理 品牌推广人员 促销管理人员 促销员 市场策划人员 市场调研经理 106213 106214 106215 106216 106217 106218 (7)销售采购 职位代码 107101 107102 107103 107201 107202 107104 107105 107106 107203 107204 107205 107107 107108 107206 107207 107208 107209 107210 107211 107212 107213 107109 107110 107214 107215 107216 107217 市场调研主管 市场调研人员 市场分析人员 竞争情报分析师 现代工艺美术设计 其他市场营销人员 职位 销售总监 销售部经理 销售部副经理 销售主管 销售助理 全国销售经理 区域销售经理 分销经理 分销主管 呼叫中心主管 呼叫服务员 大客户经理 客户服务经理 客户服务专员 客户服务人员 技术服务中心主管 销售培训师 销售员 外销员 售后技术服务人员 其他销售人员 采购部经理 采购部副经理 采购主管 采购助理 采购员 其他采购人员 (8)技术管理 职位代码 108101 108102 108103 108104 108201 108105 职位 技术总监 总工程师 技术部经理 技术部副经理 研发/设计主管 信息技术经理 108202 108106 108203 108204 (9)生产制造 职位代码 109101 109102 109103 109201 109202 109203 109204 109205 109206 109207 109208 109209 109210 109211 109212 109213 109214 109215 109216 信息技术主管 研发项目经理 研发项目主管 其他技术研发管理人员 职位 生产总监 生产部经理 生产部副经理 车间主任 工段长 安全主管 安全员 生产主管 质量主管 检验员 生产调度人员 生产计划人员 质量控制人员 物资设备主管 设备维护人员 仓库主管 仓库保管员 生产统计人员 生产现场管理人员 109217 其他生产管理人员 2、通用生产、服务技能职位 职位代码 301001 301002 301003 301004 301005 301006 301007 301008 301009 301010 301011 301012 301013 301014 301015 职位 包装工 泵房工 测试工 铲车工 抄表工 车工 冲压工 电镀工 电工 电焊工 电切削工 电梯操作工 锻工 辅助工 工具钳工 301016 301017 301018 301019 301020 301021 301022 301023 301024 301025 301026 301027 301028 301029 301030 301031 301032 301033 301034 301035 301036 301037 301038 301039 301040 301041 301042 301043 301044 301045 301046 301047 301048 301049 301050 301051 301052 301053 301054 301055 301056 301057 301058 管道工 焊工 机修工 机修钳工 挤压工 计量员 加工中心操作工 剪切工 检验工 锯床工 冷处理工 冷焊工 冷作钣金工 冷作工 链工 芦工 模具制造工 磨工 磨具制造工 木工 刨插工 起重工 钳工 热处理工 数控机床工 数控机床维修工 水电工 司炉工 镗工 涂装工 维修电工 铣床工 铣工 下料工 线切割工 镶嵌工 压焊工 压延工 油漆工 造型工 制齿工 制冷工 制图工 301059 301060 301061 301062 301063 301064 301065 301066 302001 302002 302003 302004 302005 302006 302007 302008 302009 302010 注塑工 铸造工 装裱工 装配工 装配钳工 装卸工 钻床工 钻工 中央空调工 绿化工 锁匠 勤杂工 汽车驾驶员A照 汽车驾驶员B照 汽车驾驶员C照 保安员 保洁员 保绿员 (二)行业职位 1、农林牧渔 职位代码 210001 210002 210003 210004 210005 210006 210007 210008 210009 210010 310001 310002 310003 310004 310005 310006 310007 310008 310009 310010 310011 职位 土壤肥料技术人员 植物保护技术人员 经济林和林特产品加工技术员 森林资源管理与监测技术人员 水产养殖工程技术人员 渔业资源开发利用技术人员 兽医 兽药技术人员 畜牧技术人员 草业技术人员 农艺工 啤酒花生产工 作物种子繁育工 农作物植保工 农业实验工 农情测报员 蔬菜园艺工 果、茶、桑园艺工 菌类园艺工 其他园艺作物生产人员 中药材种植员 310012 310013 310014 310015 310016 310017 310018 310019 310020 310021 310022 310023 310024 310025 310026 310027 310028 310029 310030 310031 310032 310033 310034 310035 310036 310037 310038 310039 310040 310041 310042 310043 310044 310045 310046 310047 310048 310049 310050 310051 310052 310053 310054 中药材养殖员 中药材生产管理员 棉花加工工 果类产品加工工 茶叶加工工 蔬菜加工工 特种植物原料加工工 野生动物保护员 野生植物保护员 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员 标本员 家畜饲养工 家畜繁殖工 家禽饲养工 家禽繁殖工 蜜蜂饲养工 蜂产品加工工 实验动物饲养工 动物疫病防治员 兽医化验员 动物检疫检验员 草地监护员 河道修防工 混凝土维修工 土石维修工 水工检测工 建(构)筑物防治工 灌排工程工 渠道维护工 灌区供水工 灌溉试验工 水土保持防治工 水土保持测试工 水土保持勘测工 水文勘测工 水文勘测船工 拖拉机驾驶员 联合收割机驾驶员 农用运输车驾驶员 沼气生产工 农村节能员 农用太阳能设施工 生物质能设备工 310055 310056 310057 310058 310059 310060 310061 310062 310063 310064 310065 310066 310067 310068 310069 310070 310071 310072 310073 310074 310075 310076 310077 310078 310079 310080 310081 310082 310083 310084 310085 310086 310087 310088 310089 310090 310091 310092 园艺技术人员 花卉园艺工 林木种苗工 造林更新工 抚育采伐工 营林试验工 其他营造林人员 护林员 森林病虫害防治员 其他森林资源管护人员 木材采伐工 集材作业工 木材水运工 装卸归楞工 牧草工 草坪建植工 水生动物苗种繁育工 水生植物苗种培育工 水生动物饲养工 水生植物栽培工 珍珠养殖工 生物饵料培养工 水产养殖潜水工 水产捕捞工 渔业生产船员 水生动植物采集工 渔网具装配工 水产品原料处理工 水产品腌熏烤制工 鱼糜及鱼糜制品加工工 鱼粉加工工 鱼肝油及制品加工工 海藻制碘工 海藻制醇工 海藻制胶工 海藻食品加工工 贝类净化工 其他农林牧渔类职位目录 2、采矿 职位代码 211001 211002 职位 地质勘探工程技术人员 大地测量工程技术人员 211003 211004 211005 211006 211007 211008 211009 311001 311002 311003 311004 311005 311006 311007 311008 311009 311010 311011 311012 311013 311014 311015 311016 311017 311018 311019 311020 311021 311022 311023 311024 311025 311026 311027 311028 311029 311030 311031 311032 工程测量工程技术人员 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技术人员 海洋测绘工程技术人员 采矿工程技术人员 选矿与矿物加工工程技术人员 石油开采工程技术人员 石油储运工程技术人员 钻探工 坑探工 物探工 采样工 水文地质工 海洋地质取样工 海洋土质试验工 碎样工 磨片工 淘洗工 劈岩与保管工 大地测量工 摄影测量工 地图制图工 工程测量工 地籍测绘工 钻孔机司机 井筒冻结工 井架安装工 钻井工 固井工 平台水手 水下设备操作工 其他钻井人员 油、气井测试工 采油工 采气工 井下作业工 天然气净化工 油气输送工 油气管道保护工 其他采矿类职位目录 3、农副食品加工 职位代码 212001 职位 制糖技术人员 212002 212003 212004 212005 212006 212007 212008 212009 212010 212011 212012 312001 312002 312003 312004 312005 312006 312007 312008 312009 312010 312011 312012 312013 312014 312015 312016 312017 制油技术人员 饲料加工技术人员 蔬菜加工技术人员 水果制品加工技术人员 坚果加工技术人员 肉制品加工技术人员 水产品加工技术人员 鱼油制品加工技术人员 淀粉制品加工技术人员 豆制品加工技术人员 蛋品加工技术人员 制糖工 制油工 饲料加工工 谷物磨制工 屠宰工 屠宰加工工 蔬菜加工工 水果制品加工工 坚果加工工 肉制品加工工 水产品加工工 鱼油制品加工工 淀粉制品加工工 豆制品加工工 蛋品加工工 酿酒工 酿造工 4、食品饮料 职位代码 213001 213002 213003 213004 213005 213006 213007 213008 213009 213010 213011 213012 职位 糕点、面包制造技术人员 焙烤食品制造技术人员 糖果、巧克力制造技术人员 蜜饯制作技术人员 米、面制造技术人员 速冻食品制造技术人员 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制造技术人员 乳制品制造技术人员 罐头制造技术人员 味精生产技术人员 酱油制造技术人员 食醋制造技术人员 213013 213014 213015 213016 213017 213018 213019 213020 213021 213022 213023 213024 213025 213026 213027 213028 213029 313001 313002 313003 313004 313005 313006 313007 313008 313009 313010 313011 313012 313013 313014 313015 313016 313017 313018 313019 313020 313021 313022 313023 313024 313025 313026 保健食品制造技术人员 冷冻饮品及实用冰制造技术人员 制盐技术人员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技术人员 酒精制造技术人员 白酒制造技术人员 啤酒制造技术人员 黄酒制造技术人员 葡萄酒制造技术人员 碳酸饮料制造技术人员 瓶(罐)装饮用水制造技术人员 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技术人员 含乳饮料制造技术人员 植物蛋白饮料制造技术人员 固体饮料制造技术人员 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造技术人员 精致茶制造技术人员 糕点.面包烘焙工 糕点装饰工 焙烤食品制造工 蜜饯制作工 食糖制造工 糖果制造工 巧克力制造工 糖果包装工 制粉工 制米工 制油工 速冻食品制造工 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制造工 乳品预处理工 乳品加工工 熏蒸工 罐头制造工 味精生产工 酱油制造工 食醋制造工 酱腌菜制作工 保健食品制造工 冷食品制作工 冷冻饮品及实用冰制造工 制盐工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 313027 313028 313029 313030 313031 313032 313033 313034 313035 313036 313037 313038 313039 313040 313041 酒精制造工 白酒制造工 啤酒制造工 黄酒制造工 葡萄酒制造工 酶制剂制造工 碳酸饮料制造工 柠檬酸制造工 瓶(罐)装饮用水制造工 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工 含乳饮料制造工 植物蛋白饮料制造工 固体饮料制造工 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造工 精致茶制造工 5、烟草 职位代码 214001 214002 314001 314002 314003 314004 314005 314006 314007 314008 314009 314010 314011 314012 314013 314014 职位 烟叶复烤技术人员 卷烟制造技术人员 烟叶调制工 烟叶分级工 挂杆复烤工 打叶复烤工 烟叶回潮工 烟叶发酵工 烟叶制丝工 膨胀烟丝工 白肋烟处理工 烟草薄片工 卷烟卷接工 烟用二醋片制造工 烟用丝束制造工 滤棒工 6、纺织、服装、鞋、帽、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 职位代码 215001 215002 215003 215004 215005 职位 纺纱工程技术人员 织造工程技术人员 染整工程技术人员 服装设计师 服装制板师 215006 315001 315002 315003 315004 315005 315006 315007 315008 315009 315010 315011 315012 315013 315014 315015 315016 315017 315018 315019 315020 315021 315022 315023 315024 315025 315026 315027 315028 315029 315030 315031 315032 315033 315034 315035 315036 315037 315038 315039 315040 315041 315042 皮鞋设计人员 纤维验配工 纤维预处理工 开清棉工 纤维染色工 加湿软麻工 选剥煮茧工 纤维梳理工 并条工 粗纱工 绢纺精炼工 细纱工 筒并摇工 捻线工 制网工 制线工 缫丝工 整经工 浆纱工 穿经工 织布工 纺织一岗操作工 纺织二岗操作工 纺织三岗操作工 纺织四、五岗操作工 织物验修工 意匠纹版工 纬编工 经编工 横机工 织袜工 铸、钳针工 坯布检查处理工 印染烧毛工 煮炼漂工 印染洗涤工 印染烘干工 印染丝光工 印染定型工 纺织针织染色工 印花工 印染雕刻制版工 印染后整理工 315043 315044 315045 315046 315047 315048 315049 315050 315051 315052 315053 315054 315055 315056 315057 315058 315059 315060 印染成品定等装潢工 印染染化料配制工 工艺染织制作工 裁剪工 缝纫工 缝纫品整型工 裁缝 剧装工 制帽工 皮革加工工 毛皮加工工 缝纫制品充填处理工 胶制服装上胶工 服装水冼工 服装制作工 印染工 制鞋工 纺织设备保全工 7、木(竹、滕等)材、造纸纸浆制品 职位代码 216001 316001 316002 316003 316004 316005 316006 316007 316008 316009 316010 316011 316012 316013 316014 316015 316016 316017 316018 316019 316020 316021 职位 木、竹材加工工程技术人员 木材干燥工 竹工 胶合板工 纤维板工 刨花板工 人造板制胶工 装饰层压板工 人造板饰面工 手工木工 机械木工 精细木工 竹制品制造工 腾制品制造工 棕制品制造工 草制品制造工 竹、藤、麻、棕、草制品加工工 机加工 断料工 元锯工 拼装工 砂光工 316022 316023 316024 316025 316026 316027 316028 316029 316030 316031 316032 316033 316034 316035 316036 316037 316038 316039 316040 316041 316042 316043 316044 316045 元眼工 排钻工 平刨工 压刨工 压床工 油比涂饰 调色工 打毛刷工 擦色工 修色工 打磨工 喷化工 制浆备料工 制浆工 制浆设备操作工 制浆废液回收利用工 造纸工 纸张整饰工 宣纸书画纸制作工 瓦楞纸箱制作工 瓦楞纸机操作工 纸盒制作工 纸管机操作工 纸制品制作工 8、印刷 职位代码 217001 217002 217003 317001 317002 317003 317004 317005 317006 317007 317008 317009 317010 317011 317012 317013 职位 印前设计员 印刷工程技术人员 印刷工程技术人员 商业轮转机机长 高速多色平张机机长 单色机长 双色机长 全张BB机机长 对开BB机机长 书刊卷筒胶轮机机长 纸张管理员 货车驾驶员B 装卸工 折页机机长 配页工 电脑文字打字工 317014 317015 317016 317017 317018 317019 317020 317021 317022 317023 317024 317025 317026 317027 317028 317029 317030 317031 317032 317033 317034 317035 317036 317037 317038 317039 317040 317041 317042 317043 317044 317045 317046 317047 317048 317049 317050 317051 锁线机机长 图文扫描工 平装混合工 图文制作工制版 精装工 手工拼.晒版工 做壳烫金工 CTP.CTF数字化打样工 成品整理工 复膜工 切纸工 凹版制版工 平版制版工 珂罗版印刷工 孔版印刷工 孔版制版工 盲文印制工 木刻水印印刷工 平版印刷工 平版晒版工 平版打样工 装订工 凸版制版工 印品整饰工 包装印刷制作工 电脑照排工 复印工 胶印机长 轮转机胶印员 平板印刷工 凸版印刷工 凹版印刷工 软管印刷工 晒图工 印后制作工 印前处理工 印刷操作工 行字工 9、文教体育用品制造 职位代码 318001 318002 职位 墨制作工 墨汁制造工 318003 318004 318005 318006 318007 318008 318009 318010 318011 318012 318013 318014 318015 318016 318017 318018 318019 318020 墨水制造工 绘图仪器制作工 静电复印机消耗材料制造工 毛笔制作工 自来水笔制作工 圆珠笔制作工 铅笔制造工 印泥制作工 制球工 球拍、球网制作工 健身器材制作工 钢琴及键盘乐器制作工 提琴制作工 管乐器制作工 民族拉弦、弹拨乐器制作工 吹奏乐器制作工 打击乐器制作工 电声乐器制作工 10、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 职位代码 219001 219002 219003 319001 319002 319003 319004 319005 319006 319007 319008 319009 319010 319011 319012 319013 319014 319015 319016 319017 319018 319019 职位 化工实验工程技术人员 化工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化工生产工程技术人员 燃料油生产工 润滑油、脂生产工 石油产品精制工 燃气储运工 化工原料准备工 压缩机工 油加热工 制冷工 制冷设备维修工 化工总控工 油制气工 芳烃操作工 化学分析工 化工产品生产工 化工防腐蚀工 化学操作工 化学水处理工 污水处理工 橡胶素炼工 319020 319021 319022 脂肪烃生产工 环烃生产工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生产工 319023 319024 319025 319026 319028 319029 顺丁橡胶生产工 丁苯橡胶生产工 化妆品操作工 烃类衍生物生产工 催化剂制造工 319030 319031 319032 319033 319034 319035 319036 319037 319038 319039 319040 319041 319042 319043 319044 319045 319046 319047 319048 319049 319050 319051 319052 319053 319054 319055 319056 319057 319058 319059 319060 319061 319062 319063 常减压操作工 溶脱操作工 催化操作工 气分操作工 中压加氢操作 航煤临氢脱硫醇操作 柴油加氢操作工 延迟焦化操作 切焦工 气柜回收操作工 加氢操作工 煤油加氢操作 加氢裂化操作 加热面工 制氢操作 重整操作 硫磺回收操作工 酸性水操作 硫磺包装工 炼油值班长 甲基叔丁基醚操作 芳烃抽提操作 歧化异构操作 吸附分离操作工 裂解操作工 分离操作工 丁二烯操作 低温乙烯操作工 乙醛操作工 醋酸操作工 醋酸乙酯操作工 丙烯腈操作工 硫铵操作 羟基乙腈操作工 羟基乙腈灌装工 319064 319065 319066 319067 319068 319069 319070 319071 319072 319073 319074 丙烯酰胺操作工 氰化钠操作工 乙二醇操作 环氧乙烷灌装操作 聚乙烯醇包装 聚乙烯醇操作工 甲醛制造工 聚乙烯操作工 PTA操作工 TA操作工 化工塑料值班长 11、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 职位代码 320001 320002 320003 320004 320005 320006 320007 320008 320009 320010 320011 320012 320013 320014 320015 320016 320017 320018 320019 320020 320021 320022 320023 320024 320025 320026 320027 320028 职位 备煤筛焦工 焦炉调温工 煤制气工 焦炉机车司机 煤气压力调度工 气体净化工 过滤工 蒸发工 蒸镏工 萃取工 吸附工 干燥工 结晶工 造粒工 防腐蚀工 化工工艺试验工 高压聚乙烯操作工 炼胶工 混炼工 硫化工 清洗腐蚀工 湿法纺纺丝操作工 橡胶制品生产工 外胎成型工 树脂炼制工 橡胶硫化工 橡胶炼胶工 橡胶素炼工 320029 320030 320031 320032 320033 320034 320035 320036 320037 320038 320039 320040 320041 320042 320043 320044 320045 320046 320047 320048 320049 320050 320051 320052 320053 320054 320055 320056 320057 320058 320059 320060 320061 320062 320063 320064 320065 320066 320067 320068 320069 320070 320071 橡胶制品生产工 合成氨生产工 硝酸铵生产工 碳酸氢铵生产工 过磷酸钙生产工 复合磷肥生产工 钙镁磷肥生产工 硝酸生产工 盐酸生产工 纯碱生产工 烧碱生产工 氟化盐生产工 无机化学反应工 高频等离子工 工业气体液化工 炭黑制造工 二硫化碳制造工 聚丙烯生产工 聚苯乙烯生产工 聚丁二烯生产工 酚醛树脂生产工 环氧树脂生产工 乙丙橡胶生产工 异戊橡胶生产工 丁腈橡胶生产工 轮胎生产工艺技术管理 轮胎结构设计 轮胎配方设计 轮胎帘布压延工 轮胎胎面压出工 轮胎帘布裁断工 轮胎钢丝圈制造工 轮胎预成型工 轮胎成型工 轮胎贴合工 轮胎硫化工 轮胎检验工 轮胎测试工 化纤聚合工 湿纺原液制造工 纺丝工 化纤后处理工 纺丝凝固浴液配制工 320072 320073 320074 320075 320076 320077 320078 320079 320080 320081 320082 320083 320084 320085 320086 320087 320088 320089 320090 320091 320092 320093 320094 320095 320096 320097 320098 320099 320100 320101 320102 320103 320104 320105 320106 320107 320108 320109 320110 320111 320112 320113 320114 无纺布制造工 化纤纺丝精密组件工 合成革制造工 有机合成工 染料应用试验工 研磨分散工 研磨工 催化剂试验工 钢球研磨工 制漆配色调制工 溶剂制造工 化学试剂制造工 化工添加剂制造工 感光材料制造工 感光材料试验工 暗盒制造工 磁粉制造工 磁记录材料制造工 磁记录材料试验工 感光鼓涂敷工 制皂工 甘油工 脂肪酸工 洗衣粉成型工 合成洗涤剂制造工 香料制造工 香精配制工 化妆品配制工 牙膏制造工 牙膏罐装工 油墨制造工 制胶工 火柴制造工 电子绝缘与介质材料制造工 尿素生产工 硫酸铵生产工 氯化钾生产工 微量元素混肥生产工 硫酸生产工 磷酸生产工 缩聚磷酸盐生产工 气体深冷分离工 聚乙烯生产工 320115 320116 320117 320118 320119 320120 320121 320122 320123 320124 320125 320126 320127 320128 320129 320130 320131 320132 320133 320134 320135 320136 320137 320138 320139 320140 320141 320142 320143 320144 320145 聚氯乙烯生产工 农药生物测试试验工 染料标准工 染料拼混工 氯丁橡胶生产工 涂料合成树脂工 片基制造工 废片、白银回收工 单基火药制造工 双基火药制造工 多基火药制造工 黑火药制造工 混合火药制造工 单质炸药制造工 混合炸药制造工 起爆药制造工 含水炸药制造工 松香工 松节油制品工 活性炭生产工 栲胶生产工 紫胶生产工 栓皮制品工 木材水解工 树脂基复合材料工 橡胶基复合材料工 碳基复合材料工 陶瓷基复合材料工 复合固体推进剂成型工 复合固体发动机装药工 飞机复合材料制品工 12、医药制造 职位代码 221001 321001 321002 321003 321004 321005 321006 321007 321008 职位 医药技术工程人员 化学合成制药工 生化药品制造工 发酵工程制药工 疫苗制品工 血液制品工 基因工程产品工 药物制剂工 淀粉葡萄糖制造工 321009 321010 321011 321012 321013 321014 321015 321016 321017 321018 321019 321020 中药炮制与配制工 中药液体制剂工 中药固体制剂工 药品操作工 药品生产制造工 药物分析工 片剂包衣工 片剂压片工 注射液调剂工 水针剂灌封工 原料药试验工 蒸馏净化工 13、非金属矿物制品 职位代码 222001 222002 222003 222004 222005 222006 322001 322002 322003 322004 322005 322006 322007 322008 322009 322010 322011 322012 322013 322014 322015 322016 322017 322018 322019 322020 322021 322022 职位 耐火材料工程技术人员 碳素材料工程技术人员 冶金热能工程技术人员 硅酸盐工程技术人员 无机非金属新材料技术人员 非金属矿及制品工程技术人员 水泥生产制造工 水泥熟料煅烧工 水泥制品工 水泥分析工 石灰焙烧工 砖、瓦生产工 加气混凝土制品工 纸面石膏板生产工 石膏浮雕板工 油毡生产工 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工 沥青瓦生产工 保温材料制造工 吸音材料生产工 珍珠岩制造工 装饰石材生产工 云母制品加工工 石棉制品工 高岭土制品工 金刚石制品工 人工合成晶体工 耐火原料加工工 322023 322024 322025 322026 322027 322028 322029 322030 322031 322032 322033 322034 322035 322036 322037 322038 322039 322040 322041 322042 322043 322044 322045 322046 322047 322048 322049 322050 322051 322052 耐火材料成型工 耐火材料烧成工 耐火制品浸油工 耐火纤维制品工 玻璃配料工 玻璃熔化工 玻璃制板及玻璃成型工 玻璃加工工 玻璃制品装饰加工工 划片工 玻璃纤维制品工 镜片生产工 玻璃钢制品工 石英玻璃熔制工 多晶管制取工 陶瓷原料准备工 陶瓷成型工 陶瓷烧成工 陶瓷装饰工 匣体、模型制作工 古建琉璃工 搪瓷釉浆熔制工 搪瓷坯体制作工 搪瓷涂搪烧成工 搪瓷花版饰花工 玻璃安锫成型工 玻璃陶瓷搪瓷生产工 玻璃制品割磨烘工 玻璃制品检验工 灯工 14、金属冶炼、压延和金属制品 职位代码 223001 223002 223003 223004 223005 223006 223007 323001 323002 323003 职位 冶炼工程技术人员 轧制工程技术人员 焦化工程技术人员 金属材料工程技术人员 耐火材料工程技术人员 碳素材料工程技术人员 冶金热能工程技术人员 烧结球团原料工 烧结工 球团焙烧工 323004 323005 323006 323007 323008 323009 323010 323011 323012 323013 323014 323015 323016 323017 323018 323019 323020 323021 323022 323023 323024 323025 323026 323027 323028 323029 323030 323031 323032 323033 323034 323035 323036 323037 323038 323039 323040 323041 323042 323043 323044 323045 323046 烧结成品工 高炉原料工 高炉炉前工 高炉运转工 炼钢原料工 平炉炼钢工 转炉炼钢工 电炉炼钢工 炼钢浇铸工 炼钢准备工 整脱模工 铁合金原料工 铁合金电炉冶炼工 铁合金焙烧工 铁合金湿法冶炼工 铁合金炉外法冶炼工 钢丝绳制造工 铸管备品工 铸管工 铸管精整工 碳素煅烧工 碳素成型工 碳素焙烧工 碳素浸渍工 碳素石墨化工 碳素石墨加工工 碳素纤维工 硬质合金混合料制备工 硬质合金成型工 硬质合金烧结工 硬质合金精加工工 冶炼风机工 高纯金属冶炼工 金属炼铁工 金属冶炼工 铁合金冶炼工 金属扎制工 炼钢工 熔炼工 铜电解工 铜电解净汇工 铜加工拉伸工 铜加工热压延工 323047 323048 323049 323050 323051 323052 323053 323054 323055 323056 323057 323058 323059 323060 323061 323062 323063 323064 323065 323066 323067 323068 323069 323070 323071 323072 323073 323074 323075 323076 323077 323078 323079 323080 323081 323082 323083 323084 323085 323086 铜加工熔铸工 有色金属铸造工 有色精扎工 有色冷轧工 粗铜冶炼工 涤纶聚合操作工 重冶备料工 焙烧工 火法冶炼工 湿法冶炼工 电解精炼工 烟气制酸工 氧化铝制取工 铝电解工 电镀工 镁冶炼工 硅冶炼工 钨钼冶炼工 钽铌冶炼工 钛冶炼工 稀土冶炼工 贵金属冶炼工 锂冶炼工 半导体原料制备工 多晶制取工 轧制原料工 金属轧制工 酸洗工 金属材涂层工 金属材热处理工 焊管工 精整工 金属材丝拉拔工 金属挤压工 铸轧工 工具五金制作工 建筑五金制品制作工 制锁工 铝制品制作工 日用五金制品制作工 15、通用和专用设备、电气器械及器材制造 职位代码 224001 224002 224003 224004 224005 224006 224007 224008 224009 224010 224011 224012 224013 224014 224015 224016 224017 224018 224019 224020 224021 224022 224023 224024 224025 324001 324002 324003 324004 324005 324006 324007 324008 324009 324010 324011 324012 324013 324014 324015 324016 324017 职位 工业产品造型设计员(师) 光电火控工程技术人员 机械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机械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模具制作技术人员 设备工程技术人员 机密测量技术人员 计量器具检定技术人员 计量管理技术人员 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工业工程技术人员 机电一体化技术人员 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标准化工程技术人员 计量工程技术人员 质量工程技术人员 系统规划与管理工程技术人员 设施规划与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生产组织与管理工程技术人员 质量管理可靠性控制技术人员 产品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测试工程技术人员 包装设计制作人员 工艺美术设计师 工艺试验技术人员 组合机床操作工 数控机床维修工 制齿工 螺丝纹挤形工 抛镀工 抛磨光工 拉床工 拉丝工 刃具扭制工 锯床工 弹性元件制造工 金属热处理工 粉末冶金制造工 镀层工 磨料制造工 金属软管.波纹管工 卫星光学冷加工工 324018 324019 324020 324021 324022 324023 324024 324025 324026 324027 324028 324029 324030 324031 324032 324033 324034 324035 324036 324037 324038 324039 324040 324041 324042 324043 324044 324045 324046 324047 324048 324049 324050 324051 324052 324053 324054 324055 324056 324057 324058 324059 324060 电焊条制造工 仪器仪表元件制造工 真空干燥处理工 氧化扩散工 人造宝石制造工 基础件装配工 部件装配工 汽轮机装配工 内燃机装配工 锅炉设备装配工 内燃装卸机械修理工 电机装配工 铁心叠装工 绝缘制品件装配工 线圈绕制工 绝缘处理浸渍工 变压器.互感器装配工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电焊机装配工 电炉装配工 电线电缆制造工 功能膜工 电渗析器工 医疗器械装配工 假肢制作装配工 矫形器制作装配工 电焊工 电梯工 压延工 司炉工 下料工 挤出工 裁断工 泵房工 冷处理工 热处理工 注塑工 装裱工 型砂工 机械产品检验工 医疗器械检验工 电器产品检验工 电工器材检验工 324061 324062 324063 324064 324065 324066 324067 324068 324069 324070 324071 324072 324073 324074 324075 324076 324077 324078 324079 324080 324081 324082 324083 照明电器检验工 电子专用设备装调工 真空测试工 水轮机设备安装工 锅炉设备安装工 汽轮机设备安装工 发电机设备安装工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安装试验工 发电厂电气设备安装工 小型家用电器装配工 薄膜加热器制造工 铅酸蓄电池制造工 碱性蓄电池制造工 原电池制造工 热电池制造工 太阳电池制造工 电池试验工 电池试验工 电池制造工 电池制造工 空调机装配工 电冰箱、电冰柜制造装配工 洗衣机制造装配工 16、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职位代码 225001 225002 225003 225004 225005 225006 225007 225008 225009 225010 225011 225012 225013 325001 225014 325002 325003 职位 飞机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飞机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飞机发动机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飞机发动机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航天工程技术人员 船舶运用工程技术人员 水上交通工程技术人员 铁路车辆工程技术人员 铁路电务工程技术人员 船舶检验工程技术人员 民用航空维修适航技术人员 航行航空工程技术人员 通用航空技术人员 航空发动机检验工 航天工程技术人员 航空发动机装配工 航空电气安装调试工 325004 325005 325006 325007 325008 225015 225016 225017 225018 325009 325010 325011 325012 325013 325014 325015 325016 325017 325018 325019 325020 325021 325022 325023 325024 325025 325026 325027 325028 325029 325030 325031 325032 325033 325034 325035 325036 325037 325038 325039 325040 325041 325042 航空仪表装配工 航空装配平衡工 空间环境模拟光学装测工 空间环境模拟温度试验工 空间环境模拟真空试验工 飞机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飞机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飞机发动机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飞机发动机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飞机军械安装调试工 飞机、发动机附件试验工 飞机装配工 飞机系统安装调试工 飞机螺旋桨装配工 飞机发动机附件装配工 飞机仪表安装试验工 飞机无线电设备安装调试工 飞机雷达安装调试工 飞机特种设备检测与修理工 飞机透明件制造胶接装配工 飞机外场调试与维护工 飞机试验工 飞机螺旋桨试验工 飞机检验工 飞机螺旋桨检验工 飞机.发动机附件检验工 民用航空器维护人员 民用航空器修理人员 船舶轮机装配工 船舶电气装配工 船舶附件制造工 船体制造工 船舶电工 船舶电焊工 船舶电气装配工 船舶电气自动化设备修理工 船舶电器安装工 船舶电器工 船舶电讯工 船舶二级机匠 船舶帆缆工 船舶木塑工 船舶内燃机钳工 325043 325044 325045 325046 325047 325048 325049 325050 325051 325052 325053 325054 325055 325056 325057 325058 325059 325060 325061 325062 325063 325064 325065 325066 325067 325068 325069 325070 325071 325072 325073 325074 325075 325076 325077 325078 325079 225019 325080 225020 225021 225022 325081 坞修钳工 船舶批铆工 船舶起重工 船舶气割工 船舶气焊工 船舶钳工 船舶特种涂装工 船舶涂装工 船舶一级机匠 船舶蒸汽轮机钳工 船模工 船体放样号料工 外观船模工 船体火工 船体冷加工 船体密闭性试验工 船体装配工 船坞工 螺旋浆模型工 锚链打包浸漆工 锚链拉力试验工 锚链热处理工 船舶放样工 船舶管系工 船舶木塑帆缆工 船舶结构试验工 船模制造试验工 船舶流体试验工 船体拆解工 船舶修理工 铁路车辆电气装修工 铁路机车机械制修工 铁路车辆机械制修工 铁路机车电气装修工 铁路车辆电气装修工 铁路机车车辆制动修造工 汽车(拖拉机)装配工 汽车综合检测与诊断技术人员 拖拉机装试工 汽车修理工程技术人员 汽车工程分析技术人员 汽车电机电器设计人员 汽车修理工 325082 325083 325084 325085 325086 325087 325088 325089 325090 325091 325092 325093 325094 325095 325096 325097 325098 325099 225023 225024 225025 225026 225027 225028 225029 225030 225031 225032 225033 225034 225035 225036 225037 225038 225039 225040 225041 225042 225043 225044 225045 225046 225047 汽车铸造生产线工 汽车饰件缝工 汽车装调工 汽车软轴制造工 汽车空调机装调工 汽车板簧工 汽车零部件装调工 汽车电器检验工 汽车电机检验工 汽车饰件检验工 汽车性能试验工 汽车维修检验工 汽车维修漆工 汽车维修钣金工 汽车维修机电工 汽车维修工 汽车道路试验工 电机车装配工 整车设计人员 车身设计人员 饰件设计人员 车辆底盘设计人员 发动机设计人员 车辆零部件设计人员 工业造型设计人员 车辆试验技术人员 发动机试验技术人员 车辆零部件试验技术人员 铸造工艺技术人员 热处理工艺技术人员 机械制造工艺技术人员 工业产品设计制作人员 机械测量技术人员 机械产品设计师 汽车综合检测与诊断技术人员 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技术人员 机械产品数字化制造技术人员 变频控制技术人员 传感器应用技术人员 冲压工艺技术人员 整车.部件检测技术人员 装配工艺技术人员 现场工程技术人员 225048 225049 225050 225051 225052 325100 325101 325102 325103 325104 325105 325106 325107 325108 325109 325110 325111 325112 325113 325114 325115 325116 325117 325118 325119 325120 325121 325122 325123 325124 325125 325126 325127 325128 325129 325130 325131 325132 325133 325134 325135 325136 325137 数控编程技术人员 装备工程技术人员 能源工程技术人员 设备电气技术人员 技术信息技术人员 助动车.自行车装配工 吹塑工 压铸工 铸锻件清整工 发动机装调工 生产线操作工 组合机床操作工 粉末冶金压制工 车身调整工 酸洗钝化工 真空镀膜工 车身密封工 塑料配料工 塑料制品成型操作人员 聚氨酯浇注成型工 变速箱检验工 车辆检验工 发电机检验工 摩托车发动机检验工 摩托车检验工 摩托车装配工 散热器制造工 铸件检查工 锻件检查工 铆焊检查工 机械检查工 弹簧检查工 电镀油漆检查工 橡塑制品检查工 切排棉工 无损检测工 热处理工 刃磨调整工 零部件性能试验工 生产线调整工 模样工 制冷设备维修工 送料工 325138 325139 325140 量具检查工 内驳车辆司机 内燃装卸机械修理工 17、通讯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职位代码 226001 226002 226003 226004 326001 326002 326003 326004 326005 326006 326007 326008 326009 326010 326011 326012 326013 326014 326015 326016 326017 326018 326019 326020 326021 326022 326023 326024 326025 326026 326027 326028 326029 326030 326031 326032 职位 通信工程技术人员 通讯系统分析员 通讯测试工程师 电子工程技术人员 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装调工 半导体芯片制造工 薄膜加热器制造工 磁头制造工 单晶片加工工 电极丝制造工 电容器制造工 电声器件制造工 电源调试工 电子产品制版工 电子计算机(微机)调试工 电子精密机械装调工 电子设备装接工 电子用水制备工 电子真空镀膜工 电阻器制造工 高频电感器件制造工 激光机装调工 激光全息工 计算机维修工 家用音响设备制造工 家用影视设备制造工 碱性蓄电池制造工 接插件制造工 雷达调试工 雷达装配工 铅酸蓄电池制造工 热电池制造工 石英晶体生长设备操作工 石英晶体元器件制造工 水声换能器制造工 太阳电池制造工 332059 332057 332058 326036 326037 326038 326039 326040 326041 326042 326043 326044 326045 326046 326047 326048 326049 铁路电控组调工 铁路通信组调工 铁路信号组调工 通讯交换设备调试工 微波铁氧体元器件制造工 无线电调试工 无线电设备机械装校工 压电石英晶片加工工 液晶显示器件制造工 印制电路制作工 有线通信传输设备调试工 原电池制造工 真空电子器件金属零件制造工 真空电子器件装调工 真空电子器件装配工 真空电子器体化学零件制造工 专用继电器制造工 18、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职位代码 227001 227002 227003 227004 227005 227006 227007 227008 227009 327001 327002 327003 327004 327005 327006 327007 327008 327009 327010 327011 327012 327013 327014 职位 电子材料工程技术人员 电子元器件工程技术人员 电子工程技术人员 仪器仪表工程技术人员 集成电路版图设计师 集成电路测试人员 电子仪器与测量技术人员 仪器仪表工程技术人员 电子器件工程技术人员 电子专用设备装调工 真空测试工 仪器仪表元器件装调工 力学仪器仪表装配工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 光电仪器仪表装调工 分析仪器仪表装配工 计时仪器仪表装配工 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与装置装配工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 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与装置修理工 电工仪器仪表修理工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 真空电子器体化学零件制造工 327015 327016 327017 327018 327019 327020 327021 327022 327023 327024 327025 327026 327027 327028 327029 327030 327031 327032 327033 327034 327035 327036 327037 327038 327039 327040 327041 327042 327043 327044 327045 327046 327047 327048 327049 327050 327051 327052 327053 327054 327055 327056 327057 电极丝制造工 真空电子器件金属零件制造工 电子真空镀膜工 真空电子器件装配工 真空电子器件装调工 液晶显示器件制造工 单晶片加工工 半导体芯片制造工 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装调工 半导体材料制备工 集成电路芯片封装工艺员 集成电路制造工艺员 电子器件制造工 电子仪表检定修理工 电子专用设备安装调试工 热工仪表修理工 微机调试工 无线电装接工 芯片装架工 化合物半导体制取工 电子用水制备工 电阻器制造工 电容器制造工 仪表工 仪器仪表修理工 微波铁氧体元器件制造工 石英晶体生长设备操作工 压电石英晶片加工工 石英晶体元器件制造工 电声器件制造工 水声换能器制造工 专用继电器制造工 高频电感器件制造工 高频熔接机操作工 接插件制造工 磁头制造工 电子产品制版工 印制电路制作工 无线电设备机械装校工 电子设备装接工 无线电调试工 雷达装配工 雷达调试工 327058 327059 327060 327061 327062 327063 327064 327065 327066 电子精密机械装调工 家用电器产品生产线操作工 电源调试工 激光机装调工 激光全息工 仪器仪表元件制造工 办公小机械制造装配工 分析仪器仪表装配工 光刻工 19、工艺品制造 职位代码 328001 328002 328003 328004 328005 328006 328007 328008 328009 328010 328011 328012 328013 328014 328015 328016 328017 328018 328019 328020 328021 328022 328023 328024 328025 328026 328027 328028 328029 328030 职位 首饰设计员(师) 内雕设计员 宝石琢磨工 玉雕工 玉石抛光工 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 贵金属首饰机制工 手工地毯制作工 机制地毯制作工 金属、塑料、木制玩具装配工 布绒玩具制作工 搪塑玩具制作工 漆器制胎工 彩绘雕填制作工 漆器镶嵌工 机绣工 手绣制作工 抽纱挑编工 景泰蓝制作工 金属摆件工 工艺品雕刻工 装饰美工 雕塑翻制工 壁画制作工 油画外框制作工 装裱工 版画制作工 民间工艺品制作工 人造花制作工 工艺画制作工 20、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 职位代码 329001 329002 329003 329004 职位 固体废物处理工 废水处理工 废气处理工 除尘设备运行工 21、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职位代码 230001 230002 230003 230004 230005 230006 230007 230008 230009 330001 330002 330003 330004 330005 330006 330007 330008 330009 330010 330011 330012 330013 330014 330015 330016 330017 330018 330019 330020 330021 330022 330023 330024 330025 职位 电气工程技术人员 电机与电器工程技术人员 电力拖动自动控制技术人员 电线电缆电工材料技术人员 发电工程技术人员 输变电工程技术人员 弱电工程技术人员 强电工程技术人员 供用电工程技术人员 水轮机设备安装工 锅炉设备安装工 汽轮机设备安装工 发电机设备安装工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安装试验工 发电厂电气设备安装工 水轮发电机值班员 发电机氢冷值班员 变电站值班员 变电设备检修工 变电设备安装工 变配电室值班电工 电力电缆安装工 高压线路架设工 电力工程内线安装工 燃料值班员 锅炉运行值班员 锅炉辅机值班员 汽轮机运行值班员 热力网值班员 电气值班员 集控值班员 电厂水处理值班员 送电、配电线路工 调相机值班员 330026 330027 330028 330029 330030 330031 330032 330033 330034 330035 330036 330037 330038 330039 330040 330041 330042 330043 330044 330045 330046 330047 330048 330049 330050 330051 330052 330053 330054 330055 330056 330057 330058 330059 330060 330061 330062 330063 330064 330065 330066 330067 330068 换流站值班员 锅炉本体设备检修工 锅炉附属设备检修工 汽机本体工 汽机辅机工 汽轮机本体设备检修工 汽轮机附属设备检修工 变速箱装调工 变压器浸漆工 地区调压工 发配电运行工 燃煤油设备检修工 燃煤油设备值班工 弹簧工 气轮机检修工 气轮机运行工 气轮机值班工 无损探伤工 天车工 电动葫芦工 电机检修工 电机装配工 电缆、电线制造工 电气元件设备装配工 绕线工 动力设备装配工 高压电气安装工 机械电气工程设备安装工 机械电气工程设备维修工 锅炉辅机机修工 锅炉检修工 批碳工 铲刨工 制链工 贴塑PVC工 切排棉工 发电厂电动机检修工 水轮机检修工 水电站水力机械试验工 水电自动装置检修工 高压线路带电检修工 变压器检修工 变电设备运行工 330069 330070 330071 330072 330073 330074 330075 330076 330077 330078 330079 330080 330081 330082 330083 330084 330085 330086 330087 330088 330089 330090 330091 330092 330093 330094 330095 330096 330097 330098 330099 330100 330101 330102 330103 330104 330105 330106 330107 330108 330109 330110 330111 电气试验员 继电保护员 电力负荷控制员 用电监察员 抄表核算收费员 装表接电工 电能计量装置检修工 常用电机检修工 牵引电力线路安装维护工 通用机械设备机电维修工 金切工 水平定向钻机司钻工 电网调度自动化运行值班员 脱硫值班员 电力调度员 电网调度自动化维护员 运行方式员 电网调度自动化厂站端调试检修员 电厂化学设备检修工 风力发电运行检修员 脱硫设备检修工 电厂热力实验工 农网配电营业员 用电客户受理员 远动通讯工 其他电力设备安装人员 其他输电、配电、变电设备值班人员 其他电力设备检修人员 其他供用电人员 其他生活生产电力设备安装、操作、修理人员 其他电力设备安装、运行、检修人员 变配电运行工 污水处理工 供水调度工 净水工 机泵操作工 滤池工 污水化验(分析)工 水质检验工 水厂养护工 排泥工 掏矾工 机电运行(维护)工 330112 330113 330114 330115 330116 330117 230010 污泥消化工 污泥脱水工 污水厂仪表工 污水处理工 污水泵房操作工 防汛泵站操作工 燃气施工管理员 22、房地产和建筑 职位代码 131101 131102 131201 131202 131203 131204 131103 131205 131104 131105 131206 131207 231001 231002 231003 231004 231005 231006 231007 231008 231009 231010 231011 231012 231013 231014 231015 231016 231017 231018 231019 231020 231021 职位 工程部经理 工程部副经理 工程主管 不动产开发管理主管 不动产开发监理 不动产开发项目评估师 不动产开发项现场经理 不动产开发项目主管 物业管理部经理 建筑工程项目经理 房地产工程管理人员 工程监理员 翻样 关砌 施工员 建造师 建筑师 监理师 预决算员 建筑工程定额员 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人员 机场工程技术人员 铁路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规划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建筑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土木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暖通工程技术人员 钢结构设计技术人员 给排水工程技术人员 现代建筑智能化设施人员 智能楼宇布线员 立库管理技术人员 231022 231023 231024 231025 231026 231027 231028 231029 231030 231031 231032 231033 231034 231035 231036 231037 231038 231039 231040 231041 231042 231043 331001 331002 331003 331004 331005 331006 331007 331008 331009 331010 331011 331012 331013 331014 331015 331016 331017 331018 331019 331020 331021 CAD辅助土建制图员 平面设计技术人员 室内装饰设计员师 装饰工程技术人员 城镇规划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风景园林工程技术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技术人员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人员 房地产项目开发人员 房地产工程配套人员 装饰美工人员 室内装饰工程管理员 室内装饰质量检验员 造价工程师 房屋评估人员 房屋测绘人员 房屋中介人员 不动产销售员 物业管理员 前期动迁人员 外墙清洗员 制图员 安装起重工 测量工 打桩工 钢架工 挂钩工 盾构司机 浇墩工 防水工 冷墩工 钢窗工 热风整平工 钢筋工 混凝土工 机管员 计量员 架子工 路面工 抹灰工 砌筑工 市政混合工 隧道井下测量工 331022 331023 331024 331025 331026 331027 331028 331029 331030 331031 331032 331033 331034 331035 331036 331037 331038 331039 331040 331041 331042 331043 331044 331045 331046 331047 331048 331049 331050 331051 331052 331053 331054 土石方机械操作工 推土铲运驾驶员 瓦工 制材工 中小型建筑机械操纵工 装饰.装修工 钻探工 管道工 建筑油漆工 塔式起重机驾驶员 工程凿岩工 工程爆破工 电梯安装维修工 建筑材料试验工 混凝土制品磨具工 通风工 建筑雕刻工 筑路工 管函顶进工 隧道工 工程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工 起重机驾驶员 古建油漆工 古建彩画工 古建木工 古建瓦工 古建石工 挖掘机驾驶员 灭火员 消防抢险救援员 防火员 消防管理员 建构筑物消防员 2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职位代码 132101 132102 132103 132201 132104 132105 132106 职位 物流管理经理 进出口部经理 外贸经理 外贸主管 结算经理 索赔保险事物经理 运营计划经理 132107 132108 132109 132110 132111 132112 132113 132114 132115 132116 132202 132203 132204 332001 132205 132206 132207 132208 132209 132210 132211 132212 132213 132214 132215 132216 132217 132218 132219 132220 232001 232002 232003 232004 232005 232006 232007 232008 232009 232010 232011 232012 232013 船舶租赁经理 操作调度经理 仓库经理 单证部经理 现场管理经理 货运代理部经理 海运业务经理 空运业务经理 器械维修经理 物料供应经理 物流主管 货物防损主管 仓库主管 光刻工 结算主管 运费审核主管 海员事务主管 保险事务主管 船舶租赁主管 物料供应主管 箱管主管 订价主管 航线主管 现场主管 维修主管 拼箱业务主管 报关主管 进出口业务主管 物流专员 物流助理 运费审核人员 进出口业务人员 加工贸易报核员 报关员 单证员 船务 现场单证员 现场协调员 船舶租赁人员 保险事务操作人员 箱管人员 结算员 港口计划人员 232014 232015 232016 232017 232018 232019 232020 232021 232022 232023 232024 132221 132222 132223 132224 132225 132226 132227 132228 132229 232025 132230 132231 132232 132233 132234 332002 332003 332004 332005 332006 332007 332008 332009 332010 332011 332012 332013 332014 332015 332016 232026 232027 船舶计划人员 集装箱运输计划人员 物流计划人员 物料供应人员 订价人员 接单人员 制单人员 货物配载人员 货运代理业务员 资料管理人员 调度员 船长 大副 二副 三副 轮机长 大管轮 二管轮 三管轮 水手长 水手 港口调度主任 港口装卸机械队长 货运车队队长 航行气象处处长 航行情报处处长 航空航行情报员 民用航空器维护人员 民用航空器修理人员 航空管理人员 航空气象观察员 空中交通管制员 导航机务员 雷达机务员 航空气象预报员 航空气象话务员 航空运输飞行服务员 民航国内售票员 民航国内客运员 机场地面服务员 航空货物储运员 飞行驾驶员 飞机机械员 232028 232029 132235 132236 132237 132238 332017 332018 332019 332020 332021 332022 332023 332024 332025 332026 332027 332028 332029 332030 332031 332032 332033 332034 332035 332036 332037 332038 332039 332040 332041 332042 332043 332044 332045 332046 332047 332048 332049 332050 332051 332052 332053 飞行领航员 飞行通信员 船舶客运主任 轮渡站站长 出租车车队队长 公交车车队队长 港口装卸工 港口系揽工 门机司机 轮胎吊司机 电动装卸机械司机 桥吊司机 车站货运员 库场理货员 装卸工具收发工 篷布工 货运站操作领班 装卸机械操作领班 汽车货运站务员 货运站操作员 收发货班班长 理货员 搬运工 运输领班 货车司机 集装箱卡车驾驶员 船舶电机员 船舶驾驶员 船舶轮机员 船舶水手 船舶厨师 船舶报务员 客轮服务组长 客轮一级服务员 一级水手 二级水手 货运调度员 汽车货运站场调度员 旅客列车乘务员 旅客列车值班员 旅客列车列车员 铁路客运值班员 铁路客运员 332054 332055 332056 332057 332058 332059 332060 332061 332062 332063 332064 332065 332066 332067 332068 332069 332070 332071 332072 332073 332074 332075 332076 332077 332078 332079 332080 332081 332082 332083 332084 332085 332086 332087 332088 332089 332090 332091 332092 332093 332094 332095 332096 铁路检票员 铁路售票员 铁路行李员 铁路通信组调工 铁路信号组调工 铁路电控组调工 铁路货运计划员 铁路货运核算员 铁路货运安全员 铁路货运检查员 旅客列车餐车长 铁路客运计划员 铁路货运值班员 铁路货运调度员 铁路货运员 公交管理员 公交调度员 出租车驾驶员 公交车驾驶员 公交车售票员 公路交通量调查工 汽车教练员 汽车客运驾驶员 汽车客运售票员 汽车客运服务员 汽车客运乘务员 汽车客运调度员 公路监控设备操作工 无轨电车架线员 车辆通行费收费员 船舶客运员 船舶业务员 港口客运员 港口行李员 港口售票员 轮渡服务员 轮渡船员 城市轨道变电值班员 城市轨道通信工 城市轨道信号工 城市轨道桥隧工 城市轨道蓄电池工 城市轨道电动列车司机 332097 332098 332099 332100 332101 332102 332103 332104 332105 332106 332107 332108 332109 332110 332111 332112 332113 332114 332115 332116 332117 332118 332119 332120 332121 332122 332123 332124 332125 332126 332127 332128 332129 332130 332131 332132 332133 城市轨道轨道车司机 城市轨道行车值班员 城市轨道线路工 城市轨道客运服务员 城市轨道触网检修工 城市轨道线路检修工 邮政营业员 国际邮政营业员 特快专递邮件分拣员 邮件分拣员 邮件接发员 邮件转运员 电子信函业务员 火车.轮船邮件押运员 汽车邮件押运员 机要分拣员 国际邮件分拣员 国际邮件接发员 报刊分发员 邮政投递员 城乡投递员 电报投递员 机要投递员 邮政业务营销员 邮政储蓄业务员 汇兑检查员 汇兑稽核员 汇货稽核员 报刊发行员 特快专递业务受理员 报刊零售员 邮政业务档案员 集邮业务员 邮政机务员 机要营业员 通信信息业务员 邮政物品陪送员 24、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 职位代码 233001 233002 233003 职位 布线工程技术人员 电脑游戏开发人员 动漫设计技术人员 233004 233005 233006 233007 233008 233009 233010 233011 233012 233013 233014 233015 233016 233017 233018 233019 233020 233021 233022 233023 233024 233025 333001 333002 333003 333004 333005 333006 333007 333008 333009 333010 333011 333012 333013 333014 333015 333016 333017 333018 333019 333020 333021 动作捕捉技术人员 动画绘制员 视频处理技术人员 计算机辅助机械设计员(师) 多媒体制作员 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 计算机系统管理员 计算机硬件技术人员 模拟系统工程技术人员 计算机软件测试技术人员 计算机软件程序设计人员 视频处理技术人员 数据库开发技术人员 数据库应用人员 数字音乐制作员 网络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网络管理工程技术人员 网络和信息管理员 网络课件制作师 计算机系统分析技术员 网页设计制作人员 网站工程技术人员 电子计算机微机调试工 有线通信传输设备调试工 通讯交换设备调试工 通讯交换设备调试工 有线通信传输设备调试工 电子计算机微机维修工计算机维修工 综合营业员 话务员 交换机机务员 光电缆线务员 综合值守机务员 用户设备线务员 动力值守机务员 测量员 电信册报员 传真值机处理员 电信营业员 国际电信营业员 电信业务营销员 程控交换机机务员 报务员 333022 333023 333024 333025 333026 国际报务员 长途线务员 电缆线务员 市话线务员 天线线务员 25、批发业和零售 职位代码 134101 134102 134103 134201 134202 134203 134204 134205 134206 134207 134208 134209 134210 134211 134212 134213 134214 134215 134216 234001 234002 134217 134218 134219 134220 134221 334001 334002 334003 334004 334005 334006 334007 334008 334009 职位 便利店店长 超市店长 大卖场店长 货物防损主管 服装部主管 服装采购主管 服装采购人员 家百部门主管 生鲜部主管 生鲜物品采购人员 美容专柜促销人员 超市安全防损员 肉类商品采购人员 商品陈列主管 生鲜部门主管 生鲜采购主管 团购主管 维修主管 杂货部门主管 商品信息数据维护 质量安全人员 收银主管 商场楼面经理 商场区域主管 商场销售领班 商场柜组长 保鲜员 保质员 冷库保管员 理货员 商品储运员 收银员 熟食采购人员 司磅工 商品营业员 134222 334010 134223 334011 334012 334013 334014 334015 334016 334017 334018 334019 334020 334021 334022 334023 334024 334025 334026 334027 334028 334029 334030 334031 收银领班 收银审核员 收银主管 电子商务操作员 电子商务收银员 外场主持人 商场礼仪 商场导购 酒类促销员 饮料促销员 家电促销员 食品促销员 乳制品促销员 调料促销员 化妆品促销员 宝石钻石琢磨工 宝玉石检验员 古玩鉴定师 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 外场主持人 中药经营师 珠宝首饰评估师 珠宝首饰营业员 钻石检验员 26、住宿和餐饮 职位代码 135101 135102 135103 135104 135105 135106 135107 135108 135109 135110 135111 135112 135201 135202 135203 135113 职位 房务部总监 餐饮部总监 商务客户部经理 旅游客户部经理 宴会会务部经理 预定协调部经理 客房部经理 礼宾部经理 洗涤部经理 会计部经理 成本控制部经理 保卫部经理 房务部总监助理 客房部经理助理 餐饮部总监助理 总台经理 135204 135114 135115 135205 135116 135117 135206 135118 135207 135119 135208 135209 135210 135211 135212 135120 135121 135213 135214 135215 135216 135217 135218 135122 135123 135124 135125 135219 135220 135221 135222 135223 135224 135225 135226 135227 135228 135126 135127 135229 135230 135231 135232 总机主管 行政楼经理 商务中心经理 楼面主管 大堂夜班经理 大堂经理 PA主管 康乐健身中心经理 康乐健身中心主管 商场经理 总厨师长 中式厨师长 中式副厨师长 西式副厨师长 西式厨师长 酒吧经理 餐厅经理 食品检验主管 总出纳员 应收主管 夜审主管 成本核算主管 总帐核算主管 信贷经理 采购经理 技术经理 运营经理 仓库主管 采购主管 锅炉主管 强电主管 弱电主管 空调主管 机修主管 消防主任 治安主任 内保主任 停车场经理 职工食堂经理 职工食堂厨师长 管事长 厨房管理员 车队长 135233 335001 135234 335002 335003 335004 335005 335006 335007 335008 135235 135236 335009 335010 335011 335012 335013 335014 335015 335016 335017 335018 335019 335020 335021 335022 335023 335024 335025 335026 335027 335028 335029 335030 335031 335032 335033 135237 335034 335035 335036 335037 335038 厨房领班 总机管理员 康乐健身中心领班 康乐健身教练 商场管理员 核算员 PA管理员 行政楼管理员 总台管理员 餐厅管理员 餐厅领班 楼长 礼宾管理员 客衣管理员 洗涤管理员 湿洗管理员 制服管理员 机场代表 花房管理员 后勤管理员 大堂管理员 大堂助理 收银管理员 车辆调度员 安全管理员 环保管理员 能源管理员 系统管理员 带班管理员 食堂管理员 停车场管理员 职工宿舍管理员 客房中心管理员 总台经理助理 餐具清洗保管员 餐具清洗工 餐厅服务员 餐厅领班 大堂服务员 大厨 二厨 配菜员 中式面点师 335039 335040 335041 335042 335043 335044 335045 335046 335047 335048 中式烹调师 西式烹调师 西式面点师 熟食加工 制冰工 冷藏工 水产品加工工 面制品加工工 糕点.面包烘焙工 糕点装饰工 27、金融 职位代码 136101 136102 136103 136104 136105 136106 136107 136108 136109 136110 136111 136112 136113 136114 136201 236001 136115 136202 236002 136116 136203 236003 136117 136204 236004 136118 236005 136119 136205 136120 职位 银行分行行长 银行分行副行长 银行支行行长 企业融资总监 企业融资经理 金融机构业务总监 金融机构业务经理 金融业务营销总监 金融业务营销经理 贸易业务营销总监 贸易业务营销经理 现金业务营销总监 现金业务营销经理 金融市场/信贷分析经理 金融市场/信贷分析主任 金融市场/信贷分析人员 金融产品管理经理 金融产品管理主任 金融产品管理人员 信贷控制经理 信贷控制主任 信贷控制人员 信贷分析经理 信贷分析主任 信贷分析人员 资金管理经理 资金交易员 资金市场经理 资金市场主任 内部控制经理 136206 236006 136121 136122 136207 236007 136123 136208 236008 136124 136209 236009 136125 136210 236010 136126 136211 236011 136127 136212 236012 236013 236014 136128 136213 236015 136129 136214 236016 136130 136131 136215 236017 136132 136216 236018 136133 136217 236019 136134 136218 236020 136135 内部控制主任 内部控制员 银行营运总监 银行营运经理 银行营运主任 银行营运部文员 银行汇款部经理 银行汇款部主任 银行汇款部文员 银行单证部经理 银行单证部主任 银行单证部文员 银行贷款操作部经理 银行贷款操作部主任 银行贷款操作员 保管业务经理 保管业务主任 保管业务员 银行资金营运经理 银行资金营运主任 银行资金营运员 银行柜台业务员 个人理财顾问 零售业务营运经理 零售业务主任 零售业务营运文员 银行合规经理 银行合规主任 银行合规员 银行信用卡总监 银行信用卡经理 银行信用卡主任 银行信用卡文员 银行发卡审核部经理 银行发卡审核部主任 银行发卡审核部文员 银行授权部经理 银行授权部主任 银行授权部文员 服务中心经理 服务中心主任 服务中心文员 银行存款部经理 136136 136137 136219 236021 236022 236023 236024 236025 236026 236027 236028 236029 236030 236031 236032 136138 136220 236033 236034 236035 136139 136140 136141 136221 136222 136142 236036 236037 236038 236039 236040 236041 236042 236043 236044 236045 136143 136223 136144 136224 136145 136225 136146 银行信贷部经理 银行支行部门经理 银行信贷主管 银行同城票据交换员 银行清算员 银行信贷员 银行国外业务员 银行信用卡业务员 银行储蓄员 银行货币发行员 银行国库业务员 银行外汇管理员 利率管理人员 资金调度员 贸易结算管理员 外汇交易业务经理 外汇交易业务主管 外汇信贷管理员 外汇贷款审查员 外汇交易业务员 证券交易部门经理 证券营业部门经理 证券交易部门副经理 证券交易部门经理助理 证券交易部门主管 证券项目经理 证券发行员 证券交易员 证券投资顾问 证券分析人员 证券经纪人 证券业务员 证券办事员 债券分析人员 国债投资专员 期货交易员 分支机构财务管理经理 分支机构财务管理人员 风险控制经理 风险控制专员 清算托管经理 清算业务管理员 资金结算经理 136226 136147 236046 136148 236047 136149 136227 136150 236048 236049 236050 236051 236052 136228 136151 136152 136153 236053 236054 136154 136155 236055 236056 236057 236058 236059 资金业务管理员 投资银行业务经理 投资银行业务人员 债券投资经理 债券投资人员 法律合规/检查经理 合规管理专员 保险区公司经理 保险核保人员 保险精算人员 保险销售员 保险理赔员 疑难案件调查人员 三级机构经理助理 三级机构副经理 三级机构经理 稽核部经理 稽核员 品质监控人员 团体客户核保部经理 团体市场营销部经理 拍卖师 旧货估价员 典当估价师 典当收银员 典当保管员 28、租赁和商务服务 职位代码 137101 137102 137103 137201 137202 137104 137105 137106 137203 137204 137107 137108 137109 137205 职位 出国展览部经理 出国展览部副经理 出国展览部项目经理 出国展览部项目主管 出国展览部项目实施人员 国内展览部经理 国内展览部副经理 国内展览部项目经理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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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根据公司有关规定 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总则 1.适用范围 本基准适用于隆德工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2.目的 本基准规定员工因业务、培训等事宜,按公司指令被派指定地点时旅费支付标准 为目的。 3.长期出差者 是指到本市以外地区进行业务(包含教育训练)时,在同一地区 1 个月以上出差者。 4.近郊出差 是指可以用通勤车或市内交通进行的出差地。 5.日补贴 包括交通费、餐费、住宿费等所有杂费。 旅费计算标准 住宿费、伙食补贴、交通报销标准: 城市 一类 地区 高层管理 京、津、沪、深圳、珠 住宿费 海、汕头、广州、海 伙食补助 360 100 中层干部 其他工作 人员 300 260 60 50 交通 据实 20 15 住宿费 260 200 160 伙食补助 80 50 40 交通 据实 20 15 住宿费 200 160 120 伙食补助 60 40 30 据实 20 15 南、重庆 二类 三类 一般地区市 市内各区县 交通 乘座工具标准 级别 高层领导 项目 中层干部   其他工作人员 飞机 经济舱 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汽车 豪华客车 普通客车 火车 软 卧 硬 卧 动车 一等座 二等座 市内出租车 按实报销 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员工分类标准: 第一类:公司高层领导指公司经理级以上人员; 第二类:中层干部指经理级以下课长级以上及高级职称人员; 第三类:工作人员指公司普通办公职员; 旅费的支出 出差前在预定金额的范围内可以预支旅费,预支的差旅费含标准内的车船 费、出差期间的住宿费、日补贴。预支差旅费借款时须附有核准后的、有上述内 容的出差申请书。有尚未清理的借款时不得继续申请借款。 二、出差审批流程 2.1 出差申请程序 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 资金等相关事宜,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若同次出差任 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 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同时财务部实 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借款具体流程如下: 出差人员 部门负责人 提出申请 总经理 出纳(借款) 审核签字 审核批准 2.2 差费报销程序 公司员工出差回来,必须在五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附相关票据交部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签字,再交由 财务部按标准审核报销。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 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 乘交通工具需经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其具体流程是: 出差人员 部门负责人 差费报销 单 核准: 总经理 出纳(报销) 审核签字 审核: 批准 拟案: 出差申请单 单 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出差人 部门 随行人 其他部门 差  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差路线 出发时间 暂支旅费   出差事由 总经理核准 部门主管审核 差旅费报销单 单 位: 姓 年 名 月 日 出差事由 出差地点 起止日期 从 月 日 至 月 日 共计 天 差旅费票据金额 标准 共计多少人 人数 天数 金额 飞机票 火车票 汽车票 住宿费 伙食费 其 他 金额合计: 万 预支金额 批准人 备注(乘坐飞机的理由): 仟 佰 拾 元 角 应退金额 报销人 分¥ 应补金额 审核会计 备注 1.本制度由管理部负责解释;本制度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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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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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确保外地业务正常开展,完善公务活动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出差实行派遣制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 出差是指工作人员临时被派遣外出办理公事。出差目的地一般应在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 同)级行政区域以外,本省区域内的外出当天不能返回的亦视同出差。 第四条 差旅费指出差人为完成出差任务而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业务招待费、公杂费等 各项支出。 第二章 出差管理 第五条 出差实行派遣制。公司管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安排人员出差。出差派遣时,应填写《出 差派遣单》,列明出差人员、出差地点、预计起止时间、须完成的工作任务等。出差人员凭《出 差派遣单》可办理以下事项: 1、 向行政部门申请,由行政部门安排车辆,前往目的地、车站或机场; 2、 作为借款依据,填写《借款单》在财务部门办理借款; 出差派遣一律由上级做出,需多人同次出差的,由出差人员中职务最高人员的上级派遣。 第六条 出差如需借款,应填写《借款单》,并附已批准的《出差派遣单》,按公司授权批准后办理。借 款在报销时直接冲抵,多退少补。 第七条 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写《出差派遣单》,相关人员可根据公司高管人员的指示安排出差。出差 后报销费用时,需书面写明原因并补齐《出差派遣单》,且经授权领导签字确认。 第三章 出差费的管理 第八条 公司管理人员出差,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高管住宿 1、高管人员住宿须选择四星级以下酒店,房间一般选择单人间或标准间(两人间),费用实报 实销。 2、高管的随行人员(中层级以下)若为 1 人,随同高管在同酒店住宿。 当随同人员与高管为异性时,可选择不同的单人间或标准间住宿,随行人员的住宿费用可 随高管一同报销。 当随同人员与高管为同性时,应选择标准间与高管同住。 二、高管伙食补助 高管人员的伙食补助为 300 元/人·天,出差回来报销相关费用时统一按出差天数核算伙食 补助,不再另行报销伙食费用。 1 三、高管交通工具 1、高管人员出差,交通工具可根据需要自行选定。 2、高管的随行人员(中层级以下)若为 1 人,可与高管乘坐同一交通工具。 3、高管的随行人员(中层级以下)若为 2 人以上,按本制度中中层人员出差相应款项执行。特 殊情况,须提前上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九条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下出差,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住宿 1、将出差目的地划分为三类: (1)一类地区指各省会城市、直辖市、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放城市; (2)二类城市指地级市; (3)三类城市指县级以下地区。 2、单套房的住宿人数原则上为 2 人,因人数或性别因素出现单数的除外,住宿费限额报销,标 准为: (1)一类城市每天每间房限额 380 元。 (2)二类城市每天每间房限额 280 元。如该出差城市的消费水平明显超出这一标准的,经批准, 可以参照一类城市的标准予以报销。 (3)三类城市每天每间房限额 250 元。 二、交通工具 出差交通费符合以下交通工具规定的,原则上据实报销: 1、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出差,如无特殊情况,应乘坐汽车、火车。紧急情况下,确需乘坐飞机的, 应经总经理批准。 2、往返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公司没有派车时,可乘坐出租车。 三、伙食补助 出差期间按以下标准给予支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 1、一类城市:按照每人每天 80 元。 2、二类城市:按照每人每天 70 元。 3、三类城市:按照每人每天 60 元。 第十条 在出差地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凭合格发票报销,但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 不得超过 50 元。超出报销标准的,报公司领导审批。以上市内交通费在进行报销时应按照公 司关于市内交通费报销的有关规定,填制“市内交通费明细单”。 第十一条 为完成出差任务而发生的招待费按照公司公务招待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出差目的地为项目公司或总部的,一律在公司食堂就餐或由项目公司或总部安排就餐, 2 费用由项目公司或总部承担,且不再报销伙食补助。项目公司或总部无法安排就餐的,出差 人员回来后可按标准报销伙食补助。去项目部或总部实习培训的员工,一律根据实际情况另 定标准。 第十三条 出差通讯费请参照行政管理制度予以报销。 第四章 出差费的报销 第十四条 出差人在返回公司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必须报销,即报销时间与出差人上班后的第一次 考勤时间不得超出五个工作日。逾期一律不予报销,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与出差的人员自行处 理。 第十五条 如实际报销的差旅费金额小于差旅费借款时,应在报销时同时归还剩余借款。逾期不能 归还的,出纳、财务经理必须提示。逾期一个月仍未归还的,财务部应形成报告,经公司批准 后,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从借款人税后工资中逐月扣除,直至欠款归还完毕。 第十六条 报销实行一次性报销的原则,同时,出差人必须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并附发票,按 公司授权审批后报销(或冲借款)。出差期间发生的诸如业务招待费等费用,应按公司的有 关规定予以办理。 第十七条 财务经理应按本制度要求,严格审核差旅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不能报销费用,单 据一律退还出差人员。 1、 后附发票种类不合法、内容不完整的。 2、 差旅费报销单后附发票与出差实际工作不相符合的。 3、 差旅费报销单上,缺少签字的或填制不完整的。 4、出差人绕道前往出差地而多出的交通费用(如出差人因就近探亲而多出的交通费用,经归口 总监或项目总监批准可予以报销)。 第五章 罚则 第十八条 虚构差旅费项目的,一经查实,应退回所有报销费用,处以所报销费用 3 倍的罚款, 并按公司的奖惩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 提供虚假发票报销,给公司造成税收损失或可能造成税收损失的,应退回所报销费用, 处票面金额 3 倍的罚款,并按公司的奖惩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十条 对于不符合本制度规定,而申请报销的,一经发现,公司将对所有参与报销的人员 (含申请、证明和审核人)按公司的奖惩制度给予相应处理,财务经理、总监级审核不严,行 政加罚 1 分。。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因从事与出差内容无关的活动,进而对他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差人自行承担 赔偿责任。另外,如果这些与出差内容无关的活动同时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公司有权对 3 其进行追偿。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4 附件 1 公司名称 出差派遣单 指定出差人 预计出差日期 预计返回日期 出差目的地 交通工具 出发: 返回: 出差任务 部门经理 相关领导审核 相关领导审核 领导审批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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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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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发布日期:2011-10-10 QR/WTG-HR-02 实施日期:2011-10-10 武汉天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编号:QR-人-02 版本:A 版 发行日期:2011/10/01 共 4 页 第 1 页 一、目的: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加强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使之符合合理、节约 的原则,同时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三、本办法规定了出差、审批、费用报销等工作管理; 四、程序内容: 4.1 出差办理程序 4.1.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派遣单”,注明出差地点、出差任务、路线、天 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4.1.2、出差人员如需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派遣单”,填写“借支单”,列明 用款计划,对于入职不满一个月的人员,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 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4.1.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1.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 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4.2 差旅费用的管理 4.2.1、差旅费用包括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各种费用; 4.2.2 差旅费用根据公司任职和出差不同(含试用期员工),采取实报实销与定额 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出差天数按自然天数计算。 4.2.3 跨地区出差差旅费报销标准总体原则:出差人员可报销点到点的长途交通费 用及票务费、保险费;出差途中发生的市内交通费、住宿费、进餐费及日常生活用品等费 用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出差费用超出部分自理。 4.2.4 出差交通工具及报销标准: 1)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使用公司车辆外,正常乘坐交通工具以火车、汽车为主。 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交通工具。 2)出差人员夜间(晚 7:00 到次日凌晨 7:00)乘坐火车超过 8 小时,或白天连续 乘车超过 10 小时的,可购买硬卧铺票。 3)车票报销标准:出差到异地的人员,在城市之间可按规定乘坐车、船、飞机,凭长途 汽车票、火车硬卧、硬坐、飞机票以及途中意外伤害、保险票等据实报销。订票费用最高报 销标准不得超过 5 元。 编制: 审核: 武汉天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批准: 编号:QR-人-02 版本:A 版 发行日期:2011/10/01 共 4 页 第 2 页 4)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 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 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直属部门经理同意且部门副总批准后方可报销。 5)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 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4.2.5 长途出差差旅费用包干标准:(依据出差到不同地区及出差人职位不同划分) 一般地区 县级市及以下 特殊地区 地级市 省会城市 北京、上海、广 州、及广东省二级城 市、海南、大连、汕头、 厦门、 级别 80 100 120 140 部门主管 100 120 140 160 经理级 120 140 160 180 技术副总、生产副总 140 160 180 250 销售副总 180 200 250 300 80 100 120 150 销售额 100 万以内 100 120 140 160 销售额 200 万以内 120 140 160 180 销售额 300 万以内 140 160 180 200 销售额 400 万以内及 180 200 230 250 职 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 职 能 管 理 类 销 销售额 50 万以内 销 售 类 人 员 以上 备注说明:(上表销售人员销售额每年随市场部关于销售人员销售政策和福利待遇而变化) 1) 住宿费包干使用,应尽量提交住宿费发票,按标准计发。 2) 出差人员丢失原始票据的,原则上不予报销。经同行人证明确属交通工具票据丢失。经领导批准,只 报销出发地至目的地的直通火车硬座票价。 3) 随同公司领导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与领导不分开的人员,按特殊情况处理。住宿费不单独 报销,交通费及出差补助单独报销。 编制: 审核: 武汉天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批准: 编号:QR-人-01-04 版本:A 版 发行日期:2011/10/01 共 4 页 第 3 页 4) 对于出差到分公司或办事处所在地的管理人员,如果由所在地分公司或办事处提供住宿场 所,经理级以下人员补助 30 元/天,经理级人员补助 40 元/天,副总级人员实报实销,但最高不超 过 60 元/天,如果分公司或办事处所在地是北京、上海及广州等沿海城市,则在上述标准上浮动 20 元; 5) 出差人员随公司车辆乘坐到目的地,没有发生交通费用的,其补助标准同上述第 4)条一 样; 6) 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 的,在公司规定的招待费标准范围内按规定程序 报销,超出规定范围内的,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7) 随同长途出差的专职驾驶员,长途单程 100 公里以上者,除正常差旅补助外,发给 10 元行 车补贴。 8) 短程出差到周边城市,1 天内当天能返还,出差人员除据实报销地区间车票外,可按 30 元/天 报销餐费补助;(销售人员补助见下述.4.2.6 中有关规定); 4.2.6 市内出差费用报销标准: 1)因工作需要在武汉市内出差,不能回公司就餐者,使用公司车辆一同出差的,只补助餐费 8 元/餐,乘坐公交车出差的,含同车费报销 12 元(出差到远城区可报销 8 元,车费实报实销)。 2)因工作需要,从武汉总部派往各分公司或办事处长驻的工作人员,到达驻地后按下列标准实 行包干: 2.1)公司派业务员到外地分公司(办事处)当地拜访客户 30 元/天,办事处经理 40 元/天 (报销条件必须是:每天至少拜访 2 家以上客户,且为有效拜访,当天没有客户拜访补 8 元); 2.2) 在上海、北京、广州三地跑业务,普通业务人员 40 元/天,办事处经理 50 元/天(报销条件 必须是:每天至少拜访 2 家以上客户,且为有效拜访,当天没有客户拜访补 10 元); 2.3)办事处经理助理:如需在办事处所在地外出市内办事,则补助 12 元/天,如在办事处办 公,则补助 8 元/天;如办事处所在地是上海、北京、广州三地,则所在地市内出差补助 15 元/天;如 在办事处办公,则补助 10 元/天。 3)当地招聘销售人员每天交通、中餐补助合计 15 元;(报销条件必须是:每天至少拜访 2 家以 上客户,且为有效拜访,当天没有客户拜访补助无) 五、差旅费报销程序 5.1.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含周六、周日)办理报销手续,及时冲还借款。必须 在 5 日内,(外地办事处的人员执行每月由办事处经理同销售人员报销一次),超过 5 个工作日报 销,每延迟一天按 100 元罚款。 编制: 审核: 武汉天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批准: 编号:QR-人-01-04 版本:A 版 发行日期:2011/10/01 共 4 页 第 4 页 5.2、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 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 部门负责人及财务经 办人的责任。 5.3.出差天数的计算,原则为:当天 12 时以前出发,12 时以后返回的按一天计算 (即自然天数计算);当天 12 时以后出发,12 时以前返回的,按半天计算(自然天数减 1 天计算); 5.4.按照谁批出差,谁批准报销的原则,报销人应附出差派遣单,原始单据,并填明 报销人,经财会人员审核单据无误及监督是否按制度规定报销后,交总经理批准人签字 后,由财会人员办理报销手续。 六、本规定从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财务部所有 七、使用表单: 1、《出差派遣单》 2、差旅费报销单;3、借支单 八、附表: 出差派遣单 出差派遣单 出差日 期 出差人员 月 日 日 出差地点 出差路线 从 出发 具体路线: 至 借款金 额 交通方式 出差任务 部门审核 是否已交书面 报告 报账时间 编制: 分管副总或 总经理批准 以下为出差人员回来后填写项 材料是否归档 实用差旅费 直接上级批示 审核: 批准: 时至 时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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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补助管理制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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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标准 一、目的 因为公司外往来及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制度,有效控制和压缩差 旅费用的支出,遵从真实,节约的原则,提高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根据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应范围 适用于公司业务人员因公出差,业务办理,参展,参加外训,会议,公司组织旅游 等所有外勤活动的申请,以及公差借款与费用报销单等手续办理。   三、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 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 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 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 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 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 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 30 元罚款,若 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 30 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 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 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 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 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地区/人员 特区 直辖市 总经理 经 理 180 其余人员 150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实报实销(含副总经理,下同) 130 120 100 110 100 80 80 60 (2)伙食补助费: 地区/人员 特区 总经理 经 理 其余人员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实报实销 40 40 40 40 30 30 30 30 60 50   (3)市内交通费: 地区/人员 特区 总经理 经 理 其余人员 直辖市 10 10 8 8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实报实销 5 5 3 5 5 3   (4)交通工具标准: 工具/人员 飞机 火车 总经理/ 普通舱 软卧软座 总监 部门中层 预申请 硬卧硬座 其余人员 —— 硬卧硬座 轮船 长途汽车 市内交通 二等舱 实报 出租 三等舱 三等舱 可乘 可乘 公交/地铁 公交/地铁 三、驻外办事处费用报销标准:实行区外年固定费用 1、住宿标准:租房长期居住:1500 元/月。 2、伙食补助:15 元/天。(不含公司工资的伙食补助) 3、交通车票补助:10 元/天。 4、往返交通报销标准:公司报销往返火车票(硬卧),若乘飞机,差额自行承担, 公司只按照火车票(硬卧)金额报销。 四、报销办法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 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 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 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 12 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 12 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 12 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 12 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 6 小时以上或连 续乘车时间超过 12 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 50%,其它列车票价 60%予以补助。 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 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 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 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 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 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办事处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 10 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 经主管领导批准。销售人员除外。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 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 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 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报销补充说明: (一) 报销范围 1.若无特殊情况,跨月车票不予报销; 2.节假日车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经各部门主任批准后给予报销); 3.因公外出应经部门主任核准,否则不予报销。 4. 本规定未列明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5、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中层领导以上人员(不含中层)的陆路交通费可实报实销;中层及以下 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每次 出租车费用不可超过 50 元,如超过部分由个人承担。 6、报销出租车费,若多人同时公差或可顺道时,应共同坐车,由一人代表报销,写清楚各个部门 承担的费用,其他作为证明人签字。 (二)报销流程详解 1、填写“出差申请核准单”(见附件 1),一式三份,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 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凡能通过电话、传真、网络解决的事项,应尽可能的不安 排出差。核准的出差申请单第一联附于差旅报销单之后,报销时供财务人员核对;第二联送综合行政办 存档备查;第三联做为预借差旅费依据,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 2、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工作汇报》(见附件 2),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 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经签字审阅后的(复印件)统一报综合部备案留存。没有经过签字审阅的《出差 工作汇报》及《行程及差旅费明细表》(见附件 3)的不予报销有关费用。 3、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 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提供证明由主管及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不得任 意改变,因生病、交通堵塞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等因素需要延期者,需致电经部门领导、分管副总同意后 方可延期,否则除不报销差旅费用外,延期时段作旷工处理。 4、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根据实际出差天数填报,并按“报销人---部门主管---财务审 核人----财务总监”顺序审核后报销。 (三)住宿费报销方案补充修改说明 划分类型 地区名称 一类地区 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福州、大连、宁波、青岛、厦门 二类地区 全国各个省会城市 三类地区 其它地区 各类地区报销标准(按三星级及以下标准) 城 一类地区 市 地区名称住宿费报销标准 特区首府类:北京 220 元;深圳 280 元;天津 180 元;上海 220 元、广州 180 元、大连 180 元、宁波 160 元、青岛 260 元、厦门 150 元 1 二类地区 全国各个省会城市 160 元 三类地区 其它地区县市 90 元 、员工 报销住宿费,必须取得出差地住宿发票,在规定限额标准内凭发票报销,实际住宿费用超过住宿标准 部分自理,不予报销,如因出差地偏僻、特殊原因无正式住宿票者,需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经 行政办公室调查属实,由住宿地出具证明按出差地住宿费标准予以报销。 2、员工出差,同性偶数人员必须两人合住一标间,住宿费用报销按一个房间核算报销,异性奇数 住宿人员费用分别核算报销。若因个人原因超出住宿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 3、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询,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 重处罚,出差费用不予报销。 (四)伙食费报销方案补充修改说明 1、出差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限额为每人每天 30 元,报销无需凭证,按出差的实际天数计算,出差 一天之内的予以报销交通费,不予发放伙食补助费,宁夏回族自治区范围内的短差,超过一天的,伙 食费补助限额为每天每人 15 元。 2、如因工作需要,业务招待等原因,超出伙食补助限额的,出主管部门领导核实签字,交分管副 总审核签字据实报销,提供正式票据。 3、陪同领导出差、开会、培训学习者,不享受伙食补助,如不包食宿的,可参照标准补贴及报销。 (五)通讯费报销方案补充修改说明 1、享受手机费报销以及补助的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不另行报销通讯费; (六)招待费和礼品费报销方案补充修改说明 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或赠送客户礼品的,原则上须在出差审批时提出申请并经主管领导 签字,报分管副总批准同意后,按财务相关规定另行报销;对于提前未预料到但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 招待客户或赠送客户礼品的,需电话征求副总口头同意,回来补办有关手续。未经批准的,不予报销。 (七)其它补充说明 1、以上出差人员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报销标准和流程严格审核,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 领,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对于情节严重者,给予严肃处理。 2、出差人员,借出差工作之便,走亲串友或处理私人事情者,经主管领导同意者,其多出费用自 理,不予发放补助费,未经主管领导同意者,当天所有费用自理,视为旷工处理。 3、出差期间因情势需要必须发生订票费等其它费用的,经上级领导批准后可以报销。 4、综合部必须根据出差人备案的《出差申请核准单》不定期对出差人的行程及工作进行督察,并做 好相应的督察记录。 附:1、附件一:出差申请核准单 2、附件二:出差工作汇报 3、附件三:行程及差旅费明细表 附件一: 出差申请核准单(第一联) 部门 出差人 职务 姓名 出差事由 暂支旅费 出差日期 出差地点 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共 年 天 月 日 止 部门主管 分管副总 申请日期 签 字 签 字 ………………………………………………………………………………………………………………………… 出差申请核准单(第二联) 部门 出差人 职务 姓名 出差事由 暂支旅费 出差日期 出差地点 部门主管 签 字 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共 分管副总 签 字 年 天 月 日 止 申请日期 ………………………………………………………………………………………………………………………… 出差申请核准单(第三联) 部门 出差人 职务 姓名 出差事由 暂支旅费 出差地点 部门主管签 字 出差日期 自 月 日 起 至 共 分管副总签 字 附件 2: 报告人: 年 年 天 月 申请日期 出差工作汇报 出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差地点: 日 止 出差事由: 日期 时间 拜访单位 拜访对象 洽谈事项与洽谈 结果 职务 需特批事项说明 部门意见: 主管领导意见: 出差 工作 汇报 费用项目 费用 预算 用途 费用项目 车(机、船) 费 招待、礼品费 住宿费 通讯费 市内交通费 其它费用 合计: ( 万 附件 3: 合计金额 千 百 元 十 元) 已借款: ( 万 千 行程及差旅费明细表 合计 金额 用途 总经理意见: 元 百 十 元) 序 号 开始 日 期 地 点 结束 日 期 地 点 车(机、 船)票 交通 金 工具 额 住宿 费 市内 交通 费 招 待 礼 品 费 通 讯 费 1 2 3 4 5 6 7 8 出差人签字: 部门领导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总经理签字: 其它费用 金额 费用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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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差旅费管理的补充规定

关于差旅费管理的补充规定

关于加强差旅费报销管理的补充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的管理,现将几项补充规定通知如下: 一、报销单据粘贴方面的规定 为了便于财务审计部对出差费用进行审核,出差人员必须按出差时间、地点每天填写一张 差旅费报销单,每天发生的住宿费、车票、业务招待费等相应费用粘贴在当天的差旅费报销单之 后,不能集中一张填写数天的出差费用,住宿在二个晚上以上可以将住宿费开一张发票,但须注 明住宿时间和每天单价。 特殊情况不能遵守上述粘贴规定的,需经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总经理对该事项作出专项审批, 否则财务部门有权不予报销。 二、住宿发票背面记录旅店的座机电话号码或者能够确认的电话,以方便查询审核。 三、差旅费报销单据必须是正规单据 必须取得正规的税务发票,并加盖开票单位的公章,正确填写付款单位、服务内容、金额等 要素齐全方能报销,无开票单位公章发票、单位名称和金额等要素填写不齐全的发票、临时性收 据和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得报销。 四、差旅费报销程序方面的规定 审核报销程序是首先由部门主管审核,然后报财务审核,财务审核时间为从接收到差旅费单 据之日的次日起 7 天后审核完毕(中间如果有公司节假日则时间往后顺延相应天数),然后报总 经理签字才能报销。 五、差旅费报销时间方面的规定 出差结束后次日起 3 日内应填写报销单据经部门主管初审后交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签字,特 殊情况不能及时报销的,由总经理对该事项作出专项审批,否则财务部门有权不予报销。 财务审计部专门设立差旅费报销登记薄登记接收到的差旅费单据,并登记收到报销单据时间 和取走报销单据时间,由报销人签字认可,不再另外给报销人开具收据。 六、住宿费用标准 住宿费用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特殊情况需事先请示。 七、出差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 调试人员受片区经理委托招待客户发生的费用,应由片区经理报销后支付调试人员,调试人 员不得以出差名义报销招待费用。 以上规定从 年 月 日起开始执行,以前相关文件中如果存在与此规定相抵触之处,以 本规定为准。 杭州方圆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签发: 2011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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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217差旅费报销管理条例

140217差旅费报销管理条例

差旅费报销管理条例 嘉融 2014 司 02001 号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根据公司有关 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四川嘉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2. 目的 本条例规定员工因业务、培训等事宜,按公司指令被派指定地点时差旅费 支付标准为目的。 二、员工出差前需履行的手续: 1. 员工出差前须向行政部报备出差地点和出差相关事项(不接受短信、微信、 QQ 留言等简单通知形式),由行政部登记后,便于签批报销费用。若未申报, 行政部有权拒绝签批相关差旅费用。 2. 员工出差回来,须在五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如实填写报销单,由行政经理 审核后,交总经理签字,再由财务部核准审核报销。 三、差旅费报销基准 1. 住宿费的报销规定 a. 住宿费包括房费、服务费及相关附加费等费用。 b. 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节约部分按节约额的 50%返还, 超支部分由个人负担。(若当地最低标准超过公司限额,立即打电话向行政经 理申请。) c. 出差人员逢单数、男女同时分别逢单数时,可单独享受单人间。其余均为 双人同住。 2. 交通费的报销规定 a. 交通费指出差途中乘坐飞机、船、车等的费用。 b. 中层以下(含中层)人员出差途中航空里程 600 公里或铁路里程 1000 公里 以上的,可以申请乘坐飞机。 c. 连续乘坐火车时间超过六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d. 自带交通工具出差的员工,产生的费用按核定标准凭票实报实销,不再报 销其他交通费用。 3. 出差补贴 a. 出差标准补贴为:省内每天:30 元/人,省外每天:40 元/人。 b. 当天往返的,按 20 元/人计发。 4. 差旅报销标准 等级 标准 项 职务 目 交通费标准 火车 轮船 飞机 住宿费标准 汽车 省会城市 二级城市 其他地区 总经理 中干 软卧 二等舱 硬卧 三等舱 经济舱 普通客车 300 280 260 260 240 180 普通员工 220 180 四、其他规定 1. 特殊情况、紧急事件造成费用超规定标准要求报销的,应由当事人向部门 领导申请,部门领导上报总经理批准后,超标部分方可给予适当报销。 2. 报销人员须如实向审核人员提供报销凭据,如有虚报,一经发现,除扣回 所领取的虚报数额外,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作。 3. 本条例未尽事宜,将在今后工作中予以补充完善。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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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交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0008

差旅、交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0008

差旅、交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标题 章节号 HY-XZ-0008 实施日期 2012-05-01 版 次 1.0 页 数 共8页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统一公司的报销程序及规范报销行为 , 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华宇集团全体员工。 第三条、内容及要求 (一)差旅费报销规定 1. 纳入差旅费制度管理的业务活动范围 差旅费开支范围为因公出差期间的住宿费、车船费(含飞机费用,下同)、伙食补助费、 市内交通费、零星杂支等费用。 特别说明:对于因项目合作等产生的非公司员工的差旅费不属于本规定的范围。 2. 差旅活动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 1)公司总经理级别(总经理、副总经理)以下人员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作为差 旅费报销的附件之一。按规定程序报批。如有需要预借款,应按规定填写“借款申请 单”,办理完手续后到财务部门借款。 2)公司总经理级别(总经理、副总经理)以下人员出差返回后,须填写“出差报告”,作 为“差旅费报销的附件之二”,并在 7 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审批流程进行报销。 特别说明:如出差申请人有同行人时,报销时必须一起报销。 3)机票统一由行政部前台订购,无特殊情况不得自行订票。若有特殊情况需自行订购时, 须有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领导同意,方可自行订票。出差须有计划性,不可随意退票或改 签,产生手续费。若有特殊情况需产生退票费或手续费,须有分管副总经理领导特批签 字。 特别说明:前台凭部门负责人及上级领导签字同意的“出差申请单”订购飞机票,订购 后须将航班相关信息填写在“出差申请单”上,确认签字。 4)当实际出差行程同出差申请单上行程不一致时,须“差旅费报销单”上作出变更说明, 否则不予报销。经公司领导批准,趁出差之便回家探亲办事的,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 理。其绕道和在家期间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5)凡参加会议、展览、培训等活动,如组织单位已集中提供住宿、餐饮的,并且其提供的住 宿、餐饮的费用已包含在会议、展览、培训等活动费用中,不可再报销住宿费、餐饮费。如 未全程提供,对于未提供部分,按标准给予报销。 差旅、交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标题 章节号 HY-XZ-0008 实施日期 2012-05-01 版 次 1.0 页 数 共8页 6)出差期间若产生交际应酬费,须单独报销,不可同差旅费合并报销。对于已有宴请的餐 次,不可再报销该餐次的出差餐费。 第1页共7页 7)对于超出标准,超出的部分不给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须在财务部审核前提交部门负 责人及上级领导特批,提供同意报销的说明文件,方可报销。 8)如借支公司款项出差,未按时报销还款者,视同占用公司资金,按日 1‰的标准扣减报 销款。 9)发生外币支出时,换汇及汇率须按如下要求: ①、出差前,出差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前,出差人员需在中国境内换汇,换汇金额由 出差人员根据开支情况自行确认,但换汇金额同实际发生额差异不可大于 5000 元 (实际发生额 25000 元以下)或大于 20%(实际发生额 25000 元以上)。汇率上,财务 部以当天银行卖出价格给予报销,经办人员提供换汇小票。 ②、出差返回后,经办人员需及时到银行将未使用完的外币更换成本币,如无及时更换, 汇率损失将由个人承担。汇率上,财务部以当天银行买入价给予报销,经办人员提供 换汇小票。 10)报销发票须真实、合法,如提供的发票不完整、错误,将不予报销。发票取得后的注意 事项:经办人员须注意查看开票人、开具内容、开具时间、大小写金额、开票人的发票专 公章是否正确,是否有税务局监制或财政局监制章,对于发票的真实性有疑惑可通过 电话或网络查证发票的真假。 11)各经办人员提供的发票须符合真实性、合法性 ,原则上不满足真实性、合法性的,财 务部将直接给予扣减。如遇特殊情况,须在财务部审核前提交具有审批权人审批同意的 特殊说明函,否则财务部不予受理。 12)对于谎报、多报、以及报销不真实的费用,经财务部核实后,将对报销人进行按照报销 金额的 2-10 倍的罚款,并对此进行公告。 3. 差旅费报销标准 1) 住宿标准(单位:人民币) 城市 一类城市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宁波、温州、大连、 青岛、三亚 10 个城市 主 管 / 中 级 专 业职 经 理 级/高 级 专 业职 总 监 级 / 专 家 级 专 业职 总经 理级 250 300 350 400 800 差旅、交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标题 章节号 专员/ 初级专 业职 HY-XZ-0008 实施日期 2012-05-01 版 城市 第2页共7页 次 页 1.0 数 共8页 专员/ 主管 经理 总监 总经 初级专 /中 级/高 级/ 理级 业职 级专 级专 业职 业职 专家 级专 业职 一类城市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宁波、温州、大连、 青岛、三亚 10 个城市 250 300 350 400 800 二类城市 天津、唐山、哈尔滨、湖州、嘉兴、绍兴、沈阳、鞍 山、武汉、南京、无锡、镇江、苏州、常州、太原、济 南、昆明、淄博、烟台、潍坊、大庆、珠海、中山、佛 山、顺德、东莞、成都、长沙、郑州、合肥、张家界、 重庆、乌鲁木齐、厦门 200 250 300 400 700 三类城市 石家庄、秦皇岛、台州、金华、舟山、抚顺、锦州、宜 昌、南通、扬州、徐州、连云港、秦州、南昌、惠州、 汕头、涪陵、攀枝花、洛阳、焦作、三门峡、芜湖、马 鞍山、银川、长春、吉林、西安、延安、海口、桂林、 黄山、贵阳、拉萨、南宁、兰州、西宁、呼和浩特、福 州、泉州 180 230 250 400 600 其他 150 180 200 400 600 澳门 300 350 400 500 900 香港 600 700 800 900 1200 台湾 400 500 600 700 1200 美国 500 600 700 800 1300 四类城市 公司指定的酒店或不超过四星级的酒店 其余境外城市 标准 特别说明:同时出差人数在 2 人(含)以上的,住宿时应按费用最少原则进行安排,即同性 别人员必须先安排开双人间合住,如有余 1 人再开单人间,报销时在标准内的,按实际票据 金额报销。 差旅、交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标题 章节号 HY-XZ-0008 实施日期 2012-05-01 版 次 1.0 页 数 共8页 2)用餐标准(单位:人民币) ①、境内:总监级(含)以上人员 80 元/天/人,总监级以下人员 60 元/天/人 ②、境外:150 元/天/人 3) 出差天数计算 首先按“算头不算尾”原则计算,若头尾在外实际超过 8 小时,另加一天计算,若头尾在 外时间超过 4 小时不满 8 小时,另加 0.5 天计算,若头尾在外时间不满 4 小时,不再另加 计算。 第3页共7页 4)交通工具标准 工具 飞机 火车 轮船 大巴 专员/初级专业职 经济舱 硬卧或动车组二等 三等舱 普通 主管/中级专业职 经济舱 硬卧或动车组二等 三等舱 普通 经理级/高级专业职 经济舱 硬卧或动车组二等 三等舱 豪客 总监级/专家级专业职 经济舱 硬(软)卧或动车组一等 三等舱 豪客 总经理级 经济舱 硬(软)卧或动车组一等 一等舱 豪客 职务 总监级以下人员出差两地行程≥600KM,或特殊情况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5)市内交通标准 公交车费(在票据后注明起止地、原因)、总监级(不含)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打的,如 特殊情况确需打的,必须在打的票背后注明原因,领导在审批时,本着节约原则对打的票 给予把关。 特别说明:公司给予派车的行程,不属报销范围内。 (二)交际应酬费报销规定 1.纳入交际应酬管理的业务活动范围 目前纳入交际应酬管理的业务活动包括因公同非公司职员共进餐费、宴请、送礼等费用。国 内、外营销部的交际应酬费由业务员自行承担,公司不给予报销。 2.交际应酬费报销的具体规定 差旅、交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标题 章节号 HY-XZ-0008 实施日期 2012-05-01 版 次 1.0 页 数 共8页 1)交际应酬活动发生前,须填写“宴请申请单”进行业务申请,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通过 后方可开支,无做“宴请单申请单”将不予报销。遇特殊情况须先宴请,应电话征求部 门负责人及上级领导的同意,出差返回后 1 个工作日内补填写“宴请申请单”上报领导 审批。宴请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须填写报销单进行报销。 2)交际应酬费标准 餐费 100 元/餐/人(含酒水、杂费);KTV200 元/餐/人(含酒水、杂费),对于超出标准, 超出部分不给于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须在财务部审核前提交副总经理特批,同意报销的 说明文件,方可报销。 3)赠送礼品等其他应酬费 由部门领导核定,分管副总审核,公司批准方可开支。 4)报销发票须真实、合法,如提供的发票不完整、错误,将不予报销。发票取得后的注意事 项:经办人员须注意查看开票人、开具内容、开具时间、大小写金额、开票人的发票专公章 是否正确,是否有税务局监制或财政局监制章,对于发票的真实性有疑惑可通过电话或 网络查证发票的真假。 第4页共7页 5)各经办人员提供的发票须符合真实性、合法性 ,原则上不满足真实性、合法性的,财务 部将直接给予扣减。如遇特殊情况,须在财务部审核前提交具有审批权人审批同意的特殊 说明函,否则财务部不予受理。 6)对于谎报、多报、以及报销不真实的费用,经财务部核实后,将对报销人进行按照报销金 额的 2-10 倍的罚款,并对此进行公告。 第四条 附则 本管理规定自 2012 年 05 月 01 日起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公司授权人力行政中心修订完 善,并由人力行政中心负责解释监督实施。 第五条 表单 附件一:出差申请单 附件二:出差报告 附件三:宴请申请单 编制 人力行政中心 审核 核准 日期 2012-3-26 日期 日期 差旅、交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标题 章节号 HY-XZ-0008 实施日期 版 2012-05-01 次 1.0 页 数 共8页 附件一 华宇集团出差申请单 申请日期: 出差人员: 共 出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人 部 月 年 月 日 门   日,共 天 出差事由: 出 日 期 差 地 日 程 安 排 计 划 点 主要工作事项                                     部门审核   日 第5页共7页 期 年 月 日 分管副总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司审批   日 期 年 月 日 差旅、交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标题 章节号 HY-XZ-0008 实施日期 版 2012-05-01 次 页 1.0 数 共8页 附件二 华宇集团出差报告 出差人员 共 出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人 月 部 日,共 门 天 出差事由: 日 期 出 差 地 点 日 程 安 排 主要工作事项                               报 告 内 容 (可多页填写) 第6页共7页 填 报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部门审核   日 期 年 月 日 呈 报:总经理、副总(总监) 差旅、交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标题 章节号 HY-XZ-0008 实施日期 2012-05-01 版 次 1.0 附件三 华宇集团宴请申请单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所属部门 职务  宴请日期 宴请地点 标准(元/人) 申请金额(元) 事由  配餐人员      部门负责人审批      分管领导审批     第7页共7页 页 数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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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销售人员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市场销售人员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一、 目的: 为保障员工出差期间的工作与生活需要,提高企业资源配置效率和 经济效益,合理控制差旅费用开支,明确费用支出依据,秉承勤俭节约 、 办事高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差旅费列支规定: 1、包括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通讯费及 等; 2、市场销售人员出差期间,差旅费中的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 费等实行包干制,统称生活补助,包括杭州市八城区无须住宿的市内生 活补助及其他城市且须安排住宿的外埠生活补助两类。 三、差旅费报销规定: 1、市内生活补助: (1)20 元/天,含交通费及餐费; (2)10 点以后出差则不予享受。 2、外埠生活补助: (1)业务经理 120 元/天,试用期 100 元/天; (2)大区经理 130 元/天,试用期 100 元/天; (3)若同行出差人员为同性二人,其生活补助均按 75%享受。但如与 较高级别员工同行,未能安排同一房间住宿,或另一同行员工期间未能同 一房间住宿的除外。 3、城市间交通费: (1)交通费凭票按实报销; (2)须乘坐正规营运公司车船,票据须正规机打。 但农村地区或不 发达地区确实难以取得电脑机打票据的,根据出差路线,经审核后可凭 手写发票报销; (3)交通工具以普通火车和汽车为主,如有短途动车,票价与汽车 票相等或低于汽车票的,可选择动车; (4)特殊情况外,不得白天乘坐长途车。晚上 8 点至早上 7 点间出差 的,车上过夜 6 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 8 小时以上而未乘坐卧铺的,报销时 可给予普通硬卧票价差额补助,但不再享受当天的生活补助。如购买硬 卧票,则单独享受 20 元餐补。 4、通讯费: (1)业务代表、业务经理级员工 129 元/月,大区经理及以上员按 200 元/月,限额报销。 (2)如月出勤天数 15 天以下的,不予核销通讯费补贴。。 (3)公司提供营销人员通讯工具,工作期间须保持 24 小时畅通。请 假或休假 7 天以上的,须将通讯工具暂交公司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其他规定: 1、出差期间参加行业会议、学习培训或行业展览交流活动的,公司 或者会务主办方统一安排食宿的,会务费用中包括食宿费用的,不再享 受生活补助。期间的市内交通费用可据实核销。 2、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出差期间 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行多付 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 3、出差与回程当日的出勤计算:出差当天十点之后上车出发,计休 息半天;当天下午三点之后上车出发,如当天未在公司上班的,则计休 息一天。出差回公司当天,无出差补助。 4、公司给予派遣车辆的,车辆所产生的汽柴油费、过路过桥费、停 车费等凭票据实报销,同时取消市内交通补助。 5、本规定由市场销售部门拟定,经人事行政部、财务部门审议后, 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杭州久美实业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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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细则150104

差旅费报销细则150104

差旅费报销细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报销制度,节约开支制定该细则。 二、涉及部门:财务部、设计部、生产部、销售部 三、报销具体要求 1、借款 因临时需要借款,应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办理,借款单上应写明借款事由、所需金额、 预计还款期、由公司领导批准后交财务审核办理付款。前一次借支预计还款期到未还款,不 得再借。 2、车费报销 公司因公外出人员,市内交通费凭经过批准的外出申请单和车票按实报销。 外出人员报销车费时,应按要求正确、详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单内容填写齐全 (如起始地站、附单据张数等),外出起始站至到站须分段注明车费金额,未注明分段金额 或明显超支的不予报销。 因特殊情况需报销出租车费的,应在外出单上注明,并经公司领导批示“同意报销”否 则不予报销。 3、住宿及餐费报销 3.1 住宿:外出人员住宿由公司指定人员统一安排; 3.2 餐费:一般人员补助 15 元/天,如上午公司上班,下午离开公司的,由于公司已经补 助中餐费,故只允许报晚餐标准,补助 5 元;特殊情况下,特别处理。 4、报销时限和流程 4.1 每天发生的费用必须当日填制报销凭证,要求在三日内交财务审核,财务设登记薄登 记,超过规定时的报销不予受理。出差人员应于回司当日起三日内将出差费用粘贴、填写完 整交财务审核,以便报销。 4.2 报销凭证必须粘贴整齐,不能用订书机订或重叠粘贴。所附单据较大时应以报销粘贴 单左上角平齐。车票、餐费发票等较小票据应按顺序平整粘贴于粘贴单上,粘贴票据时应注 意所粘贴的单据不能超过报销单大小。 5、特别注意: 5.1 外出人员外出期间,个人之间的相互借款应写借款单,报销时财务凭借款单冲销外出 员工个人借款。无借款单者财务不予受理。 5.2 报销凭款凭证应使用墨水笔填写,不行得使用圆珠笔等填写。 5.3 报销凭证必须由部门主管审核签字,部门主管报销由上级人员签字,再交财务审核。 5.4 凡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报销付款凭证将退回重办,符合要求的报销付款凭证由财务人员 审核后交公司领导批准办理支付,报销付款时间暂定为每周六下午。 6、以上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深圳市××××××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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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用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差旅费用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差旅费等费用标准和管理的规定(试行) 一、差旅费 1、各类地区补贴标准和住宿标准: 标准 项目 补贴标准 (元/天) 省区经理 城市经理 40 总监、部门 经理 300 180 150 省会城市、直辖市和地级市 30 260 150 120 郊区、县、县级市、乡镇 30 150 100 城市类型 上海、广州、深圳 220 (备注:销售总监出差住宿标准按 280 元/天报支,餐费补贴标准按 1500 元/月报支; 省区经理试用期内出差住宿标准按 150 元/天报支,餐费补贴标准按 900 元/月报支,, 回驻地及公司会议统一安排住宿则不予报销住宿费用,住宿需提供发票核销 ;如遇节 假日及公司会议期间按 30 元/天扣除相应费用,餐费补贴无需提供发票。) 2、市内交通费标准:市内交通费包括:的士费、公共汽车费、三轮车、地铁费。 1)公司领导、总监、省区经理、城市经理、 城市类型 公司领导 北京 、上 海、 广 业务范围内,实 州、深圳 支实报 其他城市 省区经理 城市经理 600 元/月 500 元/月 400 元/月 (备注:市内交通费无需提供发票) 2)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出差的士费、公共汽车、三轮车、地铁费合计按 40 元/天计 算,不用粘贴票据报支。3)省区经理:以出差实际发生额按月粘贴票据报支,报支 总额不超过 600 元/月。 4)城市经理:以出差实际发生额按月粘贴票据报支,报支总额不超过 500(400)元/ 月。 5)业代交通费另行规定。 3、长途交通费:按出差路线实支实报,请事假、病假往返工作地及家庭地的,公司只 报支单程的火车票或汽车票,机票按照火车票硬卧下铺标准单程报支。 4、交通费管理规定: 1 1)关于乘坐飞机和火车(包括动车、高铁等)软卧、一等座的规定: A、公司领导可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和一等座; B、省区经理出差,铁路距离达 800 公里或以上的,可乘坐飞机,高铁只可乘坐二 等座; C、因工作急需且经公司总监以上领导事前批准的,各级人员可乘坐飞机,并不受 以上距离限制; D、春节往返和季度休假:各级人员往返出发地和目的地铁路距离 800 公里或以上 的,可乘坐飞机,费用按机票原价的 60%报支,并可报支机场建设、燃油费和往返机场 的巴士费。 E、超出以上规定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一等座的,公司只给予按火车硬卧下铺或二 等座票价报支。 F、年度休假往返目的地总天数不得超过 9 天。即从工作地启程,到休假结束回到工 作地,季度假总长不得超过 9 天。 2)市内交通费报支规定: a、 省区经理、城市经理、等按月标准报支的市内交通费无需粘贴票据报支; b、管理人员出差,除公司领导外,其他管理人员的士费、地铁费、公共汽车费等, 不用粘贴票据,按出差期间总天数计算;按照出差标准×出差天数计算报支金额。并直 接在报支清单以公杂费填报。 c、市内交通费超过标准的,超支部分不报; 3)非属地化人员休假探亲一次只能一个目的地,如出现多个目的地,交通费只按 照一个目的地进行报支。 5、住宿费管理规定: 1)属地化人员,在属地城市不得发生住宿费; 2)出差人员在车船过夜不得计住宿费; 3)出差到城市郊区住宿的,住宿标准及补贴按郊区标准; 4)住宿发票上必须写清楚起止日期、单价、金额。手撕发票需出差当事人手写注明, 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支; 5)住宿费超标准的,任何人员的超支部分无公司总监级以上领导批准,均不得报 支;但可按当月出差标准总额捆绑计算,具体按出差天数扣除车船过夜和住办事处的天 数后计算;出差当天不住宿的均不得将当天标准计入捆绑总额; 6)同性人员同时出差到同一城市,应当每两个人同住一间房。两人同住只执行其 2 中一个人的住宿标准,但费用可按单个标准上浮 40%;不执行同住规定的,按个人标 准的 60%报支。出现同住或者应该同住的情形时,应在“车船费、住宿费、出差补助清 单”中标注日期及同住人姓名;不同住的应标注日期、应当同住人及不同住说明;隐瞒 应当同住情况的,每人每天处罚 100 元。 6、关于补贴的管理规定: 1)属地化营销人员(不含业代),在当地城市上班期间,补贴按以下标准计: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 25 元/天; 其它城市 20 元/天; 2)属地化营销人员(不含业代),离开当地城市上班期间,视为出差,享受出差 补助标准; 3)公司异地派驻的业务代表,在派驻城市上班期间,补贴按照异地营销人员所在 地标准计算; 4)公司安排就餐的,取消补贴;用公款接待客人就餐的,每天接待一次,扣除补 贴的 50%,两次扣 100%; 5)出差人员当天的补助,以到达地城市的补贴标准执行; 6)出差在途(车上)过夜的补助按照 40 元/天标准执行; 17)请假、休假期间不计补贴,出差时顺路途经家庭所在地的,停留期间不计补贴。 当时符合休假条件的,应安排在停留期间休假。不符合休假条件的,停留时间每次不得 超过一天。 8、属地化人员及非属地化人员的界定: 1)属地化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户籍所在地在业务管辖范围内的; B、在业务管辖范围内城市与直系亲属或配偶定居的; C、业务管辖范围在家庭所在地周边,能较便利回家住宿并经公司同意的; D、招聘时明确为属地化人员,工作地未作调动的。 2)属地化人员以外的营销人员视为非属地化人员。 9、差旅费报支: 1)报支期限:各省区每月统一寄回公司的票据、资料,要求在每月的 3 日前寄出, 以邮戳或邮寄面单上的日期为准,超时效邮寄影响工作的,考核省区经理;其它人员在 出差回到驻地 7 天内报支。  2)报支审批: A、城市经理的票据由省区经理审核;省区经理的票据由行政人资部经理审核,管 3 理人员的票据均由直接上级审核。所有票据审核后经财务部审核公司审批报支。 B、总监应对其辖区内所有人员,特别是省区经理的票据定期抽查,对费用的报支 监督把关。 省区经理对其省区内所有人员费用报支负责监督把关,公司及职能部门审核过程发 现审核把关存在明显漏洞的,对省区经理予以考核和处罚。 二、通讯费 1、标准: 1)营销人员通讯费: A、总监:300 元/月; B、省区经理:200 元/月; C、城市经理:150 元/月。 2、管理规定: 1)通讯费包括手机费、网络通讯的费用; 2)部门正副职以下人员(含部门正副职,但不包含稽核专员)出差期间,每天追 加通讯费 10 元; 出差追加通讯费的人员,单月通讯费 300 元封顶; 3)除参加会议等特殊情况外,各级人员要打开通讯工具,无正当理由不开机使无 法与当事人联系的,月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起每次扣除标准通讯费用的 50%; 4)通讯号码应当避免经常变更,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当在指定时间(每年的 1-2 月)内更改,且要在更改日起二天内报行政人资部行政管理员岗位备案,没有备案的不 予报支其费用; 3、通讯费用报支规定 1)公司领导、职能部门、省区人员等的通讯费月标准额内在发放工资时以补贴形式 兑现。 2)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出差时按文件规定追加的 10 元/天,统一在出差报支单的《车 船费、住宿费、出差补助清单》中按实际出差天数及追加费用实际金额在“公杂费”中进 行报支。 三、业务费 1、额度指标: 1)销售总监根据业务需要开支:每月最高 3000 元封顶; 2)部门领导根据工作需要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开支; 4 3)省区经理、城市经理按月度标准开支; 4)其他岗位人员:确需要开支的,由部门或省区单项报批,列相应部门或省区费 用。 2、项次最高标准: 1)每次 5 人以下的,60 元/人; 2)每次 5 人或以上的,50 元/人; 3)早餐:20 元/人; 4)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四市可在以上标准上浮 30%; 3、管理规定: 1)业务费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和原则方可开支和报支: A、确属开展业务所必需; B、符合必要、节约和合理的原则; C、本单位(省区和城市)在业务费项费用不超支的前提下,才可报支业务费; D、报支业务费时,应在相应票据上附注:业务费开支时间、地点、招待对象、人数、 开支金额等信息,否则不予报支。 3)以产品送礼的,列入业务费考核; 4)业务费超每人标准限额的,超支部分不得报支,节余不奖励; 5)在公司所在地开支的业务费,要在七天内办清报帐手续,送到财务部门,逾期 不报。在外地开支的业务费,按差旅费的报支期限报支。 四、差旅费用借支 差旅费借支采取“备用金借支标准”办法进行。 (一)操作流程 1、 每年年初,营销人员按“备用金借支标准”统一借支一次备用金,今后各月无 需再借支差旅费(经公司批复同意的特殊业务借支除外)。 2、 营销人员当月发生的日常费用,次月财务部借支管理会计 根据收到各人员票据 的金额加上其个人帐上余款或减去欠款后的金额进行制表汇付,代垫的其它费用 冲帐后汇付。要求财务部每月 15 号前必须办理完毕。 3、 试用期人员试用期间不借支差旅费备用金,待公司批复转正后方予以借支。 (二)适用人员 总监、省区经理、城市经理。 5 (三)备用金借支标准 岗位 借支标准(元/年) 总监 5000 省区经理 3000 城市经理 2000 (四)相关要求 1、中途离职或请长假(30 天以上,包括 30 天)的营销人员,相应省区、城市如无 法及时拟写报告,则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电话告知行政人资部招聘培训管理员及 财务部费用借支管理会计,以免形成无法收回的个人应收款。 2、 试用期人员在公司批复转正后,人资招聘培训管理员二个工作日内将批复结果 传达财务部,财务部即可按转正批复流程给予借支备用金。 五、有关规定 1、设定月费用总额的岗位,不得突破总额;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支费用的,原则 上逾期不受理。 2、各销售省区在不高于以上费用标准的原则下,可制订更严的费用控制办法,并 报公司和送财务部门备案;未另行制定的,按本文件执行。 3、报支人递交报支的票据在填报黄皮报支清单时,必须在左上角“费用所属部 门”填写到末级城市。 4、所有报支票据需按费用项目分清类别并以鱼磷状展开粘贴好,车船费、住宿费发 票一定要按出差线路及发生日期的先后顺序依次粘贴并与“车船费、住宿费、出差补助 清单”上的时间顺序吻合,不按规定填写、粘贴报支的财务拒收票据并退回相关人员待 完善后才给予报支。 5、为了节约费用,所有人员费用借支报支费用汇付需在当地**银行开户办理个人 卡,其他银行卡财务不给办理汇付。 6、本文件自 2015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原有标准及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2015 年 3 月 6 日 喻翔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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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_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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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保证因公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参照中央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重庆立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 工。 3、因公出差借款规定 3.1 各部门出差人员要事先提交《出差申请》OA 流程,出差人员 需借支差旅费的,须填写本公司《领(借)款单》并提交流程,置业 公司财务中心据此在预算范围内借支差旅费。凡超出预算的借款,财 务中心不予受理。 3.2 出差人员借支差旅费标准: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普通员工借款 不超过 3000 元/人;公司中级管理人员(经理及主管,下同)借款不 超过 5000 元/人。 3.3 出差人员所需的会务费、资料费、培训费等一律依据会务通知、培 训通知等尽量使用转账支付,若不能提供准确的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 行和账号等原因确实无法使用转账支付的,由置业公司财务中心批准后 可以借支现金。 3.4 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确须超标准或超预算借款的,经提交《方 案及特殊事项上报》OA 流程,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借支。 3.5、差旅费借支严格实行前账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4、出差费用报销规定: 4.1 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一周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超过期限未 办理的,在出差人员当月工资中扣还,如当月不能抵扣完的,下月扣 还,直到扣完为止。 4.2 所有出差目的地为员工的居住地或直系亲属所在地,可报销 梁平至目的地的往返交通费,不享受其他差旅费补助;出差目的地 非员工居住地,也无直系亲属,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等级的差旅费补 助。 4.3 下列出差人员出差费用报销除另有规定外不实行限额报销办 法: ① 根据会务通知、培训通知统一安排食宿的人员; ② 不宜实行限额报销的执行特殊任务的出差人员。 4.4 除 4.3 款规定外,其余出差人员的住宿、伙食补助均实行限 额报销的办法。住宿费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伙食补助费 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费用限额标准如下: 补助项目 补助 类型 岗位级别 住宿费 (元/天) 误餐费(元/天) 重庆市内 (不含梁平 外省 县) 经理 300 100 200 副经理 200 80 150 主管 200 50 100 差旅 补助 普通员工 150 50 80 交通费 公交车/出租车/火车 软座(8 小时以内车 程)/火车软卧(8 小 时以上车程/夜间行 程)/飞机经济舱,实 报实销 公交车/出租车/火车 软座(8 小时以内车 程)/火车硬卧(8 小 时以上车程/夜间行 程),实报实销 公交车/火车硬座(8 小时以内车程)/火车 硬卧(8 小时以上车 程/夜间行程),实报 实销 公交车/火车硬座(8 小时以内车程)/火车 硬卧(8 小时以上车 程),实报实销 4.5 住宿费报销规定: ① 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内凭票据实报销,实际住宿费 超过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不予报销住宿费。 ③ 同性别普通员工(主管以下员工)一同出差须合住一间标准间。 4.6 对到外地参加其他单位召开的订货、产品验收、鉴定、评比和 小型调查研究会等,其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按差旅费规 定办理。若在参会人员的会务费中包含伙食费、住宿费等,在差旅费 审核中不予报销相应的补贴。 4.7 差旅费报销票据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① 若出差人员因故丢失车船票、住宿票据致使财务人员无报销依 据,一律不予报销。 ② 报销经办人在报销时应事先按原始票据属性错落有致地分类粘 贴,计算出合计金额,据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③ 差旅费报销单所附原始票据仅限出差途中发生的飞机票、火车 票、汽车票、轮船票、住宿费、会务费发票和会务有关的资料费、经置 业公司财务中心审核同意报销的与出差相关的费用,其它票据均不 得作为差旅费报销。 ④ 出差途中发生的其他费用请按票据属性单独粘贴(如:商务费 发票、购买工具书的发票等),分类计算金额,经办人签字,经本部 门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置业公司财务中心审核同意后,在相关 费用中另行报销。 5、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置业公司财务中心负责解释和 修订。 重庆立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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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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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差旅费用报销管 理,本着既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求,又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的原则,结合公 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出差是指公司员工临时被派遣外出办理公事,到公司常驻工作地以外 的地区或城市工作或担任临时职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内出差的公司所有员工。国外出差按照国家财政部《临 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 出差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员工出差,应按公司《工作时间、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 并报批《员工出差申请单》,需预支差旅费用的须填写《借(付)款凭据》,并根据 《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办法》履行批准程序。 第五条 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后的当日到人力行政部核定返回日期。7 个工作日 内必须到财务审计部办理报销手续,对借支剩余资金及时退回核销;无特殊理由逾 期不核报的,将从出差返回之日起根据借款金额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 4 倍收取 资金占用费。 第六条 出差人员有差旅费借款未按规定结清的,不得办理新的借款。 第七条 业务出差应列入工作计划,原则上应提前一周确定出差行程,由人力 行政部统一订票。 第三章 差旅费报销内容及标准 第八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火车票、汽车票、船舶票、飞机票等 并包括保险费、机场建设费等随交通费收取的事业性收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 公杂费等,各项费用分项计算。交通费按等级标准报销;住宿费限额控制、超支自负 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九条 城市间交通费 (一) 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 1 项 目 火车 飞机 轮船 软卧或硬卧 经济舱或以上舱位 二等舱 中层管理人员 硬卧 经济舱 三等舱 其他人员 硬卧 待批 三等舱 职务 等级标准 董事长、高层管理人员 (二) 城市间交通费开支办法 1、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其他员工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 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乘坐。 2、对乘坐飞机和火车者,其乘坐往返机场、车站的专线客车或出租车费用,可在 公杂费包干范围外凭票报销(公司派车接送或自带交通工具除外)。 3、出差人员趁出差之便就近回家探亲或途中经停的,需事先报所在部门分管领 导批准,高管人员报总经理批准,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超支 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在家经停期间的各项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条 住宿费 (一)出差人员住宿费实行限额凭票报销,超过限额部分由个人负担。住宿费天 数按出差自然天数减一天计算,返程时间在北京时间 19 点之后的可额外报销半天住 宿费,具体标准如下: 自治区境内 自治区境内 县以下地区 地级市、省 (含县) 外县级市 实报 实报 实报 实报 实报 中层管理人员 300 400 500 550 650 其他人员 200 300 400 450 500 地 区 职务 标准 (元/日) 董事长、高层管理 人员 自治区境 外地级市 直辖市、 省会城市 计划单列 市 备注:直辖市目前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5 个计划单列市大连、宁波、厦门、 青岛、深圳。 (二)开支办法: 1、出差人员同一次出差期间,可按平均每天的实际住宿费用来判定其住宿费用 是否超过标准。 2 2、其他人员随同高层管理人员出差,住宿费可在本人标准基础上上浮 20%。司 机随同出差,住宿费可按中层管理人员标准报销。 3、中层管理人员及以下职级同性别员工一同出差的,原则上要求每两人执行单 人的住宿标准,按两人中职级较高人员的标准核报。 4、经批准外出培训、学习、开会,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凭参加培训、学 习会议的报告据实报销住宿费。 5、因协调相关部门具体业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与业务部门人员出差,其差旅 费在业务部门列支。 第十一条 伙食补助费 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出差期间发生的伙食费实报实销。 2、其他人员出差不分途中和驻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疆内 50 元;疆外 80 元; 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的实际天数计算。 3、员工参加各种脱产学习及培训,按会议标准实报实销。若食宿费用由会议或培 训承办方承担,则公司不再计发伙食补助。 4、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或长途班车,连续乘车超过 8 小时的按日加发 10 元伙食补 助。 5、 根据公司安排陪同客户外出考察的情况,不予发放伙食补助。 第十二条 公杂费 1、高层管理人员、司机不发放公杂费。 2、其他人员按到达目的地后的自然(日历)天数核发公杂费,疆内 15 元/人· 天,疆外 25 元/人·天。实行公杂费包干后,下列票据不予报销:公共交通、办公开 支费用等。 3、出差人员自带交通工具出差的,公杂费减半发放。 第十三条 其它费用开支 1、中层及以上职级人员因公出差发生的出租车费据实报销。其他人员确因出差工 作需要发生的出租车费,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单次出差超过 500 元(含)以上的报 分管领导签批。 2、印章和字迹不清、无日期的(除定额票)、与出差目的地不符的车船费票据及 住宿票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 在特殊情况下出差,如陪同重要合作伙伴等,其差旅费履行特别程 序,报总经理特批。 第四章 附 则 3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办会审议通过。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人力行政部负责解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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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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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因公出差行为,保证员工出差期间的工作与基本生活开支需要;同时强化成本意识,合理 控制差旅费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2.1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 2.2驻外营销人员比照执行; 3.职责 3.1财务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差旅费标准制订与预算管理。 3.2财务管理部负责各部门出差费用的登记、预算控制,同时,负责差旅费的预支、票据审核与报销。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差旅费预算并按时上报财务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出差人的出差申请、出差 任务完成情况的审核,对员工出差的真实性负责。 3.4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系统内各部门经理级及以下人员出差及出差方式的批准。 3.5 总经理负责审批经理级以上人员的差旅费用的申请、报销。 4.内容 4.1差旅费预算管理 4.1.1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工作计划安排,于每月24日前申报下一月度的差旅费预算,提交财务部汇总,并 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门作为核销及费用控制依据;部门下一年度差旅费预算于每年国庆节后编制,提交 财务部审核汇总,并上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备案执行。 4.1.2差旅费预算额度一经核定,预算期间内原则上不再调整。因公司政策或外界因素等客观环境变化的影响 确需调整年度预算的,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4.1.3分管领导批准的月度差旅费预算,是部门差旅费使用的依据,各部门应严格在预算内使用差旅费,实 际发生的差旅费不得超出预算额度,也不得结存进入下一预算周期。 4.1.4所有差旅费发生情况由财务部门登记。财务部门每年度按部门统计差旅费发生额,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的 基础数据。 4.2员工出差审批及出差费用报销流程 4.2.1员工出差审批流程 所有员工出差前须填写《员工出差任务单》,明确出差人员、出差事由、路线、出差期限、交通方式及费用预算 等内容,出差审批权限如下: 驻外分部销售员工:分管领导批准; 部门经理及以下员工: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公司分管领导的差旅费用,有公司总经理批准; 4.2.2出差费用报销流程 出差员工申请费用报销(附《员工出差任务单》)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验相关票据凭证并进行费用登记 支付现金或转账。 批准后的《员工出差任务单》是员工报销差旅费的必备凭证,未经批准或未办理《员工出差任务单》擅自出差 的,一律不予报销。 员工一般应于出差返回6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差费用报销的事宜。 4.3出差费用报销范围及报销标准 4.3.1出差费用报销范围:长途交通费、住宿费、出差目的地市内交通费、餐饮费及其他费用(如通讯费、订票 费等)。 4.3.2出差费用报销标准:出差期间的住宿费、餐饮费、市内交通费等合计费用按照如下标准,在额度内凭票 报销。票面金额不足补贴标准的按票面金额报销;无任何正规发票的,凭批准的《员工出差任务单》按照50元/天 支付出差补贴。 员工出差住宿补贴标准(元/天·人)(所有出差员工) 职级 一般地区 规定城市 特殊城市 F、G 级 100 130 160 E级 130 160 180 D级 160 180 200 B、C级 200 260 300 A级 280 320 400 备注 1. 特殊城市—是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珠海、苏州、杭州、温州、大连、 青岛; 2. 规定城市—是指除特殊城市外的省会城市和直辖市; 3. 一般地区—是指除规定城市及特殊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 员工出差餐饮补贴标准(元/天·人)(不包含销售人员) 出差人 一般地区 规定城市 特殊城市 F、G 级 30 40 50 E级 40 50 60 D级 50 60 70 B、C级 70 80 90 A级 80 100 120 备注 1. 特殊城市—是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珠海、苏州、杭州、温州、大连、 青岛; 2. 规定城市—是指除特殊城市外的省会城市和直辖市; 3. 一般地区—是指除规定城市及特殊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 4.3.3 报销发票:额度内凭票报销的发票必须是正规发票;员工每次出差的补贴中可以报销不超过 50 元/人 标准的市内交通费发票,长途交通及住宿等票据必须是出差目的地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员工乘飞机出差且所 购机票为电子机票的,报销时须附登机牌。 4.3.4 出差员工乘坐交通工具的上限标准: 人员 乘 坐 交 通 工 具 标 准 级别 火车 动车组 轮船 F、G 级 硬座 二等舱 三等舱 E级 硬座 二等舱 三等舱 D级 硬卧 二等舱 二等舱 B、C级 硬卧 二等舱 二等舱 A级 软卧 一等舱 二等舱 飞机 其它交通工具 实报实销 见备注 4.3.5 长途交通费报销标准: A、B、C 级领导出差:可根据需要选择乘坐交通工具,实报实销; D、E 级行政职员出差:在乘坐交通工具标准内,实报实销; F、G 级员工出差:原则上只能选择火车硬座、硬卧(须符合上表中备注条件)或乘坐汽车,并根据票面金额 实报实销。 员工出差选乘交通工具超出标准的,按照标准交通工具额度予以核报。 4.3.6 特殊情况费用的报销 4.3.6.1 出差期间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特殊费用,如传真费、托运费,应于《员工出差任务单》中标明,报销时 附有效凭证,据实报销。 4.3.6.2 出差外地职员,除长途交通费核实报销外,出差补贴标准统一按照 50 元/天·人进行报销;同一出 差地超过 10 天以上的,出差补贴按照标准的 70%报销;同一出差地 20 天以上的按照标准的 60%报销。 4.3.6.3 外出开会及参加培训等项目中含住宿餐饮费用的,按照培训项目费用或会务费用金额报销,不再享 受出差住宿餐饮补贴(不包括在会务费中的除外)。 4.3.7 出差天数规定:计算出差天数时,出差首尾两天按照一天计算。 4.4出差纪律规定 4.4.1 出差期间延期规定: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逢意外灾害或其他特殊原因由分管领导指示延时、回公司后 签字确认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期,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并依旷工行为处理。因患病及因事故阻滞者, 应附医院诊断证明或事故证明,可报销延时日的差旅费。 4.4.2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不得有违法乱纪和危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言论,违者一经查实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规定处理。 4.4.3 出差人员虚报差旅费的,一经发现,根据公司《员工违纪处理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4.4.4 因公出差期间,绕道行程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5.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修订权和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员工出差任务单 出差人 部门 出差日期 出差目的地 及路线 年 岗位 月 日至 1.出差目的地: 2.出差路线: 3.交通方式: 事由: 年 日 。 住宿费: 交通费: 餐饮费: 其他: 合计: 出差事由预 算费用 部门负责人审核: 出差申请审 批 月 分管领导审批: 年 月 日 年 任务完成情 况 部门负责人: 月 日 备注 备注:(1)如实际差期延误或出差路线改变,请在“备注”栏内注明具体情况及原因。 (2)出差申请务必事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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