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疫情期间差旅制度

10- 疫情期间差旅制度

疫情期间差旅制度 伙伴云疫情应急支持小组 2020 年 2 月 3 日 目录 1. 目的..............................................................................................3 2. 适用范围........................................................................................3 同舟共济 共抗疫情 3. 规定内容........................................................................................3 3.1. 差旅信息报备...........................................................................4 3.2. 注意事项.................................................................................4 3.2.1. 个人防护..............................................................................4 3.2.2. 员工公共区域防护..................................................................5 3.2.3. 员工办公区域防护..................................................................6 3.3. 4. 返岗要求.................................................................................7 员工行为高压线..............................................................................7 疫情期间差旅制度 1. 目的 加强防疫期间员工差旅的疫情风险防范,密切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保障员工安全差旅和返 岗。 第 2 页 /总 6 页 同舟共济 共抗疫情 2. 适用范围 疫情防控期间,有差旅活动的员工。 3. 规定内容 防疫期间,坚持“非必须,不差旅”的原则,必须外出的情况下,须提交差旅申请,申请中 写明差旅事由、预计出发和返回时间、交通工具、车次、同行人,申请由部门领导、公司领 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外出。 3.1. 差旅信息报备  报备时间:差旅期间,每日早中晚(包括双休日),HR 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备。  报备内容:  每日健康信息:包括早中晚体温,是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  每日出行信息:包括时间、始发经过目的地、乘坐交通工具,车次,密切接触人,接 触人是否健康。  报备要求:保证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完整。 第 3 页 /总 6 页 同舟共济 共抗疫情 3.2. 注意事项 3.2.1. 个人防护  需要佩戴口罩的情况有哪些?  上班途中  下班途中  进入办公楼的整个期间  工作时间内的其他一切外出场合  需要洗手的情况有哪些?  摘口罩/手套前后  传递文件前后  在咳嗽或打喷嚏后  吃饭前  上厕所后  在接触他人后  外出回来后  未洗手时,不摸口鼻  上班途中如何做  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 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 品。  下班路上如何做  洗手后佩戴口罩外出,回到居住地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 毒湿巾或 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 打喷嚏或咳嗽时如何做 第 4 页 /总 6 页 同舟共济 共抗疫情  咳嗽或打喷嚏时,须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或用纸巾将口鼻完全遮住,并扔进封 闭式垃圾桶。 3.2.2. 员工公共区域防护  进出电梯如何做  进入电梯前,要先对手部进行消毒,减少非必要的触摸按键或电梯门,按下楼层 键后,双手不要触碰口鼻或者其他部位,出电梯后对手部进行消毒。  入办公室如何做  人与人之间保持 1 米以上距离。配合监测体温。  进餐如何做  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  避开人群密集场所 3.2.3. 员工办公区域防护  办公设备如何消毒  桌面、电脑、键盘、鼠标、文具、电话、手机等,使用前用 75%酒精消毒 。  传阅文件如何做  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口罩。  避免聚集性会议  “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必须开会,须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 开会人员间隔 1 米以上。会议时间控制在半小时以内。 第 5 页 /总 6 页 同舟共济 共抗疫情 3.3. 返岗要求 员工结束差旅返回工作所在地后,不允许直接返岗,须首先报备 HR 和部门领导,在身体状 况正常的情况下,申请远程办公,并同时自我隔离观察满 14 天,确认无症状后,申请返岗, 部门领导和公司领导审批通过,方可返岗。 4. 员工行为高压线 “高压线”是疫情防控时期公司不能容忍的行为界线,员工个人行为一旦触及此界线,将无条 件解除劳动关系。  信息上报延迟、谎报、瞒报;  故意不执行防护措施,告知后仍不执行,为他人带来健康隐患;  散播有关疫情的不实言论,造成员工恐慌。 第 6 页 /总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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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管理办法

差旅管理办法

差旅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所有员工因公奉派省内外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发给差旅报 销和差旅补贴费。 第二条、员工因公出差选择交通工具因以节省成本、经济性为原则,同时兼顾 工作的紧急程度考虑选择公共交通、出租车、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市内外 出办公者,应尽量选择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事情紧急或特殊情况可选择网 约车、出租车。 第三条、乘坐交通工具必须出具购票凭证(车票、船票、登机牌、发票等)。 第四条、出差期间产生的下列费用,公司予以凭票实报实销: 1. 乘坐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应取得正规的发票、车票等凭证实报实销; 2. 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凭正规发票予以实报实销; 3. 因公宴客的费用,凭正规发票予以实报实销; 4. 出差产生的住宿费,以一下标准凭发票实报实销; 国内省内外 职级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普通员工 300 元/天 250 元/天 管理级别 500 元/天 400 元/天 一类地区是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或新一线城市等消费水平较高的一 线城市主城区;二类地区是指除一线城市或新一线城市主城区外的其他地区。 超出费用标准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港澳台及国外 职级 币种 普通员工 管理级别 费用标准 港澳台 东南亚/非洲/印度 欧美 人民币 400 250 500 人民币 600 400 800 因工作需要需安排长期驻外(指出差)办公人员,驻外时间不足 3 月的, 应优先选择当地区的短租公寓,驻外时间长达 3 月以上的,应优先选择出租 房,费用依当地区实际市场价格区间为准,凭正规发票报销; 差旅同行人员相同性别的,应当优先选择标准双人间入住; 5. 公司员工用工作安排出差的,额外补贴 70 元/天作为差旅补贴,同差旅费用 报销一同发放; 6. 由公司统一安排的交通出行工具,不得再报支费用; 第五条、员工因公出差应当提前一天通过钉钉填写《出差申请单》,提交领导 审批通过后方可出差,领导未及时审批的,应当电话联系告知及时审批。 第六条、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需安排客情、宴请的,需提前计划宴请的费用 预算,通过钉钉提交《客宴审批单》,逐级审批,因时间紧迫上级领导未及时 审批的,应当电话联络上级告知及时审批; 第七条、普通员工与领导一起出差的,差旅费用、住宿费用参照领导标准执行; 第八条、员工出差结束后,应对此次出差的工作事项写一份差旅总结报告,填 写《差旅费用报销单》时插入附件(差旅总结报告)一并提交 ; 第九条、员工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时应按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要求粘贴凭证、填写 数据,添加凭证照片(照片应清晰可见);员工报销发生的客宴费用时,应打 印已通过的《客宴审批单》纸质版附在纸质报销单上。 费用报销审批流程(员工个人发起 → 部门领导审核 → 财务经理复核 → 总经 理审批 → 出纳打款); 第十条、员工出差如接待方已经统一安排住宿、车辆、就餐的,则不再报销; 第十一条、因个人原因造成预订车票、机票、住宿等损失的,由个人自行承担 责任; 第十二条、员工在出差期间,工作日延长加班时间的,遇节假日的,均不视为 加班; 第十三条、本市内外出办公者,不视为出差,但因公产生的费用参照本办法执 行;外出应填写《外出申请单》,逐级审批。 第十四条、员工出差期间,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或当地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 因个人违法国家法律或地方法律法规、风俗习惯等造成的不良后果,有个人自 行承担,公司对此概不负责。 第十五条、员工出差期间应以个人人身安全为首要责任,遇以外情况发生,应 当及时联系上级领导汇报情况,如遭遇人身危险,应当首先拨打报警求救电话, 危险解除后及时向公司上级领导或行政人事部反映情况。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修订、补充、解释,副总经理审核,总经 理审批; 第十七条、本办法于总经理审批后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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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管理制度

差旅管理制度

差旅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出差申请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管理。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领导及员工因公出差管理事宜。 3 内容 3.1 管理原则 提前 申请:出差人员应有计划性,提前 2-5 天向部门领导提出纸质申请,再走钉钉出差流程审批; (临时安排出差,特殊处理,出差中或出差后回来补上申请) 费用控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选择性价比高的交通工具与酒店; 目标管理:带任务出差,出差过程中,通过钉钉上传拜访客户照片(至少 3 张)以及必要时需要通 过电话方式汇报当天出差情况;带结果回来,以邮件形式汇报出差情况:出差报告(见附件出差报 告表)。 3.2 出差申请流程 ① 出差人提交纸质出差申请单:包含出差的费用预算、工作计划及预期效果; ② 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③ 钉钉出差审批(上传纸质出差申请单做附件); ④ 部门领导和财务审批; ⑤ 人事部归档。 备注:不按照流程申请的或者申请没有填写出差申请单的流程,部门领导不予审批,财务不予报销 。 3.3 交通工具选择标准: 自备车出行:公司报销往返路桥费、油费(燃油按 1 元/公里报销,超过 200 公里的不允许选择自 备车出行,过路费和停车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报销)。 火车车程不超过 3 小时(快客,动车,高铁),原则上选择火车出行(不允许乘坐一等座,若乘坐 一等座按二等座价格给予报销)。 超过 3 小时火车车程,需要选择飞机出行的,可以选择飞机(飞机只允许经济舱/公务舱),原则 上机票须提前 1 至 2 天订票。 备注:出行车票选择在上午 10 点以前,充分高效利用在外出差的工作时间,同时按照出差人数选 择相对经济和快捷的交通工具。 3.4 费用标准 费用标准 交通费用 项目 职位 火车、汽车 飞机、轮船 经理 实支 实支 主管 实支 实支 员工 实支 实支 住宿费用 省会城市 其他城市 300元/ 天 260元/ 天 220元/ 天 200元/ 天 200元/ 天 160元/ 天 客户招待费 通讯费用 上海 其他城市 外地通话 本地通话 150元/ 人 100元/ 人 20 15 120元/ 人 80元/ 人 15 10 100元/ 人 70元/ 人 10 10 出差补贴费 :员工在国内出差期间,公司发放 100 元/天的出差伙食补贴(如果请客户或者供应商, 餐补自动抵扣 50 元/次,超过 2 次及以上,抵扣 100 元/天);在国外出差期间,公司发放 50 美金 /天的出差伙食补贴。 3.5 关于出差费用报销 限额内按实报销,不得弄虚作假; 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批准的《出差申请单》、正式发票或合法票 据报销; 原则上出差人需在出差返回后的一周内完成差旅报销。 报销流程 :申请人填写《费用报销单》,附上相关的票据及审批的《出差申请单》,审批签字后 提交财务部,财务部作合规性审核后予以报销处理。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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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差旅费开支的规定

关于差旅费开支的规定

关于差旅费开支的规定 各部室、分厂、车间、工段: 为提高办事效率,减少旅途不必要的开支,规范本公司差旅费开支管理,现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特拟定本规定。 一、员工因公出差,事先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说明出差地点、任务、乘坐的交通工具、预计天 数及费用等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持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借取出差费用。 二、出差人员在外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实行分项计算总额,超支不补,节约归已 的结算方法。 三、员工出差在外乘坐的交通费标准:长途汽车费按大巴,火车按软卧厢以下,轮船按三 等舱以下的票价及规定费用,实报实销。 四,一般外出人员不能乘坐火车软卧及飞机,因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乘坐的,应据 实报销。 五、市内交通费的标准:市内交通费除本市区内和随车外出不补贴,其他一律按 x 元补贴。 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报销超标交通费部分。 六,员工出差住宿费的标准,市所属市、县以市招待所为准,其他一般地区 x 元,特殊地区 x 元。住宿发票必须作为附件报销,无住宿发票者按住宿标准的 50%补贴(其中家住出差地 的不予补贴)。 七、员工出差伙食补贴费标准:市所属市、县 x 元,其他一般地区 x 元,特殊地区 x 元。如有 公费用餐应取消当天补贴费以开出发票时间为准。 八、特殊地区指:厦门、珠海、深圳、广州、上海、北京。 九、连续乘车超过 24 小时,增发在途伙食补贴费 10 元,超过 36 小时以上(含 36 小时)再加 发 10 元(中途不住宿)。 十、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夜间在 6 小时以上(晚上 8 时一次日早上 7 时)或连续乘车 12 小时以 上的可以购硬席卧铺票,如购硬座票应按票面额的 50%补贴。 十一、经公司领导批准参加外地学习、培训、考察、开会的出差人员,其住宿费、市内交通费 不实行包干,市内交通费只能计算往返天数。若会议有缴纳会务费,会议期间的伙食补贴 费取消;不用缴纳会务费的,一律按每天 x 元标准补贴。 十二、中层干部出差,其住宿费标准可在上述规定的标准上加 20 元,但在计算节约额补贴 给个人时,仍按上述标准执行。 十三、公司领导出差,其住宿费、交通费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掌握,按实报销,不实行包干, 伙食补贴按本规定执行。 十四,不同级别的人员一起出差,可按:“就高原则”报销住宿费。 十五、员工出差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开支超过包干总额,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报公司 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超支部分。 十六、员工出差回公司后应在 7 天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 3 倍计算所 借资金占用滞纳金,并从报销差旅费或工资中扣减。超过一个月未办理报销手续的,不予 受理报销,借款从薪资中扣还。如果发票遗失,本人应写出申请理由经公司领导批准后, 按在外乘坐的国家标准票据额或公司规定标准报销。 十七、探亲报销规定:经公司领导批准享受年度探亲的员工,不按出差处理。只报销来回直 线点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的费用。 十八、报销票据应按不同用途进行分类,并在发票背面注明事由,经部门主管签字,财务 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十九、员工参加广交会等特殊情形,可暂不实行上述标准,其费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实 报销。 二十、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差旅费开支标准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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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管理制度18

差旅管理制度18

差旅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文件密级 政字【2020】第 018 号 —— 批准 审核 版次 A 编制 实施日期 印发之日 发布部门 人力行政部 浙江御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恒凯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政字【2020】第 018 号 差旅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出差管理,保证出差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本着节俭实用、便于工作的原则, 制定本制度。 2.出差类别 2.1 一般性出差:是指一般性的因市场调研、市场开拓、洽谈客户、陌拜客户及回访客户而需要的出差。此出 差类别为常见类别,大多数的出差皆归为此类。 2.2 商务出差:是指因洽谈商务性项目或高端客户,并需要直接体现公司形象的出差,在经审批后界定为商 务出差。此出差类别相对较少,视情况确定。 2.3 会务出差:是指因参加各种展会、会议、交流会、培训会而需要的出差,在经审批后界定为会务出差。此 出差类别相对较少,且容易界定。 3.出差审批 3.1 员工因公出差,应首先拟定并上交详细的“出差计划”,经部门经理、总监或总经理审核后按流程办理 出差。董事长、总经理、总监(副总)出差另行规定。 3.2 员工通过钉钉填写好“出差计划”按相关层级审批通过后,抄送人力行政部门备案。 3.3 未经申请或申请未批准而擅自出差的,按旷工处理并不予核销任何费用。 3.4 出差返回后,应先向直接主管报到后至人力行政部登记销假。 4.出差管理及休息 4.1 员工在出差期间应每日以钉钉日志(群发给直接主管、部门经理、总监(副总)、总经理、董事长)的形 式汇报当日工作的进展情况(必须按规定做好工作记录),重大或紧急情况应及时电话报告;总经理、总监 (副总)另行规定。 4.2 员工在出差期间手机应保证手机 24 小时开机,不得因电量不足、欠费等原因影响正常联系。 4.3 出差期间如需改变行程和计划的,应提前向直接主管电话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行;严禁擅自改动出差 计划或先斩后奏,否则一切费用自理并按旷工处理。 4.4 出差期间应尽量避免客户宴请;若确实无法推脱的宴请,应注意商务形象;严禁过量饮酒或出入 KTV、 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等娱乐场所。 4.5 出差期间严禁未经请示向客户做出决定性的承诺。 4.6 出差结束返回前,应电话或短信、微信告知直接主管,以防公司或领导有临时事项安排办理。 4.7 出差期间也同样按照 8:00 前和 17:00 后进行外勤打卡,否则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旷工处理。 4.8 当日下午或者上午请假调休或出差等安排,需在离开公司时钉钉打卡下班,否则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 行旷工处理; 4.9 当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时间在 14:00 之前的,当日上午可不到公司正常上班;如在 14:00 以后的需当 日上午正常上班; 4.10 出差返回后,按规定向直接主管汇报工作。销售人员将相关工作情况录入《动态档案》或其他出差总结类 表格,之后方可办理报销事宜,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4.11 员工出差期间如遇公休日、节假日因工作不能休息的,以出差结束日为准的当月进行调休;每月最多允 许 2 天调休,当月结清,过期不补。 5.交通管理 5.1 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出差应乘坐:长途汽车、火车、动车。连续乘坐火车超过 8 小时以上或夜间乘车超过 5 小时以上的可购硬卧车票。未经批准不得乘坐软卧、飞机、高铁,否则超出部分自行承担。 5.2 销售总监、招商总监、部门经理出差时原则上可选择火车(包含卧铺)、大巴车、动车及高铁出行,特殊 情况要乘坐飞机的,需打申请给到上级领导与营销总监确认,否则由个人承担车票差价; 5.3 董事长、总经理、总监(副总)、出差可以乘坐:长途汽车、火车、高铁、动车、飞机。乘坐飞机时,应以经 济舱为准。 6.出差费用及时间界定 6.1 员工出差将严格按照费用规定进行核销。 6.2 出差期间费用实行包干制,出差往返长途交通费凭票实报实销,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6.3 员工出差不能当日返回的。 6.3.1 一般性出差: 6.3.1.1 基层人员按每人补贴 180 元/天,省会城市补贴 200 元/天(含市内公交费、住宿费及餐费)。 6.3.1.2 部门主管级按每人补贴 190 元/天,省会城市补贴 210 元/天(含市内公交费、住宿费及餐费)。 6.3.1.3 销售总监、招商总监、部门经理级按每人补贴 200 元/天,省会城市补贴 220 元/天(含市内公交费、 住宿费及餐费)。 6.3.1.4 总监、副总按补贴 320 元/天(含市内公交费、住宿费及餐费)。 6.3.2 商务性出差: 6.3.2.1 基层人员按每人每天 210 元包干执行(含市内公交费、住宿费及餐费)。 6.3.2.2 部门主管级按每人每天 230 元包干执行(含市内公交费、住宿费及餐费)。 6.3.2.3 销售总监、招商总监、部门经理按每人每天 250 元包干执行(含市内公交费、住宿费及餐费)。 6.3.2.4 总监、副总按补贴 350 元/天(含市内公交费、住宿费及餐费)。 6.3.3 会务出差: 6.3.3.1 按照商务出差的标准执行。 6.4 由公司统一安排专人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的会务出差,费用实报实销,不按包干方式核算。 6.5 员工出差当日能返回的,给予伙食补贴早餐 10 元/人(8:00 前出发者)、中餐 20 元/人(超过 12:00 返 回者)、晚餐 20 元/人(超过 18:00 返回者),市内公交或地铁凭票实报实销。总监、副总本着勤俭节约原则 实行实报实销。 6.6 出差时间核算 6.6.1 以公司作息时间为准,当日出差时间不足 4 小时的,按半天计算出差费用。 6.6.2 以公司作息时间为准,当日出差时间超过 4 小时的,按全天计算出差费用。 6.6.3 此处涉及时间均以公司考勤机时间为准。 7.招待费的规定 员工在出差期间需要宴请或赠送礼品的,需事先请示直接主管、总监(副总)、总经理、董事长,经批准后方 可进行,重大宴请需汇报审批通过后进行。 8.出差票据管理 8.1 正常情况下,出差费用报销应提供正规发票。 8.2 员工出差按出差包干费用的 70%提供发票,提供发票不足出差包干费用 70%的,则差旅费按 70%计算。 8.3 发票要规范开具,抬头为公司准确名称,项目及金额要清晰并符合报销要求。 8.4 对于抵票的情况,一定要在票据背面用铅笔将相关情况标注清楚。 8.5 费用报销经办人,在报销之前需先将发票按财务规定进行整理,否则财务部有权不予办理。 8.6 所有报销发票不得涂改,一经涂改,一律作废;实报实销的金额小于票面金额需用铅笔注明实报金额, 实报金额不得大于票面金额。 8.7 使用非正规发票报销的费用,均要求提供由对方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并加盖公章。如无票无收据类报销, 需说清事由,经批准后方可报销。 9.差旅费用核销流程 9.1 费用报销单与付款申请单等报销单据,一律使用黑色水笔填写,不准使用圆珠笔和铅笔填写,不准使用 两种颜色的笔填写,不准在报销单上涂改,否则不予报销。 9.2 报销费用时,如正式发票和非正式发票同时存在,一律分开填写报销单。 9.3 报销差旅费用时,一定要根据行程及费用项目附以《费用明细表》。 9.4 基层人员出差 出差人员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总监(副总)审核→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核→财务部出纳 结算 9.5 部门经理出差 部门经理填写《费用报销单》→总监(副总)审核→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核→财务部出纳结算 9.6 营销总监出差 总监填写《费用报销单》→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核→财务部出纳结算 9.7 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返回公司后的 7 个(含 7 个)工作日内进行出差费用报销。特殊情况另行处 理。 10. 审批权限及审核内容 10.1 部门经理: 10.1.1 主要审核基层人员出差的必要性、出差计划的合理性及出差计划是否符合预订计划。 10.1.2 出差期间是否按照计划、规定开展相应工作。是否有计划调整的情况,计划调整是否经过 批准。 10.1.3 出差期间是否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每日工作汇报,重大及紧急情况是否及 时汇报。 10.1.4 出差期间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工作记录,工作总结是否全面,销售人员相关工作内容是否录入《动态档 案》或其他出差总结类表格。 10.1.5 销售人员出差期间是否对客户店铺的门面及店内进行摄像记录,是否对客户进行培训与指导。 10.1.6 初步审核其报销的费用及票据等是否符合《差旅管理制度》的要求。 10.2 财务部: 10.2.1 审核报销的费用是否符合《差旅管理制度》的标准及规定。 10.2.2 审核或复核报销的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规定,票据金额及相关费用说明与《费用报销单》的报销金额是 否一致。 10.3 总监(副总): 在总经理的授权下,对下级出差费用的报销具有综合审核权,对特殊情况的差旅费用报销具有酌情调整权 并同时向董事长汇报。 10.4 董事长(总经理): 对所有差旅费用的报销具有最终决定权和调整权。 10.5 在进行差旅费用审核的过程中,如遇无法界定或确定的情况,必须及时报予总监或董事长(总经理) , 由总监或董事长(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做最终决定。 11、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往若有同类相关管理制度,以此制度为准。 12、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浙江御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恒凯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差旅管理 制度 报送:总经理 抄送:各部门 浙江御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恒凯装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存档:1 份 2020 年 4 月 1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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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度差旅费财务分析报告

公司年度差旅费财务分析报告

公司年度差旅费财务分析报告 月份 实际报销金额 标准金额 超出部分 超出占比 一月 40026 38000 2026 二月 11490 11500 未超出 三月 四月 21490 30789 25000 25000 未超出 5789 五月 六月 34825 37023 40000 30000 未超出 7023 七月 49301 50000 未超出 八月 30312 32000 未超出 九月 40026 39000 1026 十月 20521 22000 未超出 十一月 20500 24000 未超出 27275 20000 363578 356500 7275 7078 十二月 合计 年度费用实际报销与标准 5% 60000 23% 50000 40000 23% 30000 20000 3% 10000 0 36% 2% 7000 356500 4000 3000 2026 2000 年度标准报销金额 1026 0 0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标准金额 超出金 8000 7000 5000 1000 四月 超出部分 年度实际报销总金额 5789 6000 三月 363578 7275 7023 二月 实际报销金额 各月份超出金额 8000 一月 0 0 0 0 0 7078 0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一 二 十 十 年度实际与标准差额 备注说明: 1.请严格遵守公司出差规定,出差在外不做有害公司名誉之事 2.请发挥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不要铺张浪费公司财产 3.请严格按照差旅报销标准进行报销,超出标准部分个人自付 4.报销时请准备好正规发票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费用实际报销与标准对比 四月 五月 六月 实际报销金额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标准金额 超出金额与占比 超出部分 超出占比 8000 40% 7000 35% 6000 30% 5000 25% 4000 20% 3000 15% 2000 10% 1000 5% 0 0%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一 二 十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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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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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差旅费用报销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加强公司差旅报销的管理,本着 合理、节约的原则,同时保障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出差、审批、费用报销等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员工出差考核的管理和费用控制部门,财务 部是差旅费的监控部门,其它各部门是费用控制实施的直接责任部门。 第五条、出差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 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出差申请表       年  月  日 出差人: 部门: 职务: 出差地: 出差事由: 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预计费用: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部门领导(或分 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总经理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审批说明: 1、员工因公出差时,一般员工省内出差由本部门领导审批,省外 第 1 页 共 5 页 出差须经分管领导(副总)批准,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助理出差,均 需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表”,填写“借支单”, 借支单写清借款人、部门、用途、金额等事项,由部门领导批准后, 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出差借款,以“前账 不清、后账不借”为原则。 第六条、差旅费报销程序 经办人将合法票据分类、粘贴,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相关负责人审 批(实际出差按“出差申请单”执行)→财务审核(票据是否合法)→ 出纳付款(扣回借支款)。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 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 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 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3、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旅费,每一 天按 20 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按 100 元/月/次罚款。 第七条、差旅费报销标准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办理公务出差期间产生的住宿费、车船费 (含乘飞机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等各项费用。住宿费、伙 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按出差实际天数在规定的标准内计算包干使用, 车船费用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据报销。 第 2 页 共 5 页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 地区/人员 特区 总经理 实报实销 直辖市 省会城市 地级市 县级市及以下 副总及总助 400 300 200 150 120 部门领导 300 200 150 120 100 其他人员 200 150 120 100 80 (1)员工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 准方可报销。 (2)其他人员如同上级职务人员一起出差,因工作需要,可帮随同住 宿,享受上级职务人员相同标准。 (3)出差人员的住宿费用实行限额内凭据报销办法,按实际住宿天数 计算。 (4)出差人员由接特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用。 (5)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 间标准报支。 2、伙食补助费(金额单位:元) 地区/人员 特区 总经理 实报实销 直辖市 省会城市 地级市 县级市及以下 副总及总助 100 80 80 60 50 部门领导 80 60 60 50 40 其他人员 70 50 50 40 30 (1)员工省内出差当天往返,4 小时以内,伙食补贴每人 15 元;4 第 3 页 共 5 页 小时以上,伙食补贴每人 20 元/天。 (2)参加各种会议(含业务会、外出学习等)的出差人员,已交 纳会议期间伙食费由会议主持单位统一支报的不再报销会议期间的 伙食补助费;途中的伙食费按照每人每天 25 元标准给予补助。 3、市内交通费(金额单位:元) 地区/人员 特区 总经理 实报实销 直辖市 省会城市 地级市 县级市及以下 副总及总助 60 50 50 40 30 部门领导 50 40 40 30 20 其他人员 40 30 30 20 20 4、交通工具标准 地区/人员 飞机 总经理 实报实销 火车 轮船 长途汽车 出租车 副总及总助 普通舱 硬卧软坐 二等舱 实报 实报 部门领导 人资部预 申请 硬卧硬坐 三等舱 实报 实报 其他人员 人资部预 申请 硬卧硬坐 三等舱 实报 人资部预申请 (1)乘坐其它交通工具,超出上述标准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2)乘坐飞机、火车、轮船及长途汽车,一律凭票据报销。 (3)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4)员工自车,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根据里程凭开具公司抬头 的油费发票据实报销,过桥过路费用凭据报销。 第八条、补充规定 第 4 页 共 5 页 1、员工自车,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2、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含食宿的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 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包含食宿费用的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3、因公携带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并凭据报销。 第九条:本制度自 2017 年元月一日起生效。 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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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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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差旅管理制度 编制部门 编号 版 综合管理部 本 差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 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差旅管理,明确各项差旅费用的报销原则,规范 差旅报销流程,科学有效地降低差旅费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 定义与说明 (一)差旅是指员工因公往返常驻工作地和差旅目的地的过程,差 旅目的地指北京市辖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二)差旅费是指差旅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 相关费用。 (三)出差次数及时限 1、为处理一件或几件公务(京外)出差,从常驻办公地出发 1 至返回常驻办公地为一次差旅。 2、出差天数=返回日期-出发日期+1。 3、出差期间,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一并计入出差天数内。 第二章 实施细则 第四条 差旅费控制原则 (一) 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并兼顾公司利益和出差人员工作和生 活的需要。 (二) 差旅费列支范围,主要包括材料设备厂家的现场考察、收货验 货、货物集港装船、洽谈业务、考察、招工、项目检查、审计等外 埠公务活动。 (三) 陪同集团领导检查工作,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不执行差旅费 开支标准,凭单据按实报销。 (四) 员工参加政府部门或集团组织召开的会议、技术培训及业务 交流等类似活动,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凡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 的,员工持同意参加会议或学习的批件及各种单据按实报销。 (五) 因特殊情况住宿费支出超出标准的,需出差人提交书面情况 2 说明,并依据授权体系手册进行审批报销。 第五条 审批程序 (一) 出差前审批及借款 1、出差人员出差前须填写《出差审批表》(详见附件 1),注明 出差人员、预计天数、路线、交通工具、食宿标准等信息,按照授 权体系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后出差;出差前如需要预借备用金 的,除按规定填写《出差审批表》外,还需填写《现金借据》,依 据授权体系手册办理备用金借款手续。 外埠出差签批程序一览表 出差前 级别 出差后 签批人 填写 备 注 填写 差旅费 总经理 备案表 无 此表需到董事长备案 报销单 副总经理 出差审 差旅费 备案表(详见附件 2),此表须出差前 报销单 交总经理秘书备案 总经理 及三总师 批表 3 部门经 出差审 主管 差旅费 人力资源部备案(出差审批表复印 批表 领导 报销单 件) 部门副经 出差审 部门 差旅费 人力资源部备案(出差审批表复印 理以下 批表 经理 报销单 件) 理、副经 理 2、若一次出差要连续到达几个地点的,分别在《出差审批表》中 逐一填写,便于财务人员对差旅费的审核。 3、 如各部门人员组成出差团组,由主办部门填写《出差审批 表》,协办部门可不再填写。 (二) 差旅费用报销 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同时持《出差 审批表》依据公司授权体系手册规定流程进行报销。 (三) 差旅费用摊销原则 1、因本部门工作需要产生的差旅费用,摊销在本部门内。 2、如本部门员工的差旅外出是为了配合其他部门工作,或由需求 部门提出的外出工作需要,则产生的差旅费用应摊销在其他部门或 4 提出需求的部门内。 3、费用承担部门负责人应在差旅费报销单上签字确认。 (四) 差旅费用报销要求 1、报销差旅费时,每次差旅都需要单独申请报销,不允许将几次 差旅的费用合并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上报销;也不允许将一次 出差的费用分次报销(飞机票单独由综合管理部结算付款的情况除 外)。 2、往返路费按《出差审批表》批准乘坐的交通工具凭单据按实报 销。机票或火车票上的出发及返回时间同出差的日期相一致,如产 生订票费或退票费,需提供相关手续费凭证。 3、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的凭票据实报销。 4、部门经理(含)以下人员出差,餐费补助按照出差天数包干标 准执行,出差过程中餐费发票一律不允许报销。因业务需要发生的 招待费用,应事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执行招待费报销标准及审批 流程,其他餐费、食品费、日用品等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副总 5 经理以上人员出差,餐费凭票据实报销。 5、因公到外埠项目检查指导工作,如外埠项目或办事机构负责招 待(餐饮、住宿)的,员工返回公司后一律不予报销餐费、住宿费。 6、出差期间办理个人事务的,应在《出差审批表》的“其他说 明”栏内详细注明实际出发日期和实际返回日期,公司只承担因公 部分费用,其他费用须自理。 第六条 差旅区域级别划分 根据中国大陆区划,综合评估该地区政治地位、经济实力、城 市规模、区域辐射力等几方面因素,出差地点分 A 类地区,包括部 分直辖市、经济特区、省会城市、发达地区中心城市、旅游经济热 点城市;B 类地区,除 A 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城市或区域(详见附件 3)。 第七条 差旅费标准 级 别 交通工具 飞机 住宿费/天 火车(含动 汽车 6 A 类地 B 类地 餐补/ 天 车组、高 区 区 据实 据实 据实 等座/商务座 报销 报销 报销 动车一等座/ 据实 据实 据实 报销 报销 报销 据实报销 460 360 100 据实报销 360 260 80 铁) 软卧/动车一 总经理 经济舱 副总经理 据实报销 经济舱 及三总师 据实报销 高铁一等座 部门经 动车二等座/ 理、副经 *经济舱 高铁二等座 理 硬卧/动车二 部门副经 *经济舱 等座/*高铁 理以下 二等座 注:1、关于乘坐带“*”号的交通工具,可参照第八条、第(二)至第(八)点的规定。 2、公司顾问补助标准参照相应的职级执行;总经理助理补助标准参照部门经理执行。 第八条 关于交通工具的规定 (一)副总经理及以上(含三总师)原则上不受出差地的限制,均 7 可乘坐飞机往返,但应本着节约、高效、快捷的原则选择适合的交 通工具出行。如涉及到出国,副总经理及以上(含三总师)到国外 出差可以选择公务舱。 (二)部门经理、副经理出差,若两地距离乘坐最快的铁路交通工 具超过 8 小时的,可以选择乘坐飞机。 (三)部门副经理以下人员出差,若两地距离乘坐最快的铁路交通 工具(除高铁列车外)超过 8 小时的,可以选择乘坐高铁列车。 (四)出差人员从出发地到目的地乘坐最快的铁路交通工具超过 18 小时,且从出发地到目的地不通动车组、高铁列车的,经主管领导 批准后可以选择乘坐飞机。 (五)如两地距离机票价格(含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及其他 税费)低于火车硬卧、动车组列车(D 字头)价格的,员工可自由 选择飞机(员工可自行订购机票)或者火车出行。 (六)部门经理(含)以下人员如遇紧急特殊情况,经请示主管领 导同意后可乘坐飞机,但限于经济舱。 8 (七)员工级别如因业务及时间限制,确需要乘坐动车组一等座、 高铁列车或飞机的,需在《出差审批表》的“其他说明”栏内写明 超出标准的原因,经部门经理同意,报主管领导签批。特殊情况下, 可以电话请示,事后补批。 (八)为提高工作效率,出差人员从出发地到目的地乘坐高铁列车、 城际列车在 1 小时以内到达的,可以选择乘坐高铁列车、城际列车, 但限于二等座。 (九)员工与部门副经理(含)以上人员一同出差,原则上可一同 乘坐飞机或高铁,但限于经济舱或高铁二等座。 (十)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统一订票,并由综 合管理部统一结算并摊销。在不影响出差人工作的情况下,综合管 理部有权选择时间相近、价格较低的航班;或者选择距目的地较近、 价格较低的航班(如到绵阳出差,可选择到成都,然后高铁到绵 阳)。 (十一)对无故超标准乘坐飞机的,按照相应火车票硬卧标准报销。 9 (十二)乘坐火车出差的,车票可以由出差部门自行订票。 第九条 关于住宿费报销的规定 (一)部门经理(含)及以下人员到外埠出差,可以住三星级及以 下宾馆或经济型连锁酒店,单人出差可按标准间报销住宿费。 (二)副总经理(含三总师)及以上人员洽谈工作或重要约见,可 以住四星级及以上宾馆。 (三)同性别两人共同出差按一间标准间计算,副总经理及以上人 员除外,可单独住宿;不允许多人累计计算。 (四)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用。 (五)员工出差天数超出预算的应说明原因,凡由于个人原因延长 出差天数,相应的交通、住宿、伙食和公杂费由员工个人承担。 (六)住宿天数一般应小于出差天数,乘坐夕发朝至火车应减除 1 个住宿天数;住宿地应与差旅目的地一致,且住宿天数应与火车票、 飞机票日期计算出来的应住宿天数相符合。 (七)住宿费发票应为酒店、宾馆、招待所的发票,住宿费未取得 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 10 (八)不同级别员工出差,住宿酒店标准可执行从高原则。 (九)酒店内其他消费一律不得报销。 第十条 关于自驾车的规定 (一)从安全角度考虑,公司不建议自驾出行,如在河北、天津等 地短途出差,根据工作需要,本人要求自驾,在出差审批单上注明, 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自驾出行,自驾期间发生任何意外均由员工自行 承担。 (二)员工自驾出差的,除按规定填写《出差审批表》外,还须同 时填写《因公自驾车费用核算单》(详见附件 4)。 (三)自驾回公司后,员工应按规定填写自驾车费用核算单,无论 车型及排量,因公自驾出行均按 1 元/公里凭借油费发票报销加油费, 出差期间产生的路桥费、停车费等凭与出差期间相符的票据实报实 销。 第十一条 差旅期间的其他费用 (一)出差过程中发生的公杂费(打印费、复印费、邮寄费、办公 11 用品等费用)在合理范围内凭票报销。 (二)出差地市内交通费的报销。 出差地乘坐的出租车,一律填写《交通费明细表》,注明日期、 起止地点、事由、金额等信息,作为报销凭证附件粘贴在差旅费报 销单后面,出差目的地的出租车票日期必须与出差期间完全相符, 每张出租车票的抬头,必须与出差地点一致。不允许报销同一车牌 号出租车的连号发票。不允许以交通充值卡发票报销出租车或公交 车费。 交通费明细表 部门: 日期 年 月 日 起始地点 到达地点 事由 合计: 部门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境外出差的有关规定 12 金额(元) 经办人 (一)员工因公到国外考察、工作和学习等,按离境之日起计算, 出差时间超过一个月且到达地点有公司驻外项目的,按人力资源部 确定的出差人员岗位所对应的项目管理人员岗位标准领取月工资, 不再另行支付出国补贴。 (二)出差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出差补贴标准根据公司是否在当 地设立驻外办事机构,并结合前往的目的地国家的生活、物价水平 综合考虑。 (三)员工到国外出差的住宿费及餐费凭票据实报销,驻外项目或 办事机构负责招待的一律不予报销。 (四)差旅标准 补贴标准/人/天 飞机舱 航线补贴(飞行时 设立办 级别 不设立办事 港澳台地 位等级 间超 10 小时) 事机构 机构 副总经理 区 据实 经济舱 350 元 500 元 无 报销 及三总师 13 部门经理 据实 经济舱 300 元 400 元 500 元 报销 及以下 第十三条 关于外出会议/培训的有关规定 (一)外出会议/培训是指在本办公楼以外场所参加的会议/培训。 参会者或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或受邀参加。 (二)因工作需要,申请者主动申请参加,需填写《外出会议/培训 申请单》(详见附件 5),经部门经理/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后,报 综合管理部备案。 (三)因受邀参加,又与工作内容相关,参与者需填写《外出会议/ 培训申请单》,并附所收到的主办方的《会议通知》或《邀请函》, 经部门经理/负责人、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参会后,将《会议通 知》或《邀请函》及《参会回执》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四)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结束后,凭《会议通知》、《邀请函》、 《参会回执》或《外出会议/培训申请单》与相关费用(食宿、交 通)票据,依据公司授权体系手册规定流程进行报销。 (五)外出参加会议/培训,除会议/培训费外,食宿、交通费用等 标准均参照公司出差管理制度执行。 (六)会议/培训主办方负责往返路费、住宿、餐饮的一律不再另行 14 报销。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现行制度或规定与本制 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附表: (一)附件 1:《出差审批表》 (二)附件 2:《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出差备案表》 (三)附件 3:《差旅区域级别划分表》 (四)附件 4: 《因公自驾费用核算单》 (五) 附件 5:《外出会议/培训申请单》 15 附件 1: 出差审批表 16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由出差人填写 出差部门和 主办部门: 人员 1、 2、 3、 协办部门: 人员 1、 2、 3、 人员 出差事由 时间 交通工具 姓名 出发 到达 备注 □飞机往返 □火车往返 □汽车往返 □船只往返 □组合往返并说明: 住宿费 伙食补助 □260 元以下/天/人 □ 360 元以下/天/人 □460 元以下/天/人 □80 元以下/天/人 □ 100 元以下/天/人 1、交通费 元 2、住宿费 元 3、伙食费 元 预借费用 4、其 他 元 合计 元 其他说明 说明:员工出差时间预计超过 5 个工作日的,须报主管领导签批。 17 部门经理: 主管领导: 总经理: 附件 2: 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出差备案表 出差人 出差时间 出差目的地 18 交通工具 出差事由 附件 3: 差旅区域级别划分表 地区级别 直辖市/经济特区/省份 城市名称 A 类地区 上海 上海 天津 天津 重庆 重庆 广东省 深圳、广州、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 山 福建省 福州、厦门、泉州 广西 南宁、桂林、柳州 云南省 昆明、大理 海南 海口、三亚 四川省 成都 陕西省 西安 湖南省 长沙 湖北省 武汉 河南省 郑州、洛阳 19 B 类地区 河北省 石家庄、唐山 山西省 太原 江西省 南昌 安徽省 合肥 浙江省 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台州 江苏省 南京、苏州、无锡、南通、常州、徐州 内蒙古 呼和浩特、包头 山东省 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淄博 辽宁省 沈阳、大连、鞍山 吉林省 长春、吉林 黑龙江省 哈尔滨、大庆 青海省 西宁 新疆 乌鲁木齐 甘肃省 兰州 宁夏 银川 贵州 贵阳 西藏 拉萨 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地区)除特级地区、A 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附件 4: 20 因公自驾费用核算单 时间 部门 驾车人 出发地 目的地 行车路线 出车时间 行车里程 出发 返回 出发里程表 返回里程表 行驶总里程 时间 时间 指数 指数 (公里) 时 分 时 分 路桥费 张数 金额(元) 停车费 张数 金额(元) 加油费 张数 金额 (元) 金额合计 费用承担 主管领导 部门经理 部门负责人 21 附件 5: 外出会议/培训申请单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员 所属部门 拟参会/培 训内容 申请理由 拟参加会议/培训基本信息 主办方 会议/培训 会议/培训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时间 参加方式 □主动申请 □受邀参加 □其他 费用处理 □主办方全包(路费、食宿等) □自理 □其他 22 月 日 共计 天 是否需要 □是 □否 (如需出差请按照相关制度填写出差审批单) 出差 其他说明 部门经理/负责人: 主管领导: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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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通讯、业务招待费报销管理规定(版)

差旅、通讯、业务招待费报销管理规定(版)

分类 行政管理/人事管理 名称 差旅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报销管理规定(初稿) 文件编号 XZ002 生效时间 修订时间 2021 年 04 月 页 数 批准日期: 年 月 2021 年 月   日 1 / 13 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差旅费用管理规定 一、差旅费定义划分 二、审批流程 三、差旅费报销原则 四、差旅费报销流程和范围 五、差旅费报销标准 六、补充规定 第三章 通讯费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二、通讯费用补贴标准 第四章 加油费用管理规定 第五章 业务招待费用管理规定 一、业务招待费用的定义 二、业务招待执行原则 三、业务招待的审批程序 四、业务招待费支出标准 2 / 13 五、业务招待费的报销 六、罚则 第六章 探亲交通管理规定 一、目的 二、适用范围 三、探亲交通报销规定 四、探亲费用报销 五、其他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差旅费、通讯费、业务招待等费用报销,合理控 制费用支出,集团特针对以上业务模块费用进行规范管理规定。 适用范围:大陆桥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 差旅费用管理规定 一、差旅费定义划分 “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工作或担任临时职务。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因公临时到常住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及市内交通费。 类别划分: (一)异地出差:因工作需要,需到常驻工作所在地以外的城市工作(简 称:异地),且需要在异地过夜住宿的,视为异地出差。 3 / 13 1.异地的界定:异地指国家城市行政为地区级以上的城市之间;同城的区 县之间不属于异地,如兰州的皋兰、红古等; 2.必须在异地过夜住宿,不过夜住宿的不算异地出差,不算异地出差的则 不享受异地出差待遇; (二)短途出差:对于当日即可返回的短途出差人员,不享受出差补助, 给予误餐补助。 二、审批流程 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在钉钉系统提报出差申请,注明出差的事由、交通工具、 单程/往返、出发城市、目的城市、出差天数、出差费用预算等,待上级领导审批通 过后,才可购票及出行。 三、差旅费报销原则 遵循“事前审批、超支自付”的基本原则。出差事项需先提报钉钉审批,审 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对未经批准的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产生的支出费用不予 报销。 四、差旅费报销流程和范围 1.报销流程图 4 / 13 2.差旅费报销范围 ① 交通费:包含订票费、退票费、乘坐飞机的往返机场专线客车费用、机场 建设费、燃油附加费、保险费以及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交通费用。 ② 车辆费用:出差驾驶公司车辆的,过路过桥费、燃料费、停车费凭据予以 报销,且不再报销任何城市间交通费及市内交通费。驾驶员住宿费及伙食补助按 员工标准报销。 ③ 住宿费。 ④ 差旅补助(含餐费)。 ⑤ 市内交通费:目的地的地铁、公交、出租等费用。 3.注意事项 ① 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出行,不得绕行。如因飞机火车停运或 5 / 13 自然灾害等需要转途的,可在回归后进行【情况说明】,作为附件进行上报。如 非特殊情况,因私绕路的,根据【出差审批单】,自行报销绕路费用。 ② 报销时效:出差结束后的当月内,及时审单报账,确保有关报销单据的 准确及时。 ③ 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的出差费用票据,作为报销费用的依据。 ④ 各公司间需要长期借调或出差的员工,其住宿、就餐方式需提前向对方 分公司申请。其余按公司正常标准报销。 五、差旅费报销标准 按照岗位职级和城市等级,公司规定费用报销标准如下: 1. 交通工具报销标准 职级 飞机 火车/高 汽车 区域总经理 公务舱 软卧/一 实报 区域副总经理 公务舱 软卧/一 实报 区域中心经理级/项目总经理级 经济舱 软卧/二 凭票 区域中心副经理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级 经济舱 软卧/二 凭票 部门主管级 经济舱 硬卧/二 凭票 专员级 经济舱 硬卧/二 凭票 操作级 申请后 硬卧/二 凭票 备注: ①出差城市的距离大于等于 800 公里的,可乘坐飞机(无法乘坐的,另外 选择);小于 800 公里的,原则上要求乘坐高铁火车类,但若同期机票价格低 于高铁火车类时可优先乘坐,事后须向财务提供票价证明核实。 ② 乘坐各类交通工具的,可以随票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凭票据报销。如若 公司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员工则无需另外购买。 2.住宿费报销标准(单位:元/天) 职级 区域总经理 县级 地市级 实报 实报 省会城市 实报 直辖市/特区 实报 6 / 13 区域副总经理 实报 实报 实报 实报 300 340 380 420 300 340 380 420 部门主管级 260 300 340 380 专员级 220 260 300 340 操作级 220 260 300 340 区域中心经理级/项目总经理级 区域中心副经理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级 备注: ① 出差住宿费按实际住宿的天数,在职级限额标准内,凭票据报销。无 住宿费发票,不予报销。 ② 员工同时出差,住宿标准除区域副总经理级及以上可选择单人间外,其 余职级依性别均为双人标准间,级别不同的员工合住,按标准较高的执行,单 人出差参照双人标准间执行。 3.差旅补助(含餐费)报销标准(单位:元/天) 类别 县级 地市级 省会城 直辖市/ 差旅补 30 40 50 60 餐费补 20 30 40 40 备 注: ① 出差人员的差旅补助费(含餐费),按出差自然日天数,实行定额凭 票报销。 ② 长期出差人员(外出时间每月在 20 天以上者)的伙食补助实行总额控 制,每月报销不超过 2000 元。 ③ 出差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一律由当事人所任职单位进行报销,杜绝各 类跨公司虚报、瞒报行为。 ④ 入职定岗薪酬内含补贴类标准的,其费用不再予以报销。 2. 市内交通费 优先 县级 地市级 省会城市 直辖市/特 一 公交车 公交车 地铁/轻轨 地铁/轻轨 7 / 13 二 三 车租车 /  车租车 公交车 公交车  / 车租车 车租车 备 注: ① 省会城市及直辖市、特区,要求优先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② 省会城市及直辖市、特区,可乘坐出租车的特殊情况如下: a.携带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出行时间紧迫的; b.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c.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出行安全不方便的; d.夜间公共交通停运的。 ③ 车辆驾驶员因公务,在当日 22 时-次日 7 时间的出租车费用,可凭票据 报销。但须附件【情况说明】与报销单一同审核上报签字。 六、补充规定 1.若因公需要或受客观因素(恶劣天气)影响,需要退票、改期、改行程的 需提交《机票退票、改期(行程)申请表》。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向直属领导说明情 况,获准后先办理退改签手续。 2.任何因个人原因导致退票、改期和改行程的,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乘坐交通工具超出乘坐标准又未经领导特批的,只按对应标准报销费用。 4.副总级以上员工出差或探亲,可申请车队安排接送,已配备车辆的,需 用自配车辆接送,公司不再另行派车(同一时间内出行的员工可直接同行)。副 总级以下员工不派车接送,自行乘坐高铁、机场大巴或城市公交,特殊情况(年 龄较大、因公携带大量行李等)经总经理同意车队安排车辆接送。 第三章 通讯费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8 / 13 为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管理员工移动通讯费用补贴范围、标准、审批 程序、开支形式。 二、通讯费补贴标准 1.通讯费补贴标准表 职级 类别 通讯费标 区域总经理/副总经理 一类 实报 区域职能中心经理级/项目总经理级 二类 实报 区域职能中心副经理级/分公司副总经 三类 200 专员级 四类 150 操作级 五类 100 特殊岗位人员 六类 50 2.通讯费补贴参考范围 序 标准 金额 参考范围 备 1 一类 实报 享受范围:区域总经理级、副总经理 因 2 二类 实报 3 三类 200 4 四类 150 5 五类 100 6 六类 50 享受范围:区域职能中心经理级 / 项 职务变 享受范围:区域职能中心经理、副经 动或岗 享受范围:开发部外联主办人员、行 位调 享受范围:运营中心保安部部长、车 整,从 享受范围:特殊岗位人员电话费用报 变动或 第四章 加油费用管理规定 加油费补贴标准如下表: 职级 类别 补贴标准限额 区域总经理/副总经理 一类 2000 区域职能中心经理级/项目 二类 1500 区域职能中心副经理级/分 三类 1200 业务类岗位 四类 根据工作内容审批 外联性岗位 五类 根据工作内容审批 其他特殊性岗位 / 根据工作内容审批 备注: ① 按职级补贴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凭票实报。 9 / 13 ② 四类、五类、其他特殊性岗位,根据工作内容由区域人力资源中心、行 政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依次审核,进行补贴。 ③ 公司配备专车的管理人员,不再享受油费补贴。 ④ 配备专车的部门,严格按照定额油费补贴标准执行。 ⑤ 除一类、二类、三类享受补贴人员外,其他人员乘坐通勤车。 第五章 业务招待费用管理规定 一、业务招待费用的定义 “业务招待费”是指因公务招待来访客户或宴请客人时所产生的招待费用 以及购买礼品等费用。 二、业务招待执行原则 1.业务招待实行“先审批,后报销”的管理方式。 2.业务招待须严格按照集团规定的招待标准执行,坚决控制费用,严禁发 生随意、超标业务招待的现象。 3.业务招待用餐时,应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实行对口接待。原则上陪客人数 不得超过对方人数的半数。 4.公司接待活动费用的单笔金额500010000 元的,须提前报区域总经 理审批;≥10000 元的提前报董事长审批。 三、业务招待的审批程序 业务招待须提前在 OA 系统进行审批流程申请,审批通过后可进行。若有紧 急情况,可在请示上级领导同意后先行进行,后补全部接待流程手续以及有上 级签字的【情况说明】。 四、业务招待费支出标准(不含烟酒)(单元:元/人) 10 / 13 级别 科级 局级 处级 厅级 就餐标准 ≤100 ≤300 ≤400 ≤600 五、业务招待费的报销 1.业务招待费报销流程图: 2.费用报销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①发票印章要清晰可识别,印章不清、发票有损毁的不予报销。单次报销 必须为同一单位提供的发票,发票归属地与费用实际发生地必须一致。   ②如遇特殊情况,用餐单位不能提供发票的,可以用别的用餐单位的发 票代替,但需提供就餐小票及【情况说明】,经财务认可后作为报销依据。   ③报销票据不符合规定的,财务部可直接将单据退回报销人,另其按和 合规要求重新提供。 11 / 13 六、罚则   1.未经审批私自进行业务招待产生的招待费,财务部有权不予报销, 由接待人自行承担。 2.凡弄虚作假,借业务招待之名行私人招待之实,且到公司报销的,一经 查实,费用自理,并对当事人和经办人各罚款 1000 元,情节严重者经公司领 导研究决定后另做处罚。 第六章 探亲交通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探亲假管理,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只适用于兰州区域公司外地聘用中高管、集团其他公司外派兰州区域 公司人员及领导特批人员。 三、探亲交通报销规定 员工层级 中层及普通员 高层及以上 频次 2 个月 1 次 交通工具 经济舱 经济舱/动车二等舱 备注 特殊情况需报 总经理/董事 四、探亲费用报销 1.探亲人员必须提前三天在钉钉系统提报探亲申请,注明探亲的事由、交通 工具、单程/往返、出发城市、目的城市、探亲天数等,待上级领导审批通过后,才 可出行,以便报销相关费用。 2.探亲发生的交通费用只报销兰州--目的地之间的机票、火车票、轮船、班车 及机场大巴费用,探亲假期间的打车费及其他交通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五、其他 12 / 13 1.探亲人员乘坐飞机、高铁、火车类,一般应乘坐规定类别内费用相对较低 的交通工具。但若同期机票价格低于高铁、火车类时可优先乘坐,事后须向财务 提供票价证明进行核实。 2.原则上乘坐飞机早班或晚班相比午班费用较低,尽量选择费用较低的时 段出行。 3.乘坐各类交通工具可随票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凭票据报销。如若公司 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员工则无需另外购买。 第七章 附则 本制度由区域人力资源中心、行政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共同拟定,报批 总经办审核通过后生效,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施行。最终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归以上三部门共同所有。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13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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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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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公司 2020年 差 旅 费 管 理 办 法 编号: 版本: 修订: 编制:人力资源中心 审核: 审定: 批准: 会签: 发 布 日 期 : 2020 年 2 月 1 日 实 施 日 期 : 2020 年 2 月 1 日 营 销 公 司 2020 年 差 旅 费 管 理 办 法 一 、 目 的 为 规 范 差 旅 费 报 销 标 准 , 活 的 需 要 , 调 动 出 差 人 员 的 工 率 , 合 理 控 制 差 旅 费 用 , 降 低 经 营 实 际 情 况 ,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二 、 适 用 范 围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公 司 全 体 员 工 三 、 管 理 职 责 1、 人 力 资 源 部 1.1 为 差 旅 费 用 的 归 口 管 理 部 门 1.2 负 责 出 差 人 员 差 旅 费 用 的 登 1.3 负 责 差 旅 费 用 预 算 的 监 督 审 2、 各 分 公 司 、 各 部 门 2.1 负 责 提 报 月 度 差 旅 费 用 的 预 2.2 严 格 执 行 差 旅 费 用 的 预 算 及 2.3 出 差 前 必 须 提 前 办 理 出 差 审 关 规 定 执 行 ; 2.4 出 差 后 必 须 如 实 、 在 标 准 范 2.5 分 公 司 负 责 市 场 一 线 人 员 差 四 、 管 理 规 定 1、 出 差 审 批 1.1 后 勤 出 差 人 员 因 公 出 差 前 应 申 请 报 告 》 ( 附 件 1 ) , 经 公 报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签 字 批 准 后 方 差 申 请 报 告 》 交 至 人 力 资 源 部 手 续 的 , 所 发 生 的 一 切 费 用 不 1.2 市 场 业 务 人 员 由 各 分 公 司 根 回 时 间 。 2、 审 批 程 序 审 批 人 出 差 人 职 能 科 员 公 司 部 经 理 长 √ 保 证 出 差 人 员 工 作 与 生 作 积 极 性 , 提 高 工 作 效 费 用 支 出 , 根 据 公 司 的 。 的 出 差 管 理 。 ; 记 ; 核 工 作 。 算 ; 相 关 标 准 ; 批 手 续 , 需 借 款 的 按 相 围 内 报 销 差 旅 费 ; 旅 票 据 的 审 核 把 关 。 按 司 可 备 予 据 规 经 执 案 报 规 定 理 行 。 销 定 主 管 副 总 经 理 √ 认 或 , 未 。 , 真 部 签 办 填 门 批 理 写 领 后 出 《 导 的 差 出 签 《 审 差 字 , 出 批 安 排 出 差 及 返 总 经 理 √ 总 裁 科 长 级 部 门 √ 部 长 级 √ √ √ √ 副 总 经 理 √ 总 经 理 分 司 公 √ 科 员 √ √ √ 科 长 级 √ √ √ √ √ √ √ √ 分 公 司 经 理 /业 务 经 理 /服 务 经 理 经 理 级 3、 出 差 工 作 汇 报 3.1 除 市 场 业 务 人 员 外 , 所 有 出 差 人 员 出 差 回 写 《 出 差 工 作 汇 报 》 ( 附 件 2 ) 及 《 行 程 及 细 表 》 ( 附 件 3 ) , 并 向 公 司 经 理 或 部 门 长 ) 汇 报 工 作 , 没 有 经 过 签 字 审 阅 的 《 出 报 》 及 《 行 程 及 差 旅 费 明 细 表 》 的 不 予 报 销 3.2 市 场 业 务 人 员 出 差 回 公 司 后 提 报 出 差 期 间 回 表 》 ( 附 件 4 ) , 加 盖 走 访 经 销 商 公 章 原 公 司 经 理 或 部 门 经 理 ( 部 长 ) 汇 报 工 作 , 没 字 审 阅 的 《 市 场 巡 回 表 》 的 不 予 报 销 有 关 费 3.3 经 签 字 审 阅 后 的 《 出 差 工 作 汇 报 》 ( 复 印 报 营 销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备 案 留 存 。 五 、 差 旅 报 销 标 准 1、 国 内 差 旅 费 报 销 标 准 1.1 交 通 费 1.1.1 原 则 上 部 长 级 以 上 干 部 出 差 可 以 乘 坐 飞 员 工 出 差 只 能 按 乘 坐 硬 卧 火 车 的 金 额 标 准 报 情 况 须 在 《 出 差 审 批 单 》 或 《 出 差 工 作 汇 报 特 殊 说 明 并 经 公 司 总 经 理 签 字 批 准 后 报 销 。 1.1.2 后 勤 人 员 出 差 到 以 下 地 区 或 城 市 可 以 乘 新 疆 、 西 藏 、 甘 肃 、 青 海 、 宁 夏 、 四 川 、 重 贵 州 、 广 西 、 广 东 、 海 南 、 福 建 。 1.1.3 市 场 一 线 人 员 从 北 京 往 返 新 疆 、 西 藏 、 海 、 宁 夏 、 四 川 、 重 庆 、 云 南 、 贵 州 、 海 南 飞 机 ; 从 北 京 往 返 福 建 、 广 西 、 广 东 机 票 价 以 下 可 以 乘 坐 飞 机 , 如 超 出 7 折 及 以 上 乘 坐 额 部 分 不 予 报 销 。 1.1.4 出 差 人 员 往 返 机 场 、 车 站 , 乘 坐 地 铁 、 予 以 报 销 。 订 票 费 原 则 上 不 予 以 报 销 , 经 公 批 的 除 外 。 1.1.5 下 级 必 须 随 同 上 级 领 导 出 差 的 , 可 以 乘 领 导 相 同 的 交 通 工 具 , 并 按 上 级 领 导 的 标 准 来 差 经 差 有 《 件 有 用 件 后 旅 理 工 关 市 , 经 。 ) 应 费 ( 作 费 场 并 过 填 明 部 汇 用 。 巡 向 签 统 一 机 , 其 它 销 , 特 殊 》 中 单 独 坐 飞 机 : 庆 、 云 南 、 甘 可 格 飞 肃 以 在 机 、 乘 七 , 青 坐 折 超 公 交 车 票 司 领 导 特 坐 与 上 级 报 销 。 1.1.6 符 合 上 述 乘 坐 标 准 规 定 的 , 交 通 费 按 票 面 金 额 实 报 实 销 ; 高 于 乘 坐 标 准 的 , 超 额 部 分 由 出 差 人 自 行 承 担 。 1.1.7 票 据 丢 失 的 一 律 不 予 报 销 ; 出 差 人 员 夜 间 乘 火 车 购 买 餐 车 茶 座 的 费 用 由 个 人 自 理 , 不 予 报 销 。 1.1.8 出 差 地 在 北 京 地 区 的 , 原 则 上 后 勤 管 理 人 员 不 报 销 住 宿 费 和 伙 食 补 贴 。 公 司 市 场 一 线 人 员 属 地 出 差 的 按 标 准 的 1/3 报 销 ( 含 住 宿 费 、 伙 食 补 贴 和 市 内 交 通 费 ) ; 在 北 京 地 区 出 差 , 家 在 外 地 居 住 的 , 按 标 准 报 销 , 其 往 返 远 郊 区 经 销 商 和 用 户 驻 地 的 交 通 费 按 标 准 凭 票 报 销 。 1.1.9 自 驾 车 : ① 单 程 超 过 500 公 里 不 允 许 自 带 车 ; ② 单 程 500 公 里 以 内 的 , 据 有 效 凭 据 报 销 出 差 期 间 的 过 路 过 桥 费 , 报 销 的 总 加 油 费 不 得 超 出 火 车 票 金 额 且 北 京 地 区 加 油 票 不 予 报 销 。 1.1.10 卡 车 、 越 野 、 轻 客 销 售 公 司 市 场 一 线 人 员 、 集 团 销 售 公 司 军 车 服 务 经 理 回 公 司 开 会 期 间 , 家 不 在 北 京 的 , 开 会 期 间 的 补 助 标 准 按 照 90 元 / 天 / 人 ( 包 含 分 公 司 经 理 、 业 务 经 理 ) 。 1.1.11 市 场 一 线 人 员 根 据 公 司 安 排 返 家 探 亲 , 可 根 据 正 常 出 差 标 准 报 销 往 返 交 通 费 : 工 作 人 员 趁 出 差 之 便 , 事 先 经 相 关 领 导 批 准 就 近 回 家 探 亲 办 事 的 , 其 绕 道 车 船 费 超 过 出 差 直 线 单 程 车 船 费 部 分 自 理 。 直 线 车 费 按 火 车 快 车 或 特 快 车 票 票 价 计 算 , 符 合 乘 坐 硬 卧 铺 条 件 的 , 包 括 硬 卧 铺 票 价 , 轮 船 按 三 等 舱 位 票 价 计 算 。 如 绕 道 车 船 费 少 于 直 线 单 程 车 船 费 , 可 凭 单 据 按 实 报 销 不 享 受 绕 道 和 在 家 期 间 的 出 差 伙 食 补 助 费 、 住 宿 费 、 市 内 交 通 费 。 1.1.12 市 场 一 线 人 员 驻 市 场 时 间 安 排 :  市 场 巡 回 尽 量 以 公 司 安 排 的 重 点 工 作 及 重 点 区 域 为 主 , 原 则 上 要 求 每 人 每 月 到 各 一 级 、 二 级 网 点 至 少 巡 回 一 次 , 所 辖 区 域 业 务 点 多 于 7 个 点 的 , 待 在 每 个 一 级 点 的 时 间 不 得 少 于 2天 , 二 级 点 不 得 少 于 1天 所 辖 区 域 业 务 点 少 于 7 个 点 的 , 待 在 每 个 一 级 点 的 时 间 不 得 少 于 3天 , 二 级 点 不 得 少 于 1天 。 业 务 点 少 于 5个 点 的 , 每 月 必 须 至 少 安 排 7天 时 间 去 市 场 空 白 区 域 开 发 渠 道 。  在 新 开 发 的 业 务 点 , 前 三 个 月 内 每 月 所 驻 时 间 不 得 低 于 一 个 星 期 。  无 特 殊 情 况 , 业 务 经 理 必 须 工 作 在 所 驻 业 务 点 。  各 市 场 一 线 人 员 根 据 时 间 分 布 安 排 好 手 头 的 工 作 , 确 保 各 项 工 作 正 常 开 展 的 同 时 , 切 实 响 应 公 司 网 络 下 沉 至 地 县 的 要 求 , 做 好 三 类 城 市 的 市 场 管 理 工 作 和 渠 道 开 发 工 作 。 1.1.13 各 公 司 市 场 一 线 人 员 出 差 期 间 必 须 每 天 8 : 00-11 : 00 用 当 地 固 定 电 话 向 所 属 调 度 员 报 告 行 程 , 调 度 员 须 记 录 报 岗 人 所 在 的 城 市 、 电 话 和 行 程 , 由 相 关 人 员 统 计 好 后 报 销 售 管 理 部 备 案 以 备 抽 查 , 并 作 为 差 旅 报 销 的 依 据 。 , , , , , 1.1.14 交 通 费 用 支 付 标 准 类 别 飞 机 火 车 及 汽 车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经 济 舱 动 部 长 级 产 品 线 经 理 级 经 济 舱 动 轮 船 职 务 科 长 级 科 员 动 硬 卧 车 组 一 票 硬 卧 车 组 一 票 硬 卧 车 组 二 票 硬 卧 车 组 二 票 等 一 等 舱 等 二 等 舱 等 三 等 舱 分 公 司 经 理 服 务 经 理 动 等 三 等 舱 业 务 经 理 1.2 住 宿 费 1.2.1 住 宿 费 符 合 住 宿 标 准 的 , 按 住 宿 金 额 实 报 实 销 ; 高 于 标 准 的 , 超 额 部 分 由 出 差 人 自 行 承 担 ; 特 殊 情 况 须 单 独 书 面 说 明 原 因 并 经 总 裁 明 确 批 示 后 报 销 ; 1.2.2 下 级 必 须 随 同 上 级 领 导 出 差 且 在 同 一 地 点 住 宿 的 , 导 致 下 级 人 员 住 宿 费 高 于 标 准 的 , 可 以 按 上 级 领 导 的 标 准 报 销 ; 1.2.3 市 场 业 务 人 员 住 宿 费 发 票 必 须 与 实 际 的 巡 回 线 路 所 在 地 一 一 对 应 , 方 可 报 销 , 如 集 中 开 票 , 住 宿 费 用 一 律 不 予 报 销 ; 1.2.4 住 宿 费 标 准 : 市 内 交 通 补 贴 住 宿 、 伙 食 标 准 标 准 类 别 职 务 级 别 总 经 理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部 长 级 ( 含 副 ) 销售公司经理(含 副) 海 外 业 务 经 理 科 长 级 内 勤 人 员 一 类 地 区 二 类 地 区 三 类 地 区 一 、 二 、 三 类 备 注 实 报 实 销 实 报 实 销 300 260 220 50 260 220 180 50 220 180 160 50 1 、 当 出 差 平 均 算 ; 2 二 人 行 的 三 分 二 的 准 次 可 计 、 同 按 之 标 执 分 公 司 经 理 ( 含 副 ) 服 务 经 理 业 务 经 理 ( 驻 点 员 ) 180 150 120 60 50 40 说 明 : 广 州 、 2、 3、 4 、 报 销 不 20% 。 行 。 1、 一 类 地 区 : 北 京 、 上 海 、 重 庆 、 深 圳 、 厦 门 、 大 连 、 青 岛 ; 二 类 地 区 : 省 会 城 市 ; 三 类 地 区 : 其 它 城 市 和 地 区 。 后 勤 人 员 出 差 期 间 , 每 日 餐 饮 费 用 得 超 过 当 日 住 宿 、 伙 食 报 销 标 准 的 1.2.5 集 团 公 司 业 务 经 理 差 旅 说 明 :  出 差 到 外 地 , 差 旅 费 用 按 照 公 司 规 定 标 准 并 结 合 划 完 成 率 及 《 市 场 巡 回 表 》 巡 回 路 线 报 销 。  在 北 京 期 间 外 出 办 公 , 必 须 按 规 定 认 真 填 写 《 外 业 务 拜 访 单 》 ( 附 件 5 ) , 经 本 公 司 经 理 层 签 字 准 后 方 可 实 施 , 待 回 公 司 后 , 《 外 出 业 务 拜 访 单 必 须 由 本 公 司 经 理 层 再 次 签 字 确 认 , 未 经 本 公 司 理 层 签 字 批 准 的 《 外 出 业 务 拜 访 单 》 按 旷 工 处 理  未 到 外 地 出 差 及 外 出 办 公 的 人 员 , 每 个 工 作 日 8 00-18 : 00 必 须 到 公 司 上 班 , 特 殊 情 况 必 须 按 公 司 假 程 序 经 相 关 领 导 同 意 , 否 则 按 旷 工 处 理 , 情 节 重 的 , 予 以 辞 退 。 1.2.6 食 宿 补 贴 说 明 1.2.6.1 市 场 人 员 往 返 市 场 途 中 不 享 受 住 宿 补 助 ; 1.2.6.2 参 会 期 间 补 贴 规 定 : ① 在 外 参 加 它 方 组 织 的 各 种 需 收 取 会 议 费 的 会 在 会 议 期 间 不 享 受 出 差 补 助 ; ② 员 工 外 出 参 加 会 议 和 短 期 学 习 , 已 享 受 会 议 食 补 助 费 或 统 一 安 排 食 宿 的 , 不 再 报 销 会 议 期 间 或 习 期 间 的 出 差 补 助 及 交 通 补 助 ; ③ 凡 公 司 在 京 举 办 的 各 种 会 议 , 会 议 期 间 统 一 排 食 宿 的 , 不 予 报 销 补 助 ; 公 司 在 外 地 举 办 的 各 种 议 , 只 报 销 自 费 往 返 差 旅 费 。 1.3 通 讯 费 1.3.1 享 受 手 机 费 报 销 的 出 差 人 , 出 差 期 间 不 另 行 报 通 讯 费 ; 1.3.2 未 享 受 手 机 费 报 销 的 出 差 人 , 出 差 期 间 通 讯 费 根 据 6元 / 天 凭 有 效 票 据 报 销 。 1.4 招 待 费 和 礼 品 费 出 差 期 间 因 工 作 需 要 招 待 客 户 或 赠 送 客 户 礼 品 原 则 上 须 在 出 差 审 批 时 提 出 申 请 并 经 销 售 公 司 及 部 主 管 领 导 签 字 , 报 营 销 公 司 总 经 理 批 准 同 意 后 , 按 务 相 关 规 定 另 行 报 销 ; 对 于 提 前 未 预 料 到 但 因 工 作 计 出 批 》 经 。 : 请 严 议 , 伙 学 安 会 销 可 的 , 门 财 需 要 确 实 需 要 招 待 客 户 或 赠 送 客 户 礼 品 的 , 需 营 销 公 司 总 经 理 口 头 同 意 , 回 来 补 办 有 关 手 公 司 总 经 理 批 准 的 , 不 予 报 销 。 1.5 其 它 规 定 1.5.1 出 差 期 间 因 情 势 需 要 必 须 发 生 订 票 费 等 的 , 经 上 级 领 导 批 准 后 可 以 报 销 。 1.5.2 驾 驶 车 辆 出 差 时 , 违 犯 交 通 法 规 所 交 纳 一 律 不 得 报 销 。 1.5.3 销 售 管 理 部 必 须 根 据 出 差 人 备 案 的 《 单 》 不 定 期 对 出 差 人 的 行 程 及 工 作 进 行 督 察 相 应 的 督 察 记 录 。 2、 出 国 人 员 差 旅 费 报 销 标 准 2.1 出 国 人 员 分 类 2.1.1 售 后 服 务 人 员 : 是 指 由 公 司 派 出 的 向 所 供 售 后 服 务 、 技 术 支 持 等 工 作 的 人 员 。 出 差 际 工 作 需 要 为 准 , 无 上 限 。 2.1.2 常 驻 人 员 : 是 指 公 司 派 出 的 为 协 助 所 在 开 发 、 客 户 联 络 、 市 场 调 研 等 工 作 的 人 员 , 时 间 超 过 90 日 。 2.1.3 一 般 出 国 人 员 : 是 指 除 上 述 二 类 出 差 人 出 国 出 差 人 员 。 2.2 交 通 费 2.2.1 出 国 人 员 应 本 着 “ 勤 俭 办 事 ” 的 原 则 , 合 理 的 中 国 民 航 班 机 或 国 际 列 车 路 线 , 没 有 应 购 买 往 返 机 票 。 2.2.2 出 国 人 员 在 境 外 期 间 , 允 许 乘 坐 飞 机 经 船 、 相 当 于 国 内 卧 铺 标 准 的 火 车 舱 位 。 2.2.3 出 国 人 员 乘 坐 国 际 列 车 , 国 内 段 按 国 内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 国 外 段 超 过 6 小 时 以 上 的 按 历 ) 天 数 , 每 人 每 天 补 发 伙 食 费 12 美 元 。 2.2.4 出 国 人 员 根 据 出 国 任 务 需 要 在 一 个 国 家 行 , 其 城 市 间 交 通 费 凭 有 效 的 城 市 间 原 始 交 报 实 销 。 2.3 住 宿 费 : 2.3.1 出 国 人 员 的 住 宿 费 在 规 定 的 标 准 内 据 实 出 标 准 范 围 不 予 报 销 。 2.3.2 如 果 合 同 协 议 规 定 由 外 方 提 供 住 宿 费 用 将 不 再 给 予 报 销 住 宿 费 。 2.4 伙 食 费 和 公 杂 费 : 2.4.1 出 国 人 员 在 境 外 出 差 时 间 在 15 天 之 内 的 助 按 照 规 定 的 标 准 包 干 报 销 。 包 干 的 天 数 按 国 国 境 的 自 然 ( 日 历 ) 天 数 计 算 。 2.4.2 境 外 出 差 时 间 在 15 天 以 上 、 30 天 以 内 的 助 按 照 规 定 的 标 准 的 80% 包 干 报 销 。 包 干 天 数 定 计 算 。 2.4.3 境 外 出 差 时 间 在 30 天 以 上 的 , 按 照 常 驻 出 差 伙 食 补 助 按 照 附 表 规 定 的 标 准 的 50% 包 干 干 天 数 按 上 述 规 定 计 算 。 2.4.4 出 国 人 员 在 国 外 如 有 对 方 宴 请 、 招 待 用 电 话 征 求 续 。 未 经 其 它 费 用 的 罚 款 , 出 差 审 批 , 并 做 好 在 地 区 提 时 间 以 实 地 区 市 场 单 次 出 差 员 以 外 的 选 择 经 济 特 殊 原 因 , 济 舱 及 轮 差 旅 费 的 自 然 ( 日 城 市 间 旅 通 票 据 实 报 销 , 超 的 , 公 司 , 伙 食 补 离 、 抵 我 , 伙 食 补 按 上 述 规 人 员 对 待 , 报 销 , 包 餐 的 , 应 从 伙 食 包 干 标 准 中 扣 除 , 早 餐 按 一 天 标 准 的 20% , 午 餐 和 晚 餐 各 按 一 天 标 准 的 40% 扣 减 。 2.4.5 出 国 人 员 在 国 外 如 需 要 赠 送 礼 品 和 宴 请 对 方 , 应 事 先 在 出 差 审 批 单 中 列 明 , 并 做 出 费 用 预 算 , 并 经 海 外 销 售 公 司 经 理 及 营 销 公 司 总 经 理 批 准 后 , 在 批 准 的 预 算 标 准 内 报 销 。 2.4.6 公 杂 费 是 指 用 于 市 内 交 通 费 、 电 话 费 、 邮 电 费 、 传 真 费 、 办 公 用 品 和 必 要 的 小 费 等 项 目 。 出 国 人 员 的 公 杂 费 应 在 规 定 的 标 准 内 按 照 实 际 发 生 情 况 据 实 报 销 。 2.4.7 一 般 出 国 人 员 在 国 外 的 伙 食 费 、 公 杂 费 、 住 宿 费 的 开 支 标 准 详 见 附 件 6 , 超 额 部 分 自 付 。 附 表 中 未 列 入 的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标 准 , 可 比 照 费 用 水 平 相 近 的 毗 邻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标 准 掌 握 执 行 。 2.4.8 售 后 服 务 人 员 伙 食 、 公 杂 费 用 按 照 以 下 办 法 执 行 : 售 后 服 务 人 员 报 销 国 外 差 旅 费 , 原 则 上 按 照 一 般 出 国 人 员 标 准 执 行 。 如 与 客 户 有 吃 、 住 、 行 分 担 协 议 的 , 根 据 协 议 状 况 一 事 一 批 。 2.5 常 驻 人 员 费 用 按 照 以 下 方 法 执 行 : 2.5.1 常 驻 人 员 伙 食 、 公 杂 费 根 据 常 驻 时 间 , 按 照 一 般 出 差 人 员 相 应 时 间 段 标 准 报 销 。 2.5.2 常 驻 人 员 住 宿 费 按 住 宿 标 准 凭 发 票 据 实 报 销 。 2.5.3 常 驻 人 员 在 外 派 常 驻 期 间 国 内 的 工 资 照 常 发 放 。 2.5.4 员 工 外 派 常 驻 国 外 , 公 司 按 照 每 月 1000 美 元 的 标 准 补 助 。 2.5.5 常 驻 人 员 需 离 开 驻 地 出 差 的 , 应 提 前 向 公 司 提 出 申 请 , 批 准 后 执 行 。 未 经 批 准 的 , 所 发 生 的 一 切 费 用 由 个 人 承 担 。 六 、 报 销 程 序 1 、 后 勤 出 差 人 员 张 贴 差 旅 费 用 票 据 和 凭 证 , 后 勤 出 差 人 员 填 写 《 出 差 报 销 单 》 , 附 《 出 差 审 批 单 》 、 《 出 差 工 作 汇 报 》 及 《 行 程 及 差 旅 费 明 细 表 》 ; 2 、 卡 车 、 越 野 、 轻 客 销 售 公 司 市 场 业 务 人 员 需 提 报 《 市 场 巡 回 表 》 带 章 原 件 , 张 贴 差 旅 费 用 票 据 和 凭 证 , 由 本 销 售 公 司 主 管 领 导 审 核 签 字 后 报 销 售 管 理 部 备 案 , 经 营 销 公 司 总 经 理 签 字 批 准 后 即 可 到 财 务 审 核 兑 现 。 3 、 集 团 销 售 公 司 业 务 经 理 出 差 至 外 地 的 , 需 提 报 经 本 销 售 公 司 经 理 层 签 字 确 认 后 的 在 外 地 期 间 《 市 场 巡 回 表 》 带 章 原 件 。 在 北 京 地 区 出 差 的 , 需 提 报 经 本 销 售 公 司 经 理 层 二 次 签 字 确 认 的 《 外 出 业 务 拜 访 单 》 原 件 , 张 贴 差 旅 费 用 票 据 和 凭 证 , 由 本 销 售 公 司 主 管 领 导 审 核 签 字 后 报 销 管 理 部 备 案 , 经 营 销 公 司 总 经 理 签 字 批 准 后 即 可 到 财 务 审 核 兑 现 。 4 、 预 算 外 的 须 经 总 裁 或 总 裁 授 权 的 人 签 字 后 方 可 办 理 报 销 手 续 。 5 、 出 差 人 应 在 出 差 回 来 一 个 星 期 内 完 成 差 旅 费 报 销 手 续 , 每 延 期 一 周 扣 除 10% 的 费 用 , 累 加 计 算 。 七 、 考 核 1 、 出 差 人 不 报 告 行 程 的 , 按 当 日 旷 工 处 理 , 且 不 报 销 相 关 费 用 。 2 、 对 出 差 人 所 汇 报 的 行 程 不 做 记 录 的 , 罚 记 录 责 任 人 和 主 管 各 20 元 / 次 ; 3 、 出 差 期 间 , 不 事 先 汇 报 擅 离 职 守 的 , 每 次 每 天 罚 款 200 元 ; 每 月 累 计 超 过 3 天 的 , 扣 发 当 月 工 资 ; 被 发 现 三 次 以 上 者 , 调 离 本 岗 位 , 情 节 严 重 的 辞 退 处 理 。 4 、 市 场 一 线 人 员 在 市 场 巡 回 时 间 不 符 合 公 司 规 定 的 , 取 消 没 达 到 规 定 天 数 的 差 旅 补 助 , 并 考 核 100 元 / 天 。 5 、 所 有 费 用 凭 证 须 符 合 财 务 纪 律 与 规 定 , 对 于 弄 虚 作 假 、 伪 造 费 用 票 据 与 凭 证 的 , 当 次 差 旅 费 不 予 报 销 ; 性 质 严 重 的 , 罚 款 500 元 以 上 乃 至 辞 退 处 理 。 八 、 附 则 1 、 本 办 法 自 2020 年 3 月 1 日 起 执 行 ; 2、 本 办 法 的 解 释 、 修 订 、 督 察 由 销 售 管 理 部 负 责 。 九 、 附 件 附 件 1: 《 出 差 申 请 报 告 》 附 件 2: 《 出 差 工 作 汇 报 》 附 件 3: 《 行 程 及 差 旅 费 明 细 表 》 附 件 4: 《 市 场 巡 回 表 》 、 附 件 5: 《 外 出 业 务 拜 访 单 》 附 件 6: 出 国 差 旅 费 报 销 标 准 附件 1: 《出差申请报告》 出差申请报告 出差人: 预计出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差地点: 出差事由: 日期 拟访单位 拟访对象 职务 目的与工作事项 需特批事项说明 出差 工作 计划 部门意见: 费用项目 费用 预算 预计金额 用途 费用项目 车(机、船)费 招待、礼品费 住宿费 通讯费 市内交通费 其它费用 合计: 元( 万 千 百 十 元) 拟借款: 预计金额 用途 主管领导意见: 总裁(副总裁)意见: 元( 万 千 附件 2: 《出差工作汇报》 出差工作汇报 百 十 元) 报告人: 出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差地点: 出差事由: 日期 时间 拜访单位 拜访对象 职务 洽谈事项与洽谈结果 需特批事项说明 出差 工作 汇报 部门意见: 费用项目 费用 预算 合计金额 用途 费用项目 车(机、船)费 招待、礼品费 住宿费 通讯费 市内交通费 其它费用 合计: 元( 万 千 百 十 元) 已借款: 合计金额 主管领导意见: 用途 总裁(副总裁)意见: 元( 万 千 百 十 元) 附件 3:行程及差旅费明细表 序号 开始 日期 1 2 地点 结束 日期 地点 车(机、船)票 交通工具 金额 住宿费 市内交通费 招待 通讯 礼品费 费 其它费用 费用名称 金额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出差人签字: 附件 4: 月 部门领导签字: 时间 到达日 主管领导签字: 总裁(副总裁)签字: 2020 年________分公司市场巡回表 离开日 经销商(服务商) 名称 经销商(服务商)存在及需解决问 题 执行情况 签字盖章             经销商签字(盖 章)             经销商签字(盖 章)             经销商签字(盖 章)             经销商签字(盖 章)             经销商签字(盖 章) 经销商签字(盖 章) 反馈时间: 分公司经理签名: 附件 5: 《外出业务拜访单》 外出业务拜访单 出差人: 出差时间: 日期 年 拟访单位 月 日至 拟访对象 年 月 职务 日 出差地点: 目的与工作事项 执行情况 出差 工作 计划 需特批事项说明 外出审批 销售公司副经理意 见: 销售公司经理意见: 外出确认 销售公司副经理意 见: 销售公司经理意见: 被人访签字 (盖章) 被访人联系电话 附 件 6: 出 国 差 旅 费 报 销 标 准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国 家 和 地 区 俄 邦 南 古 缅 科 叙 摩 阿 亚 安 赞 津 蒙 朝 巴 斯 孟 伊 阿 合 伊 以 巴 印 越 老 马 泰 新 黎 约 马 加 多 几 罗 斯   非   巴   甸 威 特   利 亚   洛 哥   尔 及   哥 拉   比 亚   巴 布 韦 古 鲜   基 斯 坦 里 兰 卡 加 拉   拉 克   拉 伯 酋 长 国 朗   色 列   勒 斯 坦 度   南   挝   来 西 亚 国   加 坡   巴 嫩   旦   达 加   哥   内 亚 联 币 别 美 元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利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美 元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联 美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斯 美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共 元 元 美 元 美 元   住 宿 费 标 准 /天 / 人 70 65 45 55 90 50 50 65 70 55 45 60 70 55 55 70 70 70 55 80 80 55 55 55 65 55 70 50 50 45 45 65   伙 食 费 标 准 /天 /人   公 杂 费 标 准 /天 /人 20 10 25 25 23 40 20 25 13 13 10 18 13 15 30 13 30 20 25 20 30 20 20 20 32 13 13 13 13 15 10 10 10 18 30 15 25 37 37 20 20 20 22 22 25 25 22 18 15 15 10 10 10 10 13 13 13 15 20 10 25 30 10 13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和 埃 亚 莫 利 尼 毛 苏 贝 马 塞 冈 加 乍 加 刚 埃 纳 利 科 南 乌 亚 白 哈 意 美 厄 乌 智 哥 巴 秘 玻 尼 海 多 哥 加 澳 巴 几 瓦 国   塞 俄   桑 比 克 比 亚   日 利 亚 里 求 斯 丹   宁   里   内 加 尔 比 亚   蓬   得   纳   果   及   米 比 亚 比 里 亚 摩 罗   斯 拉 夫 克 兰   美 尼 亚 俄 罗 斯 萨 克   大 利   国   瓜 多 尔 拉 圭 利   伦 比 亚 拿 马   鲁   利 维 亚 加 拉 瓜 地 米 尼 加 斯 达 比 美 元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欧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美 黎 美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大 利 亚 美 元 布 亚 新 美 元 内 亚   努 阿 图   美 元 50 50 65 70 55 65 40 40 40 65 45 40 50 40 65 40 55 40 65 70 70 70 70 85 80 50 70 65 55 65 50 50 50 80 80 65 60 65 65 20 10 20 30 30 25 25 25 25 25 30 30 25 30 25 25 25 25 25 25 20 20 20 20 40 30 20 30 20 20 20 20 30 20 30 30 10 13 13 11 13 10 10 10 13 10 10 10 10 13 13 13 10 10 10 10 10 10 15 15 13 13 13 13 13 13 13 13 15 15 20 13 25 13 35 13 35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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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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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出差管理工作,合理、有效地控制差旅费用支出,促进费用使用 效率及效益最大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 2、本制度中所称费用是指:差旅住宿费用、交通费、生活补助以及业务招待费。 第二章 第3条 差旅规定及标准 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受公司主管负责人派遣在公司办公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地区履行 公务,并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享受相应标准的出差住宿补贴、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 第 4 条 出差申请审批权限 1、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非部门第一负责人出差,由其上级领导、部门负责人审批核准;部门第一负责人 出差,由其上级领导审批核准。 3、出差人员因病、遭受意外等实际情况需要差旅延时,需经权限批准人同意方可执 行;未经同意不得无故延期,否则视为旷工,按公司旷工处理。 第 5 条 差旅管理规定 1、出差期间注意言行举止,展示良好的企业形象。 2、每位员工出差费用情况请按照本制度执行。 3、原则上(符合借支条件)员工上一次借支如没有报销,则不可做下一次的借支申请。 4、交通费补贴的员工,出差期间只能享受此规定中的补贴,不能重复享受正常工作中 的交通费补贴,因此将对应出差期间天数相应扣减。 5、出差人员在出差前(需提前 2 天以上)填写《出差申请表》(见附件 1),同时以 “OA 工作流程”形式发送出差申请按流程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出差期间涉 及的出行订票、住宿预订由出差人员按出差费用标准自行处理,各部门负责人应按各 属职责做好人员出差管理。 6、差旅人员应将出差时间告知人力资源部前台人员,做好考勤登记。 7、出差费用报销标准:实行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具体标准见下表: 职级 交通工具 住宿标准 生活补 市内交 长途费用 飞机 集团总 经济舱 部副总 (800 公 级以上 里以上) 集团总 部总 监、副 总监级 经济舱 (800 公 理、副 经理级 经济舱 (800 公 级以下 (含) 票 二等 票 二等 票 里以上) 集团总 部主管 二等 里以上) 集团总 部经 高铁 经济舱 (800 公 二等 里以上) 一类城市 票 火车 汽车 轮船 快班 软卧 豪华 二等舱 巴士 快班 软卧 豪华 二等舱 巴士 快班 硬卧 豪华 三等舱 巴士 快班 硬卧 豪华 三等舱 巴士 一类 二类 三类城 城市 城市 市 270 240 元 元/天 助 通费 210 元 80 元/ 70 元/ 实报实销 4000 /天 /天 天 天 元/月上限 240 210 元 180 元 70 元/ 60 元/ 实报实销 3000 元/天 /天 /天 天 天 元/月上限 210 180 元 150 元 60 元/ 50 元/ 实报实销 3000 元/天 /天 /天 天 天 元/月上限 180 150 元 120 元 50 元/ 40 元/ 实报实销 2500 元/天 /天 /天 天 天 元/月上限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 哈尔滨、长春、大连、天津、石家庄、郑州、洛阳、太原、西安、呼和浩特、兰州、乌鲁木 齐、银川、西宁、合肥、济南、青岛、苏州、无锡、常州、武汉、长沙、重庆、拉萨、昆 说明一 二类城市 明、贵阳、南昌、温州、福州、宁波、南宁、海口、汕头、东莞、中山、佛山、珠海、杭 州、三亚、成都、南京、沈阳、武汉、西安、厦门、泉州、金华、惠州、嘉兴、南通、徐 州、中山、保定、绍兴、烟台、廊坊 三类城市 一、二类城市以外的其他城市 1、出差至本人家庭所在地的,不予报销住宿。 2、在报销业务招待费时,相应扣减报销人的出差生活补贴。 3、广州市内公干无住宿与生活补助,按市内交通费标准凭票报市内交通费。 4、出差期间接待方已安排住宿和用餐的,不享生活补助以及住宿报销。 5、以上费用标准为上限标准,标准内实报实销,超支部分自付。 6、原则上乘坐飞机优先选择经济舱,因情况特殊需要选择商务舱的需集团总裁审批后方可执行。 7、同级别的员工共同出差,二人(同性别)同行时住宿、交通费按高级别员工标准执行,住宿费只能按一人次报 说明二 销,其它费用标准不变。 8、如因公出差,由机场、动车站、高铁站往返市区的,需首选配套的交通工具:机场大巴,接驳公交车等,如没 有配套交通工具或已夜间停运的,此期间产生的的士交通费上限为 80 元,超支自付。 9、出差当日 12:00 以后出发按半天计算(出发时间为飞机起飞时间前推三个小时,高铁动车开车时间前推 1.5 小 时)出差当日 12:00 以前返回按半天计算。 10、各项目公司人员差旅费用可参照集团总部标准执行,也可以根据各自项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调整报销标准 额度,但所调整的报销额度不能超过集团总部标准额度的范围。 11、出差具体要求细则按集团差旅标准管理制度执行。 备注说明: 1、以上金额为上限额度,费用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凭税务部门正规发票报销。 2、以上标准只限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其他地区。其他地区的出差标准按实际情况予 以处理;若遇节假日及特殊时期,OA 申请时需注明且以实际发生在标准范围内执行。 3、在公司或者接待方已安排住宿、就餐的情况下,不再给予住宿费及生活补贴。 4、住宿费以及生活补助在以上标准范围内按发票金额实报实销(超支自付),发票反 映的消费内容必须为出差期间的住宿消费以及餐饮消费。 5、报销相关费用时的出差时间计算:出差工作时间以票面时间为准,按实际时间报销 相关费用;出差当日 12:00 以后出发按半天计算(出发时间为飞机起飞时间前推三个 小时,高铁动车开车时间前推 1.5 小时)出差当日 12:00 以前返回按半天计算。 6、员工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生活补贴,不发住宿补贴和交通补贴,住 院超过 1 个月的停发生活补贴。 第6条 差旅标准说明 1、交通工具:按职级可以选择不同的交通工具。原则上处理紧急事情可以坐飞机和 高铁,距离不远的出差地尽量使用火车和汽车和高铁。 1.1 境内乘坐飞机: 所有员工搭乘航班应选择经济舱,特殊情况或者紧急情况下需乘坐商务舱的,经集团 总裁审批后方可执行。 1.2 境内(大陆地区)乘坐高铁: 员工乘坐高铁应该选择二等座位,如选择一等座需与机票比价并由部门负责人以及分 管领导审批批准。 1.3 地面交通: 出发地和目的地有效地面交通方式包括优先巴士、地铁,采用实报实销方式。以下情 况可乘坐出租车: ① 总监/副总监职别以上人员:可选择出租车; ② 如因公出差,由机场、动车站、高铁站往返市区的,需首选配套的交通工具:机场 大巴,接驳公交车等。如没有配套交通工具或已夜间停运的,此期间产生的的士交通 费上限为 80 元,超支自付。 ③ 如因活动需要需拉重货到目的地的; ④ 到达及离开出差当地没有配套的交通工具的 2、酒店住宿说明: 2.1 所有员工均可选择不超过住宿标准的酒店。 2.2 酒店住宿费用报销时,财务部根据差旅公司提供的费用明细核对住宿费用,以员 工总的出差期间平均住宿费用不超过各地区不同级别员工的酒店住宿限额为准。 2.3 长期出差(超过 3 个月)优先选择租房,租房金额根据出差地租赁水平单独走审 批程序。报销时需提供租房协议以及对方收款证明等有关票据实报实销。租房时,因 个人行为导致的对房屋及其内部设施设备进行的各种损毁,由个人承担,公司不予负 责。因个人原因导致的房屋押金损失,公司不予报销。 第 7 条 票务预订规定 1、高铁、动车: 高铁、动车单程 5 小时内且高铁、动车票价低于折扣后机票价格时,员工应首选高铁 出行。 如因差旅计划调整,导致退票、改签而产生的费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后,由公 司承担所产生的费用。未经审批的其他原因,由员工个人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2、机票: 2.1 预订机票需提前,避免当天预订无折扣机票的情况发生。 2.2 预订机票应首选出差时点前后两小时内的最低票价。如因特殊情况需乘坐高于最 低票价的航班,需差旅人需将原因详细填写于《员工差旅申请表》中的特殊情况说明 处进行说明。 2.3 预订机票,如出现更改航班、航线、签转、退票等情况的,由需求人写明原因报 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差旅预订人方可予以更改。 2.4 在满足员工公务要求的前提下,员工乘机应优先选择最低折扣经济舱。 3、酒店预订规定: 3.1 酒店预订需至少提前 2 日,避免出现当日预订无房或者房源紧张价格偏高的情况。 3.2 同级别的员工共同出差,二人(同性别)同行时住宿、交通费按高级别员工标准 执行,住宿费只能按一人次报销,其他费用标准不变。 4、违规处理: 4.1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出差,出差时间按旷工处理,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4.2 对于未经部门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审批同意而订购高于最低价格机票的,差额费 用由差旅预订人承担。 4.3 对于部门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未审批随意更改航班、航线、签转、退票或乘坐商 务舱及以上舱位航班的等情况,差额费用由差旅预订人承担。 4.4 员工预订机票、酒店后未使用,且未提前通知差旅预订人取消预订而造成的各项 费用损失,由员工自行承担。 第 8 条 市内公务交通费说明 1、员工在公司所在地办理公务所发生的交通费(包括公共汽车费、地铁费和出租车 费),凭票在标准内据实报销。 2、凡广州市内办理公务人员,原则上只能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地铁,特殊紧急情况 下需要乘坐出租车的,需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费用自行承担。 第 9 条、其他出差费用及规定 1、出差期间发生客情费用需事先申请,额度由集团总裁核准,未申请擅自发生客情费 用,不予报销。且报销时必须提供税务部门正规餐饮发票,客情费用实报实销,每月 上限 3000 元。 2、差旅费用一律凭证报销,所有票据必须是合法的正式发票,按各级别对应的标准进 行填报,如行程与票据地点不符,公司有权不予报销费用,如发现有虚报、冒领、伪 造票据等,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给予相同金额双倍的处罚。 3、当日出差往返回的,不存在报销住宿费,非因工作需要在出差期间所涉及的节假日、 休息时间在非工作 时间外出所产生的交通费用不在此标准报销范围内。 4、报销的所有票据必须是合法的正式发票,按各级别对应的标准进行填报。 5、规定中没有列入或没有解释清楚之报销费用,需通过 OA 或书面形式向部门负责人 及财务部请示,批准同 意后方可执行。 6、出差人员返岗后应在 5 个工作日内按财务规定进行费用报销,逾期的不给与报销。 7、各项目公司人员差旅费用可参照集团总部标准执行,也可以根据各自项目公司实际 运营情况,调整报销标准额度,但所调整的报销额度不能超过集团总部标准额度的范 围。 第 10 条 附则 1、本制度规定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涉及报销的发票凭证等解释权归集团财务部, 本制度会跟随企业 发展不同的时期进行修改。 2、本制度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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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差 旅 报 销 管 理 制 度 第二版 2021 年 7 月 目 录 一、 总则 二、 报销标准 三、 补贴标准 四、 报销流程 一、目的 PAGE \* MERGEFORMAT 4 1、为了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差旅费用支出,差旅费 报销制度是《财务制度》里“费用报销”的组成部分,也是一个更严谨更标准的管 理制度。 2、出差指本公司员工派往外地从事公务工作,包括拜访客户、洽谈、签约等。 二、各类费用报销规定 1、住宿费报销的规定 (1)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住宿标准为干净卫生的商务连锁酒店为主,限额标 准 300 元/晚/人。住宿费报销根据实际出差申请记录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实报 实销,节约不补,超出报销标准的部分由报销人承担。 (2)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住宿发票。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 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参加会议,或公司组织活动和协助工作期间,住宿费凭据按实报销。 (4)专职外勤业务员长期出差固定地区的,有设驻点或分公司能提供住宿的, 必须在驻点或分公司住宿,无报销。 2、交通费报销的规定 (1)因公外勤首选常规性公共交通工具作为出行载体,常规性公共交通工具 包括:高铁、动车、地铁、公交车辆、城际大巴车等。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或者不便 乘坐常规性公共交通工具时,方可改乘出租车等其它交通工具,乘坐出租车需提前 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获得许可。 (2)禁止经理级别以下的业务人员因公外勤期间自行开车(包括自驾、租赁 机动车或电动车等),如有违法规定一律视为业务人员个人私自行为,并取消交通 费报销资格。因违反交通规则等违纪、违规被处罚由业务人员本人负责,公司一概 PAGE \* MERGEFORMAT 4 不承担责任。 (3)业务人员出差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须事先经领导批准,其绕道车船费, 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多开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因游览参观或与工作无关的停 留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4)报销标准: A、选择常规性公共交通工具作为出行载体的,市内外勤实报实销,市外外勤 最高报销限额为火车硬卧或高铁二等票标准,超出报销限额标准的费用由报销人自 行承担。 B、因特殊情况无法或者不便而选择乘坐出租车的,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 并获得许可方可实报实销。 3、接待费报销的规定 确因接待客户需产生接待费用,应提前请示上级领导,经批准同意后实报实销。 三、报销凭证 1、报销凭证为费用报销单和真实有效的票据。 2、费用报销单填写需注明外勤时间、出发地、目的地、事由、报销金额等, 按照规定的报销流程进行报销。报销事由不得含糊其辞,不能以“公事外出”、 “办理公务”等代替。 3、报销原则是从严审核,据实报销。财务部依据有效的实际签到对报销单行 程进行审核,如审核对票面费用存有疑问,财务部有权按照实际签到里程核实报销 额度。 4、严格控制出租车的费用报销,报销出租车费用必须有部门负责人在出租车 发票后面签字确认。 PAGE \* MERGEFORMAT 4 5、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正规票据,应提交实际支付记录凭证和其他有效票 据代替,并注明相关情况说明,否则不予报销。 6、实际付款金额如果小于票据载明金额时,应在该票据显著位置注明实际付 款金额,财务部按实付金额据实报销。 7、票据残缺不全,或者交通票据(公交车、地铁票、出租车票)出现 3 张以 上连号,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流程 1、出差/外出申请:拟出差/外出人员首先提交申请,详细注明出差/外出地点、 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外出申请由上级主管批准。 2、报销流程:报销人填报→部门主管审核→会计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报销。 3、报销人必须在返程 7 日内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必须具备有效的项目签到记录 为报销的前提条件。凡逾期未办理报销手续的,一律视为自愿放弃报销待遇。 4、所有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或假票,财务部一律不予报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 现,除扣回所领取的虚报数额外,再按虚报数额的 10 倍加以处罚。 5、特殊情况、紧急任务等造成报销费用超出报销标准的,应由部门负责人签署 意见,并报总经理批准后,超标部分可给予适当报销。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PAGE \* MERGEFORMAT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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