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计划与预算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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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计划与预算制度 □ 经营计划与预算制定 由于科学的日新月异,导致生产技术的不断改良,促成了近代工业的精细分工与大量 生产,从而引起市场剧烈的竞争,企业所赚取的利润也日趋微薄。因此近代企业的经营趋 势将由以往“成本决定售价”的旧观念改为“售价决定成本”的新意识。如果企业不能生 产物美价廉的产品,则非但不能赚取利润,甚至无法继续它的生存。所以,如何使成本降 低,获取最大利润乃成为企业界努力的重大课题,一般言之,降低成本不外是改良生产技 术与提高工作效率。前者当有赖于技术人员的努力,以及更新生产设备,改善工作方法和 开发新而低廉的代替料源。而后者即有赖于实施有效的管理技术,运用经济效益最佳的管 理方法,使企业所有的机能与资源获得合理的调配与运用。 本计划即是基于后者的需要而拟订。目的在年度开始之前,对下一年度的经营目标与 经营方针预作提示,责成各部门依据公司目标,拟订(或修订)相关管理制度或改善方案, 并配合年度预算的编制,预测产品市场的增减变动,配合设定之产能与成本标准,拟订年 度产销计划,预估年度损益及资金的调度运用,并做为考核各部门执行绩效的依据。通过 各种标准的设定,事前的合理规划,并经由各管理阶层的积极参与,以达到避免错误,减 少浪费,激励士气,达到降低成本创造利润的目的。 □ 经营目标 1.总目标:加强管理,研究创新,扩大营业额,控制成本,创造利润。 2.各部门目标: (1)贸易部: ① 充分消化现有产能。 ② 利用现有市场,购销相关产品,扩大营业额。 ③ 销售费用的控制(运输费用、报关费用、保险费用等。) ④ 呆品处理。 ⑤ 外销成长率( )%,年度外销金额( )元。 (2)内销部: ① 估计内销产品销售数量,协调生产管理中心建立适当库存量。 ② 建立内销销售网,扩大现有客户的采购规格及数量。 ③ 呆品处理。 ④ 内销成长率( )%,年度内销金额( )元。 (3)供应部: ① 建立机物料A B C分类,实施重点控制。 ② 建立各主要原物料安全库存量,经济采购量。选择优良供应厂商,商订长期采购合 同;加强比价功能,降低采购价格。 ③ 降低平均库存量:A料( )天,( )磅。B 料( )天,( )磅。 机物料降低( )%,( )元。 (4)总务部人事科: ① 建立员工进用升迁,薪资考核奖惩的人事制度。 ② 精简人事,控制管理费用。 (5)事业关系室: ① 建立人物出入厂管理规则。 ② 加强警卫勤务训练。 (6)会计部: ① 修订现行会计制度,精简作业流程,加强管理会计功能。 ② 适时提供各项管理报表。 ③ 强化现金预测功能,灵活资金调度。 ④ 严格审核费用开支,控制预算。 ⑤ 每月实施存货盘点。 (7)总经理室(生产管理中心): ① 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配方。 ② 推动或审核各种专案研究。 ③ 协调产销活动,拟定或修改生产计划,追踪管理生产进度;协助一、 二厂调度人力,协调各中间生产单位,原料的调度移拨,避免产能闲置或停机待料, 或超量生产。 ④ 研拟人员训练计划。 (8)一、二厂: ① 总务: a.改善员工伙食方案。 b.改善工作环境,照顾员工生活,加强福利娱乐措施。 ② 工程保全:拟订年度机器设备维修计划。 ③ 质管: a.拟订(修订)质量管理标准。 b.推动 Q CC活动(质量管理圈)。 c.拟订“改善提案制度”。 ④ 生产: a.严格管理生产进度,全力完成生产计划目标。 b.管理原料耗用。 c.灵活人员调度,避免闲置人工。 d.机动调拨各种原料供应,避免停机待料。 e.加强机器修护,强化在职训练,提高生产效率,精减人员编制。 □ 预算编制的内容及说明 1.营业计划说明书 本表是贸易部与内销部在预算年度中营业计划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市场的展望、 新产品的开发、旧产品的淘汰、新客户的开发或旧客户的淘汰、广告或 其他销售推广政策、售价政策、授信及帐款回收政策、业务人员的增减异动、销售费用的限制、 本年度营业方面所可能遭遇的困难及其克服对策等的说明。 2.客户别销售计划表 由贸易部及内销部根据市场情况,客户往来情况预计各客户的销售量,以拟订的售价 予以编制。(外销方面如无法依客户别预估时,则依销售地区别预测) 3.产品别销售计划表 本表系以产品别为主,分内外销,由表二汇总编制而成。 4.生产计划说明书 由一、二厂就产量及产能运用计划、质量计划、新产品或新技术(包括新配 合)的研究开发计划、机械修护计划、机械淘汰更新及扩建计划、人员合理化 计划、成本控制计划、本年度生产上所可能遭遇的困难及其克服对策等加以说 明。 5.标准产能设定表 系按各生产部门正常编制下,主要生产设备的设计产能及生产效率所设定的标准产 能,做为生产管理中心编制产销配合计划表的参考,并做为考核实际生产效率的依据。 6.标准用料设定表 系各生产部门产制品每单位主要原料的标准耗用量,做为生产管理中心编制生产计划 及供应部编制采购计划的参考,并做为考核原料耗用的依据。 7.标准人工费用设定表 系各部门在标准产能下,配置的人员编制及用人费用标准。依性质分为直接人 工及间接人工两项,俟生产计划确定后,做为编制人工费用预算及考核人工效 率的依据。 8.标准制造费用设定表 系各部门在标准产能下,耗用的电力、重油、机物料、维修费用……等费用 标准,分为变动及固定两项。做为生产计划确定后编制制造费用预算表及考核 费用支出的依据。 9.服务部门费用分摊设定表 系按费用性质,依服务部门提供服务的比重,分配服务部门费用给生产部门的 设定标准。 10.产销配合计划表 本表是本公司预算年度产销活动的基本报表,由总经理室及生产管理中心根据营业部门及 生产部门提供的资料,综合市场环境、生产状况、制成品存货水准、及成本利润等因素,加 以协调而编制,提经公司预算委员会讨论的年度产销计划。 11.生产计划表 系生产管理中心依据经核定实施的产销配合计划表内所列各项产品生产数量,而排定 的各中间及最后生产部门产制品的计划生产数量表,做为预算年度追踪考核各生产部门生 产进度达成率的依据。 12.主要材料耗用量预算表 本表由生产部门依据生产计划及标准用料设定表加以汇编而成。 13.资材计划说明书 由供应部就库存政策、采购政策、付款计划等加以说明。 14.主要材料采购预算表 本表由供应部依据主要材料耗用量预算表斟酌材料的合理库存、经济采购量及材料价 格趋势等予汇编,做为编制主要材料耗用成本的依据。 15.固定资产扩建改良及专案费用预算表 系供应部根据营业计划说明书,生产计划说明书产销配合计划表及公司预算委员会决 议事项所编制的年度资本支出及专案支出预算与完工进度表。 16.工缴汇总表 系一厂二厂依据生产计划表,标准人工费用设定表,标准制造费用设定表,固定资产 扩建改良及专案费用预算表所编制的人工及制造费用年度预算金额。 17.生产成本预算表 本表系会计部依据表十一、十二、十四、十六所编制的各产品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 费用的总成本及单位成本预算表。 18.销货成本预算表 系会计部根据产销配合计划表及生产成本预算表,加以汇编而成。 19.营业收入预算表 系会计部根据产销配合计划表及预估的其他收入,加以汇编而成。 20.推销管理财务费用预算表 系会计部参酌前年度实际开支,并依据年度营业管理计划所编制的推销管理财务费用 年度预算。 21.损益预算表 系会计部依据表十八、表十九、表二十编制的年度损益预算表。 22.资金来源运用表 系会计部根据年度产销库存计划、资本支出计划及债务偿还计划等资料,编制而成。 23.管理计划说明书 由公司总务部及人事科就组织编制合理化计划、人员增减异动计划、人力发展训练计划、 管理规章办法的推行计划等加以说明,以供总经理室编写经营计划及会计部编制管理费用 预算的参考。 24.经营计划说明书 由总经理室就前述有关资料,就营业生产,资材管理等计划加以综合及摘要的说明。 □ 推行预算制度的组织 1.公司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总 经 理 副主任委员:副总经理 委 员:贸易部经理 内销部经理 供应部经理 总务部经理 会计部经理 总经理室主任 生产管理中心主任 第一厂厂长 第二厂厂长 执行秘书:会计部副理 2.一厂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厂 长 委 员: 副厂长 副厂长 主 任 执行秘书: 专 员 3.二厂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厂 长 委 员: 副厂长 副厂长 主 任 科 长 科 长 执行秘书: 专 员 4.预算委员会的职责: (1)决定公司或各厂的经营目标及方针。 (2)审查公司各部及一、二厂的初步预算并讨论建议修正事项。 (3)协调各部门间的矛盾或分歧事项。 (4)预算的核准。 (5)环境变更时,预算的修改及经营方针的变更。 (6)接受并分析预算执行报告。 5.预算执行秘书的职责: (1)提供各部门编制预算所需的表单格式及进度表等。 (2)提供各部门所需的生产、收入成本与费用等资料以供编制预算的参考。 (3)汇总各部门的初步预算,提出建议事项,交预算委员会讨论。 (4)督促预算编制的进度。 (5)比较与分析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的差异情况。 (6)劝导各部门切实执行预算有关事宜。 (7)其他有关预算推行的策划与联络事项。 □ 预算编审程序及日程进度 10 月 1 日 公 司 预 算 委 员 会 执 行 秘 书 着 手 拟 订 预 算 年 度 初 步 设 定 的 经 营 目 标,及准备预算编制筹备事项,并编成会议资料。 10 月 11 日 召开公司预算委员会,说明预算编制程序,颁布公司年度经营 目标。 12 日 召开一、二厂预算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颁布一、二厂年度经 营目标,责成各部门主管着手拟订各项管理计划大纲及完成进度表,并设定产能、用料、人 工及费用预算标准。 13 日 贸易部、内销部及一、二厂各级主管开始编制预算,总务部、人事室、事业 关系室开始拟订各项管理计划大纲及完成进度表。 26 日 总经理室及生产管理中心开始编制预算。 公司预算委员会执行秘书汇总各单位的初步预算及计划大纲,做成修正案提交公司预 算委员会讨论。 11 月 1 日 召开第二次公司预算委员会,协调修正总经理室及生产管理中心提报的年 度产销计划。核定一、二厂提报的产能、用料、人工及费用预算标准、及各部门提报的管理计 划大纲及完成进度表。 2 日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中心、贸易部、内销部根据公司预算委 员会决议事项修正预算,一、二厂根据核定的生产计划及用料标准、编制材料耗用量预算及 人工制造费用预算。各部门根据核定的管理计划大纲及进度表着手草拟计划草案。 9 日 供应部开始编制预算。 13 日 一、二厂开始编制生产成本预算。 20 日 会计部开始编制预算。 12 月 1 日 总经理室开始编制经营计划说明书。 5 日 召开第三次公司预算委员会,讨论通过年度经营计划及年度预算案。 6 日 颁布年度经营计划及年度预算。 7 日 各单位开始编制下一年度元月份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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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预算制度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 为提高本公司经营绩效暨配合财务部统筹及灵活运用资金,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 各单位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并应逐月编列资金预计表,以便达成资金运用的最 高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金范围 本办法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而言。为定期编 表计算及收支运用方便起见,预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至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卷则 归属于资金调度的行列。 第三条 作业期间 (一)资料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月 二十四日前逐月预计次三个月份资金收支资料送会计部,以利汇编。 (二)会计部应于每月二十八日前编妥次三个月份资金来源运用预计表 (附表 4.1.1)按 月配合修订。并于次月十五日前,编妥上月份实际与预计比较的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附表 4.1.2)一式三份,呈总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总经理室,一份送财务部。 第四条 内销收入 营业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附表 4.1.3)。 第五条 劳务收入 营业部门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预计可收(兑) 现数编列(附表 4.1.3)。 第六条 退税收入 (一)退税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预计可退现数编列(附表 4.1.3)。 (二)预计核退营业税虽非实际退现,但因能抵缴现金支出,得视同退现。 第七条 其他收入 凡无法直接归属于上项收入皆属之。包括财务收入、增资收入、下脚收入等。 其数额在新台币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 第八条 资本支出 (一)土地: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提供的支付预算数编列。 (二)房屋: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 (三)设备分期付款、分期缴纳关税等:会计部依据分期付款偿付日期予以编列。 (四)机构设备、什项设备、预付工程定金等:工务部依据工程合同及进度, 预定支付预算及资材部依据外购L/C开立计划,预计支付资金编列(附表 4.1.4)。 第九条 材料支出 资材部依请购、采购、结汇作业,分别预计内外购原物料支付资金编列(附表 4.1.5)。 第十条 薪资 会计部依据产销计划等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第十一条 经常费用 (一)外协工缴:外协经办部门应参照外协厂商别约定付款条件等资料,斟酌 预计支付数编列。 (二)制造费用:会计部依据生产计划,参考制造费用有关资料及最近实际发 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三)推销费用:营业部依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月份推销费用占营业额的比 例推算编列。 (四)管理费用:会计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 (五)财务费用:会计部依据财务部资金调度情况,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第十二条 其他支出 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它支出”,包括偿还长期(分期)借款、股息、红利 等的支付。其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以说明。 第十三条 异常说明 各单位应按月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况,其因实际数 与预计比较每项差异在百分之十以上者,应由资料提供部门填列“资金差异报告表”(附表 4.1.6)列明差异原因,于每月十日前送会计部汇编。 第十四条 资金调度 (一)各单位经营资金由公司最高主管负责筹划,并由财务部协助筹措调度。 (二)资材部应按月根据国内外购料借款数额编列“购料借款月报表” (附表 4.1.7)于 当月 24 日送财务部汇总呈核总经理。 (三)财务部应于次月五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定期存 款余额等资料编列“银行短期借款明细表”(附表 4.1.8)呈总经理核阅,作为经营决策的 参考。 第十五条 本准则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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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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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一条 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 专职财务人员。 第二条 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三条 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 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 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 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 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 100 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第四条 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 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第五条 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 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 作; 2.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 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 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5.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六条 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公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 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设部长,在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 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 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 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八条 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的财务工作。 第九条 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条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 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 报帐。 第十一条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 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 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三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 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 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 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计划帐务部部长会同本单位领导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 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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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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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第一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 《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 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二条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 事务。 第三条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 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帐本 位币。 第四条 合资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同时应 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帐和编制财务报表。 第五条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 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六条 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七条 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 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八条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 改变。 第九条 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 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顾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 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 发给出资证明。 第十条 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十一条 公司对境外的投资或在境外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行。 第十二条 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十三条 公司以单价 2000 元以上、使用年限 1 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 5 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传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第十四条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 35 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 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 5 年; 4.其他设备 5 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十五条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 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 原价。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 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 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 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 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 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十七条 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帐龄超过 1 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 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十八条 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5.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 6.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7.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 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9.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 10.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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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现金、费用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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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一条 计划财务部和各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 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二条 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 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三条 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 第四条 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 3 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经理私章和 会计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准由 1 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 代管。 第五条 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各单 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六条 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 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会款审批权限如下:属预付货款、定金的,10 万 元以下的(含 10 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 万元以上 至 30 万元的(含 30 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30 万元以上至 50 万元的(含 50 万元)由总 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50 万元以上至 100 万元的(含 100 万元) 由总经理审批;100 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贸易货款的,100 万元以下的(含 100 万 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0 万元以上至 200 万元的(含 200 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200 万元以上至 300 万元的(含 300 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 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300 万元以上至 500 万元的(含 500 万元)由总经理审批; 500 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自带汇票的,10 万元以下的(含 10 万元)由下属公司、企 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长共同审批;10 万元以上至 50 万元的(含 50 万元)由总会计师审 批;50 万元以上至 100 万元的(含 100 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 同审批;100 万元以上至 200 万元的(含 200 万元)由总经理审批;200 万元以上的由董事 长审批。属购置、维修固定资产的,3 万元以下的(含 3 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 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3 万元以上至 10 万元的(含 10 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 万元 至 100 万元的(含 100 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 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房地产开发 和工业项目的,按已批准的合同的规定付款。汇出境外的资金,外贸企业的经理、副经理和 财务部部长可共同审批 5 万美元的(含 5 万美元)资金,其余:10 万美元以下的(含 10 万 美元 )由总会计师审批;10 万至 20 万美元的(含 20 万美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 经理助理共同审批;20 万至 50 万美元的(含 50 万美元)由总经理审批;50 美元以上的由 董事长审批。 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报上级审批的项目,上报单位应先提出初审意见;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先报总会 计师审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第七条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 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现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 (人) 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 各单位应建立资金回笼情况的跟踪制度。凡付出款(物)5 万元以上的,各单位 财务必须逐项跟踪基 1 资金回笼情况,并按月汇总后上报计划财务部、总会计师和总经理。 对到期的应收资金,各单位应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催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上报请示处理。 第九条 各单位库存现金不得超过 3000 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营来收 入现金。 第十条 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第十一条 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5000 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 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钱柜。 第十二条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第十三条 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 第十四条 各单位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盘点表应 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第十五条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视金额大小按第六 十四条审批规定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 前先盖上印章。 第十六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外,经经 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十七条 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介绍费、手续费等,必须注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发 票号码,经经理批准后才能报销。其中对介绍费和手续费,经办人还须另付合同书和 说明 报批:2000 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 元至 1 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1 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八条 业务费实行包干制,按实现利润的比例提取,由经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 总经理确定。提取后应专款专用,不得私分、贪污。 公司本部各部、室的业务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1000 元以下抒总会计师审批 报销,1000 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公司本部员工的差旅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2000 元以下的由部会计师审批 报销,2000 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十九条 探亲旅费、医疗费等按国家的规定报销。 第二十条 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费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00 元以下由下属 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5000 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报经批 准后才能购置。其中,属专控商品的,还必须报经专控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非专控商品 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购置。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中、长期投资要选好投资项目,节约投资费用,缩短投资回收期, 提高投资效益。各单位财务必须对投资的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并加强对投入产出资 金的管理。任何投资,均须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投入。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所创的外汇限于进出中贸易使用。其他外汇买卖的价格由总会计师根 据市场情况审定一个最低、最高价,所进行的外汇买卖均不得低于审定的最低价、最高价。 第二十四条 下属公司、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原则上自行解决。其贷款需公司担保的可 报计划财务部审查。金额 100 万元以下的(含 100 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0 万元以上至 500 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500 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下属公司、企业如资金周转困难需向公司临时借调的,应先报计划财务部签署意见后 , 50 万元以下的总会计师审批,50 万元以上的由部经理审批。借款按期参照银行贷款计收本 息。本系统内的相互借款均计收本息。 第二十五条 严禁下属公司、企业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第二十六条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 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台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 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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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采购作业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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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采购作业程序 采购作业内容是从收到“请购案件”开始进行分发采购案件,由采购经办人员先核对 请购内容,查阅“厂商资料”、“采购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后,开始办理询价,于报价 后,整理报价资料,拟订议价方式及各种有利条件,进行议价,办妥后,依核决权限,呈 核订购。详细作业程序及要点如: □ 采购作业程序及要点 表 12.2.1 程 序 接 件 分 发 要 点 1.请购单各栏填写是否清楚 2.按分配原则分派请购案件 3.急件优先分派办理 4.无法于需用日期办妥者利用“交货期联络单”通知请购部门 5.撤销请购单应先送办理 询 价 1.交货期无法配合需用日期时联络请购部门 2.充分了解请购材料的品名、规格 3.急件或需用日期接近者应优先办理 4.向厂商详细说明品名、规格、质量要求、数量、扣款规定、交 货期、地点、付款办法 5.同规格产品有几家供应宜均询价 6.有否其他较有利的代用品或对抗品 7.应提供同规格,不同厂牌做比较 8.有否必要办理售后服务及保固年限 9.新厂商产品,是否需经检验试用 比 价、议 价 1.厂商的供应能力是否能按期交货、质量确认 2.是否殷实可靠的生产厂或直接进口商 3.其他经销商价格是否较低 4.经成本分析后,设定议价目标 5.是否必要向厂商索取型号比较 6.价格上涨下跌有何因素 7.是否必要开发其它厂商或转外购 8.规定几万元以上的案件呈副经理议价或设定议价目标 呈 核 1.请购单上应详细注明与厂商议定的买价条件 2.买卖惯例需超交者应注明 3。现场选用较贵材料时,联络请购部门述明原因 4.按核决权限呈核 订 购 1.需预付定金,内外销价需办退税、或规定多少金额以上或 有附带条件等应制定买卖合同 2.再向厂商确认价格交货期质量条件 3.分批交货者在请购单上盖分批交货单 4.订购单(采用联络函式传真机)寄交厂商,无法按需用日期 交货的案件联络请购部门 催 交 1.约交日期前应再确认交货期 2.无法于约交日期前交货时联络请购部门并列入交货期异 常控制表内催办 3.已逾约交货日期尚未到货者加紧催交 整 理 付 款 1.发票抬头及内容是否相符 2.发票金额与请购单价格是否相符 3.有否预付款或暂借款,应处理 4.是否需要扣款 5.需要办退税的请购单转告退税部门 6.以内销价采购供外销用材料,应允收齐退税同意书始得办理付 款 程 序 收件、分发、核对 要 点 1.收件 2.按分配原则指派经办人 3.核对品名 4.核对规格 5.核对数量 6.核对需要日期 询 价 1.选择询价对象及地区 2.询价 3.整理报价资料 4.确认请讲内容 5.寻找对抗品 6.选择开发对象 7.询价索样 8.整理对抗品资料及样品送样 9.整理检验结果 议价、比价、呈核 1.调查市场行情 2.核对资金预算 3.选择议价对象 4.研拟底价 5.研议采购条件 6.议价(或公开比价) 7.填写上次报价记录 8.估算海(空)运费 9.估算保险费 10.核对付款条件 11.比较交货期限 12.检查卸货条件 13.估算关税 14.按核决权限呈核 程 序 进口、签证、结汇 要 点 1.缮打输入许可证申请书 2.缮写用途说明书 3.备妥签证必要文件 4.提案申请签证 5.签证专案申请作业 缮造申请书及附件(度量衡器、无线电器材) 整理必要文件 提案申请 6.申请结汇 7.整理结汇文件 8.核对签证结汇文件 9.修改输入许可证或信用状作业 投 保 、 船 务 1.洽订保率 2.投保缴交保险费 3.洽订特约船公司及运费 4.指定船舶公司 5.交涉货柜使用期限 6.核算运费 7.缴交运费 8.处理大宗材料船务 装 运 1.督促预定装船期 2.申请“工业用”证明 3.申请分期缴税 4。申请预保风险及动产抵押 5.督促装运文件 6.确认船期 7.整理装运文件 8.申请管理品放行证 9.联络及安排卸货 10.确认船代理 11.确认公证处(所) 12.联络交货期异常修改 I/L,L/C 程 序 报 关 、 提 货 要 占 1.银行背书 2.办理担保提货 3.整理文件报关 4.缴税提货 5.收料 索 赔 1.核对材料检验报告 2.填写索赔记录单 3。向保险公司、船公司索赔 4.向供料厂商索赔 5.办理退货掉换作业 跟 催 1.督促收料单 2.控制长期合同的交货 3.控制外购资金 4.整理采购案件 5.计算卸货延滞费及奖金 6.办理退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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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采购作业细则 □请 购 第一条 请购部门的划分 各项材料的请购部门如下: (一)常备材料:生产管理部门 (二)预备材料:物料管理部门 (三)非常备材料: 1.订货生产用料:生产管理部门 2.其他用料:使用部门或物料管理部门 第二条 请购单的开立、递送 (一)请购经办人员应依存量管理基准、用料预算,参酌库存情况开立请购单,并注明 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主管审核后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并编号(由 各部门依事业部别编订),“请购单(内购)(外购)”附“请购案件寄送清单”送采购部门。  (二)需用日期相同且属同一供应厂商供应的统购材料,请购部门应以请购单附表,一 单多品方式,提出请购。 (三)紧急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于“请购单”“说明栏”注明原因,并加盖“紧急采 购”章,以急件卷宗递送。 (四)材料检验须待试车方能实施者,请购部门应于“请购单”上注明“试车检验”及 “预定试车期限”。 (五)庶务用品由物料管理部门按月依耗用状况,并考虑库存情况,填制“请购单”提 出请购。 第三条 免开请购单部分 (一)下列总务性物品免开请购单,并可以“总务用品申请单”委托总务部门办理,但 其核决权限另订,其列举如下: 1. 贺奠用物品:花圈、花篮、礼物等。 2. 招待用品:饮料、香烟等。 3. 书报(含技术性书籍及定期刊物)、名片、文具等。 4. 打字、刻印、报表等。 (二)零星采购及小额零星采购材料项目。 第四条 请购核决权限 (一)内购: 1. 原物料: (1) 请购金额预估在 1 万元以上者,由科长核决。 (2) 请购金额预估在 1 万元至 5 万元者,由经理核决。 (3) 请购金额预估在 5 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2.财产支出: (1)请购金额预估在 2000 元以下者,由科长核决。 (2)请购金额预估在 2000 元至 2 万元者,由经理核决。 (3)请购金额预估在 2 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3. 总务性用品: (1)请购金额预估在 1000 元以下者,由科长核决。 (2)请购金额预估在 1000 元至 1 万元者,由经理核决。 (3)请购金额预估在 1 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附注:凡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请购项目应以“财产支出”核决权限呈核。 (二)外购: 1.请购金额预估在 10 万(含)元以下者,由经理核决。 2.请购金额预估在 10 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第五条 请购案件的撤销 (一)请购案件的撤销应立即由原请购部门通知采购部门停止采购,同时于“请购单 (内购)”或“请购单(外购)”第一、二联加盖红色“撤销”的戳记及注明撤销原因。 (二)采购部门办妥撤销后,依下列规定办理: 1.采购部门于原请购单加盖“撤销”章后,送回原请购部门。 2.原“请购单”已送物料管理部门待办收料时,采购部门应通知撤销,并由物料管理 部门据以将原请购单退回原请购部门。 3. 原请购单未能撤销时,采购部门应通知原请购部门。 □ 采 购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条 采购部门的划分 (一)内购:由国内采购部门负责办理。 (二)外购:由国外采购部门负责办理,其进口庶务由业务部门办理。 (三)总经理或经理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可直接与供应商或代理商议价。专案用料, 必要时由经理或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协助办理采购作业。 第七条 采购作业方式 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采购部门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 方式进行采购: (一)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 定材料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二)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厂 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各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第八条 采购作业处理期限 采购部门应依采购地区、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分类制定材料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通 知各有关部门以便参考,遇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 第二节 国内采购作业处理 第九条 询价、比价、议价 (一)采购经办人员接获“请购单(内购)”后应依请购案件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 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核准得以电话询价之外,另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 商办理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二)若厂商报价的规格与请购材料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经办人员应检附 资料并于“请购单”上予以证明,经主管核发后,先 请使用部门或请购部门签注意见后呈 核。 (三)属于买卖惯例超交者(如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采购经办人员于议价后,应于 请购单“询价记录栏”中注明,经主管签认后呈核。 (四)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经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后,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 商议价。 (五)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 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六)“试车检验”的采购条件,采购经办人员应于“请购单”注明与厂商议定的付款 条件呈核。 第十条 呈核及核决 (一)采购经办人员询价完成后,于“请购单”详填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订“订购厂 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经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 (二)采购核决权限: 表 12.2.2 采 购 别 列属统购项目的原料、物料 核 决 限 额 采购核决权限 不论金额多寡 经理一总经理 不论金额多寡 经理 财产支出(包括什项购置) 3000 元以下 采购主管 的非生产器材 300l 元至 100000 元 经理直接核决 100000 元以上 经理 财产支出(包括什项购置) 3 咖元以下 采购主管 的生产器材 300l 元至幼 000 元 经理直接核决 20001 元以上 经理 3000 元以下 采购主管 3001 元至 50000 元 经理直接核决 50001 元以上 经理 (包括燃料) 非属统购项目的原料、物料 总经理 (包括燃料) 庶 务 用 品 总经理 总经理 总经理 附注:凡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采购项目应以“财产支出”核决权限呈核。 第十一条 订购 (一)采购经办人员接到经核决的“请购单”后应以“订购单”向厂商订购,并以电话 或传真确定交货(到货)日期,同时要求供应商于“送货单”上注明“请购单编号”及“包 装方式”。 (二)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经办人员应于“请购单”上加盖“分批交货”章以资识别 。  (三)采购经办人员使用暂借款采购时,应于“请购单”加盖“暂借款采购”章,以资 识别。 第十二条 进度控制及事务联系 (一)国内采购部门应分询价、订购、交货三个阶段,以“采购进度控制表”控制采购作 业进度。 (二)采购经办人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作业时,应填制“进度异常反应单”并注明 “异常原因”及“预定完成日期”,经呈主管核示后转送请购部门,依请购部门意见拟订 对策处理。 第十三条 整理付款 (一)物料管理部门应按照已办妥收料的“请购单”连同“材料检验报告表” (其免填 “材料检验报告表”部分,应于收料单加盖“免填材料检验报告表”章 )送采购部门,经 与发票核对无误,于翌日前由主管核章后送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应于结帐前,办妥付款手 续。如为分批收料者,“请购单(内购)”的会计联须于第一批收料后送会计部门。 (二)内购材料须待试车检验者,其订立合同部分,依合同规定办理付款,未订合同部 分,依采购部门呈准的付款条件整理付款。 (三)短交应补足者,请购部门应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 (四)超交应经主管核示始得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否则仅依订货数付款。 第三节 第十四条 境外采购作业处理(含进口事务、关务) 询价、比价、议价 (一)外购部门依“请购单(外购)”的需求日及急缓件加以整理,并依据供应厂商资料, 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询价记录,以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询价作业,但因特殊情况 (独家 制造或代理等原因)应于“请购单(外购)”注明外,原则上应向三家以上供应厂商询价、比 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二)请购的材料规范较复杂时,外购部门应附上各厂商所报材料的重要规范并签注意 见后,交请购部门确认。 第十五条 呈核及核决 (一) 比价、议价完成后,外购部门应填制“请购单(外购)”,拟订“订购厂商” “预定装船日期”等,连同厂商报价资料,送请购部门依采购核决权限核决。 (二) 核决权限 1.采购金额以 CIF 美元总价折合在×××元(含)以下者由经理核决。 2.采购金额以 CIF 美元总价折合超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三)采购案件经核决后,如发生采购数量、金额的变更时,请购部门应依更改后的采 购金额所需的核决权限重新呈核;但若更改后的核决权限低于原核决权限时仍应由原核决 主管核决。 第十六条 订购与合同 (一)“请购单(外购)”经核决送回外购部门后,即向厂商订购并办理各项手续。 (二)需与供应厂商签订长期合同者,外购部门应以签呈及拟妥的长期合同书,依采购 核决权限呈核后办理。 第十七条 进度控制及异常处理 (一)外购部门应以“请购单(外购)”及“采购控制表”控制外购作业进度。 (二)外购部门于每一作业进度延迟时,应主动开立“进度异常及反应单”记明异常原 因及处理对策,据此修订进度并通知请购部门。 (三)外购部门于外购案件“装船日期”有延误时,应主动与供应厂商联系催交,并开 立“进度异常反应单”记明异常原因及处理对策,通知请购部门,并依请购部门意见处理 。  第十八条 进口签证前(“请购单(外购)”核准后)的专案申请 (一)专案进口机器设备的申请专案进口机器设备时,外购部门应准备全部文件申请核 发“输入许可证”,申请函中并应请求“国贸局”在“输入许可证”加盖“国内尚无产 制”的戳记及核准章,以便进口单位凭以向海关申请专案进口及分期缴税。 (二)进口度量衡器及管理物品时,外购部门应于申请“输入许可证”之前准备“报价 单”及其他有关资料送进口单位向政府机关申请核准进口。 第十九条 进口签证 外购材料订购后,外购部门应即检具“请购单(外购)”及有关申请文件,以“申请外 汇处理单”(需在一星期内办妥结汇时,加填“紧急外购案件联络单” )送进口单位办理签 证。进口单位应依预定日期向“国贸局”办理签证,并于“输入许可证”核准时通知外购 部门。 第二十条 进口保险 (一)FOB、FAS、C&F 条件的进口案件,进口单位应依“请购单(外购)”外购部门指示 的保险范围办理进口保险。 (二)进口单位应将承保公司指定的公证行在“请购单(外购)”上标示,以便货品进口 必须公证时,进口单位凭以联络该指定的公证行办理公证。 第二十一条 进口船务 (一)FOB、FAS 的进口案件,进口单位(船务经办人员)于接获“请购单(外购)”时,应 视其“装运口岸”及“装船期限”并参照航运资料,原则上选定三家以上船公司或承揽商 , 以便进口货品可机动选择船只装运。 (二)进口单位(船务经办人员)应将所选定的船公司或承揽商品名称,提供进口结汇经 办人员,于“信用状开发申请书”列明,作为信用状条款,向发货人指示装船。 (三)如因输出口岸偏僻或因使用部门急需,为避免到货延误,外购部门应于“请购单 (外购)”上注明,避免在信用状指定船公司而委由发货人代为安排装船。 第二十二条 进 口结汇 进口单位应依“请购单(外购)”标示的“间发信用状日期”办理结汇,并于信用状(L /C)开出后以“开发 L/C 快报”通知外购部门联络供应厂商。 第二十三条 税务 (一)免货物税及“工业用证明”的申请 1.进口的货品可申请免货物税者,外购部门应于“输入许可证”核准后,检具必需文 件,向税捐处申请,经取得核准函后向海关申请免货物税。 2.除“免凭经济部工业局证明办理具结免税进口”的项目外,其他合于免税规定的人 造树脂类材料,外购部门应于开发“信用状”后检具必需文件向经济部工业局申请“非供 塑胶用”证明,以便于报关时据此向海关申请依工业用物品税率缴纳进口关税。 (二)专案进口税则预估及分期缴税的申请及办理外购部门应于进口前,检具有关文件 , 凭以向海关申请税则预估,等核准后并办理分期缴税及保证手续。 第二十四条 输入许可证、信用状的修改 供应商成本公司要求修改“输入许可证”或“信用状”时,外购部门应开立“信用状 、 输入许可证修改申请书”经呈核后,检具修改申请文件送进口事务科办理。 第二十五条 装船通知及提货文件的提供 (一)外购部门接到供应商通知有关船名及装船日期时,应立即填制“装船通知单”分 别通知请购部门、物料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 (二)外购部门收到供应商的装船及提货文件时,应检具“输入许可证”及有关文件, 以“装运文件处理单”先送进口单位办理提货背书。 (三)提货背书办妥后,外购部门应检具“输入许可证”及提货等有关文件,以“装运 文件处理单”办理报关提货。 (四)管理进口物品放行证的申请: 进口管理物品时,外购部门应于收到装运文件后,检具必需文件送政府主管机关申请 “进口放行证”或“进口护照”,以便据此报关提货。 第二十六条 进口报关 (一)关务部门收到“请购单(外购)”及报关文件时,应视买卖、保险及税率等条件填 制“进口报关处理单”连同报关文件,委托报关行办理报关手续,同时开立“外购到货通 知单”(含外购收料单)送材料库办理收料。 (二)不结汇进口物品,进口单位(邮寄包裹则为总务部门)应于接获到货通知时,查明 品名、数量等资料,并会外购部门确认需要提货者再行办理报关提货。如系无价进口的材料、 补运赔偿及退货换料等,报关时关务部门应开立“外购到货通知单 (含外购收料单)”通知 收货部门办理收料,而属其他材料及物品则由收件部门于联络单签收后,送处理部门处理 。  (三)关税缴纳前进口单位应确实核对税则、税率后申请暂借款缴纳。 (四)海关估税的税率如与进口单位估列者不符时,进口单位应立即通知外购部门提供 有关资料,于海关核税后 14 天内以书面向海关提出异议,申请复查,并申请暂借款办理 押款提货。押款提货的案件,进口单位应于“进口报关追踪表”记录,以便督促销案。 (五)税捐记帐的进口案件,进口单位应依“请购单(外购)”,于报关时检具必需文件 办理具结记帐,并将记帐情况记入“税捐记帐额度记录表”及“税捐记帐额度控制表”。  (六)船边提货的进口材料,进口单位应于货物抵港前办妥缴税或记帐手续,以便船只 抵港时,即时办理提货。 第二十七条 报关进度控制 关务部门应分报关、验关、估税、缴税、放行五阶段,以“进口报关追踪表”控制通关 进度。 第二十八条 公证 (一)各公司事业部应依材料进口索赔记录及材料特性等因素,研判材料项目 (如外购 散装材料),通知进口单位于材料进港时,会同公证行前往公证。 (二)外购材料于验关或到厂后发现短损而合于索赔条件者,进口单位应于接获报关行 或材料库通知时,联络公证行办理公证。 (三)进口货品办理公证时,进口单位应于公证后配合索赔经办时效,索取公证报告分 送有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 退汇 (一)外购部门依进口材料的装运情况,判断信用状剩余金额已无装船的可能时,应于 提供报关文件时提示进口单位,并于进口材料放行及“输入许可证”收回后,开立“信用 状退汇通知单”连同“输入许可证”送进口事务科办理退汇。 (二)退汇金额较大,但信用状未逾有效期限者,外购部门应向供应厂商索回信用状正 本,送进口单位办理退汇。 第三十条 索赔 (一)外购部门接到收货异常报告(“材料检验报告表”或“公证报告”等)时,应立即 填制“索赔记录单”连同索赔资料交索赔经办部门办理。 (二)以船公司或保险公司为索赔对象者,由进口单位办理索赔;以供应厂商为索赔对 象时,由外购部门办理索赔。 (三)索赔案件办妥后,“索赔记录单”应依原采购核决权限呈核后归档。 第三十一条 退货或退换 (一)外购材料须予退货或退换时,外购部门应适时通知进口单位依政府规定期限向海 关申请。 (二)复运出口、进口的有关事务,外购部门应负责办理,其出口进口签证、船务、保险 报关等事务则委托出口单位及进口单位配合办理。 (三)退换的材料进口时依本节有关规则办理。 第四节 价格及质量的复核 第三十二条 价格复核与市场行情资料提供 (一)采购部门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与行情,并建立厂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 的参考。 (二)采购部门应就企业内各公司事业部所提重要材料的项目,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 为材料存量管理及核决价格的参考。 第三十三条 质量复核 采购单位应就企业内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予以复核(如材料选用、质量检验)等。 第三十四条 异常处理 审查作业中,若发现异常情况,采购单位审查部门应即填制“采购事务意见反应处理 表”(或附报告资料),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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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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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制度 为保证本公司工程、维护以及一切生产用物资的正常供应,特订如下制度: (一)加强物资的计划管理。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年度所需物资计划及仓存情况,每年第 四季度统筹做好第二年的物资供应计划,力争按时准确上报公司年度材料计划。 (二)加强物资订购合同的管理。物资合同的签订是一种经济责任,必须由物资供应部 统一对外签订,其它单位(部门)不得对外签订合同,否则财务部拒绝付款。在签订合同前 应主动征求有关部门和生产单位的意见,尽量做到采购回来的物资符合质量要求,使用部 门满意;同时要对购货合同进行登记,便于办理提货及时付款手续。每年第一季度要根据 年度的计划,寻找供应商,签订全年的大宗工程,维护物资的供货合同,以保证大宗物资 供应的稳定可靠性。 (三)签订合同的物资由供应室根据仓存和工程、维护用量情况实行分批进货。常用零星 物资要根据要求部门的需求量和仓存情况进行分散进货,做到物资无积压,数量品种充足 又齐全。 (四)物资进仓实行质检员、仓管员、采购员联合作业,对物资质量、数量进行严格检查, 做到货板相符,把好物资进仓质量关。 (五)采购业务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订货、采购工作中实行“货比三 家”的原则,询价后报领导核准供应商,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在重质量、遵合同、守 信用、售后服务好的前提下,选购低价物资,做到质优价廉。同时要实行跟踪办事负责到底 的责任制,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办理有关商务、帐务工作。 (六)为掌握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商品信息,如价格行情等,物供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学 习业务知识,提高商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七)物资供应工作必须始终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令,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 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全体物供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在商 务工作中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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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验收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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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对物料的验收及入库均依本办法作业。 第二条 待收科 物料管理收料人员在接到采购部门转来已核准的“采购单”时,按供应商、物料别及交货日期 分别依序排列存档,并于交货前安排存放的库位以利收料作业。 第三条 收料 (一)内购收料 1.材料进厂后,收料人员必须依“采购单”的内容,并核对供应商送来的物料名称、规格、数 量和送货单及发票并清点数量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请购单”,办理收料。 2.如发觉所送来的材料与“采购单”上所核准的内容不符时,应即时通知采购处理,并通知 主管,原则上非“采购单”上所核准的材料不予接受,如采购部门要求收下该等材料时,收料人 员应告知主管,并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会签采购部门。 (二)外购收料 1.材料进厂后,物料管理收料人员即会同检验单位依“装箱单”及“采购单”开柜(箱)核 对材料名称、规格并清点数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于|“采购单”。 2.开柜(箱)后,如发觉所装载的材料与“装箱单”或“采购单”所记载的内容不同时,通 知办理进口人员及采购部门处理。 3.其发觉所装载的物料有倾覆、破损、变质、受潮……等异常时,经初步计算损失将超过 5000 元以上者(含),收料人员即时通知采购人员联络公证处前来公证或通知代理商前来处理,并尽 可能维持异状态以利公证作业,如未超过 5000 元者,则依实际的数量办理收料,并于“采购单” 上注明损失数量及情况。 4.对于由公证或代理商确认后,物料管理收料人员开立“索赔处理单”呈主管核实后,送会 计部门及采购部门督促办理。 第四条 材料待验 进厂待验的材料,必须于物品的外包装上贴材料标签并详细注明料号、品名规格、数量及入厂 日期,且与已检验者分开储存,并规划“待验区”以为区分,收料后,收料人员应将每日所收料 品汇总填入“进货日报表”以为入帐清单的依据。 第五条 超交处理 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部分应予退回,但属买卖惯例,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 量在 3%(含)以下,由物料管理部门在收料时,在备栏注明超交数量,经请购部门主管(科长 含)同意后,始得收料,并通知采购人员。 第六条 短交处理 交货数量未达订购数量时,以补足为原则,但经请购部门主管(科长含)同意,可免补交, 短交如需补足时,物料管理部门应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处理。 第七条 急用品收料 紧急材料于厂商交货时,若物料管理部门尚未收到“请购单”时,收料人员应先洽询采购部 门,确认无误后,始得依收料作业办理。 第八条 材料验收规范 为利于材料检验收料的作业,质量管理部门应就材料重要性及特性等,适时召进使用部门及 其他有关部门,依所需的材料质量研订“材料验收规范”,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以为采购 及验收的依据。 第九条 材料检验结果的处理 (一)检验合格的材料,检验人员在外包装上贴合格标签,以示区别,物料管理人员再将合 格品入库定位。 (二)不合验收标准的材料,检验人员在物品包装上贴不合格的标签,并于“材料检验报告 表”上注明不良原因,经主管核示处理对策并转采购部门处理及通知请购单位,再送回物料管理 凭此办理退货,如特采时则办理收料。 第十条 退货作业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退货时,应开立“材料交运单”并检附有关的“材料检验报告表”呈 主管签认后,凭以异常材料出厂。 第十一条 实施与修正 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送货验收单 进料时间 年 月 日 厂 商 名 称 料号 交货数 订单号码 品 名 规 格 发票号码 检验项目 订购数 点收数 实收数 检 验 规 范 检 验 状 况 数 量 判 定 检验数量 处理情况 不良数 允收 不良率 拒收 备 特采 仓 注 质 库 入 管 检 点 主 库 主 验 收 管 员 管 员 员 进货日期表 编 号 料 号 全检 品名规格 年月 日 厂 商 数 量 消 单 □房地产开发公司材料营建器材验收管理规则 第一条 本公司材料及营建器材的验收,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一)材料验收 类别 第一类 验收人员 种 类 财务部经理 营建部经理 建行科长 工程管理科长 供应科长 电梯 备 注 材料管理科长 土地主任(或所长) 第二类 材料管理科人员 工地主任(或所长) 铣管、钢筋、瓷器类、栓木料、外围门锁、浴缸、 材料管理员 不锈钢厨房用具、给水卫生案件、消除设备、 注:工地在外埠时材料管 马达、对讲机类。 理科人员以抽查为原则 第三类 水泥、砂石类、红砖、铣管案件、机制门、抽风 机、日光灯、美术灯、变压器、电热器、分电表、 五金、彩色水泥砖、二级木类(杉木、柳安木 材料管理员 等)、门五金、石粉、白灰、压条、塑料管、防水 剂、纱网等。 第二条 所谓材料验收系为确认所购材料是否符合订购当时所定(或契约)条件、图样及样品的行 为。凡经采购单位购入的材料均应办理验收手续。 第三条 材料采购人员,依规定不得兼办材料的验收,但经指派者不在此限。 第四条 材料的验收工作,依下列进行。 第五条 第四条的材料明细内如有未列入的其他材料时,得由材料管理科长的材料申请单内装 定类别,以便办理验收。 第六条 材料的验收,应依据订购合约、样品或材料申请单规格等凭证办理。但有下列事项的, 仍应拒绝验收并通知采购单位听候主管指示作适当处理。 1.超过交货期限过久的。 2.与原订条件、图样或样品不符的。 3.破损、变质、损毁及其他瑕疵的。 4.其他不合材料验收条件的。 第七条 材料验收项目,应依据各种材料验收要领(附件一)约定条款或图说样品并参酌国家 标准或公认标准,对其形态、号码、尺度、重量等级、理化性质、牌子、包装、数量等样予鉴定。 第八条 材料验收人员应于收到第五条的订购合约或样品后,依其所列规格及约定条款、拟定 验收方法与项目,并对验收需使用器具及存储仓位,预为联系准备。如届约定交货日期而货未到, 应即通知供应科尽速提交。 第九条 材料验收应以随到随办为原则,分批交货的材料,仍应按批办理验收手续,合约指定 其他交货验收地点者,应派员前往该地点验收。 第十条 运到的材料在未经验收合格前,应与其他库材料分开布置,并加以标志。在未办妥验 收手续前,只视作寄存,暂为保管,不得收料或先行发用。 第十一条 凡材料数量较巨或因包装关系一时无法将应验收的事项全部确认,得先行将包装的 个数、重(数)量,包装情形等作预备验收,但应于预备验收后三日内,将应确认的全部事项验收 完毕。 第十二条 材料的验收方法可用下列方法抽样检验的。 1.计数抽样 (SAMPLING BYATTNIPUTES),材料抽样验收以计数抽样为原则,其抽样标 准由公司材料部门参考美国军用抽样标准的正常检验。(附件二)。 2 . 随 机 抽 样 ( RANKON SAMPLING ) , 其 标 准 参 考 如 附 表 “ 乱 数 表 ” ( TABLE OF RANKOM NUMBER)(附件三)。 第十三条 采抽样检验材料时,其未经抽到的材料厂商应负责调换不合格品质与补足短缺数量, 必要时应由交货厂商出具书面保证。 第十四条 材料的交货日期,应以确实送达指定地点的日期为准。如因验收品质、数量或重量不 符须调换补足者,其调换补交部分,以调换补送达到的日期为准,如有交换延期时,应将祥情填 记在“材料签收单”第一联内后送供应科凭以计扣。 第十五条 凡经验收材料倘品质不合使用或数量短缺或重量不足,必须调换补偿者,应即通知 供应科尽速调换补偿。但已验收合格部分得先行收料。 第十六条 各级主管认有必要时,得指派专人将经已验收的材料予以复验,经复验后,如发现 与初验情形不符者,应即查究原因,并视其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作适当的 处分。 第十七条 验收数量超过订购数量者以退回为原则,但必要时得为追加采购手续接纳。 第十八条 材料进场经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应于材料签收单内盖章认可,始得送公司办理付款 手续。 (二)营建器材验收 第十九条 营建器材购买、验收项目分为新购器材及修缮零件用品等类。 第二十条 请购器材时,得先由材料管理科提供二家以上厂商的估价单,经比价并填具物品采 购单呈准后,始得购买并经验收通过符合使用方得请款。 第二十一条 新购器材验收人员为营建部经理、材料管理科长、会计科长、使用单位科长。 第二十二条 修缮购买零件的验收人员为材料管理科长、会计人员。 (三)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得随时呈请总经理裁定。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时。 附件一 各种材料验收要领 (一)木材类: 1.木材选择: 先用木材不得有死节、腐朽、虫柱或过甚开裂。 2.品质检验: (1)色泽愈深,则木质愈坚实耐用 (2)岁环紧密相贴,纤维紧密者为宜。 (3)木浆或松香以小为宜。 3.腐朽检查: (1)色泽光匀者为佳,其有白点或白沫者,则已开始腐朽。 (2)腐木嗅无香味。 (3)好木在一端击它可在他端听到清亮听见声,虽长距在 15 米亦燃,朽木声音则暗滞。 4.椿木检验: (1)椿木常用活木,以无裂痕,无扭纹,无大节者为佳,椿身要直,检查其挺直性的方法, 用一线牵直由一端的中心拉起至他端的中心,然后沿此线察看,以无论椿身任何部分的中心与线 的距离,不得超出椿木直径的 1/2 为准。 (二)钢筋: 1.钢筋为用于混凝土之内,作为加强混凝土强度。 2.钢筋分光面与竹节两类,其表面光滑,无裂纹、锈蚀、砂眼及扭曲、扭节等缺点,弯曲试验 时以弯曲 180 度不发生裂痕为佳。 3.一般建筑钢料须尺寸准确厚度均匀不得小于规定厚度百分之一,依检验局规定每种类尺寸 差距均有明细的规定如(附件一): 4.不可沾染油污。 (三)水泥类: 1.水泥有白青两种,白水泥多用于装饰上,青水泥为工程上普遍应用的水泥。 2.水泥的凝结性快慢各异,水泥于开始凝结时先起硬皮,以致全体凝结一个固体,初凝最少 需 20 分钟结实不能快过 1 小时或慢过 10 小时,新水泥比旧水泥较易凝结,水泥浆一经开始凝结则 不可使用。 附件一 规 格 03 04 标 准 直径范围 标 准重 重量范围 直 径 最大 最小 量 最大 最小 9 9.5 8.5 0. 559 0. 59 0. 531 M/M M/M M/M kg/m kg/m kg/m 13 13.5 12 . 0. 944 1. 05 0. 944 M/M M/M 5 kg/m kg/m kg/m 备注 M/M 05 16 16.5 15 . 1. 55 1.64 1 . 472 M/M M/M 5 kg/m kg/m kg/m M/M 06 19 19.5 18 . 2 . 24 2 . 37 2 . 128 M/M M/M 5 kg/m kg/m kg/m M/M 07 22 22.5 21 . 3 . 05 3 . 23 2 . 397 M/M M/M 5 kg/m kg/m kg/m M/M 08 25 25.5 24 . 3 . 96 4 . 21 3 . 781 M/M M/M 5 kg/m kg/m kg/m M/M 3.水泥施工时应注意: 因在炎热天气中砂石易受热,且易吸收水分,在高热天气时,水泥浆的凝结,会因感受高热 度而加快,水泥浆有时未及办妥则已凝结成块,这种水泥浆的凝结力也会因此大减,故在大热天 施工时砂石两项避免日或先用清水浇冲,此外在拌合及搞筑时,务须迅速办理,每次拦好的水泥、 砂浆或混凝土应在 10~15 分钟之内搞用完竣,搞筑后每日宜浇水数次或盖以草席、麻包等及时浇水 以免凝结过快,消灭其凝结力,且易开裂。 (四)石料类: 石质以坚实匀净无风化性不含泥土、盐分或有机物的河卵石为好,面上应无碎片杂质及有机物, 其大小以能漏过 3 厘米眼筛子,不能漏过 1 厘米眼筛子为度,且可自由通过钢箱间及钢筋与模板间 的空隙。 (五)砂类: 用于混凝土的沙须选粗洁类锐无贝、鱼骨、泥土及有机物混入的无盐河沙为合格,并须过筛,必要 时用水淘洗。 砂质检验: 将砂少许放在掌中搓的,搓后如手中有尘留存,则属不纯净的砂,如漏湿砂搓后有泥迹亦然,或 用两指取湿砂搓的,搓前砂料分散,搓后有砂体洁净,仍各不相粘结。 (六)砖类: 1.建筑用砖的标准尺寸 注:长与宽的公差以不超过 3%为限,厚的公差以不超过±4%为限。 附件二 样本代字 批 量 特别的检验水准 S-1 S- 常用的检验水准 S-3 S-4 I Ⅱ Ⅲ 2 2-8 A A A A A A B 9-15 A A A A A B C 16-25 A A B B B C D 26-50 A B B C C D E 51-90 B B C C C E F 91-150 B B C D D F G 151-280 B C D E E E H 281-500 B C D E F H J 501-1200 C C E F G J K 1201-3200 C D F G H K L 3201-10000 C D F G J L M 10001-35000 C D F H K M N 35001-150000 D E G J L N P 150000-500000 D E G J M P Q 500001 以上 D E H K N Q N 2.优良砖的条件: 形状:(1)大小一定。(2)边成直线,对边平行,棱角方正。(3)表面平整,无凹凸窑斑之弊。 颜色:(1)颜色一致。(2)色深红并有光泽。 构造:(1)质地细微密实并均匀。(2)无气孔裂纹或杂石屑。(3)用槌击发清脆铮铮金属之声。 吸水性;以在 14%以下为佳。 砖浸水:凡砖在叠砌前必须先浸水,因砖质较松隙孔细多有吸水性,尤以热天或气候干燥时期更 须使砖湿润,如砖不先浸水湿润则必吸收胶泥的水分,胶泥的水分不足将影响水泥的作用,使凝 固失效而破坏砖的强度,砖块浸水最好为 3~5 分钟为宜。 (七)铁钉: 铁钉乃以铁丝轧制成,形状为圆形平头,头部直径为干部直径两部半。 铁钉强度试验:取铁钉 10 支及干燥楠木一块,用铁锤将铁钉钉入木块后再拔出,10 支铁钉钉入时 须无屈曲,拔出时圆头不断裂为合格。 (八)五金类: 1.五金为建筑工程上的零星配件,有铰链、门锁、门窗门锁、插锁、风钧、户车等等,其制造原料为 铜、铁、合金。 2.上述五金种类式样繁多,良莠不齐,使用前应详细检验质料,并取得样品,予以编号,分辨有 无冒牌现象 附件三 乱数表 921 250 401 976 121 931 084 435 980 428 335 142 212 842 252 741 402 418 924 039 867 499 018 496 589 317 233 381 302 534 612 066 927 222 975 211 952 217 027 398 348 893 048 526 241 306 031 430 511 286 763 952 862 501 377 996 868 497 892 057 725 240 548 655 566 285 858 168 339 336 163 824 321 659 840 869 749 481 071 519 830 005 048 960 745 405 000 941 357 655 836 903 857 701 436 055 589 010 329 548 669 694 623 459 803 856 420 896 285 588 808 944 999 972 868 685 424 087 676 190 631 000 298 526 684 774 797 753 643 469 230 928 563 127 649 101 494 828 103 322 483 588 637 632 572 459 293 074 803 481 108 685 213 691 120 502 835 122 362 556 704 807 865 878 848 775 658 499 298 055 770 445 079 672 226 741 216 653 051 411 734 019 267 479 654 794 897 965 998 997 960 890 786 648 477 272 035 766 464 131 765 396 941 482 992 472 922 324 732 093 424 726 000 245 462 650 811 944 049 127 178 202 199 170 115 033 926 792 634 449 140 006 747 463 154 822 465 084 684 251 800 325 827 305 761 196 605 944 360 704 026 326 604 861 097 311 504 677 828 959 069 158 228 277 306 315 304 277 224 154 065 957 830 684 519 335 133 912 672 414 138 844 532 202 854 489 160 705 287 852 400 930 444 940 420 883 330 759 173 570 951 315 661 997 313 641 899 169 423 661 884 092 285 462 624 771 904 021 124 212 285 344 389 419 434 436 423 396 356 301 232 150 053 948 820 683 532 368 191 796 579 349 160 850 581 299 004 679 377 044 699 341 971 588 194 787 367 936 492 037 569 090 599 096 581 054 516 966 405 832 248 652 045 427 797 156 505 842 167 483 786 079 362 633 894 144 383 611 829 037 234 420 579 762 916 063 198 323 487 542 636 721 795 805 914 959 944 019 034 040 036 022 999 966 924 872 811 741 661 572 473 365 248 122 987 842 689 526 355 174 985 787 570 363 139 905 663 412 152 884 607 321 027 725 414 094 766 430 086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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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 □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订本细则。 第二条 范围 本细则系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需通过协作厂商完成新产品零配件的试作、 量试及认可后的大量外协制造等作业均属此范围。 第三条 外协类别 外协依其加工性质的不同区分为: (一)成品外协 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工后即可缴交物量部 门当作成品销售或可直接由协作厂商交运者。 (二)半成品外协 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 司再经过加工始能完成成品者。 (三)材料外协 产品制造所需经过的某段加工过程必需的材料,由于本公司无此种设备 (或设备不足) 需要外协加工使其于公司内能使用均属之。 第四条 经办部门 外协加工事务由下列部门办理。 表 12.2.3 项 目 申请部门 承办部门 发(收)料部门 试作 量试 成品外协 半成品外协 材料外协 注:各相关部门由公司自订 第五条 核决权限 表 12.2.4 项 目 试作 申请部门核决 核 决 检验部门 量试 成品外协 半成品外协 材料外协 注:申请部门及核决权限由各公司自定 □ 试作与量试外协 第六条 厂商调查 (一)为了解外协厂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采购外制人员应随时调查,凡欲与本公司建 立外协关系而能符合条件者应填具“协作厂商调查表”以建立征信资料,作为日后选择协 作厂商的参考。“协作厂商调查表”一式一份呈主管核准后,自存。 (二)采购外制人员应依据“协作厂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以了解厂商的动态,同 时依变动情况,更正原有资料内容。 (三)于每批号结束后,将协作厂商试作、外协的实绩转记于“协作厂商调查表”以供 日后选择厂商的参考。 第七条 申请 (一)试作 采购外制人员依据产品设计人员所填制的“开发通报书”、“开发进度表”、“新开发 零件部门进度追踪报告”、“零件表”及图详细审核规划外制的零配件等资料是否齐全、清 晰,并按进度要求分别开立“外协加工申请单”一式四联,呈总经理核准后,第一联送会 计部门,第二联自存,第三、四联物量,待试制品合格收料后,第三联附发票、收料单送会 计部门整理付款。 (二)量试 1.采购外制人员于第一批小量试作品完成并送交工程设计人员经确认正常后 (如需修 改,则再通知外协厂商重新送样,以迄正常为止,即进行第二阶段的试量,其中申请手续 同 第七条第一项作业。 2.如于量试与试作过程中,产品设计人员为求产品增加美观与功能必需增减或修改某 些零配件时,应统一由产品设计人员重新绘制零配件成品图,循第七条第一项作业,唯若 必需重新开发模具者,应给协作厂商提供损失的费用。 第八条 询价 (一)采购外制人员提出“外协加工申请单”前,应依需要日期及协作厂商资料进行询 价,询价对象以二家以上为原则(最好三家)并需提供估价单,其内容有模具与零件的材料、 人工、税金、利润等资料,每家填写一张“外包零件模具估价表”及“估价分析表”。 (二)经办人员审核估价明细表后遵循议价、比价方式(以确保质量交货期为前提)将询 价记录填写于“外协加工申请单”内呈主管核准后,外制人员需将承制厂商、外协工资及 约定交货期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凭以控制外协品的交货期。 (三)为配合工程设计部门之要求或制造部门的紧急需求,采购外制人员得参考以往之 类似品的外协价格,免经过议价、比价手续,径行指定信用可靠的厂商先行加工作业,但 亦应事后补办“外协申请单”及签订合同的手续。 第九条 外协内容与厂商变更 (一)外协询价经核准后,如需变更外协内容或承制厂商时,承办部门应开立“外协内 容变更申请表”一式四联,注明变更的原因及更改的厂商呈主管核准,第一联送会计部门 , 第二联送物料管理,第三联办理付款时与发票一并附出,第四联自存。 (二)变更内容应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内凭以管理进度。 第十条 签订合同 (一)询价完成后,采购外制人员应于外协零配件交运前与协作厂商签订“外制品制作 进度追踪表”一式二联,一联自存,一联送协作厂商据此依进度作业,同时订立“模具开 发及制品委托制作契约书”。 (二)“模具开发及制品委托制作契约书”一式三份,由协作厂商用印后,送呈科长、 总经理核准用印后,一份送协作厂商,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自存。 (三)协作厂商履行合同情况如有异常致使本公司遭受损失时,采购外制人员应立即设 法改善依约追偿,并即以签呈,呈报主签,转呈总经理核示处理,扣损失金额超过 ××元 以上时,应转呈总经理核示。 第十一条 质量检查 (一)检查依据 协作厂商就依据采购外制人员所提供的正式工程图或样品,先行以“检查记录表”检 查通过后,连同零配件(以塑胶透明袋装妥,并于袋上标明:1零配件名称,2数量, 3厂商)一并送交物料管理单位及外制人员登记,并转交产品设计人员检验。 (二)试样检查 工程产品设计人员于接到采购外制人员所转来的样品后,应依原工程图的要求检查其 规格与物性,其处理方式如下: 1.检验合格者: 经检验合格者即填写“检查记录表”连同试样送交采购外制人员转记于“外协加工控 制表”结案,并将零配件连同“检查记录表”送物料管理单位办理入库收料,待通知试装 。  2.检验不合格者: 其检验不合格的零配件,应由产品设计人员于“检查记录表内注明不合格的原因,送 回采购外制人员转记于“外协进度表”内,继续追踪协作厂商如期(或延期)完成。 3.如于检验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等事项,仍应通过采购外制人员向协作厂联系要求变 更事宜。 第十二条 付款 (一)试作与量试之外协加工零配件经检验合格由物料管理单位办理入库后,采购外制 人员应将“外协申请单”第三联,“收料单”第一联及发票一并核对无误,并呈核后,转 会计部门审查凭以付款。 (二)若需由本公司支付模具费用者,除前述的付款凭证外,另由协作厂商提示模具、 机具的照片各壹祯贴于“模具履历表”内连同发票一并送交本公司整理,并建卡列入资产 管理。 (三)采购外制人员每半年整理一次各协作厂商到期应付未付的试作、量试、模具费用于 “外制零配件逾期支付费用明细表”内一式二联,提出原因对策后呈主管核示,一份自存 , 凭以追踪,一份送会计部门备查。 第十三条 模具管理 (一)建档 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几经本公司支付模具费的任何模具均应按其编号别 (按固定 资产电脑编号说明书原则编定)列帐管理,每一模具以一张“固定资产登记卡”列管。 (二)异动 1.配合外协零配件质量与交货期等因素的变动,必需将模具由原协作厂异动到其他 (或新开发)的协作厂或使用结案需移回本厂保管时,应按出入厂管理办法填写“物品出入 厂凭单”一式三联,于出(入)厂内注明异动原因后呈主管核准,第一联自存,第二、三联 送交原协作厂商签名后,第二联连同物品送回本厂(或新协作厂商),第三联存原协作厂商。  2.凡异动后的资料均应详细记载于“固定资产登记卡”内,若因产品停止生产、制程 变更、设备更新等原因而闲置时,采购外制人员应以“闲置固定资产处理表”一式三联, 提报模具闲置原因及研拟处理对策后,会业务部门呈总经理核准,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 二联送物料管理单位,第三联自存。 第十四条 协作厂商绩效评核 (一)为使协作厂商适时交运优良质量的零配件给予本公司生产总使用,采购外制人员 应每月整理“外作品新开发评分表”,区分为 A、B、C 品种等级,呈主管核准后,参酌质量 交货 A 级者,其货款以现金方式支付以示奖励;B 级者货款以一个月票期支付;C 级者以二 个月票期支付(含新开发的协作商厂);D 级者以叁个月票期支付,而列入 D 级的协作厂商 连续超过三次者,应予淘汰重新寻觅新协作厂商代替。 (二)采购外制人员为便于外协加工申请作业应于每月底将各协作厂所交的项目规格、 材质、加工条件、价格等记录于“外制零配件交运动态表”,依几种分类归档,以利查询。 □ 量试外协 第十五条 生产资料通知 经量试的样品,经工程设计人员认可后,由采购外制人员主动联系生产部人员领取相 关资料(产品零件表、零件图、组合图、标准规格及用料清单、零件部品的流程图及说明书、 制程能力分析、产能设定资料、样品及各项操作、质量的基准等),(若因业务需要,可由采 购外制人员继续量产的采购)应立即由采购外制人员主动召集此项检查会,提出量试期间 发生的各项修正与变化,详细列入会议记录。 第十六条量产订购、询价、收料、付款作业 (一)采购外制人员于接获产销部门通知生产后,即(按交货期间)适当安排各项外制零 配件的交货进度,其手续同前第八条的询价作业,如价格与对象不变,不必再填“外协申 请单”,而直接以“订购单、填写、单价栏注明系外协单价按正常采购方式作业。 (二)由本公司提供原物料者,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核准后,由填写“外协出厂单”连 同原料、半成品随车交运,“外协出厂单”一式四联,第一联自存,第二联存会计,第三、 四联送厂商,第四联由厂商签回,待加工完成并检验合格后,由物料管理单位填写“外协 收料单”一式四联,第二联送会计,第一、三联自存,待收到发票后,连第一联整理付款 , 第四联送厂商。 □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增设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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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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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 (一)部管工程项目、省管工程项目的物资供应,包括订货、清关、运输及其他服务工作 由市局物资管理处配合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及邮电器材公司工作。 (二)为保证全网的通信质量,便于集中监控维护管理,对集中管理通信产品的技术规 范和选型,原则上在省局指定的范围内,结合本市的特点,由市局科技处负责会同业务部 门、物资处等相关部门一起选定适应市通信市场和通信网络特点的设备,择优选定生产厂 家和供货商。 (三)对省局规定集中管理的通信产品,由市局集中向省局或供应商订购,由市局签订 合同,并负责合同实施,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各邮电单位要将计划提前报市局物资管理处 , 物资管理处汇总平衡后会同其他相关处室进行审核后呈报省局。任何单位不得越级向省局 订购,更不能擅自在市场上采购。 (四)集中管理范围内的通信产品的采购一律由市局统一组织,并按以下三种情况分类 实施: 1.对于通信基建工程项目,市局根据本市的通信发展规划制定全局的年度工程计划, 集中申报市或省计划立项,在项目批准立项后,要尽快制定实施时间表。通信基建工程要 严格按照建程序实施。在某一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得到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科技处负责 制定技术范书,市局要尽快成立该项目工作小组。一般情况下项目工作小组由总工程师担 任组长,必要时也可由分管局长担任,为了方便开展工作,总工可根据情况委托副总工程 师或其他领导担任组长,工作小组由科技处、基建处、物资处、计财处、电信处或邮政处、使 用单位等派人组成。项目工作小组要尽快制订项目实施计划、方案,报局领导批准后开始实 施。项目或设备的招标书、技术规范书、询价书或类似的信件必须由组长签字后方可发出, 项目工作小组要认真做好设备采购的计划、询价、选型、谈判、签定合同等工作。合同签订后, 物资处应负责设备采购或引进的合同审批、支付、运输、清关、设备到货验收、售后服务以及 合同的执行管理工作。 2.对于属工程配套用的或是更新改造项目需要的,或者是设备维修用的设备或配件, 使用单位应提前一个季度向市局物资处报计划。通信工程、设备维护、抢修中急需的数量较 少的配件、设备可在征得市局物资处同意的前提下,各使用单位直接向有关单位采购,订 购合同要在物资处备案。合同的内容、设备的型号、价格及其他条件要符合有关的规定,必 要时,科技处、物资处及专业室可不定期组织检查。 3.对移动电话手机、计算机终端、调制解调器及其他终端设备,各使用、销售单位提前 一个季度报计划给市物资处,由市局物资处汇总各需要单位所报计划后,根据进货价低于 省局确定的最高限额售价、“三证”齐全的原则,集中采购,统一进货的渠道。 (五)市局计财处应参与设备采购的计划制定,并负责所有合同的资金统筹和操作管理 , 所有通信物资的采购、引进,必须在明确了资金来源(利用外资或自筹、贷款)和支付计划的 情况下,方可开始进行商务谈判。重要合同的商务谈判,计财处要派人参加。物资处负责所 有合同的商务结算工作,各使用单位应按项目的支付计划提前十天将相关款项付给物资处 。 未经同意,各单位不得将合同款直接付给省局指定部门或代理商、供应商。 (六)为了调动各单位参与统一组织订货的积极性,以达到利益共享,提高总体效益的 目的,按照省局的规定返回的通过规模订货得到的优惠数,在扣除合理的操作费用后 , 40%留在市局,60%返回各订货单位。 (七)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各单位要严肃、认真地执行邮电部、省局、市局的各项管理规 定和外事工作纪律。 参加物资采购的人员要严格自律,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任何人不得私 下收受回扣或酬金。无论是技术、商务谈判,要保证参加人数不少于两人。 参与合同谈判的各相关部门,既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互相配合,还要注意发挥互相 监督的作用,确保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有关价格、选型及其他重要的技术、商务谈判,无 论合同大小,一律要求有两个以上的部门派人参加。 (八)各单位要根据省局的《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及本补充规定的内容,认真对本单位的 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除上述说明的特殊情况外,任何单位的 领导都不能越权签订购买合同。市局将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列入方针目标考核的内容,市 局纪检、审计部门将会同物资、计财、科技等相关处室不定期地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对有令 不行,问题严重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九)除省局《集中管理的通信产品目录》中的 18 项物资以外的其他通信物资(包括设备、 材料、用品、用具和单式)的采购办法仍按深局物字(1991)001 号文和深局物字(1992)2 号文 严格执行。 (十)本规定由市局物资管理处负责解释。 (十一)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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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邮电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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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邮电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 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广东省邮电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精神,切实加强邮 电物资供应采购宏观管理,理顺关系、适度集中、规范行为,充分发挥邮电物资供应系统的 主渠道作用,保证做好邮电通信大发展所需物资的供应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 部管工程项目 部管工程项目是指邮电部(含各司、局)下达任务书在省境内建设的通信项目。这些项目 由省邮电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委派邮电器材公司会同省局有关专业处室,根据设计要求 集中订货,省邮电器材公司负责物资供应的工作,包括参与工程的会审,负责订货、催货、 清关、结算和售后服务的协调工作,收取相应的费用,费率按部有关规定执行。 参照邮部[1994]776 号文的精神,由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集中采购的工程物资,由 省邮电器材公司配合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做好省内段物资供应的全部服务工作,有关的 费用由省邮电器材公司和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协商收取。 有关工程所需器材,原则上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前一个季度向省邮电器材公司报计划。 □ 省管工程项目 省管工程项目是指省局(含中央企业、地方农话)在省境内投资(含全部或部分)建设的 通信项目。 工程所需的进口物资将根据工程资金来源(利用外资或省局自筹、贷款)的不同情况, 由省邮电器材公司会同省局有关专业处室或省局指定单位与厂商谈判引进或招标。 工程所需国内生产的主要物资,由省邮电器材公司负责集中采购供应。 省邮电器材公司应参与省管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会审、设备选型、技术谈判等工作,负 责物资供应,包括订货、催货、清关、运输、结算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有关工程所需器材,原则上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前一个季度向省邮电器材公司报计划。□ 适度集中、分级管理 适度集中、分级管理是参照邮电部[1994]558 号文关于“邮电器材供应采购权适当向 部、省两级集中,组织批量进货、降低通信企业的工程造价、保证设备质量”的精神,根据 实际情况,省局适度集中物资供应采购权,做到既加强管理,又要利益共享,大的管住, 小的放开。分级管理,落实责任,根据我省通信建设的实际情况,省局对《规定》中所列的 18 项物资实行集中管理,其余的由地方局管理,充分发挥省市两级邮电局物资供应部门的 主渠道作用。 □ 集中采购、统谈分签、统购分销 集中采购、统谈分签、统购分销的目的是进一步发挥邮电物资系统的主渠道作用,发挥 整体优势,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为省通信建设提供优质、价廉的物资。因此,无论采用何种 购销方式,都必须按照省局设备选型小组所确定的器材型号、渠道、价格进行采购。 集中采购——对关系全网通信质量的关键设备器材,由省邮电器材公司根据各需要单 位所报计划汇总后,根据具体情况会同省局有关处室或省局指定的单位进行集中采购。各 邮电单位未经省局物资管理处的书面同意,不得直接向厂商或供应商采购属于“集中采购 范围”内的物资。 集中采购的范围——市话通信电缆(400 对以上)、通信光缆、长途局用程控交换机、光 电传输设备、数字交叉连接设备、分组交换设备、数字数据通信设备、通信电源设备、空调、 电报设备、通信传输和交换测试仪表、邮政机械和车辆及邮政营业自动化设备、数字微波设 备、会议电视设备。 统谈分签——由省邮电器材公司会同省局相关处室与各邮电单位协商,形成总批量后 再与生产厂或供应商谈判,达成有关协议,然后由各单位根据协议与生产厂或供应商签订 供销合同,并报省邮电器材公司备案,省邮电器材公司做好合同的汇总平衡,并监督合同 的执行情况。 统谈分签的范围——移动电话手机、市话通信电缆(400 对以上),市、农话程控交换机, 调制解调器。 统购分销——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由省邮电器材公司会同省局相关处室与各邮电单 位协商形成总批量(并签订购销合同)后与生产厂或供应商签订合同,由生产厂、供应商或 省邮电器材公司直接向单位发货,在后省邮电器材公司与各单位结算。 统购分销的范围——电话机、传真机、无线寻呼机、市话通信电缆(400 对以下)、用户交 换机及其它通信器材。 □ 移动电话手机 移动电话手机原则上由省局统谈分签,以达到控制渠道、控制价格、控制型号的要求。 若个别邮电单位利用地方优惠政策,进货价低于省局确定的最高限额售价,可自行组织进 货,但必须“三证”齐全[进口许可证(批文)、海关纳税证、手机入网证],并预先将进货 情况报省局物资管理处备查。 □ 利益共享 利益共享是为调动各邮电单位参与省局组织的规模订货的积极性,通过规模订货得到 的优惠,使各方共同得到合理的利益,以达到利益共享,提高全省邮电总体效益的目的。 利益共享的界定——是指通过规模订货得到的优惠部分,各方参与共享。 利益共享的分配——原则上按 4:6 比例分配。即省邮电器材公司将各单位参与规模订 货总额得到的优惠数,按各单位订货所得优惠数的 60%返回。其余的 40%用于省邮电器材公 司正常的流通费用。 利益返还方式——由省邮电器材公司返回各单位。 □ 检查监督 各邮电单位及其审计部门要根据《规定》和本实施细则的条款内容,加强对本单位贯彻 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省局纪检部门地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地对各邮 电部门进行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严重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本实施细则由省局物资管理处负责解释。 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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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邮电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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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邮电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 根据邮电部邮部[1994]558 号文关于“邮电器材供应采购权要适当向部、省两级集中, 组织批量进货,降低通信企业的工程造价,保证设备质量”的要求,为加快省邮电通信网 的建设,提高全网运行质量,保证通信建设项目的设备、材料配套的质量,节约建设投资 , 实现批量进货和规模效益,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邮电物资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省 邮电物资供应部门的支撑作用,更好地服务于通信生产和通信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部管工程项目由省邮电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委派省邮电器材公司配合中国邮电器材 总公司集中订货,并负责省内段的物资供应的全部服务工作,包括订货、催货、清关、运输、 结算和售后服务的协调工作。 (二)根据邮电部[1994]776 号文的精神,省管项目的建设、更新改造工程所需的进口 物资将根据不同情况,由省邮电器材公司会同省局有关处室或省局指定的单位与厂商谈判 引进或招标。国内配套的主要物资,由省邮电器材公司负责集中供应采购。 (三)为了保证全网的通信质量,便于集中监控维护管理,发挥全省邮电规模订货的整 体优势,邮电物资实行省、市(地)两级管理,重要和关键的邮电通信设备和器材(见附件) 由省邮电器材公司会同省局有关处室管理并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组织集中采购、统谈分签 或统购分销。 (四)为确保通信网的安全运行提供质量可靠的通信产品,根据全省邮电通信网络规划 和技术规范要求,由省局技术部门、业务部门和物资部门一起,不定期地对符合国家、邮电 部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主要设备进行择优选型,并对有关厂家产品的技术性能、质量、价格、 生产能力、服务、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选定生产厂家。 (五)为强化宏观调控,切实保证邮电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的实施,对集中采购的物 资货款,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条款及时付给省邮电器材公司。 (六)为调动各邮电部门参与规模订货的积极性,做到利益共享,应发挥整体优势,在 互利的原则下,全省邮电通信器材设备采购采用统谈分签或统购分销的办法。由省邮电器 材公司规模订货而得到的优惠,除少部分用于省邮电器材公司用作流通费用外,其余大部 分归各邮电部门,达到利益共享、提高邮电整体经济效益的目的。 (七)省邮电器材公司作为全省邮电物资供应的主渠道和协调全省邮电物资供应的职能 部门,要认真做好市场导向、技术导向、组织批量进货、提供信息等工作,要定期发布器材 质量、技术标准、价格等方面的信息,把好省邮电物资的价格、渠道关和型号、质量关。各局 也应对统购器材的质量、价格进行监督,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省邮电器材公司反馈信息, 保证统购器材质优价廉。省邮电器材公司要进一步改善服务,加强全省邮电物资管理的宏 观调控,理顺物资供应渠道,做好对各邮电局加强物资管理的督促检查工作。 (八)各级邮电企业要重视和加强邮电物资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一名领导分管物资工 作。根据省局关于加强邮电物资管理的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要建立和健全物资管理机 构和配备相应数量的管理人员,地市局物资供应部门应独立分设。省直属单位及县 (市)局 的物资供应部门是否分设,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加强 物资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报省局物资管理处备案。领导要经常过问和检查物资管理情况 , 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协调做好本单位的物资供应采购工作,杜绝多头采购、盲目采购 的现象发生。 (九)为杜绝在邮电物资经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改变分散、多头采购造成浪费的现象 , 促进廉政建设,对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1.各级邮电部门领导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采用各种方式为其亲友或关系户推销 邮电通信器材提供方便,各级邮电部门的主要领导不得亲自订购和采购通信器材。 2.各级非邮电物资职能管理部门(处、科、股)不得直接采购通信器材。对技术性较强的 邮电通信设备,邮电物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与建设单位或相关专业部门(处、科、股)配合, 共同进行技术谈判、设备选型,邮电物资部门负责商务进货、商务结算等工作。 3.从事购销活动的邮电物资人员,不得采购无“入网证”的通信终端设备及不符合国 家、邮电部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的邮电通信器材,违者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按规定收取的佣金各单位应制 定切实有效的办法,加强管理。 (十)上述规定的执行列入纪检和审计的范围。省局对各级邮电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按 违纪进行处理。 (十一)本规定由省局物资管理处负责解释。 (十二)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集中管理的通信产品目录 1.市话通信电缆:400 对以上; 2.通信光缆; 3.长途及市、农话局用程控交换机; 4.光电传输设备(含 SDH、PDH 设备); 5.数字交叉连接设备; 6.分组交换设备; 7.数字数据通信设备; 8.通信电源设备(含开关整流器、免维护电池、柴油发电机组、交流稳压电源)、空调设 备; 9.电报设备; 10.通信测试仪表; 11.邮政机械、车辆及邮政营业自动化设备; 12.数字微波设备; 13.会议电视设备; 14.移动通信主要设备(基站、交换机); 15.移动电话机; 16.计算机; 17.配线架(含 DDF、MDF、ODF); 18.调制解调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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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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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 为了保证查勘设计工作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质量第一”的教育;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二)勘察工作要正确反映客观实际,对现场地形、地质概况、原有设备状况以及使用情况等原始资料的收集必须准确、齐全,以满足编制设计文件的 要求。 对勘察的原始资料不得遗失或任意涂改。 (三)勘察设计文件必须根据上级规定的审批办法,对设计文件进行严格的审定进行层层把关,重大的技术方案和技术问题必须经室主任和技术主管 审定。 (四)设计人员要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投产全过程的设计工作负责,对设计文件存在的质量问题负责解决及修正。施工中有必要到现场才能解决 的问题,设计人员应到现场解决。 (五)设计所应指派设计人员参加设计会审,施工图技术交底,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应定期对有代表性或重点的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回访,总结设计工 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实际完成主要材料消耗、投资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研究,以不断改进设计工作,提高设计质量。 (六)勘察设计中发生的差错及质量问题,除在原始的设计文件中予以更正外,还应进行登记统计,查勘设计质量应作为评奖及考核职工业务水平的 重要依据。 (七)开展创优秀设计活动,设计所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订出创优秀的实施办法以保证优秀设计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八)对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必须贯彻一切经过试验的原则,对经技术鉴定不合格的技术、设备,不得在工程中采用。 (九)要积极推行设计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以提高设计质量和设计效率。编制设计文件要认真执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要选用优质的定型 设计、器材,应尽可能避免设备多样化。 (十)设计文件要使用标准的图形符号及技术名词,图纸的尺寸规格和文件的出版份数要符合规定要求。 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报告质量考评卡 工程项目 评审人 设计编号 因 素 子 因 素 设计人员 评 分 内 容 评 审 意 见 时间交/审 因 素 子因 分 素分 参考分 10 8 进 性 10 8 5 技术先进、选型合理、切合实际、措施 得当、论证充分 技术先进、选型较合理、切合实际、 措施不甚得当、论证不甚充分 常规技术、选型合理、切合实际、措施 70 一般、论证一般 日 意见 审核评分 室评分 所评分 审 核 10 收集资料不齐全,参数选择、公式运 用欠合理,准确度差 术 月 日/月 3 收集资料齐全,参数选择、公式运用 业务 合理, 预测比较准确 先 日 6 不符合有关技术政策、标准、规范 技 月 日/月 10 规范 基本符合有关技术政策、标准、规范 收集资料比较齐全,参参数选择、公 预测 式运用较合理, 预测基本准确 日 项目 执行 正确、全面贯彻执行有关技术政策、标 准、规范 政策 符合有关技术政策、标准、规范 月 日/月 10 10 8 6 设计人员 方 效 经济效益显著 案 益 性 经济效益较显著 10 10 8 经济效益一般 6 内容全面、有多方案比较及深入的经 济分析,方案有创新 优 化 内容全面、有多方渠比较及经济分 析,方案有创新 效 内容较全面、有方案比较及一般性经 济分析 果 室 25 评 20 25 15 内容欠全面、方案的比较、分析不深入 10 方案有严重缺陷 复杂 涉及面广,技术难度大 程度 涉及面不广,技术难度一般 编 5 5 3 说明清楚,文词精炼,重点突出, 说 符合文件编制办法和内容格式 说明清楚,文词通顺,基本符合文 明 件编制办法和内容格式 写 质 5 说明不清楚,表达能力低,基本符 合文件编制办法和内容格式 图 图纸齐全、布局合理、表达准确 20 20 15 所 10 纸 量 图纸齐全、布局合理、有个别差错 5 估 项目完整,指标选取合理,估算准确 算 项目较完整,指标选取欠合理,估算 基本准确 3 评 5 5 3 加分 合计 注 1.设置加分,文件质量有突出优点,而本内容又未包括,如计算机辅助设计,根据新的科学理论,设计方法有重大改进等.可加 5 分至 10 分.填在 加分栏内。 2.评分内容中,如经济效益难于掌握,评分人可以类似工程作参比,予以评定。 3.评分人可参考分栏中的分数,灵活进行评分. 初步设计质量评分卡 工程项目 设计编号 因 子因 素 素 评审人 设计人员 评 分 内 时间交/审 容 政策 符合有关技术政策、标准、规范 10 技术较先进、选型合理、切合实际、措施得当、 性 论证较充分 术 效 室评分 所评分 8 6 技术先进、选型合理、切合实际、措施得当、论 证充分 进 技术先进、选型合理、切合实际、措施得当、论 证充分 审核评分 月 日/月 日 月 日/月 日 10 规范 基本持合有关技术政策、标准、规范 技 月 日/月 日 因 素 子 因 项目 分 素分 参考分 执行 正确、全面贯彻、执行技术政策,标准规范 先 评 审 10 10 8 6 常规技术、选型合理、切合实际、措施欠得当、 55 论证欠充分 4 经济效益显著 10 核 审 意 见 设计人员意见 方 益 性 经济效益较显著 10 8 经济效益一般 6 内容全面,有多方案比较、方案合理、有创新 20 化 内容全面,有多方案比较,方案合理 18 效 内容全面,有多方案比较,方案合理 15 果 内容全面,有多方案比较,方案合理 案 优 20 12 内容欠全面,有方案比较,方案不够合理 8 内容不全面,方案有缺陷 6 复杂 涉及面广.技术难度大 程度 涉及面不广,技术难度一般 写 明 说明较清楚、文词通顺、基本符合内容格式要求 5 20 说明欠清楚、表达不好、不完全符合内容格式要 45 求 纸 图纸齐全、布局合理、表达欠准确,有个别无 错、漏、碰 10 10 项目欠完整、或定额、费率选用错误、计算有错 误 加分 8 所 6 估 项目完整、定额、费率选用准确、计算准确 算 项目完整、定额、费率选用欠准确、计算准确 15 10 图纸欠齐全、有不少错、漏、碰 量 3 20 图 图纸齐全、布局合理、表达准确,无错漏、碰 质 评 5 说 说明清楚、文词精炼、重点突出,符合内容格式 要求 编 室 15 15 10 5 评 合 计 注 1.设置加分,文件质量有突出优点,而本内容又未包括,如计算机辅助设计,根据新的科学理论,设计方法有重大改进等.可加 5 分至 10 分.填在 加分栏内。 2.评分内容中,如经济效益难于掌握,评分人可以类似工程作参比,予以评定。 3.评分人可参考分栏中的分数,灵活进行评分. 施工图设计质量评分卡 工程项目 设计编号 因 子因 素 素 评审人 设计人员 评 分 内 评 时间交/审 容 执行 正确、全面贯彻、执行技术政策,标准规范 月 日/月 日 因 素 子 因 项目 分 素分 参考分 10 审核评分 月 日/月 日 月 日/月 日 室评分 所评分 审 意见 设计人员意见 技 政策 符合有关技术政策、标准、规范 10 8 先 设备、仪表、材料选用合理、采用先进实施技 术、新材料效益显著 术 进 设备、仪表、材料选用合理、实施技术、材料先 进、效益较显著 措 性 设备、仪表、材料选用欠合理 15 15 12 30 施 程度 技术内容较复杂 5 5 3 说 说明清楚、文词精炼、说清了施工注意事项、符 合内容格式要求 明 说明较清楚、文词通顺、基本上说清了施工注意 事项、基本符合内容格式要求 质 量 说明欠清楚、表达不好、施工注意事项欠清楚、 不甚符合内容格式要求 图 图纸齐全、布局合理、表达准确,无错漏、碰 纸 图纸齐全、布局合理、表达准确,有个别错、 70 漏、碰 10 10 35 标 通用化程度高 25 15 7 项目完整、定额、费率选用准确、计算准确 项目欠完整、或定额、费率选用错误、计算有错 误 6 35 图纸欠齐全、布局欠合理、有概念性差错 算 项目完整、定额、费率选用欠准确、计算准确 室 3 图纸齐全、布局合理、错、漏、碰较多 * 估 核 9 复杂 技术内容复杂、设备种类繁多 编 写 审 15 15 10 5 10 评 准 通用化程度较高 化 通用化程度不高 10 8 所 6 评 加 分 合 计 注 1.设置加分,文件质量有突出优点,而本内容又未包括,如计算机辅助设计,根据新的科学理论,设计方法有重大改进等.可加 5 分至 10 分.填在 加分栏内。 2.评分内容中,如经济效益难于掌握,评分人可以类似工程作参比,予以评定。 3.评分人可参考分栏中的分数,灵活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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